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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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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经济普查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第1篇

区政府今天组织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大会,是对经济普查工作的一次再动员。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区一次区情区力的大调查,为确保我们鄞州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经在5月12日召开了扩大会议,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目前国家和省市的经普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区级试点今天马上要开始,虽然就经普的主要工作我在上次会议上已经作了强调,但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对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认识,区政府还是决定在今天召开这次动员大会,今天会议的召开同时也标志着我区经济普查工作将全面展开,因此非常有必要。刚才区统计局和区委宣传部分别就做好经济普查和普查宣传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中河街道就如何配合做好普查试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有关镇乡(街道)代表与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统计局领导对我区搞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请与会同志认真体会,结合各自实际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经济普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开展经济普查是党和政府全面了解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方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一件大事。20*年开展的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为我区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距今已过去了四年,在这四年当中,我区生产总值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一、二、三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特别是第三产业比重由20*年的25%提高到32.7%,四年后的今天,我区的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和经济质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同时,我区又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快、变化大、情况复杂,市场经济成分日益多元化。如何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掌握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规律,摸清我区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经济结构、经济效益、能源消耗等状况,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变化规律,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摆在各级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因此,区委、区政府希望通过第二次经济普查为区委、区政府准确掌握区情区力,为科学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要从讲大局、讲责任、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地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认真抓好经济普查各个细节,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全区经济状况。

普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质量。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我区经济情况是对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核心要求。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也是数据可靠可信的体现,现在距离普查的标准时点20*年12月31日,只有4个月的时间了,要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镇乡(街道)和各园区、中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经济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和园区、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把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具体的工作人员。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具体而又细致的工作,只有深入到每一个经济实体,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才能确保数据质量。因此,各级必须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按照“工作有目标、质量有监控、责任有检查”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抓好经济普查每项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要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经济普查工作。刚才我已经谈到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具体而又细致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靠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才能保证这样一个大规模的普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所确定的职责分工,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履行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自觉配合经济普查工作;要加强法制宣传,切实提高依法普查和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的自觉性,切实保障我区经济普查工作高效顺利的进行。

三是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能否全面准确地反映我们鄞州的区情区力,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与否。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花大力气抓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获得真正反映鄞州区情区力全貌的普查数据。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普查数据质量为中心,建立贯穿于普查全过程的质量评估办法和督查制度,加强人工与计算机对普查数据的逻辑审核,把控制数据质量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我区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经济普查工作是我区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镇乡(街道)和各园区、中心要把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从三方面抓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经济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难以高质量完成任务的,为确保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各镇乡(街道)和园区、中心要按照区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做到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抓好各个工作环节;办公室成员之间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经普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镇乡(街道)和园区、中心要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高素质的普查队伍,要选好、配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面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饱满的工作热忱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做好保障工作。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区今明两年政府工作的重点,这项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明确的职责和要求,要在财力物力和相关辅助工作上给予全力的支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普查的牵头组织和协调责任,各普查机构要精益求精、周密安排、扎实工作,要依法普查、严格执法、排除干扰,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依法普查。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顺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区委宣传部和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经济普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以依法普查为主线,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有线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宣传品等载体进行大力宣传,以取得广大普查对象、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工作,坚持依法普查,提高普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区经济普查任务高质量地完成。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扬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扬府发[2008]8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于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新高邮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明确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普查的标准时点: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普查对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一)明确部门分工。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和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委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卫生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教育局和卫生局负责协调;涉及银行、通信方面的事项,由市人民银行和信息办负责协调;涉及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方面的事项,由市建设局、建管局、房管局负责协调;涉及商业流通方面的事项,由市商贸总公司负责协调。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如在普查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市统计局、市经普办要制定包括部门详细分工在内的普查实施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批转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把握重点环节。各乡镇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质量管理、资料开发等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办公室要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严格质量管理。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订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注重分析研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

(三)坚持依法普查。我市境内的所有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也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市统计局和监察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高邮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人员,保障普查机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第3篇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8万个,比2004年末增加7.5万个;从业人员 1020.2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259.5万人(详见表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0.7万个,比2004年末减少0.1万个;从业人员44.9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4.1万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注1]占85.3%,仓储业占11.7%,邮政业占3.0%;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7.3%,仓储业占5.0%,邮政业占7.7%。

(二)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807.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09.2%。在资产总计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90.3%、7.6%和2.1%。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1168.0亿元,比2004年增长153.8%。在营业收入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87.3%、9.7%和3.0%。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3270.2亿元,比2004年增长258.1%。在营业利润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93.3%、7.3%和-0.6%(详见表2)。

二、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0.3万个,从业人员1891.2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58.8%和36.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85.4万个,零售业54.9万个,分别占60.9%和3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8%,零售业占44.2%(详见表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3.8万个,占2.7%,集体企业5.1万个,占3.6%,私营企业105.4万个,占75.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6万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1.1万个,占0.8%(详见表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8.3%,集体企业占4.6%,私营企业占5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3.3%。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619.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8%。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96055.8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25563.6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98.4%和91.1%(详见表5)。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47482.6亿元,比2004年增长123.1%。其中,批发业204129.2亿元,零售业43353.4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21.3%和132.1%(详见表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4.5万个,从业人员585.2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56.3%和3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5.4万个,餐饮业9.1万个,分别占37.2%和62.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5.6%,餐饮业占54.4%(详见表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0万个,占6.9%,集体企业0.7万个,占4.8%,私营企业10.0万个,占6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2万个,占1.4%,外商投资企业0.2万个,占1.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1.8%,集体企业占3.1%,私营企业占4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2%,外商投资企业占7.2%(详见表8)。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1079.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58.8%(详见表9)。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6146.9亿元,比2004年增长102.2%。其中,住宿业2685.5亿元,餐饮业3461.4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77.9%和126.1%(详见表10)。

四、房地产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国共有房地产业企业214397个,比2004年末增加8535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业87881个,物业管理企业58406个,中介服务业33890个,其他房地产34220个,分别比2004年末增加28639个、26724个、13850个和16141个(详见表11)。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我国房地产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合计552.2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156.6万人。其中,房地产开发业207.7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50.1万人,中介服务业37.4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加49.2万人、106.7万人、13.9万人;其他房地产56.9万人,比2004年末减少13.1万人(详见表12)。

(三)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和营业利润。

2008年,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30586.5亿元,比2004年增长107.5%,其中,房地产开发业26694.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076.7亿元,中介服务业572.4亿元,其他房地产1243.2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00.5%、204.5%、171.2%和133.5%。(详见表13)。房地产企业实收资本33052.4亿元,营业利润3861.3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23.2%和290.4%。

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地区共8个,依次为:江苏、广东、上海、北京、浙江、山东、辽宁和四川。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注2]的法人单位数297.5万个,比2004年末增加57.4万个。从业人员7272.9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1420.1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5.7万个,从业人员2138.9万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211.8万个,从业人员5134.0万人(详见表14)。

(二)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6983.8亿元,营业收入121696.6亿元,营业利润18653.9亿元。在资产总计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75.9%、3.0%和17.0%,三个行业合计占95.9%。在营业收入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59.5%、12.4%和15.5%,三个行业合计占87.4%。在营业利润中,上述三个行业分别占48.8%、18.4%和21.6%,合计占88.8%(详见表15)。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84279.8亿元,全年收入合计57445.1亿元,全年支出(或费用)合计53979.8亿元(详见表16)。

注 释:

[注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注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第4篇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有效地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县委宣传部对普查宣传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监察局宣读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纪律,工商局和永乐镇分别作了发言,并对获得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发卿同志在会上通报了前期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县情县力。自20*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镇安经济社会突破发展,就需要全面摸清家底,更加深入地把握县情县力。通过普查,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摸清全县二、三产业的“家底”,这些都是以往常规统计无法做到的。

二是有利于更好地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能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中、省在近几年连续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把能源问题摆上重要位置。*规划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到2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并对各级进行考核。但长期以来,能源供给、消耗状况有很多情况不清楚,这样,政府就很难科学决策,节能责任制就难以落到实处。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查清我县二、三产业各类单位的能源消耗,摸清高能耗行业技术装备情况,有助于分析节能降耗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这关系到我县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是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市场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有关经济信息并及时公布,是政府的职责。通过经济普查,全面摸清并及时公布我县各类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有利于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正确判断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走向,帮助他们优化生产经营决策,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是有利于政府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没有统计信息,规划和计划就没有数据基础。经济普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为科学决策服务。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把握二、三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构成,弥补服务业、资源环境承载力等统计资料的缺口,建立健全统计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经济运行预警监测体系,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为*规划的总结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打下良好的统计基础,促进我县突破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做好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实施,确保质量。为此,必须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第一,要做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摸清全部普查对象,做到不重不漏是搞好这次经济普查的基本要求。在这个月底前,要对所有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还有大量的个体经营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摸底,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繁重。这就要求对各项普查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定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工作内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清查,以摸清我县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二,要做好服务业和能源消耗普查工作。服务业、能源统计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所在,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物质生产统计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我县的服务业统计相对薄弱,能源资源统计力量不够,方法制度还不健全,难以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为此,要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机遇,健全统计调查制度,着力做好服务业和能源消耗普查,准确反映国民经济总量规模和产业结构,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

第三,要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确保质量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努力消除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第四,要坚决做到依法普查。搞好普查,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把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类普查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迟报、虚报、瞒报;各级普查机构(人员)要对普查资料严格保密;相关部门不得以普查资料为依据,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各级领导不得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依法开展。

第五,要落实好普查工作经费。县级普查经费已列入县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把普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按照工作计划和进度,及时、足额将经费拨付到位,绝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

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这次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通力合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长是这次经济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目标责任书任务和要求,认真履行,签到做到。各乡镇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把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能够正确理解统计指标和财务核算资料的同志选聘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同时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各阶段工作都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这次普查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的。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办发[20*]85号文件要求,把经济普查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积极配合普查办开展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还要积极指导和组织本部门的基层力量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普查领导小组。

三要广泛宣传动员。经济普查工作涉及到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群众参与性很强的工作,是和平年代的社会大动员,必须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规,以赢得普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在全县营造共同关心、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第5篇

今天我们召开的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暨清查摸底培训工作会议,是在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即将全面实施。自3月末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旗积极行动,在全旗各级普查机构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圆满完成了组建普查机构、抽调普查工作人员、前期宣传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在普查工作已经进入了清查摸底阶段,下面,我就圆满完成全旗经济普查任务,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认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能源消费家底,掌握国民经济和能源消费的总量、结构和分布,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经济普查数据是国家直接核算GDP、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全旗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地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高对经济普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这次普查工作提高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我旗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这个战略目标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们要对这次经济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足够的认识。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此次经济普查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协调任务重,面对这样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XXX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普查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报表,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二、精心组织清查摸底,为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把调查摸底做全、做实、做细,才能保证普查登记的不重不漏,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清查摸底搞得比较扎实到位,普查登记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清查摸底工作意义重大,是整体普查准备阶段的重中之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前必须进行单位清查摸底,其目的就是通过清查摸底,为经济普查的培训、普查表的发放、普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提供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组织动员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清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普查摸底工作质量,这次清查摸底综合工商、税务、编办、民政、质检等成员单位提供的普查初级名录库,以此作为清查摸底的参考依据,清查摸底要借鉴历次普查的做法,采用科学实用的方式方法,充分预见正式普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掌握工作主动权。

此次清查摸底工作将于即日起实施,于11月中旬全部结束,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要摸清全旗基本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掌握其基本情况,做到不重不漏,确实不易。这就要求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一定要发挥基层统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认真对待摸底工作,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困难和问题,提前防范,确保清查摸底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认真对待清查摸底业务培训

对于这次清查摸底的培训工作,我旗将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由旗普查办的同志对最基层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还要对旗直各单位统计人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珍视这次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培训工作要下大功夫,讲解要详细到位,我们之所以要求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这次培训,就是要确保培训的质量,保证准确无误地把全旗普查方案传达下去,努力把全旗的清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四、确保清查摸底数据质量为提高清查摸底工作质量,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普查方案,按照细则所规定的清查摸底步骤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按照全旗清查摸底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为正式登记填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要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在反映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政机关,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方面的地位日益突出,任务也日益艰巨。目前,统计工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如何夯实统计基础,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职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仍然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没有真正将统计工作重视起来,不履行统计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统计调查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经济市场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统计调查对象日趋复杂化,数据采集难度不断加大,统计人员与统计任务不适应,统计经费不足,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越来越显示出统计基础建设的薄弱性。三是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尤其是个体户、私营企业瞒报统计数据的问题比较普遍,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四是各部门关注统计、参与统计及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些状况,面对不断增加的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都很难得到保证,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也将面临着严峻考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经济普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基层统计工作给予更大的关心和支持,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改善统计工作薄弱环节方面做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不仅要保证基层统计人员队伍稳定,还要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对基层统计机构办公设备、人员经费的投入力度。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水平,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服务水平,调整统计内容,完善经济统计,健全社会统计,加强资源环境统计,创新统计方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指标体系,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要科学准确地反映增长方式的转变、节能降耗情况,为推动全旗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