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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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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断发展与创新,有关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而言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1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业以书面方式对自身为当事人所展开的一系列工程建设与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的约束与控制,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多个方面。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以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对工程建设中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与审查,把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促进工程建设整体稳定性的提升[1]。总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具有全过程性、系统性以及动态性的特点,重视合同自签订至失效期间各个阶段的管理,深入现场调查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把握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发展动态,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调查时间,避免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导致工程建设出现一系列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

2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变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随着工程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更为细化与具体,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一系列的变更事项。但变更管理若不及时跟上,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的更改缺乏监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的整体质量,甚至存在诱发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学性。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条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错漏可能在后期诱发工程纠纷或其他风险事件,对合同约束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除此以外,总承包合同的职责效用也难以得到履行,合同双方可能产生大量的纠纷与矛盾。最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错漏。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分包过程中,各方责任人多关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视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这一背景下,施工方执行项目建设任务过程中常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

3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关键策略

3.1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进而使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合同事件有所约束与控制,促进总承包合同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当负责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执行工作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班组成员等均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内容与目标。项目经理应负责向工程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释合同主要内容并说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负责人应面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标管理机制,确保管理人员熟悉总承包合同相关内容、管理程序,了解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合同责任、法律责任及工程范围。项目部上下应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展开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中存在的误差。2)规范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总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务,必须对各方关系进行认真协调,提高合同实施的程序化及规范化水平,并引入质量保证工作体系促进合同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样一则可以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践中引入协调会制度,二则可针对合同执行中的经常性事务制定规范化工作程序,为合同管理人员的各项操作提供可靠依据[2]。3)建立报告行文工作制度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总承包商、业主方、与分包商及监理方)的沟通交流均应当有书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实际需求。在报告行文中,应纳入包括工程量定期报告、工程环境变化、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内容,并由业主方以及监理方负责人签字复核。各方在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所有协商与意见均应有书面文件作为工作依据。

3.2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在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工程目标的严格管理以及合同实施期间的动态监督跟踪,促进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有效落实。1)加强对工程实施的跟踪与监督在总承包合同实施期间,相关条款的执行会受到大量因素的影响,合同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间容易产生偏差。为避免该问题影响合同管理质量,应加强对总承包合同执行期间的全过程监督控制,及时发现偏差原因,并对合同实施进行适当调整,以采购合同以及分包合同为重点。对合同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完善反馈信息,以保证合同实施达到理想效果[3]。2)加强对工程目标的管理总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该目标经层层分解后落实至各个分包商,并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总体目标经分解后的实现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合同执行目标的实现。因此,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关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变得尤为重要。

3.3强化合同变更管理

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受大量因素影响频繁发生变更,这正是工程建设合同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合同变更是工程建设中现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方责任人必须针对合同变更进行全面及时的处理,变更内容应当立即在工程实施中体现出来。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需要参考工程建设合同条件的变化,及时向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工程建设中的损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分包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诉求进行分析,针对分包商自身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缺陷的事件,应当积极展开反索赔。

4结语

总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动态实施,同时使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职责履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设期间总承包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或矛盾,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

参考文献:

[1]鲍玉婷,刘贤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电技术,201647(8):85-88.

[2]张克忠.浅谈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总承包合同管理[J].甘肃农业,2016,(18):50-51.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合同;风险分析;防范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范围和工程项目风险

一般通指的工程项目合同主要有:土地类和建设工程类两种。

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类合同有以下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临时用地合同、地役权合同和拆迁补偿合同。

建设工程类合同又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监造合同以及总承包合同。

1、工程项目具有多风险的特征

在该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参与各方所面临的风险不同,具有较强的阶段性;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制风险可能会逐渐变得可以控制,并且随时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项目的建设时间越长,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越多,可能带来的风险越大;对于承包商而言,风险控制的成本随工程项目的进展而增大,与此相反的是,控制风险所带来的效益随工程项目的进展而减小,所以,工程承包企业必须重视工程项目前期(如投标和合同谈判阶段)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做好项目风险预控管理;整个合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心理优势的对比将产生较大的变化,一般业主在招投标阶段具有绝对的心理优势,而随着项目的进展而逐渐失去这些心理优势,直到工程竣工之后又逐渐恢复;承包商心理优势的变化与此相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成功地进行合同风险管理,应注重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对比的变化,采取灵活的阶段性风险补偿策略,将风险补偿问题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得到解决。

2、工程承包合同寿命周期内的主要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中主要风险分为投标报价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合同风险贯穿于工程全周期内。

其中投标报价阶段风险又分为:投标报价信息失误风险和报价策略失误的风险两种,报价策略失误的风险又分为:① 合同类型选择的风险②低价夺标高价索赔的风险(3)报价漏项或多项的风险。

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又分为:(1)工程款支付的风险(2)业主方管理能力的风险(3)合同条款方面的风险① 合同条款不完备② 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③ 合同定义不准确(4)其他承包合同所带来的风险(5)分包合同的所带来的风险(6)工程变更风险(7)承包商不注意合同履约管理所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

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1、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式:(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价格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2、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三、防范、转移、化解工程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之前建立合同风险预控体系

由于在合同签订后,整个合同文件中包含了近90%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合同条件在招投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已经确定,所以,合同的大部分风险在签订之前就已经确定,要成功地进行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重合同签订之前合同风险预控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即对招投标文件和拟投标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承发包方式等,建立公司的合同风险预控指标体系。(2)合同投标阶段确定投标报价策略和合同谈判策略。(3)合同谈判阶段争取风险转移或风险补偿的具体合同条件。(4)根据合同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的结果,编制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项目合同风险预控计划体系。

2、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合同履约过程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的实施过程,主要应注重两个方面、四个环节和五个履约的注意问题:

(1)两个方面:已分析风险和临时出现风险的应对措施。

(2)四个环节:①合同文件的风险及风险条款审查、阅读和交底。使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措施落实到人; ②合同进度付款和竣工结算的及时申请和办理;③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及时办理;④合同风险发生时的处理,索赔的及时办理。

(3)提高履约的可操作性应注意的五大问题:①严密规定施工期限,避免开工日期设而不定;②确切表述每一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对期限规定要经常使用“之前”、“之后”、“之内”来表述,减少因期限的“前”无开始,“后”无截止的不规范表述而造成的合同履行期限的不可操作性和不确定性。③事后明确履约期限的文件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④对市场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要增加相应的期限规定。⑤不断完善签署的承包合同,使之更切合实际施工现场的情况。

四、总结

建筑施工行业是多风险行业,除了项目本身的风险外,合同风险也是工程承包的重要风险来源。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可以通过建立和实施完整的合同风险控制体系,抓好投标及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分析、审查和会签;狠抓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交底、合同执行战略选择、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以及合同实施后的工程款清欠、诉讼等工作,以此实现全项目、全员和全过程的合同风险管理,降低损失、实现企业和项目的利润目标。

参考文献

[1]方远明.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2003,(2):132-134,1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2]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折[J].建筑设计管理,2009,(8):25―26.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 EPC总承包 合同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方式,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1]。其显而易见的优点是能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在项目的建设管理中。

承担EPC项目的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范围大了,要选用能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任务的承包商,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而EPC总承包合同是确定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涵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安装、保修等多个环节。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合同介绍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还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总价合同

建设项目的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在承包工程,其含义是承包商同意按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3]。总价合同具有价格固定、工期不变的特点,业主喜欢采用。实施管理比较简单,工程师不必随时量方算价,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和质量。对于承包商也如此,可以专心抓工程建设,减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价工作,同时也减少为支付产生的许多矛盾。其缺点是风险偏于承包商,对业主有利。

总价合同又可细分为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的总价合同等,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相关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清单中按分部、分项列出工程项目的各种工作的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一般由设计(或咨询)单位及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是标书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签承包协议时,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表(简称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仅供投标竞价时共同的计算基础,而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结算。表中承包商填报的每项单价,通常情况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终结算时,都是以不变单价计算。看见单价的风险是由承包商负担,而数量的风险则由业主负担[4]。

单价合同也可细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等。当工程的内容、设计指标不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时,宜采用单价合同。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EPC合同分析

1、总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随环境和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在这种合同关系中,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提出设计变更外,对合同价不再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图预算,E P 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5]。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降价百分比,进而计算出合同固定总价。此类合同发包方管理简单、结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担了较多的风险。适用于工程要求明确,工期较短,施工难度较小,施工自然条件变化不大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易受物价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项目。

2、单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单价合同是工程清单合同。在实际实施中,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下浮率,进而计算出合同暂定总价,在合同暂定总价的框架下细化工程任务,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施工图预算。经合同双方认可,审计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是合同的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此类合同,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了工程价格变化的风险,风险分配较之总价合同更为均衡,但出现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业主和承包商间易产生分歧。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工程。

四、结语

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其优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条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

[1]蔡笼. E P c总 承包合同计价方式研究[J]. 现代经济信.2014(13) :147~149

[2] 何伯森. 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 潘文,丁本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合同 工程造价 影响

Abstract: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form have great influence o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general contracting services,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ost, advance payment for the project cost, which have different cost. Therefore, the owners in the choice of the form of contract should be fully considered when their impacts on the project cost, after comprehensive balance, choose the optimal contract structure, in order to save investment management objectives. The different forms of contract for engineering cost impact of shallow to discus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engineering cost, 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 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客体是工程项目。此类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应采取书面的形式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从业主承发包模式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 “总承包模式”和“平行承包模式”两种形式。

在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在平行承包模式下,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承包合同。在大型项目中,发包人根据项目管理及造价控制方式需要,采用勘察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合同等承包方式,但这些承包方式都属于平行承包模式范畴。

二、总承包模式及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

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及建市[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部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一般来说,大型、综合性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可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节约投资。工程总包模式的合同具有结构相对较为简单、工程造价提前确定的优势,合同前期管理较为简单。此模式缺点为:合同文本编制难度大;经常在不完全具备招标的条件下发包,工程招标难度大;合同前期工程造价管理粗放,合同后期造价管理水平要求高;总承包模式对承包商的综合能力要求高,可供选择的优秀承包商相对较少;如采用BT类型承包模式,承包商还需具备投资能力,可供选择的优秀承包商更为稀少。

相比之下,平行承包模式下的合同为传统模式合同,合同的专业性较强,操作方式成熟,单个合同造价较低,可选择的承包商范围也相应较广,通过招投标能显著降低工程造价,业主的自主性强,业主合同风险相对较小。此模式缺点为:合同数量较多、招标工作量大、各专业间交叉多、总造价难以提前确定,业主协调管理工作量增加、管理风险增加。

三、工程造价概述

工程造价(Project Cost)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也就是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需用一次性费用的总和。这一含义是从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通常是把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只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它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建筑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从业主的角度来说,工程造价控制既存在于工程建设前期的决策、招投标阶段,也存在于工程的施工期及竣工验收阶段。而无论哪个阶段,合同都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合同形式的选择也尤为重要。

四、建设工程合同形式对造价的影响

一般来说,业主项目投资管理团队的管理方式及管理能力对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选择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如果业主对项目投资管理水平、项目资金供给及节约投资有明确目标,则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选择对以下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

1、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及总包管理费(如发生)。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总包管理费包括总包单位对其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费用及配合费用。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有关计价规定计算或由业主自行确定,一般按明确列出的管理内容造价的1%至5%计算。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合同:其总包管理费由业主和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合同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此模式下,工程造价增加了总包管理费,但业主的管理压力减轻,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投资节约,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能结余。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合同:业主管理压力大,尤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建设单位管理费业主包干使用,但取费水平低于工程监理费,一般业主需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建设单位管理费才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在大型或复杂工程中,为避免一些施工措施的重复施工,可能会发生类似总包管理费的配合费用。

2、招投标造价水平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初步设计之后降低工程造价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同时能够择优选定承包人,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合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是政府推行的承发包模式,在大型项目,尤其是BT类项目中较多采用。但由于竞争不充分,已基本形成了市场价格区间。承包人在业主的潜在承包人调查阶段也会进行报价,但一般都采用概算下浮或预算下浮一定比例方式进行报价,后期招投标中标价格一般在市场价格区间内。该模式不能显著降低工程造价,但有利于改变大型建筑业企业在价格泥潭中恶性竞争、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乱象,有利于培育建筑市场向良性发展,对保证工程价值实现有良好作用。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合同:业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进行逐个招标,利用招投标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由于招标量大,会发生较多的招投标费用,但与招投标降低的工程造价相比,该费用几乎可以忽略。

3、施工措施费

施工措施费是指不构成工程实体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措施项目。措施项目一般有:临时道路桥梁、临时给排水、临时电力、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临时现场搅拌站及拌合站、施工排水及降水等。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合同:施工措施费项目由总承包方统一规划、组织实施,能显著降低工程造价。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合同:由于各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分割项目,施工措施相互影响、交叉、甚至部分重叠,发生的费用最终由业主来承担。

4、工程预付款

在工程初期,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筹备、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会提前付给承包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动员、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通常是按合同金额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发承包双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事宜,原则上工程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合同:由于合同金额大,业主需预先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较大;而平行承包模式合同的合同金额较小,只需分不同时期预先支付较小金额的工程预付款。大额工程预付款对业主的资金计划及资金成本增加有显著影响。但在BT类总承包合同中,项目由承包方先投资,建成后业主回购,所以无需考虑工程预付款问题。

四、结语

采取何种工程承包模式与业主的管理模式、管理能力、资金计划及造价控制目标密切相关,上述各因素之间又相互影响,但归根结底,是要“少花钱,多办事”。所以,从降低工程造价、实现项目价值的角度选择工程承包合同模式是每个项目业主必须要考虑问题。

参考文献: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M].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1

姜远声. 浅谈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J]. 神华科技,2010,(6)

潘克辉. 浅谈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形式的实际应用[J]. 广西城镇建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