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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搞好*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根据《*年崇仁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深入查找办公室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纠建交举,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今年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致分为三个具体阶段:
1、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阶段(7月1日至31日)。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各自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认真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参加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主办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利用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办公室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认真查找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结果于7月25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办。
2、梳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至31日)。
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整改的重点,办公室主要是对*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年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相同、类似的意见、建议要合并、归类,便于整改。要及早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时限、措施要求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立即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群众不了解情况所致属于政府层面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要用恰当的方式向意见人或转达意见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属于反映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落实。对评议活动期间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方案中必须提出明确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要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解决问题不放过。
3、建章立制、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30日)。
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通过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归类整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和完善管理。二是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后续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发现遗留问题及时补课纠正。三是搞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
建章立制工作也要制定方案,实行责任制。要明确需要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时间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早筹划、早作准备。
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要认真仔细,逐个检查。既要看是否前一阶段整改存在死角,又要看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死灰复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既要全面客观,也要重点突出,并力求做到内容精练,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工作全貌,工作数字要真实准确,要反映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特点、亮点;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注意不能把尚在整改的问题视为已整改到位。
办公室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加强指导督查。自查自纠阶段,是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做好本阶段的工作,关系重大。各科(室)、局(办)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贯彻国家关于土地征收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二、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等。
三、工作内容
认真解决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重点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检查范围是年8月以后全区征地拆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l、各地征地补偿是否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政综[]39号)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发放到农民个人是否足额到位。
2、征地程序执行情况。征地报批前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告知、调查、已申请组织听证等工作。征地批准后地方政府是否严格实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程序:
3、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主要采取什么安置形式,是否多途径安置群众,是否确保群众的生活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是否按照省政府关于被征地拆迁群众社会保障的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4、征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中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村集体依法提留的土地补偿费是否设立专户,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实施专项管理,是否采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间作合理分配,使用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是否有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有关部门责任人员是否依纪依法作了处理。检查征地补偿是否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执行,凡低于批准征收土地方案补偿的应及时补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检查征地中是否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违法采取强制交地措施,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取镇(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和区牵头单位与参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以各镇(街)日常工作为主,突出自查自纠,努力将征地工作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并能举一反三,创新工作方法,从源头上治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避免群众越级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具体分三个步骤:
1、自查自纠。11月以前,镇(街)政府(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从征地拆迁项目入手,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需移送其他部门调查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报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
2、区级抽查。区国土、监察、农业、劳动保障、审计、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所辖镇(街)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未得到纠正的,要限期整改。
3、工作总结。11月底前,对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巩固成果。
五、各部门职责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已申请组织听证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检查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检查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区农业局:核查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检查征地补偿费支付是否足额到位;是否有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确保我区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市关于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区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组织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求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主动销毁非法食品添加物,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情况。
(二)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炒货、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糕点、酱腌菜等行业实施多次突击检查,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和备案制度。
(三)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摸清非法的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对超出卫生部等9部门已公布的《名单(第一批)》的新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及时上报。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追溯非法源头,查处非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工作时间及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 20__年1月9日 )
向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食品添加剂“五专”、“五对”管理规定》及《花都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等文件资料,同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区质监局食品科。
(二)执法检查阶段( 20!__年1月10日 至 3月5日 )
根据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结合应节食品、烧腊烧卤整治等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产品、行业和单位要进行多次突击检查。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查处。
(三)规范巩固阶段( 20__年3月6日 一 4月8日 )
1.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五专”(即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本登记、专用计量器具、专人添加)、“五对”(即对标准、对种类、对验收、对用量、对库存)制度。
2.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
3.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这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上报,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教育培训,突出预防。举办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制发财务审签流程图和操作规程,提高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审签和操作流程。强化警示教育,县纪委组织开展单位“一支笔”集体廉政谈话,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市第二培训中心现场体验,发送廉政资料、典型案件通报等方式筑牢思想防线。把财经纪律作为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提高财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和群众监督意识。
三清三查,突出自查。定期组织乡镇、部门开展财物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查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的问题。清理是否按标准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核查津贴补贴是否纳入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统一发放。清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核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到下级单位报账及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工作总结和整改台账,整改台账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销号管理。
部门联动,突出治理。深化“三乱”治理和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线索排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会计凭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核查,着力解决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向服务管理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随意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等典型问题。坚持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典型案件“出重拳”,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强大震慑氛围。
建章立制,突出规范。针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制度“废、改、立”工作,全面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完善《县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县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项制度规定,建立了预算控制、收入支出控制、工程项目控制、债权与债务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管理、退税退费、决算审计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县财统管、乡财县管、村财乡管三级财务管理办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务监管体系,从机制和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收集整理违反财经纪律相关处罚规定及主要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着力构建财务监管“新常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