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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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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

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全球各个国家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其所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其已经发展成世界性问题,我国自然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国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1]。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不仅关系到农村环境、经济的发展以及广大农民群体的身体健康,同时还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所以,从可持续发展视角下探索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措施,具有至关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社会意义。

1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我国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而农村区域有关主题环保意识不足是引发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力度,针对有关主体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农村整体的环保意识,以此来减少各种生态环境污染行为。针对广大农民群体,应当充分根据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利用表演、电视、广播以及讲座等方式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得农民群体意识到农村环境恶化对自身造成的巨大危害,能够逐渐形成主人翁意识,更为主动的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针对农村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考虑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干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逐步构建绿色GDP考核指标,使得广大领导干预能够意识到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更为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中来[2]。针对乡镇企业,由于我国当前大部分乡镇企业本身都是从小加工厂、家庭作坊的模式逐渐发展而来,本身的规模相对较小,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本身的社会责任感也较为缺失。所以,要想提升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关键在于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教育与监督,切实加强各个乡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而乡镇政府则必须要注重各个企业的环保评价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奖罚分明,使得各个企业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能够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自身长远的发展目标。

2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制

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离不开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基层环境保护机构不够完善,许多乡镇环境保护职能机构通常都是采用挂靠的形式,部分地区甚至根本就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不够理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换可以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这个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应当独立于政府行政体系以外,环境保护机构通过政府部门的授权,有权力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章的范畴内进行自主工作开展,上级环保机构针对下一级环保机构具有监管的义务与权利。与此同时,环保机构还应当与各级政府机构构建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加强各个部门的交流合作,使得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形成良好的合力。除此之外,政府应当始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同时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方案,采用“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措施来鼓励农村地区的各种环保行为,在加大生态污染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为农村环境保护社也筹集更多的费用[3]。

3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任何一项技术、政策的推动与发展都不能离开政府有效扶持与指引。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持续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然而相较于城市地区,农村的专项资金仍然非常少,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极为落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农村现实情况来看,倘若模仿大城市修剪大型污水处理厂,采用全面覆盖的地下管道措施,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政府积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①增加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a.应当不断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地方财政应当基于我国宏观规划,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政治的投入,制定一系列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比如构建污染事故检测体系、设置专项污染防治资金等。b.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极为复杂、漫长的工程,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支持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构建综合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投资融资促进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体系,并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拓展融资模式。处在现阶段城市扶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背景下,应当综合利用减免税负、财政补贴等政策倾斜,在农村区域构建良好的环境保护投资氛围,使得各种国际资本、社会资本能够更好的融入进来,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此外,相关各级机构,比如水利部、农业部等,应当在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投入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以此来促成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更好的建设。②根据“因地制宜,先主后次”的原则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政府而言,应当将主要的财力、精力用在农村环境保护最为需要、最为基础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针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应当逐步构建乡镇级别的垃圾填埋场,以此来负责农村地区垃圾的集中销毁,防止二次污染的现象。垃圾填埋场应当由基层政府进行负责、县环保局进行牵头,综合参考农村地区各个村庄的布局、企业的分布以及人口的密度来进行选址,以此来缓解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情况[4]。

4结语

作为农业大国,农业一直以来是我国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其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不但会对整个农村地区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繁荣昌盛。这就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正视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裴敬伟.论农村环境法治实现的路径———来自日本里山里地环境保护机制的启示[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7~23.

[2]李长根,杨笋,牛仕婷.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山东省新泰市天宝镇10个村的问卷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3,08:3609~3613.

[3]林云飞.论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基于政策与法律对比分析的视角[J].湖北社会科学,2013,07:37~40.

生态环境问题范文第2篇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因子(植物、动物等)和非生物因子(水分、大气、土壤等)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在自然因素下形成的,并且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是影响人类与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全部外界条件的总和。20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并威胁和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状况具体如下:

(一)工业污染严重。

现代社会,科技在进步和社会生产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伴随而来的是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的超标排放,造成了大气污染、水体和土壤污染,产生噪声、振动等,危害周围环境。我国近年来的雾霾的产生与工业的严重污染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资源过度开发。

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现代文明的发展,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合理、非节约型和非持续型的开发利用引起了自然资源急剧衰竭、环境恶化,使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及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剧。

(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我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有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等特点。但是,我国的生物种类由于各种原因在加速的减少和消亡。据调查估计,目前我国的野生生物物种正以每天1个种的速度走向濒危甚至灭绝,农作物栽培品种数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递减,还有大量物种通过各种途径流失海外。生物多样性锐减,大批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也正在流向境外,给我国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危害。由上可知,当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正在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一系列生态危机的严重威胁。刑法作为法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对惩治与预防环境犯罪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立法在不断补充、修正,而且环境犯罪的刑事法治建设也正在逐步完善。然而,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亟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一)环境犯罪罪名规定的较分散。

只有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集中规定了14种环境犯罪罪名,其他与环境犯罪相关的罪名则是分散的规定在刑法分则其他章节,使得环境犯罪罪名之间的关系松散化。环境犯罪的客体特征由于这种分散的立法方式而被严重地淡化了,这对环境犯罪的治理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罪名规制范围较窄。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从广义上规定了环境的概念。然而,刑法中采用的却是最狭义的环境概念,相关罪名所针对的对象仅仅是自然环境,并且即使是自然环境中的草原、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环境要素也未能包括在内。那么,环境问题的刑事治理与行政治理之间势必会导致脱节,进一步造成环境治理的整体机制效能的减弱。

(三)处罚的种类较少。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刑罚有四种: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和罚金。应对现在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峻的形势,显得种类较少,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侧重于短期自由刑和低额罚金刑的运用。

三、生态环境问题刑事立法防范的进一步完善

虽然,刑法在保护环境方面有着其他法律所不具有的作用,可是,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仍有许多的不足,需要对其做进一步的完善。

(一)设置专章,完善刑法立法体系。

我国《刑法》分则按照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章节。生态环境安全利益这一独特类型的法益是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而在我国刑法中却并无此种客体类型,环境犯罪相对集中的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由于所侵犯的法益有所区别,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去衡量环境犯罪,便会出现定罪的不准与量刑的不足。环境犯罪作为足以对人类和社会产生现实的或潜在的甚至是长期的重大影响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因此,应将《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环境犯罪罪名从该章中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一章,将《刑法》分则中相关罪名纳入这一章中,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法立法体系。

(二)增设相关罪名,扩大保护范围。

刑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范围较窄,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刑法中适当增设一些环境犯罪的新罪名,以完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严密环境犯罪刑事法网。具体如下:

1.破坏草原罪。

破坏草原罪是指违反《草原法》的规定,非法开垦草原,或者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或者其他破坏草原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草原是地球生物圈中不可取代的自然环境要素,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另外也关系着畜牧业、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我国草原生态形势相当严峻,生态环境由于草原退化严重而受到威胁,另外,水资源枯竭、土壤侵蚀、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也是草原退化造成的。所以,有必要采用刑事手段来遏制这一现象,惩治破坏草原资源的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中应当规定破坏草原罪。

2.破坏自然保护区罪。

破坏自然保护区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自然保护区非法从事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或者实施其他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犯罪行为的规制在我国刑法中有多个罪名涉及了,但是,却没有单独的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这个罪,这非常不利对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刑法应当独立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罪,以便更好地打击危害自然保护区的犯罪,保护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所要保护的珍贵物种和其他由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物质。

(三)扩大罚金刑的适用,加大处罚力度。

生态环境问题范文第3篇

    农村能源(rural energy),指农村地区的能源供应与消费,涉及农村地区工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多个方面。农村能源的开发是指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就近开发利用的能源,在中国有薪柴、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小水电、小窑煤、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多属于可再生能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能源的利用还包括国家供应给农村地区的煤炭、燃料油、电力等商品能源。因此,农村能源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合理开发农村当地各种能量资源,研究农村各种能量资源在输入、转换、分配、最终消费过程中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等问题,以提高能量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需矛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农村能源分类

    1.生物质能:直接或间接由绿色植物经光合作用生成的生物物质和其他有机质,可直接当作燃料或转换成气态或液态燃料的载能体。一般指薪柴、秸秆、人畜粪便等。

    2.水能:利用水力发电。

    3.矿物质能:主要指煤和煤矸石。煤矸石是指煤矿中开采出的低热值的矸石,其热值为3.3~12.5兆焦/千克。可以直接燃烧或加工成型坯等燃烧利用。

    4.太阳能:广义的太阳能包括直接射到地球上的太阳辐射能和因太阳辐射同地球大气层及地球表面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风能、潮汐能等,也包括通过光合作用形成的生物质能等。现在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如何利用太阳的光、热问题。

    5.风能:由于地球表面吸收太阳辐射能的能力不同,造成各处温度和气压的差别,促使空气流动。这种流动空气产生的动能即风能。可用于风帆助航、风力提水、农副产品加工、风力发电、风力致热等。

    6.地热能:地球内部包含的热能,或由于地下物质的摩擦、挤压而放热;或由于地球内部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而放热。从地表向下,地球内部的温度随着深度的增加而不断增高。火山爆发、地震和温泉都是地热能的表现形式。据估计,地球内部每小时放出的热量约相当于燃烧6000万吨优质煤。中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开展了利用地热能的工作,一般用于温室、育秧、育种、孵化鸡、养鱼等。西藏羊八井、湖南灰汤、辽宁熊岳等地建设地热电站。世界各国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也较重视,主要是将地下天然蒸汽和热水用于生产和生活。由于有关设施的一次投资较高,地热能利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潮汐能由月亮和太阳引潮力的作用,使海洋中的海水作周期性的涨落运动,由潮汐涨落所产生的位能和动能称为潮汐能。中国潮汐能资源估计约1.1亿千瓦,主要用作水磨、水车、农副产品机械的动力和发电。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和乡镇工业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使我国农村本来就已经短缺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中国的区域和人口重点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从根本上扭转,将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农业稳产增收、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使“三农问题”变成越来越难解的症结所在,而且也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而且也成为我国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农村能源是农村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农民生活改善的物资基础。然而在农村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从能源资源到能源的最终消费,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引起局部的、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五、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农村使用薪柴和秸秆等生物质能做炊事和供热燃料的传统利用方式引起的空气污染,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2.小水电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农村的小水电一般都是利用修建的小水库进行发电,由于水库中的生物质腐烂而产生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到生物圈造成空气环境的污染。

    3.矿物质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石的移动、矿井酸性水的排放、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中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环境问题。

    4.太阳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主要是占用土地,另外制造光伏电池需要的高纯度硅,属能源密集产品,本身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含镉光伏电池的有毒物质排放虽在安全范围内,但公众仍担心对健康有危害。

    5.风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风能开发中,风机会产生噪声和电池干扰。

    6.地热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主要是地热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热污染:含有害元素或盐分较高的地热水污染水源和土壤;地热水中的CO2和H2S等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地表水超采造成地面沉陷等。

    六、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生态植被严重破坏

    1)森林资源的破坏:乱砍滥伐、毁林种粮、森林火灾等,全国每年减少森林资源约1亿m3。

    2)草原退化现象十分严重

    目前已有0.87亿公顷退化,占我国草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且每年仍以133万公顷的速度继续退化。

    生态植被破坏的后果:使农业生产失去生态屏障,是导致水土流失、荒漠化、虫灾、洪灾等自然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

    2.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造成的水污染。

    乡镇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生活垃圾造成的水污染。

    3.农村土壤环境的污染

    1)一方面,我国是耕地资源极其匮乏的国家,近年来耕地面积又在不断减小,并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

    另一方面,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仍在不断恶化,不少农田土壤层有害元素含量超标、板结硬化。

    2)目前,我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40%以上,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km2,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km2,而且污染趋势仍在加重。

    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另外被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4.农村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1)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排放量日益增大。据统计,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2320.5万t,其中总氮日排放量约为283.1t,总磷约为56.6t。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不仅影响卫生,而且造成河流淤积,污染水体。大量的秸秆被焚烧或抛弃于河湖沟渠或道路两侧,浪费了大量资源,污染大气和水体。

    2)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危害: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未收集和未处理的垃圾还会滋生传播疾病的害虫,如苍蝇、蚊子、蟑螂和老鼠等。

    3)粪便及秸秆引起的污染即内源性污染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水源污染导致5亿农民的饮水不符合卫生标准,鱼塘、农田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大气污染导致酸雨面积不断增加,全国酸雨面积已经超过国土面积的29%;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共同污染着水源、污染着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形成了农村新的污染物,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膜的大量使用,所带来的“白色”污染,使农田土壤结构破坏、养分减少、地力下降。

    5.农村大气环境的污染

    1)农村家庭使用柴草和含硫量高的低质煤作为生活燃料,且农家炤房的排烟设计很差。

    2)乡镇工业废气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均占我国工业排放总量的近一半。

    3)拖拉机、三轮摩托、二轮摩托等机动车辆尾气废气大量排放。

    4)乡镇和村间道路的路况差,灰尘漫天飞扬。

    七、农村能源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

    1、实行节能优先的政策,通过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达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农村节能炉、节能灶等节能产品的使用,每年可节约大量的原煤和薪柴,也就减少了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排放,节约薪柴也就等于封山育林,对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矿化能源,减少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源。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减少了农村利用煤碳烧水对大气的污染,太阳能是清洁、高效、无污染的能源,使用沼气作炊事燃料,不仅清洁卫生,而且农户人畜禽粪便污水得到处理,净化了环境,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源,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生态环境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调查

0.前言

生态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球关注的的焦点问题,几年来,扶余县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及节约资源并重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先后启动了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大规模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工程,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并且取得较好成绩。截止2006年底城区建设面积达9.1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7%,大气环境始终保持国家二级标准,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95%。

1.生态环境现状

1.1城市功能不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滞后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但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与管理设施不健全、功能滞后,突出表现还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垃圾处理厂,城市生产生活垃圾、污水,不能很好处理,综合环境质量不高。

1.2农村生态环境脆弱

农药、化肥、农膜不合理的使用和集约化畜禽养殖等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和非工业点源污染严重,农用化学品不合理施用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200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177万吨,农药施用量为1438吨,平均施用量为62公斤/公顷,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施用量,况且施用农药的60%-70%残留在土壤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及不安全隐患。

1.3水环境污染问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突出

我县地表水水体主要是第一松花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流域面积达2324平方公里,流经9个乡镇,34行政村,143个自然屯,涉及人口29万,过境总流量约404亿m3/年,地下水蓄积量约为3亿米3,水资源少,利用率低,加之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环境中,无任何处理及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问题不容乐观,分散的屠宰厂、小作坊、小造纸厂,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无规则排放,导致局部环境污染,加之上游来水质污染较重,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艰巨。

1.4城市规划与管理须加强

城市商企与住宅楼混为一体,底商的经营活动产生环境污染与环境影响,即造成环境压力又带来环境纠纷。城市歌厅噪声扰民问题、饭店油烟污染问题、浴池锅炉噪声扰民问题、交通噪声等问题突出。

1.5乡镇生态环境须加强

乡镇建设中地面硬化、植被人工化、景观简单化,致使乡镇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低。村屯建设欠规划、少管理、布局零乱、农村燃料主要以秸杆为主,空气污染问题加剧,农户的一家一户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突出,生活垃圾直排环境中,厕所漏天使用,环境污染问题加剧。

2.生态环境问题的影响及成因

现存及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2.1影响

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浪费,影响了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各种的开展,由此引发环境纠纷,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面源污染问题,导致生态的退化和破坏,加剧了各种自然灾害,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地板结、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作物有数量没质量,加之缺乏必要的监测技术手段,农业生产面临严重的影响。

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水环境污染及水资源缺乏问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妨碍了经济的发展,加之上游来水污染严重,导致环境纠纷与环境,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2.2成因

造成我县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讲,主要有:

(1)城市规划与管理的不完善,商企与住宅楼混为一体导致环境问题,重点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不分明,环境管理工作滞后,导致环境问题的发生。

(2)人口增长过快,经济发展过热,导致对资源的开发与对环境的破坏加剧,造成巨大的环境压力。

(3)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失衡,“一短二长”的问题突出,“哑铃式”的经济结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在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靠资金的投入、资源的消耗、产品只局限于初级加工,缺乏高科技含量、高市场份额的高端产品。

(4)群众环境意识薄弱,缺乏环保观念,重发展轻环保,重开发轻治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依然存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的保护与资源的节约,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与环境的破坏,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5)环保投入不足,资金缺乏是导致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缺乏治理资金,没有污染防治设施,不还老帐又欠新帐。

(6)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滞后,缺乏监测仪器设施,缺乏科学规划与严格管理,是造成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由于没有对大气、土壤、水质、农产品定期监测报告的技术支撑,没有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能力,导致环境问题的加剧。

3.几点建议

3.1正确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所占比重较大(91%),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关系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所以,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保护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建立部门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目标责任制,逐步形成由多部门的分散管理协调到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形成由环保、发改、经济、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齐抓共管的局面。

3.3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城乡环境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产业政策,不断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的主题功能与承载功能。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高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容量与科技含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开发、引进、建设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项目。

3.4强化环境执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保护意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生态环境问题范文第5篇

一、金融生态的基本含义

金融生态指的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徐诺金,2005)。

简而言之,就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二、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权制度性缺陷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正常发展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转轨时期,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在以计划经济为大的背景环境下建立并成长起来的。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一直都肩负着支持国有企业发展与解困的重任。由于行政上的不当干预、政策性贷款等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中国人民银行曾作过专门的抽样调查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过程中,由于计划和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国有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的约占10%,而真正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仅为20%(周小川,2004)。

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是一种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的制度安排。按其表面形式,银行经营者应代表国家对银行进行管理、经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事实是,由于产权主体权利缺失以致形成了“重权轻责”的怪现象。这严重削弱了我国银行自主经营权利和抗风险能力。

(二)法律环境不完善加大了我国金融业的信用风险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与金融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合同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立法进展有明显的提高,基本上能与金融业的发展实现同步,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

然而,目前还有一些法律条款存在过时和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破产法》上,我国《破产法》是1986年颁布实施的,当时主要是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政策性破产,随着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相关规定已与时代不相适宜。由于其缺乏对债权人的合法保护,后果是导致大量的逃废债事件发生,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另外《刑法》在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难以对违法乱纪行为产生足够的威慑力。

(三)社会信用缺失加剧了我国金融业的不稳定性

孔子曰:“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则乱”。

市场经济应该是一种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经济。但由于我国还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法制还不成熟,社会信用水平仍很低下。正是由于社会信用缺失已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而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三角债务和为避免信用风险而进行的现金交易而增加交易成本约2000亿元(刘秀林,冯彦明,2005)。

信用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金融创新效率和金融的稳定。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还得不到有效的归集和评估,金融机构在作出相关决策时难度很大,使“骗贷”事件屡有发生。与此同时,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三、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一)积极推进金融业产权改革,构建多元化发展的金融业

金融生态的生命力就在于金融生态中存在自由竞争的机制,使金融生态主体在自由竟争中优胜劣汰。建立和完善自由竟争机制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使金融生态中的参与主体多元化。这正是目前我国完善金融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其目标是构建以“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高效运转”为基本特征的,兼有国有和外资,全国性和地方性,大银行和中小银行,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多元金融主体的金融市场。

首先,要继续推进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使国有银行产权明晰化,各级经营者对其经营成果真正负起责来。杜绝一切将经营失败成本转嫁给国家的可能,让国有银行预算约束全面硬化,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金融产权。其次,规范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农信社、城信社等产权改革的方案。放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门槛,这样才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主体最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构建和谐金融生态要以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为前提。现阶段,当务之急是要对《破产法》、《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从而使银行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使银行在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时能有最后的“杀手锏”。

另一方面,为了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利益,督促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应尽快出台一部《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的破产要以市场原则为基础,使金融机构的破产成本由其股东和相关利益人来承担,而不能再由国家财政来“兜底”。当然,为了保护广大民众储蓄者的利益,还要建立一套存款保险制度与其配套。

这样,金融机构对于欠债不还的企业和个人享有无条件破产权,同样,金融机构的债权人也具有对金融机构的破产权。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错综复杂的信用关系基础上的信用经济。一个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重点要放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上的建设。加快整和银行和有关部门的信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分割。同时要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实现信用市场的有法可依,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的社会信用秩序。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大力发展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严格行业准入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金融机构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信用体系的有效建立,将极大程度提高金融机构决策的准确性,将信用奉贤降到最低。从而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提出将对我国金融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都起到极大的作用。但是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和共同努力才可能实现。要调动包括立法机关、地方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在内的所有方面的积极性,以推动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的深刻变革。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摘要:随着“金融生态”概念的提出,金融生态领域的研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业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随着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体系已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将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个角度,分析我国金融生态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并提出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的几项措施。

关键字:金融生态产权信用

参考文献:

[1]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2)

[2]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善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