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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两制度推进地税发展
一、主要措施和作法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业务技能
为了使每位干部职工理解《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制度》,我局从去年3月份起多次组织召开税收管理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到420余人次,基本上每位税收管理员参加了三次培训,另外还特邀请了市局领导将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的填写以及纳税评估的操作方法面对面授课,同时还将《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纳税评估办法》印制成《税收管理员手册》200余册供大家学习,让每个干部职工真正地理解“两制度”的实质内涵,并注重“干与学”相结合,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技能及综合素质,为“两制度”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配套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完善征管机制
根据“两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咸安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咸安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纳税评估操作办法》、《税源管理办法》、《重点税源管理制度》以及税收管理员的“六项制度”,使税收管理员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更明白自己的权利及义务,以达到外促征管内促廉的目的。另外,我们还建立了税收管理员的公开制度,将税收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作职责、服务范围等在办税场所及服务大厅进行公开;以及个体税收税负核定制度;欠税公告制度;注销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个体税负调整户的公示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规范了税收管理行为,完善了征管机制。
(三)界定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更一步明确税收征管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将基层分局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重组,明确基层分局以“综合管理、办税服务、税源管理、检查督办”四大类型设置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行政督办股。税源管理股按照行业划分为企业税收管理岗、个体税收管理岗、集贸市场管理岗、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岗,并明确各个股室及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企业税收管理岗位及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岗位,我们实行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实现了人员与岗位的最佳匹配。同时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为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申报管理、征收管理、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征管资料管理等,做到分工明确,各行其事、各尽其责。
(四)以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的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确保税收收入的有较措施,我局是从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的。
1、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实施税源源泉控管
税务登记管理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最难管的一个环节,在进行户籍登记时,我们要求各分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使税收管理员清楚地知道辖区每户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源动态情况,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工商、国税、房产、土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登记交换情况,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护税网络”,增强管理实效,实现了税源在源泉上得到了监控。今年我局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核查出漏征漏管户46户,补办税务登记证46套,补缴税款3900元。
2、实行巡查巡管,寻找税源漏洞
我局根据户籍巡查制度的规定,统一建立巡查日志,列出需要巡查监控的内容和项目,要求税收管理员每月有针对性地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巡查面不得低于85%,每月的巡查次数不低于两次,并且有详细的巡查记录,以巡查巡管及时地了解、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停歇业、注销户、减免税户、末达到起征点户及新开业户的情况,实行税源动态监控。今年上半年通过巡查巡管,共巡查出假停歇业36户,假注销户6户,不符合减免税户13户,申报未达到起征点而实际达到的有42户,已开业而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有56户,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
3、开展纳税约谈,深化纳税评估
年初,我局为了弥补税收征管上的空白,要求各分局成立纳税评估专班,由分管业务的局长负责,从分局内部精选数名业务技能比较好、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的税收管理员组成。并认真研究分析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各种税收稽查案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纳税评估操作办法》,并对电源水电公司、信用联社等45家企业开展约谈、进行纳税评估,共评估入库税款400多万元。我们根据企业的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税负变化幅度、销售变动率,销售额增长幅度与应纳税额增长幅度对比、零(负)申报次数、销售毛利率、成本毛利率、往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负债、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一一进行对比,确定相关指标,然后按照行业税负监控结果,采取综合评估,确保纳税评估质量。
另外,我们准备进一步拓展纳税评估体系,在资历上由老手带新手;在业务素质上以能手带差手;在技术上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征管软件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在岗责体系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强化评估考核;在评估范围上从企业行业深入到建安、个体、集贸市场等各个行业及各个税种。从而形成人人会开展、个个会评估的局面。通过纳税评估,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地控管,发现涉税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纳税申报质量;更淡化征管矛盾,融洽征纳关系,有较地制止了纳税人被稽查处罚的风险。
4、加强税源分析,挖掘税收空档
税收管理员根据月初收集的税收基础信息及上月的巡查情况,对辖区内的固定税源、流动税源、潜在税源、预期和发展税源从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到税种管理环节,从行业变化到重点税源变化进行科学的评估分析,分析税收与经济总量之间关系、具体纳税人收入指标与相关财务指标之间关系、当前税收动态与上月税收情况等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各项分析来确定税源的主流及挖掘隐藏的税源,并撰写出税源分析材料,从中找出征收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每月的各项工作任务。
5、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管理
根据税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制度,借etax征管软件建立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按照税源的多少实行分级监控,凡是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税源户报省局监控;凡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税源户报市局监控;凡年纳税额在5万元的税源户由区局负责监控。在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房地产税收一体化行业除了以票控税外,税收管理员每月不低于两次对其纳税户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及进销货、成本、利润等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评估,通过重点监控管理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来促进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纳税意识淡薄、纳税申报不及时、隐蔽性强、流动性比较大的纳税户进行重点管理,跟踪监控其经营、纳税情况,确保其税款及时足额地入库。
6、实行行业管理,责任到人。为了便于管理,我们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所有的税源分为企业组,个体组,市场组,建安组,车辆组,实行分行业管理。对税收管理员明确监控任务和工作标准,使税收管理员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同时各分局与各税收管理员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确定其任务和责任,按照制度的规定月月进行考核评估,并与当月的奖金挂钩,通过考核评估来调动税收管理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现了税源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工作成绩的好坏在评比和考核中得出结论。我们根据《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及《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每月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填写的情况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结果同税收管理员的经济利益、能级管理和评先评优挂钩,并且每个月及时地进行奖惩兑现,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做到“工作范围清、工作内容清、工作职责清、工作奖惩措施清”。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有8人未按规定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受到惩罚,惩罚金额共计400元,6人能出众地完成税收管理员工作而得到300元的奖励。从根本上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六)强化事后监督,抓好检查督办
检查与督办的目的是更好地完成工作。为了更好地把税收管理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分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考核工作不兑现,工作落实步骤慢,不完善,不规范的分局进行通报批评,并且采取相应的处罚。各分局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情况每月书面报送给区局,区局将纳入个人档案,年终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取得的成效
(一)逐步解决了过去那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由于以前管理职能交叉,致使在收入任务分解落实上成难题,出问题,部门之间容易相互推诿。实行“两个制度”后,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质量标准,分户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和整体评价有了直接的责任人,有效地解决了责、权归属问题,保证了征管责任的层层落实。另外,税收管理员的观念得到了根本改变,树立了“责任大、管理细、要求严”的日常税收征管思路,消灭了各部门管理区域之间“空白地带、交叉地带”,减少了工作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今年我区税费1亿2仟万能够如期如数地过半,是我局贯彻落实“两制度”的最好体现。
(二)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推行“两个制度”后,由于责任到人,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次数也逐步增加,能及时准确掌握纳税户和税源的增减变动情况,从而减少漏征漏管现象。另外,税收管理员在巡查时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知识,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自行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使税收征管“六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两制度”实施以来,我局的征管“六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8%-17%,征管“六率”分别为:登记率100%,申报率95%,入库率100%,滞纳金加收率65%,处罚率71%,欠税增减率-15%。另一方面促使税收管理员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种征管资料,确保了征管资料的全面、完整、规范。目前我局的征管资料基本实现了电子化,能在征管etax系统中查找到每户纳税人的征管资料。
上半年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
一、地税收入创历史同期最佳水平,增幅再创新高
1-6月份地方税收入继续在较快的增长水平上运行,保持了年初以来“高开高走”的良好态势。入库地方税5575万元,是我县地税部门成立以来上半年的最高水平,增幅也达到38.54%,再创近年同比新高,在全市的收入排序中,我县地方税增幅位居全市首列,提前超额完成市局及县政府上半年税收计划。为20__年底全县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营业税和所得税对收入贡献突出
营业税和两个所得税仍然是增收的主要力量。营业税1-6月份入库3043万元,增收823万元,增长37.07%;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994万元,增收264万元,增长36.16%;个人所得税入库388万元,增收46万元,增长13.45%。三税种入库额占到地方税的79.37%,增收额占到地方税增收总额的73.05%。
三、分单位收入增长强劲
1-6月份,11个征收单位,8增3减,增幅最大是江集分局,累计入库67万元,同比增收25万元,增长58.52%;其次是王人分局,累计入库74万元,增收25万元,增长50.22%;第三是马店分局,累计入库55万元,同比增收15万元,增长35.93%;其它分局的增幅在12%-25%之间。减收的3个单位分别是潘楼分局、征管分局和城关分局,减幅为46.27%、35.85%、12.95%。
四、税收增量行业特征明显
受市场繁荣、经济增长的影响,20__年税收增量主要来自交通运输业和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收入1669万元,增收285万元,增长20.59%,同时受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的拉动,房地产业收入1118万元,增收412万元,增长58.36%;两行业增量占总增收额的18.38%和26.56%。金融保险、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增收较多,分别增收102万元、39万元、30万元、31万元,对税收增长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主要税种累计入库情况
分税种来看,我县地税收入中,11个税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仍是我县地税收入的前两大税种,也是地税增收的主要来源。
营业税累计入库3043万元,增收823万元,增长37.07%。显著的增收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建筑业。分别入库518万元和830万元,增收152万元、222万元,增长41.53%、36.51%,两行业增收额占营业税增收总额的45.44%。交通运输业同比也有所增长,累计收入818万元,增收125万元,增长了18.04%,金融保险业、电信业、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业同比分别增收148万元、56万元、17万元、1万元,增幅78.72%、24.35%、68%、6.25%。营业税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我局坚持稽查建设,实行阳光稽查,协助征管分局项目管理所对合肥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兴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商查补税收收入400多万元;二是征管分局车船税收管理所按照县局春训会议要求继续加强对货运业的车船税管理,实行源头控制,推行“一车一证”管理制度,加强申报资料审核力度,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从而使营业税有了较大的增长。
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994万元,增收264万元,增长36.16%。增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预缴上,上半年房地产业入库企业所得税234万
元,同比增收184万元,增长368%,建筑业入库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同比增收51万元,增长104.08%,增长来源主要是安徽兴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入库197万元,同比净增长;浙江省义务市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入库13万元,同比净增长。这两个行业的增长带动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上半年入库388万元,同比增收46万元,增长13.45%,其中个体工商户入库252万元,同比增收40万元,增长18.87%;增幅原因:一是各分局加强征管,挖潜堵漏,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城关分局查补了以前年度所欠税款。工资薪金收入101万元,同比减收15万元,减收了12.93%。主要是税收政策提高了工资薪金的扣除额,导致了工资薪金的减收。
土地使用税是今年我县地税增收的一大亮点,入库139万元,增收105万元,增长308.82%。土地使用税增幅较大,主要是:合肥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入库31万元、16万元,同比都是净增长。
地方税增收原因
一、规范税收征管,加强行业监控,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上半年,我局坚持依法治税,继续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强化税源管理,实行分行业规范管理,分别对餐饮业、加油站,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行业规范,继续加强纳税评估,积极探索网上电子评税,注重对新征管软件、纳税评估软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等系统上线后检测考核,提升了税收征管工作的科技含量,规范了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了税费收入。
二、继续强化“以票管税”,收效显著。办税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个一”的办税制度,即一票式征收,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储存,优化纳税服务。对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进行源头审核,加强税票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纳税资料,严格扣缴税款。
三、稽查局加大清欠查补力度。上半年,稽查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县局的安排,加大了对建筑行业、房地产业、高收入单位的专项检查,共查补入库地方各税及滞纳金罚款共计400万元,以查促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增加了收入。
下半年税收工作措施
一、继续坚持组织收入不动摇。
组织收入是地税部门的天职,尽管上半年组织收入形势很好,但由于我县经济工业基础薄弱,一次性税收占地方税收入比重过高,税源结构不合理,房地产业下半年有可能有所回落,组织收入的压力仍然很大。为此各征收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组织收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做到目标不变、士气不减、力度不减,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依法强化征管,千方百计地堵漏增收,确保全年税收入计划的完成。
二、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地税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全局上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税收各项法律规范,认真落实税收法制员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由事后监督、事中监督提至事前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县局将加大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偏差;稽查局继续大力推行阳光稽查,规范税收检查,同时要加大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等专项稽查力度,做到稽查一户,清缴一户,规范一户。加大稽查打击力度,使稽查手段向漏征漏管户延深,向个体户延深,做到严罚,以查促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三、积极推行现代化分局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局加大现代化分局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把分局建设成为政治过硬、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管理科学,业务精湛的管理主体,更好的服务与地方经济发展。
现代化分局重点是在现代的服务观念、现代的管理理念、现代的技术手段、现代的人才结构,通过现代化分局建设,继续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为地方政府服务、为上级服务。
四、继续落实两个税收服务100条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落实省局税收优惠100条,加强对下岗再就业、转业军干、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群体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由主观意识向具体行为转变。
五、继续开展税源普查、调研、清欠工作,搞好动态分类管理。
实行动态分类管理进一步掌握企业的征收、欠缴、增减变动等情况;开展税源普查、调研,及时掌握缴税单位的基本情况,对有能缴纳的正常户,严格按月申报足额缴纳;加强清欠工作,对多年停产、频临破产、倒闭的企业,及时将他们剔除出来,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待恢复生产,有缴税能力再计其基数,按章征收,对破产单位待资产变现时及时催缴入库。
上半年社会保险费入库情况
上半年共组织入库各项社会保险费3730.67万元,同比增收1355.48万元,增幅57.07%。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2248.37万元,同比增收850.99万元,增幅60.90%;失业保险费收入237.13万元,同比增收49.44万元,增幅26.34%;医疗保险费收入1185.37万元,同比增收411.44万元,增幅53.16%;工伤保险费收入20.48万元,同比增收4.29万元,增幅26.50%;生育保险收入39.32万元,同比净增长;取得了五项基金同时增收的最好成绩。
一、主要做法
(一)在开展费源清查时及时催缴,做到既清查又催缴,取得征收好成绩。
(二)结合现代化分局建设,严格征收管理,积极按照征收计划进行征收,在原来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催缴,使得正常户有序入库。
(三)积极运作原遗留问题,把原事业单位182名兽医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宣传到位,本月陆续入库近162.53万元,累计294.53万元,取得良好实效,因此近阶段个体户缴纳户数逐渐攀升。
二、下一步思路
(一)进一步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查工作,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整缴费基数,及时催缴入库。
(二)结合现代化分局建设,严格征收管理,做好社会保险费调查登记,在切实掌握费源的基础上,录入缴费信息,上门宣传辅导,督促缴费人按期统一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贯彻落实省市“一票征收”征收工作的意见,进行全员管理。
一、充分认识清理垃圾数据的重要性
(一)清理垃圾数据是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从当前税收管理信息化发展趋势来看,综合征管软件运行管理重点是对数据的管理,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对数据的存储、处理及依赖也逐步在提高,加之,目前征管数据均是由省级集中处理,则必须保证进入系统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才能逐步实现现有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和综合业务应用。
(二)清理垃圾数据是实行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垃圾数据的出现,说明税收数据资源管理与精细化管理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清除垃圾数据,实质上就是优化数据资源,达到相适应的征管数据质量要求,对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以信息化、规范化的数据管理推动税收精细化管理。
(三)清理垃圾数据是保证科学决策的需要。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对科学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垃圾数据造成系统数据失真,使得税务人员对数据的把握、分析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从而影响数据在科学决策中的利用价值,如果运用失真数据形成相关决策,将会直接导致决策失误。因此,有必要将系统中的各种数据去伪存真,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二、垃圾数据产生的原因分析
当前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垃圾数据主要有登记类、认定类、系统系、企业报送类、票证类、稽查类、报表类等,究其产生的原因有管理上和技术上两大因素。
(一)管理上的因素
1、基础数据采集错误。部分工作人员对数据质量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在数据录入系统前就采集了错误的信息或者根本就没有去采集数据。如2012年9月省局数据清理中的项目登记类垃圾信息,有些项目登记信息让人一看就觉得不是真实的数据,可能是税收管理员根据企业申报的信息推算出来采集的,比如从业人数、生产地址、经营地址、开业日期、受理日期、注册资本为空的信息,则说明税收管理员根本就没有采集这些信息。
2、基础数据录入错误。部分工作人员录入数据不认真、不及时,对将要录入的数据不预先审核就直接录入或录入后不加审核并且错过了修改时间,如税务登记证号码错误信息,有些纳税人填写错误而前台人员没有审核出来,再如税收管理员在税务登记的流程最后一步时没有选择管理行业和地理位置信息而直接提交,导致有些管户的管理行业是系统默认的餐饮业,地理位置是默认排在全市第一的地理位置名称。
3、前台人员操作错误。少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计算机操作不规范,造成误录。在这次的数据清理过程中发现有些前台人员在开税票时胡乱选择税目,如明明是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但开票时却另外加了一个核定征收的税目。
4、纳税人网报操作错误。少数纳税人申报时存在错误数据未及时发现。如有的企业在进行网报时,因为扣款不成功后不是走申报未扣款程序而是再一次进行申报扣款,导致系统中存在待征税款。
5、人为录入虚假数据。为了应对考核指标,比如在绩效考核中有对财务信息录入率和两税征收不一致的考核,很多税收管理员为了完成考核要求,要求纳税人随便填写财务信息或干脆就自己代劳,导致系统中很多企业财务信息不完整、不合理。比如系统考核规定有房产税必定有土地使用税,但在实际工作中按税法规定只能征收其中一项,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买了地但未开发的阶段只交土地使用税。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基层分局在季度末干脆就自己垫钱去完成,结果是系统中有些企业房产税或土地使用税才1—2元钱,登记的项目是零点几平米土地或几十元的房产。
6、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针对数据质量问题,目前省局下发了《地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暂行规定》(赣地税发〔2008〕15号)和《地税征管业务系统操作若干规定》(赣地税发〔2010〕42号),但没有专门针对数据质量的考核办法,仅有部分指标零星地出现在绩效考核中,无法考核到具体的工作人员。
(二)技术上的因素
1、业务需求与系统功能不对称产生错误信息。由于开发过程中业务需求发生了变化,导致系统采集和提取的数据与实际不符,如在纳税评估时抽取不到纳税人补录的财务信息。
2、系统间数据交换接口产生错误信息。目前和地税征管平台有数据往来的系统有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货运发票系统、网上报税系统、银行批量扣税系统、浪潮税控发票管理系统,这些系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征管系统的不足,为加强税收管理提供了便利,但系统间大量的数据传递有可能造成垃圾信息,如通过银行批量扣税时,曾因交换接口产生错误信息造成过重复扣款的情况。
3、软件故障产生错误信息。地税征管平台后台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量已经远远超过了1000G,在前台访问量大时数据库难免出现无法响应的情况,当正常流程提交时刚好出现系统无法响应时就有可能产生既无法前进又无法回退的流程,这些无法处理的流程就形成了垃圾数据。同样,在报表加工时由于要进行大最的数据运算也有可能产生错误的信息。
三、解决的对策
(一)管理方面
1、数据采集求真务实。求真就是要求在保证征管软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主动深入征管一线、税源企业收集数据,主动对各种征管和经济数据进行整理,进行科学分析。
2、数据管理齐抓共管。从征管软件数据管理与应用的特点和规律着手,注重部门间工作的协调统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征管软件数据体系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征管部门在数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征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对比,补录和修改清理垃圾数据。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数据来源、入口和处理环节,及时发现新产生的问题数据,查明错误原因。同时,各业务部门每个月要对征管软件中的数据进行检测、考核。
3、数据考核权责分明。一是健全责任机制。提出征管软件数据质量的零差错目标,层层明确数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划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责任,正确区分监管责任和行为主体责任,有效解决责任不清、多头管理、交叉重叠和职责真空的问题,形成数据管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对垃圾数据可能经过的主要环节或岗位进行全面考核,对违规操作造成数据质量问题的人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形成部门、环节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够自觉参与数据管理,共同关注数据质量的氛围。
(二)技术方面
1、完善征管业务系统。增加业务系统功能,如对一些关键字段增加页面的校验功能、减少垃圾数据产生的入口;整合业务系统功能,减少系统间数据传输产生的垃圾信息;优化业务流程,如对网络报税户可以把财务信息录入进行前置,要求纳税人必须录入财务信息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税款,减少后面补录时人为的因素。
2、上线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对产生的垃圾数据及时进行提示和考核监督;建立专门的垃圾数据“推送中心”,负责日常的数据质量、清理和考核工作。
一、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发票管理的现状是发票管理循环管道不闭合,发票管理职责不明确,难以实现系统的发票管理和检查;一些纳税人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税收法律、法规,利用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偷、逃税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但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诚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税部门在发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对发票从印制、领够、开具、保管、检查、罚款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对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衔接不畅,使发票管理环节偏松。突出表现在放票把关不太严密,许多发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贯彻,如发票验旧换新制度、存根联缴销制度、发票管理期限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个可操作的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且不统一,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发票管理体系。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发控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地税部门对发票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地税发票犯不了大错误,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对当前地税发票中存在的制假贩假和使用假发票、白条入帐、拒开发票、不使用发票等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税务人员对发票控税在思想认识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错误的认为,税务机关应以征收管理为主,在税款征收入库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特别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发票的监控管理。
(三)地税部门对发票的科学管理滞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办法,实施了金税工程,建立了全国协查系统。但对地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措施还相对滞后,不管是防伪水平,还是检验系统,都与专用发票有很大距离。还没有一套切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严密细致的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强大快速的真假票检验系统。
(四)发票检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经常性开展发票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只侧重了涉税的检查,而对发票的检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法违章的行为,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完全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或着久拖不办。在发票检查方面,我们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内部执法责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对《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及近年来颁发的加强发票管理的规定不够了解,从而导致内部发票管理的混乱,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业用国税发票,哪些行业用地税发票,对真假发票识别不准,把“白条”当发票充当原始凭证记帐也时有发生,经常调换发票管理员,几年来用了多少本发票,缴销了多少本发票,经手人是谁不够清楚,这给发票管理和检查带来了很大困难。
(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
虽然经过多年的税法宣传,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在一部分纳税人头脑中没有真正形成,“查出来我倒霉,查不出我赚着”的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个别纳税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发票大肆偷税。特别是随着金税工程的深入开展,国税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标投向了地税发票是上,具调查,在有的地区地税假发票泛滥相当严重,且有曼延之势。
(七)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实行“以票控税”是要以用票量来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收入,让每个消费者都索取发票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效果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我们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宣传的广度、深度都不够。至使消费者不能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经济秩序角度出发积极索取发票,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消费索要发票即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自己的权利。目前,还有很多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消费后只要方便、快捷、节时、节钱,便一走了之。据调查,在个体私营经济中,消费量较大的餐饮业要票率为40%左右,洗浴业要票率为20%左右,娱乐业要票率为10%,这说明“以票控税”工作的潜力还很大,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费者的索票率。
二、加强发票控税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设想
对发票究竟应该怎么管,才能让广大纳税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发票,也让税务部门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以票控税,一直是我们地税部门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尽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单一,效果不明显,未能从根本和源头上解决问题,发票管理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票管理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发票管理,以确保税收收入的实现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发票控税管理漏洞。
当务之急,应当及时修订出台新的《发票管理办法》,把近几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使得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针对基层发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将发票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的管理,制定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并把发票管理工作与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把好发票领、用、存的审核和管理关。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则,在发票的发售环节,应制定和实行严格的发售管理办法和程序,针对不同纳税信誉等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做好发票的限量发售和验旧换新等发售制度、发票的定期缴销制度和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在发票发售环节既要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又要防止发票泛滥失控,要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环节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辅导工作,把发票违法违章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按照“谁的责任谁受罚”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明确岗位责任制,防止发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责任心不强或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再有,对用票单位和个人也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制度,如发票管理员制度、发票领购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缴销制度、发票管理奖惩制度等。只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发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畅通和良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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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发票控税管理的思想认识要提高税务人员对发票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发票管理提高到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抓好税收收入的高度来认识,决不能认为完成了税收任务就是管好了税收。我们应该认识到,发票作为经济生活中的收付凭证,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它是进行税源控管和计税的依据。发票这道防线一放松,就会扰乱整个发票管理秩序,就会给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给我们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要充分认识到税务机关管好了发票,也就控制了税源,挖掘了税收潜力,管住了税收。
(三)加强发票检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
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成立发票的专管机构,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管好发票。坚持日常发票管理与发票检查相结合,管理与检查并重。在做好日常发票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发票检查工作,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发票检查与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相结合,把发票检查作为向管理要收入的突破口,定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发票的日常检查,以查促管,进一步堵塞发票管理漏洞。一是在发票检查中对纳税人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从成本费用中剔除,并依法给予处罚。二是对拒开发票、开假票和使用非法发票、票据的纳税人,要给予严厉的惩处。针对个体私营业户分布广泛,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难于管理的特点,我们要建立发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集中专人,昼夜值班,保证随时接到举报,随时进行查处。凡举报发票违章经查实后,对举报人每次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举报人的积极性。三是明确检点,确保检查质量。针对部分业户使用假发票现象,把查处重点放在集中打击假发票上。结合整顿经济税收秩序,定期开展大规模的发票打假、制假活动。四是注重检查方法,保证检查效果。针对个体私营业户发票违法违章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检查中先从一些应酬多、会议多、对外联系多、取得发票多的单位查起,根据他们取得的、已入账的违规票据,顺藤摸瓜,查处违规开票单位,能取得好的效果;或者按照行业进行专项检查,这便于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在发票检查中,对违法违章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利用发票偷税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税法的尊严。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形成对发票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发票管理机关要将发票管理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基层税收管理单位和稽查单位,使他们在日管和检查中落实、宣传好这些规定和要求。同时,要求基层税收管理单位和稽查单位要将工作中发现的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发票管理单位,使他们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税务机关应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取得联系和配合,要求各单位在进行消费时,必须严格按照消费行为索取合法发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取得的票据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签字报账,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三是与司法机关搞好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借助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联合出击,共同查处发票违法违章的大案、要案。对拒不履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净化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
(五)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辅导工作。
在以前的税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只注重了发票管理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而忽略了发票管理事先的宣传辅导工作。当前,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税务部门应当优化税收服务,调整思维方式,在发票管理上也要增强服务意识,作好发票使用的宣传辅导工作。一是要提高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对发票的认识,在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标语、专栏、传单等固定媒体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渠道和形式把发票法规知识宣传好,使广大消费者和用票单位能真正了解发票的用途和发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识别真假发票等方面的知识,鼓励消费者在消费时索要发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协助搞好发票管理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实行的发票兑奖活动就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和普及发票知识的方式。二是提高用票单位和财务人员、发票管理员和开票员的发票业务知识水平。要求企业发票管理的岗位尽量固定,不得随意调整,税务机关要定期举办发票管理培训班,向他们系统地讲解发票管理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使他们能够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识票,督促和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内部发票管理机制。三是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纳税人正确使用发票的辅导工作,作到服务到户,宣传到位。通过宣传要提高纳税人依法用票的自觉性,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票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开展发票兑奖活动。
2004年0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发票管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坚持有奖发票制度,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作用。根据文件精神,我们也应该转变观念,大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发票控税力度,实现税款应收尽收。针对部分个体私营经济分布广泛,行业众多,而且有部分行业消费量大,税源分散,基层税务机关难于管理,群众索取发票热情不高的特点。我们应积极组织开展发票兑奖和抽奖活动。在发票开奖时举办大型税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积极性。
而且因地制宜地在消费领域,尤其是在第三产业中开展发票兑奖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地税税务部门也由此探索出了一条税收专业性管理和社会群众化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在多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实行发票兑奖的办法来“以票控税”,可以通过发票用量较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收入,从而真实体现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在购票环节直接扣税,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二是实行发票兑奖的办法来“以票控税”,将逐渐取代过去典调核税、定期定额的征收办法,改变了个体定额一统天下的局面,解决了核税不准、税负不公的问题,使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三是由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不能购买发票,在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税务机关严厉打击发票违章行为的情况下,那些不办登记进行逃税的业户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和领用发票,解决了漏征漏管户的问题,使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四是可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税收监督、举报不法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积极性,极大地弥补了税收征管的不足和漏洞。五是把实施发票有奖管理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手段的具体措施来加强,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加速实施步骤,从而使发票有奖管理办法适应了从定额征收到查账征收过渡的要求,也适应了国家全面推广税控机的要求。
(七)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对税源真实性监控。
税控收款机实质上是一种电子发票,2004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这对于我们地税系统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税款流失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把握好和利用好这个有利契机,先在规模较大的宾馆、餐饮、服务业进行试点推广,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税控收款机的使用解决了原有手开式发票中二次复写、大头小尾、发票随身携带、随意填开等缺陷,使营业收入能够真实的得到反映,也使开票方杜绝了使用假发票的违章行为。
【关键词】 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产生,对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政策,直接鼓励增加就业岗位
1.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偏重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对于诸如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其他新增劳动力中的自谋职业者、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等问题的解决力度不足。具体政策建议如下:(1)扩大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2)扩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由新办企业扩大到所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各类不同性质企业以同等待遇;(3)给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适当的税收优惠; (4)对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和项目应给予税收优惠; (5)对劳动工资低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
2.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在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方面,可以引入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对申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行公示制度,有助于利用力量对那些试图利用现行政策进行涉税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就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如何实现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共享,这对做好就业税收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二、增强增加就业岗位的能力
1.发展农村经济,改革和完善农业税制,逐步消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应抓好以下重点:一是要正确选择农业生产增长方式,即是走劳动节约型的资本集约之路,还是走土地节约型的技术集约之路,以解决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走向的矛盾、农技推广与农民接受意识的矛盾等,扶持粗放农业进入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二是要以土地稳定农民,着力培植“龙型”经济,抓好“龙头”企业,发展以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支柱项目,带动整个农村经济效益的提升,加快农村第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链的形成和不断壮大,有效地实现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进一步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三是建立正确的利益引导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和刺激农民发展农业经济的积极性。
2.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取向上,对在国际范围内的劳动力竞争要有充分的应对措施。如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利用出口税率结构,调高部分企业出口退税率,支持国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从而改善国内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状况;为体现公平竞争,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在出口退税上,应不分企业类型,采用统一退税,对企业出口不分自产还是收购出口,全部实行出口退税;在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建议取消对中小企业和新发生业务的出口企业限制性规定,对不同规模的出口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管理办法。鼓励外资的优惠政策应倾向于产品出口的外向型企业、技术先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场补缺的互补型企业等,一旦外资企业产生了竞争中的市场就业的内耗,则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应相应地减少直至取消。
3.改革财税分配体制,促进城市化建设。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有助于促进城市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一是城市化建设促进了社区服务业发展;二是城市化建设带动餐饮业的发展;三是城市美化带动城市及周边业的发展;四是大城市辐射加快周边“卫星城”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应该更加关注、更加重视发展工业和非农产业的问题,更加重视这些产业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收入和就业问题,使这些行业所能提供的就业迅速增加。
总之,调整社会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城市化建设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应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隶属于中央或地方的税种,或者将一部分收入稳定、收益较高的税种划归地方,或者提高增值税的分成比例等,发挥税收在以大城市为依托、建立卫星城市和新兴城市,促进中小城镇的发展这一城市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为确保新型财政分配体制下财力效用,应理顺财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特别是国、地税部门的关系,减少机构设置不合理带来的职能交叉重复、互相扯皮等弊病,降低机构运行成本,在机构设置上保证城市化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