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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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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述职

后备干部述职范文第1篇

今天召开干部述职测评大会,对符合副团职后备干部推荐条件的5名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同时也对全体干部的年度称职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一次民主测评活动。对这次会议,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部参加,规模之大是历年少有的。在此,我就本次干部述职测评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测评,充分认识民主推荐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对营晋副团职后备干部和其他干部年度称职等级评定进行民主测评,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是中央和总队党委的要求,也是干部考核提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途径。

首先,开展民主测评工作是支队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和《XX公安消防部队干部称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为下一步培养和推荐后备干部,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激励监督机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其次,开展民主测评是支队党委提拔使用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接纳群众意见,不仅是干部使用管理工作的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是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问题。只有敞开大门,坚定地相信和依靠广大官后,虚心听取意见,接受官兵评价,才能使干部使用管理工作真正符合广大官兵的要求,更好地促进部队的正规化建设。

第三,开展民主测评,是促进和深化干部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力措施。对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取得的业绩,广大官兵有目共睹,最有发言权。通过民主测评,可以让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帮助各级干部更好地解决自身存在的差距,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果。

二、端正态度,认真负责的进行民主测评。

这次民主测评会议的实质内容有两项,一是为推荐副团职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对全体干部的年度称职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民主测评。支队党委召开测评大会的目的,我想和在座的各位同志一样,就是把支队调配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事情办得更好,更科学,更合理,不断加快我市消防部队建设发展的步伐。在两项测评内容中,后备干部测评工作是重中之重,关系到部队今后的长远建设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情况,党委要求符合后备干部推荐条件的5名干部都要上台进行述职演说,时间是10分钟,希望大家认真听,并做好权衡对比,在了解情况后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在测评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大局出发做好民主测评工作。这个大局就是全市消防部队发展的大局,就是全市消防工作今后方向的大局,大家要从大局看问题、从大局进行评价。

二要用辨证地评判每一个参加述职述廉的干部,即要看到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好的一面,取得的业绩,也要正视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衡量和判断。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投上你手中的一票时,要坚决放下个人恩怨,从服务于消防部队建设的大局出发,保证自己所做出的评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推荐出的每一个后备干部成为最好,最强。衷心祝愿他们都能成为今后推动消防部队建设发展的得力人才。

后备干部述职范文第2篇

为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部署要求,矿党委研究决定,自12月6日开始,对全矿各基层领导班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二0__年度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以《》为标准,以提高全矿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能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为目的,以考评二00五年度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为重点,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考评各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客观评价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评范围

全矿各基层领导班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考评的方法步骤

班子考评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及车间职代会民主评议科级干部一并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述职与组织考察相结合,民主测评与个别座谈相结合,考察现任职干部与考察推荐科区级后备干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程序上重点抓好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反馈意见、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总结和组织鉴定这五个环节,具体安排和要求是:

1、述职准备(12月6日至11日)。矿党政班子成员和每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用写实的方法写出个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联系群众,理论学习及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主要写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准备述职报告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报告不能找人,没有书面报告不能述职。

2、个人述职、民主评议(12月12日至17日)。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和民主测评,由集团公司党委考评组统一组织,在全矿正科级以上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科级干部)、副矿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进行。矿科级干部的个人述职和矿对基层班子及成员的民主测评统一进行。矿党委派考评组深入到各基层单位,集中时间组织进行干部述职和民主测评。井下区队、地面单位科级干部的述职和民主测评在本单位进行,参加人员必须包括本单位管理干部、党小组长、纪检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班组长及部分党员和部分职工代表,一般在20人左右;机关科室正科级干部(包括副总、主持工作的副科级干部)的述职和民主测评,在本支部全体人员及部分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由考评组根据人员构成确定)参加的会议上进行;机关科室副科级干部的述职,在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进行。考评组一方面组织有关人员以填写测评表的形式,对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测评;一方面以个别座谈的形式,听取职工对班子及成员的评价。参加测评和座谈的人员届时由考评组随时指定,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严禁事前打招呼,定调子,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同时对科(区)级后备干部一并进行考评、推荐。

3、反馈考评意见(12月18日至31日)。在对群众评议意见进行整理、综合分析,写出全面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逐一反馈给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每个科级干部,意见反馈书一式叁份,考评对象在反馈意见上签字后,一份由考评对象保存,备以后整改问题用,一份由矿组干部门存档,一份由矿纪委存入干部廉洁档案,备下年度考评时参考,对测评中提出的问题,作为年终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4、开好民主生活会(20__年元月上旬)。根据反馈意见,井下区队、地面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科室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反馈意见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时间另行通知。

5、搞好总结和组织鉴定(20__年元月中旬)。考评工作结束后,矿党委将在全委(扩大)会议上总结通报考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对在考评中发现有突出问题或群众意见较多、评价明显较差、经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20的,按规定实行诫勉,限期改正,对不称职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组干部门负责搞好组织鉴定,存入本人档案。同时,根据对科区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和推荐情况,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的要求,对科区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充实调整,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后备干部述职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现代化和谐五乡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内容

(一)村级班子考核内容

1、班子团结协作状况。班子是否团结、分工是否明确、议事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情况如何,村级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如何,主要领导的威信、领导方法如何。

2、班子民主决策水平。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是否按时召开,会议记录是否完备,村级重大事项是否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党员会议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监督各项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情况如何。

3、村级发展规划进度。是否有适合本村实际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总体新农村建设规划,村级班子的发展意识是否强烈,规划思路是否清晰。

4、村级维稳工作态势。是否全面掌握本村维稳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成因和动态,是否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碰到突发事件时是否能及时化解。

5、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对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如何,工作力度如何,工作作风是否深入,班子整体廉洁自律情况如何。

(二)班子个体考核内容

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学习、理论素养及思想水平、群众观念、政治品质及道德品质方面。

2、工作能力。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3、工作作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工作情况。

5、廉洁自律。是否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

(三)后备干部考核及推荐

1、采用村级班子个体考核标准考核后备干部。

2、各村结合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推选后备干部2-3名。

(四)大学生村官考核

1、思想、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2、各村的大学生村官本人就工作岗位锻练、培养等情况进行书面材料汇报。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时间安排:5月10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村商量确定。

考核方法:考核主要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排名相结合,对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定量考核主要采取对单位民主测评、领导评议、考核组评议、工作实绩等指标进行定量排名的方式进行。定性分析主要采取书面述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调查走访等方式,考核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各联村点长和农村指导员参与协助。

考核程序:

1、召开民主测评会。先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汇报,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等,参评人数掌握在党员、村民代表数的50%以上。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择应具有层次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数掌握在30人以上。范围一般为村干部、老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等。

后备干部述职范文第4篇

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义

(一)中层干部是学校的一支中坚力量

中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学校工作开展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中层干部要对校长的管理决策负责,也要对全体教师的成长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他们还要对各自管辖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流程衔接负责……因此,中层干部要具备持续学习和创新的热情、高度的执行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有效的授权能力以及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所以,加强中层干部这支队伍建设的意义重大。

(二)中层干部是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主要的后备人选

中层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今后校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现在的校级领导干部一般是这样产生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学校中层干部,如果考核合格或在本校提拔为校级领导干部,或调往其他学校担任校级领导干部。也就是说,如果学校中层干部能力和素质比较高,自然选拔的校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会比较高。我们不能等到中层干部提拔到校级领导干部时才重视其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而要着眼于他们还是中层干部时就重视。因为能力和素质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

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机制的若干对策

(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明确、完善的中层干部准入条件

除了要求中层干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外,这些准入条件主要包括:在学历上的要求,即小学中层干部至少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中学中层干部至少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职称上的要求,即小学中层干部原则上具有“小学一级教师”以上(含“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中学中层干部原则上要求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含“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在年龄上的要求,男教师要求45岁以下(含45岁)才能够提拔为中层干部,女教师要求43岁以下(含43岁)才能够提拔为中层干部;在任职经历上的要求,即要有至少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组长、教研组组长、年段段长等职务中一项或两项职务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在教龄上的要求,即要求教龄至少在5年以上(含5年);在业务水平上的要求,即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在教学上得到普遍认可……另外,还可以规定中层干部的任职年限,在比较小型的学校规定中层干部可以“一人多岗、专兼结合、交叉任职”等做法;规定一些可操作性的、破格提拔青年教师的具体条件;等等。总之,制订明确、完善的中层干部准入条件,要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凡没有达到准入条件的教师一律不得提拔为中层干部。

(二)改变选拔中层干部机制

选拔高水平的中层干部,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今后选拔高水平的校级领导干部作准备。选拔中层干部可以适当参照公务员招聘考试的办法,凡是要提拔为校级领导干部的中层干部都要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提拔的最主要依据。当下,大学录取新生以及招聘公务员和教师等,均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那么选拔中层干部也应该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将考试成绩作为提拔的主要依据,能够引导现有的中层干部将精力主要用于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为确保贯彻好“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选拔中层干部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环环相扣;另一方面要聘请非本地相关专家命题以及担任面试评委,面试时要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现场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考试的结果,在尊重学校意愿的前提下对中层干部进行统一调配安排,对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进行优化和整合。凡没有参加中层干部竞聘考试的教师一律不得提拔为中层干部。

(三)制订“能上能下”的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考虑到一些参与中层干部选拔的教师善于考试但实际工作能力不一定强的情况,我们除了必须规定中层干部试用期为1年外,还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使无法胜任的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将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的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用制度规范约束,避免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为此,我们要研究制订调整不称职中层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细化、量化中层干部不称职的标准,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外,还要完善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解除“能上能下”中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即根据他们个人的情况和工作需要,在重新安排工作时因人施用,用其所长,实现人和事、能和位的最佳结合。

三、完善中层干部培养机制的若干对策

(一)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提高中层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性,并为建设好中层干部队伍创造积极条件,为中层干部的成长提供施展的舞台。鉴于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敦促教育科研机构加大对中层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力度,为广大中层干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思想,以培训为突破口,将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之中,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而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基本管理能力。

(二)开设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

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将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委托给相应的培训机构承担,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主要对象为中层干部。中小学中层干部只有取得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证书,才能提拔为中小学校长,也就是说变过去的“先上车后补票”为“先买票再上车”。承担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为了不影响中层干部的工作,培训班的举办时间一般宜放在寒暑假或双休日。所有要想成为校级领导干部的中层干部必须自费参加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教育主管部门不再拨培训专款。需要提醒的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还要鼓励年轻的“准中层干部”(年段段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自费参加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甚至还可以鼓励有志于成为校级领导干部的年轻教师自费参加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三)制订提高中层干部能力和素质的相关制度

这样的制度有很多。(1)校际交流任职制度。中层干部校际交流任职能够为他们互相学习、丰富工作实践经验创造平台,是教育实现资源均衡化发展的有效途径。(2)校内轮岗制度。中层干部通过校内轮岗,能够熟悉学校各岗位工作的情况和性质,有利于其成为校级领导干部后具有大局意识。(3)教育考察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中层干部到教育发达地区学习考察,让他们看到自身的差距,增强学习的紧迫感,以此开阔眼界,丰富学校管理经验,提高学校管理能力。(4)完善岗位责任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并随着形势发展不断充实或修改岗位责任制内容,让每个岗位职责更加分明,更能体现时代要求,更利于中层干部施展才华,进而使其工作能够有序开展。(5)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会制度。各学校要不定期举办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会,注重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理论、行政管理经验、党风廉政等全方位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全面提高政治素质。(6)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实行学校中层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把他们置于全校教师的监督下。届中考核,一般是指对中层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届末考核指的是中层干部任职期满(三年或五年)后的综合考核。无论是届中考核还是届末考核,都要建立中层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情况记入各中层干部的本人档案,作为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主要依据。(7)中层干部述职制度。为了推进中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学校要制订中层干部述职制度,在每学年末举行全校教师大会时,所有中层干部都要就自己本学年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述职。全校教师根据自己平时的观察以及中层干部的述职情况进行打分,学校随后组织专人统计所有中层干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作为对中层干部考核的权重较大的指标之一。(8)考核反馈制度。学校要将中层干部述职后群众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反馈,尤其对一些满意度较低的中层干部要进行个别谈话,就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这样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中层干部的自尊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其解决问题。(9)动态管理制度。要适时对中层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对已成熟的中层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一些经实践检验不适合做中层后备干部的应调整,还要及时将新发现的优秀年轻教师补充进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中。

(四)完善激励机制

学校要制订奖励有突出成绩的中层干部的政策,激发中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这些激励机制和奖励政策主要有:(1)有条件的学校执行对中层干部的岗位津贴制度;(2)每学年开展一次本地区优秀中层干部评选活动,激励中层干部忠于职守,干事创业(每年都有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校长的制度,唯独没有评选优秀中层干部制度,这个空白一定要弥补);(3)出台因长期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但由于年龄、职位数等原因无法提拔为校级领导干部的中层干部激励政策。

后备干部述职范文第5篇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