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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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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第1篇

一、《条例》出台实施的意义

《条例》出台一是激活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极大促进了海洋环境管理事业。《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一部涉及海洋污染控制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等诸多内容的综合性的环境法律。由于这部法律对海洋环境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涉及海洋环境管理的诸多内容,诸如对陆源河口及排污口、海洋石油平台、海洋倾废、海洋工程、海岸工程、船舶及港口等六大主要污染源的控制,对海洋养殖业的合理规范,对珊瑚礁、红树林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等等。但多是原则规定,可操作性不是很强,需要较多配套的行政法规对其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具体的规范。而《条例》是自《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后出台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这部法规的制定为具体、有效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二是更进一步实现以法规的强制力推广和强化人们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一个时期以来,海洋工程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无序、不科学建设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乱围填海、炸岛、违法设置排污口等,尤其是用垃圾填海,导致了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隐患,随着污染物在海洋中的不断扩散和污染物化学反应的不断加剧,将严重影响未来我国的海洋环境。《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依法严格管理和控制不合理的海洋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教育人们热爱海洋,提高全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三是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实施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了良好而重要的基础。实践证明,不合理、不科学的海洋工程建设已经给我省的海洋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和破坏,直接影响着我省海洋经济强省的建设与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条例》的出台,有利于遏制违法的海洋工程建设,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安全,促进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相和谐。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中应当重视或解决的问题

《条例》共计八章59条,是在认真总结涉海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从海洋工程污染预防、海洋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污染控制到海洋工程的排污管理、海洋工程造成的污染事故的预警和控制,实行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事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单位的相关资质、评价中的部门协作机制、环评权限、重新评价等),事中监视监测,事后监督(后评估、排污费征收、总量控制、三同时制度、排污报告制度、废弃拆除设施的报批制度),责任承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了对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工程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管,加大了对海洋工程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细化了有关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从总体上讲,《条例》有几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明确了海洋与海岸工程界定(第三条内容);二是落实了“一条龙”管理原则。实现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三是深化了监督检查的权限与范围。从操作层面上讲,将海洋工程环保管理的原则、内容都具体化、程序化了,可操作性很强。第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前的海洋影响评价制度。在海洋工程建设之前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和减轻海洋环境污染。《条例》规定,一是要求海洋工程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明确规定了评价的原则和要求;二是明确了海洋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核准的权限和期限;三是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报告书重新核准的规定。第二,海洋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它的污染损害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的监管,是防止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条例》做了四项规定。一是明确海洋工程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二是对海洋工程环境的影响实行后评价制度。三是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比如围填海工程的核准权限与听证要求等。四是明确凡是使用期满需要弃置、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要经过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三,海洋工程运行后对它的排污行为要进行监管。这是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海洋环境中的一个关键,也是规范日常排污行为的需要。因此《条例》做了四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要求海洋工程排污必须进行报告。二是海洋工程排污核定和排污费收支要实行严格的监管。三是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中的废物加强管理。四是对污染物的排放实行限排和禁排制度。第四,关于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了防止减少海洋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条例》做了三方面的具体规定。一是明确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二是规定了污染事故的报告制度。三是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条例》还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一步深化了行政监督检查权,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海洋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手段。为了有效的防止企业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责任,要求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建设单位必须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以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

但是回过来讲,尽管《条例》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问题做出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仍有一些不足与应注重之处。如①《条例》中没有明确定义海岸线,而海岸线是划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基础,也是明确海洋工程主管部门和海岸工程主管部门职责划分的依据之一。②排污口的设置管理。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污口应当深海设置、远距离达标排放。这样就涉及到离岸排放的管道,使得排污口的建设既涉及陆源污染控制也涉及海上污染控制,既涉及海岸工程管理的有关问题,也涉及海洋工程管理的有关问题,以及其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诸如海事、军队等的有关管理职责。③围填海、滩涂改造、海上堤坝等工程。这些工程建设一是可能造成对海岛、海岸线的破坏,使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受到严重的恶化;二是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资源的严重损害,最突出的问题是破坏滨海湿地、红树林;三是可能造成对海洋环境或者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有些地方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海物质是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城市垃圾,使得潜在的污染将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的破坏。④挖沙、炸岛采石、海上水产加工船等问题。⑤公众参与、听证(对象、程序、内容、意见采信)制度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第十条第二款)。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使用的调查监测资料应符合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要求(我省海洋环保条例已有明确,要通过海洋计量认证的业务机构所采集的数据)。⑦《条例》实施初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核准的衔接。

三、《条例》实施过程中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贯彻实施好《条例》中,应坚持①求真务实、勇于创新②把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③体现连续性、提倡开创性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等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

1、注意处理好《条例》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深化理解,搞好衔接。《条例》是根据1999年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来制定的,对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专门做了一章,海洋工程这个概念在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之后作为法律的概念提出来的。但是和老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条例,比如1990年出台的《海岸工程条例》正在修改尚未公布。因此,这就有可能出现新的海洋工程条例和海岸工程条例之间可能有些条文不一致。而《海洋环境保护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比较,有些地方表述也不尽相同,如海岸工程项目的审核,在《海环法》中要有海洋主管部门审核的意见,而在《环评法》中只说了海洋工程项目的环评按《海环法》规定执行,没有提涉到海岸工程环评的程序,等等。因此,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必须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专业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新的法规和旧的法规规定不一致时应该适用新的法规的要求来执行实施。

2、注意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同合作,服务经济。海洋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影响因素也比较广,涉海管理部门也比较广,有环保、海事、渔业、军队等,这就更需要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陆海联动,军民共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注意处理好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即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条例》对海洋工程项目环评的许可监督、执法部门赋予了很大的管理执法权,同时也对其的管理执法行为或者说行政行为做了很多规范,如核准内容、核准时间、环保设施验收、污染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排污费征收等等,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工程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规定了很多行政审批,要加强管理,同时又要求行政实施人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所以,我们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当前需要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一是《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海洋工程环评技术导则》与有关环评规程、监测规范等。

2、加强配套制度的修改完善与调研建设。如:《浙江省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浙江省海洋工程环保设施验收办法》和《海洋环保听证管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海洋工程设施弃置拆除管理》等。

3、加强海洋工程监控技术设备与人才建设。建设一个环评技术专家库和一支“三同时”监测、验收、监督的专家技术队伍;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台站调查监测仪器设备的改造、提升,加快业务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

五、加强“行政安全”。

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海洋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1 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及主要内容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且已经对人类的发展和生存构成威胁,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融入到海洋经济发展中。它强调的是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做到海洋环境的友好不污染,海洋资源的节约不浪费。其理念是强调海洋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会破坏海洋生态平衡,以及不会对后人的生存发展环境造成危害。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如下:

1.1海洋经济与环境保护统筹发展。传统的海洋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味的粗放式超高速发展,会造成海洋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而海洋资源的枯竭与环境的污染会阻碍海洋经济的发展。因此,在环境没有污染之前,就要做好海洋经济和环境保护统筹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与其他发展不同的是,只有在环境和资源做到了有效的保护的情况下,才能够有效的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改变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传统的海洋经济发展由于科技的不发达而严重依赖于海洋资源的高消耗以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种发展模式造成资源大量浪费且污染环境,已经不符合时展的绿色要求。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一流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来优化生产作业,从而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发展的新趋势。只有做到低消耗高产出才能够减轻环境与海洋资源的负担。

2 实施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实施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目的就是要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海洋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要基于海洋经济发展能够持续进行为前提,不能因为一味的强调海洋环境保护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同样经济的发展也要以环境所能承受的净化范围之内为原则,最大化的减少环境污染。做到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统一而不是对立。两者在发展的过程中相辅相成。以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同样,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又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只有做到统筹兼顾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权衡好短期和长期的利益,才能解决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的矛盾。这对于促进我国成为海洋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大国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也是解决我国人口众多带来的海洋食品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

3 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海洋环境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日益恶化,海洋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发展和生存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参照《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数据,我国2005年的海水未达标面积为13.9万平方公里左右。这些区域包括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以及锦州湾等,其中部分靠近大中小城市的水域也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这些环境污染不仅导致了海产品数量减少而且深受污染。这种受污染的海产品又被运到厨房上了餐桌,给人类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此外,污染水域的海滩遭到废弃,相应的旅游业发展也受到了阻碍。面对日益污染的海洋环境所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传统的靠牺牲环境还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现实,依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秀人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二选择。因此,实施海洋环境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成为当前全球各国迫在眉睫的任务。

4 行政干预等海洋环境管理手段对企业的好处

4.1 消除企业在海洋贸易中的壁垒。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各个国家敏感和高度重视的问题。各国的海洋环境管理也从以往的内部管理向外部管理发展。很多国家为了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制定了相关限制进口的措施。因此,未来的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从过去的非关税壁垒发展为绿色壁垒。因此,只有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才可以让企业在海洋经济贸易中争夺话语权,消除相应的绿色壁垒。

4.2 促进企业实施绿色清洁生产。通过行政干预等海洋环境管理手段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实施绿色清洁生产,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改变以往的末端治理污染模式,从整体的角度考虑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绿色清洁生产已经成为海洋环境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的手段,能够有效的解决涉海工程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4.3 促进涉海工程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水平的提高。治理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涉海工程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企业在环境管理时,要自觉的通过方案设计、工艺流程检查以及评审等管理手段将海洋环境保护当作企业内部的一个管理目标。企业应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自我约束,通过管理评审等企业内部管理办法来提高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能力。

5运用法律等海洋环境管理手段来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1 优化对海洋资源和环境功能的划分。兼顾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统筹并协调好各个方面的主导功能,从功能上对海洋区域进行划分。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去可持续的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综合考虑勘探海洋资源的分布量以及海洋当前的环境状况和今后的发展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海洋区域进行功能上的划分,有效并恰当的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5.2 减少企业排污量,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相关的行政管理单位要对污染源直接排入海洋中的企业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调查。研究控制近海区域的环境净化能力以及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使得污染物的排放在海洋环境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坚决抵制“先污染后治理”的想法,做到排污负责制,谁污染谁就要负责治理等。督促企业研发利用高新技术进行海上作业,引进一流技术专家及知名管理人才对生产线进行优化,做到资源循环再利用,最大化的减少的污染物的排放,对那些偷偷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物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坚决查封,做到一旦触碰底线和违反规定的要零容忍,从而在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实现海洋环境的保护。

5.3 全方位检测海洋环境,建立相应的海洋自净区。我国海洋面积大,孕育着大量的生命,其在自然变化中,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作用对海洋中的废弃物可以进行稀释、氧化还原以及降解等自净活动,这是海洋自我保护的一种形式。因此,可以建立相应的海洋自净区域用于控制污染物的乱排放和总排放量,实现定点监测。此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对污染区域要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做到在海洋自净能力范围内,有效的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4 倡导科学海上作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海洋资源。传统的海洋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海洋资源的粗放式利用,一方面导致了大量的海洋资源被浪费从而污染了海洋环境。另一方面导致了海洋资源的过渡消耗从而出现资源枯竭活减少不能支撑海洋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因此,要改变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意识,积极倡导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到海洋资源循环再利用,最大化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5.5 建立健全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细化各个现有法律中的执法内容。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让行政执法部门在海洋环境保护中做到有法可依以及执法必严等。只有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细化,才可以有效的进一步规范涉海企业作业管理,减轻海洋生态负担,确保海洋的生态环境处于平衡状态。

6 结论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海洋环境保护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同样,海洋经济的发展也不能以环境污染为前提。要统筹兼顾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从整体规划海洋长远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协调规划好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的统一发展。让海洋环境在得到保护和有效的改善后,能够有力的支撑起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样,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又可以促进环境保护的发展。从传统的对立状态转变为互相促进互相发展的局面,促进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成为海洋大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纪明,程娜.可持续发展技术观下的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

护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13,3:110-114.

[2]陈祖军,谭显英,韦鹤平.论我国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J].水资源保护,2001,1:7-10

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第3篇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强国

由于海洋潜藏着大量的资源,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对其开采也愈来愈加频繁,使得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也日益严重。在近几年大力宣传环保的基础下,公民对于环境的保护的意识逐渐加强。即便如此,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依旧严峻。不仅是海洋环境的规范值得我们关注,海洋环境保护的规范落实更值得我们总结,把脉问诊,不断提高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水平。

一、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

早在1982年,联合国审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构建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制度框架,在对以前海洋相关规范进行总结的同时,更加详尽地对海洋环境保护在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说明。同年,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在1999年对其作出了修改。为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更好予以落实,国务院相继于198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199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初步形成了中国海洋环境的基本保护框架。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使得中国海洋环境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在1996年被批准加入公约,对1983年《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在原有基础之上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废物倾倒、海洋污染应急等。在1999年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与《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中,对于海上溢油应急系统的建立作出了规定,当发生了溢油等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做出相应,最大化减小海洋污染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建立有相应的海洋污染民事赔偿责任,如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就有所规定。总之,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国已经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多位一体的体系雏形,共同保障中国海洋环境安全。

二、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现状

(一)海洋环境污染严重

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海水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河水淤积、海岸侵蚀严重、海洋灾害频发等。中国的海洋遭到污染,近年来水质明显下降。海域内生物种类多达数万,但在大肆捕捞的情况下,也导致了物种锐减,某些物种甚至濒临灭绝。在各个主要的河口淤积现象较为严重,某些沿岸城市的海岸中化学物质连年增加,出现了侵蚀问题。另外,由于对于海洋资源的不断挖掘,也导致诸如海啸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公众保护意识不够

近年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逐年增高,但仍然受到长期以来老旧农耕文化的影响,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较大差距。这就导致了近年来出现了过度捕捞等不合理的开采现象,公众对于海洋环境污染的保护与治理工作参与不够。即使在出现了海洋环境污染的现象之时,对于事后救济的相应不够,不能较快遏制污染的扩大。与此,当自己的海洋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三)海洋保护规范与执法力度均不足

完善统一的规范是具体政策落实的基石,在海洋资源利用范围不断扩大之时,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要求也越来越高。中国目前缺乏海洋领域的根本大法,即使有一些法律、法规,综合性也不够,对于违反海洋环境保护的处罚力度也远远不够。在一些地方,对于海洋环境保护有自己的地方立法,但是缺少实施细则。在现有的规范体系中,对于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不能够得以有效的落实,不利于应急问题的有效控制。另外,海洋环境的违法成本很低,一些污染者在权衡利益之后,甘愿承担这较小的违法成本。

(四)政府监管缺失

海洋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对于海洋中的物种进行开发,可能打破其中的生态平衡,可以建立一个综合的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管理。中国幅员辽阔,各省市对海洋问题分散管理,建立了自己的管理系统。因而,这也导致了问题的出现。在信息公开的问题上反馈不及时,各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做得不够,缺乏协作。在出现了海洋污染事故之后,各部门也相互推诿,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监管缺乏力度。

三、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议

(一)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构建是上层建筑,加强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在现有法律基础之上,要迎合新的发展趋势,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解决法律的滞后性难题。在进行海洋环境法律修改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尚未纳入保护体系的内容进行设计,诸如对于海岸线的管理没有同意的保护,对于尚未纳入部门要尽快填补空白,使得海洋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全面而完整。同时也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海洋法律法规。在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同时,也要让各种标准的完善跟进。中国应该以国际标准为蓝本,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海洋环境标准。对于尚未制定出的标准,要注意在符合中国保护的标准前提下,有效填补法律规范空白。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制定出本地适用的地方性标准。在法律规范和海洋环境标准的共同完善下,能够为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提供科学有力度的指导。

(二)提升公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有了完善的法律规范仍然不足,必须将法律规范转化为实践。这就要求广泛的公民拥有海洋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自己亲身参与到海洋环境的保护中来。对于现今一些人缺乏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要积极运用一些现代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电视媒体、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树立保护海洋环境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公民学有标兵、赶有方向,早日树立海洋环境保护的危机意识,这也是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

(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队伍建设

中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足,需要一直有协作精神、高校有力的执法来予以补足。目前的海洋环境队伍散漫,没有形成向心力,由此,可以考虑把可将他们集合到一起,接受统一调配和培训,强化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同时,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另外,选拔海洋环境保护的执法队伍,应该秉持较高的标准,从心理素质、团队意识、业务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确保优中选优,真正选拔出适应于当今海洋事业建设的高素质人才。

(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在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规范中,中国先后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条约。此外,还加入了一些全球性或者区域性的海洋环境保护组织,与其他国家广泛合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交流。还积极学习其他海洋强国的先进技术,加强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软实力,与其他国家展开项目计划,获得国际组织的资金支持,也提高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硬件设备。

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要通过多措并举,共同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的法治环境。要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和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民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有效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建设。十报告指出,要将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只有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对各种不足进行不断完善,才能早日将中国从“海洋大国”提升为“海洋强国”。(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第4篇

在这方面,重点需要开展的研究课题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课题是海洋环境特征对各类污染物作用的机理和规律研究,第二类课题是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研究,第三类课题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与对策。

一、海洋环境特征

对各类污染物的作用机理和规律研究以海洋流体动力对各类污染物迁移、扩散、转化规律的研究为基础,考虑各种自然环境因素(浪、流、风、光、温度、湿度)、物理因素(扩散、挥发、沉降、吸附、释放)、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复杂条件下的运动及演变规律,并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此外,近年来,在我国沿海海域,赤潮频发严重。因此,除了加强赤潮的监测和预报外,也应加强在建立赤潮生长机理和发展规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项研究应通过现场观测、物理模型实验和数学模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由于现场观测工作耗资巨大,且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所获得的数据往往有许多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难将其中的单因素影响分离出来,因此,往往只能用它来作为对某一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进行检验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个实例。

用数学模拟方法来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不少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这些水质预测预报模型大体上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模型:水流数学模型;波浪数学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

在水流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对于较大范围的海域,通常可采用深度平均的潮流教学模型,对于紊动影响不显著的海域,可不考虑湍流影响,而对于湍流效应显著的区域,如排污口近区,则应考虑湍流效应。此外,采用坐标变换,可建立一种能够考虑复杂地形和套流效应的三维潮流数学模型,这样才能够较好地重现实际海域的三维潮流特征。在较小范围的水域,水流数学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为基础,针对水温和盐度分层流的流动特性,考虑浮力对紊动的影响,建立用于模拟同时存在温度和盐度梯度这一类密度分层流的k-(单流体数学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体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别对两相本身的湍流输运规律以及相间相互作用规律进行模拟,建立两相湍浮力分层流的双流体数学模型。

在波浪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可应用BI—CGSTAB法求解由椭圆型缓坡方程离散得到的代数方程组,以提高求解效率。从水波发展方程出发,可导出一种用于大区域波浪变形问题的数学模型。通过引入弱非线性波色散关系,可使双曲型缓坡方程能够有效地考虑波浪的非线性效应。对高阶Boussinesq方程的进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从入水到深水都达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线性精度,可以更精确的计算较深水域波浪的非线性特征。

针对带自由表面的波浪场问题,通过把能有效模拟自由面形态的N—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结合,可导出一个能考虑破波能量损失的抛物型缓坡疗程,用这个方程可模拟规则波和不规则波破碎引起的波高变化。建立沿岸流数学模型,可模拟海岸上波高变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减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对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种考虑流影响的修正的合流缓坡模型;对于强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虑流影响的模型。可以将辐射应力的计算公式与抛物型缓坡方程中的待求变量联系起来,建立一种辐射应力计算的新方法,用该方法可对较大区域均匀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辐射应力进行数值模拟。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维应力一通量代数全场模型,可对非对称潮流作用下的侧向岸边排放问题过分数值模拟。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系统作为目标,在分析近海环境中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的基础上,针对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点,从三维湍流模型出发,在动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风应力、底部切应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输运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的源、汇项,可建立一个统一考虑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过程综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模型,它可为环境评价、水质规划、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设计等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对确定水域环境容量,从而制定水域环境保护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

应该指出,在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研究方面,数学模拟无疑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论是何种数学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参数和边界条件的处理是研究水质模型的技术关键,直接影响到水质模型的科学性和预测能力。而这些必要的数据是无法从数学模型本身来取得的,有些可以通过现场观测来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数是要通过基本机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这方面物理模型实验研究将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能模拟海洋动力因素的先进实验设备,现代化的量测仪器和测试系统是开展物理模型实验研究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浓度场、速度场同步测量系统,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结构,获得流场中水质点速度的空间分布和时间过程;并同步获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浓度场的空间及时间变化过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团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扩散的基本特征和扩散系数。

二、海洋灾害的精确预报及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的研究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赤潮及海岸侵蚀等。

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工程结构的投资费用很高,一旦发生破坏,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台,1989年风暴潮损失超6亿元,1991年DB29销管船在南海通台风翻沉等)。当前我国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空间利用的绝大部分活动是在近海和极浅海海域。为了保证在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设施能够安全服役免遭破坏,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弄清这一海域中严酷和复杂多变的环境因素。我国东临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现的台风数目占全球的38%,其中对我国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每年有7—8个。每当台风在我国登陆或接近我国沿海通过时,都会在沿岸局部地区产生风暴潮,形成风暴潮灾害。

在我国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黄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响,沿岸地区每年都有结冰现象,结冰严重的年份则出现冰害。若对这些海洋灾害估计不足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渤海重叠冰与堆积冰的形成,不但可给结构物以强大的冰压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动作用,也会给海洋平台的使用和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害。而冰区溢油的迁移规律及预防和清理技术,至今尚未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对近岸大面积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会引起海冰的断裂,断裂后冰块的尺度直接影响其对结构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台,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锥体的结构型式,冰排对锥体结构的冰荷载及与其的动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课题。在海冰力学的研究中,除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外,实验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在实验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冻结模型冰和非冻结模型冰来进行,它们各有其优缺点,发展这两种技术是海冰力学研究中的一个课题。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海域中时有地震发生。强烈的地震将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设施的主要破坏荷载。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结构物(海洋平台、钻井船、人工岛、输油及输气管道等)发生破坏,除其直接经济损失极大外,其次生灾害——火灾、环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近年环太平洋地区地震的频度和强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灾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别是抗震防灾的基本原理和减震技术措施需要认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和振动破坏机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记录资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发的巨浪共同作用对水中和岸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水工建筑物的这类破坏机理,至今国内外对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国内外对此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开展极少。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内容将是为解决海洋工程设施抗震措施中的关键技术所必需考虑的,如近海环境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和频谱特性,强震海底多维地震动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地震波传播特性及地震动输入机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周围水介质影响的结构振动破坏机理、振动控制、地震动时颇联合分析模型和输入机制、非线性动力分析和动力破坏试验;核电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台及地下输油管线与地基土动力相互作用,码头及护岸建筑物地震稳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设计和地震设防标准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健康状况逐渐恶化,其损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结构的老化、疲劳、超载、内部损伤(裂缝)、地基沉降变形以及环境的物理化学损伤(低温、冻融、大气侵蚀)等;其二是设计不周或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维护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损伤和事故都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

因此,发展以下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将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虑海洋环境荷载在幅值。时间及方向上的随机性所导致结构安全的不确定性情况下,对现役海洋工程结构进行健康诊断和评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论;结构健康状态及损伤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结构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结构在多种复杂海洋环境条件下(风、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优化理论研究,设计与建造新型抗灾工程结构;研究和设计使海洋工程结构物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有足够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种工程措施。

为了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的风云变幻和灾害的可能来临,发展海洋环境及灾害的预报技术是非常必要的。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统,如建立由近海到远海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预报与预警系统、沿岸防灾准备和各类应急处理系统;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带区域经济发展为背景,进行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的海洋环境信息系统模型与结构;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设施防灾减灾数字信息系统,将海岸和近海工程与网络技术人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建立数学物理模型,通过多媒体技术,形象化地描述灾害成因、发生机理、传播规律、模拟灾害破坏的过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决策支持系统。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与对策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间,现代海洋空间利用除传统的港口和海洋运输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发电站、海洋公园、海上机场、海底隧道和海底仓储的方向发展。

人们现已在建造或设计海上生产、工作、生活用的各种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海洋结构和海底工程,估计到21世纪,可能出现能容纳10万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国澳门和日本已经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岛海上机场。为缓解紧张的陆地资源及减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经于99年8月在东京湾用6块380米长,60米宽的矩形漂浮钢板拼装海上漂浮机场。

由此可见,随着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各类海上工程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复杂和庞大,保证这些海上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灾减灾措施将越来越重要。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是各种动力因素最复杂的地区,但同时又是经济活动最为发达的地区,海上工程建设如果考虑不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环境灾害。工程设施可能破坏原有海岸带的动态平衡,影响岸滩的冲淤变化。海上回填和疏浚会改变海岸的形态,破坏某些海洋生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若对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倾抛处理不当则会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产中的溢油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设施如果不及时处理也将会逐渐成为海上障碍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灾减灾的任务是一方面要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界海洋灾害带来的报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灾害。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保护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协调发展日显重要。如港口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航道、港池开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输运及其疏浚物抛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结构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破波带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对物质输运扩散规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滩保护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环境的变迁和海岸演变;海岸演变、防护及开发利用新概念的原则与理论,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动力学、生态学、社会经济学及与环境关系的综合分析与协调。

随着沿海大、中型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平建设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术,感潮水域污水多点排放漂移扩散研究,天然海湾、人工湖及人工运河的水质交换能力,人工沙滩的保护措施,滩涂围垦对水域环境的影响等,都将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岸线;保护对策;辽宁普兰店

中图分类号 X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209-02

1 普兰店市海洋生态环境现状

普兰店市隶属大连市,位于辽东半岛中南部东侧,东临庄河市,西接瓦房店市,南与大连市金州区毗邻,北与盖州市接壤,东南与长海县隔海相望。全市南北长74 km,东西宽63 km,总面积2 896 km2。

普兰店市横跨渤黄两海,东南濒临黄海、西南临渤海,辖区范围内的海洋总面积为347 km2。其中,浅海海域面100 km2,滩涂面积247 km2。沿海有7岛3礁,面积3 km2,港湾30余处。海洋自然景观百余处,海水浴场资源50余处。海水水温为-1~27 ℃,盐度在25‰~32‰。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生物共有三大类,共172科414种,鱼、虾、贝、藻等经济生物及海洋、滨岸、岛屿珍稀生物种类繁多,资源量大。

普兰店市海岸线总长65 km。黄海岸线东起碧流河,西止大沙河,长55 km;渤海岸线长10 km。目前普兰店市域岸线可分为三大类:①港口岸线。东部黄海岸线已建有23万t货运量和30万人客运量皮口港,是长海县海岛与陆地运输的最近港口,是大连市的主要地方港之一。皮口港现有顺岸泊位5个,180 m长及50 m长的简易登陆码头2个,回填陆域面积1.97 hm2。②旅游岸线。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普兰店市旅游资源岸线较为贫乏。③水产养殖岸线。普兰店市是全国海岸开发利用较早的县市之一,其水产品养殖岸线可达总岸线的50%,可养殖面积占滩涂总面积的82%,现养殖开发面积达5 900 hm2。

2 海域环境容量分析

2.1 计算方法

在对普兰店湾、普兰店东南海域潮流场进行简单模拟的基础上,建立污染物扩散数值模型,从而确定受纳水体与排放源的响应关系,在此基础上根据水质控制标准值减去本底值得到的允许浓度增量,计算海域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即环境容量。

流场计算采用深度平均二维浅水潮波方程:

其中:H=η+h,η为平均海平面以上的水位高度;h是水深,C是Chezy系数,C=H1/6/n,n为Manning系数;g为重力加速度;f是柯氏力;u、v是垂向平均流速在x和y轴的分量。

污染扩散模型采用适用于垂向混合充分的浅海的二维深度平均的平流扩散方程:

式中,P是某污染物的深度平均浓度,U、V是深度平均速度在x、y方向上的分量,Sm是污染物的入海负荷量。

海域环境容量计算模型:根据污染源输入―纳污水域的响应特性,分别计算相应系数、分担率,最后得出海域环境容量。

响应系数:用简单的函数关系来描述源强与平衡浓度场之间的联系,即有:

其中:Si―第i个点源的排放强度,Ci―在第i个点源单独作用下所形成的平衡浓度值,Pi―与第i个点源有关的系数。上式可以改写为:

分担率:在多个污染源共同作用的情况下,水体中某特定控制点的浓度为各个污染源单独作用所形成的浓度之和,即:

n为源点个数,令

则Ri代表了第i个点源对总浓度的贡献百分比,称为污染责任分担率。

2.2 计算结果

用计算得到的环境容量减去2007年污染物入海量,得到2007年剩余环境容量。再用2007年剩余环境容量扣除2020年排放量增量得到2020年剩余环境容量。到2020年,海域剩余环境容量为3 694 t[1]。

3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目前,普兰店市存在的海洋生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民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污水通过排污口及河流进入海洋,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②局部浅海海域养殖密度过大,海水净化能力下降,造成海水富营养化,导致养殖自身污染海域。③渤海普兰店湾10 km岸线均为滩涂养殖及盐田,其中普兰店盐场为东北四大盐场之一,但近年来因沈大高速公路桥的建设使得海湾成为了内湾。此外,临岸水域污染严重,水产资源遭到破坏。④受外长山列岛屏障的影响,近岸海域海水流速迟缓,淤泥逐年加深,影响营养物质的输入和污染物的及时输出,污染物得不到及时的稀释扩散,滞留在近岸养殖海域,影响海洋生态环境。⑤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逐渐升高,海水温度升高,导致部分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失调,赤潮现象时有发生,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范围也不断扩大,给海水养殖业、捕捞业和滨海旅游业等造成危害。

4 保护目标确定

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利用海洋资源的前提下,重点保证港口发展、滨海旅游疗养等特有要求的用户对海岸线的需求,在合理开发的同时,保护海岸线的自然生态。

形成海洋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海洋生态相和谐的发展模式,健全从陆地、河流到海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陆源污染和海洋环境、风险灾害等得到全面监控和有效防治,使普兰店海域成为经济与生态和谐共存的结合体,真正走上和谐、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5 保护对策

(1)控制污水入海量,防止海水富营养化。实行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陆源污染物向海洋超标排放,特别要严格控制含大量有机物和富营养盐污水的入海量。在工业集中和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大量排放污水的工矿企业,建立污水处理装置,严格按污水排放标准向海洋排放。严格审批沿岸入海排污口,严把工业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关。

(2)海水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强化管理,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入海排放量;通过控制养殖规模,限制水面养殖,发展底播增殖来控制养殖污染。改进网箱养鱼的饵料,严禁虾池底质清污入海。此外,根据普兰店市地理特点、夏季主导风向,避开旅游景区、居民密集居住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器具集中堆放地点。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禁止随处乱倒,实现海洋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

(3)围填海控制。严格控制围海、填海造地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湿地、林地面积;地面水水质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严格推动围海造地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对围海造地引起水动力条件改变、对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的影响及效益评估进行深入地分析预测,减少盲目性;建立论证单位、评审专家责任追究制,严把论证评审关。项目审批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逐步建立对围海造地项目的动态监测和后评估制度。

(4)岸线资源保护与开发。①建设岸线的开发利用,继续扩建皮口港。②加强对平岛风景旅游岸线的开发利用。以平岛旅游度假村的建设为契机,开发海上旅游资源,突出滨海特色,建成多功能、现代化的海上旅游胜地。③结合海湾工业区的建设及城区范围的扩大,在普兰店海湾新城内预留生活岸线,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亲海空间,加强亲海的环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市民的亲海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城区旅游提供更广阔的空间。④合理利用水产养殖岸线。本着调整海产品捕养比例,稳定捕捞,发展科学养殖、提高单位面积利润的原则,以马牙岛、平岛为依托,在皮口、杨树房和城子坦等城镇加强海珍品养殖,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技术含量,加强科学管理。⑤加强对生态类型岸线的环境保护力度。重点保护普兰店的黄海岸线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禁止在其中进行任何形式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确保自然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5)船舶污染控制。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沿海航行船舶的安全状况,严厉整治低标准船舶;加强水上交通管理,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加大油轮管理力度,禁止单壳油轮进入普兰店海域;港口建设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和应急器材以及垃圾接收装置;制定海上溢油、化工泄漏等各类海上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2-3]。

(6)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开展海洋功能区规划工作,从全局出发,科学指导海洋开发和利用。对重点海域要作出开发规划,加强对海水养殖业的科学管理,控制养殖废水的排放,保持养殖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7)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关于赤潮的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类抗灾防灾的意识能力。同时也呼吁社会各方面在全面开发海洋的同时,高度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提高全民保护海洋的意识[4-5]。

6 参考文献

[1] 史兆光,邢文利,苏澜昕.生态文明维度的海洋运输与海洋环境保护[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73-77.

[2] 卢忠宝.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5.

[3] 吴玉红,全玉莲,李克国.葫芦岛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