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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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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

农业政策范文第1篇

一、审慎扩展油料信贷业务,探索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为了及时防范和化解油料购销中的信贷风险,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分行提出把握“三个关键”的贷款管理办法。把握“三个关键”即:首先,严格把握风险准备金比例。其次,严格把握市场价格。第三,严格把握库存监管环节。通过支持粮食企业扩大油料购销活动,收到了四个效果: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二是解决了农民的卖难问题,提高了农民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和生活消费水平。三是促进了农工商联合,粮食企业扩大了经营量,增加了效益。四是扩大了收贷收息来源。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将集中到运用国有大型粮食储备方面。各个地方大批的中小国有粮食企业必然走向股份制和民营化,粮食市场的放开还会使更多的企业和民间资本从事粮食收购,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支持重点也应该随之调整,决不能以所有制来确定支持重点,要以资金的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和市场规律选择支持对象,将从事粮食收购、调销和储备的各类企业都列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在政策上对所有粮食企业做到一视同仁,对民营资本给予国民待遇,只要能够符合信贷规定、接受信贷监管,农业发展银行就应该给予信贷支持。

二、以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服务空间

一是积极支持原粮、油料的粗加工。选择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经济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作为直接支持对象,从横向上延伸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的服务领域。通过支持龙头企业,改变目前企业数量多、产品质量差、档次低的局面,起到支持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作用。二是集中资金支持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粮油深加工企业。将一些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粮油品种、饲料加工和粮食转化的新兴产业作为扶持对象,使农村涌现出一批档次高、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品牌企业,也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择优支持经济作物的收购和加工。随着经济作物在农产品中比重的增加,农业发展银行要适应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在收购资金使用范围上逐步拓展。四是探索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新路子。对于那些畅销、高效、潜力大的农产品如优质小麦、油料、高油大豆、荞麦等,应积极探索通过信贷扶持开展集约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使其成为加工业可靠的原料基地。五是对转化粮食、市场前景看好的大型养殖企业、畜牧加工企业给于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在内蒙古这样一个农牧经济类型地区,支持农业和牧业产业化,加大对弱质产业的扶持力度,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战略调整更有深远意义。版权所有

农业政策范文第2篇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变化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其中最令人感受到震撼的是全世界迅速整合为一个经济体,彼此来往频繁,互相提携也互相冲击,全球经济力量横扫国界,带来更多的贸易也带来更多的竞争,同时也带来经济高度的调适与繁荣。因此,在21世纪的全球经济体内,经济考虑超过政治的考虑,全体人类逐渐转变为经济人。

从另一方面观察,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人类所使用的重要能源如煤和石油的存量已相继稀少,将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由于农业是可以使资源再生的产业,其重要性重新受到人们的注意与定位。国际经济专家已经预测,随着21世纪尖端科技带来大改革,目前落后的农业将成为最先进的产业。21世纪的农业,我们将可以看到生物极限不断的被突破、生物技术产品的不断增加、产值巨额成长,许多农业科学家与基因工程师将直接参与农业生产,企业家也将涉足农业经营,使农业在本世纪为人类带来更大的财富与福祉,成为产业明星。

二、国际化与农业的转型

在实现农业成为产业明星之前,我们要先认识经济国际化与贸易自由化的世界趋势。经贸自由化后,“小农”势必面对“大农”的竞争。一般而言,在土地稀有的条件下小农国家往往以牺牲资本报酬率来提升土地生产力,而大农国家则以牺牲土地生产力来提升资本报酬率。在市场导向的国际竞争上,资本报酬率高的比较占优势,而土地生产力高的则居劣势。如此,在国际竞争下,小农同家将以劣势与外国的优势竞争,在传统的农业经营上,如不有效地转型以提升竞争力,将被淘汰出局。

在WTO规范全球化的情势下,我们的农业发展面临小农经营缺乏规模经济效率、技术效率无从发挥、商品化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以及国内外市场动态变化农业决策难以精准掌握等问题。

知识型农业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经营管理的运用。科技的研发与运用是产业进步的原动力,目前已经有很多先进的技术正在使用与研发中,预计将在21世纪大量被采用。例如以遥测技术监测农业灾害,以计算机控制自动化耕耘机的操作及施肥,利用生物科技开发具经济价值的新品种,制造生物性农药和疫苗等。目前部分先进国家已相继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从事相关技术的研发,我们必须注意此趋势的发展,随时学习和运用这些科技,才不会输在新世纪的起跑点上。在经营管理方面,农民要利用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要随时观察发现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以满足消费者。此外,小农单打独斗的经营方式已不容易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要让所有产销团队积极参与农业策略联盟,发挥团体的力量,以全球化的市场考虑,强化我们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也是环保的世纪,传统以生产为主的农业已不能适应时代需求。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祖先把它交给我们,我们还要将它保留给子孙后代。植物的光合作用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有机物质可以改良土壤的结构。农业具有良好改善环境质量与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也有抑制温室效应的作用。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滥用农业科技和某些不当的农业经营方式也会使环境遭到破坏,对此应该加以避免。未来新一代的农民,在追求产业发展的同时,应当兼顾人文的修养,珍惜环境、关怀自然,使产业发展与环境维护能兼筹并顾、相辅相成,使农业转型为具备科技与现代化经营理念、并兼顾生态安全的综合性先进产业。

三、农业施政目标与对策

小农国家在加入WTO以及全球竞争情势下,要有以小博大的智慧,改进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技术,才能和资源丰富的大农国家竞争取胜。基于此认知,今后我们的农业施政目标应将过去以“提升生产力”为核心的农业政策,转变为以“提升竞争力”为主轴的政策方针,并将传统以“增产”为目的的农业数量经济发展策略,转型为以“增值”为目标的农业知识经济发展。因此,要积极发展农业生物科技与优质食品技术等高科技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并通过农业策略联盟,将小农转型为大农,发挥经济规模效率;同时配合现代生活注重休闲的趋势,推动发展休闲农渔业。兹将因应加入WTO全球竞争情势、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对策简述如下:

1.发展生物科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因应全球竞争趋势,加速传统农业向知识、技术及资本密集农业转型,须加强生物科技等重点高科技研发,强化产业合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及技术附加值,落实农业科技产业化及商品化,促进涉农企业发展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农业竞争力。

2.推动农业策略联盟,发挥规模效率,提升农业竞争力。在WTO规范的开放式经济体制下,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将影响国内农产品的生产与供需,小农经营难与大农制国家竞争。为纾缓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需积极加强推动农业策略联盟,将小农组合成大农,发挥规模经济效率与技术效率,并整合农业现有的优势资源与核心技术,通过同业与异业联盟,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以建构农业安全防护网形成经济软提防,协助解决农产品产销失衡,稳定农产品价格。

3.发展休闲农渔业,活络农渔村经济,提高农民所得。在国际竞争冲击下,传统农业必须调适转型。休闲农业为非贸易财,可以扩大农业生产范围且不会受到进口品的冲击。因此,农业部门应掌握周休二日的契机,利用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业产业文化、农渔村景观以及山林中丰富的生态资源,转型为农业休闲及观光旅游事业,在产业发展与生态安全兼顾之下,创造农渔民转业或兼业机会,增加农民所得。

4.加强环境安全,维护自然环境。台湾地区由于地质结构脆弱,且台风豪雨及地震频繁,加以过去对自然资源的不当开发利用,容易引发洪患、土石流等灾害,亟需加强治山防灾及生态保育以改善环境质量,农业是具有生产面、生活面及生态面的“三生”产业,必须兼顾产业发展与资源保育,以确立永续经营的目标。

5.健全农业防检疫网,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入WTO后,随着经贸自由化,国外农产品进口将逐年增加,为防杜进口产品挟带疫病虫害进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必须建立动植物疫情监测系统,强化各项防疫检疫措施.

农业政策范文第3篇

农业政策性信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活动,它服务和服从于国家农业生产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农业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

但是,当前正在推行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农业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基础和理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作用,便成为国家调控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基本选择。

面对这种情况,农业政策性信贷必须突破两个误区:一是必须突破只有支持特定的对象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才体现粮食收购资金政策性的认识误区,确立只要是投放于粮食生产流通领域就是充分发挥了政策性作用的观念。二是必须突破农业政策性资金不能追逐利润的认识,确立政策性资金商业化管理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市场化改革推动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体制的创新,进而促进其良性运行。

基于以上要求,我认为,确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农业政策性信贷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要求:

首先,进一步明确粮食收购资金的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六个服务”。即服务于支持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储备调控体系,服务于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粮食供求平衡管理体系,服务于国家促进粮食稳定增产的生产管理调节体系,服务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服务于国家的粮食基本消费保障供应体系,服务于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农业政策范文第4篇

一、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评估困难与组织形式选择

(一)评估的困难

对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评估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判断,判断的难度主要是由下面一些主客观条件所造成的:

1.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关系的利害性

农业政策实施的结果必然会造成人们经济利益格局的改变,有些人从中得到了经济利益,有些人损失了经济利益。得到经济利益的人可能说自己是应该得到,或者加以缩小。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人肯定会喊冤叫屈,并加以夸大。双方这种对各自经济利益得失相互背离的描述,就要严重地扭曲农业政策的本来面目,使人们难以对农业政策所转移的经济利益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估。这种评估是对农业政策的一种价值判断,又是对政府及其有关人员政治行为的一种价值判断,评估的结果肯定会影响到他们的荣辱褒贬,进而影响到他们的经济利益。所以,政策的制定者或执行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影响评估的结论,力图对农业政策作出有利于本政党、本届政府、以及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评估。不同利益主体对政策评估所施加的影响,必然增加政策评估的难度。

2.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换的结果重叠和效果的难以辨认性

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农业政策不止是一项,在同一个时期,往往有很多项农业政策在同时发挥作用,这样就造成了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结果重叠在一起,很难准确地将某项农业政策的实际效果从总体变化中区分出来。有时,不同的农业政策,以及农业政策与其它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甚至相互干扰,使得区分每项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各自效果更为困难。

3.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影响的广泛性和结果的难以计量性

一项农业政策转移经济利益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其中既包括经济的影响,又包括非经济的影响;既包括预期的影响,又包括非预期的影响;既包括短期的影响,又包括长期的影响。在所有这些影响中,一方面,有些因素难以测定,或根本无法测定;另一方面,有些结果也往往难以用同一个计量标准来衡量。这就给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正确评估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4.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多目标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

一个国家的农业政策是由一系列政策组成一个农业政策体系,这样一个农业政策体系在转移经济利益时目标是多个。国家希望实现所有的农业政策目标,但有些政策目标是处在矛盾之中,起码是不能同步实现。这样针对不同目标的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评估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此外,尽管我们要求农业政策要有明确的目标,但由于一方面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生产结果就具有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政策问题的复杂性和高度政治性,以及农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和对象的主观因素,也使得农业政策转移经济利益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这就给最终的价值判断带来了困难。

(二)组织形式的选择

1.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的制度化

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的制度化就是将其评估作为一项制度列入有关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计划,使其评估不仅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而且能够成为一种程序化的制度,这是从组织上落实其评估的一项根本保证,其评估制度化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机构中应该设置专门的组织或指派专门的人员进行评估;

(2)建立评估工作制度,每项实施的农业政策在适当的时机都要进行评估;

(3)设立评估基金,解决评估的经费来源问题;

(4)认真对待评估的结论,注意评估结果的消化吸收。

2.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者选择的多样化和科学化

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评估者是评估的主体,对于评估活动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由于他们在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利害关系不同,使得他们对其评估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局限性。因此,对评估者的多种选择以及对各种结论的有效综合,十分有利于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

(1)农业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评估。这种评估的优点是评估者本身就是农业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因此对整个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过程具有全面的了解,评估者掌握着有关农业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大量第一手资料,有利于评估活动的开展。但这种评估也有其致命的弱点:由于评估的结论关系到评估者作为农业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自身的声誉,因此评估中容易出现夸大成绩,尽量少讲或根本不讲失误的现象,这与评估的根本宗旨相违背;作为农业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往往代表着某一部门、某一机构或地方的局部经济利益,这就使得评估容易走向片面性,并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由于评估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评估者系统地掌握有关的经济理论知识,并熟悉有关的方法和技术,对于他们来说,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系统训练。

(2)受政府机构委托进行的评估。政府有关部门可能委托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机构、学术团体、专业性的咨询公司、乃至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对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进行评估。这类评估者由于不受政府内部利益格局的限制,因而能够较公正进行评估。由于评估活动是以委托方式进行的。因而有利于建立起评估者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关系,促使评估活动顺利地进行。由于评估者是专业的评估人员,具有评估不同农业政策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评估活动的质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接受委托的评估者由于在评估经费、评估资料等方面受委托人的控制,所以有时会造成评估者实际上对委托人负责,而不是对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效果负责的现象,评估者可能接受委托人的旨意,为了迎合委托人的要求而放弃科学公正的评估结论。

(3)相关利益集团及其代表机构的评估。农业政策所造成的经济利益转移要涉及到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加工者、消费者、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者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信贷机构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相同的经济利益取向形成各自的利益集团。一般来说,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经济利益代表机构,例如农民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他们对农业政策都会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得失角度加以评估。这种评估虽然较多地考虑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可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却能够更加突出地反映某一个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得失,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4)独立的农业政策专门评估机构的评估。一些在行政隶属关系上不属于政府部门的相对独立的农业政策机构,有利于维护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有利于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职业评估人员,一般来说,这类机构的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评估形式。总之,以上各类评估人员及组织形式各有短长,一般不能以一家之言为准,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评价结果,然后再决定农业政策的取向。

二、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的理论基础

新福利经济学不再把资源的配置理解为社会经济福利达到最大化状态是以收入均等化为前提。而是把效率研究放在首位,并认为效率来自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借鉴帕累托最优实现的条件来评估我们的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应该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

如何借鉴帕累托最优实现的条件。来为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评估服务呢?那就是要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来兼顾公平。只有把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才有可能在效率提高的基础上实现收入和分配的合理化,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公平和效率是各国政府在制定农业政策时都要面对的选择,传统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选择是处在两难的境地,两者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认为要提高效率就会有碍于公平,要讲究公平就要牺牲效率。那么人类能否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协调和同步增长呢?这是人类还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无数农业政策的实践证明,在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中,效率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提高效率,将“蛋糕”做大,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公平分配。这里所说的公平不是平均,而是机会均等,这里的公平是在机会均等条件下导致的收入不均等。由于农民在能力上和智慧上的差异,有人收入丰厚,有人收入低微,这正是公平的一种反映。如果你硬要把他们的收入拉平,反而是不公平的表现,结果必然会降低经济效率。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反映着生产和分配的矛盾。很显然,一个国家在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前面提到的效率和公平的协调和同步增长,也是一种类似于帕累托最优的理想化模式,在农业政策的实际运行中难以完全做到,但却是国家应该始终努力的目标。效率是解决公平问题的基础,但效率的提高并不会自动形成公平,公平的实现离不开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的转移。

三、农业政策与经济利益转移评估的基本标准

(一)生产力标准

农业政策范文第5篇

摘要:海峡两岸相继出台的农业政策,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保护农业;精致农业;科技兴农

一、海峡两岸农业政策的历史回顾。海峡两岸把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制定一系列农业政策促进农业的发展,虽然政策所涉及到内容有所不同,但对于被工业过度消耗的农业的发展确实具有一定缓解作用。农业是民生之本,只有高度重视农业的持续性发展,才能造福于人民,为工业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纵观海峡两岸农业政策,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总结其经验与做法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1、海峡两岸农业支持工业政策。战后海峡两岸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实行了“以农养工”的农业政策,为了满足工业以及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需要,农业政策制定的重点主要侧重于提高农产品产量为目的,这种政策虽然保障了工业对原材料的需要,但却忽视了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致使农产品生产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在剥夺农业剩余发展工业这一点上,海峡两岸做法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台湾的做法是既支持工业,同时也十分重视农业的改革与发展。对农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通过用出口赚取的外汇收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物质、技术支持。大陆的做法只是重视工业的发展,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重视不够。大陆为了保障工业的发展,制定了“统购统销”的农业政策。因受限于当时生产力状况,农产品生产无法满足工业的发展,但是为了保障工业对农产品的需要,以“统购统销”政策缓解农产品供求关系的紧张局面。总之,海峡两岸在“以农养工”阶段,农产品的生产主要满足自身的需要,难以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当工业的发展步入正轨,农业的发展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这种为工业服务的农业生产结构单一、持续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其结果就是农业的发展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现代农业国际竞争力不仅取决于粮食生产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的提高,包括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的素质与水平、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对农业国际贸易体系的了解与掌握等。同时,还需要建立农业生产流通体系,做好农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服务工作。海峡两岸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为工业的发展以及以及人民生活生平的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只是重视工业的发展,缺乏了对农业的投入与支持,必然破坏农村的持续性发展,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国民经济的健康不仅需要工业的发展,同时也需要农业的持续发展。这种单纯支持工业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农业的发展空间,是导致国民经济严重失衡的重要原因。只有既重视工业的发展又重视对农业的扶持,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健康发展。因此,只有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才能促进农业健康发展。2、海峡两岸工业支持农业政策。农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没有农业的发展,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制约。1981年大陆在《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只有彻底解决农村发展落后问题,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而不是向他们只是索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问题。这充分表明了大陆已经意识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海峡两岸为了农村摆脱困境,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业政策。主要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农业税赋、农业金融以及信贷体系等政策。大陆为了扶持农业,加强了农村信贷业务。为了做好农村信贷工作,组建了中国农业银行,以此加大对农村信贷、金融业务。从1979年—1985年,增加对农业的贷款,并且对农业发放长期低息贷款。同时要求农村信用社在农用资金的组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开展存贷业务,主要面向农村生产与发展。这种农村信贷改革有力地支持了农村改革,是保护农业的重要体现。1984年为了切实减轻农民各种负担,出台了坚决取缔对农民的各种摊派政策。不得建设与本地实力不符的工程项目。实践证明,大陆所出台的系列农业保护政策,切实解决了农民发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不仅提高了农村的整体生产效益,同时也缩小了城乡差距。为了支持农业建设,台湾自1973年1月通过20亿台币补助农村建设;通过废除肥料换谷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农村贷款业务程序,促进资金尽快进入生产领域;建立生产、经营一体化服务体系;1980年以提出“精致农业”政策,促进农业提高经营效益;通过关税政策保护本岛农业,一是对农产品实施关税保护政策,台湾农产品进口关税高达8%左右,近些年虽有所下降,但是税率仍然高于其他国家;二是对农产品实行高价购买政策。1973年设立“粮食平准基金”,规定以高于生产成本约20%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同时还对主要粮食作物设立最低收购价,以此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海峡两岸“以工支农”政策虽然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但其总体方面看有着相同之处,如在废除束缚农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保护农民利益、优化农业结构与促进农业发展等措施方面有相同之处。虽然在政策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有些政策目标没有达到,但对于促进农业的改革与发展还是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只有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不断提调整政策重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海峡两岸农业政策的借鉴。海峡两岸在不同时期所提出的农业政策,保护和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尤其是台湾农业支持政策使农业的得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其经验是值得借鉴的。1、在农业科技水平方面。台湾农业科技转化率极高,在某些领域在国际上具有领先地位,在高新技术研发上、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树立农产品品牌形象上都颇具经验。台湾在农业科研项目研发上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开发,促进科研成果的利用与转化。台湾高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效益。而大陆在促进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方面比较滞后,大量的研究项目及成果被放在实验室里,大多数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上,造成资源的严重的浪费。大陆应高度重视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实现科研机构与实验基地联合开发农产品品牌,注重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使农业科研与现实生产力紧密结合起来。2、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一体化组织。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十分重视信息的掌握和获得,而合作性经济组织恰好在这一方面能够帮助农民解决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大陆也出现了这样的组织,但是仍然存在服务功能无法满足需要的问题,因此,借鉴台湾的农会在促进生产与市场转换的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加强培育发展农业经营合作性组织,使生产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避免盲目进行生产与销售,促进农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当中。3、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台湾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为了保护支持农业,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与改进,将对农民的价格支持转变为货币补贴,促进农户在拥有资金的前提下,自由转产或创业。在对外贸易中,限制国外农副产品进口,用关税壁垒政策将对本岛具有冲击力的农产品尽量拒之门外,有效地保护了本岛农业的发展。目前,我们也正在实施各项农业保护措施,但与台湾相比,其关税保护范围远没有达到限定目标。只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关税政策,利用国际贸易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才能使农民的利益不受到外来侵害。4、发展精致农业政策。近年来台湾所推行“精致农业”政策,注重农业的整体规划与发展,因地制宜地促进农业的各种部门有机结合,使农业兼具多种效益于一体。“精致农业”实质上就是农业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效果并不是很好,只有转变思路,探索农村发展的新模式,开发旅游、休闲等资源,实现农村跨越发展,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