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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规范,通过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当前建筑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者若干问题。经过分析和思考,认清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不断消除问题出现的温床,找出解决对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适宜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之路,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结合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经验,谈一些关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与大家共琢。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合同主体不当的问题、合同文字不严谨的问题、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准确的问题、合同条款有遗漏的问题、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以及签订无效合同等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不当造成一些不利于企业管理和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的情况发生;由于忽视漏掉违约条款的制定,一旦发生违约,没有依据去处理违约情况;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无法执行,给管理带来麻烦;另外有些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出现了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有些境外合同文本存在着疑问,由于地域、国情、民族、文化的不同,致使合同意思不清,导致缺乏可操作性。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了损失;没有及时发出书函/会议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由于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便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从我国法律的发展滞后、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上和对专业的重视和学习上以及从合同制度的管理上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制根源和制度根源,总结如下:

1、历史根源。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很多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管理方式、方法及手段还沿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比如任务靠上级下达,资金靠财政拨款,一切都依赖于上级计划。因此他们不讲合同,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

当社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合同不很规范,也会出现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老本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深感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当今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相对较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在合同和合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认识根源。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认识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就不能发挥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产生的作用。我认为要消除这种认识根源,就要充分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的含义,明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要从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能够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还要明白,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3、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合同法律的作用,大而言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小而言之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否则为无效。

4、制度根源。是讲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为此我认为虽然制定和完善了制度,还要更严格地执行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解决对策: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市场竞争也日趋严峻,尤其是中国进入WTO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对合同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在实际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施工企业不仅要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动态精细化、精益化管理,确保企业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由于受传统建筑工程建设理念和合同管理思想等因素的制约,很多施工企业在实际项目合同管理中均存在一些不足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笔者在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不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精细化、精益化管理防范对策,目的在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施工企业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精细化管理必要性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施工承包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一旦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需要纳入到承包合同相关技术规范和约定条文中取。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施工企业在实行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严格按照其与业主方所签订的项目施工建设承包合同相关条文要求,承担相应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这样可以使施工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关系具有一脉相承、目标一致、权责高度统一等特性,施工合同管理从结构、形式、内容、以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由于受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注重项目经济效益、信息沟通不完善、合同条款不严谨等问题。

(1)不注重项目经济效益。一些施工企业投标人员在进行项目投标过程中,片面追求承揽工程项目数量及项目规模大小,没有充分重视项目经济效益。尤其是在单一的业绩考核制度体系下,很多施工企业投标人员为了完成任务业绩,单纯片面追求承揽工程项目数量及项目规模大小,并没有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可行性、社会经济效益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存在“中标就行”的错误理念,没有充分结合建筑市场、人力资源等因素,对工程项目预付款支付方式、施工现场条件、合同变更及索赔要件、施工工期、竣工结算模式等,与合同风险有关的相关指标进行合理评估分析,从而造成施工企业亏损项目增多,企业经营利润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可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2)合同信息沟通不完善。一些施工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解读施工合同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分析和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没有完全吃透,加上合同变更、修正、补充、中止等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较低,出现工地上已按照设计变更数据完成对应工程量施工,而计量部门却还不知情,经常出现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等不利情况,使合同管理成本大大增加,同时还给施工工期、变更索赔带来巨大难度。(3)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一些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依然受计划经济项目管理模式的影响,对施工合同不太重视,签订的合同条款存在不严谨等问题,这样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力。签订合同条款中经常出现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等表述过于粗略简单,从而造成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合同不能有效执行,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在合同管理中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还出现由于施工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队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次要求提价等不利现象,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合同管理水平。

三、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精细化合同管理要点探讨

针对目前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问题,施工企业就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情况,在充分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改进合同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规避合同管理风险,有效提升企业项目经营经济效益。(1)建立精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体系。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系统的精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体系,要设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智能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精细化、精益化理念,将合同总体管理目标逐一分解到具体工程项目活动中。同时,施工企业要建立精细化报文和行文管理制度,对于工程中涉及到合同相关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事件记录保存,确保各工程活动均有根有据的高效实施进行。(2)推行权责利项目合同管理模式。在项目合同管理模式上,施工企业应将项目经营利润作为管理目标,以项目经理部为中心成立项目权责利合同管理体系,以项目实际承包责任合同为基础,明确项目合同管理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权”、“责”、“利”关系。同时,在合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执行“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项目合同管理责任分解责任制和“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和上缴挂钩”的项目合同管理动态监控机制,实现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动态监督管理。(3)高度重视合同公证管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虽然对合同公证法律上没有做出具体强制要求,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为了维护企业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利润和经济效益,应该在合同精益化管理中,积极提倡合同公证管理,即将合同公证作为项目合同精细化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手段,确保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高效优质的执行。(4)注重合同风险的规避与转移。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影响因素较多,其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无法按时开工、受到自然、地质等因素引起不可抗力现象等问题发生,从而导致实际施工工程量大大增减、工期出现延长等,导致施工合同发生较大变更,这就给施工企业合同执行管理带来巨大压力。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事件一旦发生或即将发生,施工企业就必须结合工程变更实际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合同变更签认手续,并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和依据,在规定范围内提出相应的索赔,以期将企业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另外,为了有效规避和转移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风险损失,施工企业应采取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有效化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5)加强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主合同相关技术经济要求,认真划清分包合同界面,并在分包合同了明确合同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做到合同条文的精细化划分。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及时建立相关分包合同档案资料,以便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实时动态跟踪间断管理,有效提高项目合同管理质量水平。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现存的主要问题,成立完善系统的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建立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合同管理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避免合同风险和损失,是当前合同精细化、精益化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施工企业高效优质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基础。

参考文献

[1]常慧敏.浅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9):

193~194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erson shoul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 enterprise management level, to enhance the strength and competitiveness, can be in an invincible position in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Key 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施工企业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因此,施工方要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施工方要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内容庞杂的工程,需要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牢牢抓住合同管理的中心环节,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

一、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的特点建筑企业的特点是,项目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其次是,建筑物的形态千差万别、功能特定、种类繁多,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三是,建设项目的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额大。合同“标的物”的这些特点必然会体现在合同中,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一)施工合同的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也多。(二)施工合同的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时,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的风险高。(四)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都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一般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五)施工合同涉及面广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

2、涉及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单位、保险公司、担保单位等多方。

3、施工合同还会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付工程款的银行监督管理。

4、遇到合同纠纷时还要与合同的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此外,还要涉及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等机构和部门。(六)采用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清单中的工程量是预计量,工程竣工后要据实盘点结算;清单项目的每一项报价是固定的,除依据合同调价条款规定可以调整外,是不能改变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途径(一)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意识,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各级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同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另外,施工企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举办多层次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大合同管理的宣传工作,使得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合同管理意识。(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评审要严格把关进入合同的签约谈判阶段,施工方要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地评审,对发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逐条地进行详细而认真地研究。施工方应认识到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疏漏与差错事,坚决杜绝签订一些无履约能力与违法的施工合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于评审的严格把关,才可以使合同双方平等地履行权力与义务,避免合同中苛刻条款的出现,尽可能地运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三)实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业要实行合同交底制度,使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为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条款对各部门的经理进行交底工作,时其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的经济指标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与此同时各部门经理要对施工合同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意识,为日后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四)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提高索赔意识作为施工方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实施所有环节,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施工方要不定期的检查施工项目,对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了解,对履约中存在的重大隐患与问题及时地发现和处理。另外,施工方还可以通过追踪和检查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并对此进行搜集和整理,将其反映出的实际状况与施工合同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对比与分析,调整偏差,从中找出属于发包方的责任,提高索赔意识,以此来降低自身的损失。三、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备案制度。(一)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整个公司的集体利益,合同的执行需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协调运作,合同的签订不单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因此,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的协调管理制度,调动企业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他们为了达到合同的目标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实现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及合同的正确履行。(二)合同的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的施工获得利润,降低合同风险,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在严格的审查制度保证下,可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日后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三)合同的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的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腰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法律顾问应当签署对合同条款审查的意见,经项目的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企业的主管或企业法人签字批准。在合同的批准制度中应当明确企业合同印章的使用、登记、保管等规定,做到“专章专用”严格管理,合同印章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滥用,不得为省事在空白合同上盖章,签约时合同印章的专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同前往办理。(四)监督制度

应当制定对合同的签约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企业内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做好备案工作。(五)考核制度

在制定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有关考核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统计报表方法,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合同履行的效果做考核评价。此外,还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等,通过制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程序化保证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就是合同的义务人的履约过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守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标的、数量、质量、造价,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权利。(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对于建筑企业,如何实现合同管理法制化,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利益经济的有机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是将它进一步法制化的过程,这就要求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将日常全部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正常的法制轨道上去,一切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为了能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工程管理需要,使企业长期的运营和发展,首要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因为合同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参与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企业先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合同管理一定要将目标质量、成本控制、建设工期协调和统一起来,将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合理的衔接和贯穿,实现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系统。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因为目前合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缺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管理概念的模糊不清,存在严重的主观判断和片面性。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的行为;还有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针对合同本身,避免因为一些漏洞引起经济纠纷的行为。

(2)合同管理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要涉及到法律、法规等各项条款,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层。它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和现状制定出来的一套实施细则,包括职责、流程、方式等等诸多方面。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因为管理层人员的能力水平不够,没有及时建立一套严格、缜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管理的随意性强,流程不合理、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

(3)专业人才缺乏,保管多于管理。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节省人员开支,不愿聘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管理。而即便是设立了专门的部门,从业人员也不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系统化管理合同的能力。他们把合同管理员和文件管理员等同看待,只是对合同进行简单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根本提不出专业化的建议,更不能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时实行监控。

(4)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低。当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一直都是手工处理,即耗时耗力,又不能及时汇总和采集;合同涉及的各个部门,不能协调运作,监控力度不大,使合同的实时性不强;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在合同的实施、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性不强,无法详细和准确的掌握即将发生的收支项目。

(5)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许多单位缺乏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能力,只有在真正发生了合同纠纷后才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一旦发生了合同纠纷,又不能及时的采取对策,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不能及时的提出索赔,因为时间的延误,而使损失和风险进一步的扩大,因为错失了最佳的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企业内部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

这种管理机制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对企业所有的对外经济活动,对合同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重大和非重大问题,统一的进行协调、组织和处理。同时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参与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活动。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对建筑企业经济合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由它牵头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过共同研究和处理,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对一些具体和常规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指导。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分散决策,将由合同管理机制审核报备。运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即能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政策法规性强,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的知识。所以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掌握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有敬业精神,对工作要时刻抱有高度的责任心。而我们现在许多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上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我们在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强化法律意识。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若干具体制度

1. 委托制度。为了杜绝滥用权、越权等各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委托制度。

2. 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做好对方的审核调查工作,在正式合同签订,一定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预警工作。

3. 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在合同签订实施前后,通过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主要的环节、要注意的事项、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做出正确的评判和分析,并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将合同落实到位,真正变成一份可执行的文件。

4. 工程项目的合同控制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的行使和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大力采用合同控制,让它与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控制一起协同运作。

5.合同索赔制度。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能遭遇索赔事件,它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完善索赔制度,加强反索赔知识的训练和掌握。

结语:合同管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一定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统的流程,让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平稳的进行,尽量避免因为合同管理上的失误,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小慧.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特点

1.员工工作地点不固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员工需要跟着工程项目的改变而四处流动;完成一个项目施工之后,需要到另外地区的工地中,在工作地点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

2.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污染环境或者阻塞交通,那么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就会选择其他的时间施工,而不依据大众正常的工作时间。此外,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工程工期可能会延误,为了抢工期,施工单位会集中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作并不规律。此外,在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也会中断施工,员工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

3.临时合同工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在建筑施工企业建设承包合同标的完成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投入的主要人力资源,临时合同工则组成了大部分的后勤服务及现场作业工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业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手工操作为主的工种,包括混凝土工、架子工、瓦工、钢筋工等。这些工种虽然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但是建设工程任务要想顺利完成,这些工种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没有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管理。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时代的进步,劳动者拥有越来越高的维权意识,国家也开始逐渐企业用工,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部分企业用工比较随意,虽然将劳动关系构建起来,劳动合同却没有签订,或者是过期之后不及时续签。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甚至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动合同管理体系存在漏洞。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管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但是我国诸多建筑施工企业却没有规范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将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给完善的构建起来。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对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及劳动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设立,在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职责不清混乱等问题,制约到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

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采取传统的理念和方法来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容易增加用工成本,或者出现用工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等。如员工有较大流动性,在一个月内如果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将双倍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抢工期等加班行为中,没有将加班工资支付给员工,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劳动合同文本完善规范的制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保证与法律要求所符合,以便促使劳动合同法律纠纷得到减少,能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约束,将和谐的劳动关系给构建起来。劳动合同文本需要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所符合,否则就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录用条件合理约定,否则劳动者即使与企业要求不符合,也无法证明和辞退。在对通信方式、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内容合理设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将一些通知和书面决定送达给劳动者,但是建筑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工时不固定,那么通过对劳动者有效的通信方式合理设定,可以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劳动者当前住址可能不符合于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那么通过对送达条款合理设定,能够保证与本人无法直接联系时,向劳动者有效送达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

2.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可以从首次签订及续订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定有机明确,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充分重视。根据相应法律,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义务为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中,需要首先对劳动合同认真签订,之后方可以让工人入职;双方协商意见统一之后,对劳动合同依法续签,且提前做好续签准备工作;如果没有统一协商意见,合同需要终止,那么提前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本人发送书面通知。此外,用人单位在签约新的劳动者时,需要对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科学检查,如果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就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影响。

3.试用期管理。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管理劳动者,可以促使劳动用工成本得到节约,又可以避免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选择。在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必须要具备的一项条款为劳动合同期限,通过对劳动合同期限合理选择,可以避免因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量签订,而增加管理难度和内容,也可以避免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支付不必要的赔偿金。具体来讲,在劳动合同期限签订过程中,需要将多种因素综合纳入考虑范围;首先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及发展状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比较的稳定,没有较大流动性,那么选择的固定期限就可以较长,甚至不需要设置固定期限。而项目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为工作岗位因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劳动者提出差异化的要求,其也会对合同期限产生决定性因素。通常情况下,越重要的工作岗位,具有越高的稳定性和保密性,那么对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较长期限。而部分工作岗位是临时性和辅的,具有较高可替代性,选择的劳动合同就可以是短期限的。此外,还需要将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