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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关键词】社区;妇幼健康教育;意义;内容;方法
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的活动,这对提高社区群众的保健意识有很大积极作用。我国《母婴保健法》也规定了母婴享有健康的权力,国际也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健康问题。因此,应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环境的条件,医护人员主动走进社区,开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以提高妇幼的健康水平。
1开展社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
社区妇幼健康教育以社区的妇女、儿童作为主要的教育对象,提供疾病保健、健康教育、预防疾病等一系列促进妇幼健康发展的一项连续性、综合性的服务措施。通过此种方式改变社区妇女、儿童对健康的态度,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形成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以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社区妇幼健康教育活动的施行是我国重视人们身心健康,服务人们群众的表现,同时标志着我国的健康教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展社区妇幼健康教育是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医学服务到家的需要。同时,这也有利于医务工作者改善知识结构,树立社会服务意识,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
2开展社区妇幼健康教育的有效方式
由于妇女儿童是社区中比较脆弱的群体,因此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群体。开展社区妇幼健康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而是应建立长期的、固定的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技术、医务人员等资源,深入各社区中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
2.1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健康宣传资料是开展妇幼健康教育最便捷的方式。宣传资料的内容应根据健康教育的内容要点进行编写。在编写宣传资料前可先进行社区健康问题调查,并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总结妇女、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健康问题,如慢性疾病的发现与预防、季节性疾病的预防、流行病的预防等,并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印发在宣传资料上。另外,宣传内容还包括对不良的生活习惯、有害身体健康的行为等进行纠正。资料的发放可在患者来院就诊时由咨询台进行发放,也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大型活动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义诊和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时进行发放。除此之外,还可充分利用学校、文化活动中心以及老年活动区等地进行发放。
2.2通过宣传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社区的公共宣传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人专门管理宣传栏,定期出版实用性、科学性、知识性强的内容,通过生动活泼的语言、灵活多样的排版方式、丰富新颖的宣传内容等充分吸引社区群众的眼球。
2.3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媒体因其具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受众广等独特优势,成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医务工作者可通过电视、电子滚动屏、广播、报刊、杂志等进行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2.4通过知识讲座进行宣传医务工作者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邀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深入各个社区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讲座的内容可围绕妇幼关注的问题进行,如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开设健康讲座,能有效带动社区群众关注健康保健问题,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预防疾病的能力,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受到健康教育带来的益处。
2.5通过应急演练提高群众处理突发健康问题的能力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佳方式。以上所有的宣传方式都是为了提高社区妇幼群体的保健意识,并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处理突发健康事件的能力。应急演练则是检验人们应急能力的最佳方式。如针对易燃易爆物品或化学物品等的特点,举行现场紧急撤离、抢险、救援、抢救等演练活动。针对儿童的年龄特点,进行日常安全防护演练;针对传染病的传播特点,进行突发疾病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提升妇幼群体处理突发疫情和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3妇幼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在进行健康宣传时,除了进行与其他健康教育活动一样的宣传内容之外,还应考虑妇女儿童身份的特殊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内容。
3.1婚前婚后的健康教育组织社区未婚或已婚的男女集中进行婚前生理知识培训,培训讲授国家优生优育相关政策和知识,为年轻女性进行各时期的生理特点讲解,包括月经周期表现、避孕方法、妊娠早期症状和注意事项、最佳受孕时间等。另外,为社区夫妻进行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另外,可为社区夫妻制定生育计划,协助其做好优生优育的计划。设置家庭电话,以便出现突发健康问题随时取得联系。
3.2孕前的健康教育定期组织社区夫妻参加有关孕早期、中期、晚期,妊娠期间生理、心理特点等的专题讲座活动。指导孕妇进行饮食营养搭配、心理调节、胎教、保健、母乳等。提醒孕晚期妇女定期行产前检查,并提前给予其分娩过程中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健康教育,以让孕妇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缓解紧张心理。另外,建立高危孕妇档案,安排专人跟踪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3孕中期的健康教育指导孕16-20周、21-24周进行检查,评估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3.4孕晚期的健康教育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5产后的健康教育孕妇分娩后,对产妇进行产褥期健康指导如: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和新生儿护理健康指导。
3.6“0-6岁”儿童的健康教育指导社区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如: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预防接种、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4小结
社区妇幼健康教育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务工作者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努力搞好社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社区领导也应给予重视和支持。合理调节社区的卫生服务费用,并加大补充机制等,让社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教育功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积极协调统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以及信息统计、监测等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合理地开展新项目,积极推进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社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及电子化运用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监督指导。
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包》及《年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包考评标准》,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督导检查,保障项目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确保项目目标的完成和群众受益。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省卫生厅专项培训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以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为抓手,从机构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中医药服务和居民满意度5个方面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及形象。
(二)探索社区卫生管理新模式。
创新体制,积极推广“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三个转变,即工作重点由重医疗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转变,服务方式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工作目标由以经济效益为重向两个效益并重转变,以“规范化、优质化、人性化”的服务促进社区卫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监管,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日常群众诉求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中来,引入动态管理机制,在年终校验时视情节进行优胜劣汰。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加大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督力度,按照责任目标对项目进展进行督导,确保圆满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二)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妇幼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水平。保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呈持续下降态势。
(三)加大婚前保健宣传,提高婚检率。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的水平,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产前诊断、婚前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质量的督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大督查惩诫力度,严禁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一)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完善健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加大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督导力度,深入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二)逐步拓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合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各级公立医院中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比例,逐步增加省市两级基本药物种类,降低患者治疗费用的药占比。
(三)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严格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适当拉大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建立讲评制度,加强监管。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析讲评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月报表》进行月分析、季讲评。各县(市、区)卫生局每月要重点针对门诊人次、出院人次、次均门诊费用、次均门诊药品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药品费用、日均住院药品费用等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波动较大的数据时要及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为上级部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决策提供依据。
五、健康教育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借助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利用图册、标语、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各种载体,以戒烟限酒、平衡膳食、合理运动、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加强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改善健康教育基础设施,提高设施有效使用率,确保健康教育宣传内容通俗易懂、科学正确。定期对健康教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并积极探索健康教育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