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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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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

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范文第1篇

1.仔细研读教材,整合教学资源

阅读教学要以教材为基础,任课老师要加强对教材的研究,在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之前,应该对文本有深入的理解,从而根据教学内容更好地组织阅读教学。同时采用正确的方式呈现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学习爱好和阅读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内容呈现方式,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例如,在学习《背影》这篇课文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教学目标,对课文内容有全面的了解,然后利用多媒体技术演示课文中“背影”的那一幕,这样不仅使教学内容的呈现变得更为直观形象,同时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对教学内容有更为全面的了解,深化对课文中心思想的理解。

2.加强语感训练,注重知识积累

要想提高阅读教学的实效性,加强语感训练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要注意通过课文内容的学习,对课文内容进行细读,领悟语言运用的奥妙,深刻体会其中的含义。另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语言训练,让学生根据语境的不同、思想感情表达的需要,能够运用最为合理的方式表达出来,注重积累词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的表达和应用能力。例如,在学习《荷塘月色》的时候,要重视对学生的朗读训练,首先让学生听录音,然后让学生进行阅读,尝试背诵,体会文章的优美意境,进而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阅读教学的实效性。

3.创新教学模式,增强教学趣味

将阅读教学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学习《背影》这篇课文的时候,对文中“背影”的理解和中心思想的把握,需要将其与实际生活的“背影”联系起来,从而让学生对中心思想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培养学生认识生活与感悟生活的能力。

4.丰富教学内容,满足学生需要

传统阅读教学,内容过于单一,仅限于对书本知识的学习,学生普遍感到枯燥无味,不利于提高学习效率。因此,对教学内容应该进行合理选择,从而提高教学趣味性。例如,在教学中,对课本内容进行合理取舍,选择与学生实际生活联系紧密、学生感兴趣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教学内容应该详略得当,对重要的、学生感兴趣的教学内容需要重点进行教学,加深学生的理解,促进教学效率的提升。

5.营造阅读氛围,激发学生兴趣

在教学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为学生阅读营造良好的氛围,从而激发学生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教学的实效性。具体策略如下: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交流方式,向学生推荐课外阅读书籍,为学生介绍阅读方法;更好地指导学生进行阅读;引导学生收集名言,在同学之间进行交流与学习,促进共同进步;建设班级书吧,购买优秀的阅读刊物,鼓励学生踊跃捐书,保证有足够藏书,让学生互换互看;建议学生建立自己的小书库,购买自己喜爱的书籍和老师推荐的阅读刊物,并且加强自我约束,确保每天的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定期开展与阅读相关的班级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丰富学生的阅读知识,促进教学实效性的提升。

6.重视课外指导,提高教学效果

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范文第2篇

初中 语文教学 教学模式 成效

在初中语文教学改革中,笔者始终紧扣教学环节进行改革,重点针对传统语文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自主能力培养不足等弊端,开展针对性改进与优化,全面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升。

一、前移教学关口,改变“一切皆在课堂之内”的现状

在初中语文教学工作中,相当比例的教师还是将教学的着力点全部放在课堂教学45分钟之内,没有注重对教学环节进行前移,学生很难养成课前预习的良好习惯,导致语文课堂教学针对性与基础性成效降低,甚至还要在宝贵的45分钟之内解决一些学生完全可以自行解决的知识点,不利于教学成效提升。笔者在教学中,针对这一现象,将教学环节向前拓展,开展课前预习指导,让学生能够自行解决基础性知识点的学习问题。首先,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在学习新课之前都要进行认真的课前预习,作为语文学习的必需环节,提高学生学习技巧。其次,要求学生撰写预习提纲,将预习的重点明确出来,提高预习活动的针对性,提高时间使用效率。另外,笔者还强化了对学生的预习方法指导,要求学生总结汇报自己在预习中的一些好做法,相互吸收借鉴。在此基础上,笔者帮助学生总结梳理出了“五步预习方略”,将学生的自发经验与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更加适应学生学习实际状况。

二、开展学习分组,改变“语文学习各自为战”的现状

一般来讲,在初中语文教学活动中,教师对于学生的学习活动载体关注不是很多,有些教师在语文教学中需要学生开展研究讨论的,一般也局限于要求学生同桌之间进行,在集聚学生集体智慧以及强化互相帮助等方面作用不够明显。对此,笔者在语文教学中进行了充分改革,重新设置学习探究小组作为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活动的有效载体。首先,在人数上进行适当控制,一般情况安排6~8名学生为一个小组,班级小组数量控制在8个左右,小组成员数量太多的话,容易造成课堂教学秩序紊乱,太少又难以发挥集体研究的作用,无法体现学习集体的作用。其次,在人员的选择上做到统筹兼顾,在一个小组里面,笔者既安排了一些在语文学习能力与成绩方面较为优秀的学生,也同步安排中后位置的学生,尤其是要将后进生均匀地分布到每一个学习小组里面,让他们在集体研究学习的环境中受到思维方式与学习技巧的熏陶。另外,笔者还在每一个学习小组明确一名学生作为牵头人,按照教师的要求及时组织自主探究学习活动,促进整个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三、揭示学习目标,改变“语文学习不知所为”的现状

传统初中语文教学中,教师一般都是将教学目标作为自己实施教学活动的纲要,并不向学生揭示,学生最终学习掌握程度与完成效果,只有教师内心有数。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对于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应当完成的目标任务,首先让学生自己清楚明白,能够在学习过程中及时对比,查找不足,调整方向。针对这样的情况,笔者在初中语文教学活动中,首先就向学生揭示本节课的教学目标,也就是学生的学习目标,作为师生开展教学双边活动的主要目标指引。笔者在学习目标的揭示中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本节课需要完成的知识点识记目标,在教学中需要培养锻炼的学习能力等,还有就是思想与情感目标,通过“知识、能力与情感”相结合的目标,全面树立起学生学习前进的方向。在语文教学目标的揭示方式上,笔者一般都是采取小黑板的形式,整节课展示,便于学生进行对照。通过课堂揭示学习目标的方式,学生的学习目标性更强了,有助于改变学生在语文课堂上不知学习掌握什么内容的现象。

四、引导自主探究,改变“教师单向灌输讲解”的现状

初中语文教学中,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一个核心环节,就是让学生学会学习,不仅仅是依靠教师的讲解来传授知识,更多的时候应该授人以渔,教会学生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搭建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良好平台,让学生多探究,多尝试,多创新,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提升学习能力。笔者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模式的探究,教学中向学生揭示自学探究提纲,提纲要能够全面体现教学目标要求,整个自学探究提纲要能够实现知识型目标与思维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在教师出示思考提纲之后,笔者主要引导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在牵头学生的组织下,进行独立思考、讨论研究,深入进行学习研究,笔者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启发引导作用,侧重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难点。对于后进生要适当关注,对学生的启发引导也要侧重于思维方式与解题思路方面的指导,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自主探究模式教学的实践,笔者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了明显提升,在亲身参与的教学互动中活跃了课堂气氛,提升了思维探究能力。

五、指导归纳梳理,改变“学结依靠教师”的现状

在自主探究合作教学模式中,笔者在教学环节坚持将更多的学习环节较给学生来完成,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拓展空间,提升成效。在学生开展小组合作学习之后,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笔者专门设计了交流汇报环节,要求每一个学习小组都推选一名代表进行探究题学习的汇报交流,一个小组开展汇报之后,笔者引导其他小组学生进行补充和完善,发挥学生集体的力量进行教学成果优化活动。最后,笔者还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学习成果与其他小组意见,形成自己更加科学全面的学习成果。在实践中,笔者发现,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梳理总结能力,对自主学习成效的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实施当堂检测,改变“教学反馈信息滞后”的现状

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范文第3篇

一、 影响初小衔接的因素

1. 学生的心理特征及能力水平

小学孩子升入中学以后,面对全新的环境和教材肯定会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心理,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同时,孩子的能力也在发生着改变。小学时学生认知事物比较单一化、表面化,而且记忆方法比较简单,通常是死记硬背,容易遗忘。如何培养他们关注事物之间的联系,养成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学老师切不可操之过急。如果一开始就以高标准来要求孩子,这样很容易打击他们的信心,从而使他们失去英语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2. 课程标准不同

初中阶段英语教学要求学生掌握1500-1600个单词和200-300个习惯用语和固定搭配,了解常用语言形式的基本结构和基本语法知识。其主要目的是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语言基础知识和培养英语学习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初步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以及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个性。与小学阶段相比,初中教材内容丰富,知识容量大,词汇量要求也大大增加,句子结构更为繁杂,可以说是由记忆层面向运用层面进行过渡。

3. 教学方法的改变

小学英语教材内容形象直观,知识单一,课时较充足。因此,课堂容量小,进度慢,教师在课堂教学时用大量的时间反复操练同一个句型或对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巩固。而中学英语教材内容多,知识综合性强,课堂容量大,进度加快,教师对重难点内容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反复操练。这使初中学生开始时不适应中学英语学习而影响英语成绩的提高。

4. 学习方法有差异

小学英语学习,学生的依耐性较强,常常是被动吸收,以机械性记忆和练习为主。而中学英语教材容量大,涵盖知识面广,这就要求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归纳总结,学生要自主学习,主动质疑。然而,很多新生往往继续沿用小学学法,致使学习困难较多,缺乏预习、复习及总结等自我消化自我调整的时间。这显然不利于良好学法的形成和学习质量的提高。

二、 初小衔接的有效对策

1. 注重学生学习策略的培养

《新课程标准》将学习策略定义为“学生为了有效地学习语言和使用语言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和步骤”。它把学习策略分为认知策略、调控策略、交际策略和资源策略。它既包括学习者的心理过程,也包括其具体行为。不同学习策略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策略对于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增强学习意识、降低学习者学习负担、提高学习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初中的词汇量是学生的第一关,教师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提醒学生单词预习要注意词的音、形、意、用,做到见其形而知其音,听其音而知其形与意;其次,在词汇教学中引入构词法的概念,通过前缀、后缀的总结,让学生攻克较长单词的难点;第三,上课前5分钟开展单词竞赛,有效地复习旧知识,使原有单词的掌握率大幅度提高。

2. 充分设计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

小学英语教师习惯利用多种教学手段,持续不断地激发孩子学习英语的热情,比如对话、唱歌、讲故事等等。然而进入中学以后,由于教材容量的扩大,知识难度的增加,教师往往忽略了对孩子兴趣的激发。英语教师还必须了解西方的风土人情,英美历史地理概况及名人趣事、名著等,并不时向学生介绍这些知识,这有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如牛津7A的第三单元讲的是万圣节,教师讲课时可以补充一些中西方不同的节日及庆祝方式,学生会很感兴趣,在课上踊跃发言,课堂气氛也会非常活跃。

3. 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A good beginning is half done.”很多学生在小学阶段并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而当他们升入中学后,一切都感到新鲜,又较容易接受老师的意见,因此如果教师能在中学的初始阶段对他们进行良好习惯的培养,那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诵读的习惯。英语不仅是一门高考学科,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门语言。语言是要说出来的。而我们学外语缺少语言环境,所以诵读是很必要的一个训练方式。它既可以帮助同学们练口语,又可以帮助记忆,培养语感。因此每天早读、晚读时都要求同学们能开口读,养成诵读的习惯。同时,教师也应利用英语课堂,为孩子们搭建平台,开展课本剧表演、演讲等活动,给学生展示英语水平的机会,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

(2) 预习的习惯。任何一名学生对“预习”二字都是不陌生的。但是小学阶段的课堂教学因其起步性质,就算没有做好预习工作,学生课堂听课也不成问题,因此学生并没有预习的习惯,而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引导。但到中学以后,英语课文的篇幅加长,内容增多,难度加大,如果没有预习,根本适应不了课堂的教学进程。所以,中学英语教师对学生的预习不能只是泛泛要求,而要把它当作英语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其进行精心指导。

(3) 使用工具书的习惯。学生进入中学以后应准备一本词典,学会自己从词典中查找一些基本词汇的词性及拼写方法,寻找同义词的意义差别和用法差别。遇到词汇方面的疑问不是被动地等待教师的解答,而是能够学会自己在字典中寻求答案。

三、 处理初小衔接问题教师应当注意的要点

1. 充分备教材和备学生

首先,教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小学教学的不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教材的资源,有效实现初小衔接。小学英语多以游戏教学为主,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少量的单词和一些生活会话及部分句型,凡涉及语法内容多以强记为主。学生对英语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在学习的方式方法上,面临着中学学习的调整,学生因为课外接触英语的层次不同,因而在进入中学时,在口语、阅读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这就要求教师充分掌握每个学生的不同学习特点,确定教学容量,充分重视学生之间的互相激发的迁移作用,努力通过对学生学习能力的激发,使学生在学习方式方法逐渐转变的情况下,保持对英语的学习热情。

2. 合理解决应试与能力的矛盾

小学升初中语文试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高校 学生处分权 问题 原因 维护

学生处分是指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所采取的一种处罚性措施。根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等学校依法享有对学生的管理权,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当学生违反了以上有关规定,学校可视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就学校而言,处分不是目的,而是管理的一种手段,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向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育人目标的必要措施之一。目前,依法治校正逐渐成为治校方略,但是我国教育行政法学的发展相对滞后,学生对处分决定寻求救济的法律规范严重缺失,致使高校学生管理权过度膨胀,学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学生自身对自己的合法权利不甚了解,维权意识不足,导致自身合法权利在高校不当处分行为中受到侵害。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必须使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将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学校工作重点之一。

一、高校行使学生处分权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学生处分权是高校根据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针对在校学生违纪行为施予的否定性的制裁和惩戒,是一种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同时国家赋予高校的管理自越来越大,高校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性。基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管理与服从的不对等的特殊法律关系,处分权作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来源于政府与学校之间的行政权力的再分配,必须根据公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来行使,性质上与民事权利的私权性有根本不同。一个公共权力机关不能做想做的任何事情,它只能合理地、最大善意地行事,只能为了公共利益的合法目的行事。这一公共属性,关系到高校怎样来行使这一权力,这一权力应受到什么样的监督与控制,以及发生纠纷和争议后的解决途径。如果高校超越法律来行使权力,或者违背法律的规定,或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侵害了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那么它的自由裁量性就要大打折扣,应受到政府干预或导致司法审查的介入,这样行政自由裁量和依法行政之间才能达到平衡。明确了高校的处分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后,该行为就像行政处罚行为一样可以适用行政法上的原则和制度,但我国目前关于高校处分学生的制度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学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和救济。[1]我国的教育立法在学生处分制度方面的有限性或者不完备,导致学校一定程度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加上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易造成学校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增大,出现学校侵权和违法行为,使学生在此种法律关系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

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处理环节是诸项管理制度中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在有关学生处分处理过程中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无“法”可依。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教育法规对学生处分的规定有限,而且有些内容模糊、陈旧,出现新情况就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和意见来弥补。(2)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规范性文件必须得以严格遵守,否则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如果对某一校规的适用不具有普遍性,对同一种违纪行为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势必造成不公平,引起学生的不满。(3)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制度规定、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缺乏公开性。“法布于众”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学生根本不知道校方有这么一个规定存在,校方就据此做出决定,显然是不合常理的。(4)缺乏严格的程序性。很多学校在处分学生时不遵守程序,这往往留下草率的印象,即使校方做出的决定是慎重的。[2]

二、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相关法律规范的滞后和缺失。

我国高等教育立法从整体上看,内容相对陈旧,立法观念落后。《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规范于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是公权力为本位的背景下立法的产物,偏重于管理,忽视公民个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其次,教育法律法规宣言性和原则性条款较多,操作性差,程序性规范少,可诉性弱。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缺失导致学生权利得不到法律救济,其实体权利难以保障。此外,高校管理学生的规范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有机体系,高校处分的法律文件很多属于规章,是立法法规定的最低级别的法的渊源,某些教育规章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导致实践中行为主体没有统一明确的实体规范而引起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2.高校的校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高校行使处分权所自行制定的一些自治规则,是内部管理规定,不属于法的范畴,可视为法律规范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同高校各自情况不一样,各高校为其声誉、生存及发展着想,高校管理者从严格要求、严肃学风的角度出发,制定比法律规范更严格的校纪校规,且这些制度明显偏重于管理和约束,学生的权利体现太少,形成了对法律法规的越位,导致了实体的不公正。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立法理论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学校无权对学生做出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更重的处分规定。学校提高对学生的要求,是对学生的一种不利规定,一经制定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造成对学生合法权利的侵害,违背法治社会的原则和精神。

3.实施处分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程序上有待完善。

就大多数高校而言,对学生操行方面的违纪由学生处提出处理意见,考试方面的违纪或作弊由教务处提出处分意见,并由主管领导批准,即形成处分决定,中间既没有告诉学生处分的理由与依据,也没有允许学生就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程序,甚至连处分决定的送达都没有。诚然,一个处分决定的出台往往经过了层层审批,然而这只是一种行政审批性质的手续或一种权力的等级表达,并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程序。真正意义上的程序意味着当事人的知情权、辩护权、申辩权和事后的救济权的落实。通过正当程序可控制管理过程,使权力运行符合法治的规范。

4.学生的权利救济措施不到位。

作为与高校学生处分权相对应的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只有《教育法》第42条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这一规定将学生处分的救济方式限定在申诉范围内,也就是将学生处分制定性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排除了权利救济的司法手段,此规定显然违背了法治原则。该条款“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的规定,进一步昭示了除学生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关系外,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事前的救济不到位,事后的救济也没有保障,这其实已构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三、高校在处分中需要对学生哪些权利给予维护

高校在处分行为中需要维护的学生权利,包括处分对象的自身权利及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对处分对象的自身权利的保护是对学校权力的一个重要限制,学生权利一般指公法权利和私权。学校应注意保护的公法权利主要包括宪法权利(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受教育权。宪法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几类。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又不可缺少的权利。私权即民法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财产权是指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人身权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总和。人格权是指主体依法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以上任何一种权利除法律特殊规定外都是不容侵犯的。学校的规范制度未经法律允许不得强制性地排除学生的上述权利,对学生的处分也必须在法定限度内以尊重学生权利为前提进行。

从处分程序上讲,学生的程序性权利主要有:一是知情权。高校应当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学生有权了解或被告知自己所受处分有关的所有情况,包括处分的理由、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是陈述申辩权。高校对学生进行处分时,应该给学生一个就重要事实表达意见和辩护的机会。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当事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并充分考虑其合理的要求和意见。这样做能尽量避免错误的发生,也能增加处分决定的可接受性,确保公正性。三是救济权。“无救济即无处罚”,高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的同时,应当为学生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途径,允许学生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诉讼。[3]

四、高校如何在处分行为中维护学生权利

在法治观念渐入人心的当今社会,高校行使对学生的处分权时,只有通过保证处分程序正当、畅通学生救济渠道、完善高校内部的听证制度和申诉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贯彻依法治教的理念等措施,才能保证该项权力的正确行使,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

1.保证处分程序正当,畅通学生救济渠道。

高校在处分学生过程中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实施处分权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规定了听取陈述和申辩程序,并规定了处理决定程序以实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高校实施处分的程序是:(1)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人的陈述和申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没有对听证进行具体规定,但听证确实是一个很值得借鉴的程序,不少高校在实践中都采用了这一程序。(2)依据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高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决定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问题。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3)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学校对学生出具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4)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4]

校处分权行使的任何不当都会损害学生的权利,若学生就自己权利被侵害而无法获得救济,则学生的权利不过是虚有其名罢了。畅通学生救济的渠道,是保障学生权利充分实现的重要手段。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于受处分的学生规定了两条救济途径:(1)校内救济。做这一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是为了监督学校在处分或处理学生过程中依法办事。实践证明,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学生的民利和合法权利,加强了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推进了学校依法民主管理的进程。(2)行政救济。学生如果对学校的复查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完善高校听证制度,保障学生申诉权利。

高校在处分违纪学生的时候,多是凭自己单方面掌握的事实和理由,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就直接作出决定,而没有听取当事学生的申辩意见。这样的处分程序没有学生的参与,本身体现不了学生的意愿,无论从程序上和结果上都很难保证公正和合理。为使高校管理趋于民主化、公正化,应将听证制度规定为处分行为的正当程序,听证的含义即听取双方意见。借鉴《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学生应在学校告知后提出听证申请,学校审查决定听证后,应当事先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及说明其他有关事项,调查人员提出证据及当事人具体的违纪事实、进行处分的建议,当事人就针对指控事实有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主办调查人员与学生进行辩论,主持人宣布结束之前,当事学生有做出最后陈述的权利;同时对听证会中出示的证据材料、学生的陈述、主办调查情况及辩论等全部过程制作笔录,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听证制度在学生处分过程中的重用作用,有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保证了处分程序和处分决定的合理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据《教育法》通过专章明确了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突出了大学生对所受处分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因此,在学生处分过程中进行听证,能够听取当事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可以更加有效、更大范围地利用这种手段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听证过程是一个思想碰撞、内心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能充分陈述自己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看法。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合理的,可以吸收到最终的处分决定当中,不合理的,管理者也能根据法律及规章制度予以解释。因此,听证过程能使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地加以改正。相反,单方面的、生硬的一纸处分决定只能压制学生的行为,并不能从思想上教育和疏导学生。听证过程也同时使旁听的学生受到了生动的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双方的辩论,对违纪行为、规章制度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这种身临其境的教育过程所产生的效果是单纯地阅读规章制度所不能比拟的。[5]

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1、62条规定,各高校已基本上成立了申诉委员会,建立了申诉制度。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申诉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方式,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上的申诉。在此所讲的申诉主要是针对高校学生处分的救济而言,是一种非诉讼上的申诉。从操作层面来看,将申诉作为高校学生处分的救济方式,既有利于有效地化解纠纷,又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因为申诉方式主要是在教育系统内部解决问题,便于调解纠纷和维护学校的稳定;既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又能体现“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因为申诉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意识又依法维护学生的权利。与诉讼方式相比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申诉是一种更合理、更有效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方式。[6]

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贯彻依法治教理念。

目前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不断加强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教育法制教育,提高高校管理教师法律素质,也是大势所趋。管理教师法律素质培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需要教师自觉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学校要加强组织培训工作。而培训内容既包括国家法律体系构成的基本知识和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知识,还包括教师职业法规知识和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今后教师培训工作中法律观念、法律知识、依法管理能力应成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内容。另外培训要结合实际,要把实际管理当中有关常见的、易犯的错误行为和做法融入培训内容当中,这样既有针对性,又能增加培训的生动性和有效性,增强教师的权利意识及对学生维权行为的指导性。

参考文献:

[1]朱孝鸿.高校处分学生的法律问题探讨[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S1).

[2]吴克禄,詹晖.论高校学生处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J].江苏高教,2004,(4).

[3]姜丽丽,王亚鹏.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法治价值分析[J].理论界,2007,(1).

[4]曾伟,周克军.高等学校对学生施行纪律处分的法律分析[J].理论界,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