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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规范,通过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当前建筑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者若干问题。经过分析和思考,认清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不断消除问题出现的温床,找出解决对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适宜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之路,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结合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经验,谈一些关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与大家共琢。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合同主体不当的问题、合同文字不严谨的问题、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准确的问题、合同条款有遗漏的问题、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以及签订无效合同等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不当造成一些不利于企业管理和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的情况发生;由于忽视漏掉违约条款的制定,一旦发生违约,没有依据去处理违约情况;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无法执行,给管理带来麻烦;另外有些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出现了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有些境外合同文本存在着疑问,由于地域、国情、民族、文化的不同,致使合同意思不清,导致缺乏可操作性。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了损失;没有及时发出书函/会议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由于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便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从我国法律的发展滞后、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上和对专业的重视和学习上以及从合同制度的管理上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制根源和制度根源,总结如下:
1、历史根源。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很多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管理方式、方法及手段还沿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比如任务靠上级下达,资金靠财政拨款,一切都依赖于上级计划。因此他们不讲合同,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
当社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合同不很规范,也会出现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老本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深感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当今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相对较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在合同和合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认识根源。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认识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就不能发挥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产生的作用。我认为要消除这种认识根源,就要充分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的含义,明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要从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能够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还要明白,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3、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合同法律的作用,大而言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小而言之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否则为无效。
4、制度根源。是讲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为此我认为虽然制定和完善了制度,还要更严格地执行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市场竞争也日趋严峻,尤其是中国进入WTO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对合同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在实际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施工企业不仅要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动态精细化、精益化管理,确保企业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由于受传统建筑工程建设理念和合同管理思想等因素的制约,很多施工企业在实际项目合同管理中均存在一些不足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笔者在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不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精细化、精益化管理防范对策,目的在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施工企业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精细化管理必要性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施工承包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一旦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需要纳入到承包合同相关技术规范和约定条文中取。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施工企业在实行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严格按照其与业主方所签订的项目施工建设承包合同相关条文要求,承担相应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这样可以使施工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关系具有一脉相承、目标一致、权责高度统一等特性,施工合同管理从结构、形式、内容、以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由于受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注重项目经济效益、信息沟通不完善、合同条款不严谨等问题。
(1)不注重项目经济效益。一些施工企业投标人员在进行项目投标过程中,片面追求承揽工程项目数量及项目规模大小,没有充分重视项目经济效益。尤其是在单一的业绩考核制度体系下,很多施工企业投标人员为了完成任务业绩,单纯片面追求承揽工程项目数量及项目规模大小,并没有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可行性、社会经济效益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存在“中标就行”的错误理念,没有充分结合建筑市场、人力资源等因素,对工程项目预付款支付方式、施工现场条件、合同变更及索赔要件、施工工期、竣工结算模式等,与合同风险有关的相关指标进行合理评估分析,从而造成施工企业亏损项目增多,企业经营利润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可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2)合同信息沟通不完善。一些施工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解读施工合同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分析和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没有完全吃透,加上合同变更、修正、补充、中止等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较低,出现工地上已按照设计变更数据完成对应工程量施工,而计量部门却还不知情,经常出现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等不利情况,使合同管理成本大大增加,同时还给施工工期、变更索赔带来巨大难度。(3)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一些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依然受计划经济项目管理模式的影响,对施工合同不太重视,签订的合同条款存在不严谨等问题,这样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力。签订合同条款中经常出现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等表述过于粗略简单,从而造成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合同不能有效执行,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在合同管理中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还出现由于施工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队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次要求提价等不利现象,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合同管理水平。
三、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精细化合同管理要点探讨
针对目前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问题,施工企业就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情况,在充分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改进合同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规避合同管理风险,有效提升企业项目经营经济效益。(1)建立精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体系。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系统的精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体系,要设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智能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精细化、精益化理念,将合同总体管理目标逐一分解到具体工程项目活动中。同时,施工企业要建立精细化报文和行文管理制度,对于工程中涉及到合同相关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事件记录保存,确保各工程活动均有根有据的高效实施进行。(2)推行权责利项目合同管理模式。在项目合同管理模式上,施工企业应将项目经营利润作为管理目标,以项目经理部为中心成立项目权责利合同管理体系,以项目实际承包责任合同为基础,明确项目合同管理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权”、“责”、“利”关系。同时,在合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执行“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项目合同管理责任分解责任制和“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和上缴挂钩”的项目合同管理动态监控机制,实现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动态监督管理。(3)高度重视合同公证管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虽然对合同公证法律上没有做出具体强制要求,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为了维护企业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利润和经济效益,应该在合同精益化管理中,积极提倡合同公证管理,即将合同公证作为项目合同精细化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手段,确保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高效优质的执行。(4)注重合同风险的规避与转移。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影响因素较多,其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无法按时开工、受到自然、地质等因素引起不可抗力现象等问题发生,从而导致实际施工工程量大大增减、工期出现延长等,导致施工合同发生较大变更,这就给施工企业合同执行管理带来巨大压力。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事件一旦发生或即将发生,施工企业就必须结合工程变更实际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合同变更签认手续,并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和依据,在规定范围内提出相应的索赔,以期将企业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另外,为了有效规避和转移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风险损失,施工企业应采取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有效化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5)加强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主合同相关技术经济要求,认真划清分包合同界面,并在分包合同了明确合同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做到合同条文的精细化划分。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及时建立相关分包合同档案资料,以便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实时动态跟踪间断管理,有效提高项目合同管理质量水平。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现存的主要问题,成立完善系统的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建立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合同管理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避免合同风险和损失,是当前合同精细化、精益化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施工企业高效优质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基础。
参考文献
[1]常慧敏.浅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9):
193~194
关键词:建筑施工 企业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契约经济,企业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换句话说,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对于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决定着企业经营管理的胜负成败。笔者结合自身在建筑施工企业多年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从从思想观念、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手段、人员素质等方面就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管理进行分析研究。
一、转变思想观念,重视合同管理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受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开拓市场、承揽更多的工程项目上,甚至为了拿到工程项目不惜迁就发包人苛刻的合同条件,草率签订施工合同,为日后生产施工、经营管理埋下隐患。施工项目到手后,又将合同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行过程漠不关心,最后带给企业的可能是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转变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作用及重要性的认识,是开展一切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二、制定管理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就要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都应有各自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从
整体管控的角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则应根据自身具体工作的需要补充更为详细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制度;合同评审、审批、会签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资料管理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情况登记、上报制度;履约风险排查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制度等。
通过明确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合同管理层次清楚、内容完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任务
建筑施工企业要自上而下地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合同管理任务,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在合同管理中,应建立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纵横交错的立体组织机构,将合同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各业务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分口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
分级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签约主体资信调查、合同评审、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监督检查、法律咨询、纠纷处理等整体合同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负责人,由项目经营经理或商务经理担任,负责履约过程管理、履约情况的登记上报、履约风险排查等具体合同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是指各业务部门(主要有材料管理、人力资源、设备管理、技术质量等部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评审部门及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的主控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共同审查、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
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业务部门和基层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四、强化过程管控,完善管理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合同管理可以分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事前防范
1、大力推行合同规范文本,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二级合同规范文本。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尽可能采用示范文本。
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分类制定本企业的合同规范文本,合同规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条款,降低履约风险大有裨益。
2、详细调查签约主体的资信情况
签约前,对签约主体的资信调查非常重要,了解签约主体的从业资格、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是事前防范的一项重要工作。资信调查应对签约主体提供的各类执照、资格证、许可证、债权债务状况、涉诉状况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有条件还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到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等。资信调查尽可能采取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3、认真做好合同评审及会签
建筑施工企业可建立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大二级合同进行合同评审的相应制度。合同评审应由企业主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要形成书面的评审材料,经过参会的各部门会签,相应领导签批认可。
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市场投标、工程管理、物资设备、安全监管、技术质量、人力资源、财务等各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
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上述各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发包人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工程管理、安全监管、技术质量、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合同。
4、加强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章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合同中,即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对企业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于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要特别重视,一方面应安排专人专柜管理;另一方面加盖印章应履行严格的用印审批制度。
(二)事中控制
1、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履约情况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可以根据合同标的不同,建立总台账和分类台账。对合同号、对方名称、标的物、数量、计价方式、价款或酬金、已支付情况、未支付情况等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以便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掌控。
2、落实评审意见
在投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三个阶段提出的合同评审意见,应分别视情况予以落实,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澄清的问题,应与招标人、合同对方及时沟通澄清,避免因理解的偏差造成不利后果;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修改的合同条款,应积极与招标人、合同对方进行磋商,最大限度争取对企业有利的合同条件;需要在合同履行中予以注意的问题,应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做好交底工作,履约过程中随时予以关注。
3、合同变更及时调整
发生合同条款变更,如价格条款、计价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工期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及程序,及时履行洽商、变更、索赔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齐全、办理不及时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定期履约风险排查
定期的履约风险排查工作,是合同履约阶段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关键,具体可分为债权、债务、洽商变更情况的风险排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风险排查报表,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定期上报总部合同管理部门,上报内容应是在合同台账的基础上重点反映债权、债务、洽商变更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可对风险的防范提出指导意见,协助项目及时化解风险,避免纠纷的发生。
5、履约资料的整理、保管
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约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企业应设立专人整理、保管履约资料,一份合同一个编号,不要重复或遗露。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合同订立再好,如果这些原始证据保管不善,也会陷企业于被动。
6、定期考核检查,奖惩与考核挂钩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履约情况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项目整改。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基层单位,定期考核检查,可以帮助项目严把履约的第一道关,真正做到合同管理重心下移。此外,企业可以建立奖惩制度,将奖惩与考核检查的结果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后应对
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发生纠纷的应对处理,可视情况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因此,合同管理的重点不应放在事后应对,而应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做到关口前移,合同过程管控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与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 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性的科学管理,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在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归纳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签约主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文显. 法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利明. 合同法(第四版)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1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建筑市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①业主凭借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且业主往往不能严格履行合同。②承包商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产生不合格工程。
1.2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许多企业的负责人不熟悉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经常产生合同纠纷,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不甚了解,使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
1.2.1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
1.2.2企业的负责人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严重隐患。比如,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与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后补合同,很难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划分清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会产生相应的矛盾冲突,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
1.2.3受建筑市场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阻碍,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等现象严重,质量索赔工作一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2.4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程序。
1.2.5合同意识淡薄,不重视合同管理。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大合同、小协议”。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很多企业将其束之高阁,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并未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各项具体内容。“小协议”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主要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心而另行订立的,它会给依法履约埋下隐患。“大合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并不用真正去履行它,它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范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
1.3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较低
目前,部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 完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现代的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应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2.2 强化履约监控和结算管理,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2.3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因此,要做好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熟悉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行业的起源、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从严要求,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还得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成为一个高智力型的综合性人才。
3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系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最终合同目的。
参考文献:
[1]马桂红.浅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7,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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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建国.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措施[J].山西建筑,2003,(10).
[4]姜玲,张俊.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3,(4).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具体而言,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口头合同。签订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通常在市场不发达的时候,口头合同最广泛,一般口头形式应用于即时结清的经济业务。现在很多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也存在一些由于口头合同而导致经济纠纷的案例,为企业带来各种损失。口头合同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并且出现纠纷后难以划分责任、取证困难等。由于工程分包业务标的相对较大,空间与时间跨度过也相对较大,所以尽量不要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
其次,存在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就是所签订的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如果发生纠纷则得不到法律保护。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签订合同时采用了欺诈和胁迫手段;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对国家、集体利益造成损害;在合法的形式后面潜在非法目的;违反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而施工企业最常见的无效合同包括违反安全法规、劳动法律、环保法律或金融法规等。
其三,只有从合同无主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总承包合同;而从合同是在主合同基础上成立的合同,比如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理论上不允许存在指令分包或者工程转包等行为,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这类问题,因此无法保证合同的严密性。
其四,未重视合同变更。在施工合同中变更是非常普遍的问题,包括内容变更及合同主体变更两种。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是修改原合同,保证合同的履行效果,实现既定目的。但是很多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合同变更意识,结果未能较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原始资料收集不够全面。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原始资料包括会议记录、现场施工日志等等,原始记录是合同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但是现在很多施工企业通常会忽略原始资料的收集,结果可能在合同变更时处于不利地位。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
(一)投标阶段
在投标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对业主的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金实力与社会信誉等各方面,有些施工单位的投标活动存在的一定的盲目性,导致中标后垫付大量资金,不利于自身的资金流通,所以在投标时要选择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的发包方,以保证后续施工组织的顺利性。
其次,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做好现场勘踏。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可以反映出建设项目的很多信息,包括技术能力、经济、管理水平等等。虽然在法律性质上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但是其作为投标的基础资料,体现的更侧重于招标人的立场,因此,如果未充分解读招标文件可能会导致投标人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因此要深入分析招标文件,并从中预见风险、转移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讲,招投标过程是双方的博弈过程,虽然招标单位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没有核实工程量清单的义务,但是投标人复核清单量可以更好的开展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复核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清单的错漏项,或者特征描述不完整等问题,通过招标答疑的方式提出来可以有效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或者利用报价技术为后续的变更签证埋下伏笔。阅读招标文件时,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比如合同价款形式与调整方式、工程计量、价款的支付、违约责任、竣工结算及争议解决等等,分析这些条款的公平性与风险性,提前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提高自身在招标阶段的主动性。此外,投标人还要对招标文件、图纸、踏勘现场存在的问题等原始资料进行详细记录。
最后,投标文件的编制。开始投标时证明投标人已经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且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且得到了招标人正式的书面回复。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即技术明标、技术暗标及经济标等。在进行技术标编制时,要分析项目的重点与难点,设计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保证技术及工期的吸引力,并且注意控制工程的造价及成本;报价人员要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
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包括两个重点部分,即合同条款约定及合同交底:
1、合同条款约定
在约定合同条款时要求合同起草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比较了解,并且熟悉项目的整个投标过程与报价策略,准确分析招标人的漏洞与项目潜在风险。而且要起草专用条款最大化的控制风险,为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以及索赔等提供更多的合同依据。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管理要点包括约定合同价款、计量及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办理签证、违约责任划分、争议解决方式等等。此处主要针对合同价款的约定进行重点分析。合同价款的约定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款项的预付额度、支付时间与抵扣方式;工程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法、支付额度与时间;工程价款的调整原因及方法、具体的调整程度、支付方法与支付时间;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及金额,并确定支付时间;如果发生工程价款争议,需要明确解决方法及时间限度;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双方需承担的风险的内容及范围,并约定超出范围的调整方法;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额度、预扣方法及期限;其它与合同履行、价款支付相关的事项等。
2、合同交底
所谓合同交底并非对已签订好的合同条款进行简单重复,而是包括更多的内容,比如招投标过程的澄清答疑、复核清单后发现的错漏项、清单特征描述的错误、后续发生变更、签证或者索赔的可能性等,还要对合同条款中存在的漏洞及履行合同的时效性做出规定,分析项目的潜在风险及盈利机会。因为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可能负责投标的管理人员与签订合同的管理人员不一致,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的脱节,所以要做好详细的合同交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合同管理部门要组织召开合同交底会议,召集合同签订人员、执行人员等参与其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详细解释与深入分析,组织学习合同相关条文及分析结果,保证与会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关规定及具体的管理程序有充分了解,并清楚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要对合同主要条款的来龙去脉进行全面介绍,分析其中的有利条款与不利条款,动员所有工程参与者形成规避风险的意识。最后,合同执行的相关人员要积极提出不理解问题,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讲解的针对性,最终达成共识。
(三)合同履行阶段
在合同履行阶段要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合同的实施控制,由于合同计划执行与实际执行难免存在偏差,所以要加强合同实施的控制,对这些偏差进行纠正。具体的合同实施控制手段包括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变更管理与索赔管理等。其次,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利益相关方相关资料信息的签发与保存,包括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工程变更等等,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以备在必要的情况下启动诉讼程序时,可以将其作为索赔证据资料。
三、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施工企业要形成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投标阶段就做好合同的统筹与规划,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动性与动态性,采用精细化管理,在提升顾客满意度的同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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