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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常提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代沟呢?这往往就是年龄之间的问题。在生理上,孩子处于青春期,容易冲动,凭感情论事,常会出现一言不合就开始闹起来了;而父母此时往往正处于更年期,心情更是不会好,在与孩子发生矛盾的时候,两个人很有可能会吵起来。在心理上,孩子有了自己的见识和经验往往对父母轻慢;而父母则因为孩子的转变而不安。但这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然而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解决问题同样需要两代人之间的沟通。孩子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能冲动行事,做事之前要好好想一想自己这么做之后的后果是什么;父母同样需要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待孩子不是要非常严苛,其实还需要父母对孩子宽容,毕竟两代人的见闻是非常不同的。主要还是要父母和孩子好好沟通,了解孩子的情况。
所以父母与孩子之间沟通很重要,它能缓和两代人的关系。
森林植物检疫是为了确保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林业生产的安全,由政府法定的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林业以及产品在流通前、流通中和在新的地点种植或确认使用地点后所实施的一系列预防森林危险性以及有害生物的传播的综合性管理措施。森林植物检疫的目的是要防止危险性森林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的)进行远距离传播,保护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林业生产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森检工作所针对的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危害严重,防治困难,主要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国内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的森林有害生物。目前青浦区森林植物检疫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2.森林植物检疫所蕴含的积极意义
2.1做好森林植物检疫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传入
在自然生态链中,生物的分布都是有地域性的,一种危害性生物从原生地传播到另一个地区,由于自然屏障的限制,单靠生物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办到的。还有一种是由于人为的原因,指人们进行贸易或非贸易性活动。这些传播人为是关键,有很多危险性生物具有隐藏性潜伏在植物以及产品的内部,或者附人体外表、衣物上,在货运或者邮递,把他们带到了另外一个新地方。有害性生物一旦进去一个新的生态系统,加上有合适的寄主生物,就会避开了原产地天敌的制约,在新地区很快机会定殖下来,高速繁殖,泛滥成灾。如何能解决这类问题,就要做好植物检疫的工作。把好质量关,在引进优良的林木和花卉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防止有害性生物的传入。提供引种检疫的一些数据。
2.2开展森检工作是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病害虫的影响。森林害虫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全过程,从新苗、种苗,到幼林然后成林,时时刻刻都会有病虫害的可能,轻者影响林木的成长质量,重者直接导致林业大片枯死。森林植物检疫是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必须要落实进行,它可以有效的阻止森林有害性生物的进入,消灭在产地之内,减轻预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更是确保了种苗的质量和造林的成活率;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预防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能消灭病虫害的有效方法。目前青浦区病虫害检疫方面的形势。
3.积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的有效措施
3.1根据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森林植物检疫的目的就要防止对森林有害的生物通过人为的活动进行远距离的传播,重点要防止传出和传入,两者必须抓牢。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必须要在森林植物和产品没有进入流通区域之前、流通途中和已经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区域后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从根本上破环人为传播的链条,就可以终止有害生物的传播。针对各个不同的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如在森林植物和产品的培育阶段,可划定出“保护区”和“疫区”,分实行区域封锁、消灭和保护措施;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把好产地质量检疫关,严格履行各级检疫审批手续。在流通过程中可以设置不同的关卡,我们会设置道口检疫、工程复检复查、调运检疫等措施,来做好森检工作。具体加入实际工作情况。如哪些环节,哪些措施,具体的做法。可操作性。
3.2正确处理好“把关”和“服务”之间的关系
森林植物检疫有两个重要的职能:一是预防对森林有危害性生物通过人为的活动进行长距离的传播,不仅要制止传出,还要防止传入。二是为森林植物以及产品的经营者、种植者倾心服务,为确保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做好护航,维护信誉。在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中,“把关”与“服务”是相对的统一体系,“把关”是前提,“服务”则是目的,“把关”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服务的畅通,“服务”则是体现了“把关”的质量,因此“把关”和“服务”必须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和推动下,做为为县级森检部门应该谨遵这样的口号:“发挥把关作用,服务对外开放,坚决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落实到具体做法上,经常派遣工作人员对境外地区的疫情进行调查,时时刻刻掌握疫情的变化,严格检查、监督包装和消毒处理,从根本上减少了入境检疫的时间,提高了检疫的效率,加强了检疫的实效性,促进贸易活动的发展。做为区县森林植物检疫的工作人员,根据多年经验,检疫重点应该放在产地上,抓住疫情源头,严格把好检疫关卡,把检疫性有害生物消灭在种苗生长期间,不仅保障了种苗的质量,而且也有效的防止了检疫有害性生物的传播。怎样严格把好检疫关卡,具体如何开展。
3.3把法制手段与技术措施有效的结合起来
年级 :三年级
详细联系地址:山西省原平市青年街小学三四班
联系电话:13223608493
以下为正文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一次考试因为粗心没有考到满分,同学们选我当学习明星,而老师认为我学习不认真,才没有考好,就不让我当学习之星,指名郭文清当。
我那时心灰意冷,已经对自己没有信心了。
这时,我看了一个动画片:《成龙历险记》。动画片中说了圣主改写了岁月的史书,他自己统治世界,那时的成龙,没有灰心丧气,而是想尽办法,对付圣主!最终他成功了!成功打败圣主了!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7〕271号)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可否认定其违法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九十一条和劳部发〔1994〕489、532号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按照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标准工时制度方面进一步作出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改正。
三、《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四条中的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仅指加点,而不包括休息日或节日等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是否加班不受《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限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在国家立法部门没有作出立法解释前,应按此精神执行。
四、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补休的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五、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六、若甲企业经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总工时应为40时/周12周/季=480时/季)。若乙职工在该季的第一、二月份刚好完成了480小时的工作,第三个月整月休息。甲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且不存在着延长工作时间问题,该季各月的工资及加班费(若认定为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应如何计发?
某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总工时应为508小时/季。)该企业因生产任务需要,经商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安排劳动者在该季的第一、二月份刚好完成了508小时的工作,第三个月整月休息。该企业这样做应合法且没有延长工作时间。对于这种打破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定要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并且注意劳逸结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工时计算方法应为:
1、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7天/年(法定休假日)=254天/年
季工作日:254天/年4季=63.5天
月工作日:254天/年12月=21.16天
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七、劳部发〔1994〕489号文第十三条中某综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是指日(或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还是指某一具体日(或周)实际工作时间超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八、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九、本市拟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过程中强制性地附加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和每日实际除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两个条件,是否妥当?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从部分企业生产实际出发,允许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制度,以保证生产的进行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过程中不宜再要求企业实行符合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规定。但是,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过程中应要求企业做到以下两点:
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中采取何种工作方式,一定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语文教学来说,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中职学生普遍基础文化薄弱,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明显不足,学习的主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约束和自我督促的能力,缺乏主动吸取知识和创新探索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不能一味地突出学生的自主学习,造成时间的浪费和学习的无效。可以说,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有效指导,是中职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依靠,教师的作用发挥充分了,将极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那么中职语文教学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教学目标的确立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引领,对于整个教学过程、教学效果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中职语文老师要依据教学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学生确立恰当的学习目标。有了目标,学生的学习就会有的放矢,不至于摸不着边际,失于空泛。例如,中职学生学习文言文,老师提前布置预习课文的作业基本就是一句空话,学生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提前接触课文。这样在第一课时教学时老师就要把“熟练地诵读课文”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并且课堂上引领学生完成这一目标。教师设定了教学目标,学生就这一目标发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想方设法把课文读熟,课堂学习的效率也就显现出来了。
当然,对于中职生来说,学习目标不可确定得太高、太死板,要以学生学有所用为前提。要结合职业需要、就业需要,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放在首位。
二、教学内容的选择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的设置对整个教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教学内容设置得不合适,即使方法再恰当,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效果也会打折扣。对中职学生来说,我认为教师设置教学内容要把握以下三点:一要易懂,二要有趣,三要实用。因为学生的学习基础都比较薄弱,所以要尽可能设计学生容易听懂的、容易理解的内容。要让学生保持比较持久的学习兴趣,那么教师设置的教学内容也要有趣,枯燥的、生硬的、需要学生花时间深入思考的学习内容,是中职生十分排斥的。又因为中职生普遍重视专业学习,他们希望自己学到的东西能够实用,那么语文教师的教学就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需求,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自觉性。
三、基础知识的积累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成绩普遍不高,这里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基础知识不扎实却是一个共性的因素。到了高中阶段,如果老师不重视基础知识掌握的引导,片面追求能力的培养,一部分学生就更加不知该怎样学习,最终失去扎实学习的兴趣。所以,作为一名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师,还要十分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学习,引导学生勤于积累,勤于梳理,勤于记忆,扎扎实实掌握好基础性知识,使学生在不断丰富基础知识的过程中发现学习的乐趣,找到学习的窍门。对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扎实的积累基础性的知识,不单纯只是学习效果的问题,对培养学生认真踏实、严谨务实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也是有着深刻的影响的。
四、职业能力的培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应当把学生的职业能力的培养作为终极目标,适时渗透。语文教学要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这些都是学生就业创业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具体来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要特别善于发现和挖掘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有用的因素,进行适时的教育引导,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能力。例如,在《南州六月荔枝丹》一文学习完毕后,我为商贸班的同学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是一位产品宣传与推销者,你能从这篇课文中得到怎样的启发呢?学生经过短暂思考,便七嘴八舌说了起来,我发现学生很巧妙地引用了课文中的说明内容和说明方法,。这些问题的设计拓展了学生的思维,将学生的思维从课内拉向了课外,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非常有益的。其实,语文课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总之在职业能力的培养上,教师的引导不可缺少。
五、检测方式的运用
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没有升学任务的限制,所以在检测方式方面完全可以不必拘泥。除了试卷命题封闭考试的形式之外,教师完全可以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设计一些开放性的题目,让学生走出教材,走进生活;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可以结合学生自身的长处,设计富有个性化的、能发挥学生特长的题目,给学生展示自己搭建一个平台。可以结合学生所处的地域范围,设计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题目,引导学生充分了解自己所生活的地方的风物人情、自然山水、行业风貌等等。这些检测方式,因其灵活、开放、富有生活气息而深受学生欢迎。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引导更不可缺少,只要教师的工作做得细致周到,运用这样的检测方式不仅能够开阔学生视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