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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
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七、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推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示范镇创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现场宣传等形式,针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民工等不同群众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及区食安办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堵源头、严准入、强监管,并实行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打劣与扶优相结合,为构筑诚信生产、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而努力。
二、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接到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食品安全局面平稳。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及重要节日,开展多次卫生自查。
一、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市内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交通枢纽、车站、繁华街道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车站、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车站、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宾馆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定点接待供应旅游团队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屠宰场规划整合,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海关*监管点。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规范物流配送环节。规范大型食品超市生鲜食品配送中心;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进行包装,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冻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计划
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在至20*年7月10日)计划部署阶段:
1、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于20*年7月11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于200*年7月11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7月11日至8月7日)检查督查阶段:
1、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指导各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暗察暗访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暗查暗访工作,有针对性的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各环节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配合部门开展对本地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本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困难、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控制应急阶段:
1、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作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力争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解决,力争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国家、省、金华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阶段(20*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工作,于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效已列入金华市政府对我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配合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牵头和配合部门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部门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逐级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定期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33号)的要求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
4、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既要及时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导,加强保障。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
现将《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万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我镇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铺材料的进货、使用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食品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对我镇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制品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住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对我镇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镇更好保障消费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餐具的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对我镇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我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对我镇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镇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一)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月6日至12月6日)
及时对隐患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我镇认真配合市食安办,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化程序,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得到弘扬,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法治实践活动得到广泛开展。95%以上的普法对象普遍接受法治教育,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5%以上的部门和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标准。
二、工作措施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2014年上半年党委中心组进行7次集中学法学法,内容涉及国土、计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下一步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中心组成员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2、加强镇村干部法治能力培训。
村(社区)干部上半年开展培训8次,内容涉及村级公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应急处理等方面内容。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镇村(社区)干部的培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
学校法制副校长讲课4次,内容涉及安全、消防、禁毒。全面各部门共进行街头宣传12次,有15000人受益。下一步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强化法制副校长具体职责,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法治惠农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4、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按照我镇“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广和法制文艺汇演、巡演活动,打造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制农家书屋等“一村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利用镇法制长廊、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普法微博、QQ群、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
5、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根据本镇特点,在交通要道、政府办公大楼、车站、医院、银行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向社会广泛宣传依法治镇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要广泛宣传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为依法治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7、落实完善党务公开及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均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严格执行《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强备案审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8、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9、加强便民服务建设。以便民、利民为根本,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
10、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落实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1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
13、加大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准入与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矿山、危化品、交通、建筑、燃气、学校及周边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打非治违”和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五级监管”;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14、加强食品药品依法监管。加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法律法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责任追究。深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抓好酒类行业治理。加强镇食药监管所建设,推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5、依法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把依法行政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大规划建设监管力度。
16、加强法、检部门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案件办理期限,强化办案质量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深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加强巡回审判,深化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自身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17、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法庭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18、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畅通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继续抓好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切实做好死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刑事法律援助。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外出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和异地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
19、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对土地征收、城乡建设、涉法涉诉、涉军群体、劳动社保、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合接访、重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0、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群防群治社会治安综合体系。对社会治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切实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区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加强禁毒工作,做好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依法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财以及涉及“黄赌毒”的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21、依法治理秩序。完善大调解工作衔接制度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专业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秩序专项治理,推动一批积案进入法定终结程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完善网上受理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
22、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
23、扎实推进各级单位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示范镇、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24、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各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确保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依法治镇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逐步推进人员到位。强化依法治镇工作队伍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依法治镇工作的有效开展。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职责,加大力度,加强协调、检查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完成依法治镇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