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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是不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明房屋产权要两证齐全才行,房产两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证》。
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开发商建设完工,楼房竣工验收后,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被核准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办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整栋楼的权属证明就是“大产权”。开发商只有办理大产权以后才能为业主办理“小产权”,即通常所说的房产证。如开发商拖延办理,业主则有权按合同向开发商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
(来源:文章屋网 )
我舅舅和我大姨一起出资在农村造了个房子(他们是亲姐弟),舅舅是单身,而且无子女,今后也是,房产证明怎么写。我大姨有一个女儿。
今年他们合伙在我舅舅的老房子地基上造了栋2层楼民房。各出了一半钱。房产证名字是我舅舅的。他们一人住一层。
请问如何开个证明或者协议,说明这个房子是我大姨也出钱造了的。并且等我舅舅死了后他承诺房子给我大姨的。因为我舅舅还有其他兄弟,怕他们到时候来争夺房子。
我舅舅是农民无工作,所以他老了要是没法干活了由我大姨(或她女儿抚养到死。)
请问这样个情况如何写协议,或者证明什么的,要求有法律保障的。
写一份房屋出资建造的说明并经你舅舅和你大姨签字确认。
关于你舅舅的你一层房屋的处理,可以立遗嘱,也可以写遗赠扶养协议。
因为对遗嘱有诸多要求建议你们找个律师处理或者让你舅舅和大姨一起到公证处让他们并进行公证。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证明怎么写《房产证明怎么写》。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俗称大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本人==,身份证号==。本人在==幢30A号做==,原办理卫生证时,报房屋编号有误,本人习惯将房号==幢30A号误报为==1幢3层,因此卫生卫生证上地址为了==1幢3层。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办卫生证的单位)
年月日.
我舅舅和我大姨一起出资在农村造了个房子(他们是亲姐弟),舅舅是单身,而且无子女,今后也是。我大姨有一个女儿。
今年他们合伙在我舅舅的老房子地基上造了栋2层楼民房。各出了一半钱。房产证名字是我舅舅的。他们一人住一层。
请问如何开个证明或者协议,说明这个房子是我大姨也出钱造了的。并且等我舅舅死了后他承诺房子给我大姨的。因为我舅舅还有其他兄弟,怕他们到时候来争夺房子。
我舅舅是农民无工作,所以他老了要是没法干活了由我大姨(或她女儿抚养到死。)
请问这样个情况如何写协议,或者证明什么的,要求有法律保障的。
写一份房屋出资建造的说明并经你舅舅和你大姨签字确认。
关于你舅舅的你一层房屋的处理,可以立遗嘱,也可以写遗赠扶养协议。
因为对遗嘱有诸多要求建议你们找个律师处理或者让你舅舅和大姨一起到公证处让他们并进行公证。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俗称大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本人==,身份证号==。本人在==幢30A号做==,原办理卫生证时,报房屋编号有误,本人习惯将房号==幢30A号误报为==1幢3层,因此卫生卫生证上地址为了==1幢3层。
特此证明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产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包括国家授权全民所有制单位管理的国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办法所称房屋产籍。是指定屋的产权档案及帐册、表卡等其他反映产权现状和历史情况的资料。
第四条 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主管我市城市房屋的产权产籍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主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和成华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的具体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行政区域市房屋的产权产籍工作。
第五条 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做好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测绘和产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产权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办法,接受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房屋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分离。
第二章 产权管理一般规定
第八条 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确权后,领取房屋产权证(含共有权保持证,下同)或他项权利证。
房屋产权和他项权利,非经登记领证,不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 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产权人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涂改成功造房屋产权证。
第十条 建立房屋产权总登记和验证制度。房屋产权人应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和验证手续。
第十一条 房屋产权登记,按下列规定确定申请登记人:
(一)公民私有的房屋,由公民个人申请登记,并以户口簿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所载姓名为准;
(二)法人的房屋,由该法人申请登记,并使用法人全称;
(三)其他组织的房屋,由该组织申请登记,并使用其全称;
(四)共有房屋,由全体共有人申请登记;
(五)境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市取得的房屋,由该经济组织和个人申请登记,并交验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十二条 房屋产权人如系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代为其申请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行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交验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必要时委托书须经公证。
第十四条 办理产权登记,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应当发出公告询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产权的除外),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无争议的,方可确认产权。公告采取登报或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应按规定缴纳税费。严禁逃避或偷漏税费。
第十六条 下列房屋,不予登记发证:
(一)违法建筑;
(二)临时建筑‘(三)不符合登记发证房屋技术规范的建筑。
登记发证房屋的技术规范由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
第十七条 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依法继承或人民法院判决的外,禁止转移、变更产权或设定他项权利:
(一)在城市建设拆迁封户范围内的;
(二)在国家建设已征用土地范围内的;
(三)其他依法禁止转移、变更的。
第十八条 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登记:
(一)产权的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不能如期提供取得产权的合法证明文件的;
(三)产权人下落不明、尚未确定代管人的。
无主房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共有房屋的产权,除按规定不能分割的外。经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分割。
第二十条 房屋权证遗失,权利人应及时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登报声明作废,公告无争议后,补办新证。
房屋权证损坏,权利人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第三章 产权登记
第二十一条 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和变更,应当在行为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领取房屋产权证。
第二十二条 新建房屋,申请第一次产权登记,应提交建设项目的计划批文、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房屋竣工平面图等文件和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品房,还应交验开发资格证或项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合资、合作修建的房屋,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建设项目的各种批准文件后,由合资、合作的各方按照协议确定的份额。分别办理第一次产权登记。
买卖商品房和擅自转让建设项目批文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的预售和预售后的期货转让,应订立书面合同,并持规定的证件向房屋产权产藉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存量房屋产权的买卖、调换、赠与、继承、调拨、价拨和作价入股等,必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除交验产权转移协议外,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房屋,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经政府特别授权的除外);
(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房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决定的文件;
(三)股份制企业所有的房屋,提交董事会决定的文件;
(四)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提交公证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五)单位或个人购买的“解困”住房,提交政府住房解困机构出具的同意证明;
(六)职工在房改中购买的“部分产权”住房,按房改有关政策办理。
第二十七条 房屋发生改建、扩建、合并、分割、分析、兼并、改变用途和产权人更名等,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改建、扩建,按照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合并、分割、分析和兼并,除交验书面协议外,还应按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改变用途,按住宅和非住宅分别交验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四)产权人更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交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应交验户口簿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二十八条 房屋灭失或倒塌已丧失使用功能的,其产权即行终止。原产权人应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缴销房屋权证。
原产权人经批准在原地重建的房屋,重新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第四章 他项权利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他项权利,包括用房屋产权设定的抵押权和典权。
房屋发生抵押或典当的,应从他项权利设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后,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他项权利证。
第三十条 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应当交验抵押或典当合同、房屋产权证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三十一条 他项权利终止时,应向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产籍管理
第三十二条 房屋产籍资料由房屋产权产藉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五城区内房屋的产籍资料,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管理;其他区(市)、县内房屋的产籍资料,由所在的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十三条 房屋产权登记中形成的图、卡、表、册等产籍资料,应按准确、完整、系统,安全和有效的归档原则进行收集整理,并根据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注销等及时加以调整和补充,建立规范的产权档案。
第三十四条 房屋产权档案属专业性档案,必须永久保存、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
房屋产权人在申请登记前不得分散、转移和销毁产籍资料。
第三十五条 查阅房屋产权档案,应经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六条 查阅产权档案,严禁勾划、涂改和损坏,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复印和摘抄。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房屋产权人无正当理由不申办房屋产权登记的,每逾期三十天,处以登记费额一倍以内的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房屋现值。
第三十八条 擅自涂改房屋权证的,一律无效,并对涂改人处以房屋现值10%以内的罚款;涂改、伪造房屋权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登记,缴销权证:
(一)申请人不如实申报房屋产权真实情况的;
(二)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发现颁发的房屋权证确有错误的。
第四十条 对毁坏或擅自涂改、转移产籍资料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执行。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罚款收入按规定交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房屋产权产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总 则
第四十五条 房屋建筑所属的地下室、乡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证”。包括房屋产权、共有权保持证和他项权利证。
2003年初,王刚在一次派对上结识了25岁的李丽,经过几次约会,王刚向李丽求婚,李丽虽同意,但前提是我刚得买个房子,随后两人逛遍各处搂盘,最后决定购买一处总价款为30万元的房屋,首付为9万元,剩会舒款10年还清,当时王刚手里有只有7万元积蓄,希望李丽出资2万元。李丽则提出这2万元算借给王刚,但要以李丽的名义购房,房产证也要办到李丽名下,直至王刚归还李丽2万元后,李丽再把产权无条件过户给王刚。随后李丽又根据上述内容起草了一份借款合同要王刚签,王刚心中不快,但为了能顺利娶到李丽,还是选择了签字。
两人于2003年6月办理了购房、贷款手续。随后正式登记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一年多,沉浸于天伦之乐的双方便把借款的事情淡忘了,怎奈李丽天生喜欢交际,时间一长便厌倦了这种相夫教子的平淡生活,开始不理家务,经常半夜回家,王刚屡次劝说无效,致使矛盾日益激化,无奈之下,王刚向李丽提出离婚并要求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李丽断然拒绝。当时房价飞涨,该房屋已经升值到50万元左右,2006年5月20日,王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离婚:(2)要求将房屋由李丽名下过户到王刚名下;(3)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负担抚养费1000元至女儿18周岁。
庭审中,王刚诉称,产权证虽登记在李丽名下,但首付款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李丽出资的2万元属于王刚向李丽的借款,现王刚同意归还李丽2万元,李丽应将产权过户给王刚。该房屋应属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
李丽辩称: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人应为李丽。王刚的出资部分应视为借款,李丽愿意返还。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为不动产,所有权应当以登记内容为准,产权证上登记的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本案中诉争的房屋系婚前购买,且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李丽,因此该房屋权利人应认定为李丽;关于子女及抚养费问题,二人没有争议,法院予以支持。
王刚思来想去,找到了二人结婚前的借款合同。经过详细咨询,王刚委托律师提起了第二场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两人出资购房前,双方曾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当王刚归还2万元购房款后,李丽将房屋所有权无条件变更在王刚名下,本合同签订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王刚偿还李丽2万元以后,李丽将房屋产权无条件过户到王刚名下。
律师解析:借款合同是关键
这次诉讼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婚前个人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款并在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引发的房屋产权归属,这种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因为一旦发生离婚诉讼,夫或妻一方往往提出因房产证是在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参与共同还贷,因此房屋应做为共同财产分割。
本案中,交纳首付款、办理按揭都是以李丽名义来办理,最重要的是房屋产权证是登记在李丽名下。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所有权应当以登记的内容为准,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第一次诉讼原审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第二次诉讼中,王刚找到了婚前签订的借款合同,使法院查明了该房屋的首付款来源和双方的约定,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在夫妻婚前一方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独立承担与房屋销售商及银行所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办理按揭贷款,其房屋产权当然属于婚前个人一方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婚后取得房产证书并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这样的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至于共同还款部分,可视为婚后夫妻以共有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仅负有返还义务。至于房屋增值,应该由房屋所有权人单独享有。当然,如果房屋贬值,也是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损失。
王刚个人出资及借款支付了首付款,却将产权人登记在李丽名下,对外向公众公示的状态为该房屋产权人为李丽,可以说,王刚承担的风险是相当大的。如果没有借款合同作为证据,法院无法支持王刚的请求,王刚的损失将无法避免。
律师提醒:结婚前后要签署协议
如果对个人或夫妻共同按揭的房产做出事前书面约定,即使婚后或离婚时某一方意图侵吞,终究会因签署了协议而受到限制,确保受害方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而且该协议双方签订后即生效,并不是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如果没有协议,法院在审理按揭房屋的归属时,主要考虑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和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产权证的书中记载的权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的首付款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等因素确定。
(1)婚前办理按揭手续,以个人出资,并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婚后获得产权证并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是双方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产权仍为登记人个人财产,未还房贷部分,属产权人债务。但首付款中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的出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产权证,一般来说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两者主要区别是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