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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机构
为顺利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市政府指定市建设局为牵头单位,成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容管理处、市公路分局等单位为成员,各单位抽调一名分管道路交通的领导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名单由各成员单位报市建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一)城市道路投入使用以来事故多发的道路节点及存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点;
(二)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交通组织管理设施的合理设置情况;
(三)城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合理设置情况;
(四)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移交、投入使用的情况。
三、整治责任划分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的排查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业务指导、督促落实。
(二)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市建设局、市容管理处负责各自管养的市区内城市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施的排查与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
(一)摸排工作。从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罗列需要整治的对象及整治内容。
(二)研究措施。从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配合,将摸排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确定整治的责任单位及整治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从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成整治工作。
(四)组织验收。年月日至月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小结。年月14日,将整治情况以总结形式上报市政府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坚持城市道路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加强对在建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项目在建过程中对城市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加强对城市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注重城市道路的安全性;施工进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无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鉴于市气象台预报我市近期多雨雪且有持续低温寒冷天气,根据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防范恶劣天气确保交通安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省两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冬季恶劣天气扫雪铲冰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冬季扫雪铲冰协调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成员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和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各级、各部门相应成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二、责任划分
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片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方法,具体责任划分为:主次干道、街巷的扫雪铲冰工作由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单位内部、居民生活区的扫雪铲冰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产权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由产权单位负责;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和竣工尚未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区市容局和街道清扫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路段的扫雪铲冰工作。
白天降雪的,由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夜间降雪的,由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在次日9:00前清扫完毕。尤其要确保机动车道、人行车道的畅通。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三、保障措施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区协调组办公室、各镇街园及主要单位要落实专人、固定电话,保证信息畅通。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积雪。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四、几点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工具大量增加,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也由此增多,在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中占了较大的比例。为有效地预防我县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提高我县城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把学校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细化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安全教育内涵,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和社会安全责任,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中小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坐公交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戏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2.加强安全骑车教育。教育骑车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3.加强安全走路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按指示信号穿越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4.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5.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和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
6.强化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外出活动的用车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
7.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严格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按规定审批备案。有学生接送车辆(特指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的学校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车辆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绝对禁止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问题。
8.各学校有监督非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义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及存在非客运车搭载学生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举报,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支持,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把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加以落实,每年度要集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最大限度的消除学校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1.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活动。各学校要不落一个班级、不落一名学生,以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学生租乘车辆上下学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各校要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档案和接送车辆排查治理工作台帐,报教育局安监科备案。
2.集中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印发《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确保学生人手一份,并通过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通过学生发放到家长手中,使学生家长明确并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告之家长学校对学生交通道路安全方面的要求及常识,使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3.放学时间,各学校至少每周一次组织人员到各自负责的路段,察看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对违反交规的现象进行制止和教育,并拍照作为教育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冰 东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刘立新 东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城区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监科。
主 任:赵培端
副主任:李 宽 、马忠军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范围:全区道路运输企业。
内容:1、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安全营运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及落实,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按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安全及有关证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自检自查、整改记录齐全;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四不放过”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2、从业人员是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清查,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运输企业应坚持“谁录(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录(聘)用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人员时,要认真核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
3、严格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一是对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要求,并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责任部门:运管处、检测站
二是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制动、转向系统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各部连接装置牢固可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轮胎。门窗、座椅等应符合使用要求,地板坚固,密封良好,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
责任部门:客运所
三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罐体车辆的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必须携带与其运输危险物品相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集装箱车辆挂锁完整、有效。
责任部门:运管处
四是营运车辆重点安全部位应该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凡没有按期进行二级维护而营运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部门:运管处、机修所、检测站
五是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值守GPS监控系统,负责对本企业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控,随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并做好值守记录。对按规定须安装使用GPS监控车载终端的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安装或GPS监控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其参加营运。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4、全面检查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源头监督关。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抓好奥运安保工作长效措施的落实。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每天抽查发车车辆不得低于3%,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检查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落实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施意见,使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合格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酒精检测仪配备使用情况,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责任部门:运管处、驻站办
5、出租行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情况、安全例会、安全教育、车辆月检、安全培训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6、公交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公交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安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记录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7、维修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烤漆房、洗车机、举车机等危险源;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机修所
8、驾培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教练员是否持证上岗、教练车日常安检、教室与训练场地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第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责任部门:驾培所
责任部门:驾培所
二、专项整治时间
年6月16日—8月15日。
三、几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运管处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科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客运所、机修所、检测站、驻站办、驾培所、各交管所要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交通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落实,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要监管到位。
关键词:高速公路 雾区 交通安全 技术保障
要对症下药,首先我们要知道雾形成的原因。在近地面一般会有很多小水珠或者其他水汽的凝结物,在发生冷却的时候,如果凝结物的水平能见度是少于一千米的话,就会形成雾。通常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所见到的叫做辐射雾,是因为空气的冷辐射而形成的,在夜间或者清晨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如果温度升高了,雾就会逐渐消散。而且雾的等级也是有所区分的,根据能几度来区分,如果能见度低,雾的等级就高,如果能见度低于五十米的话,这就是重雾的级别,另外还分有浓雾、中雾和轻雾。而高速公路的雾区主要就分为偶发性和常发性,偶发性的雾区,顾名思义就是偶尔会出现雾,而且持续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同时产生雾的区域也没有固定的,而常发性的雾区一般都会在特定的季节气候出现,所以有一定的持续时间。所以提高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很重要,在高速公路上安装安全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了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高速公路雾区上会建立安装安全系统,这样能帮助减少事故的发生之外,还能够较少经济损失。另外在雾天的时候要更加注意行车安全。在秋天开始,昼夜的温差就会逐渐增大,这样就容易出现雾天,雾天出现的时候马路的能见度会降低,因为视线不清晰,这样就很容易发生视觉上的错误,加上雾天的时候路面的湿度相对增加,会更容易出现打滑的现象,这样的话车辆的制动性能会比平时差一些,事故就更容易发生。对于行车的安全来说,雾天的出现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雾天的时候要更加注意行车安全。要做好行车安全措施,就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来确保行车的安全。
第一、尽量避免雾天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大多位于开阔地带,在有雾的天气,能见度会比市区更低,如果高速行驶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雾天的时候要尽量避免进入高速公路行车。一般来说,在雾霾天气,能见度低于50米时,高速路会关闭以保证安全。如果路遇大雾或者雾霾天气则要按照下文中的注意事项谨慎驾驶,并在最近的下路口离开高速公路或者在服务区休息等雾霾散去再继续行车。
第二、在雾天行车的时候要注意使用灯光。车辆的灯光使用使有规定的,在雾天的时候也要注意根据规定来打开车辆的灯光功能,比如要打开前面和后面的雾灯,还要打开尾灯,方便跟在后面的车辆知道你的位置,另外还有近光灯,这样也能够提高个人行车的安全,因为打开车灯能够提高行车的能见度,雾天的时候在高速公路上形式不可以打开远光灯,因为雾气会将灯光折射的光线进行反射,于是视线就会白色一片,影响开车的人的视线。
第三、要适当按响喇叭。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禁止喇叭,但是雾天的时候特别在高速公路上形式的时候,能见度降低,这时候按响喇叭就可以告诉其他行驶的车辆,如果在自己听到喇叭的时候也应该作出回应,这样大家都能够知道大家的位置所在。
第四、每次出行都要做好准备。每次要开车出行之前,应该了解一些天气预报,给自己一个心理准备,或者是做好其他的一些设备准备,比如要检查查车辆的灯光照明是否正常,喇叭有没有坏了,刮水器有没有出现问题,转向和制动装置有没有问题,因为雾天的时候路面会比较潮湿,这样摩擦系数就会降低,很容易出现打滑的情况。最好可以自带一个三角警示牌,这样万一发生故障也能够摆放好警示牌,告诉其他车辆要注意。
第五、雾天行车的时候要注意控制车速。我们知道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开车就要慢,不同的能见度都有对于相应车速的限制,因为雾天的时候能见度本来就相对比较低,如果真的感觉很难前进的时候,应该将车辆停靠在路边,等雾气消散一些的时候才继续行驶,在行车的时候要注意跟前方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不要跟车太贴,以免发生追尾的事故。注意在高速公路雾区的进出口的系统所发出信息,行车者提供路段的雾浓情况或者车流情况注意减速慢行。还要留意控制系统控制车道开放的控制灯,在大雾能见度低的时候,会指示关闭超车道,所有车辆减速走行车道,这样就能够避免因为超车而发生交通事故,保障雾天时候的行车安全。
第六、驾驶员不能够随意超车。在高速路上,如果少车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见一些超车的现象,但是这样的情况在雾天的时候是不允许的,有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超车的时候而发生的。就算路上车辆较少,可以过线超车,也要注意按一下喇叭给前面的车辆一个提醒,然后再减速从左边绕过去,注意不能够压线行驶。
可见除了要建立一个健全的雾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在雾霾天气的时候为驾驶员提供交通信息,提醒他们要注意行车安全之外,行车着还有注意很多安全行车的方面才能够保证高速公路的行车交通安全,减少雾区的交通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陈伟立. 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与研究[D].长安大学,2005.
[2]任东锋. 高速公路雾区交通安全与监控系统的研究[D].长安大学,2007.
[3]冯月. 高速公路沿线雾的消光系数特性及对交通安全的影响[D].长安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