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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于二零零年月日由以下各方在签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乙两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的公司;
3、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乙两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LTD
住所:
第二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万元
股本总额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三条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认购股份数(万股)占股本总数额
1
2
第四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丙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四条公司增资扩股
甲、乙两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
以现金方式投资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请记住我站域名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六条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万元
股本总额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七条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认购股份数(万股)占股本总数额
1
2
3
第八条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九条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协议足额认购股份;
2.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章程修改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一条董事推荐
甲、乙两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使得丙方推荐的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股东地位确立
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第十三条特别承诺
新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保密
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
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免责补偿
由于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人的、索赔或权利请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4、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
5、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6、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7、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的解释权
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所有协议方。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书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留公司在申报时使用。
协议方签字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丙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戊方、己方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发起设立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6.己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7.标的公司: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对戊方、己方投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戊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_________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甲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丁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戊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己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
第五条 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戊方、己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是_________之合法股东,各方同意戊方、己方作为_________的新股东对_________增资扩股;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己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戊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戊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戊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己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己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己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己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己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权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戊方、己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戊方、己方各方有权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此次增资扩股的投资。
(1)如果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免责补偿及违约赔偿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本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过错方同意向受到损失的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本协议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第九、十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戊方、己方各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投资款汇入_________的帐户。企业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方各执_________份,报_________一份,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戊方(签章):_________己方(签章):_________
宁夏发电集团党委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遴选出2010年四大“闪光点”工作,以此进一步激励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伟大征程,推动集团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
“闪光点”之一:六盘山热电厂两台机组全部建成投入商业运营
2010年11月30日,六盘山热电厂#2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标志着该厂两台机组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六盘山2×33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是自治区“十一五”首个工业扶贫项目,年可发电36.3亿千瓦时,实现产值10亿元。2009年3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广大工程建设者充分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六盘山精神,克服了在固原地区开工建设火电项目的诸多困难,不辱使命、奋勇争先,迅速掀起了“百日大会战”“决战40天”“冲刺168”等多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热潮,实现了16个月#1机组并网发电,20个月实现双机投产的目标,创造了自治区火电建设史上的“热电速度”。该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使宁夏发电集团王洼矿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成洁净的电力能源输送至千家万户,从根本上改善了固原地区的供电、供热状况,结束了固原地区电网无电源支撑的历史,极大地提升了固原市的城市品牌形象,开创了固原市现代化工业的新纪元。
“闪光点”之二: 全面完成增资扩股工作目标
宁夏发电集团认真研究制订了《增资扩股方案》,充分征求了各股东单位、外资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审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北京、杭州、香港等地,争取相关各方对集团公司增资扩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0年7月19日,正式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中外合资合营合同》《公司章程》等重要文件。9月7日,宁夏发电集团正式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5.7亿元人民币,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增加到近50亿元,有力改善了集团公司的资产结构,集团公司投资融资能力大大增强,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有效提升,宁夏发电集团资本运作与管理凸显成效。
“闪光点”之三:风力发电产业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00万千瓦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宁夏发电集团已在区内外成功建设了6个风电场,投产装机规模达到64.47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44.55万千瓦,总投产规模和在建规模达到了109万千瓦。
牛首山风电场9.9万千瓦和大水坑风电场9.9万千瓦项目的开工建设,标志着集团公司风电装机及在建规模突破了百万千瓦;红寺堡风电场二期工程和麻黄山风电场一、二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成功地实现了银星能源公司的产业转型;阿左旗贺兰山风电场一期工程的投产发电和二期工程的开工建设,迈出了集团公司“走出去”的坚实步伐,为进一步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区外风电资源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闪光点”之四:银洞沟煤矿300万吨改扩建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建设集团公司千万吨王洼矿区的大型骨干矿井。2010年,宁夏发电集团为促使银洞沟煤矿3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尽快立项核准、开工建设,多次召开项目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核准、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王洼煤业公司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项目部,快速完成各种支持性文件,使项目于2010年7月得到自治区经信委核准,并全面开工建设。各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设计规划、图纸会审、设备选型、材料准备、招标融资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盯岗监督,抓安全、保质量、促进度,工程建设急速推进,被自治区经信委、固原市誉为“银洞沟速度”。银洞沟煤矿3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的开工建设,为宁夏发电集团建设王洼千万吨级矿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IPO的重启,欧普股份也再次迎来了上市机会,但公司的业绩增速却出现了下滑。2012~2014年,相比于营收每年约10%的稳定增长,其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86%、11%和-38%,波动明显。对此,有投资者关心,公司业绩是否已经进入了下行通道?公司增收不增利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投资者报》记者于近期向其公共邮箱发送了采访提纲,并致电了相关负责人。电话那边的人自称是公司的证券部负责人。她声音虽然甜美,但在与记者的沟通中表示,公司当前处于静默期,不方便接受采访。
由于未收到公司就相关问题的具体回复,记者只能通过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进行分析。
期间费用上升加重业绩负担
据Wind数据显示,2014年欧普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13.4%,但营业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其中归母净利润2.9亿元,下滑幅度达到38.4%。
对于增收不增利的原因,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利润水平有所下降。主要来自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增长及营业外收入的减少。
记者发现,相比于2013年,公司在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上确实出现了大幅增加。其中,销售费用增长了1.5亿元,管理费用增长了0.5亿元,合计达到两亿元。如果加上这两亿元,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还能出现小幅增长。
那么为何公司在2014年的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会出现大幅上涨呢?
这或许与近年来LED行业景气度下滑有关。
近年来,受国内消费者需求升级、LED 技术替代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照明行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逐步由众多企业分散竞争的市场转向少数企业集中竞争的格局,竞争要素由传统的“品牌+渠道”转变为“产品+品牌+渠道+管理”的综合能力竞争。
公司在招股书中也表示,基于这种认识,在销售方面扩充销售队伍,同时在欧洲、巴西等地开设子公司,加大海外业务投入。该等举措有助于整体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但同时也导致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增加,影响了利润水平。
那么,欧普股份在2015年的业绩状况如何呢?
虽然公司还没有2015年业绩报告,但从行业角度看依然不乐观。
2015年的LED行业进入了“成熟洗牌阶段”,截至10月15日,有关中国国内照明企业大型并购投资案例已高达33起,涉及的金额超过了318亿元,而大并购的背后正是供给过剩与需求不足。
从行业构架上看,第一梯队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 20 亿元以上,主要包括欧普、雷士、佛山、阳光照明等公司,而行业不佳,也反映到了以上公司的业绩上。其中在香港上市的雷士照明营业利润同比下滑32%,佛山照明与阳光照明在三季度也分别下滑了34%和15%。
难怪欧普股份中国区CEO丁龙曾直言:“痛苦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募资扩产带来销售隐患
面对行业下行压力,欧普股份是否能通过募资改善其目前的境遇呢?
从募资用途看,本次IPO,公司拟募资约12亿元,分别用于绿色照明生产项目(5.6亿元)、营销网络项目(4.7亿元)和研发中心项目(1.7亿元)。
一旦IPO完成,LED照明产品产能上将有较大的提升,而近年来国内LED行业呈现出LED节能替代传统照明设备的趋势,这或许有利于公司在节能领域的进一步扩张。但我们也注意到,虽然产销率较高,但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始终没有满负荷运转,产能利用率近年来均在82%左右。如果完成扩产,未来可能出现产能偏低的情况,也为存货增加埋下隐患。
对此,公司也坦言,行业将经历新一轮洗牌,在这个过程中,照明企业的销售及盈利水平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部分投产后运行情况良好,但在激烈竞争环境下,存在因市场开拓不利等因素而导致产能闲置的风险。
“十一五”末,重庆市金融业发展的不少指标位于全国前列,为重庆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难以想象,重庆金融如何在“十一五”初以羸弱之态实现了华丽转身?答案就是重组,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的话说就是“世界是可以重组的”。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重庆银行的重组。重庆银行的前身是重庆市商业银行,9年前,这家银行股本金不到3亿元,不良资产超过30亿元。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提出“龙虾三吃”的重组方案,以政府主导、市场化手段运作的新思路进行重组,巧妙将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充分结合,没有花政府一分钱,却使得沉重“包袱”变成了“香饽饽”,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巨大增值,成为银行重组的一大杰作。
【“一吃龙虾”――增资扩股】2003年2月8日,春节后第一天,时任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市企业工委书记的黄奇帆到重庆银行调研。面对重庆银行的现状,黄奇帆说,“在重庆未来的发展中,金融要先行。重庆10年后要发展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如果重庆银行这种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没发展好,甚至倒闭了,则无论如何都是一大败招。与其办丧事花买棺材的钱,不如重组治病,花买药的钱。通过重组改造,重庆银行完全可能脱胎换骨。”黄奇帆的思路与众不同,第一步是发行新股,扩充资本金,第二步才是增资扩股。黄奇帆解释,先剥离不良资产再增资扩股,无异于先手术后输血,看似“市场惯例”,然而这可能造成“病人”在手术中的休克甚至死亡,重组失败的风险极大。经过2003年4月、2005年12月和2006年6月的三次增资扩股,使重庆银行的资本金达到20亿元。
【“二吃龙虾”――资产重组】经过增资扩股后,重庆银行还有40多亿元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置在地方政府主导的银行重组中尚无先例。2004年3月,重庆市成立了隶属于市政府的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黄奇帆设想的思路是:将重庆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先“搬”到渝富这个平台上,优化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使轻装上阵的银行经营管理尽快步入正轨。经过一年时间,重庆银行不良资产减少了26.5亿元,“渝富模式”也成为国内金融市场创新的代名词,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浓厚兴趣。
【“三吃龙虾”――梧桐引凤】2005年初,黄奇帆再次到重庆银行调研,要求推进引资上市工作,并明确提出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再公开发行,上市融资。很快,重庆银行选聘了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作为引资顾问,按照国际银行标准着手实施战略引资。2006年10月,重庆银行向世界各地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发出了招股说明书,随着香港大新银行的入主,重庆银行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共同参股的股权结构,优化后的重庆银行的股权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公司治理更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