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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各种兼并、重组活动越来越多,参与并购的企业也在不断寻求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发展为并购公司开拓外部融资渠道上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国内企业不仅在国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同时还通过境外融资渠道取得了大量的资金,采用的融资工具从国际债券、B股、H股、N股到ADR等,通过境外融资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
但从总体情况综合来看,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很完善,企业并购时选择的融资方式主要集中于使用银行贷款(只能用于非股票交易)和股票融资方式,这些方式远不如西方发达国家灵活多样。
政策限制导致融资渠道狭窄
政策原因导致的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对融资方式的直接限制。根据《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3条的规定:“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根据《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是一种在西方普遍使用的并购方式,而由于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完成并购所需要动用的资金量往往远远超过企业内源融资所能提供的资金能力,所以从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在一般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融资渠道。我国为了抑止企业在二级证券市场的风险投机行为而出台的上述规定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但同时也极大地限制了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正常的并购行为。
除了对融资方式的直接限制,对融资数量的限制是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银行贷款实行计划规模管理,直到1998年1月1日起才取消了贷款额度,推行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对企业股票和债券的发行的数量控制则延续的时间更长。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大致经历了以下4个阶段:
“额度管理”阶段(1993年~1995年),对可以上市发行股票的总股数进行控制。
“指标管理”阶段(1996年~2000年),对可以上市的公司数进行控制。
“通道制”阶段(2001年~2004年),对于各个券商在同一时间内最多可以承销的上市公司数进行限制。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
“保荐制”阶段(2004年10月份以后)。目前保荐制与通道制并行,经过一段时间后,保荐制将全面代替通道制。
可以看出,在保荐制真正推行之前,不论是对发行股票数量的额度控制,还是对上市企业数量的控制,或者是对承销券商发行通道数量的限制,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或抑制了企业通过股市进行融资的能力。
债券融资发展过于缓慢
从我国企业外部直接融资的结构来看,大多数企业偏好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比例过低。从数量上看,中国企业债总量只是美国的万分之四左右。我国企业融资偏好顺序往往是先股权融资,再贷款融资,最后考虑债券融资,造成债券融资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首先,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融资者选择融资方式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就是融资成本。债券融资由于利息率固定,在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债券利率的情况下,发行债券对企业来说是更为合理的筹资安排。但我国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税后利润率普遍低下,甚至低于债券利息率,使债券融资效益无法发挥。
其次,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形成典型的“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把股权资金视为无需还本付息的廉价资金,甚至是无成本资金,而债券一般情况下应有的比较成本优势反而成为劣势。
第三,由于部分债券发行公司尚未建立起成熟的自我约束机制,债务成本与其偿债能力不匹配,重发债,轻还债,重筹资,轻管理,造成还本付息的困难,由此造成公众对企业债券市场的信心下降。
第四,国家为加强监管,往往严格控制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计划额度管理,而且审批程序繁琐严格,影响并购融资的时间安排。
第五,国家对企业债券的利率进行管制,利率水平不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决定,不能反映企业的信誉高低,并且与债券的风险不能对应。企业债与国债的利率差异不大,但风险却相差很大,造成国债对企业债的挤出效应。
第六,缺乏二级市场交易制约了公司债券的流通性。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的生命线,流通性较差的债券二级市场不能满足更多入市投资者交易的需求,限制了投资者资金的投入,也阻碍了一级市场扩大并购融资债券的发行。
所以,从总体看,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展还相当缓慢,在直接融资中所占的比例也很低。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不高,其目光更多是紧紧盯着发行股票上。这就人为加大了股票市场的筹资压力,同时也使得直接融资路径趋于单一化,不但与国际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格局的发展趋势不符,客观上也使得直接融资较多受制于股票市场的行情涨跌。
拓展企业并购融资渠道
继续发展股票融资?从我国现状来看,股权融资方式仍是企业并购融资发展的主要方向,即要注重发行新股或配股进行融资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借鉴西方市场上常见的定向增发的股票融资方式。
定向增发一般是和换股支付紧密结合使用的,并购公司为进行收购融资而发行新股,以新发行的股票按一定的比例换取目标企业的股票,以完成收购的融资及支付。
由于定向增发和发行新股一样也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并且当新股发行价格低于股票当前市场价格时将使原有股东的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并购公司在使用时要进行综合的考虑。
大力发展债券融资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上债权融资已成为发达国家公司融资的主要手段,我国在积极发展股票市场的同时,更应重视债券市场的正常发展,使之成为公司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融资工具的多样化及混合使用?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灵活选择,从而获得最好的资金来源。企业在目前比较常用的信贷融资、股票融资等基础工具之外,还应注重对混合型融资工具、特别是可转换债券的开发和使用。
可转换债由于具有在债券及股票两种类型工具之间进行转换的特性,使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不同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灵活的投资选择,所以比较容易筹集资金;同时,由于附带了股票期权,所以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往往低于普通债券.
单纯使用一种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效应往往比较局限,不足以适应企业并购中复杂的资金需求。因此,应根据并购时的具体情况将多样化的融资工具结合在一起使用,根据对短期、中期、长期资金需要量的不同,以及不同时期可能出现的资金压力,合理安排各种期限、各种类型融资工具的混合使用,达到最优化的资本结构。
设立并购基金?公司并购基金具有共同基金所共有的“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受益”的特性,又因其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独具特色,是共同基金的创新品种。
摘要:企业并购是企业增强实力的有效手段,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但并购过程复杂,而能否获得并购融资,是企业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本文初步探讨了融资方式对企业并购的影响。
关键词 :并购;融资;贷款
企业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则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不论何种方式,其目的是使企业从外部获得发展途径,是企业实现资本扩张的有效途径,以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在我国深入改革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并购可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行业整合,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并购虽然是企业获得快速发展的途径,但也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而并购过程中的资金支持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否得到并购融资以及得到何种并购融资或融资组合可能决定了一项并购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并最终获得成功。
一、我国企业并购现有融资方式分析
总体上来说,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
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自有资本金,以及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这类资金的成本较低,无偿还压力,保密性高。但对于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来说,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有限,自留的内部资金数量不大,要积累到并购所需的大量资金很困难。并且并购占用资金数额巨大,完全或大部分用自有资金进行并购会降低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大幅提高流动性风险。
外源性融资则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性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从实践来看,外源性融资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由于存在金融压抑,可供企业选择的并购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可选用的外部融资方式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和公开市场发行两种方式上。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企业并购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成本较低。
中国银监会于2008 年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至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在此之前,除非有特别批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1996),企业获得的贷款是不得用于权益性投资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内的金融机构只有在获得政府特别许可的前提下,通过信托方式或政策性银行对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而且交易对象仅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他很多企业受制于资金来源,只能与大量的并购交易失之交臂。随着国内并购交易的发展和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逐渐成熟,以及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推出相关的政策,允许商业银行涉足这一业务。
但从商业银行贷款也非易事,通常商业银行需对拟贷款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包括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的审查,甚至还约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只有那些实力强的企业才能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从近几年来看,实际对并购交易的支持有限,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并购交易融资,成功案例很少。
2.公开市场发行
股票:并购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发行新股或向原股东配售新股,即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所得价款为并购支付交易价款。在这种情况下,并购企业等于用自有资金进行并购,因而使财务费用大大降低,收购成本较低。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债务人为了筹措资金而向非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长期债务证券。债券需要有较大的吸引力以吸引投资者。但债券的发行受制于国家控制的规模,企业无法根据环境和自身的需要决定融资行为。国家对债券发行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对债券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的限制,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途的限制等。
公开市场发行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一般中小企业无法采用这类方式进行融资。
二、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发展研究
1.并购融资理论研究
全球范围内的并购交易很多,而国内的并购交易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有鉴于此,我们还无法全面准确的理解一项并购交易的完整内涵,其中包括并购对价的支付方式选择上。并购交易过程中的融资决策会影响到并购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是采用现金支付或者是股份支付的方式,或者是混合方式,而这一方式的确定会对并购方的所有权结构、财务杠杆和其后的财务决策产生显著的影响,也会对并购双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承受、税收和现金流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并购双方当前的所有权结构和财务杠杆等因素也会对并购方式产生影响。由于缺乏充分的案例,目前国内对这方面的理论及经验研究较少。随着国内并购交易的发展,这方面的研究也亟待完善。
2.并购融资方式研究
2003年的一份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管理层收购融资体制国际比较》中对管理层收购的融资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了国际上存在的多种在管理层收购中采用的融资方式:(1)美国管理层收购更多依靠债务融资实现,被称为“债权人主导的融资模式”;(2 )英国的权益投资者主导的融资模式,同美国典型的杠杆收购具有显著差异,英国管理层收购融资较少利用高财务杠杆,权益投资在外部融资中占有较大比例;(3 )俄罗斯、东欧的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不同,俄罗斯、东欧等市场转型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还有待完善。由国有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是管理层收购融资的主要提供者,还有一些由商业银行成立的投资基金对管理层收购进行股权投资;(4 )日本的政府推动的融资模式,20世纪90 年代日本企业陷入经济危机,在政府推动下,日本企业被迫进行一系列的重组。管理层收购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收购基金提供,而企业收购基金的成立是政府推动的结果。
从上述的研究中可看到,国际上对于并购的融资支持是多样化的,反观我国目前的现状,则融资形式相对单一,现有的并购融资模式适用范围狭窄。针对这一现实,我们应立足现有条件,发挥好现有融资方式的作用,探索新的融资方式的可行性,特别是提出适合我国经济产业结构的融资方式。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处于发展上升阶段,规模较小,这类企业不太可能通过公开市场途径来获得并购融资。也就是说,这部分的并购融资需求很大部分要通过债务方式来实现。这种通过债务方式融资的并购即是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国际上,这类收购有成熟的融资模式。
纵观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下的杠杆收购的资本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高级债务(Senior Debt);(2 )高级附属债务(Senior Subordinated Debt);(3 )附属债务(Subordinated Debt);(4 )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5)过桥贷款(Bridge Financing);(6 )股权。商业银行通常是高级债务的主要来源,机构投资者提供夹层融资、股权融资和资本池。但其是否适合中国国情,则需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三、改善并购融资的对策
1.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支持
就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而言,企业并购融资困难首要在于外部约束,为促进企业并购,更广地拓展融资渠道,应努力为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虽然近年来推出了诸如《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但随着并购在我国的发展,仍有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放松对并购融资的限制。同时,资本市场应允许企业获得适当的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
2.发展中介机构
培育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使其能够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熟练的资本市场运作技术,为并购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特别对于杠杆收购,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强力的融资支持才能完成,而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投资银行则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在发达市场经济体中,几乎所有的并购活动都是在中介机构的组织和参与下完成的,专业分工下的第三方能大大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提供服务。
3.发挥民间资本在并购中的作用
我国民间资本丰富,可以适当引导此类资金参与企业并购,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发挥作用。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并购中,并购基金发挥了巨大作用,它既具有共同基金所共有的“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收益”的特征,又因具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独具特色,表现出高收益、筹资快、并能为企业并购服务的特点。
参考文献:
[1]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管理层收购融资体制国际比较,上海证券报.
[2] 魏建著. 购并重组与资本运营技巧,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关键词】并购;融资方式;创新
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的重要战略举措。从本质上说,并购是企业一种高风险投资活动,该项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现在企业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并购金额越来越高,在国际上企业并购甚至高达几百亿美元。成功的并购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没有资金支持的并购最终会失败,然企业仅靠自有的积累资金很难完成并购,必须凭借外部融资来完成并购。因此,企业并购需要对外融资,对外融资就需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来帮助企业完成并购。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择融资方式有着直接影响。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1.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2.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二、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对并购成功与否有直接影响,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需要综合考虑,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资成本高低
资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资金,资金的使用也绝不是“免费的午餐”。企业并购融资成本的高低将会影响到企业并购融资的取得和使用。企业并购活动应选择融资成本低的资金来源,否则,并购活动的目的将违背并购的根本目标,损害企业价值。西方优序融资理论从融资成本考虑了融资顺序,该理论认为,企业融资应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优先考虑债务融资,不足时再考虑股权融资。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时应首先选择资金成本低的内源资金,再选择资金成本较高的外源资金,在外源资金选择时,优先选择具有财务杠杆效应的债务资金,后选择权益资金。
(二)融资风险大小
融资风险是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并购融资风险可划分为并购前融资风险和并购后融资风险,前者是指企业能否在并购活动开始前筹集到足额的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后者是指并购完成后,企业债务性融资面临着还本付息的压力,债务性融资金额越多,企业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就越大,同时,企业并购融资后,该项投资收益率是否能弥补融资成本,如果企业并购后,投资收益率小于融资成本,则并购活动只会损害企业价值。因此,我国企业在谋划并购活动时,必须考虑融资风险。我国对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都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比如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因此,企业要从商业银行获取并购信贷资金首先面临着法律和法规约束。我国对发行股票融资要求也较为苛刻,《证券法》、《公司法》等对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上市资格”比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条件可以发行股票募资完成并购。
(三)融资方式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金来源中长期债务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企业并购融资方式会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并购融资方式会通过资本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并购企业可通过一定的融资方式达到较好的资本结构,实现股权与债权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委托成本,保障企业在并购活动完成后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时必须考虑融资方式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根据企业实力和股权偏好来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四)融资时间长短
融资时间长短也会影响到企业并购成败。在面对有利的并购机会时,企业能及时获取并购资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获取并购资金有利于保证并购成功进行;反之,融资时间较长,会使并购企业失去最佳并购机会,导致不得不放弃并购。在我国,通常获取商业银行信贷时间比较短,而发行股票融资面临着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上市审批程序,所需时间超长。因此,我国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融资时间问题。
三、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创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我国企业并购活动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趋势,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不仅发生在国内,不少国内大型企业还主动参与国际间企业并购,企业并购资金金额更是呈几何级基数增加。而我国企业现有的并购融资方式显得滞后,难以适应所需巨额资金的国内或国际间并购活动需要,借鉴国外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创新,我国并购融资方式势在必行。
(一)杠杆收购融资
杠杆收购(LeveragedBuy-Outs,简称LBO)是指并购企业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投资者融资来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待收购成功后再以目标公司的未来收益或出售目标公司部分资产偿还本息。杠杆收购融资不同于其它负债融资方式,杠杆收购融资主要依靠目标公司被并购后产生的经营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资产进行偿还负债,而其它负债融资主要由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偿还。通常,并购企业用于并购活动的自有资金只占并购总价的15%左右,其余大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解决,因此,杠杆收购具有高杠杆性和高风险性特征。杠杆收购融资对缺乏大量并购资金的企业来说,可以借助于外部融资,通过达到“双赢”促成企业完成并购。
(二)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并购是由信托机构向投资者融资购买并购企业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托财产,并购企业则用该信托资金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信托融资具有筹资能力强和筹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筹集的信托资金总余额上限可达30亿元人民币,从而可以很好地解决融资主体对资金的大量需求。由于信托机构所提供的信用服务,降低了融资企业的前期筹资费用,信托融资降低了融资企业的资本成本,信托融资就有利于并购企业完成收购目标公司。
(三)换股并购融资
换股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换成并购企业的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换股并购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换股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来说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不会挤占公司的营运资金,相对于现金并购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换股并购对我国上市公司实现并购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认股权证融资
认股权证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它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能够在有效期内(通常为3-10年)赋予持有者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时将其与股票、债券等一起发行,通过给予原流通股股东的一定补偿,提高了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这样有助于顺利实现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因此,发行认股权证对需要大量融资的并购企业来说可成功达到筹资的目标。
我国资本市场在1992年就尝试应用权证,比如飞乐和宝安等公司发行了配股权证。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股独大,个别机构操纵市场,市场投机现象严重,权证交易不得不被停止。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各项法规、制度以及监管政策的到位,我国推出认股权证的条件逐渐成熟,相信认股权证融资终究会成为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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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形势下,我国社会各企业为了能够完全适应跨越式的发展,在其自身发展进程中,不断通过并购融资的方式,创新企业的发展模式,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就目前企业并购融资的发展情形看来,企业并购融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并购融资过程中仍存在相应的经济风险。本篇文章主要对企业并购融资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着重探究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务实策略。
关键词: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风险防范
企业并购融资是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进程中,为了能够有效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所实施的一种新型企业发展手段。虽然企业并购融资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也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就企业并购融资的特征而言,企业融资并购的过程属于高风险的资本活动,融资并购的各过程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企业并购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只有充分掌握风险并加以防范,才能够使企业并购融资充分发挥作用。本文对企业并购融资风险防范的研究,便是为了能够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企业并购融资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自有式的资金融资存在的风险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采用一定的资金实现并购融资是比较常见的,部分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通常会选择自有式的资金融资方式,以实现对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但是企业在使用自有式的资金进行融资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在融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潜在性风险,主要体现为,企业在使用自有资金对其他企业实施并购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并购的规模大小情况,并占用了企业本应该用来发展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导致企业在发展中对外部的环境适应能力下降[1]。另外,当企业发展中产生新的发展机会时,由于自有资金已经用于并购融资上,缺乏足够的资金实现融资,使企业的发展机会成本不断增加,由此将导致企业的并购机会成为风险。
(二)股票式的资金融资存在的风险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为了全面的促进自身的创新和发展,不仅会采取自有式的资金融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并购融资,同时也会采取股票的方式,实现对资金的融资。股票式的资金融资方式主要体现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相关的管理人员会以对外发行新股的方式,实现对企业资金的并购融资,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2]。虽然股票式的资金融资方式在使用过程中避免了占用企业发展的流动资金,但是其也存在一定的分散公司控制权的风险。企业在采用股票式资金融资时,在对外发行新股后便导致企业将部分控制企业的权利,转移到新股东的手上,极大程度上分散了企业管理者的控制能力和权利,若在并购后未达到一定的有利效果,存在恶意收购股票的收购者将会利用现有的机会,导致企业存在被收购的风险。
(三)借款与混合融资存在的风险借款与混合融资的方式,也是企业在并购融资过程中,采取的较为普遍和有效的方式之一,科学合理的使用此两种并购融资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但是要依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借款与混合融资的方式,主要是由于借款与混合融资若使用不好,将会导致企业在发展中存在比较大的财务缺口,对企业的发展造成经济风险[3]。此两种融资方式存在的风险体现为,当企业在发展中以负债压力相对较大的形式存在,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而继续选择借款的方式并购融资,将会使企业在日后发展中的流动性受到影响。另外,混合融资工具普遍存在较大的回购风险,对企业的并购融资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务实策略研究
(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融资决策在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并购方式,降低企业并购融资的风险发生率,对于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对企业的融资风险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本文根据具体可能产生的融资风险问题,提出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决策[4]。其具体的实施措施体现在,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企业负债为企业提供融资的交易形式,在某种角度而言会导致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流动性资金使用,将会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企业的融资能力,企业在发展中,只有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在明确企业负债率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分析后的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决策,以此在企业并购融资和负债上面寻求平衡点,避免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发生。
(二)以多样化手段开拓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发生,也与融资渠道和方式具有一定的联系,相对落后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不利于企业并购融资的发展。因此在日后降低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发展策略中,必须要采用多样化的手段,开拓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企业在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融资决策时,应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手段做到企业内外兼顾,确保企业目标实施并购行为的确定[5]。在开拓融资渠道和方式时,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致力于研究建立投资银行的策略上,通过投资银行的建立,为企业的并购融资提供基本的保障;另外也可以采用并购资金的方式。而企业在开拓融资渠道和方式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对企业并购融资发展现状,以及企业实际的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展开不同融资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以此降低企业并购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降低企业并购融资所需资金成本在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需要足够的资金成本加以实施,资金成本的过度使用,将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流动资金能力不足,从而导致企业发展中存在被并购的风险。为了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并购融资风险,必须要降低企业并购融资时所需要的资金成本,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要依据影响资金成本的因素,展开对企业融资所需成本管理的探讨。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企业整体经济环境的了解,对企业资本的供给和需求进行控制,保障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企业发展具有足够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要依据企业内的经营情况和融资情况,对企业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并对财务状况加以了解,为企业的并购融资提供经济依据,以此降低企业并购融资所需的资金成本。
三、结语
针对当前的国家发展形势和企业并购融资的风险,必须要展开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探讨,以此了解当前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多融资风险问题。本文主要从自有式的资金融资存在的风险、股票式的资金融资存在的风险、借款与混合融资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展开对企业并购融资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分析,同时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融资决策、以多样化手段开拓融资的渠道和方式等方面,展开对企业并购融资风险务实策略的研究。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充分了解到当前企业并购融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具有一定价值和意义的风险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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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购是企业进行资本扩张、增强竞争力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并购融资是实施阶段的程序之一,是进行并购的重要前提之一。本文在分析归纳我国并购企业融资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提出了必须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增强并购基金的作用、扩展海外融资、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改善银企关系等建议。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并购是企业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率,实现对外扩张,整合资源以增强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融资问题是并购能否成功进行的重要前提之一。
一、我国现行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
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的资本结构、流动性、偿债能力等问题有重要的影响,融资问题在并购企业的财务问题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对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于西方企业并购来说,其并购融资呈现方式多样化,向一次性融资发展,各金融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等趋势。与其相比,在我国并购业务的发展中,并购企业的融资问题仍存在着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自有资金规模有限
对于目前我国的企业来说,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有限,自留的内部资金数量不大,要积累到并购企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并不容易,而完成并购活动所需资金的数额又是非常巨大的。企业内部资金规模小,而并购占用资金数额巨大,所以,完全或大部分用自有资金进行并购会降低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大幅提高流动性风险,有出现支付困难的可能。
(二)商业银行贷款融资不充足
从商业银行贷款可以弥补企业内部融资的不足,但从商业银行贷款也非易事,通常商业银行需对拟贷款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包括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的审查,甚至还约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只有那些实力强的企业才能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但现实中商业银行在并购企业融资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促进作用。原因在于我国的国有企业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绝大部分企业处在高负债经营的状态,平均负债率达6o%左右,银行作为企业的债权人,其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同时一些企业在进行债务重整的过程中,想方设法逃避银行债务,使银行资产难以保全,从而打击了银行参与企业并购融资的积极性。
(三)债券筹资受阻
债券需要有较大的吸引力,以吸引投资者。但债券的发行受制于国家控制的规模,企业无法根据环境和自身的需要决定融资行为。国家对债券发行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如《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的4o%。”当银行利率下降,购买债券的吸引力也将下降。又如,对债券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的限制,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途的限制等。所有这些都阻碍了企业利用债券筹集资金,阻塞了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渠道。
(四)发行股票筹资艰难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是很完善,市场容量有限,因此,对股票的发行有着严格的政策和法规的限制。《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等对股票发行的主体资信、盈利能力等有严格的规定。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自身资信不高、融资规模小、成本高,想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难度就更大了。
二、改善并购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正如上述所阐明的,在我国,并购融资的渠道是有限的,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存在很多障碍,这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并购重组并导致财务问题。以下就并购企业的融资困难提出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规、产业政策
1.法规建设
就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而言,企业并购融资困难首要在于外部约束,为促进企业并购,更广地拓展融资渠道,应努力为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前面论述过我国有关的法规对并购融资的影响,特别是对增发新股和发行股票的限制,致使一些企业被排除在外,《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条例、通知等为并购提供了基础,随着并购在我国的发展,其法规仍有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完善,相应放松对并购融资的限制。
2.产业政策
在产业政策上,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是解决一部分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良好对策。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克服规模不足,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实践证明,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比较好地解决了其融资难题。产业集群可以促进民间融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集群内的企业主可以通过私人关系借贷,双方由于地缘关系相互了解,有的是同学、朋友甚至是兄弟姐妹,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借贷的风险小。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产业集群内形成了多种民间融资形式,比如:业主之间以“赊账”或延缓支付的方式来计付加工费,以信任贷款为主的“民间钱庄”等等;产业集群内形成的独特的产业环境增大了企业的守信度,有助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产业集群具有一定的规模,使融资获得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它所形成的网络使企业逃废债务的可能性减小,降低银行的交易成本以及金融机构的风险。
(二)并购市场建设
1.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
企业并购与证券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必须大力发展证券市场以促进我国企业并购市场的发展。这里主要是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全流通得到初步解决的现实下,着力解决大小非对全流通的压力,还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此外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在发展速度、规模和品种等方面严重滞后,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与整个资本市场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九条意见及国务院工作报告对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都有提及,应进一步予以落实。
2.发展中介机构
大力培育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使其能够以自己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熟练的资本市场运作技术,为并购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并购活动都是在中介机构的组织和参与下完成的,而在我国这种情况并不多。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下的第三方能大大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因此,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提供服务。
3.发挥并购基金在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并购基金是共同基金的创新品种,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的并购中发挥了作用它既具有共同基金所共有的“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收益”的特征,又因具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独具特色,表现出高收益、筹资快、并能为企业并购服务的特点。基金业务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刚刚起步,而并购专项基金更是空白,但这一组织形式更能为我国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具体而言,可以有计划、有选择地试办并购基金,成立发行机构,对基金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进行研究,可以选择有并购冲动的大企业或有规模经济特征的行业和部门作为发行主体,国家或专门机构可以划拨资金参与发起。
(三)企业自身并购政策改进
1.优化融资支付方式
资金的筹集方式与支付方式有关,以现金支付的资金筹集方式压力最大,通常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并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支付方式进行设计,合理安排融资方式的组合,比如:公开收购中的两层出价,第一层以现金支付,第二层以混合证券为支付方式。采用这种形式是出于对交易规模大、买方支付现金能力有限的考虑,可以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减轻巨额还贷压力,以降低风险。同时可诱使目标企业股东尽快承诺出售,从而使并购方在第一层出价时,就达到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的目的。
2.鼓励换股方式进行并购
在支付方式方面,在以现金或资产的传统并购方式基础上,尤其是对涉及价值量巨大的并购重组案例,鼓励通过换股方式实现并购。与现金或资产并购方式相比,股权并购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如可使许多资金交易量巨大的并购成为现实;避免出现因一方胜出而导致另一方退出的局面,实现双赢;有利于并购双方的要素整合,这也正是我国正在兴起的产业整合所要达到的目的;使以小搏大的“蛇吞象”成为可能。20世纪9o年代,国际上已经接受以换股方式作为并购的交易方式,尤其是在大型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中。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形成,股权并购将要也应该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产业并购整合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