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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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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

慈善法草案范文第1篇

最近以来,微信朋友圈这样的“救救我”筹款越来越多,这些内容无一例外附带着一个名为“轻松筹”的链接,而当你点开链接后跳转的界面显示了求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求助人(患者)的姓名、所患疾病,收款方信息、目标金额、已筹金额、支持次数等,捐款人可以通过点击“帮助TA”进行捐款,捐款金额从几元到上千元不等。

这就是众筹网“轻松筹”目前最吸引人的地方,凭借这一充满“慈善爱心”的特色,“轻松筹”目前估值已经达到3.5亿美元,腾讯、IDG等资本已经成为其股东。

不过,最近“轻松筹”却频频受到质疑。据媒体报道,一女大学生为病重的母亲募款6万元,事后却天天晒吃喝玩乐,类似事件层出不穷。网友对此颇为无奈:“‘轻松筹’什么时候变成了‘轻松骗’?”

不可否认,“轻松筹”确实完成了众多慈善项目。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据调查显示,“轻松筹”为代表的网络慈善平台也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虚假慈善诈骗难题。事实上,“轻松筹”并不对各种“大病”和捐款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实,无法从根本上防止虚假信息。

身份问题逐渐变得明朗

8月22日,民政部公布了13家入围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其中就包括“轻松筹”。近日,慈济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站在慈善的角度来说,是希望看到‘轻松筹’这类平台出现,因为慈善组织的资金并不宽裕,在大病、重疾方面往往无能为力,对于这类人群,公益众筹可以起到对慈善组织的补充作用,但前提是要规范。”

从“轻松筹”这类众筹平台的流行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尤其在重疾方面,求助渠道严重缺乏。除此之外,与传统慈善组织相比,在“轻松筹”上发起众筹的程序相对简单:即求助人筹款项目、提交材料、平台审核后上线、求助人在项目募集期结束后提现。公益众筹平台的高效、便捷也为很多急需资金的求助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然而,在身份问题逐渐明朗之后,“轻松筹”仍未“轻松”。公开信息显示,此前,舆论曾对商业公益众筹平台“轻松筹”颇多质疑。这些质疑曾充斥了整个募捐环节。例如,平台是否合法、捐助者资金流向、受捐者案例真实性以及平台收费的合理性等。

根据百度搜索热度,“轻松筹”身份、“轻松筹”资金流向、“轻松筹”为何频频出现在朋友圈、“轻松筹”收费等问题仍是当前舆论关注热点。

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根据《慈善法》,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不过,慈善法同时也为求助者开了“一扇窗”:个人虽然不能公开募捐,但是可以公开求助。

按照上述解释,个人用户并不能在“轻松筹”平台以众筹的形式进行募捐,但是却可以以个人求助者的形式在朋友圈传播。

“轻松筹”平台也曾于5月20日公开声明,称“轻松筹”平台仅作为信息服务方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轻松筹”平台不对求助项目进行任何推荐与传播,求助信息在“轻松筹”平台后,多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博等社交方式进行传播,整个项目的发起即救助流程不属于我国新慈善法规制的募捐范畴。

“轻松筹”副总裁于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一步解释称,他们一度通过不在网页展示医疗救助项目、明确针对特定受助人,形成事实上的个人求助方面的私募项目,以规避法律风险。

不过,经过梳理发现,随着身份问题逐渐清晰,更多的质疑被拿到台前。自今年慈善法草案公布以来,曾有包含《南方周末》在内的多家媒体从不同角度关注“轻松筹”平台,而其中交叉点最多的便是平台项目的信任问题。

核实难题

据报道,2016年2月10日,一位在德国留学的白血病患者在“轻松筹”发起个人求助,希望筹款500万元治病,后来患者不知为何将金额修改为50万元,并在两天后筹款成功。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是因为在德国注册的大学生都需要购买强制公保医疗保险,大部分的治病和药费是报销的。

2016年5月19日,名为“午后狂睡_Silent”的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在“轻松筹”上一位需要换髋关节的病人在众筹后用医保还可以报销85%,不仅治病还能赚钱。

2016年6月1日,名为“请叫我毛大神”的网友也微博称,“这个女孩说她妈妈生病了要做手术,用‘轻松筹’来筹款,自己和朋友都捐钱给她了,但是今早看到女孩晒朋友圈,资金和生活条件都比别人好”。针对此类事件的频发,一些网友嘲讽道:“轻松筹”不仅管治病,还管发家致富、吃喝玩乐。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轻松筹”医疗救助项目遭到用户举报1150起左右,相当于每天有3起用户举报。在这些扎眼的举报数字的背后,除了关系到求助人的诚信问题,还关系到成千上万真正需要帮助者的生命。

于亮并不讳言“轻松筹”的多个被外界诟病的项目,不过,他认为大多数求助者是真的需要帮助,而不是抱着诈骗的心态。据于亮介绍,目前“轻松筹”对类似项目的审核主要分成三块来做,“包含基本的身份信息审核、病例审核以及发起人(不一定是求助者本人)关联银行账户审核”。

不过,目前对求助者家庭的总体资产情况并不当作必然的条件来进行验证。对于求助者可能存在隐瞒真实财产状况的情况,一般将通过举报通道来进行干涉处理。

据于亮介绍,目前“轻松筹”负责审核的服务团队超过100人,其中审核人员近40人,电话客服人员70余人。其中,审核人员大都具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可以初步审核求助者病历和诊断证明的真实性。

于亮同时坦承,考虑到时间、人力和财力成本都比较高,所以一般不会去当地调查,而是通过公安部信息开放接口,来验证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匹配,做出初步信息审核。然后就是医院的病例审核、机打病例报告等,审核人员审核身份,再通过技术判断是否存在PS的可能。

“目前‘轻松筹’主要通过线上审核,因为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并不太多,和医生电话沟通一次也存在难度,所以实地调查和电话回访方面确实并未完全展开”,于亮说。

收取2%手续费被质疑

在发起大病救助时,“轻松筹”的相应界面会跳出关于微爱通道筹款的说明:“如果你需要将‘轻松筹’账户余额提现到银行卡,将扣除提现总额的2%,该费用为平台服务费。”这只是针对求助人的界面,而捐款人在实际捐款时并不知情,平台也没有任何提示。

名为“白一日”的网友在知乎上表示,“平台用大家的爱心来推广自己,但却雁过拔毛,收取2%的手续费,这个从情感和道德上都是无法接受的”,而另一位参与过“轻松筹”捐款的网友不禁提出:“平台收取2%的手续费,难道不需要对项目真实性担责么?”

针对网友的提问以及公众的担忧,“轻松筹”公关张颖丽回应表示:“我们只是提供一个救助的平台,平台没有监管权利,对于善款的使用情况,我们没有权利进行约束。关于2%手续费的问题,这其中有一半是用于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主要是微信),属于腾讯收走的转账服务费,剩余的1%才是‘轻松筹’的真正收入,这部分收入被用于维持公司的运营基础成本。”

据了解,“轻松筹”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尝鲜预售(农鲜产品、私房菜等)、梦想清单(影视图书、艺术设计等)以及微爱通道(大病救助、灾难救助、动物保护、扶贫助学及其他)这三大类型。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轻松筹”医疗救助板块共上线2.3万个项目,筹款金额1.8亿元,参与人数380万人。按照1%的比例来看,上线仅一年多的医疗救助板块就为平台带来了1800万元的收入。

截至8月17日,“轻松筹”平台官网显示,其累计注册用户8607万,累计筹款项目98.64万个,获得了1.56亿人次的支持。漂亮的数据让“轻松筹”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

2014年12年18日,“轻松筹”获IDG数百万美元A轮投资;2015年4月15日,获唯品会创始股东兼董事吴彬A+轮投资;今年6月1日,获2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腾讯、IDG、德同资本和同道资本,目前“轻松筹”的估值已达到3.5亿美元。

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众筹平台的野蛮生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据艾媒咨询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国共有正常运营众筹平台370家,与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众筹平台数量283家相比,涨幅达30.74%,是2014年全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6倍。

互联网分析师于斌表示,“轻松筹”模式是一种新的模式,它的进入门槛是比较低的,而且审核也不严格,可复制性强。市场上这种模式的企业比较多,所以平台必须有注册用户、流水等才能吸引到融资,除此之外,“轻松筹”的风控相对其他同类企业来说,处于弱势,风险系数比较高,对其生存周期持怀疑态度。

平台应对虚假信息承担连带责任

“轻松筹”的公益众筹模式是伴随着互联网+出现的新事物,当骗捐事件出现时,捐助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成为目前公众热议的话题。

目前在互联网上提供众筹模式发起大病救助的平台并不在少数,除了“轻松筹”以外,还包括新浪微公益和腾讯公益等。

新浪公益的相关负责人余哲介绍,新浪微公益不支持个人账号直接收款,并且项目需由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认领、执行、监督后续的善款发放,同时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执行反馈,并且微公益平台不收取费用,基金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收取管理费,也有完全不收费的,这由基金会按规定执行。

关于众筹金额的问题,于哲表示,金额是求助人自己设定的,但有一定限额,公益机构会综合多渠道评估善款。腾讯公益与“轻松筹”的模式很类似,但是,当筹集资金目标在5万元以上时,项目需要由公益组织认领。

那么,“轻松筹”平台是否涉嫌超出经营范围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限制呢?

针对质疑,张颖丽表示,“轻松筹”上所有医疗救助项目的发起人均为个人,属于个人求助行为,未被《慈善法》所禁止或限制,并且“轻松筹”不是慈善组织,无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不违反公司的经营范围。

那么,如果平台上的众筹项目出现了问题,应该由谁对虚假信息承担责任呢?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法专家赵占领表示:如果募捐平台从募捐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那么平台对上线的项目就具有审核的义务,包括对求助人身份和捐款事由是否真实进行审核,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一旦项目存在虚假情形,则平台对于求助人的侵权行为可能构成“明知”或“应知”,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对于募捐平台这种模式的监管比较落后,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当发生骗捐事件时,如果平台只是按照流量收取商户的广告费,那么平台不承担责任;如果平台从求助人身上收取了2%的手续费,那么平台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骗捐的求助人,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则承担连带责任。”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一丁也如是说。

周一丁还表示:“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群募集款项的话,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就涉嫌非法集资了。”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焦晓菲与周一丁持有相同的看法,同样认为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并表示,把众筹项目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也算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

不过,赵占领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如果募捐项目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也不涉及非法集资问题,如果项目本身是虚假的,则直接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