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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审计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舞弊审计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舞弊审计

舞弊审计范文第1篇

1)发现抽样

这一基本的技术,只需要一台个人电脑和能进行这种分析的普通软件,因而很适合那些没有预算或者不具备专业知识进行更多充分并且昂贵调查的中小型公司。由于发现抽样仅要求一般的技能和基础技术,所以成本耗费很小。

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想通过检查支票了解公司是否有人向供应商提供“好处”,他就可以采用软件随机抽取一系列支票数据进行检查。这时,他可以参考任何一本审计书中给出的基本发现抽样表(见表一)。这张表是一个反映样本中某一事件发生的频率与其在样本总体中存在的可能性之间关系的模型,因此,这张表能够帮助注册会计师依据对某些支票的审查来进行合理推断。

表一:发现抽样表

如果注册会计师从6000张支票中抽取了300张进行审查,并且未发现任何舞弊行为,那么他就有95%的把握认为舞弊的可能性不超过1%,或者有78%的把握认为舞弊的可能性不超过0.5%。运用这张发现抽样表,注册会计师可以定位第一排他选用的样本规模,然后在相应行确认有把握的程度以及对应列顶部存在舞弊可能性的数值大小,这个值则表明了样本中存在舞弊的最大百分比。为了使得样本能够更精确地反映所有数据的状况,注册会计师必须扩大样本数量。

发现抽样的缺陷在于,不能防止注册会计师所选用的是不恰当或不充分的样本。寻找舞弊证据的样本是随机抽取的,然而,由于重要的舞弊证据通常集中于某几个交易,一旦注册会计师没有选中其中的记录,那么抽样就是无效的。

随着审计数据库的增大,确保样本相关性的任务变得越来越重大。但对于无法采用其他技术的公司而言,通过在分析之前审查样本以确信其能充分代表数据总体来增加这一方法的有效性还是可能的。

2)数据采集

注册会计师采用这种用户友好、成本低廉的技术来评估整个数据库,从而可以避免依靠有限信息归纳的不精确性。然而,价格便宜的一般的数据采集软件不能有效地处理大容量的信息,也不允许程序员集中质疑某几种特殊的舞弊。这常常会产生看似像舞弊实际却毫不相关的“误导”,以致于注册会计师花费大量时间用于分析这些情况,最终却表明是无害的。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中小型公司可能面临供应商给予公司采购人员回扣的舞弊风险,则运用数据采集软件按供应商和采购数量将采购记录进行分类。这一分类揭示出从某一供应商处的采购总数增加,而从其他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全部下降。数据采集软件也帮助注册会计师判断出这一“受欢迎的”供应商提供的价格高于其他与之竞争的供应商的价格。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现了问题所在。公司的一名采购人员通过收取贿赂采购了1100多万的闲置存货和设备。

3)数字分析

本福得法则(Benford\sLaw)是一种关于统计可能性的理论,这一方法将期望频率与数据库中数字出现的实际频率相比较。尽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电脑中的记录实施这一技术,却不能完全依赖这个技术。这种方法要求注册会计师检查那些数字出现过于频繁的记录以便发现舞弊的信号。

本福得法则是指0—9这10个不同的字符在数据中不同位置出现的频率是有一定规律的,例如,1、2、3等小数字字符出现的概率就远比7、8、9等数字字符出现的概率高。这一法则的基本原理是:

假设D1表示数据的第一位数,D2表示数据的第二位数,则1—9这9个字符在数据首位出现的频率公式为:

0—9这十个字符在数据第二位出现的频率公式为:

虽然这一直接而又经济的技术一般而言运用方便,尤其是在检索大量未分类的数据库时显得特别有用,但是注册会计师无法根据他们所发现的症状判定属于哪种舞弊类型。因此,这种技术产生的结果只是潜在问题的信号,而不是详细的诊断。所以,一旦某个舞弊审查人员通过数字分析确认某个项目值得怀疑,他仍然必须判断舞弊的类型以及实施舞弊的人是谁。

例如,某家公司对供应商发票应用本福得法则,对数千张发票的第一个美元数字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并未显示任何异常情况。然而,后来注册会计师对供应商发票逐一分析时发现,三家供应商的发票与其他供应商的发票有显著的不同。进一步的调查揭示出这三家供应商根本没有发出商品。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相信按照本福得法则得出的结论而没有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话,他们可能就会得出该公司采购不存在舞弊的错误结论。

二、如何审计大型公司舞弊

上述三种演绎推理一般是随机选取一些发票等凭证审查可能存在舞弊的异常情况。然而,有时候为了获得更精确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尤其是对大型公司进行审计的人员,对于尤其值得怀疑的情况可采用归纳法加以分析。亦即与演绎法相反,从特殊推向一般。对于大型公司,应当注重客户数据采集以及对所有数据的分析。

不过,明确应当以哪些地方为目标并非一件很容易的事,对于采用归纳法进行分析的注册会计师及有关人员而言,他们必须做到:

①熟悉该企业及其经营状况;

②了解可能产生的舞弊类型;

③判定最有可能出现舞弊的症状或信号;

④运用问卷调查来查找公司存在上述症状的信息系统;

⑤评价所发现的症状,以便弄清楚是舞弊引起的,还是其他无害的因素引起的。

要做到这样几点的话要求客户化的程序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调查小组,该调查小组至少由以下三种人组成,其中一名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公司运作专家,数据库程序员,以及舞弊专家。他们必须具备这样几种能力:

①公司运作专业知识。具有这种能力的职员对公司的运作情况了如指掌,他能识别可能存在的舞弊类型,舞弊产生的症状,以及察觉症状的必要信息;

②数据库程序化专业知识。该成员对数据库的设计和操作十分精通,并且知道质疑不同类型的数据库并编写程序使这些疑问自动化,他还向其他成员提供有用的备份数据;

舞弊审计范文第2篇

收入循环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循环过程之一,收入循环过程由客户提出订货要求开始,将商品或劳务转化为应收账款,并最终以收回货币资金结束。

一、收入循环的舞弊方法

(一)销售收入不入账,做预收账款处理

预收账款是企业销售前预先收取的部分款项,是随着销售业务发生的。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预收款形式销售货物,以产品发出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现在,部分企业为了少交或缓交增值税,将所收货款在“预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致使企业负债虚增,当期利润虚减,实质上造成企业潜盈。

如笔者在审计某企业时,发现该单位“预收账款”科目余额较大,对照以前年度科目余额表,发现很多二级明细所挂明细单位两三年余额未发生变化。据此,审计人员经与销售部门核实,财务部门所挂预收款客户,货物早已发出,后经与财务人员深谈,得知是由于资金紧张,才将销售款在“预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

(二)运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截留收入和利润

往来款项是部分企业截留收入、转移财产的常用手段。运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截留收入是各单位常用的方法之一。其隐瞒收入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逃避交税;二是当年任务超额完成,先挂往来,来年再补做收入。

如:笔者在某公司招待所审计,发现招待所将公司每次为其拨付的各类培训、会议资金均挂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年终“其他应付款”余额即为所形成的利润。该所多年以来一直沿用这种做法,形成一方面负债虚增,一方面利润虚减。最终因收入不入账造成少交营业税及所得税。

另如:笔者曾到某单位进行年终决算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年末“其他应付款-#单位”有余额120万元,抽查凭证发现是当年12月份收取的款项。后经查证相关手续,证实该笔款项实为收到的销货款,因该单位当年销售额指标已完成,考虑到来年的市场形势,就先将收入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来年转收入。

(三)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人为虚增收入

有些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考核指标,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收入核算,人为创造收入确认的条件或人为虚增收入。如:企业在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但在质量弥补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有可能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况下就确认了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对方,也已收到货款,但还没有履行安装义务,就提前确认收入;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生产工期长的产品,可以按产品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但收入确认条件必须是产品大多已完成,收入和成本必须能可靠计量,但有的单位将许多未开工产品按完工百分比混入结算到产成品中核算,以达到虚增收入。

(四)其他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当前,部分单位收入循环中舞弊的方法还有将无票销售业务及非主营业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这种做法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这种做法总结起来有下几个方面:

一是截留、隐匿部分主营收入。如在经营中若对方不要发票或是企业的代销收入,企业就不作销售处理,将收入截留形成“小金库”。

二是截留、隐匿销售账外资产收入。如有些企业以下属部门领料为由,将空领取的材料计入成本费用,而获得大量账外资产,由此获取收入不入账。

三是截留、隐匿对外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劳务收入。如企业提供加工维修业务、运输服务、延伸劳务等形成的收入,大都收取现金,很容易成为截留的对象。

四是截留、隐匿处理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收入。如有些单位固定资产有意不留残值,以后取得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和变价收入不入账;有些单位废旧物资处理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五是只计主产品收入,相关副产品收入不入账。如有些单位,其主产品有许多副产品(如焦炭有焦油、焦粉等副产品),这些单位将所有副产品成本摊入主营成本,所有副产品出售形成的收入不入账。

二、针对收入循环过程中容易存在的各种舞弊方法,审计人员在现场要针对其关键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取证

(一)利用分析性复核方法进行分析

会计核算讲究配比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审计人员可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收入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

1.数量分析。根据各单位正常的投入产出比,确定单位产成品的入库是否正常,进而判断有无将产品从“后门”作销售收入转出。

2.价格分析。依据会计资料中记录的上期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数量,确定上期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然后依据这一价格乘以本期销量(销售量应以销售部门提供原始出库单位依据),计算出本期销售收入,并将此收入与本期账面销售收入比较,看看两者是否一致。如相差比较大,则可能有部分销售不入账。

(二)利用现场检查对实物进行盘点

所有销售环节最终都导致实物资产的减少,企业要隐瞒货物 销售额,必定要隐瞒销售数量,现场勘察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通过实地盘查,然后与账面核对的方法。

1.对产成品的检查:审计人员可先对产成品入库的原始依据进行审查,确定余额后,到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实地盘查,盘点数量,然后与账面结存额进行核对。如出现较大差异,则可能存在销售收入不入账。

2.对其他账外资产的检查:审计人员可先到被审计单位现场,看被审计单位有无闲置的固定资产或是账外资产,尤其是闲置的房屋和可对外进行加工的机器设备、下脚料、副产品等,然后可通过走访、询问有关人员看这些闲置资产有无出租、对外加工,下脚料、副产品等是否出售。掌握情况后再查询有关账薄,若账薄中没有反映或是部分反映这部分收入,则该单位必然存在收入不入账的问题。

(三)利用函证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实

对于有些单位为了隐瞒销售行为,假借“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隐瞒收入的做法。审计人员首先应到销售部门取得销售原始证据(出库单或销货单),确定这些原始单据上的销货单位与财务账所计单位相符后,发询证函与其进行核对金额及付款日期,如对方货物已收到且款已付清,则被审计单位必定存在收入不入账问题。

舞弊审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反洗钱 舞弊审计 风险

年来,世界各国的洗钱犯罪日趋严重,反洗钱斗争变得越来越重要。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接连因协助“洗黑钱”以及未遵守反洗钱法而被美国政府处以巨额罚款并责令整改。德意志银行(简称“德银”)因其潜在的洗钱贿赂行为被纽约银行业监管机构指控。德银被指控在贷款60亿美元给其俄罗斯客户时涉嫌了洗钱行为。结果,德银聘用的来自于德勤会计公司的舞弊审计人员,也连带受到了反洗钱监管机构的调查。显然,在这次事件中,德勤的舞弊审计师们没有对德银的洗钱风险保持应有的关注,没有很好地履行反洗钱的职责。

舞弊审计的调查对象是各种与舞弊相关的行为,这其中就包括了潜在的洗钱犯罪。履行好反洗钱的职责可以有效地防范舞弊审计业务失败风险并且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在舞弊审计中该如何履行好反洗钱职责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履行好反洗钱职责才能更好地开展舞弊审计工作。

一、舞弊审计与反洗钱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洗钱犯罪的现状

洗钱是一个隐瞒犯罪所得的真实来源及其所有权,允许犯罪者对于犯罪所得保持控制,最终为这些犯罪所得的来源提供合法外衣的过程。当前,我国许多企业选择开立离岸公司作为洗钱的“中转站”。多米尼克、瓦努阿图、巴哈马等地区都是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目前,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中国离岸公司已有数万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公司和企业。这些公司往往选择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一个离岸公司,然后通过种种虚假的交易或者投资将企业的境内非法所得转移至境外的离岸公司账户,进而通过一系列资金的运作达到洗钱的目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约有4 000名腐败犯罪分子外逃,500多亿美元的资金被卷走,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通过离岸公司向外转移的。

此外,我国很多民营企业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洗钱活动。“地下钱庄”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机构。通过“地下钱庄”洗钱的通常操作手法是,换汇企业在境内将人民币汇入“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过其境外合伙人将外汇转入换汇企业指定的海外账户。目前,“地下钱庄”已经成为资本外逃的一个主要渠道。

在我国,洗钱犯罪人员越来越多地包含专业领域的人士,尤其是那些非金融机构的人员,例如会计师、律师等。这些人员往往会被唆使参与到洗钱犯罪中。当前,虽然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了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但是当非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参与洗钱犯罪时法律责任的判定仍然缺少依据,而且我国许多非金融机构的行业反洗钱规则仍存在空白,再加上这些专业人士很清楚存在哪些漏洞可钻、哪些手法隐蔽,导致了专业人士协同或参与洗钱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舞弊调查揭示洗钱犯罪线索

舞弊审计是一项将舞弊调查的结果和搜集到的证据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呈递给委托人的工作。舞弊审计旨在调查和识别各种类型的舞弊和参与舞弊的人员,搜集证据用于诉讼目的并帮助委托人量化损失,最终提供建议以防止舞弊的再次发生。

洗钱也是一种舞弊。我们不可否认,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洗钱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和利润的“增加”,从而体现出更好的财务状况和更低的财务风险。在很多情况下,当上市公司前两年都经历了亏损时,第三年中通过洗钱的方式带来“利润”的增加可以实现“扭亏为盈”,从而继续保持公司的上市资格,欺骗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因此,针对于洗钱犯罪的舞弊审计的目标是识别该洗钱犯罪发生的原因,发生多久以及它是如何被隐藏的,调查和识别参与实施洗钱犯罪的人员,以期确定洗钱犯罪的规模,并搜集证据来量化由于该洗钱犯罪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参与洗钱犯罪的人员,最终为委托对象的管理层提供关于如何在将来有效地防范洗钱风险的建议。虽然舞弊审计不是完全为了揭发潜在的洗钱行为,但是如果在舞弊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和怀疑存在洗钱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的部门。

二、舞弊审计履行反洗钱职责的局限性

在舞弊审计中,履行好反洗钱的职责存在困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

(一)委托对象内部参与洗钱活动的犯罪人员有明显的动机来隐藏洗钱犯罪的蛛丝马迹

显然,蓄意的隐藏会给舞弊审计师的舞弊调查过程带来很大困难。对于洗钱犯罪线索的隐藏是洗钱者精心设计和准备的,用一般的舞弊调查手段难以发现这些洗钱犯罪。因此舞弊审计人员通常需要额外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调查程序,比如去税务局查询审计对象是否有逃税漏税的记录,和税务局的企业调查组成员交流来证实近期去审计对象公司的调查拜访记录等,从而帮助识别是否存在洗钱犯罪。

(二)委托对象的所有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通常会参与到洗钱当中

委托对象的所有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极有可能会操纵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存在这样的情况,即舞弊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员和委托客户公司的高层都已经参与到洗钱的犯罪中,这时候用传统的舞弊调查方法,比如对于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是不能帮助发现潜在的洗钱犯罪的。因为分析性复核的对象都是经过操纵的。所以,舞弊审计人员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就很难想出并采取其他的途径来调查洗钱犯罪。

(三)与常见的舞弊行为相比,洗钱会更加难以被发现

洗钱包含了现金流流出企业的过程。现金流流入企业的舞弊通常更容易被发现,而涉及到现金流流出企业的洗钱犯罪很可能无法被识别。洗钱者往往会采用转移洗钱犯罪所得方式来隐瞒其真实来源,比如通过层层交易转移犯罪资金至海外的账户。这个犯罪所得转出企业的过程会给舞弊审计人员的调查带来很大困难,因为舞弊审计人员由于自身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追踪查询到犯罪资金的转移去向。如果和司法部门进行合作,很可能会出现协调和授权方面的问题,最终导致反洗钱工作面临失败。

(四)洗钱通常与犯罪活动相关

那些参与到洗钱活动中的人很可能会受到恐吓威胁而不得不继续参与到洗钱的活动中。舞弊审计人员需要明白他们面对的很可能是一群参与洗钱犯罪的人员,而不仅仅是单个犯罪的个体。所以舞弊调查人员要先厘清委托客户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上下级关系,进而从公司组织架构的上级开始进行反洗钱的调查。如果采用从下级往上级的调查方式,不利于节省时间成本,降低了洗钱调查工作的效率。因为下级的员工很可能被迫参与到洗钱活动当中,因此不得不提供关于洗钱活动“不存在”的证据,导致洗钱调查搜集到的证据失真,给调查洗钱犯罪带来困难。

三、反洗钱尽职受限的主要根源

在我国,舞弊审计履行反洗钱职责存在局限性,根源在于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够完善。笔者现将我国对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的要求与国外的相关要求进行对比(见下表)。

不难看出,我国在与反洗钱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方面仍然有所欠缺,没有强调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法律责任,缺少针对非金融机构的法律文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的制订方面也不够完善。注册会计师在从事舞弊审计业务时,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业规范的指引,不会积极主动地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即使想要履行反洗钱义务,也会发现因缺少指南、经验和依据而充满困难。

所以中注协应当主动参与到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中来,提供宝贵的行业建议,帮助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出更切实可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同时中注协也应当尽快编制会计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文件。

四、舞弊审计强化反洗钱的对策

(一)在审计业务的客户接受程序中加强洗钱调查

审计客户是否参与了洗钱活动是一个重要的考虑事项。所以在客户接受程序中,审计团队可以要求同一事务所的舞弊审计部门对于审计客户是否参与洗钱活动进行反洗钱调查。这里的反洗钱调查主要会采取“了解你的客户” 原则(简称KYC原则)。采用这个KYC原则可以确保审计团队遵守了与反洗钱有关的法律法规。

舞弊审计人员采用KYC原则主要调查三个事项:一是业务的经济模式;二是客户企业的商业模式;三是客户资金的来源。简单来说,就是目标审计客户的主要经济活动有哪些,企业利润主要来自于哪一类经济活动,日常盈利模式是什么,目前所持有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如果能够深入了解这些方面,并经过舞弊审计人员仔细的检查,那么由洗钱带来的审计业务失败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同时舞弊审计调查的作用也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具体的反洗钱审计程序可以是:(1)与被审计对象的管理层进行交流,检查有效身份证件、股权认购书等书面证明材料,从而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治理层结构和所有权情况。(2)检查被审计对象的商业计划书,以及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来证实是否有针对现金密集型行业的重大投资决定或者向海外子公司转移大笔资金的情况。(3)与被审计对象的雇员进行交流,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有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案件发生,以及近期是否受到税务部门的调查。

(二)在审计业务进行的过程中关注洗钱线索

舞弊审计人员也可以参与到其他审计团队的工作中,来提供反洗钱方面的帮助,这可以帮助分担审计团队的工作压力,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与财务报表有关的重大错报事项。舞弊审计人员应当协助并提醒负责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关注以下往往与洗钱有关联的行为:(1)企业在短期内多次向同一家海外子公司支付大额资金,且该笔大额资金接近国家规定的大额交易上限;(2)在企业经营状况面临困难时,突然获得大额资金从而提前偿还债务;(3)企业多次受到税务部门的调查;(4)日常经营活动中资金收付量较小的公司账户,在短时间内多次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5)企业多次为员工(有时是根本不存在的员工)进行投保后,在短期内又要求办理退保。

同时,舞弊审计人员应当对于所有复杂的、不正常的大额交易和所有不寻常的没有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交易形式加以特别关注。例如为一些没有明显的商业或经济实质的服务付费,这很可能是洗钱犯罪所得的转移;或者在客户的银行账户中有一笔不寻常的大额现金存款,并且没有支持性的文件来证明这笔资金的来源,因此这笔现金很有可能是洗钱犯罪所得。这些交易和交易形式通常暗示着潜在的洗钱犯罪活动。因此需要对来源不明的现金存款,询问管理层该笔资金的来源情况,并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例如银行对账单,来证实管理层的解释。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大额资金的关注很重要。因为在账目中,一笔大额的现金存款往往会高于审计人员设定的重要性水平,因此大额的现金存款通常会作为优先审查的对象,也是分析洗钱线索的切入点。并且,一笔不寻常的大额资金往往意味着洗钱犯罪人员还没有来得及将其进行分拆和转移,因此这也是进行追踪调查该笔资金来源的良好时机。

舞弊审计人员应当设计检查程序来尽可能地检查这些交易的背景和目的,识别潜在的洗钱犯罪。检查发现的事项和线索应当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用于报告或者帮助审计团队做出准确的审计判断。

(三)在审计业务的完成阶段报告洗钱行为

舞弊审计师应当将识别的或怀疑的洗钱犯罪活动记录在审计报告中呈递给委托人,这是舞弊审计业务的要求。舞弊审计师还应当参考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要求,对客户的身份记录和交易记录进行保存;同时也要提醒委托人,保存自己的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至少五年,作为反洗钱调查的证据。

此外,舞弊审计师也应当考虑其他的与反洗钱有关的报告要求。对于客户的洗钱活动,不论是已经识别的还是怀疑可能存在的,都要及时向事务所内部的反洗钱报告员进行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都会使得舞弊审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一些国家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反洗钱社会机构,例如英国的SOCA。在我国,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因此,舞弊审计人员对于识别的或者怀疑的洗钱犯罪活动,尤其是上市公司或者央企、国企中的洗钱犯罪活动,要及时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避免进一步的经济利益损失。但是,不论向谁报告,舞弊审计人员都要注意反洗钱报告的标准格式。事务所内部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都应该设计标准的披露格式,主要包括参与洗钱活动的人员的名单和职位,洗钱犯罪所得的金额,怀疑存在洗钱活动的支持性的证据等。

以可疑的大额资金收付交易为例,具体的要素内容包括:资金收付交易对象的身份证件文件、类型和号码;资金收付交易发生的时间;资金收付交易的发生方式,渠道和载体;资金收付交易中所涉资金的金额、币种;支付资金的账户的账号;收取资金的账户的账号。

五、结束语

在舞弊审计工作中,职业会计师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在发现或者怀疑存在洗钱行为的情况下,必须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当前国内外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都要求职业会计师在反洗钱中承担义务。但是从事舞弊审计工作的职业会计师在进行舞弊调查和证据搜集的工作中,出于种种原因,想要履行好反洗钱的职责存在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舞弊审计师就束手无策。履行反洗钱的义务,既要求舞弊审计师在工作中对于潜在的洗钱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和谨慎态度,还要求舞弊审计师对于可能存在洗钱犯罪的交易和事项,实施一系列的程序进行检查,从而主动参与到反洗钱的工作中来,并及时进行报告,防止进一步的损失。因此舞弊审计与反洗钱这两者是紧密联系的,履行好反洗钱义务才能更好地开展舞弊审计工作。X

参考文献:

[1]汪加才.反洗钱审计的动因、目标及策略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5):34-40.

[2]蒋春兰.反洗钱审计流程中审计专业判断的运作思路[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0,(6):49-50.

[3]李静.反洗钱中的审计策略与方法研究[J].经济视角,2011,(2):112.

[4]孙婧雯.注册会计师反洗钱审计――现实需求与历史必然[J].财会月刊,2012,(32):68-70.

舞弊审计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技术方法的不断改进,为了适应资本市场的激烈竞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已然成为企业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可以由关联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关联方交易很容易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及控股股东等小范围群体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本文通过分析有关未披露关联方交易审计方面的问题,为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进行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审计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

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概述

1.关联方关系的界定

我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该准则指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准则中还列举出10种具体的关联方关系类型,并根据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规定了4种不构成企业关联方的特殊情况。

2.关联方交易的识别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为了尽可能的发现企业为了调节利润而隐瞒的关联方交易,审计人员一般会根据关联方交易的特征来进行识别:第一,关联方交易必然发生在相互关联的两个企业之间,因此识别关联关系是审计工作的基础;第二,关联方交易往往表现在转移资产或债务;第三,虽然是否收取价款并不影响关联方交易的识别。

二、关联方交易的动因分析

1.运用内部资源实现集团目标

从一定程度上讲,关联的企业有利于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内部的市场资源,降低获得交易信息的成本和对交易进行监督的成本,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利用率,促进公司规模经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能达到团结一致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

2.企业自身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关联方交易实现对各年度的盈余进行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可观的财务报表来吸引投资者购买股票,同时使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配股和增发的标准,以达到筹资的目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转移定价等方法,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关联方企业,进而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使整个集团实现税负最小化。

三、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理论基础

1.交易成本理论

为了促成一项交易,成本是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都会通过尽可能的降低交易成本,寻求最有效率的企业机制,以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产生和兴起与企业追求交易成本的降低有着必然的联系。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交易能够充分降低由不熟悉、不信任导致的交易成本,同时降低了交易风险,有助于实现企业集团利益最大化和资金利用最优化。

2.盈余管理理论

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拍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以获取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旨在说明公司的管理人员会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以谋取私利。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实现权力控制主体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盈余管理就成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形式,如关联购销业务、资产重组、收取资金占用费等。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的复杂性与盈余管理手段的可调控性对收益确认的方式进行选择、对交易的定价进行调节,进而达到操纵公司利润、粉饰公司财务报表、为管理人员谋取私利的目的。

四、结论与建议

上市公司为了降低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会尽可能的使注册会计师评估的审计风险在其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其财务报表的客观性和公允性,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关联方交易也要尽可能地表现出公允化、合法化。

1.加强签订关联方交易合同的审批制度建设

作为关联方交易的其中一方,企业应进行事前考察,并谨慎分析该交易可能带给企业的利与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首先,上市公司应对即将合作的关联方企业进行考察和评价,要明确该企业与自身的关联程度,确定该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和利益主体。其次,上市公司应分析该关联方交易的最终受益方属于哪个企业,这既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负责,也是对上市公司的若干投资者负责。因此,必须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小股东行使其自身权益,以避免大股东擅自通过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转移上市公司的利润,保证关联方交易的公开化。

2.强化关联方交易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更准确的把握关联方交易的进展程度,上市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关联方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首先,公司需指派专人对关联方交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该责任人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合同的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检查交易的质量。其次,责任人记载每一笔关联方交易执行进度的明细情况以及统计数据,并定期报送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最后,应在上市公司财务部门中为关联方交易单独设立执行小组,在一定时期内对关联方交易进行财务规划,加强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预算控制与财务审核,保障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

3.健全关联方交易后续影响的评价机制

对关联方交易的后续影响的评价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更合理地制定未来发展目标和计划。一方面,对于结算时间跨度较大的关联方交易,应加强跟踪该交易对公司财务产生的后续影响。另一方面,健全关联方交易的绩效评价机制,对管理人员和交易相关负责人实施奖惩办法。对于管理人员和关联方交易相关负责人为谋取小部分群体利益,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的情况,一旦发现应严惩不贷;同时,对于事后评价显示的性价比较高、切实为公司带来利益和业绩的关联方交易的负责人与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奖励。这样赏罚分明的机制有助于从公司管理者的层面把握住关联方交易公开化、公允性的大方向。(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林波.紫鑫药业财务骗局与监管迷失解析[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1

舞弊审计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化舞台接轨,使得在市场经济中竞争主体更加多样化,参与竞争的方式也繁冗复杂,在企业当中就会更加隐蔽不可察,审计人员将会面临更加大的审计风险,而且财务舞弊事件的不断爆发也给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带来极大困难。

审计风险通常是指在企业的财务报表当中蕴含着重大的财务错误,但是审计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发现以及提供不恰当的审计意?从而为会计师事务所埋下隐患的可能性。所以,倘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企业财务审计时,其中必定会存在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只要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同时出具毫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当风险发生后就会对会计事务所造成致命的打击,直接会给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损失。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企业财务舞弊以及审计失败案件多次发生,诸如绿大地、琼民源等等,其中牵涉到的会计师事务所等都由于这些案件遭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以及暂停执业的资格。而且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无法承受较大的审计风险,必须要强化财务舞弊识别控制意识。笔者根据对企业财务舞弊案件探究发现,企业财务舞弊操作不单单是利用内部信息的优势所在将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虚报、隐瞒等;同时还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逃避某些必要的审计程序,通过协同作案达到逃避国家监管部门监管,谋取非法利益等。从中能够得出,会计事务所审计风险的诞生是多方面的。在对财务舞弊审计风险的研究方面,主要是以审计风险类型当中的财务舞弊企业进行研究,通过将企业因为财务舞弊行为所受到的惩罚作为审计风险的替代变量,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被审计企业的财务舞弊操作都会对会计事务所的发展有所影响。

不论是针对客户企业进行初次审计还是连续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都需要对被审计企业的领导层进行一定的评估,能够将更多的财务舞弊行为从宏观上避免。企业领导层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有着直接挂钩关系,应该将企业财务报表作为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对于是否有着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应该注重对企业管理层的品质。同时在进行会计操作规范时也要重视对企业治理结构、管理理念的审查,应该将其列为评估审计风险的重要内容。而对于初次审计的企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前要重点查阅该企业往年的财务报告,要与前面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将相关资料进行充分的了解,倘若从中发现审计企业管理层存在审计上的不良记录,其应该要重新对审计企业的诚信、管理等进行评估,从而确保审计风险能够控制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对范围之内。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审计客户企业的选择上缺乏标准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的客户选择上缺乏自己应有的标准,基本上都是直接根据审计费用来决定自己是否接受该审计企业的审计委托,并没有结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综合实力进行考虑。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风险范围的承受能力上是极弱的,因此在其接受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范围内的被审计企业的委托时,就会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埋下审计风险的隐患。只有将审计客户企业的选择标准制定下来后,才能够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客户选择上降低审计风险诞生的可能性。

(二)审计计划与收费机制并没有构建完善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利润低,其各项机制在构建上并没有进行完善。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审计规划以及审计收费机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项目计划时基本上都是根据当时的被审计企业的具体情况在进行计划的制定,并没有统一的审计规划标准进行借鉴,从而会造成审计项目标准不统一,在进行审查、复核的时候造成劳动力的浪费;其次就是审计收费机制的不健全,其在收费时也是根据不同被审计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收费,缺乏构建完善的审计收费机制,不能够让被审计企业直观的了解到审计收费,而且对会计事务所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审计项目团队配置无法达到最优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才数量是有限的,其规模的限制无法让各个审计项目的团队达到最优配置。而且由于资源有限,通常会选择某一行业的企业进行审计,但是一旦涉及到多样化的企业就有点儿捉襟见肘了。而且审计团队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审计风险的大小,只有最优的审计团队配置才能够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而且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人才资源的利用上是由欠缺的,不仅人才资源不够,在人才的培训上也是有限制的,从而不利于审计项目团队的配置。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被审计企业的风险进行客户选择

中小会计事务所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将审计客户进行分类选择。在审计项目的各个流程都会蕴含审计风险,在各种涉及业务中都存在,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风险评估时一定要选择风险程度能够相互匹配的审计客户。但是在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背景下,审计客户的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进行风险防范,将有关客户运营、管理的相关信心进行广泛的搜集,然后对其风险进行系统性的评估,最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出是否接受该审计客户的委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客户的选择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必须要将风险过大的客户进行过滤,将这部分客户进行拒绝。会计事务所必须要做好承接新客户、维持原客户、拒绝违规客户的风险评估以及权衡工作。另外,还要结合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盈余管理层次等各方面的内容,从中挑选出治理水准较高,内部控制机制落实的审计客户。

(二)制定标准化的审计规划与收费机制

要想将无法识别的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作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进行避免就必须要增强会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将审计风险进行合理的规避。根据笔者经验发现,企业为了能够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通常会运用积极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这就将企业的财务舞弊操作行为大大增加,同时也会将企业的财务固定风险进行堆积,从而?е轮行峒剖挛袼?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就会增加审计风险诞生的可能性,就应该由审计人员将相关财务舞弊数据进行收集,证明企业存在财务上存在一定问题,然后只是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而对于审计费用机制的构建,主要就是审计团队认为企业存在财务舞弊,就不仅要增加审计资源的投入同时也要进行风险补偿金额的提升。所以,审计人员一定要结合重大错报风险的性质将相应的审计计划进行严格的制定。

(三)合理配置审计项目团队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务舞弊操作行为更加隐蔽,要想识别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同时对于企业所在行业也要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审计项目的团队应该具有多样化,具有不同的知识结构。审计项目团队不仅仅要有丰富的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也要掌握审计流程,同时也要由专业的知识背景。对于审计业务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更需要该行业的专业人士提供意见,通过引入相关行业的专家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有着巨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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