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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经费管理;高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外发达国家经过探索和实践并且行之有效的一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我国从2004开始在全国高校推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的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高校全面快速的发展,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科研实力已成为高校除教学水平之外又一综合实力的表现,科研经费的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应该深切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它的意义是一方面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方式,从层层转拨、分散支付到国库直接支付,避免了在拨付过程中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数量、支付对象、付款用途等信息都能进行实进监测和核查。财政监督发生了从事后审计到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有利于管理和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客观上促使高校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中主要是影响了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原来课题经费是直接下达到高校基本户,经费下达较及时;支付程序简单,财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依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支付;财务处理灵活,各账户间通过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上级财政部门难于监督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由财政部门为高校开设零余额账户,高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将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下拨滞后,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转回。大多高校科研项目在预算下达、经费到位前已经实施,做了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工作,发生了支出。过去传统的分散支付方式,可以通过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但现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零余额账户不允许向本单位的其他任何账户划拨资金,造成高校已垫付资金累积在零余额账户中,而其他账户已垫付资金又不能归垫。如果不先从其他账户垫付,一些项目又因此要延期实施,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另外,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课题经费将按照预算进度下达,当年度未使用完时,财政将会把剩余额度全部收回,以保证对财政资金的有力监督,而下一年度返还额度一般5、6月份才到,致使科研课题上半年不能有序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科研计划,制约了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
2、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变得复杂。会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银行出纳填制支付申请书,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支付。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对支付申请审核批准后,办理支付业务。支付时分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直接向商品或劳务供应方付款,财政授权支付是将资金下拨给高校零余额账户,然后再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使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较改革前变得复杂。
3、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集中性与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须按进度的矛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高校到账户的是实拨资金,项目负责人随时有钱花。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要求高校必须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按实施进度编制。但高校本身的一个特点是年度按学年来划分,科研经费用款高峰集中在各学期初和学期末,另外加上项目负责人喜欢累积报销费用,造成实际支出进度不同于用款计划进度。当大量科研项目经费集中使用或出现突发性的情况时,还可能造成用款额度不够的情况,虽然可以追加分月用款计划,但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繁琐,支付流程复杂,将会影响科研活动的开展。
4、认识跟不上。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都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平时工作繁忙,对财经等相关制度了解不多,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又是一项全新业务,项目负责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仍然跟不上。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仍然左右着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和思想,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课题的前瞻性认识不够,甚至仍然认为科研课题是自己争取过来的,属于自己的经费,想怎么花什么时候花都可以,随意性大;对科研经费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不够,造成预算编制、用款进度和资金结存都不太合理,加大了科研经费管理的难度。
5、配套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系统还不完善。高校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网络信息系统也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首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对财务核算软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财务软件功能设置上还不尽完善,如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预算编制科目与财务记账的会计科目的匹配关系等等。其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工作缺少有效协调,尚未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平台。最后,有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需依赖较先进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财政、国库、银行、高校之间横向联网,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目前虽然高校实现了网上传输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各高校也有自己的一套财务核算处理软件,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与财务核算软件还不能实现互相联通。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1、加大宣传,建立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制度先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是 一项全新的工程,高校应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转变项目负责人旧的观念,使其提高认识。高校应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校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问题,制定一整套规范的适应国库集中支付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科研经费使用透明度增加,应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以及使用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科研经费不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高校应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财政应充分考虑高校学年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就年初预算下达前基本户垫付的资金,在得到批准后,允许高校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就高校核算的特殊性,允许零余额账户向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二级学院等转账;就追加用款计划,在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时,把时效性放第一位。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国库支付流程,充分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计划是以预算为依据的,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因此新形势下科研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显的非常重要。高校必须建立一套适应国库支付改革需要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和强化预算编制,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就应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需要特别注意科研经费使用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发生“年初没有钱花,年末突击花钱”的局面,使支出进度与用款计划尽量相对应。
3、建立能够兼容国库支付信息系统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除了具备一个高水平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外,还必须完善已有的财务软件,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一个能够兼容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较先进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方面加强财务软件功能的开发,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开发设置,加强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开发,能够实时统计各项指标当前已用多少金额,剩余多少金额,保证预算的严格执行;实现财务信息的动态查询、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不但可以发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为将来类似的经费使用提供基础,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另一方面,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连接国库支付系统、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等高校相关部门,能够快速获取各自需要的完整、准确的科研信息资料,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4、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后,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要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学习新形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就国库支付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总结、探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总之,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其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J].江苏科技信息,2009(5)
[2]孙丽敏.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资金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8)
1.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的含义
1.1零余额账户的概念零余额账户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来,财政实行国库集中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制度下开设的一种账户,它包括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它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设的国库单位账户相配合,构成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基本账户,财政资金的收入缴库和支出核拨均通过单一账户体系进行[1]。在这种单一账户支付体系下,财政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拨款只是下达一个用款额度,并不是实拨资金,并且由银行监督管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财政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对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预算单位的支出,财政将直接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对实行财政授权方式的预算单位,财政将用款额度下达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中,预算单位在额度中申请支用。
1.2财政实行零余额账户政策的用意对财政而言,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通过国库单一银行账户体系来完成,这种支付制度的意义在于改变了原来分散支付下的预算资金拨付方式和程序,采用一种直接形式的拨付,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了单位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保证了从预算分配,资金使用,资金拨付,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账户全过程都有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剖析
2.1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及性质高校科研经费按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指财政性拨款,按来源不同分为中央科研经费拨款、地方科研经费拨款,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归国留学基金、省(市)科委、各部委、厅、局级科研经费等。(2)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获批的科研项目经费,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合同约定转拨到高校的项目经费。(3)高校自主预算安排的科研基金横向科研经费主要是指高校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协作等服务而获取的具有创收性质的资金收入等等。随着高校科技工作和社会各界科技合作的逐步增强,科研经费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已越来越高,并且形成了纵向科研经费专项化,横向科研经费多元化的新格局。
2.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失科研经费的取得往往要通过立项、申报、批准、项目下达、实施、结题等多个环节,时间跨度较长,一般都在一年或几年以上,伴随此过程的经费管理也要通过预算,批准预算,经费下达,支用,决算等多个步骤。就高校内部管理上来看涉及科研部门,财务部门,二级学院(系)部门及课题组成员。很多高校还将科研成果与履职考核、教学考评、职称评定、绩效奖等挂钩,涉及的管理部门更多,如人事部门、教务部门等,这些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相互之间很少沟通配合,比如,科研部门不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成的项目资料与信息,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把管理和责任全部推向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教务部门也没有把考评情况及时反映给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也没有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科研经费的项目管理与会计核算各成一体,管理缺乏统一性,制度没有约束力。
2.3科研经费编制不科学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重立项,轻预算,项目经费编制不科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即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2]。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立项、组织、经费管理、结题、科研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问题是课题负责人全权管理、指挥实施课题一切活动,包括项目经费的预算、支用等;由于高校科研人员对专业性较强的财务预算知识储备不足,对预算科目内容不清楚、不重视,因此,在项目立项申请时科研人员没有正确的经费预算,完全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的预测划分,审批机构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造成课题经费的预算与实际存在偏差。另一方面,许多高校把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多少作为考核科研管理部门和教师的重要指标,与关键岗、重点岗、职称评定等紧密相连。受利益驱使,科研人员想方设法争取项目,他们注重立项、申报,并不注重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审批单位在审批时主要注重上报人的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前期研究成果、学术积累及项目名称等,并不重视上报项目的预算编制。
2.4科研经费支出随意性大,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审批实行项目组负责制,即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自行计划开支。而有的项目负责人认为科研项目的资金是自己通过课题申请争取到的,只要能够按照立项单位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按照规定缴交各种税费和学校管理费用后(有的高校根本没有上交这些费用),其余资金就可以完全由个人支配,至于是否按照项目预算要求的范围和内容使用,则不是什么问题。因此,科研经费在使用上存在随意性,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支出存在不合理开支。由于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标准很难界定,学校对于用在人员经费、差旅费、招待费、礼品费等相关费用上的支出比例没有具体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在具体审核时不好把握,只要票据合法均予以报销,使得这部分费用在科研经费中的开支比重日益增加,而真正用于科研研发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等所占用的比例较低,致使支出结构不合理。此外,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不自觉地去开具一些不是用在科研项目方面的发票报销,将科研经费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第二是项目结题不结账。高校科研经费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项目完工“结题不结账”,即科研项目完成后,已下达验收评估通知,但在项目支出中不作结账处理,对项目资金超支还是结余没有结论,更有些项目组对原先预支的项目经费长期不到财务部门作结算处理,使项目经费长期处于预付款科目之下,造成学校资金结余虚增。导致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主要原因是现有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缺陷,首先,课题预算不细化,管理不科学,造成课题预算不准确,支出的弹性太大。为科研课题结题不结账提供了可能。其次,项目组对财务预支的科研经费使用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现象,特别存在结余时更是长期拖着不来结账,形成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状态,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是资产不共享,使用效益不高。科研经费在经费管理上一直是以项目为基本核算单位,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归属于课题组成员或项目负责人。许多科研人员认为这些资产应该项目组独享或视为私有,项目结题后也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固定资产仍然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甚至有些人员工作调动时,也不办理资产移交,物随人走。对这些资产学校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很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难以发挥其使用价值,效益不高。
3.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
近年来,国家财政推行了五大改革:部门预算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财政实行单一账户支付体系制度开设的一种账户,规定实行授权支付的单位全部财政性资金的拨付都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这种单一拨付账户对资金来源逐步多元化的高校财务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尤其是对项目科研经费更为突出。
3.1支付程序繁琐复杂,审批环节增多按照单一账户管理的要求,平时财政只对高校经费下达一个用款额度给银行,不是实拨资金,并由银行在下达额度范围内先行垫付,然后再与财政国库清理结算。如此规定,高校在使用国库资金时,必须按照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局申请用款额度,经审核同意后,再按两种不同管理方式进行支付,一种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单位用款由财政直接替单位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另一种是实行财政授权方式的单位用款由财政将用款额度下达到银行开设的高校零余额账户中。这样的支付程序变得繁琐复杂,增加了审批环节,延迟了付款时间,增加了管理难度。
3.2与项目经费管理要求脱节,使高校财务管理走入自相矛盾的“怪圈”实施零余额账户支付后,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或是授权支付方式,所支付或下达银行的资金均只是一个用款额度,不是实拨资金,并且规定不允许从零余额账户里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按照国家财经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3]。然而,科研项目实施计划是按年度进行,有的项目需一年,有的跨几个年度,并且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其操作过程也很复杂,如金额较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在使用时要通过项目认证、政府采购、招投标、审计、验收等多个环节,完成这些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通常超过一年或几年。同时项目经费申请批准实施时间与项目经费批复下达时间相隔较长,一般项目申请批准时间是在上年的9月至10月份,而下达经费批复文件在当年的10月至12月份,时间间隔长达一年多。在这一期间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的问题是:一方面高校要按项目批准实施时间进行项目实施而无项目经费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是到年终下达的项目经费来不及支用而被注销(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结余按规定要注销,待下年申请后才能使用)的现象。另外,在这个过程中按财务管理规定,在项目未完成之前,又不能把所有项目经费支付给对方,并且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组织者长期不来结算,课题结题不结账等),部分资金只能作为预付处理,挂在预付款科目上,年终高校账务上没有形成事业支出。基于上述原因,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后,高校科研经费的结余数额越来越大,年终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一方面是基本支出出现入不敷出,事业基金出现赤字;另一方面高校的专项经费存在大量的经费结余而被注销,使高校的财务管理走入自相矛盾的“怪圈”。
3.3项目经费下拨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经费下拨具有滞后性。首先,项目计划批准实施时间与项目经费批复下达时间相隔一年多,造成实施计划批准后开展的很多工作没有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组也没有更多资金垫付,很多按进度需要完成的工作难以完成;其次,年终被注销的金额,下年度还要通过申请、审批、文件下发、资金下拨等多个环节,一般在下年五、六月份才到账,科研课题上半年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了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
3.4项目负责人对改革的不认识,产生对财务管理质疑科研项目负责人多数对账务管理知识不太了解,对财政实行的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传统资金管理模式上。他们认为财务就是应该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认为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一旦批准实施,财政就应尽快下拨项目资金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对项目实施支出费用应立即支付,这样才能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这种观点从协调的角度看是对的,比如一台大型机器运转时各个零部件应协调工作才能使整个机器进入很好的工作状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是,财务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包括学校内部,学校外部,各种规章制度,作为学校财务部门不可能去决定学校外部的事,也不可能不按规章制度办理,然而,有的项目负责人根本不理解,认为财务部门工作没有做好,甚至认为是在刁难,对学校财务工作产生质疑。
4.创新适应零余额账户拨款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4.1加大对财政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较少,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不熟,特别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专项资金管理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对经费具有审批权或被赋予了部分审批权的人员(包括学校领导,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对财务管理要求也了解不多。由于这一现实的存在,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在所难免。因此,高校相关部门应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财政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零余额账户体系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减少不必要的质疑。
4.2建立适应财政改革的高校科研经费综合管理制度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经费来源从单一走向多元化,支出管理由粗放型到精细化,特别是科研经费来源的多渠道,情况复杂,支出和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以及财政拨款体制改革给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带来了新的挑战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高校要认真思考,制定适合高校多部门共同管理的、适应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的,能推动高校科研持续发展的综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4.2.1明确管理职责职责分明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中必须明确高校内部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才能保证高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科研处作为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管理过程,有责任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相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包括做好科研经费收支的核算工作,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宣传,解释相关财经法规,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财经法规使用科研经费,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清理,反馈给科研处及项目负责人;纪检审计部门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相关要求使用资金,特别对长期结题不结账,甚至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相关责任。
4.2.2完善管理制度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协同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并不断完善。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充分论证,核实项目成本,认真编制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应根据项目预算,保证项目开支的计划性和合理性,监督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在项目结题阶段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三个阶段中,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各负其责。立项阶段,相关部门(包括科研处、财务处、纪检审处、项目组)要对立项项目充分论证,既要重视项目立项,也要重视项目的预算,对立项项目的审核,不仅要强调项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研究方向、金额,更要注意审核项目的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阶段,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纪检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项目预算为依据,共同监督经费支出情况,发现不合理的支出及时纠正,让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实施组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且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项目结题阶段,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科研经费使用实施有效监督,防止违规现象发生,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特别对长期结题不结账的现象做出相应的惩处规定,保证项目经费结账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化。
4.2.3控制开支范围,推进成本核算科研经费的核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是进行财务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国家和学校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不得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另一方面,要推进科研课题的成本核算,完整、真实、全面地反映科研课题的成本,特别是对开展科研课题活动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水电费、实验耗材、实验设备、固定资产损耗、科研人员经费等相关费用,应该按科学合理的比例分摊。这样既能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适度、合理、透明,同时也能够杜绝因为成本核算不完整,造成科研经费中存在隐形支出的现象。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应引入成本核算机制,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提高科研效益。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制度;问题;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1. 004
[中图分类号] 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21- 0009- 05
1 引 言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增长迅速,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在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发展科技及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对科研经费不断加大力度的投入,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复杂化,个别高校也出现了一些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的现象,如: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不科学、经费支出随意性大等问题,甚至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上述问题的出现除表明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在某些方面也亟须完善。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在当下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日趋严谨、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愈加紧迫、绩效评价要求日益强化的形势下,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符合高校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经费管理政策制度,对保证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优化科研经费资源配置,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提高科研项目的绩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差
2011 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相继出台了多份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的重要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然而,制度的修改进度始终赶不上科技发展的节奏,各主管部门的“通知”差异颇大,细节模糊笼统,在操作中容易混淆理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分别2012年、2013 年出台并相继实施,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却没有随着高校财务制度的更新而做出与之相适应的新修订。
科研经费管理方法简单,按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高校科研经费大体可分为横向科研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两大类。从国家层面来看,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始终没有得到统一,以纵向科研经费为例,只有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某些制度空缺的情况下亦是参照其他行政管理的一般措施执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带有明显的行政化特色。高校对于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一般均采取按预算执行的管理方式,对于横向科研经费缺少灵活的操作机制,使科研经费管理缺少科学性。同时,由于对横向科研经费很少有审计的要求,高校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比较薄弱。
各个高校依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界定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所在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在高校内部往往也是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同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客观上造成了科研经费报销中某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高校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奖惩机制也不够完善,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有关经费使用的奖励制度并未得到真正实施,或者激励作用不明显,也不能发挥激励作用,由此使得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与效率大打折扣。
2.2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不科学
(1)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意识不强。部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部分项目负责人认为,预算是为争取科研项目的需要而编制的,申报科研经费时预算随意编制,结果因预算的不合理导致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实际开支与支出预算存在较大偏差。
(2)预算编制没有统一的规范,编制方法,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非财务专业的课题负责人及相关科研人员,预算编制常识匮乏,在编制预算时往往依据以往的经验和猜想,缺乏财务的专业性,对成本要素考虑不周,预算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成本,很多预算未经过充分分析和考察,缺乏实际操作性。
(3)首先是预算编制过程中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参与指导不够,其次是国家现行财务开支标准的调整往往跟不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由于科研人员在缺乏科研和财务部门有效指导的情况下,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对经费支出缺乏定量的预算研究,使得科研经费预算不够精细准确,预算编制时没有合理按照相关的事项预计项目的发生额,预算份额分配不合理,使科研项目预算不能反映科研工作的真实需要。
关键词: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绩效激励;以人为本;绩效考核
2015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16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3亿元,增长8.9%;其中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支出998.6亿元,增长11.2%。虽然科研经费持续增长,但是科研经费管理却是百病丛生,“报账难”、“无法集中精力搞科研”、“绞尽脑汁做预算”、“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始终存在,严重影响正常的科研工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为此,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本文以A高校为例,进行研究分析。
一、A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的现状
(一) A高校科研经费的组成情况
A高校为中西部地区省属重点高校,A高校科研经费历年排名全省前五。如表1所示,从2009年到2015年,A高校的科研经费总量增长了将近3倍。其中,财政科研经费的增长比较明显,财政科研经费占总科研经费的比例也是逐年增加,随着国家近年来大力加强科研经费的投入,2014年和2015年的财政科研经费更是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
(二) A高校科研经费支出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其中直接经费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协作测试加工费)等十几类支出科目。表2列出的是A高校2014年和2015年两年,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各支出科目占比的平均数,上述5项科目的支出加总均超过总支出的70%。其中,财政科研经费支出,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而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劳务费、差旅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材料费和设备费。其中材料费、设备费、委托业务费(协作测试加工费)最能体现科研活动的过程和研究成果。
二、A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横向科研经费由于没有进行预算设置,支出较为随意,经费监管流于形式。比如横向科研经费大比例支出劳务费、差旅费,甚至出现7%的接待费,容易引起人们对横向科研的用途和科研成果产生质疑。
二是财政科研经费劳务费的支出比例很低,只有14.63%。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都规定了财政科研经费中不得开支在职人员的劳务费,只能列支无收入人员的劳务费,而且还有比例的限制。这个规定的本身意图可能是为了限制无发票支出,但却是与科研活动本身的性质相违背的。科研活动主要是人的脑力活动,如何体现出科研人员的价值,应该增设人员绩效科目,这样科研人员不用再通过“凑发票”“虚开发票”“造假谖穹选崩词迪帧白陨淼募壑怠保而是名正言顺地获得科研劳动所应得的报酬。
三是设备费占比都相对较低,也反映出A高校科研设备的不足。科研设备是科研工作不可或缺一部分,先进的科研设备是高效科研工作的必备前提。
三、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的新思路
(一)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绩效管理的精髓,人是组织中有灵魂的参与者,如何提高组织的绩效不能忽略了人的本质。科研工作者是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没有科研工作者的专心致志地辛勤付出,就免谈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应该成为科研人员科技创新途中的绊脚石,而应该顺应科研工作的规律;不能一味的强调预算的编制,而应该根据科研活动的发生允许适当合理的调整;不能让科研人员觉得财务报账的“门难进”“账难报”,而应该努力帮助科研人员解决报账难的问题,财务人员应该准确向科研人员传达科研规章制度的变化,特殊情况的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科研人员配备财务助理,争取让科研工作者把精力集中在科研工作中,而不是让科研工作者成为一名会计。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制度除了对科研工作者有更多的关注以外,更多地在于能帮助高校管理者掌握管理技巧,养成科学的管理习惯,帮助科研工作者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开发内在潜能。
(二)加大激励
激励是管理者的主要领导功能,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始终。如何激发科研工作者的事业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我们在绩效激励中下功夫。科研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而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有部门透露《意见》将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如此大尺度的放开绩效比例,等于是给科研人员“松绑”。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获得应得的成本补偿。
(三)注重考核
没有约束不等于没有监管,在放开科研经费限制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从绩效考核上想办法,出高招。首先,绩效考核应注意公正公平。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环节都应该对科研人员公开,包括绩效考核的内容、等级、考核方法、评价标准、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和职责等,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科研人员争上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绩效考核应践行差别化原则。不能笼统的把考核当成一个形式,而应该设定定量考核指标,比如论文的级别、数量、获奖数量、专利数量、实用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严格区分科研成果等级,对于不达标的科研项目应该有一定的惩罚措施。最后,绩效考核应定期化、制度化。现阶段,我们比较重视科研项目的申请,而忽视科研项目的中途和后期的检查。绩效考核应贯穿于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不止对科研经费的监控,科研成果更应该成为监控的重点。绩效考核形成一种制度后,定期化的绩效考核才能及时发现科研活动中的问题,促进科研事业健康的发展。
四、结论
我国正处在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从大额的科研经费投入中获得相当的科研产出,加强科研经费的绩效管理或许是一个好措施。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以人为本、加大激励、注重考核可以更好地管理科研经费,使得科研工作者有更多的时间踏踏实实的搞科研,更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为高校“双一流”的目标而努力,为国家的科技振兴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韩洁,等.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详解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改革六大亮点[M].新华社,2016,1,8.
[2]曹颖萍.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需要创新的思路和方法[J].中国林业经济,2015,2(1).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社会各界把更多的目光投向高校,对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也是日益关注。本文从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入手,从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重构、管理和服务并重理念的提出、科研绩效考核以及科研项目涉税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为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校 科研项目 资金管理
一、 引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856.7亿元,2009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468.2亿元,5年间投入增加了388.5亿元,增长了82.98%,年均增长16.6%,远超过全国GDP的平均增速。为实现本届政府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科技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我国必须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尤其是高校作为科技人才的集聚地,需要持续加强投入。
随着对高校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也日益受到重视。2012年开始,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也逐渐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追踪问效和审计力度,审计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 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的功能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刚性不足,控制不力,预算调整较为随意,缺乏依据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之间衔接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给预算控制带来一些麻烦。根据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类科研经费在申报时必须按照预设的预算项目编报项目经费预算,而根据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在核算科研经费等经济业务时,必须通过特定的会计科目来反映。由于会计科目和预算项目内涵不尽相同,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比如“数据采集费”主要指用于数据采集的人工费、差旅费、邮电费等,这一个预算项目所对应劳务费、差旅费和邮电费等三个会计科目。而且,在预算执行中,有些预算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没有确定的金额和比例,给预算控制带来一定难度。比如,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二)科研经费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的办法,执行难度较大
科研项目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纵向项目又有国家、省、市(厅)等不同级别之分,就国家级的项目就有诸如《“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横向项目一般根据委托方或科研合同的要求,有些甚至都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多种经费管理办法的存在,虽然有利于对各自的项目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各经费管理办法相互独立,不利于科研人员和高校财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影响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执行。
(三)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较为突出
一方面,部分教师法制意识淡薄,他们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课题组所有。另一方面,高校片面放大了财务、科技处等部门的服务职能,弱化了这些部门的经费管理职能,双方力量悬殊,导致高校经费管理相关部门地位不高,起不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再者,有的高校内审部门不注重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这些都造成对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使科研经费支出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四)科研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部分科研项目资金存在超预算范围、超支出标准使用的现象,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绩效工资等人头费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且占比较大。另外还有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列支较大比例与本项目无关的办公费用等。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过大,结题不结账现象依然存在,结余资金往往被用于非科研项目开支,这些都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
(五)科研项目涉税问题还比较突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3]57号)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根据文件要求,高校从兄弟高校、全额拨款的科研单位和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项目经费,可以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为非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各项税金。但是税务局却认为这些经费应该纳税,理由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规章制度要求,只有经批准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与之有关的技术服务才属免税范围。还有,税务部门还要求高校就科研经费结余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根据制度要求,高校不需对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科研经费,高校对科研用房、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以及科研人员工资没有对象化,均从教育事业费中支出,没有分摊列入科研成本。另外科研项目经费的目的是研究而不是盈利,根本不是经营行为,而且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种周期性的行为,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年末结余并不是最终的项目结余。因此,对高校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十分不合理的行为。
三、对策分析
(一)科学编制预算,完善预算调整程序
由财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制定科学的支出定额标准,对科研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项目,制定明确的人均定额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同时,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材料费、测试费和协作费等项目,要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的调整自,适当允许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并强化预算约束。
(二)制定统一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众多,根据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及其范围也不相同。对所有的科研项目,均通过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比照目前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行为。
(三)加强财务信息化水平
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对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进行对应和分析归集,使科研经费报表能够直接从财务账上取数,便于及时向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供经费分预算项目的使用明细,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保证预算执行的科学性。
(四)进一步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通过制定各类管理制度,赋予财务处和科技处在经费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主体地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制度,对人头费的开支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对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货物、服务采购一律按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执行;重点加强对科研项目外协经费的管理,建立外协单位定期审查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科研服务工作,服务和管理并重。要加强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在财务处、科技处和各院系设立专、兼职的科研服务岗位,配合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科研服务岗位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使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研活动、依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五)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绩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明确高校绩效工资的政策范围,建议科研劳务费和科研绩效支出不占学校总绩效;根据高校科研项目的实际绩效安排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比重可适当加大,以充分体现绩效支出对项目推动的激励作用,同时可缓解科研人员找票报账的情况;强化科研项目结果管理,弱化项目结转结余管理硬约束,通过政府、企业购买科研服务的形式,将研究成果和科研产品推向市场,项目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好的,其项目结转结余允许用于安排其他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六)要进一步落实科研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要和财政部门加强协调,就高校科研项目涉税问题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高校科研项目的征税范围。要从鼓励科研和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的结余免征企业所得税,即使征收,也应根据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的净结余征收,而不能简单按各项目年末结余征收。Z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R].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