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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夕在乐视网上购买了一乐视TV卧室套餐,39英寸的乐视TV+盒子仅售1999元。“晚上休息时间可以连看各种美剧,没有广告的感觉好极了。”80后的小夕坦言,多年前自从有了电脑后,几乎再也没有看过电视。
“电视频道换来换去,永远是老掉牙的电视剧和播不完的广告、重复的电视营销……”小夕说,周围很多朋友和自己一样是美剧、综艺达人,“工作时间对着电脑,回到家不想再打开电脑继续观看。”乐视TV倒是解放了被“电脑”控制的疲惫。
自2013年5月,视频网站“乐视”推出乐视超级电视,并捆绑乐视盒子,1999元的39英寸的乐视卧室套餐在网上一度脱销,“大部分都是80后、90后的网购一群在选购。”
很多视频网站入主电视行业,其“娱乐性”大大提高了电视开机率。爱奇艺与TCL的合作,将视频内容植入到电视上,用户可以在TV+上可以看到海量内容。“用户无需另外付费,即可以在TV+上永久免费观看到超过20万辑高清视频内容,全面覆盖电影、热剧、综艺、动漫等领域,实时更新。”
只要家里有网,接通“盒子”,海量电视剧、娱乐节目任你看。“70后、80后、90后这批最初关注互联网的消费群,如今开始倒戈互联网电视。”在业界的期待中,电视的互联网化或将拉回被电脑和手机抢走的用户,年轻的互联网电视群,喜爱时尚与科技相结合的产品,痴迷互联网,在网上投入了大量的业余时间,互联网电视就像小米电视推出时雷军说的那样,这是“年轻人的第一台电视”。
走进商场,传统电视机的销售状况“波澜不惊”。“如今电视机几乎到了没落的地步。”某从业家电多年的业内人士唏嘘道,“只有新婚季,才会出现采购热潮,但前来选购的消费者大都奔着屏幕尺寸、清晰度而来,对电视机的功用鲜少有人上心。”当传统电视失去娱乐魅力,如同“家具”一样的摆设是传统家电陷入困局的主要原因。
然而,互联网电视可选择的“娱乐性”,却成功逆转了电视困局。“传统电视的定制太死板,年轻的小米族、乐视族喜欢掌握选择权,在劳顿一天后的休憩时间里,他们更愿意用自己喜欢的节目来放松。”
“盒子”们的博弈背后
随着智能化“收视”生活开启年轻人视界后,众互联网企业开始在“电视”行业博弈。
乐视TV一马当先,小米紧跟其后,自2013年起,从谷歌、苹果到爱奇艺、阿里巴巴,从海尔、TCL到创维……国内外电视机厂商、IT企业,都以互联网电视为市场,展开了激烈攻伐。
“限量”“脱销”“特购”“预定”等成为互联网电视成功“吸睛”的热词。
乐视TV以1.5万超级电视现货正式开购拉开了互联网电视的热购的“马拉松”,其中超级电视X60、S50、S40分别限量5000台。根据乐视公布的数据,1.5万台的现货从开卖到售罄仅用了5分48秒。
“脱销”显然让互联网电视企业“热血澎湃”,以“赔本赚吆喝”的互联网电视价格战愈演愈烈。
一边厢,39英寸的乐视卧室智能电视售价仅1999元;小米最新推出的47英寸智能电视,售价2999元;机顶盒厂商同洲电子也来搅局:另一边厢,视频网站+传统电视联手,也将低价作为竞争手段。TCL结盟爱奇艺,率先将48英寸智能电视的价格拉下3000元;创维则联手阿里巴巴,42英寸“酷开”互联网电视仅售1999元―同类外资品牌42英寸彩电,售价则普遍在4000元左右。
低价策略确实让互联网电视产品销量增长迅速,但联想中国区智能电视事业部总经理任中伟表示,这是一种自杀行为,这种做法几乎完全不考虑产品的硬件成本。
而乐视TV高级副总裁彭钢则认为,传统厂商只看到超级电视硬件价格低,而互联网电视最大的盈利在于:服务。比如在Max70推出后,乐视TV 的服务费由原来的一年490元调整为两年980元。
另外,互联网视频网站还在积极自制电视剧、娱乐节目,并在自己的电视上播放。乐视不仅自主策划制作一些非主流歌手的小型音乐会,而且还与黄健翔、董路等体育主持人签约录制独播节目。另外,乐视除了拥有乐视影业、花儿影视等优秀影视制作公司外,其还在2013年年底相继获得第二季《我是歌手》独家互联网版权、2014年世界杯赛事网络直播权等优质资源。
此外,将互联网模式成功引入电视,也已有尝试。阿里巴巴就与创维联手在天猫开售42寸“酷开”互联网电视,其中内置了来自阿里巴巴的聚划算、支付宝、水电煤等应用,也打通了以往电视机薄弱的支付环节。
互联网电视的雄心绝非抢夺电视市场,乐视一再对公众宣称,他们的目标在于开启智能化家居时代,“2014年,我们还将继续推出新一代的智能电视,掀起智能大屏普及风暴,同时我们也计划推出电视之外符合‘品质生活’需求的全新智能产品。让乐视速度,乐视生态,更具生命力。”贾跃亭在《生态协同关乎乐视生死》一文中写道。
用做死电视的方式重做电视
“互联网企业进军电视领域,传统电视企业感到压力很大。”海信集团副总裁、CTO王志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企业了解网民的需求,他们做电视,市场营销有优势。此外,在内容上也有优势,会挤占一部分市场,并让一部分因循守旧的传统电视企业死掉。
新互联网电视的风生水起逼宫传统电视行业,无论从价格竞争、管道变迁、品牌格局、技术升级、服务模式等,都需要一场彻底变革。
海信传媒传统运营高级经理杨珍玺认为,传统电视厂商显然很乐意看到有乐视、小米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进来为自己的互联网电视发展道路试错。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引导用户回归客厅,传统电视厂商可以省下大笔的市场成本。
“在这样一个万物互联的时代,与其被互联网颠覆,不如积极主动拥抱互联网。站在互联网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自身优势和劣势,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找出应对的策略并布局打法。” 一些传统电视厂商开始有了新的打算,化搏杀为共赢,联手互联网公司一起干一票大的。
TCL率先出击,联手爱奇艺推出48寸尊爵版TV+,售价4567元,为减少通路费用,目前只在京东销售。而同样配置的48英寸电视,平均售价在7000元以上。目前京东46-48英寸彩电销量中,该彩电销量领先。
对小米模式和智能化的思考,使长虹迅速认识到“天变了”,只有拥抱和期待变革、拥抱和期待用户思维、“革自己的命”才能活下去。
2013年10月,长虹率先提出家庭互联网的智能家居战略,从集团战略的高度吹响了长虹面向互联网时代转型拓展的号角。2014年1月以来,长虹提出家庭互联网的落地产品CHiQ电视,重新定义智能电视,再次引发了彩电革命,用长虹人自己的话说是“做死电视的方式做电视”。
业内人士认为,“长虹带来的不只是一款改变使用体验的智能终端,还给家电企业拥抱互联网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转型道路。一定是立足产业链创新能力,打造产品的用户思维。”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风起云涌
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形态主要有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和智能电视一体机两类,此外还有少数具有联网功能的蓝光播放器、无线路由等设备也提供互联网电视服务。其中,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是对传统电视功能的扩充,通过视频线将盒子与电视机连接,再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盒子接入公共互联网,使用户能够观看到网络视频。其工作原理是,设备依托一个智能操作系统,连接一家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从而提供视频服务,用户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应用观看互联网上的直播、点播节目。
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构Strategy Analytics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包括智能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游戏主机以及联网蓝光播放器在内,全球范围智能电视相关设备已超过 10 亿部。在我国,小米盒子、乐视盒子等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于2013年进入市场,曾在当时引发了业内的高度关注和消费者的大力追捧,此后,各种机顶盒类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在我国市场上市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就超过20个品牌,150余款产品。据新华网报道,截至目前,互联网电视终端覆盖用户数已达5000万人。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无痛之恙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尽管在市场上大行其道,近几年呈爆发式发展,但仍然存在操作系统、节目来源、管理政策、盈利模式等几个“无痛之恙”,制约着机顶盒进一步发展。
在操作系统方面,根据市场调研机构中怡康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搭载Android操作系统的比例占77.3%,搭载Linux操作系统的比例占15.2%,搭载iOS、WebOS等其他操作系统的比例占7.5%,说明Android操作系统仍然是目前最主流的操作系统。Android是一个开源系统,这也就意味着黑客能够掌握此系统的基本结构和源代码,因此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和病毒的侵染。
在节目来源方面,笔者通过对市场约150款主要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终端产品的实际使用、观看,发现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政策要求,连接指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机顶盒所占比例不足一半,约为43%,在终端产品中预装第三方视听类应用的比例为64%。其中,未连接集成平台即所谓的“山寨盒子”,违规安装第三方应用的比例高达87%。数据说明现在的互联网电视行业可谓鱼龙混杂,违规产品已经严重挤压合规产品的市场空间,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
在管理政策方面,《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规定,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得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如前文所述,目前市场上超过半数的机顶盒提供了集成平台以外的内容,部分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就打着“数百个直播频道、网络视频随便看”等广告宣传,与行业管理政策发生严重冲突。
在盈利模式方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既有模式存在短板影响其长期盈利。一是依照传统电视厂商的盈利模式,以硬件制造为利益获取点。制造商以“双核”“四核”“八核”等参数进行硬件比拼,并通过打“价格战”吸引用户购买。部分厂商在生产中采用“少量、快速”的方式,即每次生产的产品数量少,快速在市场流通盈利,快进快出分担风险。这样的模式尽管可能在短期内盈利,但从长远来看市场上同质产品不断增加难以培养用户的忠诚度。二是由贩售硬件导致的视听节目内容版权问题。通过对网上购物平台、线下电子市场等渠道销售的机顶盒类产品进行实际调查,在不考虑配件价格的情况下,据不完全统计,搭载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终端产品均价每台约470元,而未搭载集成平台的终端产品每台约380元,中间的差价很大一部分都来自内容费用。未搭载集成平台即所谓的“山寨盒子”,未支付内容提供商的内容授权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盗取其正版资源,节约了一部分版权成本。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遭遇政策藩篱
2014年6月中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针对杭州华数、上海文广百视通等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商存在的问题,致函相关地方广电部门,要求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的下载通道。7月上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论坛”上表示,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不再发放。7月中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约谈了7家牌照商相关负责人,就整顿互联网电视提出明确要求,不合规的内容需要下架清理,未经批准的电视盒子不允许推向市场,停止与视频网站及电信运营商的违规合作。
一度在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网络视频、电信运营等市场上风起云涌的互联网电视,尤其是在线上线下市场疯狂叫卖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似乎正遭受“史上最严”的政策措施限制。这几记重拳应该说是事出有因,近几年来互联网公司、传统电视生产厂家、IT制造公司以及广播电视公司等纷纷进军互联网电视市场,大量资本注入使行业呈现野蛮式发展,造成内部无序而表面红火的现状。由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时对互联网电视行业,以及节目集成平台、终端产品的不规范操作行为下大力气进行整顿。管理措施包括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对违规内容下架清理、停止与视频网站及电信运营商的违规合作等,同时暂停发放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上述管理措施的目的一是维护电视屏幕的“绿色健康”,保证不良的视听节目不会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二是保障内容提供商的合法版权收益不受侵害,避免其正版节目遭到集成类软件的盗播。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浴火重生
有业界人士认为,在遭遇“政策寒冬”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会逐步退出舞台成为客厅“过客”。笔者认为现在下定论还为时尚早,通过规范节目内容、转变盈利模式并依托系统开发,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还会继续发挥其三网融合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获得浴火重生的机会。
一、节目来源合法化、节目内容规范化。截至目前,共有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广电等7家机构具有互联网电视节目集成牌照,包括上述7家集成牌照机构在内,江苏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等 7家机构,还具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前曾表示,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鼓励省级以上广电机构进行申请。2014年6、7月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正是针对非法集成平台私搭乱建情况严重,导致盗版侵权节目肆意传播而出台的。包括视频网站、影视公司等在内的内容生产方可积极与节目集成、内容服务机构展开合作,由此使自己的节目获得合法的身份,再与集成机构进行计费分成,而不做品牌营销。
0引言
互联网电视作为继IPTV后进入传统电视平台的一种新业务形态,有别于已有的IPTV运营商专网传输方式。普通用户只需在商场购买具备联网功能的互联网电视机,或互联网电视盒连接普通电视机,通过公共互联网,即可完全免费在线点播或搜索下载各类电影、电视剧、动漫、综艺等影视节目。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颁布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已先后正式批复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杭州华数等多家机构从事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互联网电视总体端到端体制如图1所示。为加强对互联网电视播出节目内容的监管,国家广电总局建立了全国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系统,以实现对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互联网电视终端的有效监管。
1系统组成
根据系统总体框架和软件模型,将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系统划分为三个子系统,分别是:互联网电视用户端数据采集系统、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平台、数据库服务系统。互联网电视用户端数据采集系统与内容监管平台之间实时业务通过HTTP协议进行通信,数据通过XML格式进行封装,音视频数据流通过RTSP实时流媒体协议传输,非实时数据通过数据库服务系统进行数据存储与交换,文件流通过FTP协议传输,如图2所示。
数据库服务系统:实现数据的统一存储与管理,包括EPG数据、节目元信息、审批机构信息、下载及录像文件、用户管理信息、设备状态信息、数据处理分析结果等。
2系统总体功能
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互联网电视机用户端数据采集、互联网电视节目监看、下载和存储、EPG、节目元采集、管理和核查、违规节目鉴别、取证录制、审批机构管理与核查、统计分析报告、系统运行管理等,如图3所示。
1.互联网电视用户端数据采集及存储:从用户端(内容接收端)获取互联网电视接收节目的EPG信息、节目元信息、点播节目内容、直播节目码流;下载点播节目文件、录制直播节目内容;违规节目搜索及效果验证。
2.节目内容监看:通过监管门户提供的用户配置界面节目单,选择互联网电视机实际播出的点播/直播节目,实现对相应实时/历史节目的多源、多码率、多画面监看监听。
3.EPG及节目元信息管理:对7种电视机采集终端获得的EPG信息、节目元信息进行汇总和统一存储,建立互联网电视EPG信息库。提供EPG及节目元信息查询、分析处理功能。
4.机构信息管理与核查:建立全国互联网电视业务审批基础信息库,审批机构包括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持证机构,以及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持证机构;通过采集前端采集的节目元信息,以及对相关节目内容、呼号、台标等的抽查,对实际播出情况进行核对。一是确保终端收看的节目来自合法的集成播控平台,二是确保集成播控平台中的节目来自合法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持证机构,三是确保各类持证机构按照审批范围和标准开展业务。
5.违规节目鉴别:通过预定义的节目文本关键字规则,自动标记EPG信息库中的节目元信息、归类筛选疑似违规节目;对用户指定的疑似违规待下载/录制节目,在下载/录像完成回传到监管平台后,利用视频拷贝检测技术,通过镜头划分、关键帧抽取等视频语义分析手段,辅助实现节目内容的智能识别。
6.违规节目取证:建立违规取证数据库,存储已确认违规节目的相关信息和录像文件,包括节目元信息、节目内容、节目静态视频摘要、违规性质、违规类别、审核时间、审核人、下线通知时间、下线确认时间等。
7.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对系统内各类监管数据的查询、综合统计、分析、报表功能。
8.系统运行管理:运行管理实现对系统业务参数和运行参数的配置和管理,分配用户权限,监控系统网络、软硬件等运行状态,出现异常时进行报警等。
9.系统安全:为防止网络攻击及反向定位,在网络层将所有访问互联网的终端地址加以隐藏,并在应用层设置访问黑/白IP地址,保证系统的安全。
3系统软件总体设计
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系统软件在结构上分为数据采集、数据逻辑和数据表示三个部分,如图4所示。其中数据表示层(即监管门户)采用B/S架构,整个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个功能模块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好的开放性和易扩展性,结构清晰、维护简单易行。
第一部分是数据采集和回传。互联网电视用户端的数据采集用于采集互联网电视用户接收端的节目信息及音视频内容信息。模拟电视机终端通过公共互联网访问对应的集成播控平台。互联网电视机采集终端由数据采集服务器、互联网电视机和相关应用软件组成,自动采集实际传输到用户端的互联网电视EPG、节目元信息等,并能根据监管平台的远程指令,对点播节目内容、直播节目码流进行主动下载、轮播、录制,对违规节目进行搜索验证和下线效果验证。
第二部分是监管数据回传网络。互联网电视机采集终端设置两块网卡,一块与互联网连接,一块与内网连接;与外网连接的网络通过硬件防火墙NAT等技术接入公共互联网,与内网连接的网络应用安全策略逻辑隔离后,通过交换机与监管平台组成内部局域网。
图4系统总体软件设计第三部分是内容监管平台,主要由流媒体服务器、WEB服务器、EPG管理/机构管理与核查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违规节目鉴别服务器、违规节目取证服务器组成。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平台作为全国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数据统一分析与处理平台,通过指令控制互联网电视机采集终端,接收采集终端回传的监管数据。监管平台对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采集数据进行统一解析、存储、分析和处理,为监管人员和管理部门提供多源、多画面监看和各种监管数据,从而实现对互联网电视的有效监管。
4关键技术
1.网络抓包技术
捕获流过网卡的数据包,工作在混杂模式下的网卡接收所有流过网卡的帧,信包捕获程序就是在这种模式下运行的。网卡的缺省工作模式包含广播模式和直接模式,即它只接收广播帧和发给自己的帧。如果采用混杂模式,一个站点的网卡将接受同一网络内所有站点所发送的数据包,这样就可以达到对网络信息监视捕获的目的。
2.网络爬虫及XML解析技术
采用网络数据包截获手段来获取节目播出平台的首页地址,从而得到初始网页URL,根据初始网页的XML描述,配置网页爬取规则,用来把需要采集的网页批量保存到本地,进行一定的分析、过滤,并建立索引。在模块内部构建一个XML解析器,不断获取新的URL放入队列,这样一直循环下去,直到把节目播出平台所有的网页都爬取完为止。为了提高网络爬取的效率,此模块使用多线程方式进行。
3.WindowsMedia流媒体技术
流媒体是相对于传统的下载-回放模式而言的一种新的媒体播放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用户不用等待漫长的下载时间,就能快速地从网络上获取音频、视频等连续的多媒体内容,实现边下载边播放。
从最近数字内容产业趋势、网络电视、3G论战、盛大入股新浪、腾讯及凤凰卫视年报,及国内外互联网产业调查报告等方面透露出的信息不难推断,电视领域即将迎来一场巨变。
从全球趋势看,电视正逐步沦为“第二媒体”,而互联网正在从“第四媒体”逐步上升为“第一媒体”。
广播的今天就是电视的明天。虽然电视的广告收入一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广告蛋糕正日益被互联网、户外媒体等新媒体和变革后的平面媒体所瓜分,已是不争的事实。
以美国为例,2004年,网络广告增长势头最为强劲,上升21.4%,超过有线电视13.8%和全国性电视台平均10.7%的增幅。而从细分市场的广告投放额看,全国性电视台225.22亿美元,不敌地方报纸的245.56亿美元,屈居第二。
在中国,由于存在每年广告收入的自然增长,及事业制的固有特性,很容易使电视机构忽略自身未来价值的相对贬损,并缺乏应有的危机感,继续维持“小富即安”(实为没有全成本核算下的“虚富”)。正是技术革命带来的文化消费形态的变革,使得过去几年国内各电视台自身15~20%左右的年收入增长率,远低于优质互联网企业50%、100%的增长速度。
如果我们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对它进行企业财务的模拟,问题就可看得很清楚。目前,作为国家电视台的中央台,无疑是中国价值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传播媒体,但4~5年之后就未必了。新浪、盛大们(或其按市场规律合并的单体企业或关联企业)取代中央台,只是时间问题。
预计不久的将来,电视今天“第一强势媒体”的地位,将在世界范围内逐步被互联网所取代。而在中国的中心城市,取代的速度将与发达国家基本同步。
如何界定媒体间的超越
在无情的市场竞争中,超越的阶段性标志有三个:
第一个是价值超越。据悉,中央电视台2004年广告收入突破80亿人民币,增长12.5%;外加其它收入,全台模拟税后利润约16亿左右。即使按50倍的高市盈率计算(优质媒体的市盈率通常为18―25倍),中央台的价值为 800亿(合100亿美元)。而目前,三大门户网站加上盛大的价值总和,已近 80亿美元(其中盛大、新浪的市值合计 58亿美元),不仅远远超过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省级传媒集团,而且正迅速接近老大中央台。技术革命使得几年前的3岁小儿,转眼间成长为一个“拳击手”。优质网络媒体5~6年时间取得的成就,超过了电视媒体几十年的积累。
可以预期,数年之内,完全市场化生存的新浪、盛大们(或其资产纽带联合体)的价值,有很大机会超过中央电视台,从而跃升为中国的第一强势媒体。颠覆的力量成长得太快了,或许这就是人类历史进步的规律。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不久前香港上市的腾讯控股公布了2004年业绩。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4亿元,同比上升56%;实现净利润达4.5亿元,同比大增38.6%。而在1998年底,成立之初腾讯的价值仅50万元人民币,经营困难,但其2004年度其税后利润却已远超凤凰卫视的1.5亿(凤凰是在运营 8年后第一次真正盈利,恰好符合电子媒体的发展规律)。作为新媒体的一员,腾讯和盛大都已连续多年保持100%的增速。显示中国年轻一代(10~30岁)中,有不少人已不再以电视、报刊等作为日常娱乐工具,或主要的信息来源。
价值的超越说明市场对网络媒体未来发展空间的认可程度,超过了传统的电视媒体。
第二个是客户质量的超越。电视的优质受众、广告客户甚至高素质员工等资源,正逐步流向新媒体(如凤凰卫视的梁冬流向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等网络公司等)。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白领每周看电视的时间不过10小时左右,但每天在网上的时间就达3~5个小时。他们获取新闻和娱乐资讯的主要渠道就是门户网站或专业网站。而两年前的国内一项范围较大的调查也显示,网站仅次于电视和报纸,居都市人群娱乐、信息来源的第三位。
去年9月,美国的一份调查数据表明,互联网和电视是人们最为青睐的传媒,但互联网已跃居电视之上。被调查者回答以互联网为首选媒介的达 45.6%,第二选择的达32.1%。电视则屈居第二,回答以电视为首选媒介的占34.6%,为第二选择的占27.8%;书籍第三,广播、报刊等居后(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广播的影响力一直很大)。年纪越轻,青睐互联网的百分比越高。
第三个是市场覆盖和渗透率的超越。虽然中央电视台的覆盖率还会长期在高位维持,但主要是宣传导向功能和人权层面的意义,这无疑非常重要。但其市场价值层面的问题则是:对不发达地区的有效覆盖往往边际效益不高甚至递减,难以形成有效的广告价值和收入来源;而且,在目前政策下,央视的覆盖传输成本很大程度上由各省市无偿分摊,其运营方式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与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匹配。
IPTV:广电、电信如何博弈
时下正在热炒中的网络电视,有可能成为互联网和电信企业联手颠覆传统电视媒体的强劲手段之一。
过去几年,随着宽带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一种新的电视节目传播渠道。目前,急需业务增长点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等都在备战网络电视业。中国唯一与世界同步发展的媒体企业盛大,也对IPTV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据悉,盛大很可能已在IPTV业务方面与即将取得牌照的某一家广电嫡系企业取得一致,一旦牌照发放,双方将立即合作,以图尽快做大。盛大研发的机顶盒设备,可将网络游戏从电脑传到电视机上,享受大屏幕带来的网游乐趣。该产品除网络游戏外,还有DVD、MP3等多种功能。盛大希望在未来5年内,每年业务继续保持100%的增长率。如能做到,盛大市值将达500亿美元,在价值上会远远地把中央电视台抛在后面。
另外,由于受合资政策影响而遭到外资传媒冷落之后,国内的民营电视商们最近纷纷计划向网络电视业转移。在月前《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的现场,光线电视、唐龙国际、派格太合等众多民营电视商共同对外传达了一个信号――进军网络电视。这些民营电视商近年发展很快,但在埋头苦干之余,他们突然发现,同样优秀的网络媒体的发展,早已远远地超过了他们。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络媒体企业同时拥有内容资源的生产、整合及播放的平台,而他们却没有。现在,机会似乎快要来了,技术进步将导致渠道大量过剩而且投资巨大,民营电视商如能成功升级为数字内容供应商,则可在未来因技术融合而导致的产业融合中,维持比目前有利得多的江湖地位(近年他们与控制了播出渠道的电视台的力量对比是 1:9)。
可以预见,如果电信企业以网络电视作为重要的新增业务,并主导整合了民营电视商,则国内广电与电信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目前,双方的差距主要还不是资本规模的大小,而在于体制、理念、业务能力、组织智商(即全国范围运营与区域分割运营之别),以及现代产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方面。不难想象,如果良营内容供应商都投奔了电信,广电产业的供应链将继续残缺不全,供应链管理经验的积累将非常缓慢,广电系统将面临更大的发展压力。
由于网络电视的接收终端,既可以是电脑,也可以是电视机,还可以是手机。而电视内容的主管部门是广电总局;因此,未来网络电视业(包括产业融合的各项相关事宜)由谁来主导发展,将成为一个问题。
无非有三个选择:一是继续按行业管理由广电主导(如由广电联合民营资本,租赁电信的先进网络,利用其快速增长的宽带用户);二是谁的体制机制好,投入的资源价值高,就由谁主导(电信肯定希望如此,且不希望其网络电视业务仅限于宽带用户);三是联合发展,共同主导(例如,可给愿意合作的地方广电集团及电信运营商发放一个“共享牌照”。实际上,运营网络电视需4张牌照,目前广电总局负责一张,其余的 3张则由信产部发放)。
问题是:广电区域分割、又松又散的现状,如果与既全国联网又是上市公司的电信合作,在给电信带来同业竞争困扰的同时,更可能使广电有线业务的增长受到压制,使其历史投资无法回收,更不用说升级改造的新增投资。但如果不合作,广电的损失就会更大。正如网络电话业务的出现,使得电信自身陷入尴尬:不做,收入会大量流失;做,则打压当前利润丰厚的传统固话业务(据知名电信专家阚凯力教授估计,宽带业务将改变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模式乃至生存方式,10年之内,很可能使它们从目前的“大恐龙”变回“小蜥蜴”)。
广电主流管制思维面临挑战
在讨论广电集团出路之前,先看三个与数字技术、企管文化、消费特性有关的问题:其一,互联网兼容电视内容很容易(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也是当之无愧的强势媒体),但电视却很难反向整合互联网,也无此必要,因为电视有自己的使用方式。其二,由于国有体制办不出有价值的网络媒体,因此,包括中央台在内的事业体制的广电,永远失去了发展自己的“新浪”、“盛大”的机会。其三,长期以来电视白天时间段广告价值很低,电视台往往大量播放“游医”广告;而对网络媒体而言,白天是中高收入人群集中上网的黄金时间段。
与互联网可集各种传统媒体以及工作、娱乐、通信于一身不同,电视本质上是“俗文化”的传播者,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电视的大多数“忠实”观众为中低教育程度者。目前,影视剧和综艺节目带来的广告收入,占国内各电视台及近年组建的各广电集团总收入的70%、模拟利润的85%以上。而由于文化消费形态的变革及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网络化、互动化、人性化。娱乐消费的变化突显了电视台收入结构单一的巨大风险,并将动摇其持续经营的基础。同时,在全球范围内,数字化后的现代内容产业,正呈现日益独立于各种传统渠道而发展的态势。数字技术革命一方面促使现代内容产业越来越强势,另一方面也将使目前电视台“渠道控制权”的价值大不如前。
这些,都是国内广电部门必须从战略高度着重研究和应对的问题。应该说,广电系统内近些年来从未停止过对管制理念和运营方式的反思与变革。广电的改革发展政策,几乎每隔半年就有
国有广电集团出路何在
无可回避的是,目前国内广电行业需要一次思想的大解放。国有广播影视集团及其主管部门,应彻底转变观念,创造条件尽快从旧体制中突围出来,才能化危机为转机。广电系统不妨从以下五点建议中去思考自身的出路:
首先,要以互联网为师,千万不要以商业为敌。中国是商业史不完整的国度,几千年来,商业和商人都是带有贬意色彩的词汇。“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努力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是广电改革中使用率频繁的用语。恰恰就是这一用语本身,反映了以商业为敌的传统认知误区。跨国媒体巨头们之所以能够在全球攻城略地,原因就在于他们多为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和运营的商业组织,无一不是以经济效益 (股东利益)为第一目标,且基本都能兼顾所在国的社会效益(那些没有兼顾社会效益的跨国公司,如安然、安达信等,没有不出事的)。
同理,中国的优质互联网企业之所以发展迅速,盛大等的成长甚至可与世界市场同步,就是因为它们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建和运营。而时下中国广电媒体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做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匹配。它们最应该加强的,恰恰就是现代商业意识,包括成本意识、质量意识、利润意识、现金流意识、股东意识、竞争意识、法律意识,等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力决定影响力,没有强大的资本实力,没有较高的商业组织智商,就谈不上社会效益,也无法有效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知道,跨国传媒集团并不是停滞不前的,相反,与我们的事业型传媒集团相比,它们仍然是体型庞大的“快鱼”。
其次,通过转制,彻底释放广电产业的自身价值。互联网的创值奇迹可给国内电视圈带来不少启示。例如,公司制运营的影视剧频道、体育频道、音乐频率等,及整合后的有线网络,其价值都能被大大释放。如某电视剧频道年纯利5000万,其市场价值可达4~5亿,但前提是必须先进行公司制改造,变事业单位的温情管理为现代企业管理。又如,同等用户数的有线网络,规范整合前后,其价值会相差一倍,即“1+1=4”。可见,广电集团的当务之急,应尽快把旗下可经营的绝大多数频道频率,整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按照最适合细分产业发展的要求,分别建立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唯有如此,才能把这些理念落后、动力缺失的“人力车”,逐步打造为能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自动车”,即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为尽快增强国有广电集团的资本实力,有关主管部门应为广电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探索实行全新的事企分设模式,按“特殊产业”管理广电内容产业,确定前瞻性的产业政策,尽陕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等等。
第三,广电媒体应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合作。近年,世界上各大传统媒体集团无一不加强与互联网媒体之间的互动。我们不妨大胆设想―下,如果中央台能利用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力,组建规范的高价值的产业运营公司,抢在盛大之前人股新浪,甚至现在开始考虑与盛大等换股合并,或者设法把张艺谋证券化,那么中国的传媒市场将是何等的热闹……
当然,传统事业体制往往会限制国有传媒的想象力和商业冲动,自然也就限制了它的发展空间。躯体庞大的慢鱼没有吃到幼小的快鱼,反而有一天会被飞速成长的快鱼所吞噬。这种残酷的市场法则,现已轮到广电人必须认真去面对。互联网需要内容,合作可以实现双赢。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合并中的挫折,最不应该把它看成互联网的失败的,就是广电人――它应该被广电人视为内容的胜利。
第四,明确自身定位,在未来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中准确卡位。广电人常以“内容供应商”自居,但在传统体制下,广电的好内容往往是不计成本、甚至亏损来产出的。因此,如不进行彻底的两分开(宣传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分开)和深入的改制,广电集团是很难真正胜任“内容供应商”角色的。
从目前各地广电集团化改革的艰难程度判断,未来它们中的大多数发展成为“内容集成商”和“内容分销商”的概率似乎更大一些,因内容集成商和分销商对体制机制的要求相对较低。实际上,从产业规律看,内容生产企业所需要的体制,最好是国有相对控股,甚至是不控股的企业体制。这是内容企业高创意性、高竞争性、高风险性所决定的。它颇为适合风险投资介入,而风险投资与传统国有体制在本质上是格格不入、无法相容的。
绕不过去的内容监管
互联网电视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每个彩电厂商面前的重大课题,也让相关产业链在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之间的钢丝上左摇右摆。
“广电总局实行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具有很强的战略考虑。”在日前由康佳集团和中国电子商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康佳消费电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表示。其实,从IPTV牌照、手机电视牌照、网络视听牌照到现在的互联网电视牌照,面对三网融合的博弈战,广电总局充分利用自己对于内容集成播控权的高度把控为广电系机构开辟了一条内容绿色通道,并将互联网电视厂商自行推出的视听内容、点播内容等打入“另册”。对于这一点,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也只能无奈地呼吁,“目前PC、手机等产业纷纷触网,三网融合也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因此对产业链的整合创新迫在眉睫,我们应借鉴国外、谷歌等成功经验,制定扶植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政策。”
然而呼吁只是呼吁,按照广电总局目前的内容许可证制度,互联网电视厂商必须与3家具有牌照的内容集成商合作。自行推出或者与视频网站合作推出的视听节目、点播节目等皆为违规。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大钟在论坛上透露,文广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TVOS正在接受广电总局的验收,预计6月初可正式上线运营,目前与互联网电视相关的规范与文件已有9份,涉及内容监管、版权管理等多个方面,“至于商业模式,我们也正在和包括康佳在内的国内主流电视机厂家进行深入沟通。”这就意味着,广电部门在内容监管方面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播控平台,届时可以实现对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监控以及点对点收费等业务。
他山之石:开放平台战略
统一的内容监管保证了互联网电视内容的可靠性,体现了其作为“电视”的安全性,但是如何确保“互联网”的开放特性,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为整个产业链带来真正的商业契合点,值得监管层和相关机构深思。
目前,彩电厂商虽然有3家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可以进行合作,但是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获得的内容及服务与目前的数字电视并无本质区别:以前是通过有线网收看有线运营商提供的电视节目,现在是通过互联网收看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提供的直播或点播型视频节目;所谓互联,其实只意味着用户在时间及内容的选择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性。
而除了内容与数字电视雷同之外,这种模式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如牌照拥有方,难以通过海量内容满足用户个性比的需求或难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服务。
对此,IDC大中华区总裁郭昕认为,苹果的平台模式对于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类似App Store的应用拉动用户将有助于打破互联网电视目前的发展困局。这与康佳2009年就主推开放式平台的互联网电视网锐以及首个基于功能手机硬件平台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店“TeenGo天路”的思路不谋而合。据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透露,除试听节目之外,彩电厂家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游戏、电子商务、在线教育、邮件信息等服务则不在广电总局的牌照监管之列,这将给互联网电视的“互联网”之路提供了突围的缺口。
据康佳集团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林盖科介绍,基于网锐全开放平台的康佳产品除了可提供传统互联网电视的直播及点播服务外,通过康佳自己开发的浏览器,用户可享受与PC平全相同的网站浏览服务;同时作为开放平台,用户及软件开发企业可利用康佳提供的SDK开发工具自由开发各种应用功能,如游戏等。基于此,电视传统的盈利模式很可能会发生根本性改变,“除了传统的广告模式外,与苹果的App Store类似,运营商及设备厂商还可以与应用开发者共享用户使用新应用带来的新收益,”郭昕对此表示了谨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