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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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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宣言

个性宣言范文第1篇

2、今我来思,雨雪载途。

3、强者生存,弱者不适。

4、我永远不会,嫌弃你。

5、多谢梅花,伴我微吟。

6、心若向阳,何来畏惧。

7、看的太清,少的热情。

8、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9、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个性宣言范文第2篇

一、实验器材的选择

根据教学大纲及高考考纲的要求,选择电学实验器材主要是选择电表、滑动变阻器、电源等器材。

选择实验器材一般要考虑四方面因素。

1.安全因素

通过电源、电阻和电表的电流不能超过其允许的最大值。

2.误差因素

选用电表量程应考虑尽可能减小测量值的相对误差,电压表、电流表在使用时尽可能使指针接近满量程,其指针应偏转到满偏刻度的1/3以上;使用欧姆表时宜选择使指针尽可能在中间刻度附近的倍率档位。

3.便于操作

选用滑动变阻器时应考虑对供电电压的变化范围既能满足实验要求,又便于调节。在调节滑动变阻器时,应使其大部分电阻线都用到。

4.实验要求

除以上三个因素外,还应注重实验实际。如电压从零开始起调,所给电源与用电器匹配,等等。

二、测量电路的选择

电压表和电流表连入电路可以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如图1所示的电路,叫做电流表外接法;一种是如图2所示的电路,叫做电流表内接法。

由于电流表、电压表内阻的影响,不管采用电流表内接法还是外接法都会引起误差。为了减小误差,常用以下三种方法来判定电流表的连接是选内接法还是外接法。

1.直接比较法

当R?垌R时,用电流表内接法;当R?垲R时,用电流表外接法。

2.临界值计算法

当R>时,即R为大电阻,应该用电流表内接法;

当R

当R=时,内外接法均可。

3.试测判断法

当R、R、R都不清楚时可采用此法。如图3所示,分别将A端先后与a、b点接触,电流表示数分别为I、I,电压表的示数为U、U。

当>时,选用内接法;

例1:某同学用伏安法测一个未知电阻的阻值,如图3所示,他先将A端按在b点,读得两表示数分别为U=3.0 V,I=3.0mA,然后将A端改接在a点,读得两表示数分别为U=2.9V,I=4.0mA,由此可知A端应接到?摇?摇 ?摇点误差较小,测得Rx=?摇 ?摇?摇Ω。

解析:两种接法中两表示数变化分别为:U=|U-U|=0.1 V,I=|I-I|=1.0 mA,则==,==。

显然,电流表的示数变化较电压表的示数变化明显,这说明电压表的分流作用较大,为了减小误差,应采用电流表内接法,即A端接b点。R==Ω=1000Ω。

三、控制电路的选择

控制电路即滑动变阻器在电路中的连接,常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分别如图4、图5所示,图4为滑动变阻器的限流式接法,图5为滑动变阻器的分压式接法。

在具体实验中,滑动变阻器到底是采用分压式还是限流式呢?判断方法如下。

(1)负载电阻的阻值Rx远大于变阻器的总电阻R,须用滑动变阻器的分压式接法。

(2)要求负载上电压或电流的变化范围较大,且从零开始连续可调,须用滑动变阻器的分压式接法。

(3)负载电阻的阻值Rx小于变阻器的总电阻R或相差不多,并且电压表、电流表的示数变化不要求从零起调,可采用滑动变阻器的限流式接法。

(4)两种电路均可使用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限流式接法,因为限流式接法总功率较小。

(5)特殊问题中还要根据电压表和电流表的量程,以及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反复推敲确定。

例2: 在“描绘小灯泡的伏安特性曲线”的实验中,使用的小灯泡上标有“6 V,3 W”的字样,其他可供选择的器材有:

A.电压表V1(量程6V,内阻20KΩ);

B.电压表V2(量程20V,内阻60KΩ);

C.电流表A1(量程3A,内阻0.2Ω);

D.电流表A2(量程0.6A,内阻1Ω);

E.变阻器R(0―1000,0.5 A);

F.变阻器R(0―20,2A);

G.学生电源ε(6―8V);

H.开关S及导线若干。

实验中要求电压表在0-6 V范围内读数,并记录下12组左右不同的电压值U和对应的电流I,以便作出伏安特性曲线。在上述器材中,电流表应选用?摇?摇 ?摇,变阻器应选用?摇?摇 ?摇。画出实验原理图。

解析:(1)确定电压表、电流表、滑动变阻器。

使用的小灯泡上标有“6V,3W”的字样,可知小灯泡的额定电压为6 V,额定功率为3 W,故可知其额定电流为0.5A。本着选择电压表和电流表的安全精确原则,电流表应选A2,电压表应选V1。小灯泡正常工作时的电阻R==Ω=12Ω。滑动变阻器选择本着安全方便的原则,故应选用R。

(2)确定电流表的内外接法

由于R?垲R,故电流表应外接。

(3)确定采用变阻器的限流式接法还是分压式接法

个性宣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女性艺术 多视角 理论思考

性别意识是中国声乐艺术的热点话题,“在艺术创作中,性别差异,或者说,性别意识形态即使算不上最热门的话题,也肯定是最富意味的重要问题之一。性别,尤其是女性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人和文明的首要问题。对待女性的态度,是对待历史、对待文明以至于对待宇宙的态度的一个缩影。要对历史、文明、文化,要对艺术文化关系进行探讨,同样取决于是否能认清这个因素。”

假如我们从文化和审美的广角,对女性声乐艺术在中国声乐乃至整个音乐表演艺术发展史上的艺术成就进行研究的话,便不难看出,其中有一些颇为有趣的现象。

纵观20世纪中国女性声乐艺术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与审美的蜕变,虽然她们在社会生活以及艺术舞台上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但对于审美理想和艺术的追求是她们的永恒主题;中国传统文化在她们心中已经扎下了根。

由此,使得我们穿越时空联想到封建社会的女性,由于受到封建礼教以及传统思想、传统观念的束缚,她们封闭在极其有限的活动范围生存,“大家可能也知道昆曲《牡丹亭》里的杜丽娘,这样的太守之女,她的生死缘起都因为一个梦。其实她做梦的地方并不远,就在她家的后花园。杜丽娘长到十六岁,竟然从没有去过自己家后花园,因为父母对她管教很严,除了让她勤习女工,还请来了一个腐儒陈最良教她读书。

但是,就在这一年的春天,杜丽娘读着‘关关睢鸠’,‘没乱里春情难谴,摹地里怀人幽怨’,她的青春突然间觉醒了。” 当然,事实上,这种觉醒仅仅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也之能随着梦幻之美收场,最终落得一个悲剧的结局。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但哪个时候显然还不属于女性;只有男性才有资格享用。女艺术家又怎么样呢?比如女声乐家、女艺人她们仍然处在男性职业之外,20世纪初, “五四”运动的风暴,打破了对于女性长期不公平的腐朽陈规。作曲家、剧作家创作了大量需要女性参与的艺术作品,为女性提供了展示才能、享受外面精彩世界的“舞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个“宣传科学、崇尚西洋的时代,西洋声乐艺术伴随着其它艺术形式引入中国;诸多知识女性大踏步奔赴西方国家开始正规地学习西洋声乐艺术。西方声乐艺术的引入以及女性声乐家的大量出现,中国表演艺术舞台,开始出现了更多的艺术形式,比如有了戏曲艺术以外的声乐艺术,声乐艺术的出现,中国艺术舞台越来变的丰富多彩,一个争奇斗艳、绚烂夺目、星光无限的局面正在形成。

女性声乐家的出现,从此打破了中国传统思想和社会对女性的限制和重重清规戒律,她们的出现,向世人证明:女性的活动范围并不全是家庭而是像男人一样是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效仿和仰慕的不仅仅是贤妻良母型的家庭妇女形象,还有杰出的艺术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吸引着社会公众眼球的女性声乐家、女歌手,以她们动人的歌唱、以她们亮丽的服饰、以她们美丽的形象引领着社会的文化潮流和艺术时尚;并不断的改变颠覆着艺术的审美。

与其它艺术门类如美术、文学艺术相比,舞台艺术似乎具备直接进入人们视线的优势,而女声乐家、女歌手更具备了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先天”优势和条件。这也正是当今舞台上,为什么女声乐家、女歌手比男声乐家、男歌手更容易出名更容易受到欢迎的主要原因之一吧。女性声乐艺术家、女歌手的大量涌现,不仅丰富和推动了中国声乐艺术的历史,而且她们创造了20世纪中国声乐艺术的百年审美和属于自己鲜明的女性声乐文化史。从第一位跨出国门留学学艺的周淑安、20世纪初被称作声乐艺术界“四大名旦”的喻宜喧、黄友葵、郎毓秀、周小燕;到从延安走出来的王昆、李波、孟于、郭兰英、;再到建国初期走出国门的郭淑珍、邹德华、民族声乐百花园中的邓玉华、朱逢博、黄婉秋、才旦卓玛;流行歌坛的邓丽君、李玟、毛阿敏、那英、韩红以及当下人们所熟知的:殷秀梅、、宋祖英、吴碧霞等。她们在属于自己显著的位置上发挥着男性歌唱家所不能发挥的巨大作用和影响力,关于这一点正是需要我们从社会学、心理学、审美学研究问题之一。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声乐艺术的进步、声乐艺术的审美理想受到了来自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音乐复制以及网络音乐的无限制的传播、鱼龙混杂、名目繁多的选秀等音素的严峻挑战,但我们欣喜地看到:那些被称作是真正的歌唱家的新女性,崇高审美理想和艺术上的不懈追求,尤其是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民族文化重要元素和基本的审美思想,似乎在女性歌唱家心中已经深深地扎下了根。

个性宣言范文第4篇

【关键词】眩晕;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疏血通;盐酸丁咯地尔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24-3653-02 中图分类号:R5 文献标识码:A

Clinical study on the treatment of vertebro-basilar ischemia by combined injection of buflomedil hydrochloride and shuxuetong

ZHU Ying-chun,CHEN Xu-cai,WANG Shun-cai,et al.

(The People's Hospital ofJurong,Jiangsu 21240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observe the clinical effect of buflomedil hydrochloride combined with shuxuetong in treating vertigo caused by vertebro-basilar ischemia.Methods:160 patients with vertigo caused by vertebro-basilar ischemia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e treatment group(treated by combined injection of buflomedil hydrochloride and shuxuetong)and the control group(treated by combined injection of dansheng and mailuoning).All patients received the examination of TCD.Results: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as significant(P

【Key words】Vertigo;Vertebro-basilar ischemia;Shuxuetong;Buflomedil hydrochloride

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VBI)治疗方法较多,疗效各异。我院应用疏血通联合盐酸丁咯地尔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患者80例,并与丹参联合脉络宁治疗80例患者作对照观察。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本组160例均系我院神经内科住院患者,所有病例均以眩晕为初始症状,主要症状符合VBI诊断标准[1],患者治疗前后均行肝肾功能、血糖、心电图、经颅多普勒、CT或MRI检查。头颅CT或MRI检查排除脑梗死或出血,并排除心、肝、肾、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按随机原则分两组,治疗组80例,男60例,女20例,年龄55~79岁,平均65岁;对照组80例,男58例,女22例,年龄56~78岁,平均64.5岁。两组在年龄、性别、病程上均具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治疗组予盐酸丁咯地尔150 mg加入0.9%生理盐水250 ml中联合疏血通8 mg加入0.9%生理盐水250 ml中静脉滴注,每天1次,治疗10天。对照组予丹参30 ml加入0.9%生理盐水250 ml中,联合脉络宁30 ml加入0.9%生理盐水250 ml中静脉滴注,每天1次,治疗10天。全部病例治疗中均不使用其它药物,治疗结束前后均做经颅多普勒(TCD)检查。

1.3 疗效评定标准:(1)痊愈:眩晕等自觉症状完全消失,头位自动改变及转颈加强试验均无眩晕发作,TCD检查示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明显改善;(2)好转:眩晕症状减轻或消失,但头位改变或转颈加强试验仍可诱发轻度眩晕发作,TCD检查示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轻度改善;(3)无效:症状体征、TCD检查较入院时无变化。

1.4 统计学方法:组间采用χ2检验。

2 结果(见表1)

不良反应:治疗期间5例患者出现轻微胃肠道症状。两组治疗后血、尿、便常规及肝肾功能检测未发现明显异常。

3 讨论

椎基底动脉由于动脉硬化造成管腔狭窄,加上骨质增生,压迫通过椎动脉孔的椎动脉,使管腔狭窄加重,甚至阻塞或增生的骨赘刺激绕椎动脉外壁的交感神经丛,或刺激颈椎旁的交感神经节,释放去甲肾上腺素、交感胺等血管活性物质,使椎基底动脉痉挛而产生眩晕。特别是供血周围前庭内听动脉,从基底动脉呈直角走向内耳。该动脉纤细,又是终末动脉,缺少侧支循环。每当血压偏低或扭转颈位时,内听动脉缺血尤其突出。而盐酸丁咯地尔具有α-肾上腺受体的阻滞作用,能缓解血管痉挛,降低血粘度,使红细胞变形能力提高,而改善前庭系统的供血,促进内耳微循环,减轻内耳淋巴缺血性水肿。疏血通注射液由水蛭、地龙提炼而成,具有破血去瘀化血通络的功效。水蛭含有水蛭素、肝素和抗血栓素等,能抑止凝血酶功能及其所引起的血液高凝状态。地龙主要成分是蚓激酶,可溶解纤维蛋白及激活纤溶酶原抑制血小板聚集。两种成分协同作用,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抗凝,抑制血栓形成,溶栓,扩张血管,活血化瘀的作用[2]。同盐酸丁咯地尔联合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系统缺血所引起的眩晕发作,有效地改善了椎基底动脉供血系统的血液供应,缓解了临床症状。本研究结果表明疏血通注射液+盐酸丁咯地尔联合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系统缺血所引起的眩晕的疗效优于丹参,脉络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不良反应小。

参考文献:

[1] 曹培卫,赵忠新.颈部血管彩超、MRA对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病因诊断的价值[J].临床神经病学杂志,2003,16(1):36.

个性宣言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综合改革

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是2014年我校进行“两项改革”提出来的建设口号,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专业学科多,学生层次复杂,不能一蹴而就。本课题中,我们主要对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更新、教学模式的改革、院校合作平台的搭建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的路径选择和改进措施。以本校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为研究对象,探索我校培养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质的基层法律人才。

一、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更新

人文与艺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基本上来自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以、甘肃、四川等地的学生为主,15级和16级有10名来自新疆的学生。这个招生特点与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对知识的接受程度是有较大差距的。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藏族学生的汉语水平相对较低,发言紧张,吐字归音不是很清晰,部分学生音调、语速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以往年级中藏族学生回答问题不积极,或者课堂表现不是十分理想。

通过问卷调查,少数民族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有以下几点期望:

1、68%的疆、藏学生反映大一第一学期有普通话障碍,经过一年的训练这个方面有所克服,但是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会因无法克服自身心理障碍而不想表达,尤其是藏族学生,建议在大一设置专门的普通话训练的课程;

2、89%的学生反映大一期间专业课较少,希望多开设几门专业课,减少一些公共课或者通识课;

3、75%的学生对于学习期间的规划较迷茫;由于和老师交流较少,遇到问题也不敢和老师交流反馈,建议设置专门的就业规划课程,进一步拉近师生距离;

4、汉族学生在课堂中发言的机会较多,领悟能力强,少数民族学生要等待老师去点名才会发言,极少数会主动参与,少了许多锻炼的机会,68%的藏族学生建议多设置口语表达占主导地位的听说课程。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因此,在制作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贯彻“以人文本”的理念,要从原始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模式中跳脱出来,通过实施课程教学改革,把传统的一些不合理的教学模式予以剔除,探索选择适合藏族等少数民族学生法律学习的教学方法。在活跃课堂氛围的同时,让学生接受与之程度相适应的专业课知识,训练好职业操作的基本口语,为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打下一个较好的职业基础。

二、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教学模式的改革

1.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通过“根本变革课堂教学结构”将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前置,强化知识内化环节的教学,而知识的内化与深度理解恰是应用理论指导时间的前提条件,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可以有效指导实践问题的解决。因此,“翻转课堂”在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效果方面有着较大的潜能。

在实践操作中,要想真正实现“翻转课堂”,要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来综合评估翻转课堂对于颠覆传统课堂带来的影响。我校法律事务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学习的自信心较弱,师生互动的主动性不足,有些学生还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这些都是在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时不可避免的问题。本课题组的成员均为来自法律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经过长达两年的实践和跟踪教学,我们总结出了适合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翻转课堂”的“四部曲”。首先,教师应该合理评估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接受程度,设计适当的教学项目并布置合理的课堂任务;其次,学生进行分组抱团,由组长分配任务,共同完成下一堂课的课堂展示内容,并选择解说人对项目的完成进行讲解;再次,现场提问,先有展示小组解答,无法解答的由任课教师答疑解惑,发散学生思维,激发头脑风暴;最后,教师要及时做好总结和问题分析,并记录翻转课堂取得的阶段性考核成果,予以期末汇总。

2、项目任务

“项目引领教学”是本课题组成员在参与实际教学模式改革中反复提及的理念。将学期教学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讲解,并把教学目标切割成一个一个的项目,贯穿整个教学周期始终,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学习任务,并交由学生完成,教师进行验收和评价。在法律事务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本课题负责人多次使用项目任务教学法,积极组织学生设计和完成多种专业课程项目任务。此举不仅使枯燥的课堂氛围得到极大改善,还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回答问题的同学越来越多,崭露头角的积极分子让每一次期末实训都变得精彩有趣。经过两年的课题研究,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师都认可了这一教学模式,并推广使用。

3、视听教学

传统的课堂总是教师一厢情愿唱独角戏,得到的往往是学生的被动配合和强烈抵触。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要想达到教学目的,必须要改革原先的课堂教学资源模式。组织学生进行视频的拍摄和音频的录制,是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终修订后,配套产生的新型教学方法。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注定不能采用传统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既要使学生愿意参与到教学当中来,有要使学生发自内心爱上专业课的学习,就要不断创新和变更教学模式和方法。

采用试听教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另一方面,让学生切实体会到了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难度,在发现问题后能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使课堂教学延伸到了课外,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此举被课题负责人应用到了《法言法语口语训练》和《刑事法律与案件处理训练》的课程教学中,反响较好。并且经过两年的教学积累,负责人已经收集了14级、15级、16级共计30余部学生自主拍摄的法律微电影。

4、情境模拟

对于学习法律事务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将来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数虽然有限,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法律情境的模拟训练。每个学期的期末实训,安排了24个课时的教学时数,通过本课题组的调研发现,基本上任课教师都是采用案件庭审模拟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专业训练。通过案发现场的情景再现和庭审现场的角色模拟,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是被赋予了鲜活的生命力,被学生搬到实训中心和模拟法庭,真正让学生体会到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增强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充分实现实训课程的存在价值,达到教师预期的授课目标。

5、第二课堂活动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法律人才,在中国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们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的法律人才应当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者结合的人才。即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法学知识、理解法学理论,我们还应有服务社会,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疑难的能力。所以课题组积极推行“第二课堂”制度,举办模拟法庭比赛、“开心法典”大赛、辩论赛、法律大讲堂、法律微电影比赛等,在注重传授法律知识和进行理论熏陶的同时,培养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院校合作平台的建设

院校合作,是指地方人民法院与高校法律事务专业共建实习实践或科研基地,开展相关合作。2013年12月19日,我校与九江市星子县(现改为庐山市)人民法院举行了“地方基层法院与高校合作”签约仪式和“九江市星子县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与科研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院校合作的正式启动,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让学生走出法律课堂走进法院,将法律知识与现实相结合,学习的对象不再是枯燥、严谨的法律条文,而是活生生的案例,使学生学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习兴趣,并促进学生的就业。在我校大力推行院校合作的大背景下,自2014年以来,每年暑假期间都组织学生到星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期至少10天的实习,以“三下乡”活动为依托,推进院校合作的进程,拓展合作的方式和深度,有利于提高南昌工学院在九江市星子地区的知名度,而双方的科研成果也会进一步加强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

院校合作,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注意调研的起步、进度和节奏,合理安排整个活动环节,保证学生在参与实习调研期间,能够学到知识,有所进步。实习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组织学生查阅相关文献,拟定相关调查问卷,掌握相关的理论背景。在实习调研过程中,在老师和法官的悉心指导下,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其中,实习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并存档。经过两个暑假的实习,本课题组成员汇编了南昌工学院与星子县人民法院的院校合作材料,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素材,是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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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志新、钱军.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实现路径探究[J].职教论坛,2016年第29期。

[3]苏妍.关于高校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的研究综述[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年第3期。

[4]朱兴琳.民族地区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探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2你第29期。

[5]韦晓英、朱良杰、谭雪燕.少数民族地区地方院校经济管理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年第11期。

[6]张帆、李小红.少数民族地区应用型卓越法科人才培养模式探微――基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思考[J].中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7]土登、耿亚军、汪卫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应用型、精英型人才培养必要性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12期。

[8]倪娜、尹向磊、齐月、李华.少数民族应用型食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以内蒙古民族大学为例[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