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商业汇票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范文第1篇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有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销货企业把将要到期的汇票交存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以后,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应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时,由承兑申请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承兑条件的,银行即可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契约,并在汇票上签章,用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后,将银行承兑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给承兑申请人转交收款人。承兑银行将按票面金额的5‰0的比例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承兑手续费不足10元的,则按10元收取。

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汇票到期前,承兑申请人应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如果汇票到期日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应向收款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履行支付责任,同时根据承兑契约对承兑申请人执行扣款,并对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5‰0计收罚息。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经开户银行承兑,交纳承兑手续费后作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购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销货企业时,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3)汇票到期,购货企业支付票款,收到开户银行付款通知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单位收到购货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汇票到期,销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收款时,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销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用以购买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三)商业汇票贴现

销货企业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后,如果在汇票到期以前,企业急需资金,可以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所谓贴现,就是持有汇票的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以后的款项支付给持票人。

[例]某商业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持一张6个月到期、面值为1000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该汇票的出票日为7月1日,到期日为12月31日,企业于9月1日向银行贴现,银行的贴现率为9%。

解:贴现息=100000×9%×(120/360)=3000(元)

贴现净额=lOOOOO-3000=97000(元)

企业收到款项时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7000

财务费用3000

贷:应收票据1OO000

12月31日该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而不能支付,银行退回应收票据并寄来支款通知,企业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如上所述,已贴现的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不足而不能支付,银行退回应收票据。而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也不足支付,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企业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短期借款100000

商业汇票范文第2篇

商业汇票计入负债类科目,会计学专用名词,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会计学专业属工商管理学科,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该专业设有企业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三个专业方向。专业以企业会计为主,兼顾计算机与财务管理。在教学方法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倡启发式与案例教学,多方位培养学生处理会计业务与管理财务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来源:文章屋网 )

商业汇票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账务处理

    一、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记载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背书文句,并将票据交付相对人,表明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二、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会计核算

    带息商业汇票转让的不仅是将来收取票面金额的权利还有收取票据利息的权利,因此在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来换取一定的财产物资,对于已经计提的票据利息通过“应收利息”账户转出,尚未计提的利息,通过“财务费用”账户转出,具体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购进财产物资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应收利息(已经计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的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借方)

    如果背书人转让的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票据的承兑人(银行)会垫付款项,所以对于被背书人不涉及追索的问题;如果背书人转让的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被背书人就会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索要票据款项,这对于背书人来说,则形成一项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则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被背书人收到商业汇票时,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出售商品物资,对于将来应收到的票据利息,先暂时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待将来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再冲减“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具体账务处理

    借: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三、例析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双方的账务处理

    下面以一道例题分别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角度,对该商业汇票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例:甲公司20×1年9月1日,因销售商品收到一张带息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0,000元,付款期限为5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甲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20×1年11月15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乙公司购买一批材料,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差额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收支。乙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

    1、甲公司(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背书转让票据时,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100

    财务费用 150

    银行存款 1450

    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或有事项。

    2、乙公司(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据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财务费用 250

    银行存款 1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0×1年11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 150

    贷:财务费用 150

    20×1年12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0

    贷:财务费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项,需要将该应收票据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此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背书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据款项。

    待将来收回票据款项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账款 10250

    主要参考文献:

商业汇票范文第4篇

一、关于银行汇票

今年,总行根据当时资金异常紧张,汇路严重堵塞、银行结算相当困难的现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对签发银行汇票采取限制额度等临时措施。这对当时保证银行结算改革的顺利实施,疏通结算渠道,保持汇路畅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全行资金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为了保持银行结算的统一性,对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规定作如下变动:

1.从1989年12月1日起,取消签发银行汇票时规定限额的作法(即不受50万元限额的限制),业已于11月20日以〔89〕建总明电25号明传电报通知在案。限额取消之后,会增加解付行的压力,要求各行树立全局观念,热情为客户服务,签发行和解付行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避免扯皮,减少纠纷,共同搞好汇票结算工作。

2.做好签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大额汇票增拍核对电报工作。签发行在签发20万元以上的银行汇票时,要在汇票上填明汇入地点和指定的当地建设银行解付行,并及时向该行拍发核对电报;以保证资金安全和解付行及时调度资金。最近,据部分行反映,有些行在签发大额银行汇票时,有的不拍发核对电报或拖后拍电报,有的发电时错列解付地点和解付行;有些解付行借口未收到核对电报而延误解付等问题,给建设银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应引起各行注意,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二、关于商业汇票

据了解,有的行在使用商业汇票时,不按制度办事,签发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和以商业汇票作抵押搞贷款或拆借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同时也给我行资金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此,总行再次重申,使用商业汇票,要按照人民银行统一制颁的结算办法办事,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资金拆借;严禁用空白汇票作为抵押办理资金融通;严禁将空白票据事先交客户进行融资和结算。对已经签发的上述无效商业汇票,应采取措施收回。今后,要做到令行禁止,凡发生上述情况,一定要追究当事行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三、关于资金安全

商业汇票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以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为例,对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关键词: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账务处理

一、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记载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背书文句,并将票据交付相对人,表明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二、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会计核算

带息商业汇票转让的不仅是将来收取票面金额的权利还有收取票据利息的权利,因此在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来换取一定的财产物资,对于已经计提的票据利息通过“应收利息”账户转出,尚未计提的利息,通过“财务费用”账户转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购进财产物资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应收利息(已经计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的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借方)

如果背书人转让的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票据的承兑人(银行)会垫付款项,所以对于被背书人不涉及追索的问题;如果背书人转让的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被背书人就会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索要票据款项,这对于背书人来说,则形成一项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则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被背书人收到商业汇票时,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出售商品物资,对于将来应收到的票据利息,先暂时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待将来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再冲减“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三、例析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双方的账务处理

下面以一道例题分别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角度,对该商业汇票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1、甲公司(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背书转让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100

财务费用 150

银行存款 1450

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或有事项。

2、乙公司(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财务费用 250

银行存款 1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0×1年11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50

贷:财务费用 150

借:应收利息 50

贷:财务费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项,需要将该应收票据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此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背书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据款项。

待将来收回票据款项时,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