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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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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法规

建筑安全法规范文第1篇

从政府的视角看,影响建筑安全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1)组织机构根据考虑项目的规模、结构以及实施的时间、地点、参加者、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由于项目的独特性,不同的项目应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影响因素包括方方面面,从政府的角度看,影响施工安全的组织机构因素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员工参与度。(2)施工管理建筑施工中的许多作业都需要在高处进行,如脚手架铺设、塔吊运行、外墙粉刷、管道施工等,由于施工企业的项目众多,每个项目不可能都由企业集中管理,更多的时候是受制于管理人员数量有限。(3)法律法规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以《劳动法》、《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为核心。总体上看,《安全生产法》是第一部系统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它的诞生标志着政府对安全的重视力度加大,是安全生产领域最基本的一部法律法规。(4)监督制度目前我国建筑安全执法人员的水平难以满足要求。而且社会对建筑法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利益勾结,导致很多本来应当依法行事的事情转而采用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以上四个方面主要是针对政府所建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而评价机制则用来对整个体系进行整体的评价,如果评价等级偏低,说明该管理体系建立的结构、流程以及智能分配出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改进。该机制的建立,对于完善政府管理职能,促进整个管理体系的整体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包括绩效评价和系统性评价两个部分。

2建筑安全法律及监督指标体系构建

我国建筑安全法律体系分为六个层次,最高层次为宪法,也是我国的根本法。其他包括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等。2002年我国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体系。从我国当前建筑业发展速度快和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看,需要大规模地推行建筑安全监督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自身发展为前提进行体系的构建。我国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强制阶段、引导阶段、自觉阶段。我国目前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组织一个强有力的高素质的项目监督管理班子,妥善处理好安全与质量,进度及效益的关系。通过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法律和监督体系还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包括:(1)法律的系统性较落后,很多机制不够完善;(2)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存在重复的现象,执行效率低下;(3)机构独立性较差,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4)各级机构的监督职能不明确;(5)层级监督缺乏统一、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6)缺少独立第三方专业性监督。本文正是以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行业安全安全管理政策导向作为背景进行研究,通过对目前建筑安全法律及监督体系的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借鉴发达国家政府安全管理经验,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我国建筑安全法律与监督指标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政府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筑业提供一个参考[8]。根据上一节的分析,建筑安全的影响要素归结起来主要包括四点,也即建筑安全的四维影响要素,包括组织结构、施工管理、监督制度和法律法规。每一维度的要素由包含若干的二级指标,共16项。这16项因此构成了建筑安全管理评价的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3评价因素方法研究

下面我们利用指标体系,借助层次分析法来具体评价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借助层次分析法来具体评价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

4综合评价

在表1所示的层次分析模型中,首先要对每一层各个因素相对重要性给出判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打分,然后由公式计算出结果。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是判断矩阵构建是否科学合理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有效性的判断则需要统计学当中的CI指标,由表3计算得知,当CI<0.1的时候,就认为判断矩阵具有让人满意的一致性效果,说明权重系数的分配是比较合理的;否则就必须调整判断矩阵,直到取到满意的一致性效果为止。本文仅列举判断矩阵A-B表,其他判断矩阵不再一一列出,根据个个判读阿奴真计算,并对比一致性指标RI,RI在每个指标层的一致性判断值都是小于0.1,即满足了矩阵的一致性,构造的模型真实有效。

5评价结果

建筑安全法规范文第2篇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社会氛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重在落实。安全责任。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月底以前)

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

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月中旬)6按照《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召开动员大会,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建筑安全法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完善

Abstract: Security is the life and property to love and respect,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each individual, but also can improve social production efficienc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escort the emperor convoy. Therefore,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security is very important, project safety work is the focus of the work of social security, to strengthe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s very necessary to research, it has the very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perfect

中图分类号: [TU761.6]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1.构建政府为主导的外部建筑安全管理环境

1.1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引进其他外部监督体制

针对当前层级监督存在的问题,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的层级监督制度和有关安全机制的建设,严厉行政层级监督的工作,引进其他的外部监督机制,保障我国的《行政许可法》有效实施,实现我国建筑安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通过完善层级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促使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完善,以加强对制度建筑安全管理结构的制约,确保不论是层级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有据可依和标准的统一,加强我国建筑安全行政管理的公信力。

1.2建立健全法律机制,推动市场正常化发展

认真对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些建筑法规需要完善,并将这些需要完善的法规分类,分析这些法规存在漏洞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整改法案,从而为完善我国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依据和途径。于此同时,还应该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不适合本地区的进行修改完善。在完善这些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的法律法规,还要依靠强有力的执法力度,这样才可以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

展。

1.3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介机构的发展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开始由政府监管向市场监管转变,这些年来监督性质、内容和方式的不断调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已经成为以第三方签证审查,并承担主要责任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应得到持续、健康、有序地建立和发展。同时,政府的监督对保险服务机构等服务机构起到了督促作用,投保单位对保险公司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咨询服务,这就能够发挥我国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日常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和频率。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主要目的就是把社会各界力量引入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中,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引导这些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建筑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开创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1.4确立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必要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安全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及责任进行确定和研究,对现有的建设单位的管理办法提出补充和建议。首先应该明确我国建设单位的责任,对其重新进行定义,建设单位应该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总集成者,建设过程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直接责任人。其次,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范围和任务进行规范,明确建设管理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组织和管理任务。再次就是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安全管理状况,对建设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的职责权益,对其资质进行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针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制定一整套评价标准,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1.5优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了能够体现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同时强化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A证)的同时,以建设的项目为单位,对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制定相对应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把项目作为对象监督,在建设项目出现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安全要求时,吊销向建设单位所发的B证。如果施工单位有若干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吊销向施工企业发的A证。

通过这一深化的许可证制度,对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督促的作用,然而,通过改变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对象并不仅仅是改变项目安全责任的承担者;这是为了通过对该制度的实行和推广,激发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中自身安全责任的意识,提高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积极性,从而在项目中发挥其对安全方面的组织和管理作用。

1.6扩大安全监督队伍,加强对监督队伍培训

在现有的监督体制下,对安监站的人员进行扩充,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每个监督人员监督工程不可以超过3个,以提高其办事效率。对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不断灌输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同时通过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让监督人员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这样也可以改变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不进行或很少进行的现象。

2.优化建筑企业安全管理

2.1以业主为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探讨

建设单位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应该承担三方面的组织和管理任务,在项目立项阶段的决策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和项目投入使用之后的实施管理任务。只有对这三个方面的任务进行规范化、集成化的管理,才可以让项目安全管理机制良好的运行。

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建设单位主要的是以投资者的身份,承担项目立项的决策,这一过程的管理任务可以让其管理人员完成,并非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建设项目比较复杂,是对项目全寿命周期影响最大的阶段,建设单位应该承担该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任务,整个阶段必须由专业化人员完成,这些人员可以是建设单位员工或委托的专业机构人员。在项目运行和使用阶段,建设单位要对项目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2.2加大施工企业安全投入监督,安全款支付优先于进度款

对安全生产经费的监督是落实安全实施的重要措施,现有的安全管理费用是直接由建设单位发放给施工单位,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安全款一般跟进度款一起发放,施工单位由于资金的匮乏,往往将安全款当成进度款使用,因此,本文建议设立安全生产经费的专门机构,由监督人员负责该项安全款的使用情况,主要是将安全款落实到安全防护上去,同时保证安全款的经费在项目开工前全部落实到位,保证安全款优先于进度款发放,由监督人员监督检查安全款地落实情况。

2.3改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以企业出钱政府主办的方式

现有安全教育存在漏洞,施工单位对安全教育不重视,很少或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员工上岗以来一直没有安全教育培训,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本文设想通过施工单位出钱,政府代办的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政府定期对每个工地进行巡回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这样不但节约安全教育经费,而且弥补施工单位不进行安全教育的漏洞,同时也可以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平常的安全教育。

2.4完善奖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

在施工管理中设立安全管理奖励经费,对每个月安全管理较好的班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那些安全管理工作做的不好的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这样就可以建立施工管理内部的安全管理竞争机制,调动各个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的安全积极性。从而变被动的去管理安全,为施工人员主动地去改善安全。

参考文献:

[1]李钰.建筑施工安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安全法规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2日)。

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按照《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要做到“六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布置一组“安全生产活动月”宣传横幅标语、放映一场安全教育电影、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

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宁海出发,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局办公室、建管科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有专题动员、有横幅标语、有专栏专版;二开展:开展应急培训、开展纠违检查;一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在全县建筑行业营造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氛围。

建筑安全法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存在问题;策略;

前言

人类为了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自古迄今无时不在进行各种工程建设。建筑业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难度较大,且具有危险性。据统计,建筑业的生产事故频率、灾害率要高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每年建筑业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频繁和严重的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意识较弱的农民工也越来越多,但我国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较发达国家一直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建筑安全管理经验,深化我国建筑安全工程管理的改革,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改善建筑行业工人的工作条件,保护其人身安全。

一、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分析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目的与内涵

建筑安全管理与控制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道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和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建筑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在建筑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包括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和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组织、法律法规、执法监察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它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同时也是徽观管理的行动指南。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是指直接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建筑企业、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机构、中介组织等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计划、实施、控制、协调、监督和管理。微观管理是直接的、具体的,它是安全管理思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指南的体现。

三、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分析

1、政府管理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第一,政府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陈旧、单一,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第二,企业资质管理标准偏低,安全一票否决制难以兑现。一方面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中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够明确具体: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把关不严,企业晋升、年检没有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第三,执法不严、安全事故调查不按程序执行、处罚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第四,建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还不完善,人员不足,经费无正常来源,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现象比较严重。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时间尚短,对其有效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大部分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尚未建立,给依法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3、缺少对人员管理的重视。伤亡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建筑生产中的大量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在这些可以避免的事故中多数是由于人为错误造成的,因此对人的管理应当是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方面。

4、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非常薄弱,致使建筑安全管理不科学、随意性大、成效低,没有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法规体制;同时对查出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缺乏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强的措施与对策,致使安全监管工作时效性差,同类型安全问题大量重复出现。

5、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多万人,其中80%为农民工。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因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潇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6、分包制的不完善导致管理不善。目前,建筑业的许多高资质企业都己转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并无过硬的劳务施工队伍。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在激烈的竞标中,为拿到工程不得不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往往不充足,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给安全管理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1、加强培训和考核制度。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能上岗,考核制度与生产相结合。同时,实行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个人。并集思广益,听取员工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2、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虽然己制定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落实建筑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增加各方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是降低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各个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相应的情况,以国家法规为墓础,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规章制度。

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改进陈旧的监管措施,发展新的监管模式,政府可组织专门的建筑安全监管协会,并行使以下等职能,政府并应提供部分的经费。其他由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①对相关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③对已发生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注意事项。④定期开展安全预防会议。⑤推进施工现场安全循环。⑥监督并规范企业的分包制度,

4、规范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国内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产品质量低劣,已成为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元凶,因此,规范市场、提高质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个体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和普通两种,对特种防护用品是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而对普通防护用品则是进行一次性质量检测管理。建议对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全面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以遏制假、冒、伪、劣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泛槛。

五、结语

安全将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永恒主题。基建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使我国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每一位管理者和生产工作者就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管好安全,使安全管理真正成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光举,试论建筑安全管理与控制,信息科学,2008,

[2]蔡毅飞,分析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措施,工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