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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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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第1篇

环境保护税(EnvironmentalTaxation),西方学者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Taxation)、绿色税(GreenTax),我国有学者简称为“环境税”。目前学界对“环境保护税”这一概念的释义莫衷一是,笔者将关于“环境保护税”、“环境税”、“生态税”、“绿色税”等相关定义归纳如下。(1)环境保护税指“为实现一定生态保护目标而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及破坏程度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2)环境保护税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或征收的各种税”H¨。(3)环境保护税“包括排放污染物税,以及为了保护特定的环境资源而征收的税收,以及政府采取的一些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措施的税收手段”。(4)环境保护税指“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程度及其对环境污染的损害程度进行税款征收或减免的税收制度’’。(5)环境保护税指“国家为了调控环境污染的区域范围、程度,而对那些给环境造成污染的主体征收的一种税种”。学者之间由于研究视角不一,对环境保护税这一概念解析也不完全一致,从而导致目前学界未形成统一的环境保护税概念。对此,有学者提出,“在财税领域的引入并强化法学分析的维度和视角,对于财税政策和决策研究至关重要”。环境保护税既是财税法学中“税制结构”下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同时又是税法学中税收法律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0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以法学和经济学双重研究方法为基础,侧重税收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以税收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权利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等法学基本范畴对环境保护税进行阐述。故,环境保护税是指为促进纳税人承担环境保护义务,实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双重目标,国家根据一定法律程序,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征收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环境保护税内容包括:其一,专门性的环境污染税,即国家为了限制污染,向污染者征收的一种专门税收,其用途限于环境治理;其二,资源税,即国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者征收的一种专门税收,其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三,其他与自然环境、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如消费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二、新形势下我国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分析

第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政治因素。《决定》指出,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规范的现代增值税制度,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见开征环境保护税具备现实的紧迫性,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要尽快将现行排污费等环境污染费改革为环境保护税,从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向前发展。

第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经济因素。党的十以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社会、学界普遍关注的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内容,即是由不可持续性发展转变为可持续性发展、由粗放型经济转变为集约型经济、由高碳经济型转变为低碳经济型、由忽略环境型转变为环境友好型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生态环境保护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关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税的引导功能,有助于淘汰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济效益低下的落后产业,有助于推动企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技术的采用,有助于环保产业、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加快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第三,建设法治中国、实现财税法治化是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法律因素。当今,税收法定主义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最高法——宪法的认可,在其宪法文本中专门对税收法治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有关下列事项的准则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七款规定,“所有征税议案应首先由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可以如同对待其他议案一样,提出修正案或对修正案表示赞同”;《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凡作出(不论直接或间接地)以下规定的法案或修正案,(1)制定或增加任何税收,或者废除、削减或豁免任何现行税收者”;“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约旦等国宪法均有类似规定”。除此之外,多数法治国家或者地区、若干发展中国家先后制定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税法律。财税法治化包含形式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和实质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前者强调税收应当有法律依据,后者关注税收法律规范的合宪性、正义性等法律价值。故,从法律价值的角度看,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税收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法律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协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为我国财税法治化奠定法治先例。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社会因素。税收政策作为财政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开征环境保护税这一路径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其一,改革现行财税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主要包括改革消费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与环境相关的税种。此外,可以开征必要的环境保护税新税种,如能源税、大气污染税(主要是碳税和二氧化氯税)、水污染税、垃圾税等。其二,通过开征环境保护税,让环境污染者履行其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自行承担污染成本,并通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行为人的环保积极性,从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开征环境保护税能够筹集大量税收收入以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重目标。

三、我国环境保护税费制度的现状及困境

1.我国环境保护税费制度的现状及不足第一,现行税收体系中未规定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由此导致我国环境保护税收体系缺乏明确性和规范性。国家通过开征环境保护税,目的是将其作为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财税手段。相比环境直接管制措施,环境保护税具备公平、高效、方便、简洁的优势,为当今世界绝大多数法治国家所采用。我国目前并未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于其他税目中,未能建立较为完善的专门以促进生态保护为目标的各税种要素相互配合与协调发展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第二,与自然环境、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在制度设计上缺陷重重。(1)目前我国环保相关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普遍较低,未能发挥对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一些属于限制消费、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稀缺资源,其税目税率却不高,如汽油、柴油消费税税率过低,甚至一些产品未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4(2)增值税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目减免计算方法过于繁多,在税收征管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多重减免方式易导致税收流失。(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卜三条、第三十四条对企业所给予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所规定的取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异常苛刻、优惠期限过短、优惠形式单一,且大多限于对排放的废物利用采取直接减免等优惠形式,而对绿色产业设备的投资抵免、加速折旧或免税政策难以落实。除此之外,资源税存在一定缺陷.对此有学者认为,消费税在税收功能定位上体现出“单一征收范围过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等瑕疵。第三,我国目前排污收费制度已不符合社会变迁之需要,存在诸多弊病。其一,排污收费制度立法价值存在错误的利益导向,使得一些污染企业和个人认为,只要交纳相应排污费后,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排放未经处理过的废物。其二,排污收费制度的立法依据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该规范性文件仅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且排污收费体系极不规范,这降低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力度,也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其三,排污费征收范围过于狭窄。缴费主体仅限于企业,使得大量的非企业排污主体被排除在外。在收费项目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项目仅包括污水、废气、超标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5类113项污染源收费,而未将国际通行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废水以及流动污染源纳入收费范围,且未将间接污染纳入排污收费制度之中。其四,违法法律责任与违法收益不匹配。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一概处以罚款1至3倍,但在现实执法中,由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导致处罚不公。即使相对于3倍的环境污染处罚,企业的违法所得收益仍远远高于其处罚,造成大量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宁可认罚也不愿采取切实措施以治理污染。最后,排污费征管难度大。由于排污费征收立法层次低以及征收手段缺乏强制执行力,导致大量排污企业存在拖欠排污费的现象。

2.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困境首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难度大,尤其体现在新税种的确立上。笔者认为,构建环境保护税体系必须着眼于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这一新形势之下。简言之,开征环境保护税,即将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切生产经营行为均纳入其征收范围。故此次改革,尤其是环境保护税这一新税种的设立,涉及领域广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巨大,制度设计难度大,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其次,环境保护税税制设计及征收难度大,尤其表现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与社会变迁的契合。目前,学者在讨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时,多从一般均衡模型这一理论层面设计次优环境保护税率。但是,我们看到环境保护税在实际征收中还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者利润与实际负担能力、环境治理成本等外部因素。故,笔者认为,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来实现环境保护税税制的优化,在确保环境保护收入、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最后,我国缺乏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先进经验。当前,我国税法理论研究多停留在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以求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较少关注国外对税收款项的市场化运作。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对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多采取基金方式,其做法是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开征,再纳入生态基金或专用基金,并全部用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的开支。

四、新形势下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之构建

首先,提高环境法治化水平。将环境保护税与生态建设纳入法治范畴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决定》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见,加快环境治理法制建设,提高环境法治化水平,是构建环境保护税的逻辑前提和制度保障。1979年9月,我国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随后,我国先后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30余部有关环境、资源、能源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对控制污染排放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将环境保护税与生态建设纳入环境法治之中。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环境保护税法治建设。其一,加强立法,制定《环境保护税法》,以构建独立、统一的环境保护税收法律体系。《环境保护税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环境保护税税收法律关系、环境保护税法的基本原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环境保护税法》应当分别确立自然资源税法律制度、二氧化碳税法律制度、二氧化硫税法律制度、垃圾税法律制度、生态补偿税法律制度等其他税法律制度。其二,修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相互协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笔者认为,主要修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等规范性文件。其三,废除与环境法治化不符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以费代税的规范性文件。

其次,加快改进我国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1)改进消费税,发挥其对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提高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力度。一是适当提高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稀缺资源的税目税率,如提高汽油、柴油消费税税率;二是适时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把高污染、高能耗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以充分发挥其保护环境的作用;三是改进消费税计税方式,采用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价外税”形式,以加强我国市民的税收法律意识。(2)改进资源税,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以实现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目前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可以扩大到与自然资源使用与保护息息相关的非矿藏资源,同时提高不可再生资源的单位税额,从而增加资源税税负。(3)简化《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政策,如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扩大优惠期限、增加优惠形式,从而推动企业淘汰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济效益低下的落后产业,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再次,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我国现行的排污费制度,已远远不符合当前国际环境法治化的要求,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开征独立环境保护税的国际形势下,开征独立环境保护税是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必然趋势。具体而言,我国独立的环境保护税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保护税税制要素设计。一是征税对象及税目。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为大气污染、废水、固体污染物、垃圾、噪声等5大类。我国现行排污费制度征费范围为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噪声等5类。故应将部分排污费直接改制为排污税,同时开征二氧化硫税和二氧化碳税,适时、适度地将居民生活废水废物纳入征税范围。二是纳税义务人。污染排放税由污染行为者承担,其中主要以企业为主。污染产品税、二氧化硫税和二氧化碳税以使用该污染产品者承担。三是税基。污染排放税和碳税依据实际排放量计税,污染产品税依据税目从价计征。四是税率。环境保护税税率既要体现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又要对于同一类产品依据环境友好程度区别设计税率。按照税收财政学普遍共识,环境保护税率的最低水平应当维持污染行为所导致的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五是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先进技术或技术改造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对居民垃圾税实行“阶梯价格”,即对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计量收取和超定额累进制。(2)税收征管。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可见,防治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在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笔者认为,为兼顾效率与规范,环境保护税统一由国税局征管,再按一定合理比例返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第2篇

对于水温分层型水库应建设分层取水设施,减缓低温下泄水对作物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在有鱼类洄游的河段筑坝,应建设过鱼设施。回顾环评函〔2006〕4号文之后几年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可以明显地看出,一个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在逐渐形成,但是,目前出现的一个现象是环境保护措施的投资普遍不足,这将影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如何保障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就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实质上是环境保护投资资金保障的问题。我国在短短的5年内对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增加了10倍,这样的增长幅度很大。但事实上,在发达的欧美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已经占到工程总投资的6%,比我国目前平均3%的比例高出一倍。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比例其实并不高。落实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估算,使投资审查人员和部门充分认识到这些环境保护措施的必要性,给定较为充分的建设资金,才能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这是建设环境友好型水利水电工程,实现人水和谐,体现水生态文明的具体内容,因此,本文针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这一问题,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各个技术环节,以及不同管理部门审查职责和衔接方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资金保障机制。

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特征及主要环保措施

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中,与工业项目相比,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是环境影响的空间范围大,通常包括库区及坝下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的河段,以及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和移民安置区等;其次,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第三,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但“淹没、阻隔和径流调节”作用对环境的影响深远且不可逆转;第四,因工程任务不同和建设地点不同,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差异较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引调水工程比水电工程影响更为复杂。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并在重要水利工程如葛州坝工程和三峡工程立项论证过程中,较为深入地研究了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态和移民等多方面的影响,并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但相对而言2000年以前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环境保护上,且投资相对较小,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3%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与生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环评函〔2006〕4号实行以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进步,环境影响报告书更加关注工程运行期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充分注意到筑坝河流脱水断流问题、高坝大库低温水下泄问题和洄游鱼类通道被阻隔问题。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在常规的施工期“三废”处理和防治措施基础上,普遍增加了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坝下埋管或发电小机组布置了最小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对于水温稳定分层型水库,底层取泄水产生低温水影响的高坝均采取分层取水;对于影响鱼类洄游的闸、坝工程,有条件的均布置鱼道,并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对于在水库、河道引水工程的取水口均布置拦鱼设施;对于不适宜建设鱼道的水库、水电站亦在研究建设人工捕捞过坝、升鱼机等措施。近年完工的项目如广西长洲水电站、浙江曹娥江大闸工程均建设了鱼道,吉林老龙口枢纽、新疆恰甫其海枢纽等建设了鱼类增殖站。目前,最小生态基流泄放措施、鱼道、增殖放流站、水库分层取水等设施已经成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标准配置。目前在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方面,总体特征表现为,国家立项的大型项目好于地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发达地区的项目好于欠发达地区;水电项目好于水利项目。其中水利项目中落实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环保投资不足。为适应环境保护的发展和更好的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2])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作为工程总投资的组成部分,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单独编制,并配套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其后又出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这些规程和规范的实施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投资编制提供了基础性依据。

3环保措施落实过程存在的资金保障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水利和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水利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水利项目审查环节相对更多一些。本节以国家审查的大型水利项目为例重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过程的资金保障机制。尽管水利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为环境保护措施设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闫俊平计与实施建立了较完善的基本保障体系。但是,较突出的问题是环境保护投资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其主要原因如下。

3.1技术因素对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影响

3.1.1工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深度均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但一般设计深度与要求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深浅不一。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为,这一阶段仅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没有独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开展环境现状的实际调查。因此,环境影响篇章中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性差,甚至漏项。在这一阶段,设计人员往往类比其它工程或按工程总投资比例计列环保投资。现状情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一般偏少,“包不住”可行研究阶段的环保投资。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提高本阶段的设计水平;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基本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初拟环境保护措施。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但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也不能正确估算环保投资。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采用较多的方法也是照搬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投资,这样即便环保措施合适,投资不一定合理,同样会在审查或评估时被取消或大幅核减。

(3)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环保工程选址大部分落实不了,无法进行工程布置,设计方案空泛。初步设计阶段环保设计仍停留在可研阶段深度,致使工程量和投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概算投资以照搬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投资的情况较多,这就不能将可研阶段漏计的投资找补回来,也就失去了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落实环保投资的作用。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环境保护措施空泛,投资误差大。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直接影响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3.1.2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体系不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规程划分的环境保护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非工程措施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详见表1),但是没有相应的概算定额,使得投资编制人员仍然不能很好地应用这一规程。此外,无论是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环境保护设计人员,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专业人员,大部分人缺乏概预算方面的专门知识,不熟悉投资概估算的编制方法。也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过程中常常采用类比方法,类比其他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而得到相应的环保投资概估算。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因工程建设位置不同,环境影响也不同的特点,类比的环保措施和投资往往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另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估算环境保护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拍脑袋”性质,更加不切合实际。由于环保投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技术问题,在工程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复时,很容易误导评估及批复人员,认为措施必要性不大,或投资不合理而被大幅度削减或砍掉,进而导致环境保护措施无法完全落实。另外,过鱼设施和分层取水的投资通常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容易被忽视而不利于落实。

3.2管理部门审批对环境保护投资的影响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水利部门承担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管理与审查工作;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而发改委负责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评估与投资的批复。这种管理体制意味着经水利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都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复。在三部门的审查中,不同的审查部门聘请不同的专家,不同专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认识不完全相同,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查为例,有的工程在水利部门预审后,环保部审查时认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还不够,而发改委审查时又认为不必要。表2列出了近年来不同部门审查的部分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变化情况,由表2可以看出不同部门审查对环境保护投资有一定的影响,投资的变化反映了不同部门管理职责的差异。这种不同部门审查影响环保投资的现象是由我国管理体制所决定,也是必然和客观存在的。

4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

4.1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水利部于2007年2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11年1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修订后也即将。但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概算定额,尽快完善概估算编制体系,将SL359规程纳入概预算范畴,首先让各部门都认同该规定。三阶段编制规程是规范各阶段设计深度的标准,建议尽快实施。同时要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使得专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针对目前环境保护设计深度普遍达不到相应阶段的技术要求,重点培训环保设计人员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阶段的环境保护部分内容和深度。通过培训让工程设计人员提高环保意识,了解项目建议书阶段环境影响篇章重要性,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的必要性。对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和环保设计人员,还应宣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重点培训环保投资项目划分、费用组成、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及独立费用编制方法等。鉴于部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属于水利水电行业,环境保护投资编制的培训可委托水利工程环境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提高设计质量,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还需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各设计阶段的深度进行设计,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为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批复提供依据。

4.2过鱼与分层取水设施投资从主体工程中分离投资较大的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列为环保投资,有利于其投资的批复。首先,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作为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其投资应该纳入环保投资,这样做也可提升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其次,对于主体工程而言,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为小规模措施,隐藏在庞大的主体工程中,在进行投资审查时,容易被忽视而被砍去。

4.3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保障措施的落实鉴于目前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多部门分管制度,水利部、环保部、发改委在加强本部门的职责外,需要建立沟通机制,相互信任,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发改委在评估与批复过程中充分吸纳水利与环保部门的意见,保障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的批复和落实,使水利水电工程以最小的环境和生态代价而健康发展。5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在提倡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形势下,建设鱼道、鱼类增殖放流站,分层取水等环保措施,已成为闸、坝等拦河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必备措施。

(2)在技术上,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水利水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定额,完善概估算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三阶段编制规程。加强已有规程规范的宣传,系统开展环境保护人员环保设计与概估算编制的技术培训。环保投资概估算应有理、有据、翔实可信,经得住各部门的审查。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第3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突出强调了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对于水电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那么我县是如何实现水电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呢?

一、发挥山区水能资源优势,造福一方百姓

平武县一直坚持“水电强县,生态立县”的水电开发建设发展理念,水电是世界上能够大规模开发的第一大“绿色”能源。全县境内共规划建设55座水电站,总装机145.797万kw,总投资158.99亿元。

目前,已投产的29座电站每年发电量23.096亿kw·h,年创总产值6.65亿元,年创税收1亿多元。地方电站总装机20.9796万kw,年发电量8.7296亿kw·h,年产值2.5亿元。

当全县所有电站开发完毕全部投产后,每年将发电60亿kw·h,年创总产值近17.47亿元,年创税收可达3亿多元。那时我县将达到小康农村电气化水平,逐步实现“以电代煤、以电代热、以电代燃”目标。

二、水电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双剑并举

(一)、确立水电开发建设的新理念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水电开发建设也不例外。今天,面对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辨证地看水电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争议,不仅需要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还要确立水电开发建设的新理念。

水能资源是我县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好水能资源是增加能源供给,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在招商引资上严格把关,比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一个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该公司在我县境内建设的水牛家、木座、阴平等项目,不仅没有破环当地的生态,还让当地风光更加优美,吸引了大量人员参观访问。无论是来访者,还是过路人都有一个切身感慨:“青山依旧,绿水更清,电站居然可以藏在大山腹中!”。这不能不说是现代科技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转变发展理念,从单纯工程水电转变为生态水电,从纯粹技术工程转变到社会工程,更加重视移民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把水电开发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建设和地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例如,宝林寺电站投产后,年发电量大约为8035.5万千瓦时,年总收入3074万元左右,上缴税收可达310万元。不仅增强了县域经济实力,同时有利于保护长江上游的天然植被,改善平武的生态环境。实践证明,已建水电站在促进生态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全面落实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积极发展水电在“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指导下,全面落实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1、坚持生态优先。在引进开发商过程中牢固树立生态优化开发的优先理念,要求开发商在制定开发规划时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执行过程中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论证和落实生态流量、水温恢复、鱼类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明确流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的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生态调度工作要求。重视并做好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2、坚持统筹考虑。既考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局部利益,又考虑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既考虑干支流、上下游的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也考虑单个电站的环境影响和流域水电开发的累积影响。并为重要保护物种保留充足和必要的栖息环境。

3、坚持确保底线。就是坚持法律政策的底线,禁止开发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区域;坚持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坚持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

(三)、做好流域水电开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我县严格要求水电开发规划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作为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决策的依据,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流域水电开发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

2、完善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范水电项目“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电项目筹建及准备期相关工程应作为一个整体项目纳入“三通一平”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生生态保护的相关措施列为水电项目筹建及准备期工作内容;在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内容。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督促水电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监督项目业主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技术施工设计并进行专项审查,加强对环境保护设计成果的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开展“三通一平”工程和主体工程环境监理。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批准试运行和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TV21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用水,“水危机”日益显现,人们对于水资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相对于以前只懂开发与利用水资源,现在的人们更懂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逐渐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挂钩。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关系

、水资源短缺

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种要素中,水资源占有极为特殊的地位。今天的人类,可以没有石油、电力,也可以没有煤炭,但绝对不能没有淡水。淡水相对于其他的水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他与现代人类的饮水质量息息相关,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保障,不可被其他资源所代替。

在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各地的水专家对地球水资源的现状及发展做出了分析。据权威部门测算,当前全世界大约有15亿人口淡水引用不足,在这其中,有大概3亿人口生活在缺水的状态中。据估计,大概到到2025年,地球上缺水的的人口将上升到30亿,所以,在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水资源的短缺。

、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之间所产生问题的主要表现

水资源是有承载能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内,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发展就会失去物质基础,造成生态系统破坏、生存环境恶化。水体的污染,实质上是由于污水排放超过了水体的水环境承载能力。一些地方开采地下水,由于开发利用强度过大,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陷,沿海地区海水人侵倒灌,生态恶化等环境问题,给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造成危害,其实质就是地下水过量开发超过了地下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人类治水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严重存在违背自然规律的问题。一方面,忽视水生态环境,对水资源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就会导致溪流、河流水量变小,江河断流,不少地方断流时间增长,从而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水源与生态环境;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下沉,沿海地区出现海水人侵倒灌;过度开垦山林,势必造成水土流失,由于对河流环境用水重视不够,造成河流污染、天然绿洲退化,泥沙淤积,河湖干涸,湿地退化;另外,局部地区由于大水漫灌,抬高地下水位,造成土壤次生盐碱化、江河淤积,生态环境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与生态恶化;过度围湖造田,侵占河道,降低了河湖调蓄能力和行洪能力,就会造成洪涝灾害。归根结底,就是在治水中没有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

另一方面,水利设施的建设并不是干扰自然水与河流的生态,我们考虑水与河流的生态文明,但是也同样应该注意以人为本的的原则,这是鉴别水环境好坏的标准。自由流淌的河流、任意泛滥的洪水在史前的远古时代和人烟稀少的无人区、生态保护区完全是应该提倡的自然生态,但是,对于现代人类社会活动密集的社会来说,这完全就是一种灾难,一种极大的生态破坏。堤防、水坝就是人们在几千年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抵御洪水、保护社会生态环境的具体文明措施。所以,对于今天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必要与科学合理的水坝建设和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就是保护生态。而盲目地提倡让河流自由流淌、让洪水自由泛滥,绝不是什么生态文明,而是十足的生态保守、生态愚昧。特别是在现代人类的生活区域内,所谓的生态文明建设就应该是努力维护、创造一个适应人类存在的社会化的环境。

二、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水生态保护现状

淡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的状况,如果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淡水资源不够丰富,水资源严重缺乏,资源型缺水、工程性缺水、区域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并存,特别是拦蓄工程相对较少,造成工程性缺水严重,也就是对地表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对水生态保护较差,水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水质严重污染,用水大量浪费,使得可用淡水更加紧张。具体分析,可把它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资源型缺水

资源性缺水是指因为水资源总量减少,导致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供水紧张的现象。这种现象有人为造成,也有自然环境的变化引发的。

、工程性缺水

在很多的地方,因为地理环境与地质的特殊性,虽然水资源总量不短缺,但是因为工程建设设施的落后,造成供水不足。2010年西南地区大旱,暴露出云南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的局面。虽然经过多年努力,云南水资源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工程性缺水仍是云南主要的缺水形式。

、水质性缺水

水质性缺水是大量排放的废污水造成淡水资源受污染而短缺的现象。水质性缺水往往发生在丰水区,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共同面临的难题。

三、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水生态保护的措施

、加大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污染的力度

要保护好水生态和水源水质、发挥水资源的重要作用,就必须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功能区划,本着因地制宜、便于监管的原则,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进一步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经济手段的运用,促进全社会建立节水防污的内在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科学合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制定促进节水的水资源费收取机制。有效的提高城市用水水价,与水利工程供水的水价,征收污水处理费用,对于高耗水的产业与一般用水的行业适当调整水价,对于水权交易制定出合法的规则,规范水权转让价格,推进水权有偿转让,实现超用加价、节约有奖、转让有偿。

、积极探索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基本内容有两项,即系统的修复与环境的保护,对于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第一,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对于水质水量的保护,防治水质的污染。注重对于水域河流的自然形态的保护,每个水流域都有其特定的生物物种,要特别对珍稀动物与濒危物种的保护。此外,很多地方因为民风习俗的不同,有着特定的水文化,也是我们应该注意保护的。第二,很多水生态环境已经受到污染或者退化了,应该及时地进行修复,采取措施,阻止其继续退化,使其转向良性循环。水生态环境的修复工程与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可利用现有的或建设湿地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控制点源和非点源等)、清除内污染源(受污染的淤泥二次释放,还有藻类和其他水生物残体等)、相机以水工程科学调度调水释污、河道整治、水系调整、建设江河湖泊生态护坡护岸工程、滨水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滨水景观绿化带)、河道曝气、前置库等各项工程技术措施,进行合理选配。目的是要起到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和进入水体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使水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同时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配套,确保工程技术措施的全面实施,发挥其最大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效果。

结束语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文明之源。水之善、水之利与水体的动能和势能,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人水关系是生命体与母体的关系,即依存关系。人类应当心怀感恩的态度,保护湿地、水体,维持水环境。当代人及当今社会,人水关系越来越不和谐,肆意排污、不合理使用已近邪恶之地步。在人类尚未自我毁灭之前,适时反省、回归自然、恢复理性、重新认识和定位人水关系、合理开发与科学利用水资源、加快水电建设十分紧迫和重要。

参考文献

[1]李春喜,卢金伟。水利风景资源开发与水生态环境保护[J]。水利建设与管理,2007,06:10。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库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的运行和管理与水库生态环境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水体和底质是水库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库生态系统依赖于水体和底质而存在,与水库管理及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同时水库的发展和管理又受到水库生态环境的影响。可见水库的管理与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分不开的,必须两者兼顾、协调发展,才能使水库的作用更好地发挥。

一、水库管理及生态环境现状及分析

水库的发展一方面在保障人类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另一方面由于以前重建轻管、不注重生态保护的建设理念,致使很多地区、很多类型的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出现问题:

1、水质恶化和变化

水库库区及周边排放的工业废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及水产养殖中过量投饵施肥都会导致水质恶化,主要原因是排入水库及周边水域中的废水及物质中含有重金属、病原微生物、化工物质、农药、有机物及其他营养物质,破坏了水域的平衡,使水体失去了原有的自净能力。大量涌入的磷、氮等有机物质还引发了水体的富营养化。富营养化会影响水体的水质,会造成水的透明度降低,使得阳光难以穿透水层,从而影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能造成溶解氧的过饱和状态。溶解氧的过饱和以及水中溶解氧少,都对水生动物有害,造成鱼类大量死亡。同时,因为水体富营养化,水体表面生长着以蓝藻、绿藻为优势种的大量水藻,形成一层“绿色浮渣”,致使底层堆积的有机物质在厌氧条件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和一些浮游生物产生的生物毒素也会伤害鱼类。因富营养化,水中含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人畜长期饮用这些物质含量超过一定标准的水,也会中毒致病。

2、地质灾害

山区的水库更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由于山区水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两边的山体下部长时间浸泡于水中,容易发生塌方、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大型水库的建设也有可能增加地震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原因在于水库大坝自身重量对地壳的压迫会产生轻微地震。

攀枝花地区降雨多集中在盛夏季节,由于雨水集中。对土壤侵蚀特别严重。岸坡地表上土层以坡残积粉质粘土和碎石土为主,这些土层结构较疏松,抗侵蚀能力较低。由于降水集中,雨季在冲沟内爆发洪水的频率较高,强降雨汇集至冲沟内,沟内水流流量大,冲刷和搬运能力较强,侵蚀库岸边坡,造成冲沟两岸的坍塌。强降雨可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对于乱石岗滑坡与松林沟拉裂变形体来说,雨水的渗入使得滑坡体(变形体)及滑带土的抗剪强度降低,降雨渗入岩体后形成的地下水产生的静水压力一方面降低了滑动面上的有效法向应力,从而降低了滑面上的抗滑能力,另一方面结构面中的静水压力又增加了滑坡体的下滑力,从而使滑坡(变形体)的稳定性恶化。地下水作用主要表现在当库水位高于地下水位,地表水补给地下水,致使土石层迅速充水,导致土层底部浸水,强度降低,从而造成库岸的侵蚀与坍塌。

3、水域盐碱化和土地盐碱化

水域盐碱化现象在北方较为广泛,许多不耐盐的淡水生物逐渐消失,少数喜盐或耐盐种数量增长。碳酸钠型湖总碱度和pH值的升高常先于盐度而威胁生物的生存,在同样盐度下物种的丰富度远低于其他类型盐水湖。水草和鱼类对盐碱度的耐性低于藻类和无脊椎动物,在盐碱化过程中种数将首先减少。

4、库区周边工程建设对水库的影响

我国很多河流含沙量高,由于受水坝的拦截,受水势变缓和库尾地区回水影响,泥沙必然会在水库内尤其是大坝和库尾淤积,在水流入库区之后,水深沿流程增加,水面坡度和流速沿流程减小,水流的携沙能力降低,最终导致库区泥沙淤积。

二、水库管理与生态环境冲突的分析

1、对水库污染物处理不当

水库管理中对水库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在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中,若没有很好地对库区污染物进行处理,就会造成库区水质恶化、水域生态系统失衡,及由过量有机物质和营养盐类引起的水体富营养化,水生动物大量死亡,进而危害人类。攀枝花市胜利水库作为攀枝花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仅承担了防洪抗灾的作用,在水量富余的情况下还为攀枝花市南岸城区提供生活用水,水库水体质量尤为重要,对库区污染物处理不当不仅对库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健康。

2、水库管理与生态环境治理重点不明确

在水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中,有一些重点环节需要加强,而当前我国很多水库在管理工作中对重点环节的认识和把握还远远不够,管理思路不明确,管理模式单一,没有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考虑,或对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重点不明确,使得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事倍功半。

3、库区管理措施不合理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的经济活动和企业发展都有着很快的变化,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和建设等活动方式的不断变化,对库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式和途径也不断变化,水库管理措施应及时根据社会经济及人类活动的变化做出调整,以提高库区管理效率,有效保护和治理周边生态环境。

三、水库管理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1、加强对库区污染处理的管理

严格控制库区及周边投放饲料、排放工业、生活污水以及其他有害物品行为;禁止库区及周边范围内毒鱼、炸鱼、电鱼或以其他方式盗取水库渔业资源;禁止在水库从事水上餐饮、游泳、放养畜禽;禁止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堆存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禁止在水库集雨区内从事规模养殖;坚决关闭一些污染企业和家庭作坊。在加强对库区污染的管理的同时,应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以辅助对库区污染的管理工作。

2、理清水库管理和生态治理重点,有层次地进行管理和治理工作

①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工作

在水库的水质监测工作中,应有效地做好对水库的生物监测和理化监测方面事宜,首先在生物监测方面要严格把握好生物监测的方法来进行对浮游生物及植物的观察分析,以便于对其生物存在产生的水质影响,进行系列防护保护措施的出台。

②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强化库区水质的改善保护

在水库水质的保护中,应当将水源涵养林的大力建设提上日程,因为水源涵养林作为水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多方面的优质效益,充分纳含了经济和生态与社会方面的三大效益,其主要的功能作用发挥是对水资源进行良性调控,增强水源的循环性能,因而用于水库的水源涵养中,具有良好的实施意义,但是在进行涵养林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涵养林建设的影响要素,以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③加强对库区淤泥的处理

库区泥沙淤积会严重降低水库工作效益和工作安全,严重的甚至会使水库失去功能而报废;若泥沙淤积向水库上游发展,会造成上游地区淹没甚至发生盐碱化;淤积的泥沙容易附着一些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引起水库中的水质发生恶化。可见库区的泥沙淤积是水库管理中的一大问题。

④重视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注重生态平衡的保持

在水库上游和周围进行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植花种草,在库区周边营造绿色植物圈;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维护水库清、静、绿、野、鲜的自然特色。利用多种有效的节水方法使供水能力增强,且新技术的持续发展将会更大地提高用水效率,通过改进计划与管理,以更经济的方法保存并获取人类所需的更多的水。转变渔业发展理念,激活资源优势,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依附生态养鱼的新思路,在库区开发有机水产品生产。发展生态渔业对水质净化起到很大作用,它不但加快水质自净能力,还促进水库渔业健康发展,同时使水库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科学规划生态保护,做到有的放矢

保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对于自然界的存在、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水库建设是人类文明必须的活动之一,水库管理及生态保护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着力抓好水利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水库管理与生态保护为核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水库。

1、规划目的

水库生态保护规划可以采取建设库区生态林和生态湿地两种方式,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达到提高水库水源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标准的目的,同时改善当地环境条件和小气候,完善水库的基础设施。

2、规划指导思想

加大生态环境恢复、保护与治理力度,使其更大地发挥饮水、防洪、抗旱、灌溉、生态等效益,为社会造福,为人民谋利;本着保护与开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经过有序规划开发,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借助日趋完善的水利工程设施,采用多元化投资发展策略,逐步开发水库生态资源。

3、规划原则

规划原则要坚持功能性、科学性、整体性、舒适性、适用性、空间感、感官化通盘考虑、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

4、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