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社区建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涉及面广,档案类型丰富从档案的形成部门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但涉及各级相关行政监管审批部门、镇乡、行政村,还涉及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档案形成的门类来看,既产生大量的文书档案,还产生大量的基建、会计、声像等类型的档案;从档案形成的载体看,既有纸质载体的档案,还有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二)更加强调时效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往往采取的是政府和大型企业合作建设的方式,在建设的时间节点上,体现了时间紧、节奏快、环环相扣的特点。具体到档案管理工作上来说,由于相关档案材料都是随着建设过程的推进而产生的,因此同样体现出较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要及时跟进,否则就很有可能造成永久性的遗失。(三)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无论是文书、基建、设备档案,还是声像、会计、电子、实物档案,每一门类档案都有其特定的形成规律和特点,而且这些规律和特点往往隐藏在一定现象的背后,需要实践者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具体来说,这些档案的收集整理不但需要掌握较强的专业基础,而且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把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具体的工作实践相结合。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限,档案管理力度尚待提升。当前,北京市一些地区的镇乡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最紧要的任务去落实,但是他们并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其中,没有把通过档案验收作为新社区竣工验收的前提。从行政村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尚未形成正常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村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档案管理所需的人、财、物均无法得到很好保障。新社区建设时,由于原行政村拆除,临时的办公条件有限,档案保管的设施设备跟不上,普遍存在档案管理措施不力,保管条件差的现象。如有的行政村档案室地方狭小,致使档案无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能分散保管在各办公室,遗失、废弃、虫蛀等风险较大;有的行政村档案无专人管理,柜子不上锁,谁都可以随意查阅和利用档案;有的行政村档案资料零散存放,日常工作中档案资料谁用谁管,中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很容易造成档案资料遗失。(二)缺乏有效监督,档案收集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与日常的农村档案工作存在较大差别,无论是产生的文件材料数量,还是档案的门类都远超过日常农村档案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这些行政村并没有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导致许多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都散落在各部门中,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归档。此外,新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对合并村镇的地物、地貌、重要建筑、文物古迹等原貌,没有足够的记录存档意识,致使这些重要的信息不能较好地留存下来,造成永久的遗憾。(三)档案移交不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无论是由一个行政村转化而来的,还是由几个行政村联合建成的,原行政村的所有档案都应该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保管,然而目前仍存在档案移交不按程序办事,交接时档案底数不清,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字的也不签字,交接手续不严密、监交工作不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相关档案不移交或不按期移交,移交的档案不完整等现象,这样很容易造成移交的档案既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原行政村的基本职能和历史全貌,又不能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留痕。
三、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乡镇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从开始就应把档案工作列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计划中,与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规划,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区档案局与乡镇应指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使工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移交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环节业务文件资料及照片、音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力度,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社区档案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霉菌、虫、鼠)、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二)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完整收集区档案局可以联合乡镇,依照“提前着手、提前介入、减少散失”的原则,即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规范管理基本要求,编制一些易懂、易操作的教材,可以通过微信、QQ等手段,采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积极帮助各单位、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档案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做到全程督查,随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同时,区档案局要指导行政村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纳入归档范围,科学划分保管期限,使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知道哪些文件材料应该被收集。行政村的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临时机构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据修订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如乡镇牵头负责部门,重点加强收集诸如市、区县、乡(镇)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方案、办法、通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建设规划平面图、鸟瞰图、宣传资料、统计报表、工作小结、工作台账及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种信息等;参建施工部门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图纸报表、工程质量管理等;行政村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群众入户登记、房屋丈量评估、征求意见书,新住宅楼的建筑与结构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新住宅楼的电、暖、水、煤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陶瓷等施工材料构配件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设备开箱检查的文件材料等。此外,乡镇牵头部门还应指定相关部门人员注意拍摄留存好行政村拆迁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有关声像和照片资料等历史原貌等资料。(三)严格把握移交全流程,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原行政村所形成的档案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前,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二是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三是要注重收集散存在各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文件材料;四是按档案移交要求编制档案移交文据及表格;五是撰写档案移交说明。在正式移交过程中,要做好档案交接监督工作。档案交接监督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档案交接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交接双方在交接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交接监督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作者:钱海峰 单位:北京市档案局
参考文献:
[1]张明琴.社区档案管理对策探讨[J].总裁,2009(7):105-106.
关键词:农村社区;必要性
一、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一直到党的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的说法虽有些词语上的细微变化,但其内涵都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以群众为根本,我们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中国,最广大的人民中农民是大多数的,那么广大的农民怎样才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劳动就业、环境卫生等的待遇?有人会说,把农民迁到城里,变成市民就可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是完全行不通的,必须从农村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农村,农村社区建设就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因为社区建设主要就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单从这个定义上也能够看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它是一种全面的发展,既包括了经济的发展,又有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发展,既有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又有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明显落后于城市的发展,收入分配方面的差别仍在进一步的拉大。和谐社会以公平正义为首要特征,怎样实现城乡的公平?这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影响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不会没有农村,不可能没有农民,我们现在发展的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我们需要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来解决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及现代文明等的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三、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乡统筹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方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要求“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什么是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完全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双向的,在这个过程中,决不是所有乡村都变为城市,更不是城市乡村化,而是消除城乡差别,使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达到城乡共享的过程。要达到这种结果,在目前来看就需要有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农村社区建设。只有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城乡一体化这一目标才能越来越近直至最终实现。
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农民的新期盼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从居住环境到基础设施,从生活服务到文化生活,从治安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都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表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中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转变,他们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拥有丰富多彩的生活,渴望有便捷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的服务。只有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广大农民参与其中,着力打造好农村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五、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迫切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我们的农村社区建设总体上是好的,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社区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方说农村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减少,甚至一些没有企业收入的村集体收入几乎为零,平日费用全靠上级转移支付,使得集体经济陷入困境,进而影响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农村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也是一大问题,社区活动中心娱乐项目、为民服务设施等单调、缺乏。中介组织发展不健全,往往都局限于娱乐类,而各类维权、生产生活服务类的组织较小,缺少志愿者协会等的组织,邮政、信贷储蓄等的部门基本还没有进入社区。再有一点就是我们比较关注硬件的建设,而对于软环境即管理服务方面的建设却有些弱化,没能很好发挥村民的作用。以上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参考文献:
1.唐忠新.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和重要意义[D].南开大学,2007(10).
2.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Z].2000-11.
村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难点,科学谋划村镇建设是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台儿庄”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更是村镇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探索我区村镇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我对全区的村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村镇建设基本现状
(一)村庄建设基本情况。台儿庄区地处山东省最南部,下辖5镇1街,辖区内设有211个行政村(居)、336个自然村。全区土地总面积53179.12公顷 ,其中耕地 33013.08,城镇及工业用地1816.92公顷,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户均1.04亩。近几年,通过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村村通油路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活动,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条件好的村庄甚至达到了户户通,其他基础设施也得到了一定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庄规划缺失,村民建房散乱无序,随意性很大,占压耕地建房日趋严重,空心村现象十分突出。二是建设标准不高,缺乏地方建筑风貌和特色。三是“三大堆”现象十分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四是厕所大部分是露天的,住宅与禽畜圈舍混杂,禽舍的粪便、污水露天排放,晴天苍蝇满天飞,雨天臭气熏天,严重影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五是基础配套设施严重缺失,比如绿化、路灯、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二、村镇建设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工作措施
针对村镇建设存在的问题,2011年台儿庄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城乡一体化活动,重点对全区5个乡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工作措施。一是科学规划,注重节能减排。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对新建的5个农村新型社区进行统一规划,新建住房的选址、功能配套及户型设计,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建筑模式为四层楼房前后带院,用于存放农耕机具等杂物。结合生态示范小区建设活动,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标准,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是生态建设,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注重绿色、环保,重点做好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以小区道路两侧、文化健身广场作为绿化重点部位,见缝插绿、建造园林小品,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依托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全市实施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活动,在小区内定点投放垃圾收集设施,对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收集处理,有力促进了我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垃圾处理模式的建立。同时,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根据居民需求,为5个新建社区同步配套建设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环保功能,营造了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三是综合配套,完善社区服务。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区、留足(活动、发展)空间”的原则,对农具存放、家庭养殖、供水供电、道路亮化和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进行综合配套功能,实现农民集中居住与集约服务的一体化。涧头集镇李楼、泥沟镇红东等社区,配套建设了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房、文化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内家家户户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宽带,实现了“信息网络化”的全覆盖,有力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对已入住社区的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大部分村民的意见是:一是房屋质量不好;二是楼间距太小;三是公共卫生清理效果不好;四是认为原村庄确实需要改造,但住楼房不习惯,向往二层独家独院的户型。
四、村镇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构想
通过对村庄和社区的调查,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单纯的通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村庄脏、乱、差等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从根源解决问题,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势在必行。二是要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兼并临近村、撤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进行合村并居,新建大型农村社区,提升村民居住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维护村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真正让村民得到实惠,让他们满意。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首先听取村级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的意见,确保村民有效参与,做到整治前村民同意,整治中村民参与,整治后村民满意。各级各部门不能用命令代替民意,擅自上报试点村。项目规划设计、住宅设计、回迁安置方案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履行公告、听证、论证、公示等程序。
(二)坚持因地制因,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 根据各村区位优势、生活习惯、经济条件、村民意愿等情况合理规划建筑模式,可以是多层楼房(原则上不超过4层),也可以是二层小楼,城乡结合部、镇驻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多层,其他村庄应该以二层为主,也可以二层多层兼有,老年人住二层、年轻人住多层。我们以1000户的村庄为例,对规划建设二层独家独院户型的节地情况做了测算:目前全区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以上数据均不含运河街道办事处和各镇驻地村),户均占地为1.04亩。依据《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新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按户均人口3.5人计算,户均占地350平方米,约0.525亩,每户节约的土地为0.515亩,则该村庄通过旧村改造可节约土地515亩。如按现行的每亩16万元的补偿标准,补助资金共计8240万元,户均补助6万元,节余资金2240万元加上整合其他部门的补助资金可用于新村路、水、电、绿化、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调查,有80%多的村民同意在新村统一规划建设二层,然后将原有住宅无偿的交给村集体复垦;如果能再给予适当的补助资金,将有90%的村民同意这种方式。
(三)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要借助外力驱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比如靠近镇驻地的村庄,村庄占地比较大,某大型工矿企业想落户或扩大企业规模苦于无地可用时,可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来实现。先建安置房,村民全部回迁后,在把旧村复垦,这样该企业可以使用原村占地面积减去安置区占地面积这个土地指标,用于厂房建设或扩大经营规模,复垦后的土地交给原村民耕种,这样既增加了耕种面积又解决了企业用地难的问题。
四、有关建议
(一)合理确定安置区容积率和住宅高度。土地挂钩项目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项目区内节地率原则上不超过50%,安置区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0。社区住宅原则上不高于4层,要突出农村特色,避免盲目建高楼。科学划定生活区、生产区和服务区等功能区,强化社区基础设施配套。
(二)最大限度降低安置成本。在优先满足社区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省政府规定:“为提高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支持新农村建设,挂钩指标用于土地收益高的经营性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40%”。建议适当提高这个比例最大限度降低安置成本。
一场“造区”盛宴正在河南上演。
盛宴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截至今年7月底,河南已经启动新型农村社区试点2300个,初步建成350个,累计完成投资631.5亿元。
这不是新农村建设的简单翻版。“要认真研究社区和行政村的区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农村社区的区别、新型城镇化和农村变城市的区别。”在“盛宴”启动之初,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即如此强调。
那么,何谓新型农村社区?为什么河南要提出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外地借鉴?
“战略基点”
“造区”盛宴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底,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
在是次会议上,河南提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增加新型农村社区这一战略基点,将传统的四级城镇化体系变革为五级体系。
在接下来的全国“两会”期间,卢展工更是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到与相同的高度,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继之后农村发展的“第”,是继“离土离乡”城镇化、“离土不离乡”城镇化之后探索的第三条道路,即“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
于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河南迅速推开。
那么,为什么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何在?
其意义首先在于,它是河南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引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2011年,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中原经济建设五大战略定位和核心任务。对河南而言,这进一步明晰了其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明确了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
但河南面临的现实困境是人多地少。人多地少是制约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现实问题,城镇化水平低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最突出的聚焦点,2011年河南城镇化率为40.6%,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另一方面,加速城镇化必须实现模式创新,跳出“赶人上楼、逼人进城”的怪圈。
就此,河南决定走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即“两不三新”。而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是“两不三新”的核心。
不过,与以往城镇化不同,河南把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一个重要层级纳入现代城镇体系,并将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以探索一条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实现就地城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卢展工就此称,中央早就提出要城乡统筹发展,但怎么统筹一直难以破题,河南的领先之处就在于找到了切入点,“三化”协调核心是破解不牺牲农业的难题,切入点就是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把农村发展联系进来,以农村新型社区作为着力点。
不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于河南更直接的意义还在于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拉动农村经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若干个村整合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形成新型社区,使农民集中居住,可以有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农村建房点多、面广等状况,节约出大量土地可以复垦为耕地或调整为建设用地。
据有关部门测算,不超过3层的社区住宅节约用地率为48%,6层以上的节地率可达到70%。这对缓解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意义重大。
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以直接扩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和建房消费需求,带动钢铁、水泥、电力、交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据测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资拉动比例为1:23,一个1万人左右的社区可以拉动基础设施投资和配套投资3000万元,可以撬动7亿元左右的农村消费。
“乡村社区”
“规模适度、相对集中、道路硬化、人畜分离、商住分设、饮水卫生、服务配套、街容整洁.......”这是今年年初,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草稿)》中对未来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也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实施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是河南一个创新。那么,新型农村社区应该建成什么样?
“新型农村社区不是新农村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卢展工直言。在他看来,“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简单地建新村,新型城镇化也不是简单地把农村变城市,而是一系列理念的变化、思路的调整、观念的转变。”
在河南官方,更明确的概念是,所谓新型农村社区,就是指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搬迁合并,统一建设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也称为“中心村”),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
显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集约节约用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
也即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建设,或由一个行政村改建而形成的乡村社区。如果非要找一个典型,那么,5月挂牌的河南“西辛庄市”是绝好的样本。
“俺村里有好学校,有好医院,有水有电有暖气,有宽的马路,好的绿化,俺有就业的地方,有宾馆,有超市,有休闲跳舞的地方,这不就是城市生活?”西辛庄支书李连成对于西辛庄的目标的就是“城市有啥俺有啥”。这是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朴实的构想。
不过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非“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个个不同”。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互动联动、一体推进”的原则要求,河南以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更多地和小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与专业园区建设相结合,选择适合各自的建设发展模式。
滑县锦和新城是其中的典范,也是河南目前规模最大的新型农村社区,共规划整合33个村,可节约土地约7000亩。如今,锦和新城一期投资12亿元整合18个村,已有2940户入住新居。
“创新规划、‘三区’联动,是锦和新城成功的前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马明华说。锦和新城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口,通过“整合村庄、整合土地”,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锦和新城统一规划建设用地,仅3个月时间就完成1.7万亩土地流转,用以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支持产业集聚区内的工业企业发展,基本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同时加快了工业化进程。”马明华解释说。
钱从哪里来?
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到“十二五”末,河南省的城镇化率要达到48%,上千万的农村人口要转化为城镇人口。
如此大规模的城市化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钱从哪里来?
今年6月,河南省社科联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一系列调研。各地的调研报告中都提到了专项资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撑作用。例如,郑州市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污水处理等配套项目的建设。沁阳市市财政也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专项资金之外,沁阳市还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通过建立涉农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平台,按照“项目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对能够整合的20多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向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而成立投融资平台也是河南各地解决钱从哪儿来的办法之一。以沁阳市为例,其组建瑞源公司、丰庆村镇地产等投融资平台,对该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进行融资、投资,成为撬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点。其瑞源公司承担了2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投资7.4亿元,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整合周边11个村庄,可吸纳11342人入住,可节约土地3305.4亩。
同时,河南各地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引领社会资本参与其中。例如,新乡先后出台8个方面49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群众到社区建房入住。
不过,河南省各级社科联在报告中仍然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还是单一,仍以政策性投入为主,投融资平台建设不足。
此外,河南新型农村建设还面临着规划建设新民居,土地需求量大,但每年下达市县的增减挂钩指标较少,不能满足用地需要;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项目支撑,大多数农民仍然选择外出打工等问题。
就此,河南省委政研室工业处处长吕五权称,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当注意四个问题:一要控制社区数量,扩大人口规模。土地节约利用程度,人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都与社区人口规模成正比。二要尊重农民的财产权利,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加快农民腾退土地,关键是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将通过复垦增加的建设用地大部分“漂移”到中心城市或县城,利用级差地租原理,使土地收益最大化,并将这部分收益全部补偿给农民。三要合理规划二三产业,坚决避免乡镇企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现象再发生。四是创造条件,逐步过渡。新型社区是农村还是城镇?还要继续观察,分类指导。部分社区基础好,发展态势好,将来有望成为小城镇。也不排除个别新型农村社区由于多方面原因,经过若干年的发展还是农村,规模大一点的农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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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种模式
【模式一】市场运作型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大量资金作保障。筹措资金的最有效方式,莫过于市场化运作。这种运作模式重在运用市场机制,综合利用土地、信贷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对于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土地具有较大开发价值的地方,可以通过统一规划、市场运作、业主开发、集中建设,实现整体搬迁,整合成为新型农村社区。
【模式二】政府主导型
对县、乡财政基础较好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BT、BOT等模式开发建设成为新型农村社区。目前,BT模式、BOT模式都是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的形式。
【模式三】企业参与型
采用这种模式,需要积极动员有实力、有需求、有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把解决社区产业发展、群众就业和企业用地等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新型农村社区融合发展、互利双赢。
许昌市长葛市古佛寺社区建设就是这方面的典范。该社区的居民房屋建设面积为19万平方米,需投入资金1.6亿元。为筹措建设资金,古佛寺社区将腾出的690亩土地交由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使用,公司拿出补助资金1.035亿元,用于居民房屋建设,这样农民户均只拿1万元。
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腾出的土地,众品公司部分用于建设养殖基地和果蔬加工基地,剩余土地用于众品公司扩大发展。社区居民不仅能够获得土地入股的股金,还可以到基地打工,增加收入,实现了双赢。
【模式四】政策引导型
对位置比较偏远或者深石山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矿区等不宜居住的地方以及扶贫搬迁的村庄,要重点借助相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实施整体搬迁,就近进入新型农村社区。
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杜寨小区建设就属于该模式。该小区是洛阳龙门煤业常村煤矿塌陷区杜寨村搬迁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计划安置杜寨村搬迁居民400余户1700余人。小区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杜寨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化;欠发达农村;基层政府;债务风险;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1-0055-05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08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查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00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12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12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12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12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11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查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13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