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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购销企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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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购销企业工作总结

中药材购销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加大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符合规定;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中药材购销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五峰是第三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自2016年9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截止2018年12月底,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个、乡镇电商示范服务站7个、村级服务站100个,电商市场主体主要有本土电商平台公司6家、电商企业89家、跨境电商企业6家、各类网店1198家、微店1402家,专职电商从业人员750人、兼职电商从业人员超过4500人。2018年全县电商线上销售总额达3.02亿元,同比增长54.55%。2018年全县快递收件量282.5877万件,快递发件量3149.317万件,合计597.5194万件,同比增长65.21%。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商发展工作,成立由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电商工作推进会。各乡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定期召开电商专题办公会。在五峰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电子商务进农村》专区,公开实施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定期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县电商办创新示范项目管理方式,邀请第三方权威监理机构对示范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进行审计监理,有效的防范了风险,加快了推进速度。

(二)园区建设

1、依托五峰民贸电商创业园,打造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截止到2018年年底,园区电商企业聚集数量54家,成功孵化电商企业16家,孵化创业项目8个;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岗位3000余人。打造成地方名片,成功认定为省、市级众创空间,成功申报湖北省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2018年累计接待超过5000人次。

2、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并稳步推进。三峡博艺珠宝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主体工程已全面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茶旅电商产业园已纳入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方案。

(三)农村物流体系

按照“两中心三专线”的五峰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思路,截止2018年年底,两个县级分拣中心、覆盖全县八个乡镇的三条物流专线均已全部开通并正常运营,自开通运营以来,全县运输时效得到了有力保障,平均缩短10小时以上,且电商件价格降低了40%。同时着力解决物流快递到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8年11月开始已在25个行政村开展物流快递到村试点行动,目前效果较好,准备在2019年对各乡镇主干道沿线行政村进行全面推广。

(四)供应链体系

1、加强市场监管。依托“两个系统一个中心”,即可视化实时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和快速检测检验中心的网货质量监管体系,确保网销农产品安全;持续完善五峰电商产品数据库,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根据网销政策规定和产品特性,对全县产品进行筛选,目前入库产品711种;设立电商交易管理中心,对五峰主要电商交易平台、电商企业、网商(微商)进行监管,由电商协会安排专人进行电商交易统计工作。

2、持续打造网货品牌。已完成网货品牌“茶韵”“花颜荞语”“五峰印象竹艺”“五峰印象腊肉”“慢土豆”“五峰香葱”“五峰土姜”等50个网货品牌、“五峰毛尖”“清凉湾潭”“土家山蜜”三个公共品牌的注册和设计工作。

3、制定网货标准并严格对照实施。目前已拥有1套省级流通标准(茶叶),已完成7套网货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包含我县主要农特产品蜂蜜、中药材、蔬菜、腊制品。

(五)公共服务体系

1、出台干货政策。已制定《关于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扶持农村物流、电商培训、电商扶贫、农产品网货化、人才培养等。

2、持续建设五峰民贸电商创业园和三峡博艺珠宝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两个县级运营中心,以两大中心为依托,实现六大功能,即公共服务、电商运营、网商创业孵化、电子商务培训、特色产品展示、网货仓储配送。

3、发挥五峰电子商务协会作用,积极开展各类电商助销活动。2018年,由协会主办或协办1次电商年货节活动、5次电商助销活动,前后共与20余家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帮扶协议,带动1500多贫困户脱贫增收。

4、电商培训。2018年,依托县人社局、县电商办、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电商协会共开展20期电商培训(电商培训乡村讲堂15期、电商增值培训班1期、电商创业培训班3期、残疾人专题培训班1期),参训2202人次,其中贫困户398人次。

5、宣传营销。全方位开展五峰发展电子商务工作宣传,积极组织活动和参展,大力宣传电子商务优秀企业,推介我县优质产品,全力打造“互联网+五峰”,提升五峰知名度。

(1)2月初,举办“2018五峰首届电商年货节”,活动持续12天,吸引近60家商家入驻,同步实现了五峰网货、电商扶贫农特产品、其他年货土特产品线上线下展示与销售。

(2)3月中旬,积极响应“以茶促旅·以旅带茶·茶旅互动”的茶旅融合发展思路,与邮乐联袂打造“2018邮乐春茶节”活动。

(3)3月中旬,参与宜昌市商务局组织的“宜昌茶,香天下”2018线上春茶节活动,各企业销售“五峰绿茶”20000余单,销售额突破200万元。

(4)“五峰蓝”平台赵鹏荣获2018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村电子商务组的金奖。

6、2018年3月,成功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

7、2018年4月-10月,安排专人对口支援西藏加查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同时五峰印象、五峰万绿公司向加查县捐赠2万元用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另县公共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对加查县网店建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及后续跟踪服务。

(六)电商扶贫

1、2018年4月底启动电子商务乡村讲堂活动,计划在2年内实现108个行政村(居)全覆盖,其中贫困户占比不低于20%。截止2018年年底,预计完成40个行政村的培训工作,累计参训3000人次以上。

2、7月9日至13日,组织8个乡镇共计72名职业农民工、电商创业青年等参加“湖北省电子商务精准扶贫领头人培养计划”送课下乡培训活动。

3、2018年,由协会主办或协办1次电商年货节活动、5次电商助销活动,前后共与20余家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帮扶协议,带动1500多贫困户脱贫增收。

4、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岗位3000余人,其中全方位、多角度帮助100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就业。

5、5月中旬,五峰印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鹏应市商务局邀请,对市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题为“发展农村电商,助力扶贫攻坚”的农村电商专题培训。

6、8月中旬,五峰印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鹏作为我县电商扶贫带头人在全市脱贫攻坚会上作典型代表发言。

7、8月中旬,“五峰蓝”电商平台成功举办傅家堰受灾玉米义卖活动,活动总共收购销售玉米52000斤,销售额102960元,帮助受灾地区农户增收总额26000元,覆盖受灾地区农户50多户,其中在册贫困户24户。

8、按照“一乡一品”发展思路,今年重点针对傅家堰乡柑橘产业进行了线上包装、策划及推广活动。自2017年11月底县电商协会与傅家堰乡签订200万的柑橘帮扶购销协议以来,截止11月底,各大电商企业总计收购销售傅家堰乡柑橘126252斤,销售总额38.5万元,帮助傅家堰乡鸭儿坪村、白庙村等125户种植户户平增收2200余元。

9、12月上旬,参加市商务局在我县九里坪村、长茂司村开展的“电商扶贫·党员先行”帮扶活动,除对每村使用电商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帮扶外,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到村签订帮扶协议,同时由县电商协会现场收购当地土农特产。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示范县项目收尾工作,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做好后示范时代平稳过渡工作。

(二)跨境电商项目持续推进。

(三)筹备茶旅电商产业园项目建设。

(四)电商扶贫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依托五峰民贸电商创业园入驻企业和县电商协会会员单位,成立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发挥党员示范作用。聘请党员律师担任顾问,举办电商扶贫专题法律讲座,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组织党员企业家参与电商扶贫工作,定期开展“电商扶贫,党员先行”等主题活动。

2、发展网货供应基地。通过“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发展建设网货供应基地6000亩,电商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下订单并指导合作社进行包装、分拣,合作社负责进行生产、品控和日常管理,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生产等方式参与。

3、完善电商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电商物流信息系统”和“两中心三专线物流网络”日常管理,优化各站点便民服务职能。2019年通过开设物流支线,配备机动运输车辆,整合农村客运、社会物流等方式解决交通相对便利的28个村“最后一公里”难题。

4、构建电商市场体系。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远程辅导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开设网店(微店),指导贫困村合作社建设网络销售渠道,2019年培育不少于200家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5、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电商企业优先销售贫困户农产品,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和县电商服务中心的沟通机制。争取商务部及省市电商扶贫政府资源,引导国内知名平台及省市电商企业与本土电商企业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知名展会,举办各种线上线下活动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销售。2019年计划带动贫困户增收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