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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98-01
前言
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相关产业和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近几年来,房产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突出,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人们在居住和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健全房屋维修管理制度体系势在必行。
1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不足
我国房屋实行商品化是在最近几年开始实施的,正是由于实施的时间还不够长,所以在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中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
1.1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力度比较弱
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显现的房屋维修管理模式下机构不健全,相应的管理手段也不够先进,导致矛盾、纠纷的出现。房屋维修基金在没有业主大会之前主要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该部门通常情况下会选择当地银行来对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专项管理,同时在该银行设立一个专户。自从有了业主大会,房屋基金也被存放在当地银行,但是进行基金账目管理的部门则要由业主会选取,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有三个管理者参与了维修基金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基金管理的力度,甚至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侵吞、挪用现象,加之有些基金管理账目本就混乱,管理不严,损害了业主利益,从而导致矛盾发生。
1.2 资金运用不到位
业主缴纳维修基金的最根本目的是让基金真正用到维修工作上,包括维修小区公用部位和设备。此外,房屋维修基金在、投资工作中的运行也是基于维修目的的。维修基金如果没拿来进行房屋维护与建设,那么它的收缴也就没有了意义。但是,尽管绝大多数人知道这一道理,但是实际使用维修基金的过程中还存在维修不足的问题,即资金在维修工作中没有落实到位。
1.3 资金管理成本耗费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曾指出,如果在银行开设一个专户进行基金管理,那么需要做好设帐工作,首先要先以小区为单位,在此基础之上根据房屋设置分户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则设帐的时候按楼来进行。这样做增大了基金管理信息量,使管理程序变得复杂,各环节工作量很多导致管理工作既耗时又费力,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
2 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
2.1 完善法规建设
针对现阶段房屋基金管理力度弱,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情况,可以采用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这主要是因为资金管理力度差是缺乏上层指导。关于房屋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或是相互存有冲突,或是在某一领域内涉及不全面。这也称为了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的一个阻碍。因此,为了优化管理模式,国务院或其它权利部门应该就房屋维修基金相关问题进行完善,比如对维修基金的收取数量及收取范围做好明确规定,同时对于归集、监管等环节进行立法管理,保证房屋维修管理工作在何时何地都能有法可依。另外,在执行期间,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据此制定关于基金管理的具体细则,保证上方制度和下方执行的统一,以完善和规范基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2.2 加强基金监管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它所涉及到的基金收缴、归集或投资等方面联系性较强且比较复杂,此外基金管理工作有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在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出现错误。特别是要确保收缴上来的资金安全,因此要做好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应用到位,防止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违法乱纪情况出现。
2.3 规范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归集和使用是进行基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想要保证基金管理工作的的落实,首先要先做好基金的归集工作,这一点上可以先从地方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入手,由它们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对于已经收缴到的维修基金,应尽快交到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已经被挪用的基金一定要进行追缴和补足。其次,还应该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管理,保证基金真的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创新
为解决上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房屋维修资金的最优化利用,对于现阶段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模式的创新变得十分必要。为了让基金避免投入风险,提高基金利用率,可以采用一种政府主导模式来加强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
3.1 创新原则
这种新型管理模式下主要由当地政府负责来支配维修基金运作,同时也有政府进行日常基金的管理。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政府在物业公司等涉及到房屋维修工作的组织部门面前是具有公信力的,而且政府本身就具有统筹资金的能力,相比较其它部门而言也有着更高的抗风险力。在这一模式中,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和资金运作下的经济收益是维修基金的主要来源,由政府统一进行支配和操纵可以将房屋资金运作规划到国家融资计之中,这样既有利于资金安全,同时也能达到其增值性要求。
3.2 理论设计
首先,政府主导下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实行基金的统一运作和管理。应尽量选择高等级的行政单位来进行统筹基金运作,如省政府。可以选择在政府的支持之下开设一个国有制公司,该公司为独资性质,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基金信托,它应用于其它公司一样正常管理,但是其性质却为非营利性。在这个公司中,设有专职人员进行基金理财工作、审计或风险管理等。而基金归集、账户管理等工作则由公司交付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在公司进行理财的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有一些会转进业主账户,其它的一些则留下支持机构日常运转。
其次,在基金归集方面,政府则是使用强制性的方式来进行确保的。例如:在给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提出以缴纳维修基金为办理的前提条件。这种方式可以促使业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如个人基金余额过低,相关部门需要负责同时缴纳维修费,业主如不配合,则可以选择让水利部门代收的方式来收缴。
最后。基层房管所具有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对维修基金的统计管理,在这一模式之下,政府应负责强化房管所这一职能,当其管理职能大到一定范围之后,如果业主在物业方面存在问题便可以直接同房管所交涉,这样业主不需要在多个行政主管方之间处理问题。
4 总结
综上所述,房屋基金的收缴和使用切实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利益,因此做好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还存在不足,因此,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由足够的重视并及时制定出相关政策去改进和完善,同时可以尝试去创造新型管理模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其最终目的都在于保证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能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文献
[1] 庞喜录.加强维修基金归集与管理建立房屋维修保障新体制[J].中国房地信息.2012(04).
【摘要】: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建立,相当于为业主所拥有的房屋提供了“养老保险”。现行的管理办法,使此项资金在归集及监管上有了保障,但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却陷入了“饼大难充饥”的怪圈。在经济高速运转的今天,一个省(市)有着规模达几十、甚至上百亿的资金成了“不动产”,能不引人深思?业主利益的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促使着对维修基金的运营方式及风险管理模式作根本性变革。本文直击现行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保险资金与维修基金作类比性分析及两者运营方式有机结合的探索,提出了维修基金制度改革新思路——建立保险金运营方式及“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以期实现维修基金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的效用最大化。
建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也是住房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必然产物。归集此项基金,相当于对房屋建立了“养老保险”,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及更新、改造有了资金保障,避免届时在责任分摊及义务履行上产生矛盾,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及保障住户的安居生活。但此项涉及民生、意义重大的基金,自99年国家开始实行以来,由于管理办法上的诸多不完善,使“缴钱容易,使用难”、“监管严格,效用低”的状况日益突出。重庆市2004年至2007年累计归集维修基金已达38亿元,累计使用额却不足0.5%,增值收益仅有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不是老百姓的房屋维修量不大,也不是没有适合的增值渠道,而是现行管理机制让这笔维修基金陷入了“死钱”、“呆钱”的境地。
如何实现维修基金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的效用最大化?笔者认为,同样具有保障性质的保险资金,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史,在管理模式及运营方式上相对比较成熟和规范,既能按保险协议向受益人提供保障,又能灵活地对资金进行理财操作。两种资金既然都以稳健安全、保值增值为管理原则,那么借鉴保险资金的管理运营模式来改革现行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则将助推维修基金的管理更加科学化、社会效用最大化。
维修基金管理现状分析
(一)现行管理模式
我国第一部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于1999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部、财政部2007年第165号令又了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按新《办法》要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资金使用的决策主体为全体业主,即资金的列支范围、维修方案、购买国债等问题需由2/3以上业主或业主大会通过。管理主体最初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代管),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划转业主大会管理,政府部门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维修基金在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更多地考虑了安全性,而弱化了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强调了公平性,而忽视了操作上的可行性。形成了资金规模越积越大,而解决维修问题的实际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的现状。“饼大难充饥”,无论是业主还是管理部门对此都深有感触。
1、“身份尴尬”——是预存款,还是保障性基金?业主心目中对维修基金的定位就是“预存款”,普遍缴纳积极性不高。作为一项保障性基金,应着眼于长远打算,充分发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作用,为受益人提供大于初始投入的保障。由于现在的物业维修基金,保障金额以初始缴纳金额及其低额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限,受益时间在几年甚至几十年以后。造成业主存在“预存一笔冤枉钱”的认识,普遍缴纳积极性不高,更谈不上今后续缴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各地的交存标准也不统一,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都按建筑安装成本价计算,而重庆还沿用98年颁布的管理办法,按总房款的2%-3%收取。“既然是缴多少、用多少,为什么我们交存比例或计算基数要高些”的疑问和要求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的诉求成为热点问题。若按保险金的运作模式来管理维修基金,提供比缴存金额更大的物业维修保障额度,则有利于提高业主缴存积极性和对缴纳标准不统一的接受程度。
2、资金利用率低——维修基金成“烫手的山芋”。业主大会对资金的增值利用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管理部门对投资风险心存顾忌,造成资金闲置率高、收益成负增长状况。由于现行《办法》对维修基金的增值途径限定于购买国债,决策权力交给了不具备专业知识、成员不稳定的业主大会。并且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出于安全的考虑,对这项基金进行专户储存,按银行活期利息计息,并无形之中也为其真实信息“披上了神秘的面纱”。目前全国购房者缴纳的住宅维修资金已有很大规模,却无一例运用维修基金购买国债、保值增值的案例。维修基金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应急性质的资金,而不是保障性投资。长此以往,将形成利息收入缩水、社会财富资源严重浪费的不良后果。一方面,业主利息所得减少。由于通货膨胀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且房屋大修通常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年以后,因此对维修资金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不符合实际。以一笔600万元的维修基金为例,若按理财方式存储,以2:1的比例分别作三年期、一年期定期存款,3年后该维修资金的利息收益将达到53.5万元,而以活期存款计算,3年后利息收益仅为6.5万元,业主利息收入损失达49万元。另一方面,造成大量的社会资金沉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比如,政府实施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及其他公建项目,还需要想尽办法通过各种渠道、以更大的成本代价融资,如果能有效利用维修基金,将有利于加速城市建设进程,让群众得到更多更直接的实惠。
3、资金使用难——维修基金成“镜中花,水中月”。现行管理办法在维修使用的操作上存在较多不可行性。一是决策主体缺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业主民主决策的规定难以实现。目前业主自治意识淡漠,对共用部位和设施共同维护的意识尚未形成,要几乎没有任何交往的邻居为可能与自身的房屋使用无关的维修持同意意见实在很难。维修基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更难。较之政府部门管理,业主更放心后者。由于业主大会存在变动性、非专业性,业主委员会因经费、精力和专业知识等限制,不足以承担维修基金的管理任务。目前,重庆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近1150个,但还未有一个小区的维修基金划转给了业主大会管理。二是支付范畴界定模糊,不象保险赔偿条款明确到具体情况。《办法》仅规定了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而未明细到满足使用的具体条件(如责任主体、损害程度等)。通常这些共用部分由物业公司在做日常维护,造成业主往往以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为由而拒绝动用维修基金。三是操作上程序复杂。审批上由于牵扯到物业公司、大多数业主、行政主管部门等太多相关方,不象保险金的赔付,投保人只需要面对保险公司一方,一旦保险受益人出现保障条款约定的事项即可通过申请得到赔付,程序上简单、清晰。而维修基金在使用上由物业公司提出方案、组织实施和业主大会决策等规定尚处于理想状态,一旦某一方环节受阻,即造成维修问题的解决在时间上延误或直接受害业主不得不自行“埋单”的后果。
二、维修基金实行保险金运营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上述问题是影响维修基金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实践中的争议焦点和立法难点。单纯的行政部门管理或业主大会管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而保险行业坚实的安全监管保障和偿付能力引起了笔者对改革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的深入思考。
(一)共性特征:维修基金和保险金都是民众财富的集中,都是以稳健安全、保值增值为管理原则。维修基金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可经营合理理财运作,提高资金收益率。
(二)结合方式及优势分析:
1、资金运作“两条线”。借鉴保险资金“赔付”和“理财”两条线运作模式,对维修基金也按“维修”和“理财”两条线运作。通过计算资金支付率,合理确定投资比例,建立一定比例的储备基金,用以日常维修支付,其余部分用于投资理财。以多数人的持续投入来保证解决个别突发性维修问题的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来源与支出的滚动性。
2、提高保障标准。借鉴保险资金保障额度的设定方法,通过对物业公共维修问题发生的概率分析,对交存的维修资金可提供的保障额度(支付金额及保障期限)作精准测算,提高现行维修基金的保障标准。
3、增值收益分配方式。借鉴投资分红型保险利益分配方式,保障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本金部分按银行协议利率复利方式计算的利息收入,同时对每年的资金理财投资收益部分进行分红。使业主不仅能获得预交维修费的利息收入,还能得到投资分红(增值收益计入业主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从而提高业主交存积极性。
4、细化支付条件。借鉴保险保障条款的制定机理,通过立法制定维修基金支付细目,而不是概念模糊、难以界定的“中修、大修、翻修和更新改造”等表述。在法规中明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范畴,明确属于维修基金支付的具体条件。同时,还应明确承担公共维修责任的业主范围(比如哪些责任由一个单元,或一幢独立物业,或整个物业区域的业主承担)。一旦某栋物业出现公共维修问题,只要符合保障条款,即可用储备基金支付维修费。防止因责任主体的不明或利益相关人相互推诿而不能及时解决物业维修问题。
5、建立专业化投资和风险管理机制。借鉴保险资金管理经验,由专门机构(配置精算师、投资理财专家)负责资金理财运作和风险管理。
建立维修基金“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的理论设计
保险公司不存在破产问题,一旦出现资不抵债,则以其他保险公司收购、合并或政府接管等方式来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资金的亏损,也会有国家财政来负担。因此,为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笔者建议对维修基金建立“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
(一)基本原则
由政府直接负责资金的管理及投资运作。因为政府管理,相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而言,更具公信力和资源统筹、风险担保的能力。资金来源渠道拓展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基金运营收益和财政负担;资金运作统一纳入国家财政投融资计划,进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等建设,既保障了资金安全性、增值性要求,又能使国家集中财力进行重点建设。
(二)具体方式
1、统一运作、管理。建议实行资金省级统筹运作。由政府投资成立国有独资公司——物业维修基金信托投资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属于非营利性企业法人。专职负责维修基金的理财、划拨及风险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归集、储备基金账户及业主个人账户管理、维修方案审批、支付条件审定、信息和档案管理等系列行政管理职能。维修资金的理财收益一部分进入业主个人账户,一部分作为机构营运成本。
【关键词】水利机械;机电设备;维修管养
水利机械从广义上讲,可理解为:凡属水利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各种机械都应称为水利机械。从狭义上讲,可暂定义为:在水利工程建设所应用的各类机械中,凡属以水利工程施工的使用、维护、管理为主要功用的各类通用机械和专用机械,均应称为水利机械[1]。西河水闸位于中山市中顺大围西干堤下游,岐江河西河口与西江磨刀门水道交汇处,是属于大(一)型工程,包括水闸和船闸两部分,水闸闸门为平面滑动提升式钢闸门,单扇门重约40吨,采用行程数字化陶瓷杆液压启闭机QPPYII--2×400KN—7.1启闭,每孔闸门配2根液压杆,在闸门左右两侧以中间支架和闸门双吊点形式布置,液压泵站布置在桥侧的油泵房内,采用一站两孔的布置形式,每套液压泵站控制二孔闸门的启闭油路。船闸布置在河道的左岸,按IV级航道设计,船闸闸门为平面提升整体平移式钢闸门,台车式整体移动卷扬机QPT-2x400KN启闭,交通桥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设计,钢板梁式结构,固定式卷扬机QPQ-4x200KN启闭。西河水闸工程承担防洪(潮)、排涝、灌溉、航运和改善中山城区水环境的重要责任,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中山市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做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水(船)闸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其工程效益,需从根本上保证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始终保持设备运行在良好工况下,如果设备出现工作异常或故障率频发,就难以发挥工程本职属性,因此做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工作、有效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起到积极作用。建全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旨在保障机械设备运行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机械设备维修管理水平,提升职工维修技能和操作安全意识。所以做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工作对水利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促进城区经济发展具有保障作用。
2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的现状
(1)设备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工作未到位。闸门启闭机械故障或带病运行未及时发现,工作检查比较粗放,设备日常保养不规范,事前无维护,事后故障才维修,故障原因未查明,维修、更换过程无记录。(2)设备维修技术较专业,维修人员理论与实践水平参差不齐,维修设备安全意识、自我防止伤害或被伤害意识不足,忽视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如、防腐、防锈、紧固、环境清洁等管理工作,严重影响设备寿命周期。
3做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维修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加强设备经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闸门和启闭机械有室内和室外工作环境,工况面临河海,盐雾腐蚀、零部件疲劳磨损、液压元器件老化等因素而影响设备运行功能或精准度,为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能,保障安全生产,完善设备维修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需对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定期保养、及时修理。日常维护,每周一次对机械设备、启闭机室、操作室、电器设备等进行清洁、作用,如行走机构、减速箱、钢丝绳、轴承、动定滑轮组等进行加油。定期保养又分为一级和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是指在日常维护的基础上,每月保养一次,着重对机械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擦洗、紧固等作业。二级保养是指在一级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着重对运转部件和机电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和拆检,调整、调试、更换易损零部件及排除设备故障,检查液压元器件,保养液压系统维护,清洁过滤液压油品。实施项目如图1、图2所示。重新规划,做好设备维修规程和制定定期维修方案,确保维修过程有图有记录,实施项目如图3所示。
3.2加强设备维修“三检”与故障“三不”管理
一是点检管理,对水(船)闸工程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做好日常的巡检,定期检查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每天进行2~3次。二是例检管理,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例检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是定检管理,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与预防性修理,周期多超过一个月,滤油器清洗、更换应每季度一次,闸门门体检测等需要每年开展一次。设备故障采取“三不”管理,“三不”指的是故障“不过夜”“不类似”“不重复”,来控制、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缺陷,为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提供保障[2]。
3.3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维修管理技能
针对职工维修管理技能参差不齐,机械设备管理意识淡薄,还应加强对职工的理论、实践技能培训,完善培训制度。让职工明安全生产、懂规范维修操作、防止伤害与被伤害为出发点,激发全体职工参与机械设备运行环境与维护,确保机电设备始终处于优良工况运行。通过视频宣教和相互学习,更多了解机械设备操作、故障源由,明规范,更要会维修,全面提高职工应急处置故障和排除隐患的技能,进一步优化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工作[3]。
【关键词】 维修网点 农机维修管理 无证经营
中国经济发展,离不开农业化的发展,它是中国现代化快速经济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农机化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农机维修管理不能满足农业化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已经成为国家的迫切之举,成为推进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加快农业化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必须加强农机维修管理能力,了解农业发展的现状,根据现状分析发展对策。
1 农机维修管理的现状分析
1.1 农机专业维修人员维修水平低、维修服务质量低
在我国有很多地方多数农机维修人员专业水平低和文化水平低,他们是通过长时间从事工作经验来从事维修工作,所以没用通过培训来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因此出现了农机维修人员的人数少,技术低,导致维修服务质量不高。
1.2 农机维修专业网点少、简陋,工具少、简单
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兼营的情况,维修网点都是以家庭式经营模式,收入少,工具陈旧老化,倒链、千斤顶、台虎钳、电焊机、切割机、氧一乙炔焊机、台钻、充气机、砂轮机以及游标卡尺、百分尺等基本测量工具,多为旧农机修造厂报废的设备。
1.3 农机维修网点管理难
尤其在农村农机维修点多、面广的特征,不是很好管理,再加上我国农村农机管理机构不明确,使得管理更加困难,维修配件的质量更加混乱,产品质量纠纷时有不断发生。
1.4 维修网点有的无证经营
因为成本低和融资本少,所以有很多维修点采用无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无职业等级资格证经营等来维持生存。因此农机维修质量得到保障。
2 加强农机维修管理的对策,促进农业又快又好发展
2.1 加强农机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
农机管理离不开专业性的技术人员,只有强化农机管理部门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才能推动农业化的发展。具体的要对维修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使维修人员与农业现代科技紧密结合。不仅仅要提高培训课堂上的知识,还要让维修人员与实际相结合,把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农机管理上。通过加强农机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来不断提高农机化的发展。
2.2 更新设备配件的管理
在农机质量维修的管理中,农机维修设备加强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提高农机维修人员的检测水平,也能够增强农机维修的高效进行。农机维修管理监督人员定期的检测维修网点的设备检查,其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维修设备和报废的配件必须禁止使用和更新,保证了农机维修质量。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零部件加工的精度,提升农机产品的质量,增加高能耗、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品的淘汰。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加强,增快制定农机产品技术标准,推动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主机与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开发生产的实现。通过农机制造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组织产品质量的抽查。通过加强生产技术工人的培训,增强工人使用现代化机械加工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农机产品质量。
2.3 增强组织领导,抓好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力度
在农机化方面,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还是比较的薄弱,对监督管理力度的认识不够,并且措施也不够有力。所以应该抓好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还要增强组织的领导,整顿和规范农机维修管理制度。这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工作。增强组织领导,抓好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力度有利于农机化的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通过不断召开会议,制定目标明确规定,制定合理措施,明确责任,加大落实,实现农机维修点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健全农机维修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编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帮助维修网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长效的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加强维修点的证件管理力度,对维修人员没有维修职业技术证书的加以处罚,加强处理维修质量问题,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鉴定,对发生维修质量和服务纠纷进行确定质量责任,来促进农机维修的发展。
2.4 加强农机强制性认证、自愿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只有抓好农机强制性认证、自愿认证和质量管理认证的工作,才能有效推动农机质量认证的有效的发展。国家唯一制定的农产品强制性认证机构是农机认证中心,2002年,实施了对背负式植保机械的强制性认证;2007年,实施了小四轮拖拉机的强制性认证。农机认证基本形成了国家强制性认证、自愿性农机产品认证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框架。通过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开展,对规范企业行为的规范、农机市场的净化、农民利益的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5 强化服务意识
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了农机化发展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要做好推进农机维修、农机信息、技能鉴定、外事外经等项工作的新发展。要建立农机服务信息网宣传农业机械化,积极更换网页围绕一系列重点农机化工作开展信息功能,增加信息的量,提供有力的信息服务。
2.6 建立健全农机维修业发展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农机维修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建立健全扶持工作体系。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积极和主动性,积极地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财政补贴支配农机维修设备中,改善农机装备条件,提高技术水平;增加国家和地方的投入从而建立农机维修中心,改变农机维修服务基础和技术条件,提高网络农机维修的布局,解决农机维修工具维修难;提高优惠税收政策免除农机维修服务的税费,减轻农机维修点的负担,提高维修网点的再生产能力,促进维修网点规模、档次、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机维修业的发展。
3 结语
通过上文所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机化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该提高对农机维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机维修管理要从多方面分析,要加强农机维修管理人员的专业性知识,提高农业水平。还要不断的更新设备,抓好农业化市场的发展方向,加强监督管理进度,也要强化服务意识。
参考文献:
近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好本市物业管理有关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前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物业行政管理处曾浙一副处长。
一个产证拥有一个表决权
《通知》明确规定,一个产证只有一个表决权。这项规定明确了此前《物权法》尚未细化的内容,即如何确定“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而这两项对小区业主行使自己的权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曾浙一告诉记者,这项规定对于此前社会上曾存在争议的如何确定“业主人数”,以及“专用部分面积”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专有部分”就是业主享有专有权的部分,或者说是业主自己买的那套房子就是他的专有部分。《通知》明确规定,业主“专有部分的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或者房屋销(预)售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停车位建筑面积。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其“专有部分的面积”为未销售的物业建筑面积,不包括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停车库、配电房、垃圾房以及不能单独办理产证的其他物业的建筑面积。
“业主人数”同样按房地产权证数确定,一个产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即使这个产权证上写有多人名称,但只计算为一个业主。同时明确,房屋已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屋销(预)售合同数确定,一份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值得注意到是,如果一个业主在小区拥有多套房产并且分别办理了产证,则可根据产证数拥有多个表决权。
物业维修基金要“三审”
此前,物业公司有两笔糊涂账,一是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二是小区地上车位等共有部分所获收益。物业维修基金被物业公司随意使用,甚至被侵吞,此类现象在上海屡见不鲜;小区车位费等物业共有部分所获收益,收了多少,都用在了哪里,业主也是稀里糊涂。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因此业主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物权法》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采取约定优先原则。《通知》分别就业主大会成立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后如何约定做了明确规定,业委会成立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业委会成立之后,通过管理规约方式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