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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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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对策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以教育部第27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是新时期新阶段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在实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办法》的精神和要求,2008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目前全省高校中已掀起了一股贯彻实施《办法》的。虽然同为高等学校,但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在学校的历史沿革、办学方向、办学性质和学校规模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贯彻实施《办法》过程中,高职院校应当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有效地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几年的实践,笔者初步感到高职院校在贯彻实施《办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档案机构的设置问题

关于高校档案机构的设置、性质及其职责,《办法》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对于档案机构的设置规定了两种形式,即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而且要求只要具备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或者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就应当设立档案馆。未设立档案馆的高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从目前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院校都基本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理应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馆。但一般高职院校都如同笔者所在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样,均是由中专学校升格成为高等学校的,所以在规格上比普通高校要略低一些,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教学机构、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都与普通高校都有所差别。尤其在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上,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限制了档案工作人员工作创造性的发挥。档案工作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缘故,在短期内工作的好坏对学校大局影响不会很大,因此其重要性容易被忽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在贯彻落实《办法》中关于档案机构的设置问题上没能很好的得到解决。

(二)档案人员的配备问题

关于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的配备及应具备的条件、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编制及职数等,《办法》也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对档案机构负责人的条件也有具体要求,应当具备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等条件。这为高等学校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非常有利于高等学校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档案事业的发展。高职院校档案工作者中大多毕业于非档案专业,有些人根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档案的基本理论,也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只能起到简单的保管作用,不能真正做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对于普通高校来说,选拔任用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档案机构负责人,可以说丝毫不成问题。但是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其教学、管理人员数量规模和结构层次都相对局限,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的人员本来就有限,所以要求档案机构负责人也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就显得比较苛刻,一般高职院校都难以企求。

(三)归档门类的确定问题

《办法》对高等学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党群类、行政类、学生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等若干门类,这是从全国高等学校的整体考虑而确定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普遍的针对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广泛适用于各类高等院校。高职院校主要从事高级技能教育,培养能独立处理工艺技术中的“疑难杂症”,能手脑并用有较高心智,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理论视野的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它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技能教育,很少承担科研任务、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外事往来。但目前高职院校还未能从实际出发,更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归档门类。

同时《办法》还指出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目前高职院校在进行归档相关文件材料时,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等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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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学术研究缺失问题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档案工作的学术性要求,指出要将“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列入了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同时指出“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从目前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学术研究来看,对档案工作深入研究的力度不够。大多数高职院校只是简单的把相关档案材料归档整理,没有很好的对档案资料和管理进行研究,没有进行相应的编研以及出版相应的档案史料。在没有系统的对档案工作进行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对于在《办法》中提及的开设有关的档案管理的选修课更是难以实施。

二、解决《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路径分析

(一)成立综合档案室来为学院保存和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高职院校档案机构作为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理所当然在规格上也比一般的普通高校的档案机构要略微简约一些。有鉴于此,笔者所在的学院并没有设置档案馆,而是设置综合档案室,隶属于院长办公室领导。同时明确规定,综合档案室作为学院保存和提供利用档案的专门机构,全面履行《办法》规定的高校档案机构应履行的九个方面管理职责。从运行状况和实际效果来看,采用综合档案室这一机构形式,更加适用于高职院校,完全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各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情况设置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高校中的作用。

(二)选配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增强档案开发技术力量

稳定专兼职档案人员、提高其整体素质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人,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人始终是最重要的,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只有选配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才能增强档案开发的技术力量。

笔者所在学院现共有教学、管理人员56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的不足80人,仅占总数的1.4%,而且他们都在教学第一线。随着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他们都担负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因此要从教学第一线抽调本来有限的高级人才到档案机构工作,显然有些不太现实。为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从实际出发,选用一名具有馆员任职经历的同志担任综合档案室负责人,由于该同志十多年来一直从事本院档案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较高的档案管理业务水平,完全适应工作需要,胜任综合档案室负责人这一职位。同时学院各系部均明确兼职档案员,负责做好各自所在系部文件材料的归档和移交。在选配兼职档案员时既考虑了人员素质,又考虑其业务水平。学院鼓励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和参加业务培训。各种培训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加强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新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学院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和稳定档案管理人员队伍。

(三)准确进行归档分类,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由于高校各项活动的特殊性,其档案具有多样性、客观规律性、周期性等特点。因此应针对其各种特点进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从而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以及有效利用档案。

笔者所在学院在确定归档门类时,对《办法》规定的相关门类作了一些调整,省略了产品生产类,并将外事类归入行政类、科研类归入教学类。同时突出记录学院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党群类和行政类、涉及民生的人事类和学生类、体现学院学生培养水平的教学类,使得学院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科学合理,更加符合高职院校的实际。

(四)加强档案工作学术研究,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蓬勃发展

档案管理的工作不仅在于各种文档的归档整理,还要求对档案工作进行一定量的学术研究。只有丰富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才能更好的对档案科学有效的管理与利用。

笔者所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学院积极组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业务水平以及加深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学院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档案工作人员申报研究课题,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水平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研究平台,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学术研究,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的蓬勃发展。

三、小结

在贯彻实施《办法》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秉承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从硬件与软件两个方面来加强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工作,发挥档案工作在高校中的作用。由于实践比较有限,笔者将不断摸索,继续深化对贯彻实施《办法》的认识,逐步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规范的精神和要求与学院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学院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创建全国示范高职院校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2008年9月1日实行.

[2]张明香.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办公室业务,2009,(8).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谈起这件事情的起因,哈尔滨市档案局王洪斌副局长告诉笔者: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哈市前些年在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由于他们中一些人职工档案的丢失损毁,无法准确地证明他们的身分,因此,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及其他保障。面对这种情况,哈尔滨市档案局及时发挥综合协调和专业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对职工档案进行规范,逐步完善,最终让政府满了意,也让老百姓满了意。

这是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好转型期出现问题的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在日常的政府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有的事情或现象尽管小,但对于受影响的群体或个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一个个部门把一个个小的事情办好了,把一件件小的问题解决了,不回避,不推诿,不拖沓,不敷衍,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也许有人说,那不是档案部门能够管得了管得好的。但是,哈尔滨等地的经验表明,事关民生的档案事务,档案部门是可以管的,而且是能够管得好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档案部门出来牵头管这个事情,这个事情势必还是一个问题,因为职工档案的丢失或不完整而生活受到影响的公民其生活势必还会继续受到影响。档案部门站出来,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协调和管理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维护公民福祉、百姓尊严,这正是档案部门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档案部门转变职能、服务先行的具体体现。

也许有人认为,档案部门关注的民生档案和民生档案工作,并不是什么大的事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职工档案、社保档案、林权档案等的管理确实只是“小”事情,而且是面广量大的“小”事情,但是,把一件件事关民生的“小”事情办好,就是一件大事情。另外,把“小”问题解决好了,就不会酿成大问题,整个社会就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大问题、去干大事情。

由于民生档案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内容也非常复杂,我们要紧紧依靠其他部门和社会的力量,取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配合、支持,或者积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帮助建立和管理档案等服务能力”。我们还要集中精力,对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民生的档案事务一管到底,绝不半途而废。像哈尔滨市档案部门,他们紧紧抓住职工档案这个问题不放,从《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毁损补救办法》到《哈尔滨市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前后花了五、六年的时间,没有一种敢于负责、敢于负责到底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工作成果的直接体现,没有婚姻登记工作便没有婚姻登记档案。虽然婚姻登记档案的形成需要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当事人共同参与,但从根本上说,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参与是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并进而享受与义务相等的权利。因此,婚姻登记档案的形成主体是婚姻登记机关,而不是婚姻登记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不是个人所有的档案,而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民政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登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档案,这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明确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

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婚姻登记档案工作职责。但过去由于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就全国来说,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处于一种自发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就是要明确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由谁主管,由谁指导,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什么工作职责。体制和职责明确了,才能通过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

(二)明确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方法,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在来源、内容、形式等方面与文书档案有很大的不同,不能完全套用文书档案的管理模式,必须结合其自身特点,并遵循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归档范围、整理方法、保管期限和提供利用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才能使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按图索骥,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这样,既便于今后的检查指导,也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三)严格遵循上位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使档案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部门规章从属于法律、法规。因此,《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必须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即上位法来制定,其具体规定应当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或者规定的原则,不得出现不一致或抵触的情况。同时也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吸收工作中成功的经验,转化为具体的规定,使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有明确的目的

树立科学的管理思想,确定管理的目的,才能实现正确的目标。

(一)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数量比较大,而且形成于不同级别、众多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婚姻登记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就无章可循,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作为《婚姻登记条例》的配套规定,对于完善婚姻登记制度具有重要作用。该《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共18条,确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的定义、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和体制;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工作职责;规定了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婚姻登记档案的分类和整理方法以及保管期限:规范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此外还针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特点,设计了6个格式文件,作为办法的附件,以统一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模式。《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使我国的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缔结或者解除婚姻关系,是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婚姻关系是否依法缔结或解除,一是以婚姻证件为凭,二是以婚姻登记档案为证。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是婚姻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真凭实证,又保存在婚姻登记部门或档案部门,具有绝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从工作实践来看,婚姻登记档案对于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更为突出,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证归档的婚姻登记材料齐全完整;二是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三是保证婚姻当事人的查询利用,并保证其婚姻登记信息不被非法利用。

三、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科学依据

婚姻登记是结婚和离婚这种民事行为在法律上的体现,是促进婚姻家庭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法律保证。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是时展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档案法》是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根本大法,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原则、要求、方法等规定都不能违背它。由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是规范我国婚姻登记工作的行政法规,其有关规定是形成婚姻登记档案的重要保证,必然要体现在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三)2003年9月24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既是对《婚姻登记条例》的细化,也是对婚姻登记程序和内容的规定,特别是其中的制式文件,更是婚姻登记档案的主要来源。因此,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的一些专用名词和程序规定,也参考或借用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的内容。

四、坚持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这就是说,国家档案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制定统一的档案法规和业务标准,提出统一的方针政策,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指导。省、地(市)、县档案局可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统一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档案工作规划、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本地区档案工作。

(二)各系统专业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管着全国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个部门的工作,与其下属各单位和组织形成一个系统,每一个系统的档案工作都有其特殊性,每一个专业的档案也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要对各个系统、专业档案工作进行宏观上的监督与指导,同时也要通过各专业主管部门来制定一些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通过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加强对系统专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1991年5月30日国家档案局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机构主要职责与业务管理权限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的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某些行业管理较强或专业档案特殊的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机构,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或某些专业档案的管理办法、规章,以及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机构对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时,应注意与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调一致”。这说明,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对专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的领导与管理职责。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档案工作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研项目科研档案档案管理

在科研活动日益社会化、信息化的背景下,科研项目(课题)呈现出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以下简称“三跨”)的典型性特征。与一般性科研项目相比,“三跨”项目往往集合了各机构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研究成果更具有显示度,档案的信息含量和科技含量更大,如何有效收集、保存和利用这些科研档案资源是档案人员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同时“三跨”科研项目研究周期较长,具有跨机构、跨学科、跨地域、跨平台等诸多新特点,依靠传统的科研档案管理模式和方法难以全面、系统地管理这些资源,需要我们提出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一、“三跨”项目档案管理的特点分析

(一)归档主体的多口性

“三跨”科研项目范围大、成员多,往往需要多学科交叉、多部门协调、多单位合作,因而建档材料形成的主体较多,涉及的机构包括主管单位、依托单位(负责单位)、参加单位,涉及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参加人、业务管理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设备采购人员、人事管理人员等),并且根据项目开展需要聘请院外甚至是国外知名专家或专家团队。这些机构或个人会形成各种档案资源,这些来源不同却又产生于同一科研活动中的资源,共同构成了一个“三跨”科研项目的全部档案。

(二)归档内容的电子化

一方面,“三跨”科研项目电子档案资源超量增长。随着科研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三跨”科研项目会应用更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化设备,科研人员习惯于在自己的工作现场和研究过程中电子化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处理,从而形成了大量的交流性材料、实验性数据和各种结果性数据。另一方面,这些电子档案具有异构性的特征。由于“三跨”科研项目需要国内国际不同领域的机构和人员协同工作,会涉及多个单位多种应用平台多个数据库资源,不同的科研人员又会在自己的电子设备中保存不同的数据内容,从而不可避免的产生多种结构、多种载体的电子档案。

(三)档案收集过程的复杂性

“三跨”科研项目研究周期长,一般为3至5年,从立项到结项验收每个环节都需经过反复研究和试验,取得最终成果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这就使得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时间跨度大、周期长。在项目进行中一般采用阶段管理的方式,在每一重要阶段主管单位对执行情况(包括阶段科技目标的实现、阶段性成果的形成、创新队伍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同时每个项目会分不同课题,每个课题也会根据需要进行阶段性检查。在项目整体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成员离职、调职等非正常情况,在每一阶段或特殊情况下档案人员都要及时跟进,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有效。

(四)档案资源的共享性

“三跨”科研项目的立项会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程序,每个课题的设置也必须紧密围绕总体目标,相互有机联系,能针对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多学科、多方位的交叉研究和协同攻关,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同步进行的类似课题的进展会直接影响到相关课题的时效性和完成程度。这种状况下,项目要尽量实现数据资源、信息资源、知识资源等各种资源的全面共享,需要打通原有档案资源的壁垒,建立互联互通的档案资源共享环境,根据项目中不同课题的科研人员利用需求提供最新的、全面的、即时的科研档案信息内容。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要采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但目前的管理却存在诸多问题。

二、“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缺乏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规范

首先,从国家层面看,已有相关的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规范,但缺乏直接针对“三跨”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的专项规范,缺少针对科研信息化发展的内容。

我国对科研项目和其档案的管理规范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通用的科研项目与档案管理法规和规范,如《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项目管理规定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通用科研档案管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为科技项目和档案管理的一般性规范,没有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或其他重大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1]。同时这些管理规范基本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提出的,缺少对新信息环境下科研项目和档案工作的思考。

第二类是专用科研项目与档案管理的规章和规范,如《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针对863项目的管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与“三跨”科研项目管理相似,但总体来说仍有缺失,在各单位具体操作层面缺乏细则性的规定,很多工作还要参照老标准执行[2]。

其次,从地方层面看,很多省市机关、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制定了项目与档案管理规范,如《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这些规范相比国家规范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执行性,如《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职责[3]、《上海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则提出要加强科研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过程管理。但另一方面仍缺少对专项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无法直接指导“三跨”科研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缺少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由于管理规范或制度中对档案工作内容的缺失,造成项目各主体对档案工作认识的偏颇,没有建立起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下达“三跨”科研项目的主管机构看,没有定制项目的档案管理指导规范,缺少对档案工作的总体把控与协调,档案工作无法纳入立项、阶段检查、总验收等关键环节,从而造成档案资源的失控与失存。

其次,从主要承担项目的依托单位看,依旧无法对项目的整体档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虽然项目负责人会指派相关档案人员或课题秘书完成归档工作,但目前依托单位只对单位内部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的二级课题承担单位没有进行相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因依托单位并不能保存全部项目档案材料,并且因为各课题分头管理导致复印件多、原件少,纸质材料多、其他载体材料少等现象,从而影响和制约了“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开发利用。

最后,从项目的课题参加单位看,由于缺少项目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基本采用原有的一般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模式,不能根据“三跨”科研项目的特殊性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归档计划,档案工作无法纳入“三跨”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中。同时科研人员缺乏档案意识,重视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和科研成果的发表与获奖,轻视档案资料积累工作,甚至不愿意上交自己手中的材料;档案人员缺乏档案开放意识,重视材料的收集整理、轻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两者工作方式的冲突造成单位内部科研档案工作推进的困难。

综上,由于“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仍主要依据一般性的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模式,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各责任方缺乏配套和有效的制约手段,造成“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失控,不能做到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管理。

(三)缺少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机制与手段

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需求可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组内共享、单位内共享和社会共享。

首先,项目的各组成部分(课题、机构、人员)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其研究过程数据、成果信息、管理性材料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但目前这些档案资源归属在不同的科研单位和主管机构中,而这些机构相对独立,项目档案资源缺少共享的机制,且暂时无法提供资源共享的技术手段。

其次,“三跨”科研项目集中了各单位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形成的是有显示度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在项目完成后,除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已归档信息资源有必要在单位内部共享。而目前的项目档案资源只停留在各自为“用”的状态,无法形成网络化的管理模式。

最后,从全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提出“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必须建立相互兼容的数据库,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但目前在缺少共享机制和平台的条件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利用只能成为美好愿景。

三、“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项目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首先,要将档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范畴,从顶层对档案管理做出总体设计。

在项目管理规范中明确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入档案管理的总体内容和要求,保证立项、结项、鉴定等关键环节档案工作到位。如将“三跨”科研项目档案验收作为项目验收中的重要环节,在项目结题、鉴定、报奖时提出“需由档案部门出具立卷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的证明”的要求等。

其次,要制定“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明确归档范围。

只有由项目主管机构或由其指派相关档案部门根据“三跨”科研项目的特点制定并颁发档案管理规范,才能根本上保证项目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第一要制定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内容的归档范围表,项目档案分类中除科研档案外还会有基建、设备、电子档案等不同门类,如果按目前实行的按门类管理档案的模式,会破坏“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的系统与完整性,为日后的利用带来不便,所以可考虑建立以“三跨”科研项目为主体、综合各门类档案和项目各阶段内容的系统的档案资源结构模型和归档范围表。第二要根据科研信息化的特点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内容与形式,保证归档文件的长期可读、可用,因为“三跨”科研项目中会形成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电子文件,同时会有海量电子数据产生,需要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机构制定针对电子科研数据的归档保存策略。

最后,要明确项目各主体的职权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分级管理。

为解决保存与利用的矛盾,从既有利于档案的规范管理又方便各课题组科研人员利用的角度出发,探索以主管机构为中心,以项目为纽带的档案工作分级管理模式。可实行主管机构抓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抓项目组,项目组抓课题组,课题组抓科研人员,一级抓一级,管理网络化。档案部门必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4]。主管机构档案部门负责各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其项目研究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档案工作,对各课题档案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每个课题组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对科研人员的归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项目组要为项目档案管理提供必要的服务、经费和保障条件,争取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与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建立基于项目业务流的全过程管理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需要基于项目业务流和业务主体,将档案管理工作全过程嵌入到项目管理流程,实行全面的、系统的、过程的管理。

“三跨”科研项目主要有三方业务主体负责六个业务环节的工作,业务主体指:主管机构、依托单位、参加单位,业务环节主要包括分析论证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成果鉴定验收阶段、推广应用阶段、成果奖励申报阶段、申请专利和成果转让阶段。基于此形成向“三跨”科研项目业务流的档案管理流程,见图1。

(三)逐步构建“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平台

构建资源库是科研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它一方面可以实现横向共享,为项目组间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另一方面能全面、系统的积累“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为资源的纵向积累和利用提供基础。

首先,要建设基于“三跨”科研项目应用平台的归档保存系统。目前很多项目的实施都依托于一定的应用平台,这些不同的平台中会产生大量的科研电子数据信息,它们是记录科研过程的重要信息资源,必须归档保存。所以要在项目开始阶段即提出电子科研档案永久保存的功能需求,甚至在各平台设计之初就将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嵌入到平台内,保证归档电子文件信息的原始性和全面性;

同时要考虑不同平台异构信息的采集,保证其能够完整、有效的归入档案管理系统。

其次,是建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中央数据库。这一数据库需要在主管机构的支持下,在档案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以项目为单元有不同的业务主体全过程的记录、积累科研过程数据。同时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可在此基础上构建成果数据库,揭示相关的科研项目管理情况、研究过程、成果水平等信息,使“三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档案信息得到推广。

最后,要在主管机构的支持下建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科研档案信息开放查询系统。首先实现档案资源网络共享,各项目组兼职档案人员或单位档案人员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同时考虑构建科研档案信息开放查询系统,提供科研档案信息的服务,充分发挥已归档资源的作用,打破各机构间档案实体共享的限制,使“三跨”科研项目成果的利用更加广泛和深入[5]。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需要从主管机构到基层科研单位的多方支持,原有的档案管理方式和模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档案人员需要根据科研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创新性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以全面、系统地保存科研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科研一线服务社会。

注释:

[1]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1-20;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1987-3-20

[2]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 8;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2003-3-25

[3]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2008-7-1

[4]关宏玉,刘洋,安小米.我国科研文件档案管理模式特点问题与建议:典型案例研究[J].山西档案,2011(7).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成人高校;档案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learning, understanding, attempts to change the file management mode, accelerate archives informatization pace and do a good job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archives management work to talk about an individual to improve file management incollege level a few understanding.

Key words: university archives management measures;higher college; archive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cientific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校档案记载着学校的教育历史,更是全校师生员工德、能、勤、绩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价值。这就更体现了档案管理在高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成人高校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与《办法》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进一步学习,提高认识,促进成人高校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找出差距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原《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的,共七章四十三条,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管理办法》,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定义、适用范围等方面有了新的论述,对高等学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充分体现国家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档案工作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为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成人高校工作能级的提升和成人高校深入开展的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相比,成人高校的档案管理带有明显的滞后性。新《管理办法》对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影响 有以下几点:

1、改变档案管理模式,适应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浪潮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建设开始出现新的局面,使原有的档案门类、数量和内容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随着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档案工作重点应由以往收集、整理、保管为主转向以开发、利用和服务为主,提高档案的利用,扩大服务功能。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实现成人高校档案的科学化管理,关键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之能热爱档案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使之在专业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在管理实践中能够具有进行信息收集、加工、存贮、传递的能力,能够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成人高校的发展和评估提供详实的材料资源。

3、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档案的形式和载体、档案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途径等发生了根本变化;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档案资料呈现出复杂、繁琐、量大的特点,这对高校档案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成人高校档案的管理,实现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二、加快推进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我国成人高校档案工作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趋势。

1、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涵义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高校档案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传统档案管理“为保管而保管,重保管轻利用”观念已经无法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档案管理逐步开始从面向档案实体保管重点向以档案数字化为社会提供服务进行转变。目前,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涵义:一是信息技术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推动力量,由于信息技术水平在不断变化之中,档案信息化目标也要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档案信息资源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三是档案网络建设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四是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因此,概括而说,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为核心,运用信息技术提高高校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以实现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德社会化服务为目标的动态过程。

2、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

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高校档案传统管理到档案信息管理的一场革命,实际上是以转变观念为前提的档案工作创新。从根本上来说,信息化对高校档案工作的最大挑战不是对技术和设备的挑战,而是对人的观念具体到高校档案工作而言,是对高校档案管理理念的挑战。当然还包括协调、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3、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举措

成人高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要想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各种手段,努力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员的档案意识,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理念,用发展的眼光审视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让档案信息化观念深入人心。建立档案信息化协调机构。争取多方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技术和档案信息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

三、注重成人高校案管理工作科学化

随着我国成人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成人教育的形式又多种多样,获得成人教育学历的人数不断增加,情况也相对比较复杂。做好成人教育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科学化的认识

做好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档案工作者应当感到无比自豪与光荣,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把档案资源收集好、整理好、保护好、利川好,把握档案工作发展新机遇。在服务利用上取得新进展。

2、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要做到档案管理人员从思想上深刻理解科学的档案管理规范。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门综合的边缘科学,具有自身的理论和发展规律。其次,要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的人员应该加强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摈弃旧观念,用规范来约束、指导自己的管理行为,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的好与坏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成人高校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档案的利用和开发,档案管理已不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要不断改革、创新,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

3、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科学化建设

创新档案管理方式是推动我国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随着信息化社会进程的推进,档案在宏观调控、微观管理、科学决策、人才预测等领域,将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使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向“以用为主”的“人才”管理的模式拓展。

档案是成人高校信息的资源库,不断把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于成人高校档案管理之中,以提高工作效率,是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对档案信息需求的客观需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科学的检索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发研制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人才信息收集、反馈和跟踪系统,快速、准确、全面提供人事信息,改变过去单从纸质档案了解档案信息的传统方式,使档案数据化、信息化。

四、结语

总之,档案管理是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人高校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基础性工作,它集服务性与保密性于一体,对促进资源开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档案管理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新任务。只有从制度上、观念上更新,不断地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解决问题,积累宝贵经验。我们要以再学习和宣传《办法》为契机,抓好《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新时期新阶段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地向前发展,全面提升成人高校档案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成人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罗志超主编;《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与对策》[J];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