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图书室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二、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杂志照以下办法赔偿:
1、多卷册读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2、工具书按原整套价5—10倍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蓄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章赔偿外,取消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本图书室处理,读者不得索要,以免引起流通混乱。
五、读者未办手续擅自将书刊拿出室外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外,将取消借阅资格。
六、自然损耗包括虫蛀、流通破损无法修补,应及时报废注册。
七、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参照此办法规定赔偿。
图书室借阅规则
一、本室的书刊凭借书证借阅。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20元、办证工本费5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览室书刊,则退还全部押金,办证工本费则不退。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四、本室图书外借;期刊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五、图书证有效期一年。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基层居民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入室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三、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四、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五、居民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赠出来,提供给社区成员阅读。
培训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在培训室内大声喧哗。
三、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在活动设施上乱写乱画。
四、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搬到室外。
五、爱护公物,不得人为损坏活动设施和器材,违者照价赔偿。
社区文化中心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二、认真搞好文化队伍建设,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讨论、研究活动中心的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负责监督、促进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实施、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制定文化活动队伍培训计划,加强教学管理。
六、负责建立活动中心业务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八、负责活动中心物资的管理。
活动室使用规定
凡在文化中心参加文化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均要自觉维护公共文化场所的秩序,做到:
一、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
三、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在活动设施上乱写乱画。
四、不得随意搬动文化设施、器械,未经许可不得搬到室外。
五、爱护公物,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社区文化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活动中心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文化活动中心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检查、管理。
二、经常对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活动中心内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社区文化中心管理规定
一、文化活动中心是丰富居民文化活动的场所,是繁荣群众文化的阵地,是传播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活动内容要健康向上。
二、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坚持重在参与、不拘形式、健康活泼的原则,广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
三、活动队伍具有特色。通过活动的开展,建立起各具特色的文艺队伍。
一、创设良好的读书环境,以环境育人
环境影响对学生品德的形成和阅读的兴趣有巨大的作用,以境触情、以境陶情的原理可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熏陶、感化。环境可以从室内的布置、清洁做起,可利用名言警句进行陶冶。名言和警句有的是伟人、名家经过深思熟虑后写出来的,有的是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这些语句结构严谨、句式整齐,读起来琅琅上口,富有教育意义。学生在欣赏佳句的同时,能悟出其中的道理、美的情操。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这些名言警句能让学生于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得到陶冶。至于室内的卫生当然要清洁干净,要经常开窗通风,使人坐在那里感到清新、爽快。
二、创设情境,培养学生阅读兴趣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学生时代是培养儿童课外阅读兴趣的黄金时代,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
1.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阅读需要。要调动学生的阅读积极性,必须让他们自身有阅读的需要。我和班主任、团委书记、科任老师密切配合,有意识地组织开展了一些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如引导老师们在班队会上开展《我读书我快乐》、《故事会》等活动。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提出一定的探究性的问题,如在物理课中提出:为什么鱼在水中总是交替地向上游动与向下游动?在语文课中寻找课内外知识的结合点。学习名胜古迹的文章时,让教师们引导学生寻找与课文有关的地域风光、人情世俗的读物来阅读。这样,学生们踊跃到图书室借阅图书、查阅资料,主动做好了读书笔记。
2.让教师们有计划地组织指导学生阅读课外书。一个有生命力的校园应该是书声琅琅、充溢书香的。我针对清明节,让教师们组织学生阅读革命先烈的书籍,并写出读书心得,让学生明白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要珍惜。针对国庆节,阅读歌颂祖国的书籍,并写出演讲稿在全校进行《我爱祖国》的演讲比赛,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在春暖花开的春季学期和果实累累的秋季学期,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比赛,学生们的作品在各种刊物上频频获奖。通过各类读书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学生们的阅读兴趣。
三、多形式,提高图书室的开放率和借阅率
学校藏书的目的是为了流通,只有广大师生积极借阅,藏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也才能提高图书开放率和借阅率。为了提高学校图书的借阅率,除我们图书室开放借阅图书外,还采取了班级集体借阅的方式。每班培养2名小图书管理员,定期到图书室集体借阅图书。在教室设立图书角,由学生自由借阅,小图书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负责学生借阅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按期归还和调换图书。这样,学生借阅图书灵活方便,大大缩短了全校学生到图书室借阅图书的排队时间,有效提高了图书的借阅率。
对于教师教学用书,我按年级、学科特点、知识点分类建立了专档。在教师办公室设立了书柜,图书管理员把该年级适用书籍放于办公室内,由该办公室负责人对书籍进行具体管理。教师自由借阅,随用随取,自己登记。图书管理员每周整理一次书柜,防止乱架。同时,根据教师借阅情况,适时更换图书,以保证教师的教学、学习需求。这种灵活简便的借阅方法,既提高了文献资料的流通量,又提高了图书的借阅率。
四、恰当安排工作时间,尽量满足师生的需求
学校图书室如果按正常行政上班时间或上课时间开室,必然与师生的借阅时间形成一个错位。因此,图书室必须在满足学校阅读课的前提下,尽量多安排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开放,以满足师生的借阅需求,提高书刊的流通率和利用率。学校图书室有其自身的特点,学生借书时间集中,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的人流量大,相互挤压,秩序混乱,给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乱抽乱放创造了外部条件。另外还会出现同架同排上同时抽出几本图书,这样容易出现图书倒伏,学生之间的书位牌与图书位置相互换错,造成乱架。因此,应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分散学生进库的人数,让学生有充分的浏览、挑选时间,避免相互错误,降低图书乱架率。图书管理要以学生的需要为主体,创新管理方式。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图书管理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此,我们要使学生进入图书室后对藏书的布置一目了然,能够迅速找到目标。
五、广泛开展读书活动,感受读书之乐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专业技术能力
学科馆员制度,是指高校图书馆选拔一些具有某学科专业知识背景,熟悉馆藏业务,且具备较强信息咨询与检索能力的专业人员作为学科馆员,并就某学科为相关院系师生提供对口读者服务的制度。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引入我国以来,学科馆员制度犹如一剂强心剂,对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学科馆员制度提高图书馆学术地位,促进高校图书馆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图书馆是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和科研机构。正如先生所说:“教育不仅仅在于学校,学校之外还有许多场所,第一就是图书馆。”但长期以来,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的三大支柱之一,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虽然有教育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原因是它所提供服务的专业学术含量不高。传统图书馆在校领导和师生眼中只是学校的书架子,工作人员也是学历水平偏低者的聚集地,图书馆在学校的各项建设中也鲜有业绩。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怪现象,不到评估年份图书馆从来不会引起学校领导的重视。
如何引起领导和读者的重视,高校图书馆要从自身找突破口,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建立学科馆员制度。学校先要组建、培养一批学科馆员,鼓励他们经常深入各学科机构,融入科研一线。21世纪是个信息量剧增的时代,读者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而面对各种驳杂的信息,就需要学科馆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提炼、整合、升华,并且要一改往日坐等读者上门服务的方式,积极主动地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开展专业信息咨询服务。学科馆员制度使各相关院系师生充分体验了当代图书馆员的学科知识水平和过硬的整合利用信息的能力,使图书馆的专业形象得以确立,学术地位得到提高。各学科机构也会非常重视跟图书馆合作,图书馆也可借此交出满意的答卷,最终赢得重视。这样就大大促进了图书馆自身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W科馆员制度促进高校教学科研发展,充分提高图书馆馆藏资源利用率
近年来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校间学科建设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其中第一要素便是信息资源整合能力的竞争,这就使学科馆员有了用武之地。学科馆员凭借自身的专业背景、过硬的信息检索能力受到高校师生的青睐。特别是高校教师,他们教学科研时间紧、任务重,如果能享受到学科馆员为其量身订做的专业化信息服务,教师便能轻松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专业文献信息,这样学科馆员制度必然受到欢迎。这就有效地促进了高校教学科研的发展,高校图书馆也为高校科研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所以,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图书馆就有明确要求,学科馆员要根据各系的需求,为重点学科研究提供定题检索服务,逐步做到有针对性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决策参考服务。
何林、伍潇认为,学科馆员能熟练运用自己的学科知识,向有深层次需求的读者提供专门性的研究资源;及时向读者宣传、通报图书馆新增文献资源和其他服务,极大地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图书馆的价值具体体现在它的服务功能上,学科馆员制度的价值就是为本专业师生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唯有如此,图书馆的馆藏资源才能活起来,而不仅仅是一个书架子。
三、学科馆员制度充分发挥图书馆馆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服务层次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馆员作为大学中的“弱势群体”,角色定位是图书管理员,图书编目、借还图书、管理图书、解答咨询是其所有的工作内容。虽然,近年来图书馆也引进了一批高学历人才,相当一部分还具有其他专业的学历背景,但在传统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下,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学术要求并不高,因而造成了知识的浪费,抑制了图书馆馆员对学术再创造的激情。
学科馆员制度的建立,使得学科馆员的工作充满了挑战性,要想胜任这项工作,就要对自己所学专业的文献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归纳,以便向教学科研人员提供更深层次的专业咨询服务。这样就促使学科馆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极大地激发其强烈的责任感和成就感,从而练就一批优秀人才,最终锻造出一支优秀的学科馆员专业队伍。
自清华大学第一个在国内推出学科馆员制度后,国内很多高校的图书馆也相继设立此制度。在实际的工作中,学科馆员制度虽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为高校图书馆及教学科研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学科馆员制度的建立是图书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HT5”SS〗馆藏资源建设;读者决策采购;采购模式
[中图分类号]G253.1[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5-6041(2013)03-0074-04
1研究背景
“馆藏的增长取决于用户”是未来大学图书馆的十大发展趋势之一[1],由此,体现图书馆“以用户为主导”“满足读者个性化需求”的馆藏建设模式——“读者决策采购”
(Patron—Driven Acquisition,PDA)
日益受到高校图书馆的青睐,也因其广泛的读者参与度及“读者拥有最终决策权” [2]而深受读者喜爱。读者决策采购也称“读者主导式采购”“需求驱动采购(DDA)”等,是根据读者的实际需求与使用情况,由图书馆以一定的标准或参数确定购入文献的资源建设新模式[3]。这一模式最早在美国大学流行,近两年在世界范围内被各高校图书馆推广应用,成为大学图书馆采购图书特别是电子图书订购的主要模式,也是2011年国际图联IFLA年会及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年会的重要主题之一。2011年初由胡小菁首次介绍到中国,对国内传统的采访模式产生了积极影响,“真正实现了购买决策由读者来决定”,“从根本上改变馆藏文献利用率低的状况”[4]。笔者于2011年11月在中南六省高校长沙会议上了解到这一新兴的采访模式,随后通过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的“知识脉络分析”对“读者决策采购(PDA)”的知识点、领域的研究趋势及热点变迁进行跟踪,发现大多数研究是对国外图书馆特别是美国大学图书馆的实践介绍及其对国内的启示或借鉴等,所介绍的PDA组织模式从严格意义上也和国外有一定的区别[5],鲜有国内图书馆采用PDA采购的实证报道。PDA模式是否适用于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图书采购?是否实行读者决策采购就能使图书馆解决日渐衰减的馆藏利用率的问题?读者决策采购会不会改变馆藏建设格局?是否能把有限的经费花在读者真正需要的图书上?带着种种疑问,笔者结合本馆实际,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对传统采访模式和PDA常见的几种组织模式进行为期一年的实验比较、跟踪分析两者所购入图书的流通情况及分类统计,以便准确有效地了解读者的真实需求,尝试探寻符合高职院校图书馆自身发展需要的中文图书采访模式。
2图书采访中传统模式和PDA模式的实证研究
2.1 实施模式
2.1.1 模式一:图书馆管理系统读者荐购和书目圈订。
采用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一是图书馆筛选采访书目数据1 639条,经后导入图书集成管理系统的读者荐购功能模块,在校读者都可以通过图书馆网站进入系统进行检索、浏览、荐购;二是采访馆员把《新华书目报》按期分发到各系部办公室和教室让读者圈订,有一人以上推荐或圈订者,图书馆以订单方式报书店订购,待书验收加工入库后一一通知推荐者前来借阅。
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3月初,有一位读者以上推荐的图书共507种,报订到书店后,4月陆续到书219种435册,于4月中旬分编加工后送到流通部门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
2.1.2 模式二:采访馆员传统征订书目订单采购。
2011年12月,采访馆员通过《新华科技书目》《新华社科书目》及书商书目等传统书目预订图书467种870册,2012年3月到书261种522册,于4月验收推向流通。
2.1.3 模式三:教师代表现场采购图书。
2012年1月,图书馆组织信息系教师(以下称教师现采1组)、生态系、园林系等部分教师代表(以下称教师现采2组)共80多人分批次前往书店现场采购图书。对于教师现采1组,事先未规定图书采选的内容范围,教师可根据需要随意购买,这样可使教师采选图书时不必改变自己的阅读需求,凭着第一印象在自然状态下选择图书更能真实地反映其需求取向。教师现采2组则需要根据图书馆制定的PDA采购标准采选近两年出版的、1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专业性图书,书价超过100元的由采访馆员审核后采购,低于100元的图书教师代表可直接选购。两组教师代表共现采图书789种1 488册,于3月新学期开学到馆并对外借阅。
2.1.4 模式四:采访馆员馆配会现采图书。2011年11月,采访馆员参加书店组织的馆配会现采图书,第一批245种481册也于4月到馆进入流通。
2.1.5 模式五:当当网购图书。2011年12月到2012年2月28日,全校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在当当网上预设的账号购买急需的图书,当当网通过快递到采编室,货到付款,书寄到后不加工,直接通知网购读者预借,使用完后再归还加工。三个月共有30多人次参与采购,共购进图书67种89册,于5月全部归还加工入库。
2.1.6 模式六:教师零星采购,先用后藏。教师读者根据需要通过图书馆OPAC系统检索无馆藏后直接到书店购买,看完书后再归还图书馆编目加工入库,凭发票报销,先用后藏。上半年,共接收教师归还并分编入库的自行采购图书63种108册。
以上几种采访模式,模式二和模式四由采访馆员先买下图书,再开放给读者,是传统意义上的采访模式。其他四种模式,任由读者根据自身的需求购买图书,图书馆只需根据读者的挑选结果向相关书店支付书款,以读者决策为主,主动权在读者,是真正意义上的“读者决策采购”,真实体现了图书馆“读者至上”的服务精神。
2.2 所购入图书借阅情况追踪
传统采购及PDA采购的图书于2012年5月全部分配到基本藏书库并完全向读者开放,图书馆把这几批书摆放在流通处最显眼的“新书专架”上,并做好新书通报宣传,根据追踪,所购入图书201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利用情况如表1所示。
图书的利用结果是对采选质量最有效的检验,表1的数据表明了馆员采购源于对图书馆馆藏建设及资源服务的需要,而PDA采购则是源于读者个人实际的文献需要。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所购入的3 123册书中有1 303册图书被读者借阅,图书利用率41.8%,超过一半以上的1 820册图书未曾被借阅,零借阅率为58.2%。几种采购模式中,借阅效果最好的是模式四采访馆员馆配会现采的图书,入藏后零借阅率最高的是模式六教师读者自行零星采购的图书,原因是这些图书大多是教师急需的科研用书,图书内容精深,不符合学生读者的阅读,所以少有借阅者,造成死书。其次是读者通过管理系统荐购功能或书目圈订的第一批到馆的435册图书只有69册曾被借阅。数据显示,通过订单预订的图书相对现采的图书流通率要低,PDA相对传统采购的利用率要低。
2.3 PDA读者决策采购图书内容分析
在PDA的几种模式中,读者自主在当当网购的图书利用率最高,所购买的89册书处于流通状态的有51册,占57.3%;未被利用过的有38册(大多是教师考完试后归还入库的考试用书),占43%;其次是教师现采图书,流通率45.3%。
当当网购中大众化、娱乐消遣性的图书和时效性强、热点频繁转换的考试类图书比例之高显而易见,严重偏离图书馆的馆藏定位,也暴露了当下流行的阅读浅层化倾向(表2)。
教师现采的图书中(表3),社科类图书(A—K类)共815册,占54.77%;科技类图书(N—X类)共669册,占44.96%;综合类图书(Z类)4册,占027%。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工业技术,占34.41%,其中TP计算机类106册,占712%;TU建筑科学类233册,占15.66%;TS轻工业类173册,占1167%。作为我校核心专业的农林科学、生物科学、建筑科学及木材加工方面的轻工业图书所占比例分别为2.22%、2.55%、15.66%、11.67%。教师本应成为学生阅读最好的引领者,但他们多从个人喜好出发,所选图书少与自身专业相关,从中折射出教师阅读的荒漠化,缺乏自身专业发展式和生命成长式的阅读。教师现采,购入了过多的非馆藏核心图书,背离了图书馆实施PDA项目的初衷。而通过图书管理系统荐购的书目脱离了图书馆既定的采购计划,PDA图书采购明显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之中,不利于馆藏体系建立的完善性与系统性。可以说,PDA采购模式在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实施,对改善馆藏质量、提高馆藏建设效益相当有限。
3PDA实证结果思考
图书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采选质量深受采选者素质、书商书目、书店供书品种等制约,影响馆藏利用率所涉及的因素也并不仅仅是图书的质量,还包括本馆读者的素质、阅读程度及阅读环境等诸多因素。据统计,我校76%的学生缺乏日常阅读,83%的学生从未到过图书馆,我馆50%以上的馆藏从未被出借,馆藏数据库里14万多条记录,只有3 716条数据处于外借状态,每天到馆人数屈指可数,图书馆网页也少有登录,更别说主动荐购图书了,PDA的活动读者是否用心对待?是否出于真正的需求去推荐和采选图书?还是为了应付完成图书馆布置的任务?为何会呈现出图书被读者踊跃推荐购买,而真正购买后却少有人问津的现象?这些需要图书馆认真思考,调整策略。此外,本研究时间跨度不长,从实施到跟踪统计只有一年的时间,参与活动的读者人数偏少,仅占全校读者的6%,参与读者结构明显不合理,多为教工读者,专业覆盖也有限,使得本研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但是,PDA在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实施,直接把读者纳入到了图书馆的采购决策中,让读者真正参与到图书馆的资源建设中来,使图书采购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对深化图书馆改革,以服务带动馆藏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运作模式来看,PDA是一种拉动模式,以读者为核心和驱动力,整个过程集成程度高,按理应该流通迅速,完全可以以读者采选来应对其需求的变动,而实证运作情况却大相径庭,资源建设与资源利用两者处于二律背反状态。其原因在于通过PDA个别读者的决策采购并不能代表大多数读者选择的需要,PDA仅仅考虑的是图书馆文献的传递性,而忽略了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是其对文献的存储性。“PDA采购可以满足读者当前的个性化、小众化文献需求”,“可以即时采购真正有读者需求的图书”[4]但却不利于图书馆馆藏知识体系的长效发展。传统采购模式以图书馆为核心,虽然无法精确把握读者的具体阅读需求,但却是采访馆员在对各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以及对读者信息需求和信息行为的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以馆藏建设为目标为读者精心挑选的劳动成果,反映了大多数读者的阅读倾向,所选图书与馆藏任务相一致,维护了馆藏体系的学术性、系统性,保证了馆藏建设的健康发展。
因此,在图书采访过程中,首先应该平衡传统采购模式与PDA模式的关系,把PDA读者决策作为图书采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PDA的选择进行科学复选、审核把关,并做最后的采购决策,而不是把最终的决策权交付读者;其次,建立PDA实施规范,开展系列活动来吸引读者,增强读者的图书馆意识,确保读者自主参与;最后,把PDA当做“是一种文献选择方法,更是一种服务理念”[5],通过PDA来了解读者需求和建议,辨析读者成长需要,争取在读者的努力和帮助下,以PDA促进图书馆服务的深度和针对性,并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环境条件及其读者的素质、阅读程度等合理选择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图书采访模式来提高馆藏质量,优化图书馆馆藏结构。
[参考文献]
[1] 刘华.馆藏建设的风向标——读者决策采购[J].图书馆杂志,2012(1):38—41.
[2] 张丹,肖平.读者驱动采购(PDA)实施过程中相关争议问题的思考[J].图书馆杂志,2012(7):24—27.
[3] 胡小菁.PDA——读者决策采购[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1(2):50.
论文关键词 背书 涂销 连续性
一、前言
在司法实践中,涂销对后手的权利的影响常常成为一个非常让人困惑的问题。持票人对票据的背书进行涂销后转手的,其后手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汇票背面第一背书人签章栏中的被背书人名称处书写了“不可转让”,但未签章。乙公司将“不可转让”字样涂销后将该汇票背书给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其拿到恒丰银行办理贴现。丁公司提供文件证明了其与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同时提供了乙公司的书面证明一份,证明汇票在转让给丙公司时,是因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进行了刮擦(涂改)。经过汇兑查询后,恒丰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贴现。后因乙公司未能履行和甲公司之间的基础合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上述票据的付款义务和恒丰银行不得享有上述票据的票据权利。在这件案例里,两审法院的判决相差很大。对这两项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二审法院却均判决支持。
二、背书涂销的分类
背书的涂销是票据涂销的重要内容之一。票据背书的涂销,是指对于票据上背书部分的背书人签名或其他记载,予以消除减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背书涂销区分为持票人的涂销和非持票人的涂销;故意的涂销和无意的涂销。英国学者把涂销分为有权涂销和无权涂销两种:前者是指票据权利人所进行的涂销,后者是指通过盗窃、诈骗、抢劫等手段得到票据后由无票据权利人所作的涂销,如果是有权涂销,则票据权利消灭。台湾地区的《票据法》则在通则中将涂销区分为故意与非故意,故意之下又分为持票人故意和背书人故意的情形。
三、背书涂销的效力
背书涂销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票据背书连续性的影响上。按照涂销人及其主观意愿的不同,背书涂销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票据的持票人或者背书人故意将背书涂销,以使被涂销人免除其背书责任;另一种情况是票据的持票人并非出于本意,而因过失错误涂销背书;再一种是背书人出于变更记载事项而作的涂销;还有一种则是持票人或者背书人之外的其他人所为的涂销。这四种情况下,背书涂销的效果及对票据背书连续性认定的影响是不同的,如前所述,只有由有涂销权的票据权利人基于故意所为的背书涂销行为,才能发生票据法上背书涂销的效力。
关于背书涂销的效力,《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第2项规定:“涂销之背书,对于背书之连续,视为无记载。”《德国票据法》、《法国票据法》及《日本票据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关于背书涂销的效力之规定也与《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大体一致,不过更为详尽。依台湾地区《票据法》第37条规定:“涂销之背书不影响背书之连续者,对于背书之连续,视为无记载。涂销之背书,影响背书之连续者,对于背书之连续,视为未涂销。”也就是说,如果背书涂销后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则被涂销的背书内容视为未记载,即涂销有效;如果背书涂销影响背书的连续性,则该涂销行为视为未涂销,即涂销无效。豑
根据台湾票据法的规定,执票人故意涂销背书时,具体会发生下列法律效果:
1.被涂销的背书人因之而免除背书责任;立法理由是持票人原对被涂销的背书人有追索权,权利人可以放弃这一权利,只要他不干涉到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被涂销背书人名次之后,而于执票人未涂销之前为背书的中间背书人亦得以解除背书责任。其立法理由是,中间背书人原对被涂销的背书人有追索权,现因权利人的涂销行为,使其不再享有对该前手追索的权利,因此,中间背书人应该一同免除票据责任,才符合公平原则。
3.名次在被涂销背书人之前,或在执票人涂销之后为背书之人,均不能免除责任。因为权利人的涂销对他们并没有产生影响,权利人也不存在要免除他们票据责任的意思,因此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
此外,也有台湾学者根据涂销背书的不同记载事项来确定背书涂销的效力:(1)如果票据权利人涂销的是背书的全部记载事项,则被涂销的背书人免除背书责任,在被涂销背书人名次之后而于涂销之前背书的背书人也免除责任,在涂销以后为背书的仍应负背书人责任。(2)如果票据权利人涂销的是背书的部分记载事项,其效力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其一,被涂销的记载如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例如涂销任一背书中背书人之签名,则该“背书”视为不存在,即使未涂销其他记载事项,也发生涂销背书全部记载事项的效力,至于“背书”视为不存在而影响背书连续,另有特别规定。其二,被涂销的记载如为相对应记载事项,例如涂销任一记名背书中被背书人之姓名或名称,则该“记载”视同不存在。记载虽视同不存在,但背书依然发生其效力,不因涂销而受到影响。其三,被涂销的记载如为得记载事项,如涂销任一背书之年月日,则该“记载”视同不存在,背书依然发生其效力,不因涂销而受到影响。在此情况下,不会出现背书连续或不连续问题。其四,被涂销的记载如为不得记载事项,如涂销任一背书所附条件,则该“记载”视同不存在。有害事项一经涂销,对于背书反起到正面作用,还原了票据的流通性,背书发生其应有效力,背书人对其所有后手均应承担票据责任。此种情况,也不会发生背书连续或不连续问题。
四、我国亟待立法确认背书涂销制度
我国票据实务中票据行为中背书涂销十分常见。如收款人或背书人在背书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之前,或者因过失错误地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时,予以涂销该记载或错误的记载后再行背书等。一旦发生背书涂销,就会对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认定产生影响,由于我国没有相关立法规定,因此处理起来相当困难。
以前言中的案例为例,一审法院考虑了实践中票据流通的需要,结合票据法理论做出了判决,理论色彩较浓,具有相当的激进性。二审法院则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并未承认涂销理论,更不认可“票据背书的实质连续性,可以由背书人在票据之外以补充证明的方式予以证明”的说法。从判决结果来看,实际上是将不规范涂销当作变造对待,折射出二审法院的审慎态度。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审法院选择了采取理论解释的方法,二审法院则选择了适用相关法律的方法。两审法院都有其合理的判决依据,而判决结果却这么大,显然是因为我国没对背书涂销加以规定导致的。
因此,我国票据立法应吸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尽快增加背书涂销的相关规则。具体地,可以作出如下规定:
(一)背书涂销的一般情况
1.由持票人或背书人非故意即过失地涂销背书的,不影响原背书的效力及对背书连续的认定。但是,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应负责举证涂销系由票据权利人过失而为之,并就涂销的原文义作出证明。
2.由有涂销权的票据权利人基于故意所为的背书涂销行为,能发生票据上背书涂销的效力。又可分为:
(1)持票人故意涂销某次背书,以免除该次背书人的票据责任的。此时,在被涂销背书人名次之后,而于未涂销以前为背书的人,也免除其责任,因为其前手已因被涂销而免责,其无从行使追索权。但名次在被涂销背书人之前的背书人,不因其后手的背书被涂销而免除其责任,持票人向其行使追索权后,其可向其前手追偿,直至出票人为止。而在涂销行为发生后又再作背书的,也不免除其票据责任。
(2)背书人故意涂销背书,包括背书人为清偿时得涂销自己及其后手之背书;前背书人依回头背书受让票据时得涂销再受让票据之前及其前次受让票据之后的背书。
(3)持票人虽已为背书,但在该票据未交付于被背书人之前,仍可涂销其背书。如背书人甲原来记载的被背书人为乙,在票据未交付之前甲又拟转让与丙,而将被背书人乙的名称涂销并改为丙的名称。
背书涂销对背书连续的影响,可借鉴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涂销之背书,不影响背书之连续者,对于背书之连续,视为未记载。涂销之背书,影响背书之连续者,对于背书之连续,视为未涂销”。
至于背书涂销时是否须由涂销人签名或盖章并记载日期,各国票据法均未作出规定。但在实务中,如果涂销处未签名,那么就难以辨别系票据权利人所为还是非权利人所为;如果涂销时未记载日期,那么涂销以前的背书与涂销之后的背书,以及某一背书是否在被涂销之背书人名次之后而于未涂销之前所为,就会混淆不清,容易滋生纷争。鉴于涂销既是一种票据瑕疵,也是一种票据行为(从票据行为),它应该具备要式性。因此为了稳定票据关系,利于票据流通,在背书涂销时,最好规定由涂销人签名或盖章,并记载日期。
3.若涂销是由非票据权利人所为,则不发生背书涂销的效力。
(二)背书的部分涂销
如果票据权利人涂销的是背书的部分记载事项,其效力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1.被涂销记载的如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例如涂销任一背书中背书人之签名,则发生涂销背书全部记载的效力。
2.被涂销记载的如为相对应记载事项,例如涂销任一记名背书中被背书人之姓名或名称。此时可采“空白背书说”,即将涂销的被背书人名称视为未记载,将涂销之后的背书认定为空白背书。
虽然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但在票据实务中往往存在背书人没有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而被背书人或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已经补记了欠缺的被背书人名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第49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27条和第30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最高院的规定实际上承认了空白背书的效力,鉴于各国对于空白背书效力的认可,建议我国立法明确认可空白背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