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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新时期对会计行业进行改革的体现,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本文首先简单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含义,并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趋势及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分析,以提出科学的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策略。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 税收筹划 策略
为了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中的竞争力,提升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新的会计准则随之出现。作为我国会计业中的里程碑,新会计准则对维持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信息能与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要求相符,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企业财务信息的共享,使我国的关键节点控制、财务报告形式等内容能满足国际化的发展要求,从而推动我国会计工作的发展,并为企业创新会计税收筹划策略提供理论支持。但由于我国当前社会诚信意识严重缺失,且社会监督力度不足,使我国会计数据质量明显降低。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的策略,以真正促进企业会计的发展。
一、新会计准则的概述
作为我国经济相关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经济活动中核算财务的标准。而且会计准则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与国际市场经济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会计准则作为会计体制中的重点,其重新修订也是会计进行改革的关键。6年前,国家颁发的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使更多的企业在金融市场中得到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新会计准则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创新,使会计信息在经济市场中更具实用意义。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信息能满足经济市场对会计信息真实与可靠性的需求,以实现全球性金融投资与企业财产信息的透明化。另外,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上市也得到更多的机会,从而为我国企业走向世界提供重要的平台。并对企业的会计运行系统进行完善,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透明,也为我国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对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会计质量的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证企业的上市质量与规模,能有效促进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资与发展。另外,新会计准则还能为资本市场增添生机与活力,并将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与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且能有效维持我国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在新会计准则下,其前瞻性能为企业发展进行有效的预测分析,以为企业发展制定长远的计划,并提供有力的支持,使企业的收益合理分配,从而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与规模,并为国内经济发展及国际经济发展作出应用的贡献。
二、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趋势
1.基本准则的变化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会计准则的使用范围及财务报告目标进行确定,使会计准则更具人性化、细则化、合理化及科学化。对于经济而言,国家的政策决定其性质与发展方向。而政治背景不同,其出台的政策也不同,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与市场的发展潮流相符,同时也是国家会计管理加强对企业资本控制的一种手段。因此,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正确认识新会计准则,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计准则的发展中,为企业的发展寻求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2.具体准则的修改
新会计准则在《所得税》、《存货》、《债务重组》以及《资产减值》中都作出全新的要求与规定。如在《债务重组》中,使“让步”概念变得更加明确,也就是只有当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时才能获得债务的让步。在新会计准则下,改变以往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重组的收益还是要计入该期的收益与损失。一旦企业采用非现金形式进行债务偿还时,就必须进行账面计量。另外,对《所得税》的调整也是新会计准则的关键。企业通过根据运营规模与实际情况规定资产核查的周期,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合理利用新的会计准则,以适应税收计量。根据税法的要求,无论是确认哪一项,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这种做法能有效避免纳税企业对税法文件的滥用,从而预防税款的流失。新会计准则具有较强的实质性,其原则的强化能提升税会之间的差别,并增加税收调整的内容,使企业能更好地依法纳税。
三、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的动机
在现代企业中,经营权与所有权之间是相互独立存在。企业的所有权均归业主所有,但业主并不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业主通过契约将企业的管理权委托给合适的法人承担,并从中获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因此,形成了第一次的委托关系。而企业拥有对整体资产的占有权,并拥有处理与支配企业资产的权利。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努力探索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方法,因此导致部分企业采用各种的方法,以减少税金的缴纳,以此减少企业的资金流失。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定能将法人的意志充分体现出来,在法人中,也出现各种层次的关系,如经理人和法人、经理人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而业主问责的前提必须是通过划分组织机构,以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员身上,在保证法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使人从而获得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就成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之一。作为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要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研究,以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税收计划,从而避免因不熟悉新会计准则而触及法律,并在合法的基础上,寻求减少税款的策略。其目的并非是为了提倡企业偷税、漏税,而是寻找一种合理利用税法的方法,以控制好企业资金的外流,让企业的资金更多地应用到生产中,以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率。在当前的税收要求下,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与优化经济结构,是提高国家税收的重点手段,且有利于税法的完善与修订,并能有效提高企业税收人员的能力。因此,企业内部领导必须大力支持与认可会计人员纳税筹划工作,并加以重视。
2.会计税收筹划的形式
当企业要投资创建分公司时,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对汇率进行对比,并分析企业的注册地点、税收类型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从而制定出合理的投资与税收方案。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一些地区已实行了降低税率的政策,会计人员可通过综合分析减少税收的因素,以制定出能减少税收的方案。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等整个过程。因此,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出为出发点,选择最优化的资本核算方式,利用合法、有效的手段,降低纳税基数,以减少企业纳税的总额。一方面,企业必须要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会计政策与核算方式。不同的核算方式,使企业所得的利润、费用也是完全不同的。在税款征收的过程中,税收机构必须要根据税法对纳税额度进行制定。另一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对不必要的活动支出进行控制,但必须控制在合理、合法的限度上,以降低企业的纳税额度。目前,部分关联企业之间的委托投资、资产使用费、托管经营、合作投资及资产置换等都会对关联企业间征税对象造成影响,而这也是会计人员在制定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由于现代企业大部分都是紧密联系的,当交易双方之间的纳税率出现异同时,可以以纳税率较低的一方作为标准,通过改变交易过程中的纳税基数,使企业间普遍使用利益转移的方式作为纳税方式。但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对这类交易进行筹划,以保证在合法的基础上,有效减少企业的缴税总额,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率,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工作出现较大的改变,且促进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策略的改革与发展。因此,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要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以充分熟悉、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含义,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税收策略,并将税收策略合理地应用到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中,在合理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益与纳税义务的统一,降低企业的纳税金额,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率,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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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务会计;税收筹划;应用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林德奎斯特这样定义法务会计:所谓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就是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
在英、美、加拿大等国家,法务会计的需求已节节上升。“9.11”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证明,现在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而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如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德勤财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2002年在香港成立,包括黎嘉恩在内共有4名董事,整个团队由专业会计师、警察和电脑专家组成。黎嘉恩先生说:“法务会计的工作,我们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做了。两年前,我们看到,在香港,这个市场需求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有必要成立一个专业的队伍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美国2003年的一个统计数据显示,一个初入行的法务会计的年收入在2.5-4万美元,但在工作三四年之后,其收入就能达到7-8万美元,有的人甚至能拿15万美元的年薪。
一、我国从事税收筹划的会计人员现状及不足
相对于国际上的发展,而在中国大多数地方这个领域尚未起步。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由企业的纳税人员、财务人员甚至只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来负责。从事税务服务的人员存在年龄偏高、文化偏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由于部分人员知识水平有限,知识更新较慢,业务素质较差,很难满足税收筹划工作人员所需具备的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多方面的能力要求。面对众多的税收法规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如何领会其立法旨意以便在税收筹划中加以运用,特别是税收筹划合法性的把握,他们颇觉困难。由于缺乏能够胜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即使有心进行税收筹划,恐怕也难以落到实处,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及经济意识使得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我国企业往往未能真正认识税收筹划的实质,有些企业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仅仅是为了少缴税。
不仅如此,不少企业还将税收筹划等同于偷漏税款,甚至是采用诸如偷税、漏税、抗税等财务违规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另一方面,我国很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只是关注于短期甚至仅仅只是当期的节税效果,考虑的仅仅是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甚至只是初步的规避额外税负,常常为了眼前的税负降低而游离于违法与偷税的边缘。加上企业自身并未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未对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往往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整体效。虽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大部分企业都意识到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开始关注税收筹划,但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二、企业税收筹划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
近些年在国外,税收筹划反映出更加综合性和专业性的要求。许多企业都聘用税务律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收筹划活动,而且很多人也需要这些专业人士提供的涉税服务。从世界各国来看,凡税收筹划发展较好的国家,无不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如日本目前有约27万人专业从事税务服务,美国律师1∕3的业务收入来源于税务咨询业务。在我国,目前从事税务服务的人员是由企业的纳税人员、财务人员甚至只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来负责,存在年龄偏高、文化偏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面对众多的税收法规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如何领会其立法旨意以便在税收筹划中加以运用,特别是税收筹划合法性的把握,他们颇觉困难。而合法性恰恰是税收筹划成功的首要和关键因素,这使得财税律师在税收筹划领域得以大展身手。
近年来,随着大量海外留学人员、年轻政府官员、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素质人才加入律师队伍,具有专才的律师纷纷涌现。他们除精通法律外,还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如会计、审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辩别舞弊的知识;尤其是证据规则知识、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他们具备高度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对人的心理和动机有独到的理解能力;同时部分人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这些“会算账的律师”,在税收筹划中直接给企业带来安全、合法的效益,被企业家们称为“财税与法律的优美结合”。由此中国的财税律师宣告诞生。实际上,他们就是财税服务领域的法务会计人员,也可以成为财税律师。财税律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他们通过对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稍稍调整某些经济活动,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以寻求税务筹划的最优方案。法务会计作为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高超的沟通技巧和独立敬业的精神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务会计应有的广泛性要求在职会计人员补习相关法律知识;在职法律服务人员补习相关会计和审计知识,从单一型人才成长为复合型人才,以便满足社会的需要。
三、法务会计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举例
(一)企业房产税税务筹划
在房产税税务筹划中,经常遇到以房产原值还是以房租作为计税基础的问题。若经综合考察认为以房租作为计税基础较优,则需进一步考虑为企业拟定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法务会计人员特别注重方案合法性的考量,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注意尺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表现为调查取证、寻求低税赋法律依据;同时也要注意研究不同方案的账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法务会计人员比一般会计师、税务师作业跨度更长更全面。他们不但可以促成税务筹划方案的形成与实施,甚至进入争议阶段的复议、诉讼、执行程序时都能全程参与。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务会计人员,能够对一项方案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做出更具有准确性和预见性的判断。
(二)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理分摊费用等方式来实现。同时,法务会计知识在税收筹划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其中会计政策方式的选择包括但不仅限于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等等。由于会计方式选择的不同,有的企业在使用会计方法时的错误运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比如将固定资产折旧的损耗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期间费用中。同样的道理,企业存货计价的方式也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也会对企业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特点,选择最有利的折旧方式和存货计价方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此外,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分摊费用进行纳税筹划。这里的费用主要指的是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由于费用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当营业额一定时,成本增加,利润就会相应地减少,利润减少就使得税基减少,最终导致应税金额的减少,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个时候企业的利润也是减少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不光要考虑到纳税的减少,还要考虑企业的整体效益,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康剑南,张绍江,李树超.法务会计在社会中介组织的应用,经济师,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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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会计政策
一、引言
在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中,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的关系最为密切,相辅相成。首先会计政策选择是纳税筹划的前提。其次,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各种纳税筹划中,通过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来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最为有效,且不受外部的经济、技术条件约束。另外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同受税法制约。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法规定,否则将因偷税受到处罚,背离了纳税筹划的宗旨。企业在会计政策可选择的空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也受税法的约束,虽然其进行的会计政策选择符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因与税法规定不符,需做纳税调整,仍无法达到节税的目标。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税收筹划,不能单纯考虑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兼顾方方面面。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的会计政策选择
(一)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
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会导致收入确认时间的不同。新企业所得税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确认收入;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确认收入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企业可根据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结算方式,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既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平安收回。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主要运用在会计核算中。依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选用任意一种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总额以及当期应缴税款的多少是不同的,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主要考虑价格变动因素和税率变动因素。当物价呈持续上涨趋势时,企业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因为加权平均法对于发出的材料、商品等按存货中加权后的平均价格进行核算,销售成本中包含后期进货的部分成本,数额较高,相应期末结存存货成本较低,这样就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到以后年度,进而达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当物价呈下降趋势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较有利。因为采用此方法,期末存货成本较低,而销货成本则较高,同样可以将净利润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而达到迟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三)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政策选择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税法认可的折旧方案是按照不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使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一般企业只能选择既定的折旧方法,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取“节税”的税收收益。对于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企业,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通过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在企业未处于税收优惠期或税收优惠期利润为负时,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初期计算得较少的应税所得额,在后期计算得较多的应税所得额,可以取得递延纳税的税收收益。
(四)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政策选择
新税法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此外,为了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准则对无形资产资本化和费用化的规定,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决定将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还是无形资产成本。如果将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则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扣除项目一次性少计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则通过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分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税收筹划中会计政策选择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重视减少税负而不考虑筹划的风险,如果企业在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税收风险却大幅度提升,则应衡量其利弊进行决策。企业在选用会计政策时,要遵守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并且应注意整体的协调性。会计政策选择不是个别而是整体性的选择。由于不同会计政策的作用点、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不同,进行组合性会计政策选择是为了既能最恰当地表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又能与企业整体目标相协调。因此,应该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权衡会计政策选择的利与弊,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会计政策;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8日
一、基于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执行空间。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会带来不同的后果,不同的后果会形成企业不同的纳税方案,最终影响税收负担。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为例,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确定不同的预计净残值会影响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企业的利润不同,导致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不同。
这些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企业应在充分分析会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以使企业税后收益最大。而且,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一般是在经济活动之前进行,是以既定的经济活动为前提的,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企业内外部的经济、技术条件约束最小,筹划成本最低,可操作性较强。
二、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的具体应用
(一)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纳税人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其他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金等。进项税额作为增值税中可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对于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多少就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在采购材料时要把采购对象的身份考虑进去。首先我们要确定企业要从什么样的纳税人处购买材料,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农业生产者,因为纳税人身份不同产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也是不同的。绝大多数企业的纳税人应该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材料,这样才可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采购结算方式的筹划上,在不损坏企业信用状况的前提下,可以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争取尽可能长的一笔无息贷款。为延期付款,企业可以采用的结算方式有赊购和分期付款,使销售方先垫付税款,推迟企业支付税款的时间而为自身保存充足的现金流量。
(二)生产环节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存货的纳税筹划主要集中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上。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发出存货的成本会直接影响其总成本。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导致所结转的当期销货成本的数额不同,从而会影响到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在会计实务当中,利用对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延迟纳税是纳税人常常使用的税收筹划手段。另外,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我们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以所得税税金支出的现值作为评判标准,选择所得税税金支出现值小的存货计价方法。因此,企业应根据不同存货购入价格的变动趋势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企业销货成本计算公式为:
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从上述公式可知,期末存货成本的大小,与销货成本高低成反比。即期末存货金额越大,销货成本越小,企业营业利润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越大,从而对企业不利;反之,期末存货金额越小,销货成本便越大,应纳税所得额会越少,从而对企业有利。
一般说来,在存货物价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宜采用个别计价法。无论物价上涨还是下降,采用个别计价法都可以使成本高的存货先发出,使当期利润下降,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但个别计价法操作起来成本较高,比较复杂,适用于存货种类较少、收发次数较少的企业。对于存货种类较多、收发频繁的企业来说,采用个别计价法不易操作,且成本较高,不宜采用个别计价法,应采用什么样的存货计价方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预测存货价格下降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使先购进的、成本较高的存货先发出,这样期末存货的成本会偏小,以降低当期利润,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偏小;在预测价格较稳定或者难以预测的情况下,采用加权平均法;在预测货物价格上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销货成本偏高,以使各期发出存货成本较平均,各期税负平均,存货价格上涨时不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因为先进先出法会使当期销货成本较低,利润较多,增加当期的所得税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选择。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强腐蚀(或高震动)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对于一般企业来说,由于税法规定只能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而且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税收筹划的空间不是很大。但是,税法和会计规定,企业可以合理确定预计净残值,所以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减少预计净残值,这样应计折旧额多,每期计提的折旧额也多,能够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的支出。
除了可以少预计净残值以外,企业一般应该选择前期计提折旧额多后期计提折旧额少的方法,以减少前期的应纳税额,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对于技术进步较快、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或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这种情况下,企业筹划的空间就较大。
加速折旧法前期纳税少,即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流出,所以可以给企业带来资金时间价值,把折旧年限缩短到一般折旧年限的60%,节税收益最大。年数总和法节税收益次之,双倍余额递减法节税收益最低。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以达到最优节税效果。
(三)销售环节的纳税筹划。企业销售货物时,可以选择的销售结算方式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和条件,都有不同的收入的确认时间,进而影响到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采用合理而合法的方式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所得归属到合理的纳税年度,以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在销售结算方式的筹划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也不确认收入,这样可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
2、应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因为这两种结算方式,销售方发出货物就意味着交易成立,纳税义务相应发生,就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增值税。这样,销售方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就先交纳了一笔税款,损失了该笔资金的时间价值。一旦购销双方因产品质量、规格等发生争议而导致交易失败,这种方式损失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就更加明显。
3、最理想的销售结算方式是预收货款和直接收款方式。采用这两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提前确认收入而纳税。
4、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这两种方式都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并纳税,是纳税人普遍采取的方式。
5、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根据合同要求,将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并将货款交给委托方,这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根据这一原理,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且销售业务货款采用销售后付款结算方式的,可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此时可以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
除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外,企业也可以通过选择折扣销售、买一赠一、销售返现等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不同销售方式的选择既会对企业的销售产生影响,影响企业的利润,也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不同影响,从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事实上,选择折扣销售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最小,税后净利润最大;买一赠一促销方式的税后净利润次之,虽然返还现金与买一赠一方式的税收负担相同,但是税后净利润却是最低的。因此,应选取折扣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而返还现金的方式是最不可取的,买一赠一方式也可选取,但不是最优方式。因此,面对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应谨慎选择,综合考虑以获得更多的税后净利润。
三、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收筹划需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在会计政策选择时不能违反税法的规定,亦不能违反会计政策的规定,所以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寻找税法和会计规定共同允许的空间。考虑到税法和会计政策的差异,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注意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应该是税法所允许的。如果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税法上不允许,在纳税时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做纳税调整,这样虽然会计利润减少了,但一作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没有减少,这样就起不到税收筹划的作用了。
在众多税收筹划方法中,会计政策选择的税收筹划主要运用了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两种方法。在采用延期纳税方法时除了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外,还必须考虑企业所处税制环境的变化及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考虑与企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配合运用。
考虑到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所以企业选择会计政策时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会计政策选择应使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税负最少或税收延后缴纳,而不是只使某一年税负最少,所以要从长远角度考虑使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
主要参考文献:
[1]苏桂荣.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J].经济师,2014.1.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有很多,例如,在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更加严格了,不仅扩大了减值准备的提取范围而且一旦提取了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期间不再转回。新会计标准更加注重了交换是否是实际发生的,而且要求交换的资产的实际价值能够实际计量出来。对于合营企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改变了存货的计价方法,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符合标准,并将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分为费用化处理和资本化处理。这些特点不仅影响了国家规定的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的计量。
2、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一)处理方式更加多元化
企业增加了可选择的计量措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法应对计量事项,就会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因此,企业在缴本年的税款时,就会考虑到会因为新会计战略对企业交税受到影响,将会采取对企业有益的可以在缴纳税收的环节中进行节税的合理的措施。例如,前面提到的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固定资产的折旧的改革,债务重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计为资本公积的方式有所转变等影响企业的利润的事项,这些都将进再次影响缴纳数量。
(二)计量基础的多样化
新准则的增加了很多属性,使得处理模式更加全面,例如,历史成本、现值、公允价值等,能够方便实质的反映企业资产和权益的状况,实现了计量基础的多样化。也对不一样的要素科目产生了分别的计算模式,例如投资性房地产采取、生物资产采取等资产计价,这些变化都会对实际确定的成本、利润等损益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将继续会对影响着税收的变化。
(三)会计方法的扩展
在世界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也不断发展,市场也在不断扩大,继续对外加大开放,在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国的税收体制也在改变,国内的关于国际债务制度也不断得到优化,换句话说,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后,我国的会计计量将更加不仅限于国内,这将有利于我国企业在对外开放的背景下不断发展。例如,企业可以诱导增大或缩小成本利益效益的计量内容,这将使企业减少要交的不少税收。
(四)收益计量的变化
上市公司的新会计准则,收入的计量核实,必须满足更严格的规定,“债务重组”、“建造合同”等具体会计准则对盈余的确定提出了新的规定,这对企业会计盈余将有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与此同时,税收也必然会跟着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五)所得税的处理方法
关于税收的所得税的处置解决措施全部发生了变化,从以前的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任意选择一种,改为国际通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关于处理收税的项目的的方法的改变,一定将对所得税计量,企业交税,企业管理行为产生极大的作用。(六)费用范围变动准则的内容增大了计算内容,不再仅限于只有借才算产生借款费用,而是对于具有资本化要求的资产和费用,以及相当长的时间和生产活动可以实现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出售后,都可以当作是进行资本化的费用。此外,所有的外国投资的借贷成本也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列入资本的因素,包括在资本,在一般情况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可以增加内容,可以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内部成本,尤其是周期长的企业。
3、关于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些建议
税收筹划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企业,通过调整资产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成本,费用,或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经济活动中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下有效的进行企业规划,实现企业的最大经济利益。税收筹划之所以实现合法合理的减少交税,使得企业获得合理的利益的目的,主要是因为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的会计政策的。在所有的会计措施中,一部分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按照会计政策实行的措施,企业不可以自己变通,只能依据规定做,如会计计量期间的划分、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记账方法等,其他的则是可以变通的会计措施,企业能够在合法、合理的权利范围内采取措施执行,如会计计量期间的划分、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记账方法等,而另一部分则是能够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变通的措施,企业可以在合理的制度范围内选定执行,如存货成本的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等。这些可以选择的会计措施,是合理的、有效的税收规划存在的必备条件,为税收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在税收筹划,会计政策的选择方向是很明确的,是会计的主要方法是通过两个方面来选择合理的。一种途径是在财务管理中选择低税负的管理方案,企业管理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中起征点、减免税等国家的有利政策,对企业的管理活动合理的进行规划,减少缴税的数量甚至是可以减免缴税。其他途径是在将缴纳时间变相地延后。在时间延迟纳税的合理合法的方式,然后延迟企业取得短期资本税相当的滞后,相当于无息贷款。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式
关于折旧方式的选择,主要是对折旧年限的选择和折旧方法的选择,税率稳定或下降的情况下,缩短前期的费用,加大后期费用,间接地推迟了纳税的时间,这能够换算为金额时间价值,及等同于享受了一笔有利的免息贷款。关于企业折旧方法的选择,因为方法一旦选定不可变动,所以考虑到减少税收,大多数企业会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这两种加速折旧的计量方法将会导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量金额前期大于后期,在报表上反映出来就是前期利润比较少,需要纳税的企业前期交税要少于后期,企业获得延迟缴纳的好处,税收筹划。
(二)存货计价方法
库存的计算选择方法,采用FIFO将使企业在库存减少的价值,以少缴税款的当前需要,可以缓解价格下跌的影响。如果是刚好处于存货价格不断改变的时间段,将更加适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加权移动平均法,例如说,当存货价格改变不多时,应该使用加权平均法,如果价格变化剧烈,必须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这个选择将使企业的缴纳数目比较平均,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支付的波动差距,以防止过度估算利润,多缴所得税。
(三)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调整
企业将根据准则改为不同的方法进行计量,企业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处理方法,例如,在一个会计期间,如果操作是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的早期收益的损失,投资公司将对这部分股份权益会计法,采用权益法来处理投资单位关于合伙掌管公司和重大事项影响的事项,按照时间应当拥有或应承担的所管理的投资公司实现净收入和投资的比例,确定获得的收益和损失,进而调节长账面上反映出来的实际价格。反之,如果企业是前期获利多而后期是处于损失的状况,就适用于就采用成本法核算。虽然从长期来看采取成本法和权益法,企业交出去的税款总金额是完全相同的,但是采取不一样,改变缴纳的时间的方法使得前期缴税少,主要是后期缴税多,这样的实质是企业可以变相的获得延后缴纳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