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车辆管理所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提高车管民警的综合素质
一是狠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不断提高车管民警的思想认识。利用单位集体和自行学习时间,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了“反特权思想,树立良好警风”教育活动,不断提升了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截止目前,全所民警人均记学习笔记25000字以上,心得体会8篇。同时,车管所利用每周五下午一小时时间组织民警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91号令),《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与车管业务知识,特别就新的91号令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把修改和调整部分内容作为重点,对所有民警特别是考试员进行培训和考试,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结合业务知识,组织民警开展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培训,互换角色,实行月底业务知识考核制度,以无籍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当月服务最佳者,与年终考核挂勾,进行奖励,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车管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民警职责》落实了岗位民警责任制,针对每个岗位工作特点和要求,配齐了各岗位民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确保了各项工作准确无误,高质高效地完成。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素质,使车管队伍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二、依法规范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抓好源头管理
一是立足实际,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筑牢第一道防线。1、严把驾驶人初学受理关,严格执行驾驶证申领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受理驾驶人各种业务时,严格遵守了驾驶人“三不受理”原则。严把驾驶培训监督关,车管所按规定监督检查驾校的培训管理工作,审查教练员的资质,落实了学习、培训、考试场地,确保了质量过关。2、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根据公安部91号令规定,对现有考试软件和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和完善,购买科目一考试无纸化设备9套,已全部正式投入使用,科目二、三有专门设备和场地,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全部实现,考试成绩单实行了本人和考试员双签名制度,严肃了考试纪律,规范了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标准,确保了考试质量的提高。考前严格参加考试人员身份识别,组织考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全年共考核驾驶人3028人,合格发证1012本,补证换证985人。3、建立和完善了考试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等制度,按工作规范对驾驶人建立考试台帐,大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考试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绝杜绝了“人情证、违法证”的出现和行为的发生。同时,按照车管所等级评定的要求,严格了业务流程,规范了办事程序,按要求完善了机动车驾驶人档案集息的录入、装订、归档工作,确保了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全年共完善驾驶人档案信息9732份。
二是严格机动车管理,重点突出在机动车的上户和检验上。在办理机动车的各项业务时,严格按工作规范操作,新车上户从受理岗开始,严格审查所有人提交的资料、凭证,核查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号等重要部件。严格按工作规范办理车辆注册业务,坚持做到了每辆上户挂牌车辆都进行盗抢系统检查比对,切实严防了为走私、盗抢车上户挂牌。车辆号牌采取了计算机公开选号系统,实现了“五选一”制度,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今年共给五类车上户挂牌2371辆,换发三轮汽车牌证852辆,登记注册准确率达到100%。根据实际情况,新车外检与车辆年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查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灯光、制动等重要部件,落实了“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了车辆安全运行。在办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规范了档案的管理,车管民警利用晚上加班时间,集中清理了机动车档案220__余份,修改完善了档案13600余份,逐一造册登记,真正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逐一造册登记,并在大厅公示栏上进行公告,落实了车辆注销和报废手续。
三、严格把好检审关,确保安全运行
作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车管所始终将公路客运,营运车辆作为重点进行监管。根据大队的安排,车管所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一是全警动员,广泛 宣传。根据年初《机动车驾驶人检审验工作计划》安排,检审期间印发宣传提纲20__0份,电视公告15天,出动宣传车120台次,深入到车站、客运公司、乡镇等地广泛宣传机动车和驾驶人检审验的重要性,今年共检市管车辆600余辆,五类车3264辆,五类车驾驶员审验换证2506人,确保了今年市管车辆的检验率达80%,县管“五类车”的检验率达75%。二是在客运车辆管理中,要求各公司有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和安技员,每天对运行客车进行安全检查并签字,车管所采取每月随时抽查和每季度集中检查等方式,深入车站现场或上路,检查客运车辆的机械性能,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季度检验卡,对抽查不合格的车辆责令停运,确保“病车”不上路。今年共检客车2960辆次,检验率达100%。在决战七十天期间,车管所根据大队的安排,制定方案,加大力度,派人每天定时深入监督检查,并逐一造册登记,从根本上消除了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切实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70天内共检查客车安全技术状况760余辆。
四、规范窗口建设,强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我所按公安部确定的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年的要求,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厅六项便民措施和我所承诺的八项服务要求,不断完善了车辆和驾驶人的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了亲民、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对民警照片、姓名、警号及各种车驾管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公开、上墙。设立意见箱、公布公用电话,让群众随时随地对车管民警的服务进行监督。车管大厅实行了低柜台开放式服务,规范了业务流程,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是根据公安部《公安交警队和车管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的通知》,在大队门口设置车管所标志灯箱、指路标牌,按规定的规格和颜色将大厅门楣和外墙重新设置,改变车管所外观面貌,为群众提供优美的办事环境。
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行“一站式”工作服务方法,全面落实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推出的便民措施,使办理业务资料和手续在内部传递,并在此基础上设立导办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服务,接待办事群众实行站立式服务,最大限度缩短了办理车管、驾管业务时间。
四是建立了所长接待日和值日警官日制度,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五是严格执行业务办理时限规定,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业务一般都在当日办理,在不违犯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办事手续,能让群众一次性办完的事决不让群众跑二趟,力争让群众当天来,当天办结手续,真正做到了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关键词:车辆;信息系统;精细化;成本管理
一、粗放的车辆成本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各车辆使用部门自行对车辆的油料及修理费进行管理,没有实行有效考核,缺乏激励机制。
(2)由于车辆成本管理较粗放,产生公车私用、车辆随意停放、维护保养责任不到位现象,导致成本增加和资源的浪费。
(3)少数驾驶员在工作中对车辆的主动保管维护积极性不高,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二、利用信息系统实施精细化车辆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精细化成本管理的定义
精细化成本管理是指成本管理人员运用专门的方法,分类别、分部门、分环节归集所发生的相关成本,提供准确、详细、带有明细结构的成本信息,已达到成本控制精细化的目的。要想实现精细化成本管理,必须借助与现代信息管理系统,对构成成本信息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识别、归集、反映。将精细化成本管理应用到车辆成本管理领域,是为了通过提高车辆成本管理水平,从而推动企业其他辅助生产成本管理,促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精细化车辆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
(1)开发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车辆信息化管理是车辆管理工作精细化的要求。开发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的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驾驶人员档案、车辆档案、车辆运行、加油、维修、费用等模块,规范车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油料管理、车辆公里数、车辆事故、车辆费用和驾驶人员变动等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科学严密的制度保证体系。有了车辆管理信息系统,还要有配套的管理制度。制定车辆管理制度,一是要求进一步强化车辆的基础工作,在完善文字基础台账的情况下,建立起本单位的车辆运行、车辆事故、车辆维修、车辆费用、车辆年检、车辆公里数、车辆保险以及专兼职驾驶员基本情况、驾照年审、驾驶员违章等信息化的基础台账。二是针对车辆运行管理、车辆维修管理、车辆油料管理、车辆公司数管理、车辆事故管理、车辆费用管理和驾驶人员管理等常态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有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加强应用培训,提高使用质量。车辆管理系统需要车辆使用单位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认可并需要掌握应用。为提高驾驶员档案、车辆运行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油料以及车辆运行的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车辆运行在线监督,企业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消缺培训,使大家既了解软件模块的管理功能,又掌握实际使用的技巧,为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档案、车辆档案与车辆的运行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4)加大实施过程的管控。为切实做好车辆成本管控,企业车管部门应每月对车辆运行、维修、油料管理、车辆公里数、车辆事故、车辆费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检查一次,实行月度、季度考核。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一是合理下达车辆成本计划。企业可以根据上年度各车辆成本的报表,认真核实和分析各车辆单位成本的使用情况,核定单车计划成本,制定年度车辆成本预算,严格按照核定的车辆与单车计划成本费用下达预算。
二是实行车辆油料一卡制,即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油料采购,集中登记每辆车的加油情况,确认登记日期、加油量、里程表指数等数据。加强油料管控过程。
三是各车辆使用单位建立单车技术档案,对日常维修、保养的费用清晰记录,对成本管控过程明细化,以提高修理费用的透明度。
四是每月对照派车单审核过路过桥费,加强审核的闭环。
五是成立技术鉴定小组,对车辆大修、车辆部分大件和轮胎的更换科学诊断,加强大修成本费用使用过程管控和监督。
六是加强对各车辆的车辆成本进行考核。企业应按月、按季对各车辆的车辆参数报表,进行审核和分析,并对单车成本执行情况进行评定,纳入对各车辆使用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
三、利用信息系统实施精细化车辆成本管理取得的效益
(一)经济效益
降低单车成本油耗,节约修理成本,加强车辆的合理调配,提高车辆使用率。遵照勤俭节约的经营理念,积极从车辆成本等可控成本各构成要素中寻找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分别加强管控,完成了可控成本降低的目标。
(二)管理效益
(1)规章制度执行力得到了提高。年度单车成本数据的下达,明确了车辆使用部门对车辆成本控制的目标,细化了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逐步提高精细化车辆成本管理水平。
(2)对推进全面成本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可执行的参考价值。车辆成本是公司生产成本的一个元素,车辆成本管理精细化的成功经验将给企业全面推行成本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参考,企业通过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逐一分析,分别提出单项精细化成本管理方案,在得出充分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各项精细化成本管理。
(三)社会效益
我国是石油消费大国,每年消耗的汽油中交通运输消耗占50%以上,在原油消费中约有50%靠国外进口,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大国。尤其是在当今能源进一步紧张的高油价时代,节约单车油料成本不仅为我们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大力提倡节约能源、努力建设节能型社会的宏观背景下,提高节油意识和节油效率,充分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在车辆管理中,如何完善公司内部油料、车辆维修费等的考核办法和各类车型考核标准,不断提高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节油技巧,汽车保养的良好习惯,从思想上、方法上做好节约油耗、养护车辆工作,切实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车辆运营成本,是公司需要持续研究挖掘的目标。
有关规定:
1、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手车提挡后可以退挡,但是汽车提挡过户超时间的,不会退挡,因为挡案在机动车现所有人手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3条第1款规定: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挡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2、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3、由上述规定可知,车辆管理所将机动车挡案交给机动车现所有人,由机动车现所有人持机动车挡案等材料到其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登记,因此,超过了30日的时间未办理转入登记的,机动车挡案不会退回,仍然在现所有人手中。
(来源:文章屋网 )
9月21日下午5时左右,张少杰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要帮他办理出口退税。由于对方准确报出了他的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购车时间等信息,特别是还未挂起的车牌号码,所以张少杰便相信了对方。按照其所给的电话号码,张少杰打通了该电话告知自己的银行账号,并输入密码验证。
9月21日晚,张少杰发现其账户无端地被转走2300元。经到银行查询,他得知可能系被他人盗取后,遂向公安部门报案。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张少杰承认,他接到电话时并未核实电话真伪,未询问通话对方的情况,他的银行账号、密码以前也未告诉过他人。
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侦查,但由于张少杰不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所以侦查陷入了僵局。张少杰认为他被骗是因为对方准确地报出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就连还没有挂起的车牌号,对方也一清二楚,说明他的个人信息一定是在购买车辆及为车辆购买保险、申领车牌照的过程中被泄露的,而这一过程中能够知晓自己个人信息的部门只有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和车辆管理所。11月7日,张少杰、徐敏上诉至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要求以上三家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2300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11月23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车辆管理所等三家单位代表提出,张少杰、徐敏只是将可能泄漏信息的各单位列为被告,却忽略了其自身也是信息泄漏的渠道之一,且在接到诈骗电话时未甄别、判断内容的合理性、真实性,其也存在过错。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未知密码的情况下,银行账户中的款项是不能被划转、提取的。张少杰、徐敏在购车过程中,向三家单位明示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所购车辆型号、车牌号、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及通讯号码等信息,并没有提供银行账号和密码。而在此情况下,凭张少杰、徐敏在购车时提供的那些信息,并不可能造成他们账号资金被划转的结果,他们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张少杰、徐敏的诉讼请求。
2012年6月7日,张少杰、徐敏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诉称:个人车辆的购买及登记信息,只有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车辆管理所三家单位知悉,因其对上述信息的保护不善,致使他们受骗,该三家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可能产生信息泄漏源的四方,分别为张少杰和徐敏,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车辆管理所。因张少杰、徐敏明确表示未向这三家单位透露其银行账户及密码,实际掌握银行账户及密码的是其自身。因此,张少杰、徐敏是银行借记卡的账户信息及密码的唯一控制人。本案中,张少杰、徐敏接到莫名电话后,将其银行借记卡的账户信息及密码泄漏给对方,该行为是张少杰、徐敏发生损失的直接原因。故认为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车辆管理所与争议的2300元损失直接关联无事实依据。
2013年7月24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题图与本文无关)
律师说法
信息是符号,也是财产。如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遗传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可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大多数时候,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将会给本人的生活或财产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和车辆管理所均掌握了张少杰、徐敏的个人信息。其中,汽车销售公司和保险公司除按约定提供服务外,有责任对张少杰、徐敏的个人信息保密。车辆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业务,防止购车者的信息泄露。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少杰和徐敏虽然可以证明上述三方掌握了其个人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所购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但无证据证明上述三方因保管其个人信息不当而导致信息泄露,更无证据证明其损失与个人信息被泄露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张少杰和徐敏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张少杰和徐敏提供给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车辆管理所的个人信息中并不包括被骗钱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其2300元被骗是张少杰轻信自称是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男子所致,直接侵权人为该男子,应由该男子赔偿张少杰和徐敏的损失。
目前,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我国现有的法律更多的是从事后救济的角度提供保护。公民需要支付的维权成本非常高,难以从根本上防范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因此,提高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十分必要。在实践中,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有多种,包括消费,如买车、买房、买保险。在办理上述买卖手续时,均需填写个人信息。在办理会员卡、优惠卡、银行卡等卡时,也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使之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之一。在就诊时,医院大都施行IC卡管理,要求填写详尽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往往容易因为管理不善或恶意泄露而被盗用。求职者在参加招聘会时,经常留下个人信息。网上注册时,网民申请电子邮箱、注册论坛、登录网络游戏,均会填写个人信息,而黑客利用木马病毒不仅可以收集上述信息,甚至可盗取用户银行账户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