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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降低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的可能。过去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均规定资产应建立减值准备(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资产升值转回)。但事实表明资产减值准备的这一核算规定被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的频度及深度均很大。如何有效遏制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舍弃了过去与IASB趋同,即允许转回长期资产减值的做法,转而向FASB靠拢,采取了在长期资产存续期间只计提不允许转回的做法,这样就使资产减值的调节功能大大降低,从而反制公司滥用资产减值调节利润。另外,对流动资产计提的准备(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新会计准则虽然允许计提和冲回,但对其计提和冲回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如应收账款作为一项金融工具,要求必须有“客观证据(如债务人发生严重灾害、财务困难、即将倒闭或财务重组等)”表明发生减值才能计提,减值准备的大额冲回也必须提出证明原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适当性和资产价值于本期确实大幅回升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否则视为调节利润而建立的秘密准备,必须按“重大会计差错”来处理。
二是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过程进行了适当限制。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而言,我国公允价值使用的前提、范围及具体方法上更加谨慎,这既是对我国过去曾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出现问题的总结和改进,也是基于我国国情,确保公允价值不被滥用的现实选择。如在基本准则第43条中就明确指出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第10条明确规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非货币换准则中规定了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确定换人资产入账价值和换出资产价值损益的首要条件是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同时还明确指出:“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此外,公允价值使用的限制性规定还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股份支付、套期保值等会计准则中得到体现。新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向企业传达的信息是严肃而鲜明的,只有在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基础上才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
三是消除了死角。过去有不少经济业务,要么会计准则、制度未作规范,要么准则、制度虽作规范,但规范粗糙、模糊,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成为企业进行盈余操控的最佳选择。新会计准则基本上消除这些会计规范的“盲区”,一定程度上牵制了企业盈余管理。如企业合并业务,过去各企业在如何确定合并成本及其分配、如何确定作为对价付出的相关资产的相关损益、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等方面一直很混乱,影响了盈余的核算口径。新会计准则第20号对此作了专门规范,要求企业将企业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两大类,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规则进行处理。又如,对传统金融企业出现的创新金融业务和一般企业的套期保证、衍生金融工具、年金基金等新业务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进行了统一规范,减少了企业会计处理上的随意性。
四是完善了会计披露的要求,增强了企业经常性和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透明度。新准则对损益披露的要求随处可见,除“财务报告列报”准则外,各具体准则几乎都有要求,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确认的损益金额;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债务重组双方的重组利得或损失的金额;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房地产转让的情况和理由、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等;关联方披露准则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等;分部报告准则要求在附注中将企业的损益按地区分部或业务分部进行分部披露等。这些会计报表列报要求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能较好判断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币Ⅱ报酬的主要来源,增强了决策科学性。
二、新会计准则客观上增加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
由原来仅限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扩大到“为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由于企业的借入资金借入后是混合使用的,企业上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到底占用了多少一般借款,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到底有多少被用于短期投资性运作、产生了多少投资收益,企业外部人很难准确了解,因此借款费用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数量上如何分配,企业管理层选择的空间有所增大。
(二)公允价值运用范围的拓展
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如能在上述经济业务事项中得到正确运用,将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不能排除公允价值不被滥用。公允价值与企业盈余关系密切,其可验证性相对较差,加之存在信息不对称,审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审计、监管手段、方法等又不尽完善,所以企业管理层有意识地借助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极大。
(三)资产减值中会计选择与职业判断增多
资产减值准则中的“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折现率的选择”,“资产组的认定”等都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主观判断,若企业管理层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将更难查证。
(四)研发支出的非完全费用化处理
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过去一直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新无形资产准则则将企业的研发费用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然后分期摊销。由于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大大降低了开发费用对发生当期利润的冲击,对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有利。但由于新产品、新设计和新技术的研发难度大,风险高,且其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限也较难准确划分,因而可能被企业管理层用于盈余管理。
(五)预计负债计量的新规定
新或有事项准则对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增加了“……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同时还增加了后续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的调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些新规定也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增加了余地。
(六)新债务重组的三大变化
一是债务重组利得的会计处理由“资本公积”科目回归到“营业外收入”科目,而且由此增加的利润只需在附注中披露,勿需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扣除;
二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时,既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又确认转让非现金资产损益,而且用以抵债的资产的转让损益应根据资产的性质确认为正常情形下的出售损益,如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
三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未来应收金额或应付金额由过去以协议中规定的未来的本利和确定,改为按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确定。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这三大重要变化也给企业盈余管理留有一定空间。
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交易类别划分和不同类别相关损益的不同处理规定,存货准则有关存货与投资性房地产之间重分类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准则中有关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界定及不同的会计处理规定等,都存在盈余管理的空间。
三、新会计准则盈余管理差异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同
由于新会计准则主要是以上市公司为平台进行调查研究后设计的,而且出台后其实施范围又暂定于上市公司,所以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必然大于非上市公司。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随时都可能扩大,因此其对非上市公司的影响在1—2年后也会逐渐显现。
(二)对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影响不同
新会计准则对设立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影响较大,而对设立在境外或设立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由于其必须遵守所在国或地区的会计准则体系,所以新会计准则对其影响也小。但是,对于内地企业设立在境外或港、澳、台等地的子公司,因其财务会计报告要与大陆的母公司合并,其会计信息需要遵从新会计准则进行折算、调整和合并,所以新准则对其的影响也不亚于境内公司。
(三)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不同
就上市公司而言,不同行业板块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其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冲击是不同的,对其盈余管理所产生的冲击也不尽相同。如经营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不再为单纯的成本计量模式,而可能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将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而调整,调整的金额要计人当期损益。这意味着过去市价大幅上升或下降带来的资产价值和潜在利润波动不予反映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总体上讲,新准则对石油、天然气、金融、保险、农业、房地产、特许经营服务等行业的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产生较大影响,其盈余管理的空间也随之变大。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面对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这些影响,应采取正确态度和方略。
第一,不能将新的盈余管理行为完全归咎于新会计准则。因为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深层的社会政治、经济原因,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不存在因果关系。会计准则只不过是盈余管理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下加以利用的工具,而不是唯一可资利用的工具。实际上,早在会计准则产生之前,盈余管理即已存在。会计准则并不影响盈余管理的存在,影响的只是盈余管理的具体手段。
【关键词】盈余管理;利弊;控制
一、盈余管理概述
盈余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美国会计学家雪普(KatherineSchipper)在其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评论”(Commentaryonearningsmanagement)一文中,将盈余管理定义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加拿大会计学家司可脱教授(WilliamR.Scott)在其著作《财务会计理论》(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中,将盈余管理定义为经营者在一系列的可选会计政策(如公认会计原则)中选择那些使自身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的行为。
通过以上的定义,可以得出两点启示:一是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企业的会计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即盈余管理实质上并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盈利,只是改变了企业盈利的分布时间;二是盈余管理是在法律和会计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对利润进行人为的操纵和管理,盈余管理与伪造盈余是有明显界限的。
企业经营者之所以热衷于盈余管理,是希望通过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具体而言,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包括增加经营者的报酬、避免企业债务违约、平滑利润、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等。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由于企业的上市、配股、退市等市场行为都受到政府的管制,而会计盈余指标又是政府实施管制的基本依据,因此盈余管理也可能是出于配股的需要、保牌的需要和经营者业绩考核的需要等。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会计方法,包括应计项目的管理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其中应计项目是指利润表中不涉及现金流量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应计项目管理是指改变折旧年限、坏账计提比率等会计估计以及改变利润的年末调整项目。盈余管理的手段也有非会计方法,如交易的规划等。
二、盈余管理的利弊
盈余管理可以看作是一把“双刃剑”。
(一)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其有利的一面
大众传媒普遍认为,盈余管理是件坏事,人们还比较喜欢采用“盈余操纵”(earningsmanipulate)的概念。实际上,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其有利的一面。从信息观的信号作用的角度看,盈余管理是经营者将内部信息传递给其他利益关系人的一种工具。合理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计项目的披露,可以把企业有关的内部信息传递出去,并以此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例如,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被认为是负担不起加速折旧的信号;相反,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是其财务状况良好的表现。盈余管理还可以避免企业的利润波动过大,利润平稳化本身也是对企业未来和长远趋势良好的一个说明。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就是一个成功运用盈余管理的巨型公司,该公司通过精心安排收益和损失的发生时间以平滑波动较大的利润,特别是避免发生利润的降低。对于一个多种经营的公司而言,通用公司保持了相当稳定的利润,使得公司看起来可以不受经营周期的影响。另外,经营者还可以利用盈余管理对未预期的状况作出灵活的反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合同违约,从而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因此,一定的盈余管理的存在还是必要的,盈余管理其实是一个中性概念。
(二)盈余管理的弊端
1.盈余管理是一种无效益的短期行为,它不会增加企业的盈利,反而可能会加剧企业的经营困境,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2.盈余管理故意歪曲了一些会计数据(如净收益),从而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和可比性,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并损害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功能。在我国资本市场就存在着由于盈余管理而使得该被特别处理的公司未被特别处理,该被摘牌的公司未被摘牌,结果必然是市场风险剧增,资源被低效或无效占用,甚至被浪费。3.盈余管理会破坏投资者对企业收益质量的印象。虽然财务报表使用者不能识别盈余管理的全部形式,但有些形式却是可以识别的,例如企业报告的盈利与现金流量相去甚远。因此,盈余管理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衡量企业业绩的盈利指标的可靠性进而对整个财务报告体系甚至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前主席阿瑟·利维特1998年在纽约大学发表的题为《数字游戏》的演讲中,表示了他对盈余管理及其对资源配置影响的忧虑。他指出:管理当局滥用“巨额冲销”方式来调整费用、提前确认收入、不切实际地提取准备,冲销已发生的研发费用,这些方法正在威胁着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美国会计学教授霍华德·施利特评论道:“盈余管理对投资者来说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在创造人为的现象。数字应该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①
此外,盈余管理还不符合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要求。判断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关键是看其实施这种行为时有无考虑他人的利益。在盈余管理中,由于企业经营者忽视了盈利报告使用者的利益,因此虽然他们是在法律和准则的范围内进行盈余管理的,但这种操纵利润的行为仍然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而且,如果经营者一贯地管理短期收益的话,可能会创造出一种缺乏相互信任、真诚和忠实的企业文化。
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差异较大,盈余管理利弊的地位和重要性也有所不同。在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人们考虑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会多一些,盈余管理的正面效应更加明显些;相反,在欠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人们更加注重会计报告收益与真实收益之间的偏差,盈余管理的弊端相应地更为突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因此应当更注重对盈余管理的控制。三、盈余管理的控制
由于财务报告是用来传递经营者关于公司经营业绩的信息,因此会计准则必然允许经营者在财务报告中采用职业判断,以便凭借其对公司经济活动的了解来选择符合该公司经济情形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和披露方式。经营者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实施职业判断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对长期资产的预期寿命和残值、坏账损失和资产减值进行估计;在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和先进先出法及加权平均法间作出选择;对存货水平、存货发出或购买的时间分布、应收账款的政策进行职业判断等。经营者还必须决定如何规划公司交易,例如,通过规划公司合并使之符合权益结合法或购买法,通过规划经营性租赁或融资租赁契约以便在表内列示或表外披露等。职业判断的存在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机会。另外,审计固有的局限性也为盈余管理的存在提供了条件。因此,在现有的财务报告体系下,盈余管理会长期存在下去。
想用详细的规则来消除盈余管理是不切实际的,原因一是增加规则以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二是具体规则越多(公允披露的总体目标得不到重视),那些希望利用规则的人可钻的空子反而越多。只要财务报告是用来传递经营者关于企业经营业绩的信息,准则就必将允许经营者在财务报告中采用职业判断,即使职业判断有可能存在偏差。
要对盈余管理进行控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公开体系是关键。
(一)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我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时间限定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规定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对外报出,年度报告披露可以延长至第二年的4月。从信息使用者角度来看,这种安排可能过于宽松。因为信息披露越及时,意味着信息披露不对称的状态得到的改善程度越大。因此,应当提高财务呈报工作的效率,改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整体上比较滞后的现象。从信息披露的载体看,由于网络具有传统媒介不可比拟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势,应通过网络加快会计信息的提供。
(二)提高会计信息的呈报频率
实证会计有关的研究成果已经证明,定期报告的间隔期越短,就越有助于限制干扰信息的作用范围,引导投资者注重公司内在价值的变化,促进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最短的报告期间是季报,这就为公司管理当局操纵定期报告提供了较多的机会,一是披露时机可有较大的选择范围;二是可通过内容方面较大范围的信息呈报来掩盖公司的实际状况或干扰使用者的判断。所以,应当提高会计信息的呈报频率,以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三)增加信息披露的明细项目
可以通过表外披露在财务报告中提供更多相关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更为详细的决策依据。
(四)借鉴国外经验
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及研究机构,提供定期的投资分析报告与盈利预测信息,帮助投资者获得正确的决策信息。
(五)对盈余管理进行控制,还需要其他相关的配套措施
1.政府有关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尽可能克服政策本身的不确定性。现有的政府干预措施包括新股发行、配股、摘牌等方式和控制参数的设计还不够完善,容易诱发盈余管理,有必要加以改善。2.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加强外部监督。3.企业自身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机制,对经营者采用股票期权等报酬形式,使其经济利益与企业的长期经济利益一致。4.对经营者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 盈余管理 内涵 盈余操纵 盈余做假
盈余管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可以说还非常的年轻。在这短暂的20多年中,国外学者从实证的角度对盈余管理做了大量的多方位的研究,特别是关于盈余管理的动机、盈余管理的手段,以及盈余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等方面,可谓硕果累累。但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就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关键性问题取得一致性的结论,尤其是关于盈余管理的内涵界定问题上。首先,将盈余管理与盈余操纵、盈余做假等术语互相混淆;其次,提及盈余管理,便将其列入欺诈行为之列。势必加剧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难度。本文将对以上具有普遍争议的两个问题提出一些拙见。
一、国内外关于盈余管理概念综述
保罗・M・希利和詹姆斯・M ・瓦伦(Paul M . Healy & James M . Wahlen,1999)在回顾了1999年之前的学术研究成果之后,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盈余管理的定义: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structure)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雪珀(Katherine Shipper,1989)未从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出发,而将盈余管理的定义建立在会计数字是一种有用的信息基础之上,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以上几位学者关于盈余管理的这种定义方式不谋而合,均是从管理层对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动机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给企业或自己谋取私利而实施的一种欺诈行为。但是,笔者认为,这种以管理层的动机或目的对盈余管理进行定义的方式欠妥,因为人的动机和意图是属于内心且无法准确观察到的主观意识,并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人们永远无法为这种定义下的盈余管理进行变量的界定和直接测量。
Levitt(2001),Goel & Thakor(2003)认为管理就是使有关盈余的报告反映管理层期望的盈余水平而非企业真实业绩表现的做法,所有的盈余管理活动都是欺诈。这种从报表是否反映了真实的盈余信息的角度来定义盈余管理是没有意义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企业管理者占据着信息优势,财务报告的“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 faithfulness)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期待财务报告与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百分之百的相符永远只是一个奢望。另外,沃兹和齐默尔曼(Watts & Zimmerman,1990)从管理者是否用个人的判断和观点介入财务报表的制作出发,认为盈余管理就是管理层有限度或无约束的使用个人的一些判断和观点,对会计数据进行策略性的调整。从这种定义中也无法判断盈余管理是一种欺诈行为。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下,会计准则(或制度)赋予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职业判断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调整账面盈余。而且,在“原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将占据未来世界各国制定会计准则的主流(陆建桥,2002)”的趋势下,将赋予企业管理者更广泛的会计政策选择权,随之将出现更加复杂、隐蔽的盈余管理手段,呈现在企业利益相关者面前的财务报表与企业“真实”业绩的不相符程度势必加深。
布朗(Brown,1999)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有意识地把账面盈余拉向所期望水平的一个过程。但是,并未对“有意识”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做出说明。陈建岐也认为(2000),盈余管理是指当企业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时,选择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价值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威廉姆・K・斯考特(William K. Scott)认为盈余管理就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和)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这三个定义均存在着一个重大的片面性缺陷:盈余管理不但可以通过会计手段进行,还可以通过实际交易活动来实现。
Dechow & Skinner(2000)把企业有关盈余的做法分为三种:(1)欺诈的会计行为。(2)盈余管理。(3)合法地使用会计选择。后两种做法均为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运用个人的判断和观点来调整盈余,两者的区别在于管理者的目的不同,若管理层的目的是欺骗财务报表使用者,则为盈余管理,否则就是“合法地使用会计选择的行为”。这种定义使人感到迷惑:盈余管理既然没有违反会计准则,何来欺骗之说?同时,这种定义掉进了第一种定义方式的“漩涡”。(宁亚平,2004)
二、盈余管理的内涵界定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以上这些盈余管理定义分别具有不同层次的片面性。笔者认为盈余管理内涵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四个要素: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第三,盈余管理的目的(动机);第四,盈余管理的手段(方法)。盈余管理是指高层管理当局在会计准则和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选择等会计手段或者通过重组经营活动和交易来操纵盈余以增加企业价值或至少不减少企业价值的行为或现象。
1.盈余管理的主体:高层管理当局
盈余管理的主体应当是企业的高层管理当局,而不包括中层以下的管理者。因为“尽管首席执行官希望在选择确定公司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应有广泛的自由,但首席执行官可能不愿给与分部经理类似的自由。”(夏恩・桑德,〈Shyam Sunder〉2000)高层管理当局所获得的最终收益是企业一定期间盈余的函数,而“公司净收益对个别中层经理来说是一个效用低微的激励方式”,“分布的经理可能按投资、利润和成本中心来评价,这取决于他们利用资源契约的程度”( 夏恩・桑德,〈Shyam Sunder〉2000)。并且,企业会计人员也不是盈余管理的主体。当然,管理当局可能会借助一些“财务专家”来进行实际操作。如美国SEC指出,管理当局会花大价钱聘请“财务工程师”(financial engineer),在会计准则范围内构造取得误导性会计结果的交易。
2.盈余管理的客体:会计盈余(企业净利润)
会计盈余(企业净利润)由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总额两部分构成,其中具有较强可操控性的是应计利润部分(陆建桥,1999)。应计利润可以分为经营性应计利润和非经营性应计利润(Wilson,1987),经营性应计利润与营运资本的变动有关,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非经营性应计利润则通常是在企业的资产交易或其他与当期经营无关的活动中产生。与此相对应,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实现盈余管理:一是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操纵产品的收入和成本;二是通过一次性的非经营活动来操纵最终的净利润。
3.盈余管理的目的: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双赢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nexus of contracts),即作为一个有效的契约组织,企业是各种要素投入者(利益相关者)为了各自的目的联合起来而缔结成一种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的契约关系网络。利益相关这种包括企业管理人员、股东、债权债务人、供应商、员工、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团体。Trueman & Titman(1988)认为,盈余波动的大小说明了企业倒闭的可能性的大小。很多实证研究成果表明,具有平滑盈余企业股票的价格普遍比盈余波动大的企业股票的价格高。(Magrath & Weld,2002;Myers & Skinner,1999;Barth et al,1999)所以说,盈余管理一定程度上使得股东权益最大化。Dye(1988)指出,鼓动需要盈余管理。在债权人方面,因为盈余管理是企业最大限度的满足债务条款,所以债权人的投资获利也被最大化。Watts & Zimmerman(1986)认为,从效率契约(efficient contracting)的理论来看,即使经营者通过盈余管理提高了自己的薪酬,盈余管理仍是有效率的,因为它可以同时使得企业契约的相关方都获利。(宁亚平,2005)
4.盈余管理的手段:披露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
从盈余管理的实现手段来看,它可以区分为两类:披露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雪珀,〈Schipper〉1989)。前者是通过会计手段(主要是会计政策)而实现的,后者则是通过有意安排真是交易而实现的。实质上,盈余管理反映的是会计规则本身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
三、界定盈余管理内涵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盈余管理区别于盈余操纵
盈余操纵(earnings manipulation)是指管理层使用会计手段(如在会计选择中使用个人的判断和观点)获通过采取实际行动努力将企业的账面盈余达到所期望的水平。盈余操纵包括盈余管理和盈余做假两个方面内容,二者构成了盈余操纵的全部,并且两者是互斥的关系。盈余做假是指管理层违背会计准则和公司法进行盈余操纵;或采取损害公司价值的实际行动操纵盈余。盈余管理和盈余做假的惟一区别在于两者在盈余操纵中使用的方法不同。他们都是调整企业账面盈余尽量达到管理层所需的水平,但是盈余管理使用的手段是以合法和不损害公司价值为前提的。
2.盈余管理区别于盈余欺诈
盈余欺诈是企业通过无中生有的手段(例如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贿赂审计员等)以达到虚构收入、虚增利润、转移不良资产等目的,由此造成的财务报表时针已超出会计法的允许范围;而盈余管理则是企业灵活运用会计准则所赋予的会计选择权利(例如“保守会计”或“激进会计”的方法)对账面盈余进行调整,是不再会计法禁止行为之列的。(宁亚平,2005)
四、结论
某种程度上讲,盈余管理是企业在钻会计准则和公司法的空子或“打球”。但是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是无可厚非的。在会计准则制定的整个博弈过程中,制定部门事实上早已估计到企业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并留给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因此,盈余管理是客观存在的,而“证监会永远反对任何形式的盈余操纵(Dechow & Skinner,2000)”是片面的。所以本文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了盈余管理的内涵,以期为提高今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结果的可信度提供一些参考,为监管部门加强其对盈余操纵的管理提供一些借鉴,并希望能够对会计准则的制定部门提供一些启示。
参考文献:
[1]Jones, J. ,1991,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Import Relief Investigation.”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Auturmn, 193-228
[2]宁亚平:盈余管理本质探析[J],会计研究,2005.6,65-68
[3]邓春华:基于博弈分析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3.5,37-42
[4]Paul M . Healy & James M . Wahlen 撰,王学军、译,曲晓辉校,盈余管理研究回顾及其对会计准则建设的启示[J].会计研究,2000.11,52-60
[5]吴联生:盈余管理与会计域秩序[J].会计研究,2005.5,37-41
[6]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1999.9,25-35
【关键词】盈余管理经济收益观信息观契约磨擦沟通磨擦实证研究
在学术界,盈余管理(earningsmanagement)是一个有20年历史的研究话题。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产生的条件和动机有哪些?盈余管理研究包括哪些内容?盈余管理研究的方法有什么特点?盈余管理研究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哪儿?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盈余管理时必须弄清楚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
在会计学术界,盈余管理早期一般被理解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对于这个定义,以下几点需要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1.把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而把管理会计报告以及那些意在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原则的活动(如游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排除在其讨论之外。这样考虑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便于讨论。如果将盈余管理仅限于对外报告领域,在现行的公认会计原则和应计制下讨论“干预”问题,则可以把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简化许多。二是在1990年以前,会计理论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对外财务报告为主。尽管当时人们就注意到报酬方案(compensationschemes)和部门经理的私人信息是激励对内部管理会计报告进行操纵的潜在因素,但很可能是由于资料难得,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那一阶段比较多见的研究成果是盈余管理的技术,应计制下的会计政策、会计选择与股票回报的关系等。难怪戴维森等人在其所著的《会计:商业语言》中,专辟一节讨论“会计戏法”(accountingmagic)问题,并给盈余管理下了一个更加具体而狭义的定义:在公认会计原则限制的范围内,为了把报告盈利调整到满意水平而采取有计划行动步骤的过程。
2.在这个定义中,提出了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某些私人利益(privategain)。这里所说的获取某些私人利益是与对外财务报告过程的中立性运作(neutraloperation)相对立的。因为,现代财务报告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中立性原则以及由此而来的财务报告的不偏不倚。盈余管理实质上是背离了中立性原则,由此造成对外财务报告有所偏重、有所倚靠。盈余管理的出发点在局部利益、部分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它无疑会损害公众利益。
3.在定义盈余管理时,并没有倚赖某一特定的盈利概念,而是基于会计数据作为是信息的观点进行讨论的。在这个定义中,盈余管理在会计系统内,经理可以透过在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的会计方法选择和将某些给定的方法用特别的方式加以运用(如改变折旧资产的服务年限)来控制盈利。但事实上,盈余管理可以存在于对外披露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也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融资决策、投资或生产决策(如研发费和广告费投放百分比的确定、生产线的增减、收购另一家公司)等都会影响企业某一期间的盈利。这些因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可看成是“实际的”盈余管理。
传统上,人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与经济收益(有时也叫真实收益)有关的一个概念。在经济收益观(economicincomeperspective)下,有一些数据(譬如经济收益)被盈余管理故意地歪曲了。经济收益之所以会被歪曲而成为会计的报告收益,除了盈余管理外,另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也将导致会计数据与真实收益有偏差。当然,经济收益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有意义地加以定义,在现实的报告系统中是见不到的。一般说来,经济收益是看不见的。即使如此,在经济收益观下,人们还是要把看不见的真实收益作为衡量偏差的基准。
我们认为以信息观(informationperspective)来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义。在信息观下,盈利仅仅是许多用作决策和判断的信号中的一个。信息观意味着会计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informationcontent)这一统计特性。盈余管理的信息观还假定公司经理拥有私人信息。在一套既定的委托契约下,公司经理不仅可以就会计程序作出选择,而且还可以据此程序作出不同的估计。但在信息观下,人们并不需要作为真实价值的盈利概念,与真实收益基准有关的计量偏差问题也不复存在。数据的真实价值在经济收益观下至关重要,但在信息现下则不再是第一位的属性了。
随着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同时从经济收益观和信息观两个角度来看待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应当有一个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概念。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二、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对盈余管理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盈余管理研究的内容和框架。根据前面的讨论,盈余管理的基本特性包括:
1.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2.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这里所说的经济收益与上段提到的企业实际盈利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尽管人们并不知道企业究竟有多大的经济收益,但盈余管理最终还是离不开经济收益这一基准。更何况在盈余管理研究中,人们已开始寻找某些指标如现金流量等并试图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来反映经济收益。应当注意到,无论是盈余管理在企业的实践还是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都非常关心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盈余管理所瞄准的方向正是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关于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的地位和重要性,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差异较大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考虑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就会多一些,其“信息观”的重要地位也更加明显些;相反,欠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则容易拘泥于会计报告收益与经济收益或其它法规决定的收益之间的偏差,其“经济收益观”的地位相应地更为突出。
3.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在盈余管理的每一幕“戏剧”中唱主角的无非是公司的经理、部门经理和董事会。无论是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还是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他们手中。当然会计人员也加入其中,但应看作是配角。在这里,可以明确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管理应当承担的责任。
4.盈余管理的客体主要是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此外,时间特别是时点的选择也是盈余管理的对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时,我们必须同时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等属于盈余管理的空间因素;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和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则可看作是盈余管理的时间因素。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盈余管理最终的对象还是会计数据本身。人们所说的盈余管理,最终也就是在会计数据上作文章。
5.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所谓明确是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私人利益,这点是可以充分加以肯定的。盈余管理是与公众利益、中立性原则相矛盾的。我们也应注意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又非常复杂。
谁是盈余管理的受益者?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上面提到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照顾的私人利益较多的情形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如经理的分红、认股权以及晋升机会等。在许多新闻报道和研究文献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盈余管理的受害者一般都是股东、低层的雇员,甚至包括政府。例如,丹斯基(J.Demski)的研究表明人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传达其拥有的高超管理技能,而实际上这些人可能并不具备会计报告盈利中所代表的管理技能。阿亚等人(Arya,A.,Glover,J.,S.Sunder)则发现盈余管理限制了委托人解雇人的倾向,还可以减少委托人对于人正常工作的干预。即使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对每一个盈余管理的参与者来说也不是利益均沾的。当然,盈余管理有时也照顾某些股东的利益。
盈余管理的利益表现形式也十分复杂。有的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如经理人员分红的增加,有的是间接的利益如职位晋升、股价飙升,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也常常表现在这里。有的是立竿见影的,有的则要潜伏很长的时期。
正是由于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因此大众传播媒介普遍认为,盈余管理是件坏事,它们还比较喜欢采用盈利操纵(earningsmanipulation)的概念;而机会主义的管理者则认为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会计学术界的许多研究也持这种观点。
三、“契约磨擦”与“沟通磨擦”
在现实社会里,可以见到许多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属管理激励,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励或其它激励。在管理激励中,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在政治成本激励中,有许多针对政府管制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还可被用作是资劳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有所谓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的盈余管理等等。盈余管理也有许多阻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和股东大会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盈余管理的泛滥。但上述限制因素往往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因此从整体而言,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要比阻碍因素强势得多。在世界各国,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公司上调或调低盈利,虚报营业收益的故事。例如,美国在线公司为开发潜在客户群,免费给客户赠送磁碟,之后将所有发生的费用资本化;而微软公司则被指控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在这方面,我国也有数不尽的例子,会计“打假”始终效果不明显,说明大家还是不怕,盈余管理还是有很多激励因素的。
在现代会计报告系统中,留有许多盈余管理的机会。公认会计原则还存在不少局限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雷维特(A.Levitt)1998年就曾在纽约大学法律与商学中心发表过题为“数字游戏”(numbergames)的演讲,猛烈批评某些低质量的会计准则。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同时,不确定的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也越来越多,对这些不确定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的正确判断也越来越困难。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也为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例如,现行的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股东会、董事长与经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规范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盈余管理乘虚而入也就见怪不怪了。
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一些会计学家进一步得出了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契约磨擦(contractingfrictions);另一个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frictions)。如果委托人与人之间没有契约磨擦,他们之间的沟通也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发生。
在委托关系的模型中,人们常常事先设定一套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事实上,无论是管理契约还是报告规则都面临随着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压力。但是,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通常被看作是固定的、僵化的(即使有变化也还是跟不上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的步伐),会与现实的需要产生矛盾,因此盈余管理便应运而生。在这里,盈余管理常被用来解决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与现实情形发生磨擦所引起的问题,而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就成为盈余管理问题存在的内生变量。
仅仅用契约磨擦是无法完全解释盈余管理的产生与存在的。人们之所以无法消除盈余管理,是因为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information)。最典型的是经理知道的东西,包括股东在内的其他人并不一定知道。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经理也就不可能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传递出去。当然,有一些信息传播是被法律禁止的。正是有了沟通磨擦,企业管理当局才会在盈余管理中大有作为。
需要说明,契约安排的修正并不能完全消除沟通磨擦。但是,如果经理把所有的私人信息都传递出去,并且又不会增加成本,可以预期,契约的安排将朝着有利于鼓励真实地披露信息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沟通磨擦比契约磨擦对于理解盈余管理生存的条件还更有意义。
通过分析和研究以上解释盈余管理生存的两个基本条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1.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盈余管理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会计问题。无论从其生存条件还是从其主体看,盈余管理涉及一系列的管理,甚至经济问题。委托人与人契约的确立、修正和实施,信息不对称都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经济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
2.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可以预见人们不可能完全解决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的问题。尤其是在信息交流方面,人永远都会拥有一部分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永远都不可能被委托人或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完全知晓。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样做,成本效益原则也不赞成这样做,技术上也还存在问题。因此,盈余管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除非市场经济也不再存在了。
3.既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无法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去消除盈余管理问题,那么我们就应当对盈余管理的客观存在有一个科学的观念和正确的认识,用平静的心态对待它。既不能让它放任自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社会要达成这种共识,投资者等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也要有这种认识。从社会的角度讲,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有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效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制定和完善规范会计报告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公认会计原则,加强外部监管。从企业的角度看,有关方面(如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等)要尽可能签订完善的契约、合同,人要树立正确的商业伦理道德,依法经营、道德管理。此外,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还有必要掌握识别盈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根据其特定的决策需要对会计数据或报告盈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四、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及其深远影响
在盈余管理研究的大量文献中,可以将它们粗略地分成三大类。一是收益平滑。对收益平滑的研究着重于降低不同时期盈利的起伏,主要目的是方便未来盈利的预测并减小市场风险。二是基于契约观点(contractingview)的盈余管理。研究发现,有的契约是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而另外一些则与会计信息有着隐含的联系。其中,前者即显现契约(explicitcontracts),有管理报酬计划、债务协议、税收和管制等。在研究中,一般都发现了上述契约影响盈余管理的支持证据。与会计数据间接有关的契约还包括劳资合同、人竞争和主管的变动、审计合约、对外募股、公司治理制度等。与第一类契约相比,这些契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则要复杂得多。三是计量方法问题。
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大都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方面,将盈利区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过的部分。一般说来,公司的报告盈利由现金流量和对现金流量的会计调整两部分组成,后者称之为应计部分(accruals)。总体应计部分可进一步拆分为非主观应计部分(nondiscretionaryaccruals)和主观应计部分(discretionaryaccruals)。在这里要说明一下非主观应计部分和主观应计部分两个概念。其中,非主观应计部分秉承了创造应计会计的原本目的,即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和特定时期的财务成果。因此,非主观应计部分是在尊重客观经济现实的前提下,对由于现金收付时点与交易事项发生时点不一致这一时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相对客观的,强调的是尊重客观经济现实,是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范围内完成的。与非主观应计部分相对应,主观应计部分则是企业基于特定私人利益目的,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时期通过对经济交易的刻意安排和财务报告的刻意调整创造出符合其需要的报告盈利。这种调整可以利用公认会计原则的弹性在公认会计原则约束范围内完成,但也可能超出公认会计原则的框架。在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有四种主要模型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改进或衍生模型被较为广泛的采用以度量主观应计部分。这四种模型分别是希利模型(Healymodel)、迪安龙模型(DeAngelomodel)、琼斯模型(Jonesmodel)和行业模型(industrymodel)。这四种模型的核心均在于对非主观应计部分的假设或处理上。在希利模型和迪安戈模型中,非主观应计部分从总体上看被假定为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进而借由对比总体应计部分来判断样本在特定期间是否存在主观应计部分。琼斯模型和行业模型则释放了非主观应计部分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的假定,借助较长的时间序列或大容量的行业配对样本,运用多元线性回归等统计工具计量非主观应计部分,是较为复杂但更精确的计量模型。
另一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种种情形进行解释。例如,有的被解释为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又有多种具体的解释,如报酬契约、人竞争和债务契约等。有的被解释为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具体情况,如院外游说、政府管制,甚至劳资谈判。此外,还有其它一些特殊的解释,如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IPO过程的盈余管理等等。
在过去的20年间,有一大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成果发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对会计实务和公认会计原则的制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还大大地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其意义主要有:
1.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深了人们对应计制会计的认识,对现金流量表的推广应用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现金为王”(cashisking)的观念在工商管理界非常普遍。现金流量表和“现金为王”的观念为什么会在80年代末期开始流行开来,自然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但也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密切相关。因为,通过研究发现了大量的人为地操纵盈利的行为,会计数据成为数字游戏。通过研究还发现了操纵盈利的行为主要是来自企业管理当局对应计制会计的局限性的过分利用,钻了很多应计制会计的空子。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人们将现金收付制发展成现金流量基础(cashbasis)。
2.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尤其是表现在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方面。前面谈到,沟通磨擦是盈余管理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什么会有沟通磨擦,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人知道的很多信息,委托人可能知之甚少。要改善这个问题,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各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新准则的立项和制订都是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的。
3.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自身成为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大大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据《会计与经济学杂志》(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97年所做的一项统计,发表在该杂志上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1979-1986、1987-1991、1992-1996年间总共分别为28、25和49篇,占该杂志同期总数的35%、29%和48%。在这些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中,直接采用实证方法研究管理报酬(managementcompensation)契约的就分别有11、4和12篇。由此可见,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本身就在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也促进了会计与资本市场、审计、盈利预测、行为会计以及所得税会计等领域的研究。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组织行为与控制、绩效评估与报酬计划、证券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会计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是:各种各样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结果迄今还有非常大的差别。主要原因有: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采用了不够严密的方法将盈利划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的部分;对盈余管理的大多数实证研究都只限于某一时期或某一项目;对盈余管理的解释太狭义;人隐瞒其操纵盈利的手法,不利于收集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所需的数据;委托人自愿让人隐瞒信息;盈余管理很可能是由两个或多个因素导致的,目前大多数的实证研究只着重于一个因素,研究结果当然不够理想。可以预期,未来的盈余管理研究不仅要进一步解决以上问题,而且还要特别注意研究盈余管理对股价和资源配置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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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盈余管理是目前实证会计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对于这个议题,目前的众多研究至今尚没有一致的结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给盈余管理的进一步研究造成了混乱。鉴于此,本文将围绕盈余管理概念的提出、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和计量方法等几个基本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和梳理,旨在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一个逻辑起点。
一、引言
盈余管理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它是目前国外会计学和经济学广泛研究的课题。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当局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等手段对盈利进行调节,以达到各种目的的机会主义行为。
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会计监管制度的不完备性给企业的会计盈余留下了可操纵的空间。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企业管理者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盈余管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投资收益的好坏。因此,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了。盈余管理研究可以从深层次上理解会计盈余的有用性以及会计行为的形成与作用机制,从而进一步验证会计行为的经济后果和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这将有助于完善监管政策和会计准则,改善公司治理,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国外学术界在盈余管理领域做了大量研究,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和计量方法学术界并未统一,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盈余管理的研究造成了混乱。鉴于此,本文将围绕盈余管理概念的提出、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和计量方法等几个基本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和梳理,旨在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一个逻辑起点。
二、盈余管理的概念
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但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比较通用和流行的定义:
第一,William R 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他的观点认为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
第二,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层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他的观点是基于信息观的,因此被称为“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
第三,Paul M Healy和James M Wahlen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行为,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后果。
国内许多会计学者围绕这三种观点,形成了不同的新概念。魏明海认为,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从“信息观”的角度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义。刘峰认为,盈余管理是在符合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大前提下,对现行制度所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利用。
归纳而言,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私人集团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三、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和后果
从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国外的实证会计研究领域有大量文献对会计选择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研究。Holthausen和Sefwich认为,企业经理人员会为了规制方面的原因或者为了履行合同方面的原因而采用对自己有利的方法报告盈余。
此后,盈余管理很快成为了实证会计研究的热点,迄今为止,该领域内已积累了相当多的文献资料。概括来说,学者们一般都试图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及其后果。
(一)盈余管理的动机。西方大量文献对于盈余管理动机的考察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契约动机、资本市场动机以及迎合或规避政府监管的动机。契约动机一般集中在管理者的薪酬契约和债务契约两方面;资本市场动机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管理影响公司股价、迎合分析师或管理者自己的预测;监管动机主要表现为回避行业监管和反托拉斯监管。
Perry等的研究表明,管理当局下市收购前,有强烈的动机以最低的价格从市场回购股票,试图通过操纵应计项目来调低利润金额。国内也有大量文献涉及到盈余管理动机,如陆建桥的研究表明,亏损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管制和处罚,在亏损及前后年份普遍存在调减或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蒋义宏和魏刚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为了达到配股资格线而进行的盈余管理,即“10%现象”。
综上所述,企业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观动机来自于各种利益驱动,或为了上市筹资,或为了避税,或为了追逐自身利益。
(二)盈余管理的手段。根据Scott以及Healy&Wahlen对盈余管理的狭义定义,盈余管理就是对会计准则所允许的变通及判断机会的一种利用。而根据Schipper的广义定义,盈余管理还包括了改变实际投融资决策时间以改变盈余。
由于企业及其所面对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会计准则不可能对所有会计业务的处理有完备的规定。此时,公司管理层便会运用其影响力,选择一种对其目前或长期利益最为有利的方法。而这些选择都将对利润的计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对盈余的管理与控制。例如,折旧年限、残值、坏账准备率等的选择和确定。
即使在会计准则规定得相当明确,不给企业以任何变通或判断的机会时,企业仍然可以利用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利润进行管理控制的目的。例如,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推迟购买固定资产、降低应收账款信用标准等手段增加利润;通过推迟确认收入、租赁代替购买固定资产等手段减少当期利润,等等。
(三)盈余管理的后果。西方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企业往往通过借助于形式多样的盈余管理实现对于自己有利的经济后果。
从资本市场观的角度分析,盈余管理的经济后果表现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价值和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影响三方面。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实施对会计政策选择的盈余管理行为来提高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和管理层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改善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价值,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
孙铮和王跃堂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突出表现为配股现象、微利现象。“微利”现象的存在,导致应该被ST的公司仍然在盈利公司的行列,甚至应被摘牌的公司仍在正常交易,结果使市场风险剧增,有限的资本资源被无效占用和浪费。“配股”现象的存在,导致的结果是市场中新的资源被无效分配,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出现错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四、盈余管理的计量
学术界在盈余管理领域大量研究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何计量盈余管理程度。总体而言,研究盈余管理的方法主要有:总体应计利润模型、特定应计利润模型和盈余分布模型。
总体应计利润模型是西方最常用的盈余管理计量方法。根据应计利润的易操纵程度,可以将总应计利润分为操纵性应计和非操纵性应计利润,并用操纵性应计利润来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该法最早的文献是Healy和DcAngelo,他们用应计利润总额及其变动来代表经理人员对盈余的管理。Jones模型是该方法最具影响力的模型,它用回归方程控制影响非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因素,寻求应计利润总额与销售额变动及固定资产间的关系。该法常用的模型主要有六种:Healy模型、DeAngelo模型、Jones模型、修正的Jones模型、行业模型以及KS模型。尽管该方法在盈余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它依赖于一些主观的假设,有很大的局限性。
特定应计利润模型是通过一个或一组特定的应计项目建立计算模型,以此来检测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这种方法通常用于研究某个或某些特定的行业,如银行业中的贷款损失准备和意外险保险公司的索赔准备。McNichols指出,特殊应计利润模型便于识别影响应计项的关键因素,并可以在某些行业有较好的应用。其缺点是收集信息比较困难,且不易一般化。
盈余分布法通过研究管理后盈余的分布来检测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该方法有两个显著的优点:一是研究者盈余管理的确定不用估计充满噪音的可控应计利润来检验,仅需通过分布函数在给定阀值处的不连续性来确定。二是这种方法能估计阀值处盈余管理的普遍性。但其显著的缺点是不能度量盈余管理的程度。
国内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多数采用的是Jones模型和修正的Jones模型。例如,陈汉文和蔡春直接使用修正的Jones模型;而另一些学者对修正的Jones模型进行了拓展,如陆建桥在修正的Jones模型基础上,在自变量中增加了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变量;徐浩萍则沿用了修正Jones模型的思想,认为现金销售收入的变动、长期资产水平及其增量是影响非操纵性应计利润和经营性应计利润的重要因素,为控制行业因素,将这些变量的行业平均值也一并作为自变量。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