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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16年度民政工作总结与汇报【1】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现有居民2265户,人口6455人。其中低保户4户,月发放救助金6300元,残疾人39人, 60岁以上老年人209 人,70岁以上77人。
二、规范化管理。
根据“应保尽保”的精神,通过深入调查、摸底、核实, 2007 年享受低保的对象有 4 人领取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年共发放保障金 6300元/月。今年3月对所有低保户进行了复查。实现了“应保尽保、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发放”的目标。xx社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我们在市和街道民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今年一季度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家庭人中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管理实行分类,真正实行动态管理。在2007年一季度共取消低保1人,月保障金150元/月。变更低1人,降低标准150元/月。
三、注重五个网络建设。
xx社区老龄工作认真开展“五个网络服务建设”。1、养老保障网络。对社区老年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对应享受低保户的老年人,做好摸底调查,并上报社区。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根据不同需求,落实帮困措施,落实包户责任制。现社区共落实包户7户。2、医疗保障网络。xx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50余名老年人体检,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咨询等上门服务;每年为社区老年人开展体检、监测、义诊和咨询等活动,协助、监督落实医疗求助制度,保障特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3、生活照料网络。社区为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还与家政公司协商,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建立家政服务网络。4、文化教育网络。社区建有老年阅览室,设立了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社区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社区组织老年人到上海、太湖源等参观学习。一年来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5次。走访老年人6次,慰问60岁以上特困老人10人。5、权益保护网络。社区对老年人来电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记录,协会帮助调解纠纷1次。
xx社区对残疾人工作做到真心相助。为切实搞好残疾人工作,社区干部及残疾人代表,残疾家属组成的社区残疾协会。建立和健全了社区残协成员会议制度和走访制度,使社区残协工作的开展有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一年来上门走访残疾人10余次,为残疾人的康复做出贡献。
今年xx社区民政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下,在各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经费不足工作还有许多不到位之处。我们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真情相助,精心服务的工作态度,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而努力工作。
社区2016年度民政工作总结与汇报【2】
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41户,享受人口114人;其中常补9户,非常补32户,每月保障额为18192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1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2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做好社区的双拥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社区的军烈属及广大退伍转业军人心中
今年我们社区在双拥工作方面,做了大最的工作,首先在小区对14类参战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身份确认的共有12人,现已有9人得到了他们应享的待遇,因此,他们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更加高涨。在今年春节前夕,我和社区主任等人上门上户为社区的军烈属送去了新春对联以及三位烈属的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了他们手中。为庆祝“八一”建军节89周年,社区邀请了军烈属及退伍老战士参加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积极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此情此景,也深深地感动了我们社区工作者。
三、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今年我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今年春节前夕,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残联的关心下,对社区20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问慰,给他们每家送去问慰多金160元,没在区残联这块走访的困难残疾户,社区则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他们的慰问金,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朋友,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朋友刘芳等同志,就参加了区残联组织的计算机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朋友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万莉长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她的情况上报到区妇联,为她争取了一辆轮椅。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一、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到2014年9月20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第二阶段:普查清理阶段(3月21日-8月25日。其中:3月21日-5月25日,普查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阶段;5月26日-8月25日,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20日)。
二、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所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和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二)普查要求: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进一步复核低保人群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低保对象全面入户调查,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成员就业、人均收入变化情况、低保成员变化情况;并在村(居)委会重新公示。重点排查:(1)城市低保对象中a、b、c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除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的其他对象,(2)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的低保。
2.进一步清查享受低保的群众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分类施保。
3.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三)普点
此次普点的重点是:进一步清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有群众反映或调查情况不清等低保家庭是否列入回访名单。
加大对以下人群的普查登记:1.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固定工资,家庭成员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对象;2.经人事、组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仍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3.有固定工资且具有抚养、赡养义务,不尽应尽的义务,其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4.收入发生了变化,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5.城乡低保对象因各种原因死亡的;6.城乡低保对象户口迁移出我县的家庭;7.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8.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普查质量。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一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并于9月25日前向民政局办公室上报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报表。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查工作和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城乡低保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aoyao1”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民政局重点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民生保障方面
(一)城乡低保工作。按时发放低保金,上半年,全州农村低保对象17.53万人,发放农低保金2.87亿元;城市低保对象6.13万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农转城5.54万人),发放城低保金1.62亿元。
(二)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人口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48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59.7万元;实施急难救助60例,发放急难救助金90.68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三)特困供养工作。目前,全州有特困供养对象5698人,共发放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4050.5万元。
(四)残疾人帮扶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照低保保障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其他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为低保困难残疾人30514人,发放生活补贴2021.9万元。
二、基本社会服务方面
(一)扎实推进项目招商和建设。以“黔西南州养老产业示范园”和“安龙养生谷”等项目为载体,开展园区招商工作。开展“运营团队招商”,投入世行贷款资金,对州内已建成的养护楼、闲置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采购设施设备,完善机构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引进运营团队轻资产入驻运营管理。
(二)扎实推进老人和儿童关爱救助工作。认真落实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政策,共为全州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1566.44万元,惠及全州4.85万低收入高龄老人。按时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共为633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436.57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救助政策,及时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共为符合条件的129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548.3万元。
(三)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认真落实省、州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民政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项目县市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800张的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已完成投资60万元。
(四)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余人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0余人次。持续开展2021年“寒冬送温暖”救助专项行动,共救助108人次。实施2021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宣传和第9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扎实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严格审查婚姻登记申请材料,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截止6月30日,共办理20013对婚姻登记,其中结婚登记15930对,补发结婚证1310对,离婚登记2498对,补发离婚证275对。离婚对数与去年同期4817对相比,减少2319对,降幅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