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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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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证券投资

如何做好证券投资范文第1篇

选题意义:不管是金融资产、实物资产,还是实业资产,都有一个合理组合的问题。许多家庭已经认识到具有实际经济价值的家庭投资组合追求的不是单一资产效用的最大化,而是整体资产组合效用的最大化。家庭理财产品的发展有利于合理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文献综述:家庭理财是家庭主要成员运用现财知识与方法等手段,科学地对家庭财产进行管理, 以达到合理的保值和增值、实现人们积累财富的愿望的目的, 并能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

论文重点: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我国资本主要由国家和集体使用、所有的格局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私人所有的资本已超出国有资本,成为全社会资本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富的快速增长,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行资产的有效管理, 最终达到所设定的家庭资产增值的目标

论文框架:

关键词:家庭理财 投资方式 风险 收益 现状

任何理财方法都必然是收益与风险并存, 理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实现资产的保值或增值, 就需要对家庭理财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理财就是要根据目标的要求有效处理和运用财富, 通过开源节流以增收节支, 不断地积累家庭财富。并随时根据各个家庭内外部环境及自身情况的变化,对整体的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做好不同阶段的理财规化, 保证理财之路的畅通。

家庭投资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投资、证券投资、家庭储蓄投资和家庭保险投资。

1、经营性投资是指用货币资金、原材料、固定材料、无形资产等所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2、证券投资是家庭作为资金供应者参与证券市场的行为,即把家庭资金用于购买金融资产,主要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以期获得利润或控制其他公司的经营行为。购买股票风险较大,有可能亏本,但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购买债券风险较小,但收益也相对较小。家庭证券投资要根据资金闲置时间的长短、胆识的大小、证券投资知识水平以及其他情况来选择投资对象

3、家庭储蓄是把家庭收入的一部分存储和积累起来的一种家庭经济活动,是家庭理财、聚财与生财的一种重要渠道。目前家庭储蓄作为一种安全、灵活、方便的家庭理财和投资方式被广大家庭所采用。但是银行存款无法克服通货膨胀带来的货币贬值,这样会使家庭资产缩水。不利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

4、家庭保险投资。所谓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采用契约形式,对投保人的意外损失和经济保障需要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法。家庭投资保险的险种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扮资连结或分红等类型寿险品种,使得保险兼具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投资在家庭投资活动中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最必要的。

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严重制约着我国家庭投资理财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环境及法律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复合型金融专业人才的培育,理财投资者自身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理性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我国家庭理财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 一) 市场规模小,

供需维持低层次均衡由于起步较晚, 发展不完善, 导致目前理财市场规模小,规模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这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个人理财市场规模已日趋扩大, 但与银行的其他业务, 如房贷、 车贷的庞大规模相比, 仍处于规模劣势。因此, 市场本身规模的增长是其发展的前提条件。 ( 二) 银行服务不到位

首先, 服务缺乏专业性。高收入的年轻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个人金融服务普遍持接受态度, 而对于国内的同类服务却无法认同。其次, 服务缺乏差异性, 没有个性化。

( 三) 理财产品缺乏新意, 同质化现象突出

缺乏独特价值内涵和理财服务同质化是困扰银行理财品牌建设的主要问题。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 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实现客户资金在银行及股市账户的流通,理财产品方面的创新有待加强。

要完善我国家庭投资理财市场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一) 改善外部投资环境, 做大市场规模

( 二) 进一步放宽管制, 引入中外银行竞争机制

( 三) 努力提供高水平服务

( 四) 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 丰富理财内容

( 五) 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人员, 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六)建好金融档案。。

(七)打造个人信用所谓个人信用,即个人向金融机构借贷投资或消费时,所具有的守信还贷纪录。

(八)家庭投资者要及时查明实际遇到风险的种类、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家庭投资理财是一门重要而博大的学问,好好学习并运用可以获得更多、更优质的财富。家庭投资理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利于人们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更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建辉:《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理财规划》,《金融博览》2008年第2期。

2. 林宁:《浅谈个人理财规划》,《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年第1期。

3. 韩海燕.个人理财[J].金融管理,2010(4).

4. 严丽 《个人理财投资》 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 2010年

5. 吴革斌: 《浅谈如何做好家庭投资理财》 , 《经济研究导

刊》 , 2010 年第16 期。

6. 吴燕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和发展趋势浅析[J].现代商

业,2010,(5).

7. 魏涛.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0,(2).

8. 吴燕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与对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9(14).

9. 袁远.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研究,2008(9).

如何做好证券投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中小股民 投资技巧

从事股票交易现在已成人们比较普遍的理财方式,现在经济发展了,许多家庭都有10万、20万的闲置存款,这些钱如果放在银行里,增值率实在太低,但投资别的领域普通百姓又没有时间、门路和精力,投资股市,已经成为平民百姓闲置资金增值的一个最好途径,经济头脑的人,绝不会让资金闲置在银行里。

但股票市场风险也很大,许多人因为不懂股票和时间精力限制,总是赔多赚少。有的人不会选股,看不出哪种股好,人云亦云,跟风炒股,赔了也不知道原因;有的没时间看盘,买支股票涨了没时间出,结果跌了还赔进去了;有的心态不好,自己的股不涨,看别的股涨,自己就受不了,该抛出这个追那个股,原来的股又涨了,进的股又跌了,总是踏错节奏,追来割去,最后损失巨大;有的熊市不知止损,被套70%;有的牛市不敢持有,涨100%的股票,赔10%就抛了,因此如何做好自己的投资,笔者认为为了取得好的投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遵守自己的交易纪律

行为金融学认为市场是非有效或不完全有效的,由于投资者受经验法则的谬误和情绪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做出非理性的投资,要克服这个行为带来的损失,就必须要有一套自己的操作纪律,避免情绪交易。

1.找到自己操作理念的进场点,每个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有所不同,可以从公司的盈利水平,发展潜力,当时的经济状况等分析,通过技术分析找出个股的买卖点。

2.找出所持有的个股的出场点,出场点比进场点更重要,只有找好了出场点才能实现投资的期望,通过分析,一旦符合离场条件,要立刻离场,绝不犹豫。

3.只做能力范围内的交易,当市场不符合自己操作理念时要懂得休息,切勿做自己纪律之外的交易。

二、实现证券投资净效用最大化

(一)正确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投资者之所以对股票进行投资,是因为股票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价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很多,受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投资者在决定某种股票之前,首先认真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只有当股票处于投资价值区域时,投资证券才有利可图;股票投资分析正是对可能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判断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可能会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各种影响,所以它有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二)减少非理易

中小投资者的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中国股票市场不仅波动幅度大,而且波动的频率也相当高。股市的剧烈波动导致了投资者的过度交易与市场投机心理,而市场浓烈的投机氛围则反过来会推进股价波动幅度与频率。所以要减少噪音交易,同时避免羊群效应。

(三)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

价值投资发现型投资理念是一种风险相对分散的市场投资理念这种投资理念的前提是市场价值是潜在和客观的,主要有三方面;其一价值发现是一种投资于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的过程,在投资品价值未达到被高估的阀值时,投资获利的机会总是大于风险;其二,由于某些投资品市场价值是直接或间接与其所在的行业成长、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联系的,在行业发展及国民经济增长没有出现停滞之前,投资品的价值还会不断增值,在这种增值过程中又相应地分享着国民经济增长的益处;其三,对于某类具有价值发现投资理念的投资品,随着投资过程的进行,往往还有一个价值再发现的市场过程,这个过程也许还会将这类投资品的市场价值推到一个相当高的价值平台,在我国目前经济高度发展,其行业发展潜力大,挖掘优质的公司,能提高投资的净效用。

三、顺应趋势

水总是往低处流”因为那是阻力最小的方向,顺应着这趋势,水才能流到大海,股票市场也是一样,顺应趋势,也是股民在股票市场上成功的关键。例如:移动平均线能揭示股价波动方向,即上升趋势或下降趋势,并且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顺应趋势从移动平均线上看很明显的作用,并且利用移动平均线“黄金交叉”与移动平均线的“死交叉”做为买卖点,对股民的操作具有很好的指示作用(如图1所示)。

(一)在上证指数日K线中,当移动平均线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黄金交叉”时,我们开始考虑做多股票,这时候的市场往往是在看多行情中,顺应着这一趋势,可以开始寻找个股移动平均线中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黄金交叉的绩优蓝筹股,这就排除了很多个股,减少挑选个股的时间。

(二)在上证指数日K线中,当移动平均线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死交叉时,往往是意味着后市将会下跌,此时如果空仓观望,将避免被长期深深套牢的风险。

从几个简单的数据看下以上方法的作用,大盘在2008年01月21,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死交叉,后市跌倒了1975点才形成黄金交叉,大盘整整跌了3093点,如果此时空仓,将会避免了极大损失,2009年1月15号,从1900点形成黄金交叉到2009年8月17号的2990点,如果当时开始做多,将会获利颇丰。从去年4月28号的2933点的“死交叉”开始空仓,到现在,相信同样可以避免了很大的损失。

如何做好证券投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盈余管理;研究综述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109-01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国外学者对于盈余管理定义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观点,第一个是以scott为代表的中性观,在2003年,学者scott将盈余管理定义为:公司管理层在GAAP也就是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允许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得公司市场价值和自身利益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国内的一部分学者持有与scott相同的观点,也有学者在他的观点的基础上做出的发展和创新。第二种观点是以Schipper为代表的操纵观,也叫做信息观。1989年Schipper把盈余管理定义为一种“披露管理”的行为,是管理当局通过有目的的控制公司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从而获取私利的行为。第三种观点是报表盈余信息质量观(基于盈余管理的对象)。这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超越真实性报告与欺诈性报告边界的行为,虽不是欺诈但缺乏真实性。Healy and Wahlen在1999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者在对外财务报告报出过程中和组织交易过程中通过判断来影响报表者、相关利益者和契约结果的行为。

在国内学术界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也有快20年的历史了。2000年魏海明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可以增加或减少会计数据上的收益,即报告收益,从而影响相关利益人的决策,这种观点就是国外学者研究中的“信息观”。他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层为了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构造”交易事项以便操作财务报告的过程。2002年学者陆建桥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者在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内,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2004年宁亚平从企业价值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准则允许情形下通过重组经营活动或交易达到盈余操纵的目的,盈余管理只是管理层在公司法的允许下通过重组交易活动进行的盈余操纵,使得公司账面盈余达到管理层所期望的水平。该观点认为盈余管理虽然不会改变企业的经济收益和现金流量,但通过对会计盈余数据的调整来完成利益调整的过程。2006年张祥建和徐晋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公司管理层利用会计或者非会计手段,凭借职业判断,对财务报告中有关盈余信息披露或是相关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误导企业信息使用者,使其对公司的业绩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有错误的理解和认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自身利益最大化。

通过上述对盈余管理定义的研究可以看出,盈余管理应该是在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约束内进行的,如果离开了会计法规的约束,盈余管理就变成了一种会计利润的操纵,甚至是会计造假。

二、盈余管理动机研究

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可以发现,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类:一是公司内部的需要,二是公司外部的诱因。契约动因和上市动因是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中最主要的两个内部动因。曹勇从契约动因上来研究盈余管理,他得出的结论是,“委托―”的发展导致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是分离的,公司管理层作为公司掌握经营权的实际人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非效益的盈余管理,使得公司中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Healy and 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这些动机包括:1、资本市场的预期和估价,包括在股票上市前高估盈余的行为、管理层收购时低估盈余的行为以及为了迎合管理部门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2、基于会计数据契约的动机,主要包括贷款契约和管理报酬契约。3、反托拉斯监管和反其他政府对于市场监管的盈余管理,这方面的动机主要出现在银行、保险业中,为了在政府对于垄断的监管中获利,降低其获利能力进行的盈余管理。国内学者将盈余管理的动机理解为终极动因和中介动因。终极动因就是管理层为获取最大的自身利益进行的盈余管理,而中介动因里包含了政治动因、债务契约动因和避税动因等因素。学者宁亚平认为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将账面盈余调整到管理层所期望达到的水平,桂明辉认为,筹集资金是盈余管理的重要目的,避免退市也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三、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

我国学者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意见大致上是统一的,都是运用修正的Jones模型,并且Jones模型也是测量盈余管理最好的方法。例如学者杜晓旭认为修正的Jones模型在研究董事会于盈余管理的关系时有很好的数据验证效果。而学者陈群芳对修正的Jones模型做出了一些修改,这些修改是为了避免含线下项目带来的模型误设。顾振伟提出了改进后扩展的Jones模型,这个模型的改进主要是体现在计量总应计利润时扣除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并考虑了无形资产对于盈余管理的影响。国内学者王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盈余管理空间变化的研究上采用截面Jones 模型;与修正 Jones 模型一致,一部分研究也对其作出修改:戴云等在研究中作出了“用期末总资产调整各变量以缩小其取值代替期初总资产”以及“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C F O ) 纳入模型”的提议。何问陶、倪全宏(2 0 0 6 )在自变量中加入了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除了修正的Jones模型,我国学者还运用了证券投资收益相关性模型Barth模型来测量盈余管理,也有学者运用二阶段回归自选择偏差的方法进行研究。虽然修正的Jones模型被认为是测量盈余管理最好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对于有意识的极端行为并没有考虑进去,所以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还有待日后的继续发展和研究。

四、盈余管理未来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近些年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成果颇丰,主要集中在盈余管理的动因、盈余管理的计量方法上,未来的研究方向可能集中在,度量方法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将来盈余管理的研究还应侧重于:证明企业管理具体应计项目的范围和程度,盈余管理对资源配置影响的研究,确定盈余管理的制约因素以及具体的案例研究。

参考文献:

[1]宁亚平.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其意义研究 [J].会计研究,2004[9]

如何做好证券投资范文第4篇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由此形成了一个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众所周知,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之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成井喷之势,各种各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出现了如众筹、P2P、第三方支付等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这段时间内的互联网金融也呈现繁荣之势,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其致力于实现普惠金融,这也是其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开拓了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融资渠道,也使得融资方式更加便捷。但是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在其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曾风靡全国投资平台的“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元,受害人遍布全国,影响广泛。有平台都出现了融资人跑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还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因经营不善出现暂停服务、公司倒闭的情况。这些情况导致很多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使其对互联网金融产生困惑,在选择互联网金融这一投资模式时变得提心吊胆、犹豫不决。而更加深远的影响是,这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活力释放,与普惠金融的目标也相去甚远。通过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互联网金融健全和发展的重要一环,对解决上述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又是该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融资人是投资人所投资金的使用者,其相关信息能否被准确、完整地披露将影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 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探析

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各部门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从业机构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布其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且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投资风险提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提升保护投资者的水平。而在之后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是响应了《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专门设章节规定信息披露,不仅包括出借人信息的充分披露、还涉及从业机构经营活动的披露,而且对与信息披露的主体也有保证披露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包括很多方面,不仅包括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还包括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这主要是平台的运行情况、运行模式、资产去向、经营信息、财务信息、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主要资产、信用情况、债务情况、还款能力等。很多平台都存在着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问题。这就会导致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无法把控投资风险,影响投资决策。当下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不全

互联网金融投资中,融资项目的融资人信息对于投资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着投资人所做投资的风险大小。有关机构做过调查,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向投资者展示融资人的姓名或名称,投资人在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做出投资之前看不到融资人的姓名和基本信息,即使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融资人进行了资质审查,有他的基本信息,但是在对外界展示时没有全部公示出来,对一些融资人的名称进行马赛克处理。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的状况,获取信息有误。一旦发生问题,投资人的追债就会遇到阻碍,会发生找不到融资人的情况。那么投资人的切身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也属于融资人基本信息的内容。作为投资人,在把钱借给融资人的时候,必然要考虑融资人的偿还能力,而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是考察其还款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没有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这是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表现。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原则,金融平台应当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没有披露,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主要债务的情况,这势必会增加投资人的投资风险,那么投资人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这样的投资顾虑不进行投资。

1.2 融资项目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互联网金融平台种类繁多,各个平台之间存在相互竞争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推出各种各样的融资项目,并且要披露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以便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更加全面地了解融?Y项目。在目前竞争激烈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会夸大或者模糊融资项目,其披露的融资项目信息与实际的融资项目信息有出入,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对投资项目没有全面了解,进而承担投资风险。还有的平台为牟取暴利,触犯法律法规,假借融资项目之名,实则行诈骗之术,骗取投资人的钱财。

1.3 投资人没有收到借款合同

投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钱借给融资人,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借款法律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向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也就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双方的合同,这是投资人把钱借给融资人的证明。但是实践中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提供借款合同,而且有的投资人没有合同意识,盲目地相信投资平台。或者融资平台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合同上融资人的信息不全面,这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借款合同是投资人追债的有效依据,是投资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如果缺乏这个依据,或者这个依据的效力减小都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

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不完整当然不仅仅是这几个方面,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还包括征信报告、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一系列的信息,一旦披露不完整、不真实,这都会造成投资人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对融资人的不了解、增加投资风险、有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从而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2 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原因

2.1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成本较大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涉及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以及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

2.1.1 关于融资人以及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

首先,融资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其次,是关于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再次,对于融资项目应有的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最后,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参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1.2 金融平台自身运营的信息披露

首先,金融平台要在其官网上实施公布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交易的数额、金额、借贷余额、出借人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

其次,金融平台还应该在官网上设置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的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披露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等。参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再次,金融平台还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并且及时对外披露??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最后,金融平台还要将披露信息及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在这个规范性文件中,在列举披露的信息时多次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这样的字眼,这说明如果在文件中没有列举出的必要的信息披露但是实际上是应该进行披露的信息的话也是要披露出来的。从这种类似规定可见,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范围之广。要真正地做到披露信息的事无巨细,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专门的团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还要花费公司物质资源,时间成本也直线上升。结果是成本耗费大,反之企业的盈利空间大大地缩小。企业具有逐利性的特征,缩小成本也是盈利的一个方面,因此本着营利的原则,平台在披露信息时会做筛选的工作,将涉及重大利益的信息披露出来,而对于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信息则不会耗费精力。

2.2 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完整且准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

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披露是一个从融资人到金融平台再到投资人的过程。融资人将自己的信息完整、准确地披露给金融平台,平台审核融资人的信息资料,然后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有的融资人提供的信息对于融资项目来说存在的风险较大,但是平台出于自身盈利的考虑,努力促成融资项目。在披露融资人信息的时候,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只披露出对融资人有利的信息,从而影响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如今互联网金融平台众多,相互竞争的局面无法避免,考虑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平台唯有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攫取优势。而有选择性地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是办法之一。结果就是投资人不能完整且准确地获取融资人信息。

2.3 互联网金融行业内信息披露统一标准效力低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发展很快,虽然呈现繁荣之势,但是其野蛮生长,缺乏统一监管。关于统一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也还没有出台。对于信息披露也是,虽然有关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大会召开,商讨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内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引。直到2016年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正式《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称为“史上最严”P2P信息披露标准,其中规定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包含强制性的指标65项和鼓励性指标31项。但这也是行业内管理规范,属于自律性规范,不能强制每个主体都做到,其约束力远远小于法律。因此,如果要实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一切落到实处,还需要法律规定统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3 提高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意义

3.1 融资人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将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的法律制度。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8.我国《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是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仅适用于证券市场,而且也应当适用于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融资人作为资金使用方,都具有如实披露融资相关信息的义务,以确保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有获取真实、准确信息的机会。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96.可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3.1.1 准确性

首先,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要求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必须采用精确的表述方式以确切表明其含义,不得有误导性陈述。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8.融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应当将自身的基本信息准确地披露出来,不能使用模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对于不准确的信息披露,投资人很可能没有在意,在没有深入了解融资人的情况下,就做出投资的决定。因此其可能承担着更多的投资风险。其次,融资人信息披露应该是简单明了的,达到以普通投资者的判断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解释的程度。因为这些披露的信息是给投资者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投资者很多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对于专业的投资知识了解得少,但是他们需要了解融资人的信息,准确简单的信息能够使他们更快、更容易地了解,也能有效率地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3.1.2 完整性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均应得到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其所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的揭示,不得有所侧重、故意隐瞒或有重大遗漏。证券时报评论员.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应提高准确性加强风险提示[M].证券时报,2016-03-23.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9.融资人信息披露就要遵循完整性原则,融资人信息披露时应该将涉及融资项目的信息完全地披露出来,不应该有任何的遗漏,并且平台也应当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不应当有所保留和隐瞒。当然这种披露是涉及投资人投资的相关信息,而不是融资人的所有信息。

3.2 提高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之必要性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不完整,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结果。直接后果就是投资人在整个金融交易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投资风险的大小处于迷茫状态,其投资利益保护受到威胁,这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确有必要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1 保障投资人利益,把控投资风险

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使得投资人获取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对称,投资人可以根据融资人披露的信息了解融资人的基本情况,知道自己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待知道融资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资金的能力之后,也即投资人了解了融资人的必要信息之后,才可能了解相应的投资风险,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融资人的基本情况,也是投资人评估投资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融资人出现问题之后,自己的资金怎么追回,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这些都是投资人根据披露信息要考虑的问题。简而言之,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人来说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关系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承担的投资风险。

3.2.2 促进企业良好运行,提升平台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衔接投资者和融资人的桥梁,应该做好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工作。这是平台的基本义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如今互联网金融领域里有各式各样的金融平台,但是命运却各不相同。有的经营得很好,有的却是暂停服务,甚至面临着倒闭的局面。背后的原因就是融资人携款跑路、非法集资等非法问题。要想做好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应该对融?Y人要求严格,要求他们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而且应该展示给投资者。这不仅是自身职责的要求,也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也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我规范的重要表现。现在投资者面临着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选择,他们在选择时考虑的是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是降低投资人投资风险的一个方面,企业这么做,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经营状况,也是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可以借此取得投资人的信赖。

3.2.3 落实监管方监管责任,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迅猛,必然离不开监管方的监管。我国金融领域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处于机构监管的模式之下。但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产品,其具有多样性。应当采取综合的管理模式。对于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由不同的监管单位管理。虽然监管的单位不同,但是它们的着眼点都是为了监管互联网金融交易,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各方监管到位,保证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便于监管方了解融资人的情况,掌握融资人融资活动动向。而当融资人出现问题时,监管方可以根据已掌握的融资人的信息准确地找出问题之所在,履行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控制不安定因素,从而达到维持金融市场秩序的目的。

4 实现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途径

2015年2月,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论坛在北京召开,各方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还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问题。这也是第一届论坛,可见信息披露制度开始被重视。2016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研讨会,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2016年10月,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从互联网金融界的这些动作来看,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尤为重要。要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这才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4.1 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4.1.1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呼吁也日益强烈。各方都要求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然而法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社会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还有一段历程。我国已经有关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内的自律性文件。如《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其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具体而详细,规定了各方主体需要信息披露的具体做法。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平台却没有这样做,追根溯源,因为这些都是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远远低于法律,在实践中实施力度小。因此,应当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全面确立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有根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也能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得投资人获取融资人信息对称。当然,在法律没有出台之前,也可参考我国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信息披露标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互联网金融虽然是新兴领域,但是其本质上还是金融,因此可以参考传统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便弥补当下信息披露的不足。

4.1.2 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安全也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也存在着信息安全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披露融资人信息时确实要注意融资人的隐私,因为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侵犯的。但是披露信息并不应与之相矛盾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应当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决定披露融资人信息时应该识别这是否是融资人的隐私,如果是融资人的隐私,确实不可披露。但是以隐私为借口,不披露融资人的信息。融资人的隐私不能成为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挡箭牌。其次,对于融资人的信息是否为隐私的认定也是一个问题,本着避嫌的原则,由平台或者融资人自行判断,有失公允。对于融资人信息是否为隐私应当由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来界定更为合适。因此要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合法权益。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的交互平台,存在大量身份和交易数据,涉及融资人、担保人、投资人等各互联网融资参与方。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目的是进一步保护参与个人的隐私和参与企业的商业秘密。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96.

4.2 确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方,落实监管责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其规定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金融,因此可以比拟传统金融的监管模式,确定分类监管模式,落实各方的监管责任,但是互联网金融却又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对其监管应当开辟创新理念,实现创新监管。互联网金融内容种类多,新兴事物也层出不穷,各部门协同监管便是一种助推器,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力度,从而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如何做好证券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核心价值;主体偏移;信息视角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136-02

1 财务会计价值主体的偏移及分析

1. 1 财务会计目标与价值主体的偏移

财务会计目标的设定和价值的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达到会计目标的过程中,财务会计的价值也逐渐实现。首先我们要意识到财务会计目标的重要性,准确、完整的目标才能让财务会计在实践过程中保持正确的路线,完成自身任务实现价值,从而确立会计规则的制定。其次,包括政府、债权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可以是财务会计价值主体,在以往的会计经验中,公共会计师是制定会计规则的主要人员,政府、债权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会成为制定会计规则首要考虑的因素。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规则的制定也发生了变化,不仅是考虑政府等会计主体的利益,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占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这导致了财务会计主体出现了偏离的情况,制定的会计规则也向财务分析和金融分析的方向转变。

1. 2 价值选择与财务会计信息价值分析

财务会计核心价值通过多个方面来体现,除了基础价值和功能价值外,自身价值也蕴含着核心价值,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是价值选择的必然结果。在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中,无论财务会计价值主体如何偏移,财务会计信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是各项会计活动的价值载体,信息价值得到了使用者的普遍认可。

在财务会计基础价值、功能价值和自身价值中,信息价值的形式和内容取决于财务会计的基础价值,反过来基础价值又能通过高度集中的信息价值表现出来,二者作用上具有互补性。在会计中,我们把会计信息的收集到加工、产出的整体过程称作财务会计的功能价值,会计信息随着时间和其他条件的变化,能全面地、客观地反映会计的功能价值。在这三个价值中,通过会计基础信息可以看出财务会计自身价值通常受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财务会计的自身价值通常表现为财务报告信息价值。

虽然上述三个价值和会计信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但并非所有的会计信息加起来就等同于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财务会计核心价值的载体是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不是所有的价值都会收集、加工,面对不同的会计价值,会计信息具有选择性。会计信息中包含了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真实性是会计的基本特征,也是财务会计核心价值的基本选择要求,在财务会计价值体系中,财务会计核心价值在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支配其他功能的运转,对财务会计的发展有着关键的效力。

2 供给信息视角的财务会计核心价值分析

2. 1 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

会计信息是为了给需求者提供可靠、真实的信息,但通常需求者还要求系统告知他们未掌握的信息,对于会计信息的收集者而言,这属于不确定的消息,处理这些消息是有难度的,为了满足信息需求者,信息的供给方需要使信息尽量真实、可靠,降低信息的不确定性。在处理不确定性的信息时,运用计量学的方法,通过不确定性信息的描述,然后对信息内容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作为确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依据。研究预测信息会发现,历史会计信息才是检验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的关键,对于预测会计信息起了重要作用。

会计信息的来源不仅局限于一种方式,非财务会计渠道的会计信息也是财务分析师进行预测的依据,但财务会计分析师预测信息的准确性和偏差,还是需要会计信息进行复核,如果有出入的地方,将会进行预测修正,这里还是要用到会计信息,非会计信息只是预测的依据,不能作为准确性复核的参考。在历史会计信息的收集和传递中,体现了财务会计价值,重点提高处理会计信息的确定性,控制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若预测会计信息通过历史会计信息去复核,这通常是非会计师的工作,比如财务分析师。

2. 2 不同阶段的会计信息

财务会计在不断地变化,财务会计报表在不同阶段产生的基础也不相同,大致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历史观、信息观和计量观。在历史观下财务会计报表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受托责任,将应计和配比引进来,信息观下反映的是决策的有效性,计量观和信息观反映的内容相同,引入了公允价值,通过历史观、信息观和计量观的分类,相应产生了历史会计信息、现时会计信息和预测会计信息。

当市场背景在完善的环境下,会计盈余与公允价值慢慢的趋于一致,分别等于总现金流量,这体现了信息观在数值上和计量观趋于接近。当市场背景不完善时,需要引进应计为基础的成本效益观,在计量观和信息观达到饱和状态时,对于历史会计信息的需求会增大。以应计为基础的历史会计信息也需要引起重视,因为现时会计信息受到成本效益的控制,预测会计信息也受到影响。

信息观指出会计报告的实质是运用会计系统所传递的信息,其中会计系统作为一种信息渠道,对于信息的研究主要是会计盈余相关的会计信息。数据表明,会计盈余在应计制下信息量更为丰富,会计盈余通常划分为六项,其中包括毛利、一般费用、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对于这六项的划分,可以增加信息量。当现金流量和会计盈余采用不同的信息计量法时,会计盈余在不同期间的数值进行累计相加,对于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误差,将计算期间相应延长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由此得出结论,会计信息离不开对历史会计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否则决策的有效性就缺乏相应的信息价值基础。

计量观和信息观不同,会计系统对经济价值的存量和流量进行的报告是其主要的作用。对于研究开发费用或者是人力资本等计价基础不确定的资产项目,计量观都不会反映。当市场不完善时,计量基础采用公允价值时,其公允价值确定有难度,对于可比性高这一要求,需要对现行货币计量和不变购买力为基础的计量进行转换,转换的次数较多。在计量观下,通过会计估价模型,资金时间价值转化为资产价值。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总现金流量和总会计收益必须是相等的。以历史会计信息为依据,采用会计估价模型的方式,将会计收益和会计估价的信息提供给需求者。

2. 3 会计信息层次与结构的特征

会计信息的层次与结构很明显,可划分为基础会计信息和衍生会计信息,其中衍生会计信息又可分为三类,分别是财务结构会计信息、财务能力会计信息和财务空间会计信息。这三个会计信息反映的并非自身价值,而是会计信息的衍生价值,具有财务信息的一些特征,同时也会有会计信息的特征。凭证、账簿、报表都属于基础会计信息的范畴,将准确的信息收集起来反映会计关系,实质上是历史会计信息,基础会计信息也是预测会计信息的价值基础和信息参照。

从供给信息视角进行分析,历史会计信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确定或不确定的会计信息,信息观、计量观以及基础会计信息都需要参照历史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核心价值观也离不开它。

3 需求信息视角的财务会计核心价值分析

3. 1 估价和评价的目的

估价目的的会计信息含量,包括资本交易估价和资产交易估价。会计估价是会计的存量计量,一些计量方式如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历史成本等,存在于交易为基础的估价中,估价为目的的信息需求一般情况下服务于企业外部。

为了对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于会计信息也会有所需求,这种需求称为评价目的的会计信息需求。薪酬激励、道德和风险都是评价为目的的信息含量,在考虑这些因素时需要注意信息的更新,及时的信息对评价有着重要影响,评价为目的的会计信息需求通常服务于企业内部。

满足估价目的或者评价目的的信息需求,很难做到同时兼顾,财务会计反映估价目的信息,对于评价目的信息则不在其假设内,所以会计信息观察到,估价目的和评价目的的会计信息只能满足其中一方面,不能同时满足。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在于满足估价目的的信息需求,对于评价信息需求尽管使用者需求较大,但主要职责在于管理会计师。

3. 2 会计信息的分类

会计信息分为三类:基础会计信息、预测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价值都可能受到这三种信息的影响。在估价中非会计信息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会计信息通常用两种方式来表示,一是市场为基础的指标,二是价值相关的信息变量。尽管对非会计信息的需求量很大,但财务会计师的职责不包括非会计信息的收集和加工。

3. 3 会计信息的审计、披露以及披露成本分析

在我国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财务会计报告被要求进行审计,审计方是作为独立的机构,对于审计过的会计信息需要负责。审计师对于审计过的会计信息含量,其中被私自占有的会计信息可以公开化,这时已审计的会计信息和初始的会计信息相比,更被使用者所需求,这时候需要严格控制会计信息的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

会计信息的披露在一些情况下为经理人自愿披露,因为信息的不相符使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受到了影响,这时候披露会计信息也是市场的需求。对于自愿披露不好的会计信息,可能出于两种原因,一是为了避免对企业的声誉造成重大的损失,二是尽量减小对企业资产的损害。自愿披露会计信息和审计后披露会计信息相比,缺乏第三方审计的合理保证,会计师需要对会计质量负法定责任,在向审计师提供基本会计信息时,应注意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

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有的必须承担,如被审计后强制性披露的会计信息,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有些披露成本没有必要,如经理人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但也需要负担会计信息的生成和传递所产生的费用。

会计信息的需求多种多样,只能尽量的满足各种需求,我们始终要坚持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对于审计过的或者有第三方保证的合理会计信息,方可提供给需求者。

4 结 论

总的来说,在成本的控制下,财务会计的核心价值对外提供历史会计信息,合理可靠地历史会计信息对财务会计的处理有着重要的作用。会计师要严格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信息进行筛选,权责发生制需严格执行,财务会计信息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但需尽量去完成会计工作。要想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还需要采取历史成本处理会计信息,这样才是长久之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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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妙华. 如何做好主体偏移与信息视角的财务会计价值选择[J]. 中国外资,201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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