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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的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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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的水位

观念的水位范文第1篇

关键词:景观设计;展示区;山水理念

1项目背景

项目位于四川东北部巴中市,该市在四川与陕西的交界地区,地处川陕两省交界的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西部四大名城――成都、西安、重庆、武汉交汇辐射的腹心地带。东邻达州,南接南充,西抵广元,北接陕西汉中,为川东北中心城市。全市辖区面积12301平方公里,辖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南江、平昌二区三县。

该项目规划属于南龛文化产业园的小连山片区。南龛片区是整体解决巴中城市经济转型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极佳区位,是巴中市发展第三产业带动新兴文化产业的重要布局。小连山片区作为该区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定位是康体养生。项目主打特色为生态文化产业功能,用地面积12kO。项目规划结合区位及景观地形条件,将规划区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商业片区、酒店片区、住宅组团和大景观公园。本设计场地属于该项目的商业片区展览展示区,是整个项目初期展示的重要场所,本次设计范围为该区展览展示中心前广场区域,总用地面积为7329平方米。

2“以山赋形,以水生动”的设计理念

(1)场地现状。设计场地现状视野开阔,视线良好,但因为整区属于回填地段,所以在设计中应重视后期挡土墙修建之后所产生的高差变化。在景观设计方案中重点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创造区域内的良好视线通道,并注意挡土墙地平线与天际线接壤处的处理。场地区域视线开阔,市政道路较宽,造成内部空间过于空旷,无法形成较为集中明显的整体景观。因此,在场地上应设计一个在高度上由平地向三层展示中心建筑过渡的空间,并且该空间应必须具有一定主题及标志性。

(2)设计理念。我们的景观设计理念――“以山赋形,以水生动”。展示中心景观设计来自于创造一个从地面空间和展示中心建筑都能清晰可见的主题三角空间和流动的景观韵律。广场空间通过三角形平面及立面的设计,波浪形铺装图案和趣味空间的设计,使整个景观犹如旋律般有规律的变化。通过色彩和材质的对比,以及对景观的有规律的安排,既强调了各个功能和空间的个性,又为展示中心赋予了鲜活的个性。

(3)设计原则。每个空间都有属于自己无可取代的本质,而设计应充分考量空间的原生性,发掘每个空间的本质,避免制式化。在如此快速又不真实的年代,量身订制的故乡精神卷土重来,反映了你我心底的渴求,也勾勒出了一个新的,高品位的产业轮廓。本次方案强调景观设计与场地、建筑的一致性,通过解读建筑规划和空间合理设计景观,使之成为建筑的有机组成。在地势上设计一定高差变化使景观层次更加丰富,结合微地形,达到山水流动的效果。对不同主题的大小场地配以相应的空间形式,满足不同年龄人的不同审美需求和活动场所。

3功能分区及景观设计

住宅项目展示区销售中心是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品牌、市场研究、产品设计等各方面能力与水平的集中体现,对房地产住宅项目开发尤其对于销售环节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无论是从人口到销售中心,还是从销售中心到各个观赏主题空间中的每个细节,都是通过以山水为主题设计理念的多层次展开,其中软景、硬景的结合设计,给了客户全新的、良好的体验感和心理预期。

场地根据功能及空间划分为以下九个区:主入口空间、主题广场空间、生态停车空间、趣味活动空间、主题休闲空间、展示中心入口空间、静水观赏空间、台地休憩空间、亲水空间。其中,水体面积为1091O、绿地面积为2286O、道路及广场面积为3952O、设计地面停车位22个。

(1)主入口及主题广场空间。主入口及主题广场空间是本次方案重点,也是整个项目展示的核心。所以这个区域中的景观设计采用了丰富、多样的手法,加上各类景观元素的夸张和拼贴,在较集中的空间内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主入口采用人行和车行分开设置的设计,保证了整个展示中心在销售旺季的主要时间段内也能交通顺畅。广场是以“栖影”主题构架为核心而展开的硬质为主的空间,并采用灯光、雾喷相结合的设计方式,在较小的尺度内提供了最丰富的景观感受。“栖影”主题构架是本次方案的一个创新,也是整个展示中心的亮点所在。整个构架采用钢结构,表面喷红色氟碳漆,构架顶面使用三角形铝板切割,并在铝板打孔,形成较好的光影效果,“栖影”的名字也由此而来,意为栖息在光影斑驳之中。广场中铺装也是这个空间内重要的景观构成元素,采用花岗岩和锈蚀钢板作为主要铺装材料,并采用灵活的铺装方式,通过材料交接形成的线条,不仅使人群在户外空间有明确的导向性,并赋予中心空间丰富的变化与线条感。

(2)趣味活动和主题休闲空间。整个项目旨在创造一个向公众开放的展示区。通过开放的规划结构、开敞的组团公共空间和室内外空间融合的方式,为各群体间的对话和交流提供了平台和可能。趣味活动空间设计有波浪造型的绿篱和木平台,配合沙池和景墙为儿童提供室外娱乐场所。主题休闲空间以多棱锥造型的立体结构为核心,并搭配林荫坐凳广场,为成人群体提供休闲和观赏的场所。水景、铺地、植物相互结合,运用材料、颜色、质感等细节来丰富区域内的视觉体验。“以山赋形”是设计理念的一部分,将山的形式抽象为多棱锥,而在平面及立面上则抽象为三角几何形式。如此,丰富了空间中的情趣与气质,并能与场地内建筑密切衔接,使观众获得深刻的视觉印象和心理意象。

(3)静水观赏和亲水空间。硬质景观能为使用者提供较为集中的休闲场所,而软质景观具有极大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这就需要在设计中控制软质景观和硬质景观的比例来确保最终建成效果。水是软质景观中活跃场地氛围的重要景观要素,展示区中设计静水面空间,并结合挡土墙设计无边界水池,大大增强了整个展示区的视觉效果与空间感受。静水景观在场地中不仅能作为独立的界面而存在,还能营造强烈的设计形式语言与内在逻辑感,提供给使用者一种远离城市喧嚣的平静的氛围感。无边界水池的木平台上采用锈蚀钢板作为立面材料,配合室外休闲座椅形成围合空间,具备较强的体验式感受,并能满足人群的亲水性心理感受。

观念的水位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以人为本;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作为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人为本”无疑是高等教育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即高等教育应当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本。

高等教育的一个特征就在于营造一种浓厚的人文精神、深厚的文化气息来对大学生进行精神上的陶冶和提升,通过教师的人格示范、校园文化的熏陶、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教师对学生真心的爱来培养健全人格和富有人文精神的大学生。由此,以人为本观念的贯彻落实,首先需要在教育管理当中落实和贯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功利计算日益精密化和教育评价指标日益理性化,如何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依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探索“以人为本”的具体实施途径,是大学管理者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在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里,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是一位拥有深厚人文精神的教育家,他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重温他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并借鉴他的合理做法,对我们今天改进大学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

一、“以人为本”理念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每位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所在。他始终认为,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一切跟教育相关活动的指导性原则,没有任何其他的目的能够超越这一根本目的。为此,教育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方法的使用,每一个决策的执行都应该体现和蕴涵教育的因素,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既是对教育本质认识的必然结果,也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必然途径。

首先,对教育培养人、塑造人这一本质的自觉认识是其教育管理思想的理论基础。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在广义上说,就是精神上的不断丰富、不断更新的过程。无论对受教育者来说,还是对教育者来说,都是这样。”[1]35他认为,教育本质上是学生在学校里接受各种精神影响,逐渐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的长期复杂过程。学生精神的成长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反复性的特点,而且学校内部存在着影响学生发展的多种因素、多个方向的教育力量,家庭、社会也会对学生的品质发生影响,这就迫切需要教育管理者通过管理整合校内外各种教育影响,形成方向一致的综合教育影响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基于这种对教育本质的认识,苏霍姆林斯基提出:教育管理者的任务,就是用教育思想引导“从校长到守门人”的全体教师员工,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来影响、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和谐发展[2]16。

其次,管理育人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必然途径。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种全面、和谐发展,指的就是“创造个体的人的丰富性,把高尚的思想信念、道德品质、审美价值、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1]101-122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在教育过程中把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才会是最有效的,才能达到教育目的。为此,学校的管理者就要合理地布置各项教育任务,恰当地分配教育资源,整合各种不同的教育力量,使学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培养任务和途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最后,制度本身蕴涵着影响学生人文精神和道德素质发展的因素使通过教育管理育人成为必要和可能。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的背后,都有一套价值观念和文化在支撑着,因此,什么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什么样的校园文化和价值观念,并且会对制度当中人的行为习惯和思想方式产生影响。学校的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制度对学生产生的深远影响,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不仅考虑到管理教师员工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它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作用。为此,真正的以学生发展为本,要求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应当自觉地把如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根本目标。苏霍姆林斯基认识到了制度中和管理中蕴涵了育人的因素,他常常说:“我的使命,就是要使教师们在教育和教学的一些重要问题上保持一致的观点、信念,即从教育教学的思想上加以引导,同时淡化行政上的领导。”[2]27-35

二、教育管理实践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途径

(一)对教师员工进行教育思想的引导,形成共同的教育理念

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和道德观念的形成,是全体教师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赖于每一位教师的关注和努力。学校领导的首要职责就是让全体教师在各自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贯彻、蕴含思想道德教育,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在教育管理实践中,苏霍姆林斯一直致力于对教师员工教育思想的引导,“使居于我这个校长工作首位的,不是事务性问题,而是教育问题。”[2]112他的具体管理方法有三个方面。

1.校领导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成为其他教师的表率。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一个好校长首先要成为一个好教师,精通教育学和掌握育人的技巧。”要成为一个好教师,要精通教育学和掌握育人的技巧,就非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进行探索不可。因此在担任中学校长的十几年里,他不仅肩负领导职务,还亲自授课,参加学生的各项实践活动。

在实践中,他不是简单地完成一个普通教师的教学任务,而是在不断探索教育的方法和规律。他随身携带着一个观察记录本,把自己观察到的教育现象记录下来并仔细分析总结,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深入实际的教育研究。他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既保证了他教育思想的有效推行,也鼓舞和激励了其他教师,全校形成了一个自觉关心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2.定期举办教务会和报告会,形成全校教育合力。形成全校统一的教育思理念仅仅依靠校长的榜样作用是不够的,还应有长期有效的机制和行动来磨合和强化。苏氏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教育教学讨论会和报告会,为教师交流教育思想理念提供主要途径。

教育讨论会引导了每一位教师关注全校学生的身心发展,达到了师员工思想和交流教育经验,以及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的目的。 “当每个学生亲身感受到是许多教师在影响他,而且使他们每个人仿佛都在把自己的一份精神的力量注给他的情况下,教师集体才会成为一种教育力量。”[1]132-136

3.对教师进行个别的指导和帮助。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每位教师都在自己的教学教育领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教育,整个校园才会洋溢着浓厚的人文气息。为此,对教师的个别指导就成了学校领导的重要任务。具体指导方法有两个:

一是随堂听课。学校领导每天至少听其他教师两堂课。在听课的基础上与教师一道分析教学过程,提出建议。苏霍姆林斯基总结说:“我不止一次地不得不为教师的一句话,甚至一丝微笑或者一瞥发怒的眼神跟他进行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三个钟头的谈话。我只有成功地说服了教师,而且他也开始用实际工作证明他已心悦诚服的时候,我才认为完成了作为领导者的使命。”[2]28

二是关注教师的读书情况及其对待科学的态度,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的精神氛围。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若不读书,若没有在书海中的精神生活,那么提高他的教育技能的一切措施就都失去了意义。”[1]252为此,苏氏身先垂范,博览群书。他还热心地帮助其他教师读书,一方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建设学校图书馆,另一方面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给每位教师留下足够的读书时间。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环境熏陶中渗透教育

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周围的人际环境以及整个社会大环境,都对学生产生影响。学校的管理者应当通过管理营造一种良好的德育环境,以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发展。在实践中,他成功地优化了环境的影响作用,具体做法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优化校内环境

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师生关系、班集体关系和谐以及校园环境的“人文化”,使校园成为对学生“有所诱导,有所启示”的育人环境。

(1)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爱是教师教育艺术的基础,没有对学生的热爱就没有教育。他一再强调说:“要成为孩子的真正的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

(2)培养健康向上的班集体,使学生之间形成相互学习、团结共进的良好人际关系。

(3)培养校园“人文化”环境,使静态的、“物”的校园变为动态的、“情感化”的德育环境。

2.合理整合社会力量,搭建学校和社会良性互动的桥梁

学生将来都要走向社会。为此,学校不应当封闭式地进行教学和管理,而应当培养学生的“公民”精神,培养未来社会的合格建设者。为此,他把社会纳入自己的教育体系,吸收社会环境中的有利因素,使其成为促进学生品德形成的力量,并利用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影响,教会学生识别、抵制不良现象,从而提高社会适应力和免疫力。

他认为让学生关心社会和服务社会是学校的职责,“从意识生活的最初几步开始,就要把社会生活的博大世界、祖国的世界,为它的独立、荣誉和强大而斗争的世界展现在人的面前。”[1]161一方面,发挥社会的积极因素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发展。他经常开展有一定教育目的的“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邀请模范人物来校讲学传授经验,并组织学生开展志愿者活动,支援周边社区的建设。另外一方面,教会学生识别、抵制不良现象,在与不良现象的斗争中发展道德品质。

三、关于当前高校教育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几点思考

当前,在理性化和功利主义影响深远的现代社会,高校教育管理受到科层制、标准化的深刻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高校教育管理偏离以人为本的轨道,走向功利化、实用化的歧途。如何一方面顺应现代社会理性化、标准化对教育管理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够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成为教育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学习和借鉴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会带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推进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模式,避免科层制行政管理的消极影响

我国现存的教育管理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学校组织分工明确、学校内部的纪律和制度严格、等级鲜明、理性化程度高、追求行政效率等特点[3]120-123。这种管理思想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其一系列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如学校领导忙于琐碎的行政事务,忙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不能有效地在教育思想上进行有效引导;教师之间关系冷漠、上下级关系带有官僚主义气息、形式主义作风严重等缺陷。最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是造成管理和教育的脱节,管理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甚至阻碍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学校管理者首先需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管理实践当中破除对效率和功利目的的过分崇拜,自觉地反思自己的教育管理行为:能否将行政管理的体制简单地照搬到学校管理中来?如何有效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这样的教育管理是否有违“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从本质上说,高校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教育是一种细致的育人活动,需要有教育者以高尚的人格和心灵对学生进行心灵的影响和品格的熏陶。教育的这一本质要求学校管理者权衡行政效率和人格、心灵影响二者之间的关系,始终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最终目标和评判标准,而不是单纯地追求效率,追求教师利益的最大化。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学生的成长不仅仅包括知识的增多和技能的培养,同时也包括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而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更加需要人性化的管理、需要真诚的心灵交流。因此,必须积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观念,建立一种以大学生身心发展为目的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新的教育管理模式,使学校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多地充满爱、更多地渗透教育的因素。

(二)探索有效途径,在教育管理中渗透教育因素

在现代社会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和网络环境的出现,社会分化日益深化和细化,人们的生活领域不断拓宽,影响人们身心发展的因素日益复杂和多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单凭教学很难起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因而迫切需要我们拓宽教育的途径,运用综合、系统的教育方法来增强教育效果,其中教育管理中渗透教育因素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苏氏以他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了:学校的管理本身蕴涵着育人的因素和可能,而且必然会对学生身心发展产生影响。作为学校管理者,应当自觉地把管理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做到管理育人。具体来说,需要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提高学校领导运用管理载体进行教育的自觉性,在对教职员工、对教育教学的管理等方面都自觉地融入人文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第二,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意识,使其更主动地承担起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示范的职责;第三,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思想道德教育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整合各种教育资源 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

现代社会下,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和多变,对人的影响作用日益增强。大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定型、自制力差,对新生事物敏感好奇,学校、家庭、社会、网络虚拟环境等多种环境形成了对大学生的包围圈,日益消解、弱化学校教育的积极影响力,构成了对大学教育的挑战。为此,教育管理者必须探索优化环境影响的途径和手段,发挥环境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影响。

利用学校管理的力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需要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和氛围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会深深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因此,学校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构建一种宽松、人性、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在无形中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二是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形成一致的教育合力。学校应当通过各种管理机制,取得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协作,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如和家庭商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计划,创办家长学校,统一家长的教育思想。三是趋利避害,通过学校管理适当地整合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如组织志愿者活动,在实践中促进学生积极道德品质的养成;另一方面,利用管理的力量,把消极的社会影响因素限制在学校门外,以避免不利影;通过适当的途径,教育学生如何识别、抵制不良现象,在斗争中发展学生道德品质。

总之,以人为本是教育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理念,只有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达到高校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王义高译.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1卷[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观念的水位范文第3篇

原告: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水所)。

被告:牛自得,男,35岁,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师。

第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石油院)。

第三人:王宗玉,男,55岁,石油院副总工程师兼材料室主任。

海水所主要从事从海水卤水中提取钾、溴、镁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该所自1980年开始对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进行研究,先后完成了“硫酸镁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和“混合盐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工艺技术的研制,并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在上述技术的基础上,海水所又进一步研究“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在完成小试后形成了工艺方案。随后,海水所对该工艺方案中的分离工艺环节又进行了浮选法、沉降法和旋流法三种分离方法的研究实验。1992年8月,海水所将用浮选法用于“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但至今尚未获得授权。

被告牛自得原为海水所研究人员,自1987年9月至1992年12月25日调离之前,在海水所主要从事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参与了“混合盐制取硫酸钾”、“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92年12月25日,牛自得从海水所调入石油院。牛自得在调离前于12月21日向海水所出具保证书一份,保证对其在海水所期间所从事的上述研究工作中的有关技术、思路、数据和信息不使用,不对外扩散。

牛自得调入石油院之后,该院针对其专业和曾从事过的工作,在院材料室为其专门成立了“钻遇资源综合利用”课题组。1993年5月,牛自得研究完成了“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石油院将该技术作为职务发明创造,于同月1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名为“一种用苦卤和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发明专利,于1995年2月被授予发明专利,专利号93105556.3.专利文件中记载的发明人为牛自得、王宗玉。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载:“1.……光卤石用水进行分解,得氯化钾和光卤石分解液,分解出澄清液后的沉降物加入矾母液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硫酸盐和氯化钠的分离……。2.其特征在于分离蒸发浓缩所得的硫酸盐和氯化钠时,采用振荡筛或旋流器进行物理分离。”

1995年10月,海水所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牛自得在本所工作期间,曾参加了“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等几项发明创造的研制工作。其在调出本所时曾向本所出具了不侵犯本所“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方法之工艺技术”等内容的保证书。但其在调离本所仅5个月的时间就违背其保证,以其为主要发明人,以石油院为申请人,于1993年5月申报了“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牛自得的行为侵犯我所的权益;石油院从牛自得的侵权行为中获得了不应得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据此,请求将“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发明专利权判归我所所有,判令牛自得向我所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令牛自得和石油院赔偿我所的经济损失18万元人民币。

牛自得及石油院答辩称:对牛自得的保证书不能理解为对其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所从事的本专业工作的限制。该保证书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另外,牛自得调入石油院后,是协助石油院开展用卤水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石油院对该项目的研究、开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料、财力,而且在该项目中采用了与海水所的科研成果及已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不同的工艺路线和条件,因此,石油院对该发明专利的申请及专利权的取得,都是合法的。对海水所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王宗玉述称:其作为材料室主任,主持、指导了讼争专利的开题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作为该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实验研究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本人提出了采用材料筛分中常用的振荡筛来分离硫酸镁、无水钾镁矾和氯化钠三种物质的新工艺,并经实验室小试取得了充分的试验数据。据此,本人在讼争发明专利中,对核心技术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作为专利发明人无可非议。海水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应予驳回。

「审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技术权益侵权纠纷受理了本案。1996年1月19日,海水所委托国家海洋局专利事务所函告中国专利局:“一种用苦卤和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专利权属纠纷已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附上了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专利局于同月25日收到该信函。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还查明:王宗玉作为该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是因其担任石油院材料室主任,对该发明的研制给予配合,参加了小试、中试。用振荡筛分离混合盐的方法在盐化工行业中属公知技术。王宗玉在诉前曾承认该发明的工艺方法及思路是牛自得提出的。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牛自得运用自己的思路完成的“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研究成果,正是其在海水所期间从事的本职工作的范围,并在海水所期间参与制取硫酸钾的多种工艺方法的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技术数据、思路和信息。石油院以职务发明将该研究成果申报专利之日,距牛自得从海水所调出仅五个月时间,依有关规定,应确认牛自得在调离原单位不满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原单位享有。牛自得违反保证书中的保证,将“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的有关思想等运用在该发明专利中,属于侵权行为,牛自得对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宗玉主张该专利技术中分离环节的筛分法是其独立的构思,但本院查证的事实及其本人诉前的承认,均说明其在该专利的工艺技术中只负责组织工作和参与了一些辅工作,其主张对该专利技术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证据不足,其不是该专利的发明人。

石油院现持有的“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专利权,是基于牛自得的侵权行为而获得的,权利来源不合法,该专利权应为海水所持有。石油院强调该专利技术与海水所的科研成果及已经申请专利的技术的发明在内容上存在不同的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但事实证明牛自得在海水所从事其本职工作时,已就沉降、旋流等物理分离方法参与了大量的实验工作,并已取得相应的数据记录,故石油院的此辩解不成立。

海水所要求牛自得和石油院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石油院因申请该专利和维持专利权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海水所如数给付。石油院对完成该专利所提供的物质条件,海水所应依法予以适当补偿,但由于石油院对此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无法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该院于1996年4月30日判决如下:

一、“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之专利权归海水所持有。

二、海水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石油院因申请专利、维持专利权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5175元。逾期不付按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三、牛自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中国海洋报》上刊登向海水所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查,逾期不执行由法院公告,公告费用由牛自得负担。

四、驳回海水所的赔偿请求。

判决后,牛自得、石油院、王宗玉均不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牛自得上诉称其未违反保证书的保证,不应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要求撤销原判。石油院上诉称,王宗玉对该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本院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对该专利技术进行研究,专利权来源合法,要求撤销原判。王宗玉上诉称其对讼争专利有创造性贡献,应为该专利发明人之一,要求撤销原判。

被上诉人海水所答辩表示同意原判。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专利权属及侵犯技术权益纠纷确定了上诉案由。二审审理期间,一名名叫“郭智忠”的请求人于1996年8月7日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第93105556.3号“一种用卤水和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其理由是该专利不具有实用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要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通知该专利持有人石油院进行意见陈述。石油院于1996年9月12日作出书面陈述如下:“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献充足;请求人指出的我们的专利中存在的缺陷,发明人在实施中已经发现,我们服从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牛自得、王宗玉于同月20日作出书面陈述如下:“我们在实际推广中,确实发现了郭智忠先生提出的硫酸镁浆中含有大量氯化镁,不能与氯化钾转化生成软钾镁矾,以及硫酸镁在硫酸盐乳液中沉降不下来的两个严重缺陷。……此专利不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我们同意郭智忠宣布对此专利的专利权宣告无效的请求,撤销此专利的专利权。”

1996年10月6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以“鉴于双方当事人均认为该专利还存在致命缺陷,本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无实用性”和“专利复审委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反对的证据,可以不再查证,予以采纳”为理由,作出了宣告第93105556.3号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对“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研究,系牛自得在海水所就职期间的本职工作,并参与了采用沉降、旋流等物理分离方法的实验研究,对筛分法亦有了解。其调离海水所仅五个月,就在石油院完成了“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取制硫酸钾的方法”之发明创造,并由石油院以职务发明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该发明专利系牛自得在调离海水所不满一年内作出的,且是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属职务发明,所获专利权应由海水所持有。牛自得违反其在保证书中的承诺,将与“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中的有关技术信息用于讼争专利中,属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宗玉称其提出将筛分法用于讼争专利的分离环节一节,因其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不予认定。王宗玉在讼争专利的研究中只负责组织及参与一些辅工作,故其要求确认对该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之主张,不予支持。石油院现持有的讼争专利的专利权,是海水所享有的职务发明,且王宗玉对该专利未作出创造性贡献,故石油院依法不应成为讼争专利的专利权人。三上诉人上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证据不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院于1996年11月29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6年12月13日,海水所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要求将第93105556.3号专利专利权人变更为海水所。中国专利局经审查认为手续合格,对此已公布在1997年2月19日第13卷第8号专利公告上。

海水所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于1996年10月6日作出的宣告第93105556.3号专利无效的决定,以该决定程序违法,确认该专利无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理由,于法定期间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该决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因专利权发生纠纷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海水所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属纠纷后,即用书面形式告知专利局,并附有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专利复审委员会即已得知专利权属纠纷已为法院受理的事实,本应中止其无效宣告审查程序,并有义务征询海水所对该专利三性的意见和对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意见,但其仍启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而且由于石油院的原因,使海水所无从得知此事,并且对该专利是否具备专利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仅依据无效请求人和原专利权人的一致认可,即作出该专利无效的决定,这对海水所是不公平的,是违背专利法的立法宗旨的。同时,在该专利权的归属尚不明确情况下,专利复审委员会将这一特殊情况视为是一般情况,进而采用简化的审查程序,是违背相关的审查原则和程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3月19日判决如下:

撤销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第93105556.3号专利无效宣告的决定,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评析

一、关于讼争专利权的归属

牛自得在海水所工作期间,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参与了该所“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其在从海水所调至石油院的五个月时,研究完成了“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由石油院向专利局申请并获得了该项发明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调离人员在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专利发明,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原单位应享有的职务发明创造。所以,石油院以其名义申请并持有该项专利权,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悖,此专利权应归海水所持有。

王宗玉作为石油院材料室主任,在牛自得从事“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研究过程中,曾参与了项目的组织和研究的配合及有关实验。但该项技术的构思与其无关。王宗玉所提出的使用振荡筛分离混合盐的方法是其对该项专利作出的实质性和创造性贡献,因审理中查明该方法属于盐化工行业中的公知技术,其又不能提出其它相应证据证明,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关于“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规定,王宗玉不应是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二、牛自得的行为是违约,还是侵权

一种意见认为,牛自得的行为是违约。理由是:牛自得调离海水所之前向海水所出具了保证书,保证对在海水所工作期间从事的“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研究所涉的有关技术、思路、数据和信息不使用。这是其向海水所允诺承担的义务,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也不违法,故牛自得在调离后应以允诺承担的义务约束自己的行为。现其利用海水所的该科研成果,在石油院继续从事同一内容的研究有违其允诺,其作法就属违约行为。

另一种意见认为,牛自得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其理由是:牛自得明知“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属于海水所较成熟的科研成果,而故意在调到石油院后继续从事该项目的研制,最终造成应由海水所享有的科研成果成为石油院持有的专利,这是对海水所应有权益的侵犯。一、二审法院采纳了此种意见。

三、如何看待诉讼中出现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的无效宣告程序及其决定

首先,虽然该项专利以石油院名义申请和持有,但由于海水所已对该项专利权归属提起了诉讼并已由法院受理,故在法院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该项专利的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权对涉及该项专利权的有关事务作出决定。石油院、牛自得及王宗玉不顾此事实,而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同意无效申请人提出的该项专利权无效的申请,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表示服从裁决,均属不当。

其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无效申请人的无效申请和石油院、牛自得、王宗玉的陈述意见,简单地作出了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决定,违反了有关程序。海水所在起诉后,已经函告专利局法院受理案件的事实,并附上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以资证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当事人是可以请求专利局中止包括无效宣告程序在内的有关程序的。国家专利局1991年3月14日31号公告中对有关中止程序问题的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专利审查指南》中对请求中止的条件和范围作了更详尽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明知该专利权在诉讼中,却违反其程序规定,不中止其无效宣告程序,进而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再次,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此规定说明,有关利害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某项专利权是否有效得到最终的确认。本案审理尚未终结,专利权人没有确认,如果终结本案审理,将会剥夺有关当事人可能有的上述权利。故二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是合适的。

另外,二审法院确定本案案由为专利权属和侵犯技术权益纠纷,是恰当的。

责任编辑按:本案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遇到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是少见的,处理上具有相当的难度。但一、二审法院较好地把握了处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和其机制,给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在实体上,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牛自得在调离海水所后的五个月时完成的研究成果是属海水所还是属石油院享有的职务发明创造。它直接决定着谁应是该项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利人和申请被批准后的专利权持有人即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认定该发明创造属当事人调出前的原单位享有的职务发明创造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即该发明创造是当事人在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牛自得的发明创造在调动工作后五个月就作出了,符合此时间条件的要求。二是实质条件,即该发明创造应是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牛自得在原单位即海水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是从事从海水卤水中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其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参与了“混合盐制取硫酸钾”、“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等具体项目的研究工作,可以说这些项目属海水所分配的任务。牛自得调离后,在石油院首先承担和分配的工作任务就是“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技术研究,因此,牛自得在该项目上的发明创造,就不仅是与其在海水所承担的本职工作及海水所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而且是与原工作及任务相同范围内的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作为发明专利的技术主要特征在于“采用振荡筛或旋流器进行物理分离”,即筛分法和旋流法的工艺技术,而这些工艺技术,正是牛自得在海水所从事“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研究时实验、研究和了解的对象,因此,可以说牛自得在石油院从事的研究是原研究项目的继续,或者说是处在了同一研究项目的出成果阶段。这种状况,就不仅在表面上符合了实质条件的浅层次要求,而且在实际内容上符合了实质条件的深层次要求。这样,海水所作为牛自得的原单位享有牛自得调出后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此结论得出后,还不能得出讼争专利权应归海水所持有的结论,因为该发明专利授权确认的发明人有两个,一是牛自得,二是王宗玉,王宗玉是石油院的职工,作为发明人不发生牛自得的上述问题。如果王宗玉作为发明人的身份不容否认,则其所在单位石油院将可以其发明创造部分属职务发明创造为理由,主张在该专利权中之应有权利,即石油院有权主张讼争专利应与海水所共同持有。因此,在海水所主张讼争专利应归其独家持有的情况下,必须认定王宗玉是否能成为讼争专利的发明人之一。由于王宗玉在该项发明创造中所参与的只是一些组织和辅工作,没有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其发明人的身份就不能具备。讼争专利的发明人就只有牛自得一人。这样,海水所主张独家持有讼争专利权,就完全成立。

由于讼争专利权在诉讼前已经为石油院依法定形式获得并持有,故海水所提出其权利归属争议,即在海水所与石油院之间发生专利权归属确权实体法律关系,石油院应是该关系及争议的对方当事人。而牛自得违约也好、侵权也好,仅是造成该权属争议发生的原因和解决权属归属的前提所在,故在本案以确认权属归属为基本目标前提下,石油院应是本案直接被告,而不应是第三人。

在程序上,本案的关键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发生了案外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讼争专利无效的申请,并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情况。据此,是法院应中止诉讼程序,还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应中止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观念的水位范文第4篇

关键词:河道;水利;生态建设;景观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提出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平原东端,长江三角洲南翼,位于东经121°16′和北纬30°35′。南临杭州湾,东北及东部与上海市金山区交界,西与嘉兴市南湖区接壤,西南与海盐县为邻,西北与嘉善县相接,土地总面积537km2。

平湖市属太湖水系,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河流众多,水网密布,水域类型为河流与湖泊,河流总长2259km,受黄浦江潮汐顶托,全市河道均有不同程度的感潮性,以西北部尤为明显。市域范围内的河道大部分为散布于农村的平原河道,其特点为集水面积、年径流量小。平湖市多年平均水位0.8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多年平均最高水位1.77m,多年平均最低水位0.18m。

由于平湖市河道护岸、生态护坡等工程建设滞后,加上常年受雨水、船行波冲刷及人为因素等影响,岸坡水土流失较大,部分河道存在淤积现象,引起过水断面缩小,导致水域的蓄滞能力和引排水能力降低。

2传统护岸型式分析

传统的护岸型式只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故多采用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等材料修筑硬质护岸,隔断了水生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导致河流失去原本完整的结构和作为生态廊道的功能,进而影响到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水土保持。传统的护岸型式在外观上较为单调生硬,“白化”、“硬化”严重,多数情况下与周边的景观不协调,与目前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趋势相违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河道建设已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河道建设不仅要满足自身的功能外,还应具有生态、休憩、景观等要求。因此,做好河道的生态护岸工作为实现碧水蓝天、绿树夹岸、鱼虾洄游的河道生态景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生态护岸概念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字,意思是指家或者我们的环境。简单的说,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现在,“生态”一词涉及的范畴越来越广,人们常常用“生态”来定义许多美好的事物,如健康的、美的、和谐的等事物均可冠以“生态”修饰。

生态护岸指的是利用植物措施或植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对河道坡面进行防护的一种新型护岸型式。旨在创造良好的生物生存环境、以及绿色的自然景观,同时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满足水利和行洪需要,即生态护岸集防洪效应、生态效应、景观效应和自净效应于一体。

4生态护岸研究和探讨

在平原河道中,生态护岸功能(效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工程效益、生态效益。首先,行洪、排涝功能是生态护岸的基本属性,要保证岸坡的稳定性、耐久性,以及防止岸坡的水土流失;其次,生态护岸是个开放式的系统,是陆地和水体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等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与纽带,护岸自身的生物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食物链关系,是一个循环的、有生命的体系。

护岸材料的选择是护岸实现生态化的重要步骤,且护岸工程具有用材量大的特征,所以,生态护岸的用材的生态影响是不可忽视的。鉴于平湖市河道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河道特征采用不同的生态护岸型式,以满足河道的综合运行要求。

4.1 固土植物护坡

即利用根系发达的植物进行固土护坡,既可起到防止水土流失作用,又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修复需要,同时还可以人造景观。根据河道不同的水位采用不同的植物,如常水位下可选择种植水葱、芦苇等水生植物,对净化水质非常有利;在坡上种植香樟、广玉兰、红叶李、紫薇等乔灌木,构造沿河林带,为动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该型式适用于护坡角度小、流速平缓、防洪需求低等河道。该护岸对坡岸平衡生态体系影响较小,自然融合能力较强,完整的保留了陆地与河流的物质、能量、信息等交换能力,也为多种物种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栖息地。

4.2 排桩护坡,零置景观石

以紧密的杉木排桩代替传统的块石挡墙来护坡固土,杉木桩顶露出水面20cm左右,在坡上零星抛掷景观石(黄石、太湖石、卵石等)。通过植被与木桩、景观石相结合,使坡面既有一定的防洪能力,又为植物生长提供了适宜的基质,岸坡的稳定性和抗冲刷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该型式施工工艺简单、方便,速度快,而且避免了土方大开挖及围堰问题。加上排桩后种植各种固土植物,视觉上得到了很大的享受,比较适宜布置在公园、广场、社区集聚点等场所。

4.3 生态孔护岸

该型式采用干垒成墙,允许水透过挡土墙,有效降低了挡土结构后水压力作用。同时设置有效孔径满足植物根系生长,其具有很好的保土、附土、滞土能力,能适应植物生长。通过植物的覆盖作用可以为河流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植物还可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

该型式较适用于农村坡度小、流速平缓、防洪需求低的河道。通过生态预制块的建设,在坡面上结合草、灌木的实施,可有效地消截、拦截了污染物。

4.4 鱼巢护岸

该型式采用干垒成墙,允许水透过挡土墙,有效降低了挡土结构后水压力作用。同时利用挡墙外河水与挡墙内地下水交换,提高了河道、渠道的自净能力,是保持生态环境的良好挡土墙结构。同时设置有效孔径(生态窝)满足小型鱼、虾类隐蔽和栖息、繁衍,水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变大了,加上两岸新设的多层次绿化带,逐渐形成了良性的河流生物链。

该型式对基础要求不是很高,可以承受一定的位移与沉降,可以在一定的松软地基上应用。该型式施工时无需砂浆混凝土,可以大幅度提高施工速度,缩短建设工期。

5结语

生态护岸是现阶段及将来护岸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新要求,同时也是预示着我们水利工程建设发展到“要还自然于河道”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在大力提倡崇尚自然、重塑生态河道的工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越来越多的河道护岸工程建设中被要求,做到既要满足行洪防洪的最基本需要,又要尽可能地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处理河道护岸工作。同时,在生态护岸建设中要尽快地融入一些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的设计理念,要用生态的手段来解决生态的问题,在护岸的建设当中要切实落实和体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理念。在推广生态护岸技术的过程中,使得河流重现清澈见底、鱼虾洄游、水草茂盛的自然生态之美,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人、经济、社会、环境”这一复合生态系统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雷.关于水利发展与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在中国水利学会2007年年会上的报告[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7.

[2] 雷雨,冉春旺,马瑛.河道生态治理初探[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9.

[3] 韩玉玲,岳春蕾,叶碎高,等。河道生态建设—植物措施应用技术[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观念的水位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坝安全监测;时空;运行管理;网络?

众所周知,大坝是一种特殊建筑物,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3个方面:①投资及效益的巨大和失事后造成灾难的严重性;②结构、边界条件及运行环境的复杂性;③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的经验性、不确定性和涉及内容的广泛性。以上特殊性说明了要准确了解大坝工作性态,只能通过大坝安全监测来实现,同时也说明了大坝安全监测的重要性。事实上,大坝安全监测已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我国已先后颁布了差阻式仪器标准及监测仪器系列型谱、《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实施细则》、《混凝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同时,国际大坝会议也多次讨论过大坝安全问题[1]。

大坝安全监测是人们了解大坝运行性态和安全状况的有效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及人们观念的转变,大坝安全监测的内涵也进一步加深。为此,笔者从分析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入手,对大坝安全监测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1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

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很多,据国际大坝会议“关于水坝和水库恶化”小组委员会记录的1 100座大坝失事实例,从1950年至1975年大坝失事的概率和成因分析中得出大坝失事的频率和成因分别为:30%是由于设计洪水位偏低和泄洪设备失灵引起洪水漫顶而失事;27%是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基础失稳和意外结构事故;20%是由于地下渗漏引起扬压力过高、渗流量增大、渗透坡降过大引起;11%是由于大坝老化、建筑材料变质(开裂、侵蚀和风化)以及施工质量等原因;12%是不同的特有原因所致。

通过上面的数值可以作如下分析:大坝失事的原因很多、涉及范围也很广,但大致可以分成3类。第一类是由设计、施工和自然因素引起,它没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是一旦大坝建成就已确定了的,如设计洪水位偏低、混凝土标号过低、未考虑地震荷载等;第二类是在运行、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如冲刷、浸蚀、混凝土的老化、金属结构的锈蚀等;第三类是上述两种混合情况,即设计、施工中的不完善在运行中得不到改正,或者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运行管理的不力使设计、施工中的隐患发展为破坏。就目前而言,大坝安全监测主要是针对后两种情况。下面将从设计、施工、运行维护3个阶段来讨论,着重强调目前大坝安全监测容易忽视的一些方面。

1.1设计阶段

众所周知,在设计阶段,坝址的确定决定了地形、地质、地震发生频率及水文条件等;枢纽的总体布置、坝型及结构、材料选择和分区、水文资料的收集及洪水演算、地质勘探等都将影响大坝的安全。1980年6月19日,乌江渡水库泄洪水雾引起开关站出线相间短路跳闸、引出线烧断、工地停电,类似情况1980年6月23日在黄龙滩、1986年9月3日在白山等也曾发生。以上事故的发生引起工地停电和泄洪闸门不能开启的严重后果,均是由于整体布置不合理,对泄洪水雾飘移危害认识不够所致。喀什一级大坝位于高地震烈度区,粘土斜墙坝的抗震性能差,而设计又将防渗膜放在斜墙下游侧,形成潜在的最薄弱滑裂面,因而在1985年大地震时,迎水面滑落库中,其原因是坝体结构设计不合理。综上所述,大坝的许多安全隐患是由设计阶段留下的,特别是水文计算及地质勘探和处理两个方面,如纪村坝基红层问题,前期勘探工作不够是重要原因之一[2]。

1.2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能否贯彻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质量,特别是有效解决施工中发现的新问题是确保大坝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混凝土坝的温控措施、土石坝的碾压及防渗排水结构的施工、有关泄洪建筑物的机电安装等都将直接影响大坝的安全。喀什一级大坝在1982年施工中,其坝体及防渗墙都未进行碾压,致使密实度降低,在强震时容易液化和沉陷,这也是1985年地震时引起大坝整体破坏原因之一。

1.3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涉及水库调度、大坝及附属机电设施检查、监测手段及资料分析方法、大坝安全状况评价等,其中每一环节都事关大坝的安全。。佛子岭大坝1969年发生的漫顶事故,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盲目追求灌溉效益,汛期不适当地抬高运行水位所致;陈村大坝出现的105 m高程水平裂缝与大坝长期遭遇高温低水位运行工况有关[3];佛子岭、磨子潭和沟后水库等在泄洪闸门开启的关键时刻都出现了电源中断这一严重问题,说明了备用电源及汛前检查有关泄洪设备(施)的重要性,更不用说对大坝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仪器监测和及时的资料分析了。这里还要强调的一点就是联合调度问题,在梯级水库调度中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如石漫滩水库溃坝与上游的元门水库溃坝是密不可分的。

2大坝安全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众所周知,大坝安全监测有校核设计、改进施工和评价大坝安全状况的作用,且重在评价大坝安全。笔者认为,大坝安全监测的浅层意义是为了人们准确掌握大坝性态;深层意义则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节约工程投资。大坝安全监测不仅是为了被监测坝的安全评估,还要有利于其他大坝包括待建坝的安全评估。

3大坝安全监测的新内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很多(坝址选择、枢纽布置、坝体结构、材料特性、水库调度等)、时间跨度大(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实现大坝安全监测的手段和目的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3.1监测范围和内容

规范[4][5]规定“大坝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它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备”。众所周知,瓦依昂(Vajont)拱坝就是由于库区发生大滑坡引起了溃坝;1961年3月6日,我国柘溪水电厂首次蓄水时,在大坝上游右岸1.55 km处也曾发生大滑坡;佐齐尔拱坝1978年12月份发现拱冠向上游移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离坝1.5 km的地方在比坝低320 m处开挖了一条排放地下水的隧洞所致。可见,关系大坝安全的因素存在的范围大,包括的内容多,如泄洪设备及电源的可靠性、梯级水库的运行及大坝安全状况、下游冲刷及上游淤积、周边范围内大的施工特别是地下施工爆破等。

大坝安全监测的范围应根据坝址、枢纽布置、坝高、库容、投资及失事后果等进行确定,根据具体情况由坝体、坝基推广到库区及梯级水库大坝,大坝安全监测的时间应从设计时开始直至运行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的内容不仅是坝体结构及地质状况,还应包括辅助机电设备及泄洪消能建筑物等。

3.2大坝安全监测的针对性

大坝安全监测是针对具体大坝的具体时期作出的,一定要有鲜明的针对性。

(1)时间上的针对性。

由于大坝施工期、初次蓄水期和大坝老化期是大坝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时期,因此在前一个阶段监测的重点应是设计参数的复核和施工质量的检验,而后者则应是针对材料老化[7]和设计复核进

行。 大坝的破坏机理研究至今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关键是原型破坏试验作不了,因此,加强对溃坝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要求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能得到关键数据;

(2)空间结构上的针对性。

针对具体的坝址、坝型和结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如针对面板堆石坝面板与趾板之间的防渗、碾压混凝土坝的层间结构、高强震地区均质土坝的液化、薄拱坝坝肩的稳定、破碎地基及深覆盖层上筑坝的基础处理及防渗、多泥沙河流的泥沙淤积、库岸高边坡的稳定等。由于总体布置不合理,泄洪水雾有可能引起跳闸等问题,应注意对雾化的监测和汛期对备用电源的检查等。再者,大坝监测应和大坝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互相补充,特别是在设计中运用新结构、新方法、新材料,施工时发现新的地质构造和地质条件。运行遇到不利工况时,大坝安全监测理应成为检验设计、施工及运行效果的必要手段,从而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以确保大坝安全创造条件。

3.3监测手段和方法

大坝安全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4],笔者认为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是分不开的。前者也要尽可能的利用当今的先进仪器和技术对大坝特别是隐患进行检查,以便作到早发现早处理,如土石坝的洞穴、暗缝、软弱夹层等很难通过简单的人工检查发现,因此,必须借用高密度电阻率法、中间梯度法、瞬态面波法等进行检查[6],从而完成对其定位及严重程度的判定。人工巡查和仪器监测分不开的另一条原因是由于大坝的特殊性和目前仪器监测的水平所决定的。大坝边界条件和工作环境较为复杂,同时,由于材料的非线性(特别是土石坝),从而使监测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目前仪器监测还只能作到“点(小范围)监测”,如测缝计只能发现通过测点的裂(接)缝开度的变化,而不能发现测点以外裂(接)缝开度的变化;变形(渗流)测点监测到的是坝体(基)综合反应,因而难以进行具体情况的原因分析。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监测手段和方法必须多样化,即将各种监测手段和方法[4][5]结合起来,将定性和定量监测结合起来,如将传统的变形、渗流、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同面波法、彩色电视、超声波、CT、水质分析等结合起来。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一种真正的“分布式测量系统”——光纤测量系统即将面世,水科院、国电公司成都院等单位已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也曾在三峡作过试验。该系统将光纤既作为传感部件,又作为信号传输部件埋设于坝体中,使每一根光纤成为大坝的神经,感受大坝性态的变化并具体定位,从而使监测走向立体和全方位。

目前,自动化系统还存在费用高、可靠性难以保证、监测项目不全、安装调试困难、实时化程度低等问题,笔者认为一种费用低、安装调试简单、易维护、可以进行大范围监测、实时性高的系统才是发展方向。同时,监测方法、监测量的变化(如由标量到矢量、由数值分析到图象分析)必将导致分析方法的变化。

3.4大坝安全监测的网络化、智能化、效益化

在过去的许多年中,人们总是将观测资料交由专职单位去分析,这样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不利于及时有效地掌握大坝性态和进行最优的运行调度。同时,一般单位的资料分析总是在建立数学模型(特别是统计模型)的基础上,缺乏与具体大坝的联系及与设计标准(稳定、强度)的比较,也不利于监测技术的提高。近期,一些单位在专家系统、人工智能及决策支持系统开发中,直接将监测资料(如库水位、温度、应力、扬压力等)与设计标准(稳定、强度)对照起来用于坝体强度及稳定校核是一种很好的思路。但是,目前的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水平多数还停留在部分监测项目数据的自动采集上,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事实上单凭监控指标来判别大坝安全是不完善的,因为目前的监控指标主要依靠经验和理论计算确定。前者人为因素大,后者由于计算理论、数学模型和边界条件的假定,误差也较大,实际应用也值得商榷。如对于土石坝,当上游库水位骤降时测压管水位不会超过监控指标,但此时上游坝体有可能失稳。我国自1987年开始的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鉴定),是对大坝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和评价,已得到广大科技人员认可,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它就是根据设计复核、坝基隐患、坝体稳定、泄洪消能、库区淤积及近坝库岸滑坡等方面对大坝安全进行评价。因此,大坝安全评估软件应与大坝安全定检内容相适应,应用专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将大坝安全定检的成功经验和监测资料分析的有效方法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实现与大坝监测数据采集系统、闸门监控系统、水库自动调度系统、水雨情测报系统的有机结合,将大坝安全作为约束条件,效益的最大化作为目标函数才能适应用户和时代的需要。

  最近,国家防总在建立全国防汛决策支持系统中将大坝安全监测(工情监测)作为整个系统的一个部分,从而突出水库运行以效益为中心,大坝安全是约束条件的观点。另一方面,在大坝失事或事故中,洪水漫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试想:如果大坝某些性态异常或闸门起闭机损坏,而又不知近期洪水情况,如何在洪水到来时确保大坝安全?同时,运行也会影响大坝安全,如陈村大坝105 m高程裂缝的出现及发展与不正确的运行方式有关;碧口大坝1995年也因泥沙淤积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排沙洞口淤堵,威胁了电站安全。故为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确保大坝安全,必须尽可能将流域水情、梯级水库调度情况及洪水预报、大坝安全监测和本水库运行调度结合起来。

另一方面,目前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软件均有巡测和选测功能,为适应“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设置自动进行巡测、在线诊断、自动报警是对系统的必然要求。由于许多测值超差均由于自动化系统本身引起,故笔者建议在数据采集软件中应增如下功能:即当某测值或其变化速率超过正常范围时,系统应立即对该测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或自动加密测次,以方便系统维护和资料分析。

/!/随着信息化的推广,大坝安全监测应主动适应时代要求,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采用网络数据库、INTERNET/INTRANET技术,建立全国的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网是时代的要求。

4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大坝安全监测实际上是一种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结论的得出、措施的制定、信息的反馈,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工程效益。综合起来可以得出如下几点:

(1)大坝安全监测范围空间上应包括梯级水库;时间上应从设计开始。大坝安全监测内容应包括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洪及机电设备;

(2)大坝安全监测应与气象、水情、洪水预报及水库调度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水库运行调度决策支持系统的一部分,真正为工程效益的最大化服务;

(3)大坝安全监测应将大坝安全评估与设计标准、设计参数(如安全系数,可靠度指标)等指标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大坝安全定检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从而易于理解、掌握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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