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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世界,财富属于人民。五月一日,劳动者的盛大节日在汗水飘香中来临了。劳动节的由来是伴随着1886年那些芝加哥的工人们流血的过程而诞生的。当年许多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至今仍像玫瑰花一般血红。从此,这一天便永远地属于我们劳动者的神圣领域。是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世界,劳动使远古走向未来,劳动使人类走向文明。是劳动,建成了今天的万丈高楼;是劳动,筑就了现代化的信息高速公路;是劳动,让偌大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是劳动,使浩翰的荒原变成了亩亩良田。劳动者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班斓的世界,创造和延续了人类的文明。
在希望的田野上,青山绿水包裹着丰富的宝藏,春种秋收耕耘着永恒的向往。农民就像艺术家、雕塑家、画家,他们的农业作品更充满了价值。向自然索取宝贵财富,为人类开出幸福源泉,农民,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民族的骄傲!在迈向工业发达的进程中,锦绣江山留胜迹,独领人物看今朝。工人,您用那坚实的臂膀托起我们的生活。是工人用心血浇筑共和国的路基,让中华民族飞奔的火车,拖走贫困,载来富裕。在三尺讲台前,因为热爱,忍看桃熟流丹,李熟枝残;因为执著,选择诗满人间,画满人间。传授知识的老师是那么的伟大无比,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会用金钱的尺子来丈量人生价值。他们在春天的土地上播种,栽培美的幼芽,等待它繁花似锦,他们埋下知识的种子,盼望它硕果满枝。他们用语言播种,他们用彩笔耕耘,他们用汗水浇灌,他们用心血滋润。他们把一生许孺子,为盛世做人梯,无怨于自己的奉献,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无愧于自己的称号,他们是值得全社会尊敬的!在创造精神产品的领域里,天展云笺,心访尘世,一路红尘多景致;人生若卷,笔游乾坤,三江绿水俱辞章。文字工作者在神圣的一亩三分地里,用神圣而崇高的理想之灯,把社会的边边角角照亮。他们凭燃烧的诗意和激情,用深切的感受,写下自己思想的流动;用善良的心灵,擦燃他人智慧的火花;用手中的笔和相机,去发现美,挖掘美,塑造美,传播美,去书写无愧无悔的人生!让文学和美而不朽的劳动者,他们让历史传承,历史也终将记住他们!在服务行业内,心有春风,行行业业能拔萃;忘我工作,勤勤恳恳即好。当你走进饭店、走进商店、走进繁华的商业区,你可知道服务的辛苦?这些普通劳动者以微笑融冰化雪,以爱心播撒温馨,以真诚促进社会和谐,他们的事业同样伟大,他们的人品同样崇高。在东海的碧波中,我们看到了远洋将士们的军威;在攻克科学堡垒的实验室里,我们领悟了知识就是生产力的真理;在救死扶伤的领域里,我们领略了白衣天使所从事的职业之神圣……
所有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劳动者,都是共和国的脊梁。你们把火红的生命,无私地递交给祖国的胜利和进步,并将崇高的信仰、百倍的信心和奉献的向往,一丝不苟地溶入了共和国的座基。是无数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把人类征服宇宙的愿望写进了历史,把人类向自然挑战的期盼变成了现实。劳动者是光荣的,劳动者是幸福的!
热爱劳动就是热爱生活,尊重劳动就是尊重自己!
老农夫有点腼腆地说:“不用,只是外面天气热,我刚好路过这里,想进来吹吹冷气,马上就走了。”小姐听完后亲切地说:“就是啊,今天实在很热,气象局说有32摄氏度呢,您一定热坏了,让我帮您倒杯水吧。”接着便请老农夫坐在柔软豪华的沙发上休息。
“可是,我们种田人衣服不太干净,怕会弄脏你们的沙发。”
小姐边倒水边笑着说:“有什么关系,沙发就是给客人坐的,否则,公司买它干什么?”
喝完冰凉的茶水,老农夫闲着没事便走向展示中心内的新货车东瞧瞧西看看。
这时,那位柜台小姐又走了过来:“大爷,这款车很有力哦,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
“不要!不要!”老农夫连忙说,“你不要误会了,我可没有钱买,种田人也用不到这种车。”
“不买没关系,以后有机会您还是可以帮我们介绍啊。”然后小姐便详细耐心地将货车的性能逐一解说给老农夫听。
听完后,老农夫突然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粥巴巴的白纸,交给这位柜台小姐,并说:“这些是我要订的车型和数量,请你帮我处理一下。”
随着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高龄、高发病)的实际,老同志参与学习、活动的人数大幅度减少,这样的实际情况,给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努力。老干部活动中心作为老同志晚年生活的重要精神家园和活动场所,要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可以根据分片联系制度主动服务,认真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结合当前“双高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真正把活动中心建成老干部晚年生活的快乐家园。
一、针对老干部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利益、情绪不是小事,他们的需求更不是小事。对老同志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到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对老同志关心、关注的问题要排查摸底,搞清哪些是老干部普遍关注的,哪些是急需要办也能够办到的,而后分门别类,逐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活动中心作为直接为老同志服务的重要窗口,能够较快地掌握老同志反映的诉求,通过这个便利条件,可以将掌握到的信息进行分类,而后向职能科室进行反馈,争取在短时间内将问题解决。一要特别关心部分空巢老干部的精神生活。目前,空巢老人现象较多,据了解有的老同志失去老伴后,为了避免家庭和财产纠纷,多年来没有再婚,他们主要以独居和居住老年公寓为主,虽然老同志的生活待遇政府已经落实到位,但在他们的精神生活中却始终感到孤独。活动中心针对这些老同志要加强结对联系,通过定期电话联系或上门聊天,以类似亲情般的关怀,化解老同志内心的孤独感。二是要特别关心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同志愿望诉求。这部分老同志由于年龄大,行动不便,有的患支气管哮喘需要长期吸氧,有的身患各种疾病不能出门,因长期呆在家中,使得老同志们在精神上非常渴望沟通,他们喜欢聊天,喜欢知道家门外的一些新鲜事务,有的甚至特别关注老干部工作近期的工作情况,针对这部分老同志的需求,活动中心要及时上门开展送医、送文化、送聊天等服务,让这些老同志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三是要特别关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学习、活动参与情况。由于是易地安置,有的老同志在两项待遇(政治、生活)上看的尤为重要,他们非常珍惜老干部局组织的学习、参观考察活动。活动中心作为责任科室,要加大对这部分老同志的关心,在老同志身体较好的情况下主动打电话邀请老同志参加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工作中对老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分类之后及时向相关科室反映,并联合相关科室协调老同志原单位,共同解决好老同志提出的意见,让他们切身感受到老干部局和原单位的温暖关怀。
二、针对老干部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做好应对方法
新形势下,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活动中心要从实际出发,通过搭建学习、活动平台满足老干部对精神方面的需求。一是特色学习提升人气。目前活动中心每周如期开展的“相约星期三”学习日活动,深受老同志喜爱,这种不固定参加人数、内容的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工作人员组织大家在学习中的内容紧跟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重点将养生保健、天气预报、人文短信、人民网时评文章等内容以聊天的方式传达给老同志,在学习中加深了沟通增进了感情。通过实践,我们认为类似这样的学习活动还可以多元化的开展。二是营造氛围增加凝聚力。目前,老干部活动中心地处市中心繁华地带,有着闹中取静,交通便利等特点,虽然房屋设施相对陈旧,在没搬迁新址之前,活动中心积极营造文化氛围,重视从软环境入手,通过每月布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引导老同志共同参与到阵地的建设。服务方面主要结合老同志需要,相继开展了理发、扦脚、法律咨询、聊天开心园等活动,为老同志晚年生活提供了方便。三是特色活动丰富多彩。针对“双高期”实际,组织老同志开展就近、就地参观考察活动,如近几年开展的“春游看__”、“喜看新农村变化”系列“走、看、促”活动,非常受老同志们喜爱,每年的“元宵”、“重阳”游园活动和“重阳”祝寿会活动,老同志参与积极性也非常高,活动中心要继续在这些活动的内容形式上进行创新,让老同们每次参加活动都感觉新鲜和趣味,增加参与活动的乐趣。
家务,两个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字眼,再平凡不过了。可是,平凡又平凡的家务,却在我的脑海中,成为一滴永远不会被蒸发的海水,永远在我的记忆海洋中漂荡。
刷锅,简单吧?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却让我无可奈何。
带着大汗淋漓的身躯,回到家里。已经忙碌了一上午的母亲,心疼的对我说:“看你,满头大汗的,来,先洗把脸吧。”接着,笑着对我说:“王子,你不是囔着要帮着做点家务活吗?回头帮妈妈刷刷锅。”
我一听,心中却有一种轻视的感觉:“切,不就是刷锅嘛,太简单了。”
飞也似的洗了脸,我冲进厨房,一切准备就绪。
先打了一些水,倒入锅中,接着,我拿起带柄的钢丝刷,冲刷锅里讨厌的油腻。刷呀刷……咦?怎么还有油腻?再来一遍,怎么还没刷干净?
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我刷呀刷,怎么就是刷不掉?而且,全身发痒,手上沾满了油腻。我急了,心中直问自己:“奇怪了,平时觉得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到我手上怎么就变得如此之难?”心急则体热啊,额头上,“滚滚长江”也开始奔流直下。
我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总想一帆风顺。如今,又被这点困难所阻挡,但我总不能傻站着在这里干着急吧。在我面前,这种困难,似乎从一个小小的小水沟,霎时变成了高不可及的珠穆朗玛峰,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前进的步伐,拦住了我通往成功的道路,使我变得手足无措。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我的脑海里回忆着妈妈刷锅时的景象:倒上水……然后……哦,对了,妈妈总是先把水煮开,再来刷锅。我试着这样做,啊,这方法是再灵验不过了,滚烫的开水,将粘在锅里的油腻散开,这样,锅刷起来即快又干净。看,我用这种方法所刷得锅,干干净净,一点油腻都没有。
瞧,如此一件小小的事情,也得花上自己的精力,也得用自己的智慧,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而且,妈妈成天要洗衣服、拖地
论文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具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价值,但相关规定的缺陷使该制度的价值无法实现。为了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运作,必须完善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舍同制度的建立扣完善,能够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但由于我国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粗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实现立法目的。本文拟从探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价值入手,分析我国现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缺陷,重构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以期对中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制度的价值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的劳动法律制度的设计都要符合这一立法目的。同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也不例外,它则更多地表现出对劳动者的关怀。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隶属关系的双重属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确立、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二者是平等的,但一旦劳动关系确立,劳动者就从属于用人单位,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调度,具有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隶属关系。不仅如此,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人力、财力相比较,劳动者始终是处于弱者的地位,而弱者合法权益又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鉴于此,必须从立法上改变这种不均衡的地位,从立法上扶助弱者,使劳动者有更多的手段抗衡用人单位,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立法者给予一种利益的保护就在于确立某种重大意义的法律规则”。完善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则更具有这一价值,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肆意侵犯,如《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授予了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同时,该法还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强行性、义务性法律规则,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义务规定。同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O条第2款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亦是纯粹地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约用人单位考虑的,劳动者从此规定中只能获得利益,而用人单位无从获得任何利益。只能就此承担义务和责任。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利益的法律手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具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价值,但不仅仅如此,根据利益相关原则,用人单位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同样能够获得自己的利益,尽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具体利益上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是必然的,但二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把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一定年限以上,作为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之一,实际上是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前期贡献与其以后的职业保障相联系起来,这样就使劳动者无需担心自己“黄金年龄”过后的再就业问题,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企业的好坏与劳动者的利益休戚相关,劳动者既然可能要长期地与企业维持劳动关系,其必然要尽可能地发展其潜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稳定了劳动关系,“使劳动者对企业有了归属感、认同感,叉使劳动者从企业的长远利益考虑自己的要求、行为,与企业同舟共济”,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竞争其实是人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充分发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有效地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保障经济秩序的晟好运行
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男一方面,无序(d rder)则表明存在着断裂(或非连续性)和无规则性的现象”。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现代化社会的普遍要求,“凡是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出现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经济秩序,尤其是良性运行的经济秩序。良性的经济秩序一方面要求经济的发展是一致连续的,各种主体的作用形成正面最大的舍力,另一方面要求经济的发展不能中断,各种主体之间不能产生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则具有保障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价值,一方面通过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使二者达到利益的一致性,形成稳定和谐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叉可以减少纠纷,不致于因仲裁或诉讼而中断劳动关系,进而破坏经济秩序的稳定,增大社会成本,导致整个社会财富的减少。
二、我国劳动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其法理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之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该制度的设计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难以实现其价值。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难以达到保护劳动者舍法权益之目的根据相关劳动法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两种情况,其条件也不大相同。其一是《劳动法》第2O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条件有三: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O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二是《意见》第20条第1款之规定,该种情况的条件比较简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要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两种情况的不同之处是,第一种情况是条件具备,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强制性规定,第二种情况是条件具备,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任意性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直接利益的保护是显而易见的,对用人单位则表现为更多的限制,因为一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由于趋利避害的本性.用人单位总要用尽一切手段摆脱对其的种种限制,但其违背法律强行性规定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和受到制裁的,不可能真正地摆脱限制,而利用法律漏洞摆脱对其限制则是最佳的选择。
上述签订的两种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更多地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是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况,就应当是有效的,对双方来说是公平的,不存在对用人单位的限制,用人单位无需摆脱什么限制。但第二种情况则对用人单位的限制意图比较明显,似乎主动权更多地操在劳动者手中,用人单位只能从该种情况中摆脱对其限制,由被动变为主动,而立法的不完善又给了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其不完善之处就在于对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过于简单、粗糙,使用人单位具有了规避法律的可能。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一是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O年以上。用人单位为了摆脱该条件对其限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不再签1O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即使该单位确实需要某一劳动者,其考虑以后的成本(如长期支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只与劳动者签订最接近1O年的劳动合同,就彻底摆脱了该条件对它的限制,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二是规定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在具备上一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避免该条件对其限制,可采取如下策略:在尽可能地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最后不同意续廷劳动合同,结果根本不可能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有关规定叉对该条件进行了强调,如《劳动部关于若干条丈的说明》第20条规定:本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延续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两点不完善之处导致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使“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条件虚设,难于达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制度设立的目的=
(二)立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满l(1年以上”的期限过长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黄金年龄”越少,甚至完全丧失,对其以后到其他单位就业越困难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O年以上”,劳动者基本上完全渡过了“黄金年龄”,如果其它条件不成就,劳动者就无法与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就面临重新就业,而由于其年龄优势的丧失、精力的不济,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城市职工大量下岗的国情下,其就业机会就微乎其微.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将劳动合同作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但都不仅明确规定,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签订,在没有明确是何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椎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过长,期满后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法国劳动法典》规定,定期劳动合同自其签订时,就应当明确合同的到期日期。且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l8个月,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24个月。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体适用范围不够现实和缺乏公平,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体,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有固定工和临时工之分。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适用范围的规定有以下两点不足之处:一是个体经济组织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显得不现实,因为个体经济组织是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基础,和其它用人单位相比,其资金较少,规模较小、招收的劳动音较少(《意见》第1条明确指出雇工在7人以下),工作性质多是以体力劳动为主,技术要求不高,且又随时发生变化。如果让其适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制度,不出现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27条情形下,让少数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保持劳动关系,就会妨碍个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事实上,个体经济组织很少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也不可能得到保障;二是对不同的劳动者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不同的对待,则缺乏公平性,叉使纠纷的裁判者缺乏可操作性。根据劳动部的实施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第三项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和《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第一项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问题之规定,在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区分固定工和临时工,固定工叉分为工作时间较长、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和以外的老职工,适用的条件又有所区别,这对临时工和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外的老职工是很不公平的,又加上劳动法的笼统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裁决时要么无所适从,要么凭着各自己的理解进行裁决,不同的裁决者对同一纠纷会作出不同的裁决甚至互相矛盾的裁决。
三、完善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构想
第一,把“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O年以上”修改为“劳动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这样一方面可以防范用人单位签订过长的有期限劳动合同以规避法律,并且用人单位一般不会签订2年以内的有期限劳动合同来规避法律,因为2年内劳动者刚刚转为熟练工,熟练工和初就业者对用人单位的效益是大大不同的.短期频繁地更换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大为不利的;另一方面也与国际上的多数国家的劳动法相接轨,使我国的劳动者在外资企业中取得较多的权益,也符合对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