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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各级财政安排给农业局实施的农业项目资金,由农业局计财股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级财政将农业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我局后,农业局要对项目资金的具体安排和使用进行集体研究,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高效,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承担具体实施责任的站股要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制定出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计财股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出资金使用方案。两套方案报分管项目和财务的领导审阅后报局长审阅,投资额较大的项目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未经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不得付诸实施。
第三条计财股和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既定的方案执行,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得利用项目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农业项目的安排要有大局意识,不同项目的资金能够结合起来的要统筹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项目建设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产业有规模、发展有空间、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区域要重点扶持和培育。
第二章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
第六条农业工程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之规定进行,农业科技项目所需的肥料、农药、农膜、种苗和其它材料的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进行。
第七条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和采购文件不得人为抬高或降低资质要求,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为特定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对象放宽条件。计财股负责协调机构或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招标和采购文件,招标和采购文件在公示前必须报局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进行公示。
第八条规范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形成机制。财政评审中心不能确定控制价的,由农业局确定采购控制价。计财股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市场价格调查小组,调查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资金额度超过3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5人。组长由计财股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在局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并经集体研究制定出最终采购控制价。调查的原始记录、资料和采购控制价文件在开标前交局纪检组保存,采购后交项目实施单位装入项目档案,保存期为15年。
第九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严格廉洁自律,杜绝暗箱操作。严禁机构、本单位干部职工与投标人串通一气买标围标,严禁项目实施站股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变相参与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一条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工作完成后,农业局要将招标和政府采购结果在省政府指定信息媒体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强化项目监管
第十二条县农业局负责全局农业项目的组织和管理,项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总责,具体实施项目的站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农业局计财股要全程参与项目及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责任人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的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项目质量。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合同副本报农业局纪检组备案。
第十五条加强采购物资的验收和监管。项目受益农户领取集中采购的物资必须登记造册,农户要签字、盖章或指印。严防挪用、冒领、丢失和克扣采购物资的现象发生。领取物资的册簿存入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
第十六条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管。农业局目督办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局纪检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实行全程监督,并对发生具体实施项目的站股要负责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都要在档案中反映出来。档案卷宗由农业局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章加强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农业工程项目完工后,具体实施项目的站股要报告分管领导组织验收。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竣工决算情况、档案资料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
扶大、扶强、扶优龙头企业,做优、做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促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引导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逐步形成大龙头带动、产业集群支撑、特色专业基地连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二、支持范围
(一)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改、扩建、新建项目;
(二)列入全市农业产业化“115项目行动”计划内的10个市级标志性项目;
(三)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四)龙头企业带动型“一村一品”基地示范项目及农业标准化种养业小区项目;
(五)农业产业化优先发展的其它项目。
三、支持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支持条件:1龙头企业技改、扩建、新建项目:项目属于当年《市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指南》确定支持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当年列入市农业产业化“115项目行动”计划、且在项目扶持年度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属贫困县乡内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不欠税、不欠工资。210个市级标志性项目条件:项目属于当年《市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指南》确定支持的重点行业的精深加工项目和高科技项目、对当地主导产业与农民增收有明显辐射带动作用、两年内建成投产、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当年完成当年扶持、第二年投产的可在第二年申请扶持。3农产品加工园区项目:园区有规划、有办事机构、当年入驻企业超3家以上、且在项目扶持年度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高科技项目放宽到5000万元以上)4龙头企业带动的一村一品基地示范项目:产业是本县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辖区内与其特色产业相关的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并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基地进行直接管理与服务;果品专业村连片面积千亩以上、蔬菜专业村连片面积500亩以上,村级畜禽、水产养殖园区在一个项目扶持年度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特色产品专业村参照以上标准酌情确定。
2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贴息、补贴形式进行扶持。按扶持年度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贴息。2市级标志性项目,按扶持期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3农产品加工园区项目,依据园区内当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千万分之一对园区予以补贴。4龙头企业带动型、一村一品基地示范项目,按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确定的项目数量,对每个项目予以35万元一次性补贴。贴息资金用于项目单位的贷款贴息,自筹资金与社会融资视为银行贷款;补贴资金用于一村一品示范基地项目新品种改良、新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3申报程序:凡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经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实地审查验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经市领导同意后,给予扶持。
(二)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构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投融资体系,各县区要整合各类农业投入资金。形成多方推进的合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国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龙头企业外购农产品,认真落实国家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加工后仍属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所列农产品范围内的按照13%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的产业项目,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加工生产设备,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优先申报省重点项目,对于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争取项目用地指标。龙头企业建设项目用地视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国土管理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证龙头企业建设项目。对龙头企业用地可提前介入实行预审。龙头企业兴办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及在农业用地范围的农具房、化粪池、水池等视同农业用地。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季节性收购资金。切实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需收购资金提供资金供给,对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贷款支持。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参与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要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形式,帮助龙头企业解决抵押困难。农户小额贷款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由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或在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由龙头企业承贷承还。探索和完善政府与银行联手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区域合作模式。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境内外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
(六)加大出口支持力度
鼓励出口型龙头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积极促进畜禽、林果、蔬菜、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开展产品和生产体系认证。继续完善农产品出口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金融支持,增强我市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出口型龙头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强领导
(一)明确组织。各县区要健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力量,专门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谋划、储备、推介、外联、招商及项目实施的调度、跟踪考核与情况反馈工作。
(二)落实资金。从2008年起。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配套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已经列支的要按照中发[2008]1号文件关于“三个明显高于上年”要求,确保其专项资金的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费也要专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考核奖励。从2008年起。奖励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乡镇,其中40万元用于奖励先进县区、60万元用于奖励先进乡镇。奖金作为受奖单位项目跑办、立项、推介、外联、招商等前期工作经费。
1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奖。奖励依据:一是当年已开工建设的投资额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数量(县区标志性项目每个项目1分)二是当年列入省、市标志性项目数量(省标志性项目加3分、市标志性项目加1分)奖励对象为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关键词:农业投资;项目评估;规模化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愈发严重 多地出现了城市人到城郊农村租地种菜的现象,像在北京这种大都市的很多郊区 农民纷纷把自己的地分割出租,而上海、浙江、湖北、四川等地,也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招募市民种菜的项目。 但这种“周末农场”热潮目前只是一种分散行为,尽管两三年前已经出现了这种项目,但其发展形势一直缓慢 。由此我们小组的项目是将租地种菜规模化,这是下乡种菜热的另外一种衍生形式 ——雇农民负责种菜 ,种什么菜,是否使用化肥,种地的规模,都由雇主来决定,充分尊重雇主的选择意愿。 我们将初期规模定在一个行政区 ,由区政府出面交涉,在城市郊区租下。经过估算过后,大致需要的土地,雇工人数,种植特定的蔬菜瓜果的种类等有一个宏观的规划。对于收货后的农产品仅供该区自愿加入项目的常住人口食用,有剩余的话,可以在经过雇主同意的前提下,将农产品卖到周边地区。
二、项目大致流程
(一)由行政区政府牵头,在城市周边的农村,租出一片地,具体从哪些、多少地方租用土地视情况而定。 (二)挑选出有相关知识背景的学者和有经验有技术的农民,估算大概产能和生产成本,制定相应的种植计划。 (三)雇佣农民进行种植,采取竞争上岗制和职业化管理方法。(四)将生产好的农产品集中运到项目实行区 (具体分配方式视情况而定)。(五)若有富余的农产品,可以低于市价少许出售给没有参与项目的消费者,所得的收入一部分用于支付土地费,一部分用于被雇佣的农民的分红,以便提高其生产积极性。 (六)年终居民再以其消费量向区政府缴纳相应的费用,以便开始下一年的投入。
三、项目的优点
(一)宏观方面
1.将市场和农产品产地直接联系到一起,使生产更有针对性,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免去中间过多的流通环节,节省流通资本。2.由城市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仅仅是资金上的,同样是管理技术上的。3.通过创造就业机会,把农民留在农村,一方面缓解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农村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缓解城市的人口压力和管理成本。
(二)微观方面
1.节省市民饮食成本。
2.特供蔬菜安全令人放心,城市居民租地种菜未必能成为未来食品供应主流,但却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种积极尝试和补充。
3.有助于农产品生产人员职业化,促进种植技术和高效农业发展。
4.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不仅收到租金,更能通过种植获得工资。
四、农业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方面
租地种菜规模化项目,对农业来说,实际上不仅仅是一种生产技术上的提高,更是一种对产销模式的升级,属于软技术的提高,这种新的产销模式吸收了农村合作社在生产规模化中的优点,同时解决了在此体系中的销售问题。这个项目主要是用在一、二线城市及其周边的农村,可以因地制宜的进行微调,其本质是将市场和生产一体化,但并不排除原有的自由市场的销售模式,这两者可以同时存在,因此具有相当的灵活性。项目的实行,需要城乡间建设有直通的交通,周边农村里需要有一定面积的土地,我们讨论认为:沿海和平原地区更适合此模式运作。
(二)组织管理方面
城市不仅为农产品生产提供资金,同时提供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城市中有相关知识的学者以及被雇佣的农民代表共同担当,增进沟通合作和管理。
(三)社会生态方面
租地种菜规模化的过程中,需要租用农民土地以及雇佣农民种植作物,会支付给农民土地的租金以及被雇佣的工资,在免除了大量流通成本的条件下,我们的项目能给农村带来更优厚的报酬,农村和农民的收入提高,也将促进其生活条件的提高。 同时由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重污染和高毒性的农药将不被允许使用,对农业生态有极大的促进。
(四)农产品市场营销方面
农产品的销售是我们的项目的优势,因为我们的项目直接把市场和生产连成一体,产品价格更低,销路更明确,产品质量更让人放心,而且能够很大程度上地避免农产品滞销、农田弃置的情况发生。
(五)财务方面
项目的资金由城市里常住居民中的项目参与者集资运行,但由于我国关于民间集资的相关法律,我们的项目将由实行区区政府先发起集资,或由政府的财政资金预付,资金将用于支付土地租金、农民佣金、生产农产品需要的种子、肥料和产品运输的费用等。
(六)经济方面
我们的项目并不是根治我国农业经济的一劳永逸的方法,我们的项目旨在缓解一些地区出现的最尖锐的农产品产销矛盾——城市人支付得更多,却吃不到质量配得上价格的蔬菜。 而同时,农民辛辛苦苦一年,种出来的农产品却可能卖不出去甚至亏掉血本,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我们的项目把这彼此需要的两个群体捆绑在一起,把过去被中间环节吃掉的利润分给双方,这是我们的项目对经济的贡献。
2、所有农业项目都需要审计。
3、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是对农业企业专项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管理的合理性、合规性及有效性的审核、稽查。
4、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计划内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包括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建设项目计划(协议)执行与完成情况,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计划,有无超计划、超标准、超面积、超预算、随意搞计划外工程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各项报表是否齐全、合规、真实、准确。
关键词:迁安市;粮食产业;项目建设
中图分类号:F762.1 文献标识码:A
1 概况
迁安市现代农业粮食产业项目,分3a3批次进行,涉及6个镇乡,58个行政村,将建设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的低压管道输水灌溉节水工程0.42万hm2。按照迁安市现代农业粮食产业项目发展目标,优先在水源有保证的粮食主要种植区,资金整合能力强的区域,农民积极性高、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乡镇开展。
2 建设管理
2.1 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为加强项目建设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抓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财政局、水务局、农牧局、国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2.2 健全各项监管机制
2.2.1 严格项目工程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将严格按照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基层监督员制,按有关要求进行采购、施工等建设管理。为保证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施工和电力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制,设备材料采用唐山市财政局、水务局统一招标采购,分别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聘用唐山市金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管理。由于农田水利项目涉及家家户户,该项目实行村民代表义务监督员制度,每个项目村均选出2名村民代表作该项目的义务监督员,负责该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2.2.2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专人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制,在财政局设立专户专账,对资金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程序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及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查。
2.2.3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文件,制定了《申报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项目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项目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搞好了竣工验收管理和技术资料归档管理,保证项目技术资料齐全,为工程管理提供条件。
2.3 加大资金投入机制
为减轻农民负担,按时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迁安市加大了现代农业粮食产业项目的本级财政投入。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随着迁安市经济迅速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迁安市政府对现代农业粮食产业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全部由本级财政支农资金列支,待年底市政府组织验收后,予以拨付。
3 工程管护
工程建成后,通过对农业灌溉条件的改善,基本达到农业水利化、节水化的目标,为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使管理人员都有明确的职责,使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制定必要的奖惩措施,对职责完成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职责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对工程实行以拍卖、租赁、承包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了管理主体,调动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促进水费征收制度的改革;由水务局每年组织1~3次技术培训,重点培训镇乡水利部门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传授工程的使用、保管、养护、抢修等技术,使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确定合理的灌水水费征收标准,不多收,不加价。项目村、群众及承包租赁者三方都有满足,这样才能使项目区做到经济自主和良性运行。
4 工程效益分析
4.1 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增节水灌溉工程0.42万hm2,安装智能井房和数据采集设备547套,可时时有效地对土壤墒情、水位变化、水量动态输出进行监控。年可节水能力379万m3,全市节水灌溉面积从现状21920hm2提高到23320hm2,占有效灌溉面积的百分比从54.8%提高到58.3% 。项目区冬小麦单产达到382kg,比前3年平均产量增加60kg;玉米单产达到488kg,比前3年平均产量增加 70kg。通过实施该项目,项目区年增产冬小麦379万kg,玉米 442万kg。年效益总计达1314万元。
4.2 社会效益
本项目不仅包括水利基础建设,也整合了农业开发、交通、农业、林业等多家投资项目,增强了粮食产业链。项目实施后,农业生产条件将大大改善,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提高项目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项目区内农田抗旱排涝能力和作物灌溉保证率,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将全面推动项目区高效节水工程体系建设、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和工程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当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4.3 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