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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H1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9-024-2
一、女性地位之尊
汉字承载着丰富的古代文化信息。《说文解字》中“女”部共收录了238个字,占全书正文总数的百分之二点四,是《说文》540个部首中较大的一个部首。其中有很多是描写与女性相关的“好字眼儿”,由此可知,历史上女性也曾有过辉煌的时代,那时的女性受人敬仰。
在远古母系氏族制度时期,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尤其是劳动工具的落后和猎兽的凶猛决定了采集果实成为当时人们最重要的经济支柱。《说文・爪部》曰:“采,覆手为爪”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人们用手采摘树上的果实的情景,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女性天生的细心和吃苦耐劳,远远比男性的强壮重要,这使得她们可以在当时的经济活动中独当一面。
(一)女性与繁衍
从繁衍后代方面来看女性之尊。在生民之初,各个氏族之间实行群婚,一个女人可以有好多个配偶,生下来的孩子根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并且人们也根本不知道生孩子还需要父亲,于是人们常给能生孩子的母亲打上了神圣化的烙印。
《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古人认为人和万物都是女娲一个人所造,后来人们也常常将帝王的出生赋予非常神秘的色彩:庄都感赤龙而生尧;姜履帝迹而生后稷;舜母握登,见大虹,意有所感,遂生舜;女枢感瑶光贯月之祥,而生颛顼;简狄吞燕卵而怀孕;商汤之母感白气贯月而生汤;夏禹之母修己,感流星贯昂,梦接意感而怀孕,十四月而生子等等。这些古代神话传说都将女性怀孕生子认为是大自然或者是神赋予她们的力量,是神灵的化生,由此可见当时女性的地位非常高贵而圣神,比如:“母”的甲骨文是在“女”上面加两点,形象突出了母亲用来哺育孩子的两个,这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同样得到了印证,《说文・女部》:“母,牧也。从女,像怀子之形。一曰像乳子也。”
许慎的解释将妇女哺育孩子的动作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像这样的字在《说文解字》中还有很多,比如:“娠”字从女辰声,《说文》解释为:“娠,女,妊身动也”是用来专门指妇女怀孕的,与它经常一起出现的还有“妊”,从女壬声,《说文》解释为:“妊,孕也。”都是为妇女怀孕生子专门造的字,在一些甲骨文中也可以发现很多关于妇女生孩子的占卜之辞。我们可以从这些字书和甲骨文所得到的证据中发现,在上古时代女性的地位相当高贵,这可能与那时人口稀少,劳动力缺乏有关系,在生产力极其落后,凶猛的野兽经常残害人民的状况下,人们只有依靠更多更强壮的劳动力来与野兽抗争,这就使得他们非常重视妇女的生育。
(二)女性与姓氏
从姓氏来看女性之尊。女旁字占古人姓氏字号中的一大部分,就是现在,人们给女孩取名字还喜欢用一些女旁字。
《说文・女部》中的第二个字就是姓,段玉裁注: “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
就是说人即使是天子也都是由女性所生的,为了注明其出身,就有了“姓”。在上古时代,姓是用来“别婚姻”,“崇恩爱、厚亲亲”的,一个人地位的高低贵贱是由生他的母亲来决定的。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一个老祖母的身后往往有一大批的孙儿孙女们群聚在一起,她们将所居住的地名作为自己的族号或者是子孙后代的姓。同姓(也就是同一个祖母的后代)之间可以享受优待。
例如:在《说文・女部》中“姜,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姬,皇帝居姬水以为姓”;“妫,虞舜居妫因以为氏,从女为声”。
《说文・女部》中还保留了许多古代女子的字或者号,
比如: “娥,帝尧之女舜妻娥皇字也”;
“,台国之女周弃母字也”;
“,女字也,从女燕声”;
“,女字也,从女合声”;
“,女字也,从女周声”。
古代女子能有专门的字号保留在字书中,说明当时女性的地位相当高贵,这也可以从甲骨文的“好”与卜辞中的“妇”连写可以得到证明,“妇好”是殷商时代的一位名声显赫的女性,是武丁众多妻子中的一个,常带兵打仗,管理朝政,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
(三)女性与社会生活
从社会生活来看女性之尊。现在人们常将女子与貌美,漂亮挂钩,女人成为美丽的代言人。在上古社会也是如此。《说文・女部》中所收录的字有很都是用来形容女性漂亮的,
如:“好,美也,从女子”;
“媚,说(悦)也,从女眉声”;
“,色好也,从女美,美亦声”;
“,静好也,从女花声”;
“,体德好也,从女官声”;
“,常好也,从女声”;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在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女性具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具有生育孩子的本性,使得母权可以至高无上,使得女性可以成为氏族生活的主宰者,她们位高权重,受人敬仰,常常被赋予了“神人”的色彩。
【关键词】环境保证;规范汉字;榜样示范
倡行规范字,才能“推动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不良的书写习惯,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甚至会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从低年级写字就严格要求,规范写字,是非常必要的。《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第一学段写字要“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这里的“规范”,指的是把字写得合乎规则,遵循笔顺的规则,不写错别字,不改变字形、不添笔漏画,还要美观大方。
在长期的低年级语文教学中,我摸索出以下规范孩子的书写习惯的方法策略:
一、良好环境,保规范
1.安排合适的桌椅
调整好课桌的高矮,让孩子坐着舒适。
2.安排足够的时间
每堂课要留给学生8分钟左右的写字时间,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基本完成写字任务。科学设计家庭作业,在作业中穿插练字作业,作业设计少而精,让学生在作业中练好字。
3.保证良好的心理状态
低段学生易受暗示的影响,所以书桌要保证干净整洁,播放一些轻乐,减少因分散注意力而造成的错字、别字、漏字等现象。还要让小学生清楚地了解书写的具体任务,理解书写正确的规范字的重要性,让他们不断组织自己的行为,运用自我提醒和自我命令排除外界的干扰,来延长小学生有意注意时间,从而养成规范的书写习惯。
二、榜样示范,显规范
1.以书法家为榜样
小学生爱听故事,爱讲故事,通过生动的故事,可以让他们明白道理,学到知识,从而引发他们对汉字的喜爱。写字教学中,讲一些古人练字的故事给学生听,如:王羲之每天“临池学书”、清水池变“墨池”的故事;岳飞在沙上练字的故事,古人勤学苦练的故事,激发了学生的写字兴趣,是练字的生动教材。
2.以教师为榜样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先要练一手好字,然后,用这一手字去影响、引导学生。每一次板书、每一次批语,甚至一个名字,都要工工整整地书写。教师的言传身教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年龄越小的孩子,模仿力越强,教师就是最好、最直接的模仿者。教师的板书、作业本上的批语无不是学生的字帖。将自己投身于一面镜子前,教师的写字姿势规范了,写字水平提高了。学生呢,经常地看到老师写字这个活生生的标本,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哪个教师授课,学生的字就像谁,可见教师影响力有多大。
三、训练过程,抓规范
1.写字姿势练规范
(1)引起重视。为了使学生重视写字姿势,在他们学写字之前,我给他们讲了“唐驼”的故事:古时候有个姓唐的人,酷爱书法,终于成了一位书法家。但因为不注意姿势,成了一个驼背。后来人们忘记了他的真名,把他称为“唐驼”。听了这个故事大家对不注意书写姿势有了更深的认识。平时写字时,看到有同学姿势不端正,马上就会有人提醒他:当心变成张驼、李驼……
(2)讲清要求。学生练字之前,我把写字姿势的要领“头正、身直、臂开、足平”八个字和“一尺、一拳、一寸”三个一端端正正地写在黑板上,然后逐个讲解示范。为使学生便于掌握,我把“一尺、一寸”这两个较为抽象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化:要做到书本离眼睛一尺,只要人坐直就可以了;而笔尖到卷笔刀削过的最上边差不多刚好是一寸,手拿到卷笔刀削过的边缘,“手指离笔尖一寸”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有了这些具体的操作方法,学生很快就掌握了正确的书写姿势。
(3)姿势评定。在平时的写字教学中,教师往往把字的好差作为写字评价的首要标准,而忽视对书写姿势的评定。为此,在写字课上,我注重多对学生书写姿势作评价。姿势正确的学生,不但在课堂上会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在课后还能得到一朵红花作为奖励。姿势正确,字又写得好的学生,作业可得优加五角星,姿势不正确的字写得再好也只能得优。这样一来,学生的观念也悄悄地发生了改变,对书写姿势的正确与否也越来越重视了。
(4)儿歌规范。教学时根据低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将写字要点,编成他们喜闻乐见的儿歌形式,使他们自觉、愉快地练习写字。
听这首《写字歌》:小朋友,写字啦,花杆铅笔手中拿,拇指食指捏住它,笔身靠在指骨上。师生再接着配合背诵:眼离书本约一尺,胸离桌边有一拳,手离笔尖有一寸,老大老二对对齐,老三后面来帮忙,老四老五都往里,腿放平,脚放正,认真写字心要静。”学生每一次写字之前都边背写字儿歌,边调整姿势,易学、易懂、易记,加上时时提醒、督促,收效较好。
2.笔画的规范
笔画是汉字构形的基本单位,笔画的不规范将直接导致字的不规范。汉字的基本笔画有二十八种,最基本的有八种。这八种是:点、横、竖、撇、捺、提、折、钩。在写字之前,要让学生认识每一笔的特点和书写方法。如:横的写法从左到右,起笔时稍重,收笔时向右稍按一下。竖,从上到下要写直。撇,从右上向左下,起笔时重,以后渐轻,收笔时较快,形成尖状。有平撇和竖撇两种,平撇应写得平而短,竖撇先竖后,写时注意笔画的连贯。捺,从左上向右下,起笔较轻,以后渐重,收笔前更重,稍顿后向右轻轻提起,形成尖状。而且对一些形近的笔画要分清,比如:“ㄑ”与“ㄥ”。
在学生刚刚练习时,不要急于写很多的字,重点练习横、竖、点、撇、捺等基本笔画。这时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横要平,竖要直,撇要出尖,捺要有角。循序渐进,逐步养成学生良好的写字能力和写字习惯。
3.笔顺的规范
汉字是一个个方块字,当我们在书写这些方块字时,必然要遇到先写哪一笔后写哪一笔的问题,这就是笔画的先后顺序,简称为笔顺。在教学中,我发现学生的写字笔顺极不规范,写倒笔已成了一种常见的通病。
汉字的笔顺是有一定规则的,先写哪一笔,后写哪一笔,决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就会感到不方便,不自然。掌握了汉字的笔顺,不仅可以提高写字的效率,还容易把字写清楚,写整齐,写美观。汉字的笔顺规则一般是: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外到内,先里头后封口,先中间后两边等。按照这些基本规则,大部分汉字的笔顺问题解决了。所以,当学生一开始描写生字时,就必须同步进行笔顺规则的指导。
方方正正的汉字凝聚着中华民族的聪明才智,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和文明史,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美好追求和气节。写规范字的过程,既是培养孩子观察力的过程,也是一个用心思考的过程,让孩子们在一笔一画中感受中华汉字的魅力,在日积月累中获得各种不同类型汉字的书写要领和技巧,从而陶冶情操,修养品德,锻炼意志。让每个孩子都能写一手漂亮的汉字;让横平竖直的方块字越写越传神;让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代代相传。
论文摘要:汉字蕴涵丰富的婚姻文化信息。“姓”、“舅”、“姑”蕴涵了远古群婚制度,“家”、“室”蕴涵了对偶婚制,“媵”、“妾”、“姒”、“娣”蕴涵了多妻婚制。“婚、娶”蕴涵了古代社会的掠夺婚俗,“嫁”蕴涵了买卖婚俗,“媒”、“妁”蕴涵了包办婚俗。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父母的,更不能选择“姓”什么了。在现代社会里,我们都是随父亲而“姓”的,但是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日,天子因生以赐姓。”…鳃意思就是说,“姓”表明人由谁所生,是一种血统遗传的标记,这也正与字型造义相符合,显然,汉族先祖造“姓”字的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的血统只与母亲有直接的关系,也就说当时的人都是随母亲而姓的。史料中记载的大量的汉族的先祖圣贤的姓都是“女”字旁:黄帝姓姬,神农姓姜,少吴姓赢,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心j8。,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与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为先祖圣贤们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当时的人就认为这些圣贤都是神仙的儿子,尊称他们为“天子”,还给他们编造了奇怪的出生故事。《史记·三代世表》中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的是商祖先契的母亲简狄吞食了燕卵后怀孕,生下契的神话故事。“文王之先为后稷,后稷亦无父而生,后稷母为姜螈,出见大人迹而履践之,知于身,则生后稷”。说明后稷也是没有父亲,而是他的母亲因为踩了巨人的脚印后怀孕生下后稷的。还有其他圣贤的出生几乎都是这样的,这里就不再列举。这些传说表明圣贤们的父亲都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的神怪,所以,《白虎通·号篇》:‘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既然孩子的母亲不知道孩子的父亲,那么,孩子的血统就只能根据母亲来确定,也就必须姓母亲的“姓”。这样的话,我们的先祖造一个从“女”的“姓”字也就理所当然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姓”字的造字结构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即汉族先祖的群婚习俗。
2、舅姑
“舅”和“姑”本是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汉字,但是,由于他们都是婚姻亲缘下产生的亲属称谓,在此将它们放在一起来探讨。众所周知,“舅”在我们现在的人的观念里,就是对自己母亲兄弟的称谓;“姑”则是对自己父亲的姊妹的称谓。“舅”在古代,是指母亲的兄弟,也是媳妇对公公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父的称呼。而“姑”在古代除了是对父亲的姊妹的称呼外,也是媳妇对婆婆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母的称呼。“舅”“姑”的古义是“一名三用”的。以我们今天的观念来说,“舅”、“姑”作为最常用的亲属称谓,它的一名三用似乎不合理,但是,从这些汉字产生的原由来说,却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亲属称谓是婚姻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产生了家庭以后才出现的,所以说,婚姻制度与家庭是亲属称谓出现的根本原因,亲属称谓也就受到了家庭以及婚姻制度的约束。所以,“舅‘姑”的一名三用可以说明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曾经有过这样一种亲属关系:一个男人的岳父往往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同样可能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这样的亲属称谓反映的是史前时代的固定族团群婚习俗。这样的群婚习俗在解放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仍有遗存。据学者研究,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盛行源于原始氏族外婚制的姑舅表婚。这种婚俗有三种形式。一是单向姑表婚,即舅家的儿子娶姑家的女儿为妻。苗族、彝族、瑶族、侗族、怒族、纳西族、傈傈族中皆流行这种婚俗。二是单向舅表婚,即姑家的儿子娶舅家的女儿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则不能娶姑家的女儿,所谓“血不倒流”。景颇族、独龙族20世纪50代仍有这样的婚俗。三是交错姑舅婚,这在云南沧源侗族中曾十分盛行。即姑家与舅家互嫁女儿。这种婚俗很容易形成“姑舅”就是“公婆”或“岳父母”的称谓现实。在陕北地区,解放前以至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很盛行姑舅表婚,这种姑舅表婚也是一种单向舅表婚,也即舅家的女儿可以嫁给姑家儿子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却不能娶姑家的女儿为妻,因为舅家娶了姑家女儿,称为“倒买骨血”,被认为是野蛮的不明事理的行为。后来随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姑舅表婚遂大大减少,但在一些较为闭塞的山区,至今仍有这种婚姻现象。无论是少数民族抑或陕北汉族的这种婚俗,皆可印证远古时代曾存在过的氏族集团固定群婚习俗,也证明“姑”“舅”二字确实蕴涵了今人难以理解的婚姻习俗现象。
(二)“家”“室”与对偶婚制度
“对偶婚”也是汉族早期的婚姻形式之一,虽然只是群婚制度与后来的一夫一妻制度的过度阶段,但是它也曾作为一种婚姻形式而流行一时,这也与古代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地位的改变,使得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出现了新的形式,男人地位逐渐高过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女人主导地位。人们开始不再满足于原始的婚配方式,开始追求固定的配偶,尽管还不可能实现一夫一妻的理想婚姻形式,但是形成了另外一种较为合理的婚姻形式,也就是配偶的相对“固定”,一个男人只与几个固定的女人婚配,一个女人也只和几个固定的男人有婚姻关系,逐渐产生了部分物品的“私有”,如家禽等。这样的话,就产生了最原始的“家”“室”。《左传·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就是说男人是一个家的主人,在这个家里起主导作用,女人只有有了丈夫才有了家。《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有室。”“室”,妻子。郑玄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有了妻子才是有了室。《说文》:“室,家也,从,从至,至所止也。”…∞说明丈夫在自己的氏族内没有室,只有到了女方的氏族才有室。《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也说明的是男人成年后必须要有自己的“室”,女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家”。《说文》:“家,缎居也,从缎省声。”这里的缎在《汉语大字典》中被解释为“公猪”,就是说男人就像公猪一样,女人占有了他,女人才有了家,但是当时女人的家不是唯一的,可能同时有几个“家”,男人亦然。所以,“家”“室”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没有“家”也就没有“室”的存在。虽然我们现在的“家”“室”已经不再单指丈夫或者妻子了,但是仍然包含这里所说的概念。由于这种婚姻方式依然不合理,所以,“对偶婚”制度很快就被较为合理的“一夫一妻”制度取代了。
(三)“媵”、“妾”、“姒”、“娣”与“多妻婚”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可以满足人类的共同愿望的最为理想的婚姻形式,但是,由于奴隶制度的出现和王权的存在,使得君主可以肆意而行,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男人破坏了这种制度,形成了男人对女人的独占的婚姻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夫多妻”制度。
古代文献记载中有一种奇特的婚嫁形式,叫做媵制。《仪礼·土昏礼》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之,谓之媵。”说明媵制其实就是一个女子出嫁,必须有自己的妹妹、侄女陪嫁,也就是姊妹、侄姑共同服侍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但是,“媵”字的本义与它的初形相符,并不是特指“侄娣从嫁”。这在许多文献中对“媵”的解释都可以看到,指的是送女出嫁的行为。单对“媵”字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的从“朕”的汉字都是古音蒸部,自然是有着同样的来源。所以,从“朕”得声的汉字基本上都有“增义”,而“媵”的本义又正好是随嫁的女人,即嫡妇之外增加的庶妇,它的增益之意就十分明显了。所以,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媵”字的得名与造字都与前人对侄娣陪嫁制度特点的认识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正说明了“媵”制确实在我国曾经出现过。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于是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这个传说说的是古代一个部落的首领,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同时嫁给了虞舜的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媵”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曾流行一时,而且是贵族之间的势力联姻。这表明一个男子可同时娶多个女子为妻。
“妾”字从“辛”从“女”。“辛”是低贱的标志。在《汉语大字典》中解释为没有经过明媒正娶的女子。《广雅·释亲》:“妾,接也;接,续也。”从这个意思来讲,许多从“妾”的字都有续补的意思,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妾”所持的观念:“妾”只不过是作为“妻”的续补而存在的。传统上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妾的一个作用,就是续补“妻子”生育上的缺陷,这是“妾”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其实,对“夫”来讲,“妻”往往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缺陷需要“妾”来续补,那就是“妻”的年老色衰,或者虽然年轻,但是已经失去了对丈夫的吸引力,便要娶“妾”来续补,既然只做续补,就没有数量的限制了。可以随男人的势力和财力而定。所以,可能有很多“妾”存在于同一个家里,那么这些人的关系又该怎么看待?在古代,众“妾”相互称为“姒娣”。
“姒”,同嫁一夫的女子年长者。《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者为姒,后者为娣。”“娣”则恰好与“姒”相反,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轻者。综合上述妻妾地位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妇女地位的区分还是有一定的规矩可以遵循的。这些都可以说明古代社会中,女人的地位不是固定的,有高低贵贱之分,按常理来说,“妻”的地位要高于妾,但是,如果一个“妻子”在丈夫跟前失宠,那她的地位也就可能不如一个“妾”,这在贵族,特别是皇室中最为明显。而女人则绝对不能有两个丈夫,否则就会被看作是不守妇道的,受到全社会的谴责。总之,妾、姒、娣等字,证明一个男子可先后娶多个女子为妻。
二、汉字与婚姻习俗
汉字中也蕴涵了丰富的婚姻习俗信息。掠夺婚、买卖婚和包办婚都是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婚姻习俗,都曾流行一时,影响甚远。我们在这里探讨婚姻习俗,自然少不了对“婚”“嫁”“娶”“媒”“妁”这些文化蕴涵深厚的汉字进行必要的分析。
(一)“婚”“娶”与掠夺婚俗
“婚”在《说文·女部》中的解释是:“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婚”字是个从“女”从“昏”的会意兼形声字。许慎在这里说了两个理由:一是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二是“妇人阴也”。显然,我们可以肯定,第一个意思才是我们想要的能够真正理解“婚”的涵义的。“娶妇以昏时”是当时的民间婚姻习俗所造成的,当时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日落黄昏后娶亲就成了一种风尚,晚上迎亲,也有另外的原因。有些男人通过正规的礼节也有可能娶不到妻子,所以他们就不得不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抢老婆。他们出去抢个女人回来,“生米煮成熟饭”后,女子也只能认命了,就乖乖地和这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有的男人原有老婆,又看中了不愿意嫁给他的女子,就在夜间去抢。既然是“抢”,当然会有人抵抗,而且还要逃跑,自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了,必须要在天黑后才能实施的。《礼记》中记载的“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就是抢婚习俗的体现。甚至现在,我国有些少数民族仍然保留了这种原始的婚俗,还是黄昏迎娶新娘,假抢新娘。瑶族现在还是这样的迎亲方式:夜晚,男方的迎亲队伍高举火把冲向女家,抢到新娘后回走,半路上女方队伍杀出来回抢新娘,这时,就轮新郎出现了,他找到新娘后,偷偷带着新娘逃出混乱的“战场”,溜之大吉,双方才停止抢夺,一起享受婚宴。这种婚俗能在现在的社会中出现,自然与先民的抢婚习俗脱不了关系,也正是这种婚俗确曾有过的有力证据。所以才出现了从“女”的“婚”字。
娶妇在古代其实也是一种抢婚。《说文·女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j3粥也就是说“娶”就是“抢个女人来做自己的老婆”。 (螂然而男婚女嫁,用我们现在人的思想来说,就是莫大的喜庆,但是在当时要在黄昏时去强取,说明当时的人没有严格的婚娶规定,只要能抢到女人做自己的老婆就可以被世人认可,这也是父权与母权的争夺。父权制度下,女子一旦嫁人,就要跟丈夫一起生活,也就丧失了各种原有的优越地位,变成男人的附庸,需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和丈夫,时刻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了。所以,女子在婚姻上的反抗,使得男人就干脆使用武力来解决婚姻问题了,这或许就是抢婚的根本原因。
(二)“嫁”与买卖婚俗
买卖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钱财物,娶妻纳妾,必须要用钱财交易才能进行,而且自己不需要时还可以将妻妾转卖给别人,把钱财再换回来。如古代以马换女人,以女人换女人都曾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只不过是自己传宗接代的工具,与其他财产并无多大区别;对于女方来说,女子既然必须送出去为他人使用,可以关注的也只有女子的物质价值了,对于出嫁的女子本人来说,既然已经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就只能听从他人的摆布了。然而,这一切都表明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古人的观念里,买卖婚制下的女子就只是男人的一种私有财产而已。结婚,对于男人来说是“娶”,对于女人来说就是“嫁”。《说文解字》:“嫁,女适人也,从女家”。j李梵《汉字简史》认为:“嫁”得名于“贾”、“沽”,“嫁”、“贾”、“沽”上古均“见”母“鱼”部。而“贾”“沽”皆有买卖义,女子嫁人,其实就是卖给了人家,可见,“嫁”表现了古时的买卖婚俗。也正是有了买卖的实质,所以才产生了嫁女的补偿问题,也就出现了女人的高低贵贱之分;如果某女子无偿出嫁,则是女子自身及其家族的名誉损失;相反则是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极大的荣誉。
(三)“媒”、“妁”与包办婚俗
“教, = (爻,算筹)+ (子,孩童) + (攴,手持鞭子、棍杖),造字本义:用体罚手段训导孩子作算术。金文 省去‘子’ 。有的籀文 用‘心’ 代‘攴’ ,
强调‘教’者引导、启发蒙童的心智。有的籀文 承续金文字形。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育”的早期甲骨文为“ ”。“ ”人,指女人,“ ”,即“ ” (子)的倒写,表示出生的婴儿。晚期甲骨文为“ ”,文中符号“ ”是“女”字,在这里用来代替指早期甲骨文中的“人”字,明确“孕妇生子”的本义。金文“ ”承续晚期甲骨文字形,并在“子”“ ” 的头部加三点“ ”,表示妇女生产时的羊水。篆文“ ”将金文的“ ”即“女”写成“ ”即“每”字,将“ ”写成“ ”。 造字本义:孕妇生子。
女人和男人最显著的区别是性特征,孕产妇和一般女人的区别是孕产妇的会变大。所以, 篆文“ ”,左边的字符特意加上两点,来表示,表示这是个孕产妇。金文中的“ ”下面的三点“ ”,和篆文中的“ ”下面的“ ”,都表示母亲分娩时流出来的体液。因此,这个“育”字定格的是母亲分娩的一瞬间,而且是顺产的一瞬间。对于先人来说,生命是最宝贵的,繁殖是第一位的。生孩子对古代妇女来说,有着最大的危险。而这顺产的瞬间,带给人们的是什么呢?是生的喜悦,是对于继承人到来的快乐,对于母亲健康的颂扬。那么,把“教育”连起来看就可以表达出怎样的内涵呢?许慎认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再结合“教育”这两个字的构形所传递的本义,可以引申出“教育”一词这样的内涵:
一是教育的内容和目标:教的是知识,育的是人,知道很多知识是为了使孩子更健康地成长。二是教的方法:所谓“不打不成器”,信奉棍棒教育。三是教育的态度:育人是艰难而长期的。教育有时会给老师带来很大的困惑,就如母亲生孩子面对死亡之地、巨大的危险一般。可是不管怎么样,教育工作者还是要像那个不怕死的妈一样,一心一意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四是对教育的启示:①要健康。教师和孩子都要健康的成长和生活;②要想做好一个教育工作着,需要爱心、耐心、细心、慧心,要宽严相济,要教育教育再教育,要持之以恒。这就是汉字文化: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对事物本质的理解与抽象。
“相夫教子”是传统对于家庭中主妇职责的描述和界定。属于家庭伦理的范畴。那么,什么叫做“相夫教子”?“相”字的早期甲骨文: 。上面是一只眼睛,下面是一颗树。“相”的造字本义是:古人爬上高树远眺侦察,预警放哨。晚期的甲骨文为左右结构: 金文为: 、篆文为: 。从“相”字的演化过程可以看出,字形着重突出了仔细观察眼睛看到的东西的意思。
甲骨文“夫”: 。在 (大,成人)的头部加一横指事符号 ,代表发簪。造字本义:男子束发,并用发簪固定。夫是一个人上加一横,什么意思呢?古人以束发、加冠为男子的成年仪式:男子15至16岁束发,标志着告别童少时期,成为合法公民,国家可以征用;男子20岁加冠,表示成年,可以婚配。说明一个男孩长大成男人了,所以叫“夫”。《愚公移山》里面“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中的“夫”就是这个意思。“相夫”的原意是某个女人仔细观察着自己的配偶。这个词引申出怎样的一个男女相处的观念呢?即作为妻子,你要多用眼睛观察你的丈夫,这样你才能很好地了解他,才能好好地处理夫妻关系。总结起来一句话:好老公是看出来的,不是吵出来的,也不是骂出来的。因为只有善于观察的妻子,才可以理解丈夫,那么相处时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无不是依着丈夫的实际情况而来,夫妇和谐就可能实现了。从这个词可以看出传统的家庭伦理观里面,赋予妻子独特的地位和寄予的厚望。“教”字和“子”字的甲骨文字形分析在前文已有涉及,在此不再赘述。“子”泛指孩子,不分男女。“教子”的意思是教育孩子。综上所述,“相夫教子”可以引申出这样的内涵:
“相夫”就是对丈夫仔细观察,在生活、工作上都给以恰如其分的照顾、帮助,形成一个家庭中有主有次、职责分明、情感融洽的和谐局面,对孩子则要好好地教育。通过上面的阐述,实际上我们已经可以感觉到认识汉字不仅仅只是认识一个符号,而是在认识一个人,认识一个家庭,认识一个民族,了解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和感悟。
再来说一说汉字另一重内涵:科学的精神与对哲学的探求。“气”的甲骨文字形“ ”,与“三”相似。甲骨文字形的最上面一横代表天,最下面一横代表地,中间一短横表示天地之间的气流。早期金文字形为“ ”,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天的那一横往上翘了,晚期金文的字形“ ”,在早期金文的基础上,把表示地的那一横往下面折了。这个字形的演化过程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先人对于自然事物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最先,人们看到、感受到在天地间有流动的气流,这是一种自然现象,他们就用“ ”字形来表示自己观察认识到的东西,回答了心中“这是什么”的疑问。随着先人认识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他们开始追寻“这东西到哪里去”?结果发现这天地间的东西是往天上去的,所以用“ ”符号来表示向天上升腾的意思;接着他们又开始追寻“这东西又从哪里来” ?观察结果是,这天地间的东西是从江、河、湖、海中,从大地上升腾出来的,大地是气的根。所以晚期金文就成了“ ”这样的字形,用向下弯折的符号表示与大地的相连。这个字的演化过程,回答了气什么,气到哪里去了,又从哪里来等一系列问题,反映了先民对“气”的完整观察和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一种科学的态度的反映。“气”的造字本义是易于在天地之间均匀扩散、飘逸的第三态物质,气流。现在指飘逸、扩散的气流。
“思”的最早字形是篆文“ ”,符号“ ”是“囟”字(读音同“信”),是“脑”的意思。“ ”这个符号很形象,画的是心脏的样子,就是“心”字。“ ”的造字本义是用头脑考虑、用心灵感受。这个字表明,先人们很早就认识到思维活动、情感产生的物质基础是什么了。现代科学研究的表明,人的思维和情感确实是心脑共同作用产生的。由此可见,我们的先人们的科学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尊敬。这是早期金文“道”字的字形。它其实由这样几个符号组成: , , 。
【关键词】汉字文化汉字特点表义性形声字
【中图分类号】G 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2-0039-02
一、 汉字的特点
汉字是世界上使用至今的唯一的古老文字,是中华民族值得骄傲的伟大创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语文教学应当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并强调语文教学应当考虑汉语汉字的特点对形成语言能力和思维发展方面的影响。因此,语文教师应当对汉字的特点有所了解。
汉字有些什么特点呢?
汉字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世界上使用至今的最古老的文字。世界古文字有古埃及的圣书字和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这两种古文字与中国的甲骨文并称世界三大古文字。但是,古埃及的圣书字和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早在公元前4世纪就已经消亡,唯独中国的汉字生生不息,延续至今。
甲骨文是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汉字,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可是,它已是相当成熟的汉字,并不是最初的汉字,汉字的历史远不止3000年。比甲骨文更早的古代汉字至今还没有发现,不过从出土文物看,在西安半坡出土的距今六千多年的陶器上就已经有一些类似文字的记事符号。
汉字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所以它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表义性。例如古文字"木"字,像树的形状,树下加一横是"本",表示树根,上面加一横是"末",表示树梢,"本末倒置"的意义很容易明白。鲁迅先生认为汉字具有"三美",他在《汉文化史纲要》中说:"诵习一字,当识形音义三:口诵耳听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其在文章,则写曰嵯峨,状水曰澎湃,蔽芾葱茏,恍逢丰木,鳟鲂鳗鲤,如见多鱼。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
汉字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文化载体。以文化的观点观察,汉字也是一种精神产品,它本身就是文化。不仅是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而且是文化系统。通过某些汉字的字形、字义、字音等可以了解古人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即了解古代文化。"美"字是"羊"和的"大"字的合体。在汉字中,有不少表达"美好"这一基本意义的字带有"羊"字,如"祥""善""鲜""羡"。"美"的最初意义是肥美,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发展,美的意义也不断发展,于是产生了大量包含这一概念的词语,如甜美、甘美、美味、美观、美景、美貌、精美、美德、美名、美意、美谈、完美、成人之美、美不胜收。
汉字中形声字占绝大多数也是一个重要特点。形声字在现代汉语中占80%以上,在现代汉字中,声旁虽然不是全部都能准确地表音,但是有效表音率仍在39%以上,其表音功能在识字教学中还经常发挥作用,例如,学会了一个"交"字,就可以带出胶、蛟、较、绞、郊、饺、狡、姣、铰等20多个常用字。它不仅可以帮助记忆字音,而且可以用来防止和纠正错别字。例如,小学生常把"琴"字的下面写成"令"字,把"辜"字的上面写成"吉"字,如果教师向他们指出这两个字的声旁分别是"今"和"古",学生就不会写错了。
有的声旁是一个独立的汉字,叫做成字声旁,构字能力强的成字声旁叫做基本字。如果把能够构成5个以上同音、半同音形声字的成字声旁看做基本字,仅有283个。小学生在低年级集中学习的象形字和指事字绝大多数可以充当形声字的声旁。
形声字的形旁又称"意符",识字教学中称做"部首"或"偏旁部首"。在现代汉字中,大部分部首具有表示字义的作用,表示的是一个汉字的大体义类,例如,形旁是"提手旁"的形声字大都是与手的动作有关的动词,如提、拔、扶、扫;形旁是"虫字旁"或"虫子底"的形声字大都是与昆虫有关的名词或动词,如蝉、、蝗、蚕、蛀、蠕;形旁是"目字旁"或"目字底"的形声字大都是与眼睛有关的名词或动词,如眸、瞳、盯、瞥、睹、督。发挥形旁的表义功能关键是学好部首。部首一般都有明显的意义,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字义、记忆字形和纠正错别字。例如,学生把"爬"字左边的"爪"写成"瓜",如果他们明白了"爬"要用"爪"的道理,就不会把"爪"写成"瓜"了。
汉字有很多特点,从指导小学生识字的角度来看,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汉字的表义性,二是形声字占绝大多数。另外,汉字的文化内涵,在教学中也应当适当予以重视。
二、 "人"字的大家族
古人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天生万物,唯人为贵",《三字经》曰:"三才者,天地人。"古人怎样用文字来表示"人"这个万物之灵呢?删繁就简,突出特征,那手法可真是令人叫绝。在甲骨文中,"人"字是一个侧面站立的人形,正面站立的人则两臂张开、顶天立地,就是现在的"大"字"人"字虽然简单,表示的却是人类之人,是泛指所有的人。至于具体的这样那样的人,古人另有表示的方法。
人有性别的不同,古人表示男女的办法很巧妙。"女"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屈膝跪地、双手敛在胸前的样子,这是古代妇女的坐姿,突出表现了妇女操持家务、温柔顺从的特点。"男"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左边一个"田 "字,右边一个"力 "字。"力"是耕田农具"犁"的本字,也就是古代的"耒",它的上部是木制的把柄,下部是犁田的"犁头"。因为耕田是力气活,所以后来"力"引申出"力量"的意思。《说文解字》说:"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男用力于田也。"从"男"字的创造,可以看出,当社会进入农耕时代以后,男子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农耕的主要承担者,男子在生产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导致了男子社会地位的提高。
人有不同的身份,母亲、丈夫(成年男子)、儿子这些不同身份的人,古文字都突出了各自的特点。母亲的特点是有"奶",甲骨文和金文的"母"字,形象地展现了母亲这一特征,在"女"字的胸前加了两点,点名这位女子坦露乳峰,是一位正在哺育孩子的母亲。甲骨文和金文的"夫"字,在"大"字上加一横,生动展示了男子汉大丈夫的形象。古时童子披发,男子到了20岁,要举行加冠之礼,将头发盘成髻用簪子束在头顶上。束发加冠的男子就是"夫",即大男人。"夫"的本义是成年男子。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儿"字是小儿头囱未合的样子。
人有不同的姿态和动作。甲骨文"立"字表示正面站立的人,想一个人伸展双臂站在地上。甲骨文"企"字表示翘足而望的人,像一个直立的人,下面一个"止"字,《说文解字》解释说:"企,举踵也"。现代汉语里的"企望""企盼""企及""企鹅"等词语中的"企"字都是它的本意。甲骨文"保"字像一个人背着孩子。文字学家唐兰说:"抱者怀于前,保者负于背,故'保'字像人反手负子于背上也。"甲骨文"即"字像一个人坐对一食物器具的形状,《说文解字》解释说:"即,即食也"。表示面对、靠近、就着等意思,现代汉语里的"即景生情""即食""即席""即兴"等词语都保留着"即"字的本义。甲骨文"既"字像一个人跪坐在食物器具旁回头看的样子。文学家说:甲骨文"既"像人已经吃完饭,回顾左右想离开的样子,表示已经完成的意思,现代汉语里的"既往不咎""既成事实""既得利益"等词语都保留着"既"字的本义。
人有不同的组合。甲骨文"从"字,像两人向前、前后相随,表示随从的意思。现代汉语里的"顺从""听从""服从""从命""从属"等词语都保留着"从"字的本义。甲骨文"比"字,像两人向后、并排站立,表示靠近的意思。现代汉语里的"比肩继踵""鳞次栉比""比翼双飞"等词语都保留着"比"字的本义。甲骨文"北"字,像两人相背、脊背相对,是"背"的本字,后借用表示南北之北。甲骨文"并"字,像两人相并、一左一右,表示并列的意思。现代汉语里的"并行不悖""并驾齐驱""并蒂莲"等词语都保留着"并"字的本义。
汉字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透过汉字可以窥见许多传统文化的信息。如"大"字像一个伸开双臂、岔开双腿、正面站立的巨人,而"天"字是"大"字上面加一横,表示苍天是至高无上的。这两个字透露出古人"天大地大人亦大"的观念。再如"家 "字有"宝盖儿"(房屋)和"豕"(猪)两个部件组成,从这里可以领悟到,当先民们从游牧进化到定居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时候,猪在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因此,从汉字入手研究汉民族的文化是非常有意、有趣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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