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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治理对象: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报账员。
(二)治理内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插手干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总体要求: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立项和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特别是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和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非政府性投资开发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及矿产资源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着力发现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纪依法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2月1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镇党委在7月17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账员,镇直镇办单位,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前)
1.项目建设单位自查。镇纪委统一组织对全镇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XX县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经项目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镇纪委。镇纪委收集整理后,于9月20日前按照项目类型分类汇总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
2.领导干部自查。全镇干部各村(居)应当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和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治理工作,组织本次专项治理对象如实填写《XX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登记表》报镇治理办。专项治理期间,镇治理办将专项治理对象承诺书等材料纳入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
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本地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退出,于9月30日前,主动向党委报告情况,主动将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上交县廉政账户。
3.相关人员自查。各项目单位、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而违规违法履职的,应主动填写《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表》或自述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镇治理办,可作为依纪依规视情免予处理或减轻、从轻处理的依据。
4.承建单位自查。承建单位要对所承建项目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情形进行自查,填写《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反映表》,签订《承诺报告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于9月20日前,主动向镇党委报告情况。
(三)监督检查阶段(12月31日前)
镇党委、纪委将组织检查组对机关干部、各村(居)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1、近年来有群众举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的工程项目。2、招投标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3、违规采取BT模式、邀请招标方式和不招标直接发包等工程项目。
1.接受举报。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鼓励署实名举报,对署实名举报的,优先查处、及时反馈,镇治理办在镇党政办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
2.个别抽查。镇治理办组织协调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的,反映较多的干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等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发现在填报中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专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财政所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月15日前)
1.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和场内交易,镇、村两级重点项目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严禁在网外运行和场外交易。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等规范性文件,镇机关干部、各村(居)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工程实施前、中、后签字背书制度,对工程的审批、招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
专项治理后,镇政府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填写《XX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治理,是我镇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全镇干部、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治理是组织上给予存在违规问题干部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要珍惜和把握这个机会,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明确治理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把自己摆进去,从严从实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组织实施,为了加强领导、推动有力、保障到位,建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带头按要求搞好自查自纠,还要教育帮助本村(居)其他对象消除顾虑,积极投入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三)镇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全市正风肃纪“9+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突出“快、细、实”深入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和文件精神,确保了活动的迅速布置、全面铺开和扎实推进,现将我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巩固深化正风肃纪“9+1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和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的意见》(川纪〔2015〕82号),按照《市委办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级部门保证目标的通知》要求,我局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动员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切实把我局工作与正风肃纪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查排,扎实整改,进一步查找各种不良现象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改进、提升境界、加压奋进。成立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步骤进行了细致的安排。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一)落实“止懒治庸”升级版
7月6日,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止懒治庸”升级版专项整治,深化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以“止懒治庸”升级版专项整治的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要求各科室管好自己的人,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决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防止反弹;绝不允许有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等行为。同时,严格依法办事,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要求纪检组认真发挥好监督作用,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得到纠正,确保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等7项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从严考勤管理,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和手续。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安排足够值班力量,确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处置。实行干部去向公示制度,设立干部管理公示牌,对干部在岗、外出、开会、请假和值班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由纪检组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参加,对在岗在位和工作状态等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检查结果。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局党组纪检组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也未收到任何举报。
三、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情况
为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转变干部作风,实行"日常督查、定期明察"相结合,推动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规定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督查,并将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省局党组纪检组。
四、主动查处和通报曝光“”问题案件情况。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我局未发现“”问题案件,也未收到有关“”问题的举报。
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情况
一是在党建和行政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纪检监督制,强化重大事项决策集体审批制,重大经费开支的经济决策、重大人事安排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规范和监督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突出加强纪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9+1突出问题”,杜绝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
一、突出重点工作,加强效能督查
(一)加强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监督检查。今年来,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十五项重点工作中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局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贯彻于全年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及时跟进,全程监督。加大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问题的督查,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二)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适时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自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和“减、放、转”工作,推进行政审批规范运作;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案件回访、效能监察,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标准、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把贯彻执行局内部规章制度情况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方面,强化督查落实,确保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干部队伍团结和谐、工作运转协调高效。
二、突出优化服务,推进“马上就办”活动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承接好省局、市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里、县里要求进一步清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编制责任清单,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开展前置条件清理工作,形成前置条件总目录,切实解决因审批前置条件过多影响审批时效问题。
(五)明确“马上就办”范围,形成“马上就办”推力。从企业和群众办理多、反映多的事项入手,分类梳理、明确“马上就办”的适用主体、对象和事项、做到即办事项当场办结,承诺事项限时办结。组织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到位。
三、突出主业,狠抓效能监察问责
(六)加大效能投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和政务公开网的作用,加大效能投诉受理力度,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企业投诉频繁的效能问题,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及时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完善传统来电、来信、来访等群众投诉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效能监督触角,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或专项安全检查,不断提高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水平,确保群众、企业的反映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一、挂职学习情况:
学习初期,我就对自己制订了学习计划与工作日程表,我要努力争取担任一项具体的任务,全程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实践活动,做适当的代课。在参与挂职学校业务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的全程管理活动中,结合自己掌握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对兴华的管理活动进行分析,认真考察学校新课程的实施情况,听取校长的经验介绍,探讨新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研、教学管理与评价的途径、方法,边学习边反思,将挂职校作为自己行动与研究的的平台,将自己融入其中,在现实的具体教育管理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在研究过程中不断预设和生成新的设想,以此提高自己的实践智慧。
常规管理显实效
小学以课改为重点,以活动为纽带,以科研为抓手,紧紧围绕学校“一、二、三、四、五工程”这一总目标,强化教学管理,深化学科教研,优化课堂教学,抓常规,抓质量。教学工作以“六关”工作为中心,将工作自查、互查、抽查、平时查与突击查、教研组查与领导查相结合,使教学工作抓得实在、有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反馈抓的实,效果好,促进了质量的提高。在对学生的评价过程中,以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为主,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教师评的方法。对课堂教学的调研和监控。学校推行了随堂听课制,以规模随堂听课和不定期随堂听课相结合。听课时注重听、测、析、导相结合。在每次领导听课后马上与教师交流,要求交流后教师上交二次备课教案。
短短的一年挂职学习时间,我却受益匪浅,学到了真东西,感受了新思想。在此,我想把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讲出来与同仁们共同研究探讨,寻找可持续发展的学校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下面我谈谈挂职学习后的几点思考:
1、校长必须要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
办学理念是学校总的价值观,是学校文化的核心,是学校发展的精神之源。校长对学校的办学理念要能正确定位,切合社会和学校实际,让教师、学生、家长认可。校长要善于阐述、发表、宣讲学校的办学理念,让全体教职工理解,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并渗透、指导、落实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从而变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为和努力目标。我们与小学虽然存在着城乡差异,“为每个孩子创造美好的未来”“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却成为不争的事实,那么如何发挥我们自身的潜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创办自己的特色是一个应该深度思索的问题。我们学校教学质量的逐年提高就是一个见证。
2、校长要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精神、文化乐园。
学校现代化,硬件建设和配备现代化固然重要,但这仅是一方面,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学校文化建设。而学校文化建设应根基于学校,立足于学校,来自于学校,营造一种氛围,切合实际,能调节师生情绪,陶冶师生情操,让师生愿意而且快乐地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生活。如小学的设计,很具艺术性,那别具一格、精致幽雅的读书会,具有很浓的文化气息。我县很多学校校园内的宣传标语,条条真切,橱窗里公布栏、荣誉栏都也都能激发师生的士气,但是应注意的是新、奇。
3、校长要树立高尚的人格,凭借人格魅力来提升管理的有效性。
每个校长都有自己的管理策略,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承认校长的人格在学校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不断修身养德,加强情感管理。在这方面,我们的很多校长都很成功。也是我们这些副职学习的榜样,要教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教师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4、校长要立足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新课改,对每个教师来说将是一个全新的体验,无论是校长,还是老师,无论是有经验的,还是没有经验的,无论是优秀的,还是普通的——人人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我们只有学习与体验、反思与交流,掌握新课程理念,提高教学各种能力,才能不断的适应新课程的需要,适应对未来发展的需求,所以,校本研修工作就成为课程实施的关键。与城市相比,我们的环境、条件、师资都有很大的差距,那么如何根据我们的自身实际,挖掘教师内在潜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我想,为教师提供研修时间和空间很重要。学校组织校本研修可采用开放式的研修策略:包括内容、学习方式、目标、个人提高和研修成果。有序学习、自主研修、同伴互助、专业引领、走出校门提升品位将是很好的途径。作为业务校长一定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将教师专业发展与课程改革结合起来。制定较完善的适合自己校情的管理机制。只有不断的实践,不断的探索具有学校特色的培训途径,才能使教师汲取专业化成长源源不断的能量,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也为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注入生命之源。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落实**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维护我区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地点在**路三友里18门101(公安消防**支队),办公电话为(传真),联系人*。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在休息时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占用或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底商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5.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和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5日):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全区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推动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9月20日)
1.自查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10日):各治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工作。8月5日前,(1)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2)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区行业管理部门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3)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4)街道办事处主办的市场向各街道办事处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市场向区市场办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治理范围内的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外学生公寓主办单位等应当向区专项治理办公室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8月10日前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等部门将本系统内部自查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2.普查阶段(8月16日-8月26日):区工商**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区经贸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系统内部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督促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认真落实自身工作职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3.联合检查阶段(8月27日-9月20日):领导小组在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将组织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文化旅游局、工商**分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
(1)对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1项内容问题的,应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2)对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2、3项内容问题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3)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应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4)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4项内容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6)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7)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支队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决定。
(8)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02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9)公共娱乐场所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的、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但这次检查发现存在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公安消防**支队应依法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2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对专项治理中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予以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并认真结合系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商贸、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区新闻中心、区有线电视中心,要积极配合此次治理工作,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适时予以曝光。同时,要开辟专栏,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等各部门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自身宣传工作优势,在行业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治理单位也要在本单位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展牌、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及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