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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虹说过,爱有两种,一种是有分别的世俗之爱,另一种是无分别的神圣之爱。而世俗的爱又有两种形式:1、以亲疏敌我区分为基础的爱;2、以善恶是非区分为基础的爱。我们熟悉于这世俗的爱并力求践行,却忘记了一切的生命都有同样的价值。耶稣说:“爱你们的敌人并为那些迫害你们的人祷告。而悼念赵承熙时劳拉所写的:“希望你知道我并没有太生你的气,不憎恨你。你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安慰,对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爱都包含在这里。”确实如此,假如当时赵承熙能得到帮助的话,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人性本善,没有人一开始就想着要报复。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的发生也有他的原因,赵承熙本是有善良之心的,只是有错了方法,正如马加爵。
33根蜡烛,33个生命。“当那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牧师的话让我震撼,也不得不让我重新审视我自己爱的观念。在中国,我们都陌生于这种爱,可是,这才是真正的无私的爱。这种爱超越了所有世俗之爱的偏爱与选择,它不以亲疏敌我,义与不义、善恶是非的区分为前提和条件,它爱人如己,爱义人也爱不义的人,爱善人也爱恶人。这正是我们要追求的,虽然陌生,但并不会被遗忘。
但是,对凶手及其家人的宽容,在美国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对此我表示严重怀疑。美国是一个时刻标榜着“人道主义”的大国,可是它的种种侵略及虐待战俘的行为,我却不敢恭维。美国从1999年悍然空袭南联盟,到2003年大举入侵伊拉克,它甚至置联合国的决定于不顾,毅然出兵,只为道貌岸然的“人道主义”。如果真的人道的话,那么别国人民的生命就这么的廉价,任你糟蹋?还是为了不为人知的目的,铲除异己呢?似乎别人的战争就是不正当的,而美国自己所发动的战争就是维护和平,保卫人民的。多可笑!而美国“误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更是说不过去,堂堂高科技超级经济大国,竞会发生这等“误炸”事件,似乎有点底气不足吧。而更令我们心寒的,却是它虐待战俘的事。自从美国虐待伊拉克战俘的照片被曝光后,我们不得不冷抽一口气。多可怕的炼狱,多残忍的虐待,多侮辱的折磨!难道这就是“自由、民主、人权”的美国?或许这只是对它自己国家的人民而言吧,而对别国的人,只是利益的互动,敌我的区别吧。
难道这只是对已逝人的一种怜悯,一种宽容?我不得不深思这个问题。枪击事件后,当赵的姐姐代表家人公开道歉后,马上有人在网上回帖说:“这不是你或你家人的错误。”而有个女孩脱口而出说这次凶杀让32个家庭失去了亲人时,一个教授马上纠正她说:“不,是33个家庭失去了亲人”。希望我们不仅仅是对逝者的宽恕,更要对生者的关爱呀,而不是为了某种利益,就随便发动战争,置无辜的生命于水深火热之中。
关键词: 《宠儿》 陌生化 母爱
陌生化是20世纪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的核心概念,又被译作“反熟悉化”[1]、“奇异化”[2]等,即使人感到惊奇、新颖和陌生。形式主义的首要代表和主要发言人什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方法的艺术》一文中提出:“如果我们对感受的一般规律作一分析,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动作一旦成为习惯性的便变得带有机械性了。例如,我们所有熟习的动作都进入了无意识的、机械的领域。如果有谁回忆起他第一次握钢笔或第一次讲外语时的感觉,并把这种感觉同他经上千次重复后所体验的感觉作比较,他便会赞同我们的意见。”[3]当无数次地重复和感受相同的事物时,我们就会对它们熟视无睹,产生不了新的审美情绪,体会不到新的经历感觉。而文艺的陌生化就是要抛开单纯的抽象理解和日常的认知习惯,也就是不要无意识化,而要陌生化,把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变得陌生,把熟悉的主题情感变得陌生,增加感受的难度。什克洛夫斯基在谈到列夫·托尔斯泰的创作时说,托尔斯泰在描绘事物或事情时总当这事物或事情是第一次看见或第一次发生的,他故意不直接说出熟悉事物的名称,使熟悉的事物也变得似乎陌生了。[4]
陌生化可体现文学作品主题的陌生化。对于传统的主题如果有颠覆性、陌生性的描写,将进一步加深文章的思想内涵。因为通过陌生化的扭曲与变形,人们在被注入全新体验后,必定会在震惊之余深深探寻陌生主题后的深刻意义。人们通过反常的相见,在陌生化的艺术世界开拓充满更深更广的意义空间,唤醒人们发掘生活的意义,从而丰富对生活的感受。“新奇是为了无利害关系地去感觉对象的性质”。[5]
《宠儿》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有的评论家甚至认为不读《宠儿》,就无法理解美国文学。莫里森在小说中将传统与创新交织在一起,达到了强烈的陌生化的美学震撼效果。其中陌生化的母爱主题是重要内容,它大大深化了作品对现实的反映。《宠儿》中的母爱主题和我们习以为常的母爱大相径庭,它令我们震惊、战栗,过后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印度有句谚语:世界上一切都是假的、空的,唯有母爱才是真的、永恒的、不灭的。母爱源于天性,是上天赐予的。《宠儿》一经发表就因文中另类的母爱而广受关注。莫里森告诉大家:被活生生地剥夺爱小孩的权利,有爱而不能爱是奴隶制下母亲们最撕心裂肺的痛楚。就母爱主题而言,莫里森的独特之处在于她敢于挑战社会习俗,用陌生的视角叙述奴隶制下黑人母亲们的母爱被粉碎、扭曲、践踏的残酷。文中除了塞斯,还有其他两位母亲,分别从不同方面体现黑人母爱的特殊性。
一、塞斯母亲的爱
塞斯的母亲从家乡被掳掠,被关押在“中间航道”的一条船上,她和塞斯奶妈两人多次遭到白人船员的,在航行途中多次怀孕。塞斯的母亲将所有被白人播下的孽种扔入海中,唯独留下塞斯,因为塞斯是她和一个叫sethe的黑人生的,塞斯的母亲觉得他才是她的丈夫。在那个时代黑人奴隶母亲杀死小孩并不少见,流产率也很高,因为她们不想孩子重复任人践踏的悲惨生活。在奴隶制制度化的语境下,这是一种充满痛楚与无奈的母爱。
二、贝比·萨格斯的母爱
塞斯的婆婆贝比·萨格斯善良温顺,她被“奴隶生活摧毁了她的双腿、后背、脑袋、眼睛、双手、肾脏、子宫和手头”[6],却拥有一颗博爱的心。在获得自由后,她在森林中的一块空地上,像牧师一样,充满激情无所畏惧地向那些饱受心灵创伤的同胞们呐喊:爱自己,爱现在已是自由的身体,爱上每个身体部位,尽管之前它们被捆绑,损毁,现在它们自由了。贝尔就像是每个绝望的、悲伤的孩子的母亲。对于她唯一一起生活过的孩子——黑尔,她感到无比幸福与幸运。贝尔在卡罗来纳的农庄劳作时屁股给伤着了,为了让母亲减轻痛苦,黑尔和加纳先生达成协议,黑尔用一生甚至包括塞斯在内一家人的劳力换取母亲后十年的自由。也许只有心中住着爱的天使的母亲才会拥有这样一个孝顺的孩子。后来黑尔逃亡失败,下落不明,贝尔无限期待,担心之后无奈绝望。也许就像祥林嫂般,历经波折,到头来,竟也依旧是悲惨世界。在塞斯弑婴事件后,贝尔的母爱渐渐消退了,她无法自爱,更无法像以前那样给人以爱的温暖。也许在五彩的世界里,母爱可犹如彩虹般点明浑浊黑暗的世界。贝尔沉浸于此,是将母爱延续的自欺欺人聊以。那团熊熊母爱火焰,早已奄奄一息,不禁让人暗自唏嘘。
三、塞斯的爱
塞斯从小就饱受奴隶制的戕害,被剥夺了一切,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也无法喜欢自己。于是她把一切寄托在她“最宝贵的东西”上。可是奴隶既无力保护自己,更无力保护孩子,也许孩子的未来对他们而言只是当下生存的梦而已。当塞斯无意间听到“学校老师”在评论塞斯身上的动物属性及人的属性时,被震惊得不知所措了。她苦苦思索这个问题,自我认识更加迷茫,油然而生恐惧,恐惧自己的孩子也被蹂躏在一样的黑暗地狱。这也成了塞斯出逃的直接原因。为了孩子将来的自由,她挺着即将临盆的肚子,勇敢踏上危险重生的逃亡之路。塞斯的爱浓烈而决然,她曾多次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是如何爱宠儿的:辛苦劳作后,一心想着躺在地上的宠儿会被太阳晒着,马上急忙小心地将她移至葡萄架下;丹芙用言语冲撞保罗时,保罗认为小孩长大了就该对行为负责。但塞斯却像一只为爱痴狂的老母鸡,宣言道:“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母爱至决绝,可见一斑。十几年来,塞斯用母爱构建一个坚硬密封的壳,将丹芙保护禁锢在里头,一方面,这种畸形的母爱让丹芙产生异于常人的心理:丹芙感觉不到塞斯的爱,丹芙所有的情感只有对塞斯的恐惧和对父亲的期待。丹芙时常梦见塞斯把她的头砍下来然后拎到楼下给头发梳辫子。是的,那么窒息浓烈的爱,那么小的小孩怎么会理解呢,就像甜得过腻的糖是发苦的。所以当宠儿来到身边,丹芙即使知道她是一个鬼魂,仍将她视为唯一的伙伴,甚至决心要保护宠儿,不让塞斯伤害她。但在丹芙身上滋养的母爱却在塞斯对宠儿过度宠爱的过程中得以慢慢释放。当塞斯被宠儿折磨得如行尸走肉时,丹芙“心里密封罐”里的母爱一缕一缕地散发出来,让丹芙渐渐苏醒,跨出家门,向外界求救,赶走宠儿,拯救她至爱的母亲。太浓的爱要有机会释放才有被救赎的可能,可是宠儿永远也没有这个机会。当塞斯带着丹芙逃到124号后,她经常做噩梦,梦见孩子们被蹂躏后扔出马车外。然而28天后,噩梦真的上演了。奴隶主“学校老师”带着人来抓他们了。塞斯万般痛楚无奈举起锯子,浓烈的母爱扭曲成锯子下的红色汹涌,宠儿这个还不到两岁的幼儿以生命的终结祭奠奴隶制下畸形的母爱。之后宠儿的鬼魂一直游荡在124号宅里,甚至肉身还魂向塞斯复仇。情何以堪,塞斯,她难道不爱宠儿吗?恰恰相反,在外部强压残忍的环境下,她不健全的心理只想到用这样独特的方式来拯救自己的小孩。
莫里斯以毁灭的伤痛的方式诠释这样的陌生母爱,一次次令我们震惊。那犹如沙漠中枯树的奴隶黑人母亲们,炼狱中的眼泪也会化。这种母爱是在奴隶制度下在性别和种族双重挤压下黑人母亲的爱,它反映了黑人母亲的精神世界。每一次母爱被撕裂、粉碎、践踏,我们都会狠狠地鞭笞恶魔般的奴隶制,同时对奴隶制下的受难者施以无比的同情。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休斯著.刘豫译.文学结构主义[M].北京:三联书店,1988:129.
[2]徐亮.意义阐释[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175.
[3]朱立元,李钧.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87.
[4][俄]茨维坦·托多罗夫.蔡鸿滨译.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66.
[5][美]韦勒克,沃沦著.刘象愚,等译.文学理论[M].北京:三联书店,1984:278.
可越着急,越是等不到,就在我跑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有一辆银灰色的车停在我身边,司机摇下车窗说:“走,我捎你一段路!”
我看看司机,不认识,再看看车牌号,还是不认识,正要摇头说:“不用了”,司机说:“捎一段算一段,到哪儿有车了,你就赶车,省得耽误时间。”
因为单位事发突然,我没有考虑太多就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上,可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我却开始害怕了:万一这个司机是坏人怎么办?万一他把车开到我不熟悉的地方怎么办?我要不要打电话求救?我要不要跳车?有了这些念头,再看司机怎么都不像好人了:他为什么平白无故地捎我啊?他干嘛对一个陌生的女人这么热情呢?
我开始坐不住了,就在我心神不宁的时候,司机突然开口对我说话了:“姑娘,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不是坏人?唉,现在这年头,真不如从前了。我挺感谢你信任我的,你都不认识我,就敢坐我的车。”我愣住了,不好意思跟他说,我刚才如何在心里揣测他,如何在心里作斗争。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跟我回忆从前。他说,他从小在乡下长大,住在一个村里的人都像亲戚朋友一样,谁也不用防着谁,大门都不用锁。东家的叔叔家里没水,直接自己推门来家里接;西家的奶奶要做针线活儿,把东西放到床头,妈妈有时间就会替她做;南头的大伯要去地里打药,对门儿会跟他说:放心去地里吧,你孙子放学回来了,俺管他吃饭;北地的婶婶有事儿要出门,跟邻居说一声,邻居自然会帮她喂鸡喂狗……司机说:“那时候真好啊,多有人情味儿啊!现在住进楼里可好,都从猫眼里看人,都把人看远了啊!”
要说这世上好人多还是坏人多,我觉得还是好人多,这种事你除非亲身体验不能道听途说,我本人就有一次这样的亲身经历那一次让我刻骨铭心让我久久不能释怀,在我内心深处那位大哥哥的爱堪比母亲对我的爱,谢谢你!陌生大哥哥的爱。
那次我心心重重的散步在村子的马路上,突然一辆大客车疾驰过我的眼帘,可能在你们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一辆客车罢了,但在我当时的大闹深处突然弹出一个想法像在玩电脑时猛的弹出一个会话框,让人情不自禁、让人惊讶不已,那个想法就是独自一人坐车去外面大城市里看看、逛逛,当时由于一直待在巴掌大的一小块地方成天做着差不多一样的事情,都快闷死我了,所以看见疾驰过来的大客车,难免有想法,但那时的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格为我争得一次外出的机会,事先我觉得爷爷对我的想发不赞成,但出乎我的意料是爷爷居然同意了,我兴高采烈拿上钱,站在马路上等我憧憬不已的客车。
就在我幻想之余车来了,我像青蛙看见水塘一样纵身一跳,跳上了这满载我期望的客车踏上了我人生第一次也是刻骨铭心的一次的人生路途。想着想着售票员阿姨来了,我连忙从裤子口袋里拿出钱,满怀热情的递给了售票员阿姨,阿姨接过我的钱冲我微微一笑紧接着也递给我一张票,与此同时我看见有个人一直形影不离的盯着我口袋的钱事后才知道他是坏人,我对那个坏人恨之入骨,当时我可不知道所以我就对那个大叔笑了一下就接着拿好票的我乖乖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料没坐车经验的我居然迷迷糊糊的睡在了车上,当我感觉有人动我身体时我才从睡梦中醒来就像古时犯人晕了被人一桶水浇醒似的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说到站了小朋友快醒醒,我这才清醒过来连忙跑下车,由于我刚清醒想买瓶水喝,当我到超市拿到水给人家钱时,我一掏口袋呀!
钱没了当时我马上放下水,红着脸跑出超市,我心想我钱哪了啊,想着想着突然就想到了在车上那个一直盯着我口袋看的那个大叔,当时我坚定不移的说一定是他,可这又有什么用那个令人看着就恶心的小偷早没了踪迹,唉!正当我站在来的车边感叹时一个大哥哥过来了,对我说:“小弟弟走上车吧!我帮你付钱”我看着大哥哥硕大的身影不禁眼眶湿湿的,当时的心情如刘备三顾茅庐顾到了诸葛亮似的,我上了车,在大哥哥的指导下我顺利的回到了梦想的港湾---家!
那一次,我就相信这世上好人总比坏人多,因为坏人终遭唾弃,经历了这次的事情,我对小偷恨之入骨,对那位大哥哥,感激不已,那时我便相信爱就在身边,爱无处不在。
“轰隆隆”“轰隆隆”才放学,天公就不作美,雷声阵阵。大家还是像以往一样冲出教室,急匆匆地下楼。我更是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口气跑到楼下。因为我意识到自己伞忘带了。不禁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下雨,不要下雨!”可是天空好像不听我的话,反倒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只见我眼前一亮,一条闪电像一条金光闪闪的龙从天而降,“轰隆隆”地炸开了,把天空撕开了一道口子。还没完呢,一条条闪电又像一条条鞭子似的,抽打下来,不一会儿,天空被抽黑了脸,像打翻的墨水一样。我一见形势不妙立刻跑了起来,可是天空好像专门与我作对似的,一下子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抱着头,像受惊的兔子一样逃窜了起来,终于我发现了一个避难场所,立刻跑了过去,这才免于一难,我抖了抖身上的雨水,哎,我终究还是成了一只 “落汤鸡”。
望着这诺大的雨雾,心想:回不了家啦。一下子,我慌了手脚,焦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来回地走来走去。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看到一个人影。我一见,两眼发光,像看到了沙漠中的绿洲,摇摆着双手,大声喊道:“喂喂……”“怎么啦?”一声有磁性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立马精神了,略带激动地说:“叔叔,我没伞,回不了家。” “是这样啊,我送你回家吧。”叔叔说。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忙说:“好好好。”生怕他反悔,毕竟雨下得这么大。说着,叔叔就把伞移到了我的头上,用憨厚的手掌搂住我,我们艰难地走在雨中。
一阵冷风吹来,我打了一冷战,瑟瑟发抖。叔叔见了,二话不说,就脱下他的外套给我穿上,并把伞往这边移了一点,问:“还冷吗?“我不冷。”说着我想把外套还给他,可是叔叔却说:“我不冷,乖,披上,小孩子容易着凉。”我只好披上叔叔的外套,看着叔叔在寒风中发抖,我鼻子一酸,两颗晶莹的泪珠落了下来。
终于到了家,我刚想道谢,叔叔却头也不回地消失在雨幕中,我望着他那越来越远的身影,心里非常感动,想:我们素不相识,他却义无反顾地把我送到家。
雨还在下着,风还在刮着,那位叔叔的身影在我的心中越来越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