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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华栋无疑是一个具有重要性的小说家,而我作为一个诗歌阅读者却一直多年来读他的诗。十年前我在花园村彻夜读完他的《18年诗选》。此后,他也经常自印“限量版”的诗歌册子。每次都是在参加文学会议的人群中迅速地塞给我。这多像当年的接头!而这正是诗歌的秘密,读诗带来的是朋友间的欢娱。我认为这是兄弟间的诗歌信任。记得在 2013年的春天,绍兴。江南的雨不大不小地斜落下来。在去沈园的路上,邱华栋又从怀里迅速掏出一本自己刚刚出炉的热气腾腾的诗集。一看封面,更让人期待――《情为何》。这本诗集与江南的沈园气氛如此融洽。那是一本火热而沉静的爱情诗选,那一瞬间烟雨的沈园似乎已经被邱华栋的灼灼的情诗烫伤。
转眼间,与邱华栋相识也有十几年的光景了。据他说我还是第一个给他的诗歌写评论的人,时间大约是在 2005年的 6月份。我还曾给邱华栋做过一次访谈,后来收入到 2008年他出版的诗集《光之变》中。时间的深处,唯有诗歌碎片还在暗夜里闪亮,偶尔刺痛你的中年神经。而在邱华栋的诗歌光谱背后我目睹了那些隐痛和微微抖动的暗影。在时间的淘洗中一种不可避免的宿命即是我们被一种主导性力量所牵引。在邱华栋的一些诗作中,约略可以看出他的诗歌接受史,也即他的诗歌写作或显或隐受到了其他一些诗人和作家的影响。我很少相信有天才诗人之说。任何一个语言的书写者,他的话语资源都是存在的,只是有着大小和显隐的差异而已。如邱华栋的一些献诗,曼德尔斯塔姆、博尔赫斯、聂鲁达、布罗茨基、埃利蒂斯等。从他的诗句中能够看到北岛等“今天”派诗人的影响因子。而从他早期的作品来看尤其是长诗中的意象和结构方式又与昌耀等“西部”诗人存在更为直接的关系。还有他的诗歌中存在着大量的“麦子”意象,这又让人联想到海子。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不管邱华栋的诗歌写作受到了何种话语资源的影响,这种影响只能是选择性的。换句话说这种资源是经过诗人的过滤和筛选的,而且经过这种淘洗和选择的过程。诗人的写作只能是作为个体在语言和生存的晦暗之途上对语言、记忆、经验的持久发掘与照亮。
1988年到 1991年间,邱华栋写下大量的诗歌作品。这无疑与诗人的个体经历有关,如离开家乡去南方求学。但这绝对不只是作者所言的是青春期的一种表述和分泌。这一阶段(1988―1992)诗人写了大量的长诗和组诗,如《皮匠之歌》、《回声》、《表情》、《葬礼》、《逃亡》、《草莓(组诗)》、《农事诗(组诗)》等。而这种表述方式(长诗、组诗)在 1992年之后的诗歌写作中几乎不存在了。随着诗人的经验和对诗歌理解的变化,在时间的冲洗中诗人一般都会逐渐用短诗来抒写自己对世界和诗歌的独特理解。因为长诗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而这种难度要求诗人在诗歌的技艺和个人经验上要具有一种高层次的综合能力。显然,长诗的写作更需要特殊的契机以及诗人自身的完备。而又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在生存的现场中打动和冲击诗人的恰恰是短暂的、稍纵即逝的片断和碎片。而这使诗人也不可能一直用长诗、组诗去表达。邱华栋的诗有一种少有的宁静和宽怀,而这种宁静和宽怀在他的忧郁和悲辛中获得了玻璃一般的质地――清澈、冷脆。这种特有的质地就是生活在其中折射、反光成的背景和底色。《一九九月十二日》这首诗是在现实与记忆之间的缝隙中展开的对话与磋商。全诗的氛围是相当宁静的,玻璃、水草、草莓、歌曲、九月的天空,这本身就是充满诗意的。但是该诗的第二节突然用回叙性的镜头叙写打破了宁静。冬天、苔藓、毒蘑菇与上文的意象群落构成了紧张关系。邱华栋的这些长诗、组诗试图在大容量的叙写中返回精神起点,而这种返回的过程是艰难的。他的 1992年之前的这些长诗和组诗蓬勃、宣泄、夸张、繁复。
如西方哲人所言,大自然是一个青铜的世界,而诗歌则是一个黄金的世界。确然诗歌作为一种古老的技艺她秉承和延续了人类的记忆,而这种记忆体现在词语、想象、经验和技艺当中。邱华栋的诗歌从意象角度而言更多是一种自然的万有之物(鸟、植物、鹰、马、蓝蚂蚁、土地、白雪、花朵等),尤其在早期只有极少的几首诗写到了城市,如《北京,巴比伦》、《工业花园》、《高速公路》等。而比照而言邱华栋在其小说写作中城市无疑是他展开讲述的一个重要的甚至主导性的空间。而诗人的对自然万物的反复叙写和观照,正体现了诗人企图与本源进行长久对话的努力与企图。而这种对话则反复出现在诗人对故乡和本源的赞咏之中。确实诗人不能不为故乡和母亲歌唱,而母亲和故乡无疑又是生存个体不断返回起点和确证自我的方式。邱华栋的诗歌文本中有着不少的对新疆昌吉和对母亲的赞咏和记忆。这种面对时间和母体――土地、故乡、自然、生命、亲情、漂泊――的“回忆”之诗使诗人面对的不只是文字和想象的世界,不只是纸上的河流,更是一种生命个体难以放弃的独特个人体验,一种个人的精神史。《母亲》、《妈妈》、《母亲树》、《夏天的坏消息》、《大地》、《黄金麦地》、《水上的村庄》、《家园》、《感恩》、《与草为伍》、《末日和故乡》、《和一个牧羊人的谈话》等诗正体现了诗人的这种持续性努力。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最切近和最本源的,但是由于时代的突然转捩个体和土地等自然温暖之物的距离不是越来越亲近,相反倒是越来越遥远甚至遥不可及。“我,年轻的马车夫 / 高唱着玉米和马铃薯的幻想 / 从盐到水 /我赶着明亮的黑马车 /把水淋淋的卵石运进你的掌纹 /在烙铁的另一面 /我们的影象重叠,是的 /没有一根针,能够拆开 /滴血的我们的芒果和心 / 黑马车,指向石人的地方”(《芒果和明亮的黑马车》)。这些温暖的词语和意象,马车、马车夫、玉米、马铃薯、芒果让我们在工业的现场中无时不体会到乡村之物的平凡、可贵与神圣。这湿漉漉的“心”与时间的交流化为一种滴血的阵痛,让人怀念,让人伤悲。这也呈现了一种“根”性的力量,监守与追寻。正如城市里的一匹马,在雨夜追寻温暖的栖息之地。而当诗人由乡村命定般地走向了城市,这种与生俱来的对故乡和土地的怀念就不能不显现出一种失语的尴尬和无奈,“在夜里我是一匹奔驰的马,悄然驻足 /静静地闯入了我疏远了的城市 /梦在路灯闪烁的大街上流淌 /凋落的往事在白雪中深藏”(《献诗:给昌吉》)。这种立足现场、反观过往的记忆的能力体现在邱华栋的一系列诗作中,如《对往事的突围》、《今年秋天的岁月感》、《秋天预感》、《秋天的怀念》、《挽歌》、《季节的手》、《时光》、《去年》、《夏天》、《这年夏天》、《垂下头颅,这个秋天河流和我一样深沉》、《仰望黑夜》等。时间中的生命体验和焦灼是对诗人书写行为的最具有难度的考验。时间,会使古老的话语“认识你自己”永放光辉,生命在其中抖动,尽管终究会成为灰烬或阴影。死亡成为个体存在的一个无所不在的黑色的背景,而诗人必然是向死而生。死亡的题材书写也成为邱华栋重要性的一个标志,如《我老是在夏天里构思墓志铭》、《死亡之诗》、《十个死者站起来向你说话》、《美丽的死亡》、《冥想》等。
邱华栋曾是意得志满的少年诗人,赶上了那个火热的诗歌黄金时代。他是幸运的,这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是如此。但在我看来这更是一种诗学的挑战。在一个风起云涌的诗歌年代,大学生诗歌和校园诗歌以及先锋诗歌的热潮,能从写诗且坚持下来并能够获得最终认可的诗人最终也寥寥无几。而邱华栋幸运地找到了那匹鬃毛发亮的诗歌黑马。邱华栋成了懂晓各种骑术且最终找到了确定了自己诗歌方向的骑手。而对于邱华栋而言,他比之其他诗人还具有另一种写作的难度和挑战。有时候,诗歌与“知识”和“阅读”之间并非是进化论式的相互促进。当然这并不是说“知识”和“阅读”对诗人和诗歌写作没有裨益,而是说其中存在的潜在危险。自古“诗有别才”“诗有别趣”,即使诗歌与“知识”有关也必然是“特殊的知识”。邱华栋是小说家中阅读西方文学最多的作家之一(也有可能可以去掉这个“之一”?),反正其阅读量大得惊人甚至超乎想象。甚至这种阅读差不多已经与西方的文学进行时达成了同步。邱华栋的家里有三个空间:一个空间是大量的书籍,一个空间是红酒,一个空间是放置自己的诗稿和古今中外大量诗集。我能够想象深夜的时候邱华栋从外散步或约会回来,在房间里一边品着红酒一边读书一边写诗的“资产阶级高大上生活”。而大量的西方小说和文学阅读以及小说写作,对于诗歌的影响则是正负利弊多方面的。即使 90年代以来诗歌界津津乐道的“叙事性”与小说的叙事也完全是两回事。况且阅读成为惯性之后很容易导致诗歌陷入到“性情”“趣味”“抒情”“吟咏”之外的套路或桎梏中去。而我重新翻检阅读邱华栋的诗歌,我之所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诗人,一个具有写作难度和个性的诗人,这完全来自于他的“诗人形象”的自我塑造。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刚才说到的他并没有坠入到“小说家诗人”的路向上去,而就是一个“诗人”在写作。这至关重要,而邱华栋深得其法。
“语言的敏感度”,邱华栋深谙此道。这是诗人成长和成熟最关键的所在。语言实际上关乎诗歌整体的和全部的纹理、肌质和构架。语言不单是技巧和修辞,而是一首诗“完成度”的核心。因为语言不仅是一个诗人的表达习惯,语言还涉及到一个诗人经验、情感、想象的视域和极限。而几十年能够在书桌上摆放这张“语言敏感度”的字条并且能够在写作中践行的诗人,是可靠的。这种可靠必然是诗学层面上的。
读邱华栋三十年来的诗歌我最强烈的一个感受或者一个问题是,“轻型”的诗与“精神体量庞大”的诗是一种什么关系?
在很多专业读者和评论者那里二者很容易被指认为两个截然的阵营。但是,邱华栋则刚好通过诗歌完成了这一诗学疑问。在邱华栋这里,他的诗歌几十年来几乎不涉及庞大和宏旨的诗歌主题,也就是在惯常意义上看来是属于“轻体量”的写作――轻小、细微、日常。但是这些诗歌却在多个层次上打通和抵达了“精神体量”的庞大。这实际上也并不是简单的“以小搏大”,而是通过一个个细小的针尖一样的点阵完成了共时体一般的震动与冲击。具体到这些诗歌,我提出更为细小的几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不仅是来自于邱华栋的个人写作,他平衡地非常好,而且还在于这些关键词与每个诗人甚至整体性的时作都会有着切实的参照和启示性。这些关键词如果能够调节和践行到诗歌中,诗歌将会呈现出重要性的质素。这些关键词组是“看见”与“写出”的关系,“冥想”与“现实”的关系,“抒情”与“深度”的关系,“个人”与“历史”的关系,“细节”与“场域”的关系,“行走”与“根系”的关系,“纯诗”与“伦理”的关系,“体式”与“气象”的关系。这些关键词组实际上正好构成了一组组的诗学矛盾。也就是每一组内部都很容易成为写作上的矛盾和对抗关系。而只有优秀的诗人才能与予以平衡和相互打通。当然并不是说邱华栋在每一个关键词组上都能够做到没有缺陷,而是说他的写作让我们提出了这些重要问题。
关键词:本杰明・弗莱德兰德 《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
2008年2月,本杰明‘弗莱德兰德(Benjamin Ffiedlander)教授主编的《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Robert Creeley:SelectedPoems,1945-2005)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该诗集是克里利(1926-2005)的最新一部诗集,收选了其1962年以来17部主要诗集的代表作207首。在诗歌总量上该诗集与诗人1991年出版的自选集大致相当,但该诗集除选取诗人的《魅力》(The Charm,1967)、《为了爱》(For Love,1962)、《话语》(Words,1967)、《片片》(Pieces,1969)和《镜》(Mirrors,1983)等诗集的代表作外,还收选了诗人后来四部主要诗集《回响》(Echoes,1994)、《生与死》(Life&Death,1998)、《如果我正在写这个》(If I wetewriting this,2003)以及《在地球上》(On Earth,2006)中的31首代表作。全书353页,由克里利作品一览表、引言、诗选(1945-2005)、注释、克里利17部诗集一览表、索引等构成。诗集开头,编者撰写了长达37页的“引言”,附上多幅插图,详细介绍诗人及其诗风。在编排体例上,该诗集大致按诗歌发表的时间顺序以原诗集为单位分组呈现,给读者了解诗人诗风的演变提供了便利。作为克里利的好友和敬慕者,弗莱德兰德计划将该书献给诗人本人。但遗憾的是,诗人于2005年3月谢世。此后,弗莱德兰德谨记1993年协助编辑《查尔斯,奥尔森诗选集》时诗人对诗集的成书要求,充分酝酿诗歌的代表性,从版式设计到诗歌标题安排,再到注释等等,事无巨细,考虑周至。《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是一部精挑细选、情真意切之作,其目的是“通过集中考量那些有关克里利最深层任务的诗歌来追踪其整整60年的成功创作生涯”(Friedlander 33)。
萨克文’伯科维奇(Saevan Bercovitch)教授主编的《剑桥美国文学史》(第八卷)的“先锋派”一章对克里利在当代美国诗坛的贡献赞誉有加。这主要是由于克里利在诗歌创作上沿袭庞德、威廉斯、奥尔森等人的诗风,反对艾略特的“学院派”传统,走“先锋派”路线;另一原因是克里利主编的《黑山评论》大力宣扬“先锋派”传统,影响甚广。
克里利认为“形式永远是内容的延伸”,这与黑山派创始人奥尔森的诗歌创作主张不谋而合。奥尔森在其著名论文《投射诗》(“Projective Verse”,1950)中表达了相同观点。1953年,克里利受奥尔森之邀来到黑山学院创办《黑山评论》,与奥尔森和邓肯一起成为黑山派诗歌主将。克里利与旧金山派、垮掉派、纽约派诗人过往甚密。克里利关注生活,用简洁的语言和令人称奇的诗行形式安排,以即兴、灵动的话语创作大量诗歌,影响了当代美国诗坛大批诗人和新秀。1992年,他被授予纽约州“桂冠诗人”。克里利的诗歌创作分为四个阶段:(1)诗歌创作发轫期(1952―1968),代表作有《魅力》、《为了爱》和《话语》;(2)持续十年实验期(1969-1978),代表作有《片片》、《喂》(Hello,1978)等六部诗集;(3)十五年沉心创作期(1979-1994),代表作有《后来》(Later,1979)、《回响》等五部诗集;(4)辉煌总结期(1998--2005),主要作品有《生与死》、《如果我正在写这个》以及《在地球上》。诗人早期的诗歌模仿威廉斯打破诗行的特征,呈现停顿的音乐感和对句法的诗性安排等效果。诗人第三创作阶段的风格变化较大:他不再抵制早期毫无掩饰的自传性诗歌创作,转向反对先前诗歌中明显的愤怒和危机感表白。晚年,诗人的创作多了即兴感,更讲究诗歌的流动性,句法更加自然,诗行较长,更有意识地总结诗歌创作。
一些评论家认为克里利的诗歌语言浓缩,重在客观描写,记录诗人日常生活的即时感受,于是,他们也就认为克里利的诗歌只谈日常琐事,而未涉及哲学、历史等宏大主题,虽算精巧但缺少气势。然而,“精致、共通、语言和人是克里利长达60年探求人生经验本质的艺术成就的主要关键词”(Friedlander 5)。克里利诗歌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客观描写诗人对日常事物观感的同时,体现了自传性、语言性、音乐性、即兴性、物质性等特征。
克里利的诗歌富于自传性。诗人一生历经三次婚姻,旅历频繁,这在其诗歌中多有反映。他对所到之处记录深刻,甚至在手稿中一页的开头或诗歌的末尾记录创作地点和时间。诗集《喂》记录了诗人在9周内跨越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香港、日本、韩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旅程,详细标注了诗歌的创作时间和地点。诗人的许多诗歌都是为其敬慕或所爱之人、朋友、亲人所作。长诗“为了我的母亲:G.J.克里利”(“For MyMother:Genevieve Jules Creeley”)表现了诗人对母亲离世时的不舍之情。
在诗歌语言方面,克里利是一位巧匠。语言的巧妙安排是其诗歌基础。例如,“家庭”(“The Family”)一诗巧妙运用一位讲述人的视角指明可以变换视角讲述同一家庭,表达维系家庭的纽带――爱。克里利的诗属于语言诗。众多诗歌都因其巧妙安排词句而主题深刻。“家庭”一诗中词组“和姐姐”的重复出现增强了诗歌的释放力。诗歌“计划就是身体”(“The Plan is the Body'’)的最后一个诗节共四行,不断重复“计划就是身体”。重复加强了克里利诗歌的主题刻画。克里利的诗歌还有一种变奏型重复。诗歌“变奏”(“A Varia-tion”)、“花儿”(“The Flower”)和“三合一”(“3 in 1”)反映了变奏型重复的魅力。诗人的早期诗歌以诗行简短的狭条形闻名,这种形式曾被人诟病。从诗集《生与死》开始,他采用长诗句和多诗行形式进行创作。
克里利的诗歌极具音乐性,这源于他对音乐的酷爱。1946―1950年间,他对爵士乐情有独钟,达到痴迷。爵士乐的即兴性特征赋予他灵感。弗莱德兰德认为克里利的诗歌从一开始就以明晰的(如诗歌“杰克的布鲁斯”)或含蓄的甚至是模糊的(如诗歌“鞭子”)方式回荡着乐感。克里利用音乐振兴诗歌语言,他不限制诗歌句法以至诗歌很难被看做是一种交流行为,而成为诗人内心感受的外在演绎。诗歌“冰淇淋”(“Ice Cream”)的诗行节奏以近乎音符的跳动而极富音乐性。在将音乐形式改变后用于诗歌创作方面,路易斯・朱可夫斯基对克里利影响较大。而约翰・凯奇的音乐则给了克里利挖掘语言意义的新路径――关注声音,诗歌“地方”(“The Place”)和“阿坡雷・安德”(“Apres Anders'’)是最好的例证。
徐贞敏,一个颇有中国味的名字。其实,她是位美国人,真名Jami Proctor-Xu,诗人、翻译家、母亲,现居北京。尽管被誉为汉学家,她却常在简历中省略这个称谓,而添上“母亲”,她认为“母亲”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我俩邂逅于在秦皇岛举办的第二届海子诗歌艺术节。诗歌和缘分如此奇妙,让我与贞敏成为好友,怎能不让我为之感叹?
2013年3月23日晚,在诗歌艺术节的朗诵联谊会上,我遇到很多位来自海内外的著名诗人,其中就包括徐贞敏。她在美国亚利桑那州长大,8岁开始写诗。因痴迷于中国文化,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研究中国文学之后,她来到北京,在社科院当了两年访问学者,从事翻译、教学和与诗歌有关的活动。
第一次见到贞敏,我就深为折服。她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色衣服,素面朝天,卷曲的金发自然地垂过双肩,未像其他生性浪漫的女诗人那样精致装扮,但骨子里散发出一种田野的气息。朗诵时,亦没有过多的抑扬顿挫,声音如清泉流过月夜下的青石,让你的心不觉中静下来,远离浮躁。最打动我的,是她眸子中闪动着温和快乐的光芒,那是孩子才有的清澈眼神。
我坐在轮椅上,被几名大学生抬至舞台中央。要面对许多大腕级的诗人朗诵自己稚嫩的诗歌,胸口有小鹿在撞,但我很快便排除杂念,进入情境当中。先朗诵了小诗《飞翔的蜗牛》,感恩爱和勇气给我力量,让一只梦想远方的小蜗牛义无反顾地出发,借助隐形的翅膀飞翔。在献上第二首原创诗歌《绽放吧,格桑花》之前,我讲述了该诗的创作背景,秦皇岛女诗人赵永红救助藏族女孩次仁央金、创造奇迹的故事。很多人为之动容。贞敏冲我点头微笑,我也笑笑,知道身为诗人和翻译家的她听懂了。后来,她在我博客上留言:“你充满爱和勇敢的心让我很感动。你的朗诵和讲述的故事我会记得一辈子!”“亲爱的,请别称我老师,叫贞敏好了。我姐姐和你同岁,我是74年的。蜗牛好可爱,我从小就喜欢!我准备买你的书,估计暑假才会有时间看,期待看你的文字。”
不久,我的励志文集《飞翔的蜗牛》在秦皇岛签售,同时发起募集爱心书籍帮助山区贫困学子和残障人士的倡导,并带头捐书。我没想到,网友纷纷响应。贞敏发来私信:“曲晶,山区的孩子们大概需要什么样的书?我打算在网上买些书寄过去。这种活动非常重要!谢谢你为孩子们的努力和爱心!”很快,我就收到贞敏邮购来的一套34本的世界畅销童话。
一个月后,我去北京参加“罕见病真人书”活动,我去探望重度烧伤的10岁男童韩嘉琪。我给嘉琪带去自己的书,鼓励他更坚强地战胜病痛。“加油!等你好了来秦皇岛,我们一起看大海。”我买了一套彩绘版《神奇的树屋》,送给嘉琪。贞敏说过,她9岁的儿子和儿子的同学都特别喜欢这套童话。我希望小嘉琪在忍受着一次次植皮手术的剧痛时,童话中的故事能让他分散些注意力,给他带去些许快乐和童年的色彩。
去年夏天,父母带我回到阔别25年的内蒙,在小学同桌的帮助下,我圆梦草原,还骑了马。贞敏后来看到照片,由衷地为我开心。“亲爱的曲晶,你穿的那件紫色的长裙很漂亮!与你的气质很配。”贞敏来信时经常不吝赞扬,从一条裙子,一个大花披肩到我身后怒放的鲜花,诗人的热爱真挚且浓烈。
潮起潮落,春去春又来。2014年3月末,第三届海子诗歌艺术节拉开帷幕。得知贞敏会再来秦皇岛,我用失力的手在灯下提笔,将原创小诗《醉舞飞花》写在纸上,打算送给她。一直相信:手书,会带着温度。重逢时,贞敏眼中闪出惊喜,她说非常喜欢我的书,常和另一位女诗人潇潇谈起我。她送我的诗集上同样有她的亲笔签名,我俩竟如此默契,欣然合影。她蹲在我的轮椅边,笑容如春阳般明朗、透亮。
当晚的联谊会上,贞敏向众多诗人和上千名大学生宣布:“接下来,我会朗诵自己的诗歌《小黑鸟》,送给大家,特别要把它送给台下坐轮椅的曲晶,她的坚强与博爱深深感动着我……”“我要释放你的鸟/她在金银花间等待/她在卷藤之间窥看我/我把她从死亡里梦出来/她生自早晨的光荣……”听着贞敏用独特语调吟诵的诗文,我心底漾起柔柔的涟漪。从内向外,贞敏透着一种美国式的单纯,诗里的智性及情感经验似乎伸手便可触摸。字里行间,有音乐和舞蹈在律动,又如一朵朵开放的花儿暗香飘盈,交相辉映着东西方的色泽。
这是个属于音乐与诗歌的夜晚,在古筝古琴的伴奏下,诗人们与大学生朗诵着自己及海子的作品。我朗诵的《醉舞飞花》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分享与贞敏这段奇妙的缘更令人唏嘘。我坦承自己不擅长写诗,更不是一位诗人,但感恩诗歌为媒,让我们相遇。
“亲,我觉得每个人都能写诗,只要心里有诗,就该写出来。”贞敏飞到越南时于凌晨留言,“我喜欢听你朗诵诗,以你自己的语言和声音,表达你在这个世界上的感受。人活着,就该表达这些,就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果有机会再去秦皇岛,我会去找你。感谢你的邀请!多保重!”贞敏再来的话,我会请她来家里,一起包饺子,一起唱歌,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或夏夜的星光,海阔天空地畅谈,将会是多么快意!
贞敏透露,听我讲起到北京看望小嘉琪的故事,她哭了。“哭是因为想到了孩子的痛苦,也是因为你对他的关心和爱使我很感动。你对生活的态度和希望经常会给我带来勇气。我相信你同样也给那个男孩子带来了勇气和快乐。”贞敏送我的诗集名为《给孩子们的诗》,封面上印着一句:“越小的孩子离诗越近,鼓励他们守住真实的自己,亲近诗性文字,触摸诗情心灵,畅游诗意世界。”
一、拓展同一诗人的诗歌
小学教材中所选古诗,多是著名诗人的作品,这些作品都具有一定的风格和特点,如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雄奇奔放,现实主义诗人杜甫的真实、生动,田园诗人王维笔下恬静的田园风光,爱国诗人陆游诗中的爱国情怀……教学中,教师可抓住这些特点进行拓展。如教王维的《鹿柴》,可引入《鸟鸣涧》、《山居秋暝》;教陆游的《示儿》,可引入《秋夜将至出篱门迎凉有感》;教白居易的《忆江南》,可引入《暮江吟》、《大林寺桃花》;教韩愈的《早春》,可引入《晚春》……这样拓展,作者相同、内容相关、风格相似,学生学起来轻松、有趣。课堂上学生学得多,学得活,学得主动,大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
二、拓展同一主题的诗歌
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每一组古诗虽然作者不同,背景不同,但表达的主题却是相近的。教学时将同一主题的多首诗进行有效组合,注重其内在联系,相辅相成,主次适当,可达到举一反三,融类旁通的效果。笔者上过一堂“送别组诗”,课堂上引导学生学白的《赠汪伦》、《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高适的《别董大》,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重点引导学习《赠汪伦》,让学生在“自主质疑——自读释疑——角色扮演——感情吟诵”的过程中读懂诗歌,领悟诗歌“以歌相送”的表达方式。在此基础上,出示《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和《别董大》鼓励学生运用学习《赠汪伦》一诗的方法自学这两首诗,学生理解诗意后很快归纳出《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中诗人是“以目相送”;《别董大》中诗人是“以话相送”。学完这三首诗后,又让学生根据译文自学《送元二使安西》,学生进一步归纳出诗人是“以酒相送”。最后,学生总结得出诗人是“以心相送,以情相送”,情真意切。
整合主题相近的古诗,还可以是作者的对比、景物的对比、语言的对比、情感的对比、表现手法的对比等。采用“精读一首,带读一组”的教学方式,让学生融会贯通,达到整体优化的效果。
三、拓展诗歌的空白处
诗歌是言志抒情的艺术,它独特的艺术形式,使诗人或有意或无意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联想和想象的空间,教师必须借助这个空间,引导学生展开联想和想象,获得诗歌空白处的完整意象,受到熏陶、感染和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培养创造性阅读能力。下面是我教《泊船瓜洲》中的片段。
师:明月何时照我还,照我还故乡。故乡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此时此刻,也许诗人又想起了在家乡度过的美好时光。同学们,诗人在家乡度过怎样美好的时光呢?请你想象一下,拿起笔,用三五句话写一个小小的场景。
(学生开始写,写好后指名学生发言。)
教师小结:也许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他带着全家去郊游……也许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他扶着老母亲去看花……也许那是一个日暖风轻的日子,他和老朋友一块儿谈天……
我启发学生在诗的“空白”处展开丰富的想象,打开了学生思维的大门,引领学生联想诗人在家乡度过的美好时光,为孩子们体验诗人思乡的愁绪做了很好的铺垫。当平面的诗句通过学生的想象生成一幅幅鲜活的画面、一段段感人的旋律、一幕幕立体的场景时,学生已投身其中,想诗人所想,感诗人所感。
此外,还可以采用吟诵诗歌、唱诗、诗句接龙、诗配画、题诗书签赠送等方式对古诗的空白处进行拓展,以此丰富诗歌的内涵。
在古诗拓展教学中,我巧妙地依据诗歌的体裁特点、内容特点,结合“课标”推荐篇目,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知识结构特点,不就诗教诗,而是把课堂的触角伸向更为广阔的天地,精读一首,带读几首,用古诗引古诗,借古诗悟古诗,增加阅读容量,倡导学生多诵读,有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
大学英语后续课程教学是对基础阶段的大学英语教学的补充和完善。 2007年9月,教育部颁布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之后,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备受关注。尤其是随着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提高,大学英语教学不再能够满足学生对提高英语语言应用能力和综合技能的要求,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成为必然。 然而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多半是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和取得较为理想的考研英语成绩为目标,或者是以提高某种单项语言技能为主,因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学生对英美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缺乏了解,在使用英语进行交流时表达能力较弱,较为集中的表现是口语和写作能力相对较差。此外,学生对后续课程的开设需求较为广泛,很难逐一满足。笔者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遵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针对大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提出的培养目标,尝试改革创新,强调素质培养,提倡个性化学习,力求实施更为切实可行的后续课程教学。通过对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后续课程需求进行相关调查研究,结合多年英语专业以及非英语专业的教学实践,尝试将英美文学作品诸如经典散文及诗歌引入大学英语后续课程中,将英美文学作品赏析作为人文素养课程的一部分,同时兼顾学生对大学英语学习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融入针对听、说、读、写、译五项基本技能的培训,做到将工具性需求课程教学与人文素养课程教学进行有效融合。
诗歌是文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的专业英语教学中,诗歌教学占据一定比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系列英语阅读教材《大学英语》第三、四册中,每一课的练习之后都附有英文小诗一首,供学生欣赏,而教师的辅导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学生对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大高校对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越来越重视,笔者认为,在大学英语后续课堂中引入诗歌教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下面就如何开展诗歌课堂教学进行探讨。
一、诗歌与情感
有关爱情、友情和亲情以及描写父母的诗歌是最容易为学生所理解和欣赏的,以美国现代诗人西奥多?罗特克的《爸爸的华尔兹舞》为例:
My Papa’s Waltz
Theodore Roethke
The whisky on your breath
Could make a small boy dizzy;
But I hung on like death:
Such waltzing was not easy.
We romped until the pans
Slid from the kitchen shelf;
My mother’s countenance
Could not unfrown itself.
The hand that held my wrist
Was battered on one knuckle;
At every step you missed
My right ear scraped a buckle.
You beat time on my head
With a palm caked hard by dirt,
Then waltzed me off to bed
Still clinging to your shirt [1].
这首按照传统格律创作的带有自传成份的诗采用抑扬格三音步和交韵,通过生动细腻的细节描写表达了父子之间深厚而真挚的情感。诗中描述了父亲酒醉后同儿子跳华尔兹舞的滑稽可笑的场面:直跳得厨房的锅从架子上掉下来,母亲心烦而眉头紧锁;父亲每跳错一个舞步,矮小的儿子的右耳就会狠劲儿地蹭在父亲的腰扣环上;父亲在儿子头上打节拍;儿子如此不舒服仍要紧紧抓住父亲跳下去,直到被甩到了床上还使劲儿地抓着父亲的衬衫不放。诗人的父亲勤劳质朴而且生活并不轻松,他的手指曾经断过,手掌上结了厚厚一层泥巴。他喝了酒之后跟儿子的一通胡闹反倒让儿子感到亲切而并非讨厌,甚至成为诗人一生中难以忘却的记忆。教师在引导学生朗读、欣赏、翻译这首诗的同时,考虑到他们一定会有相关经历,即父亲与孩子的生活点滴和趣闻轶事,因此可以激发其阅读和创作热情,培养用得体地道的语言表达情感和感恩的能力,同时将其他诗人创作的父与子的诗歌一同朗读,使他们在欣赏和比较的学习过程中仔细体味英文表达的魅力,在学习诗歌的过程中了解不同时期和不同诗人的作品风格、社会背景以及创作特点。
二、诗歌与想象力
这里列举的一首小诗是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赫里克的《这儿安睡着一位漂亮的小孩》:
Here a Pretty Baby Lies
Robert Herrick (1591-1664)
Here a pretty baby lies
Sung asleep with lullabies:
Pray be silent, and not stir
Th’ easy earth that covers her[2].
这是一首很短的墓志铭。学生在朗读前三行时容易理解为诗人在描述一个熟睡中的婴儿,摇篮曲伴随着她进入梦乡,祈求保持沉默,别去打扰她。然而读到最后一行 “别碰那覆盖其上的舒软尘土,让她睡得安详”时,马上会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想象和诗人想表达的情感大相径庭,从而给学生强烈的震撼。原来这并不是一个躺在床上安然入睡的婴儿,而是一个行将入土、躺在棺材中的女婴。那歌声不是母亲的安眠曲,而是教堂葬礼的悲歌。如果教师能够更深层次地引导学生,带着他们用恰当的语气朗读这首诗,让他们去充分领略英语诗歌的韵律和节奏感,会进一步提高其审美能力和文学鉴赏力。比如在这首小诗中“lies”和“lullabies”、“stir”和“her”的押韵,使整首诗歌更富于感染力。教师带领学生仔细阅读并深刻理解这首小诗的意境,会使其对诗歌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激发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创作热情,由此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
再如英国19世纪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芬森的《风》:
The Wind
Robert Louis Stevenson
I say you toss the kites high
And blow the birds about the sky;
And all around I heard you pass,
Like ladies’ skirts across the grass ?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
I saw the different things you did,
But always you yourself you hid.
I felt you push, I heard you call,
I could not see yourself at all ?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
O you that are so strong and cold,
O blower, are you young or old?
Are you a beast of field and tree
Or just a stronger child than me?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3]!
这首诗酷似儿歌却并非简单的儿歌,似乎是用孩子天真烂漫的口吻在和风对话:你是一头野兽呢,还是和我差不多的大一点的孩子呢?它采用抑扬格四音步、偶韵、叠句来烘托和渲染气氛,每一段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意象、多层次的画面、生动而又口语化的节奏、丰富的想象表现了更为深刻的内涵。
为了将工具性教学和诗歌教学有效融合,教师应注重充分利用课堂时间,高效组织课堂教学。在诗歌教学过程中强调以下诸要素,让学生在充分理解和欣赏诗歌的同时兼顾五项基本技能的培养。
三、诗歌的题目与背景
题目是一首诗的核心,通常给出相关信息同时告诉学生诗歌的内容。例如,一首题为“Schoolville”的诗很可能是诗人对学校生活的一些感想。再如“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是诗人在一个寒冷而寂静的环境中对生活和人生的一些想法。学生看到 “The Man He Killed” 这个题目时马上就会想到,这首诗很可能是关于战争和谋杀的主题。“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 ”,很可能是诗人由树林写到自然进而做出对美好事物的赞美。所以教师在引导学生读诗之前,一定要让学生仔细阅读题目,猜测其最有可能是关于什么内容的诗歌,这对于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思辨能力以及主观能动性大有裨益。
诗歌的背景对于理解一首诗至关重要。背景能够烘托气氛,亦会告诉读者诗人是在怎样的一种特定背景和环境下拥有什么样的心境。下面以美国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的《雪夜停在林边》为例: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Robert Frost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4].
在这首具有田园风格的诗中,诗歌展现的背景十分鲜明,在一个黑暗的雪夜,诗人在赶路时被湖边一片森林中的美丽雪景所吸引,不禁勒马驻足欣赏起来,对那个寂静的世界悠然神往,使得伴他而行的小马奇怪地摇起脖子上的铃铛,深邃的森林因此而更显幽静。主人公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信守的诺言要去实现,只好恋恋不舍地继续前行。当学生在脑海里留下如此美丽、动人的景象时,其内心深处也一定会被一种激情感染。这首诗采用的是四行连环韵式,末尾两行巧妙拟生重复,语言通俗浅显,有着极富音乐感的优美音律,并非简单写景,而是富有深刻哲理,因此能够激发读者强烈的愿望想要将这首诗朗读下去。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在诗歌的意境方面有更深的领悟力。同时可以让学生了解不同背景和不同心境下创作出的诗歌风格迥异。此外,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几个不同版本的较为权威的翻译文本,比如余光中、江枫和覃军的译文,让他们通过对不同译文的评价和鉴别来欣赏和理解诗歌的深刻内涵,同时尝试翻译和创作诗歌。
四、 诗歌的形式
不同的诗人用不同的形式来抒发感情。 诗歌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叙事诗
比如前面提到的Bill Collins 写的“Schoolville”。
(二)抒情诗
下面这首诗是英国著名现代派诗人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的《冬日黄昏》:
The Winter Evening
T.S. Eliot
The winter evening settles down
With smell of steaks in passageways.
Six o’clock.
The burnt-out ends of smoky days.
And now a gusty shower wraps
The grimy scraps
Of withered leaves about your feet
And newspapers from vacant lots;
The showers beat
On broken blinds and chimney-pots,
And at the corner of the street
A lonely cab-horse steams and stamps.
And then the lighting of the lamps[5].
这首诗表面是在写景,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字眼是在讲述作者的内心世界,但是所描写的冬天傍晚荒凉而破败的街区景象其实就是作者心境的真实写照。诗中的双关语“burnt-out ends”不仅指“燃烧尽的烟蒂”,而且指“乌烟瘴气的环境”,“settle”用于表现傍晚让人压抑的感觉,“steam”用来形容孤独的马儿因为奋力拉车而在寒冷的街角冒汗的形象。尽管这首诗本身没有整齐的韵律,但是达到了寓情于景的效果。
(三)写景诗
下面这首诗是英国浪漫主义奇才威廉?布莱克的《伦敦》:
London
William Blake
I wander thro’ each charter’d street,
Near where the charter’d Thames does flow,
And mark in every face I meet
Marks of weakness, marks of woe.
In every cry of every Man,
In every Infant’s cry of fear,
In every voice, in every ban,
The mind-forg’d manacles I hear.
How the Chimney-sweeper’s cry
Every black’ning Church appalls;
And the hapless Solder’s sigh
Runs in blood down Palace walls.
But most thro’s midnight streets I hear
How the youthful Harlot’s curse
Blasts the new born Infant’s tear,
And blights with plagues the Marriage hearse[6].
这首诗仅有十六行,却用生动鲜明的形象、极为简洁而又通俗易懂的文字、最有力的笔触,描述了处在动荡的法国大革命和产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社会,从商业公司大肆霸占土地、成千上万扫烟囱孩子的哀号一直到黑夜伦敦街头年轻的诅咒,触及到了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家庭等各个层面的本质问题,极其深刻,发人深省。诗人不仅怀着真挚的同情心,而且发出了愤慨的呼声,预言革命风暴即将到来。
相比较而言,同样是在描写伦敦,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湖畔派魁首威廉?华兹华斯笔下的景象却迥然不同。
Composed upon Westminster Bridge, September 3, 1802
William Wordsworth
Earth has not anything to show more fair:
Dull would he be of soul who could pass by
A sight so touching in its majesty:
This City now doth like a garment wear
The beauty of the morning: silent, bare,
Ships, towers, domes, theatres, and temples lie
Open unto the fields, and to the sky;
All bright and glittering in the smokeless air.
Never did sun more beautifully steep
In his first splendour valley, rock or hill;
Ne’er saw I, never felt, a calm so deep!
The river glideth at his own sweet will:
Dear God! the very houses seem asleep
And all that mighty heart is lying still[7]!
华兹华斯在诗中所描绘的是在威斯敏斯特桥上远眺清晨的伦敦所看到的景象:大地无处呈现更壮丽的景象:气象万千,如此沁人心脾,倘若漠视,必然心灵麻痹。此刻都市宛如披上晨装……。伦敦依旧沉睡,朝阳放射金光,河水潺潺流淌,一切如此静谧安详。这首精美的十四行诗情感真挚,语言质朴,音韵优美,节奏舒缓,完美地表达了庄重而恬静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