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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故都的秋》;悲凉美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故都的秋天,到底有多悲凉,且看作者笔下的秋景。
在租住的一椽破屋的秋院里,“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或蓝或白的牵牛花”以及“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是多么的“冷清”“破败”。可是作者还觉不够,“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用枯草的疏落的形象反衬悲凉,促人联想起欧阳子的“草木无情,有时飘零”。这种冷色调透露了作家内心的孤独、冷清与淡淡的悲凉。作者正是通过枯草的衰败,直面生命衰败的感受,启示、沉思生命的周期,引起悲凉之感,这正是郁达夫笔下悲凉美所在。
走在大街上,郁达夫选中了不起眼、丧失了生命活力的“像花而又不是花的一种落蕊”和“秋蝉的衰弱的残声”。落地无声无味的“秋槐落蕊”,不正是生命衰亡的迹象吗?这潜意识“落寞”,许是“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深沉”吧。而那无处不在、声声惹愁的“秋蝉残鸣”更让人感觉到生命衰亡的真切与无法逃避,秋去冬至,更觉生命的可贵,不自觉地唤起人生的种种感慨,羁旅漂泊之苦,人生不顺之失落……这种对生命衰亡的情趣的体味,本身就是一种悲凉美。
在那风雨倏忽的清秋时节,谈吐缓慢悠闲的都市闲人,那副听天由命,任世态炎凉,逆来顺受,怯懦而麻木不仁的众生相,叫人可怜可悲。或许,这才是郁达夫感到“特别的悲凉”的根本原因,正是因“故都”之可爱,郁达夫在歌颂的同时要“自叙”这深沉的悲凉,形成一种悲凉美。
而生命极盛后的秋枣,更是走向了“尘沙灰尘土的世界”,这是怎样的一种混沌博大的苍凉啊!看到尘沙灰土的飞扬,让人不禁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显示出它的深度,这正是郁达夫的悲凉美所在。
“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作者笔下渲染的秋是冷清的、寂静的,作者将自己对美好事物在秋天里的无情易逝的同情与悲叹,深深地藏在了这简淡的文字中,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凉美。
作者为何把故都的秋景看得如此悲凉,要着力表现这种悲凉美呢?
从客观方面来讲,这是景物本身固有的特征,是北京秋天的自然色彩。
从主观方面来讲,有三个原因:
第一,与时局黑暗有关。故都北平,是几千年中华文明的象征,然而在19世纪末卷起的历史风云中却越来越显得衰老颓败。1933年,日寇进犯,北平形势岌岌可危。此时的中国,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郁达夫也是居无定所,颠沛流离,饱受人生愁苦和哀痛。社会的动荡、当局的腐败让郁达夫倍感冷落和孤独,而此时,目之所及,只能是清冷之色。
第二,与作者的爱国情怀有关。先生曾说:“达夫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爱国是他毕生的精神支柱。”郁达夫从小深受中国古典文化的浸染熏陶,使他对社稷苍生怀有深重的忧患意识和牺牲精神。当拥有几千年文明的北平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行将走向衰败时,郁达夫感到一切将逝的心痛却又无可奈何的悲凉。一个“故”字里头包含着作者多少深沉的感叹啊!“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它暗示昔日的繁华丰富,从而更使“都”具有一种历史与文化的沧桑感。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作者眼中的故都的秋,正是经过千秋岁月淘洗的中国文化的缩影。作者说“愿用生命的三分之二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是作者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所发出的铮铮誓言,郁达夫真的将后半生献给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将自己的人生理想付诸实践,实践了自己的誓言。
第三,与作家抑郁善感的气质有关。在郁达夫看来,文学作品都是变化了的作家之“自叙传”。忧郁,本来也是郁达夫天生的性格。郁达夫三岁丧父,家道衰贫,日本十年的异国生活使他饱受屈辱和歧视。作者的忧郁性格特征在潜意识中影响着他的写作。一旦遇到某种合适的触媒,“潜意识”就会产生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自然到可能连作者也没有意识到。于是,忧郁敏感的个性,丰富细腻的诗文涵养,便呈现了《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的韵味。
总之,无论是个人遭际还是社会风云都使郁达夫将自己主观上的悲伤情怀,融入了故都秋景、秋色的描绘之中。因此,作者描写的心中的“悲凉”已不是故都赏景的心态,而是对整个人生的感悟。从作者“秋的悲凉”的颂歌里,我们感受了真正的郁达夫,真正的北国之秋的悲凉美。
参考资料:
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②.
有的教学参考书对于这一段文字解析如下:在“整体把握”部分说,“共有五种景况,即……秋日胜果”。另外,在“有关资料”的第四篇,引用了方世教先生的《着意绘秋景闲笔出真情》一文,里面有这样的语言,“但故都,也有‘Golden Days’的佳日,那‘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作者真实地表达了他对故都的热爱的感情”。两处文字,都传达出这样一种信息,这段文字描写的是“清秋的佳日”、“秋日胜果图”。
众所周知,课文的开头,有一处可以称为文眼的文字:“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全文共描写了五幅图画: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还有这“秋日胜果”。前四幅图画,确实能够体现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而第五幅图画,按照教参的分析,与课文的文眼不仅不能保持一致,简直大相径庭。这是作者写作的败笔,还是读者理解有误?那么,作者在这段文字里面到底传达的是怎样一种情感?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理解这段文字呢?
一、做文本解读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总分)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承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第一层)///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第二层)(重点)///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第三层)
这一段共三句话。第一句话与后面两句形成总分关系,第二句话和第三句话形成承接关系,第二、三句话可以合起来理解。其中第三句话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下面我们逐句分析。
第一句话是“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用了一个“也是”。这就是说,这一段有关秋天的果树的描写,是紧承上文其他四段景物描写的,上文四段景物描写是表达“清、静、悲凉”的主旨,这一段“也是”如此。这就给我们理解这段文字奠定了一个基调。
第二句话里面的“第一”不是序数词第一第二,而是“最具有‘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特点”的意思,即枣树最能作为北方果树的代表。这一句表达了枣树的繁多和生命力顽强的特点。
第三句话是对第二句话的承接,可以分解为三层。第一层和第三层是一个意思。第一层写出了枣子的淡绿微黄的色泽与美好情态,第三层写枣子及另外两种果树的黄金时期。第二层写出了枣子盛极而衰时的凋零(等枣树叶落)、衰败(枣子红完)和灰暗(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
结合第二、三句话,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一段不能用“秋日胜果图” 或“清秋的佳日”来命名。换为“秋果盛衰图”会更合适一些。
我们再重点研读第三句话。第一层读时固然可以带着欢欣;第二层开始便是一处停顿,“等”字需读得慢一点,这繁多的、富有生命力的枣树,持续不了多久,“等到”枣树叶落,枣子完全红了,西北风一起,一下子,萧杀、悲凉的气氛便会笼罩天地,北方“便是”一片萧条和灰暗的世界了;第三层我们要注意到“只有”一词和“七八月之交”这个时间概念,秋天一共有三个月,“只有”短暂的一二十天(七八月之交)是“清秋的佳日”或者“Golden Days”,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则是让位于萧条与衰落了。
我们再来看这一幅“秋果盛衰图”。秋之盛也,繁多、生命力强、美好,带给作者短暂的喜悦;秋之衰也,凋零、衰败、灰暗,带给作者长久的悲凉。而后者才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这才能与前面几幅图共同表达“清、静、悲凉”的主题,作者正用了以盛衬衰的手法,不可不察。
二、人生经历
郁达夫生于1896年,幼年丧父,青年去异国求学。漂浮不定的生活带给他敏感忧郁的独特气质。
1922年,郁达夫26岁,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1923年秋受聘于北大,接来了他的发妻孙荃和长子龙儿,租住在什刹海北岸的一个小院里。1925年他离开北平,这几年是他生命当中为数不多的一段美好时光。
1934年,郁达夫38岁,近十年间,中国社会连年战乱,民生凋敝,郁达夫也颠沛流离,饱受哀痛。
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到饱经沧桑的中年,郁达夫在人生之秋写《故都的秋》时,面对这样一种“秋果盛衰图”,这样一种“奇景”,他的感触比前面四种景物,要来得更深!联系郁达夫短暂的人生经历,他对于秋天的果树,有的是短暂的喜悦,但更多的是长久的悲凉。
李商隐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秋天的果树,郁达夫的经历,让我们慨叹:盛衰无常!正如美好可爱的婴儿,却意外早夭,怎不令人扼腕!
三、看抒情手法
枣子对于郁达夫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郁达夫在北平租住的什刹海北岸的小院里,就有带给他生死离别、悲欢离合的两棵枣树。
院子里有一架葡萄,两棵枣树。(注意意象)去年采取葡萄枣子的时候,他站在树下,兜起了大褂,仰头在看树上的我。我摘取一颗,丢入了他的大褂兜里,他的哄笑声,要继续到三五分钟。今年这两棵枣树,结满了青青的枣子,风起的半夜里,老有熟极的枣子辞枝自落。女人和我,睡在床上,有时候且哭且谈,总要到更深人静,方能入睡。在这样的幽幽的谈话中间,最怕听的,就是这滴答的坠枣之声。
——郁达夫《一个人在途上》
这篇文章作于1926年。作者在1925年离开北平后,辗转到武昌、广州等地谋生。他在外地,无时无刻不牵挂着他的女人和长子龙儿。龙儿曾经给与郁达夫以精神的慰藉。还是在这篇文章里,郁达夫写道:“龙儿实在是一个填债的儿子,是当乱离困厄的这几年中间,特来安慰我和他娘的愁闷的使者!”“然当日夜难安,悲苦得不了的时候,只教他的笑脸一开,女人和我就可以把一切穷愁,丢在脑后”。龙儿带给他无限的幸福和快乐!1926年,他听说长子龙儿患脑膜炎病重,即迅速从广州赶回北平,然而他在6月19日赶回北平,龙儿却已于6月14日早夭。郁达夫和女人在看到枣树、葡萄的时候,情何以堪!
1934年,作者重到北平,带着他的第二任妻子王映霞和另一个儿子郁飞,重新回到北平。物换星移几度秋!人世沧桑,郁达夫大约不会再故地重游,凭吊夭亡的龙儿。在写作《故都的秋》时,作者专门写了这“秋果盛衰图”,可是追忆旧梦,笔偿情债?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关键词]清 清闲 冷清 悲凉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作者通过故都的秋姿、秋色、秋声,传递他独特的秋意、秋味、秋情。文章一开篇便说:“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个经典概括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也是解读本文的关键。可是在教学中,有人认为“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写得出的,未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同时认为“‘清“静’好理解,‘悲凉’就不好理解”,因而对“悲凉”重视有余,而对“清”关注不够。其实。“静’确实好理解,可“清”就不那么好理解了,甚至比“悲凉”还要难以理解。而且,对“清”的理解和把握,也直接影响到对“悲凉”的理解。那么,“清”有那些内涵,又应该怎样理解呢?
首先。“清”是清闲。故都的秋有“清”的特色,这“清”可解读为清闲。我们先看文中的相关表述:
在清晨静观这一环节中。作者写到:“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手捧清茶,小院静坐,细数日光。静对蓝朵,是何等的清闲,是何等的惬意,是何等的充满诗情画意!也难怪作者“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在落蕊轻扫这一环节中。作者写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里,作者直接点明了“清闲”。再有,去细细查看扫帚的丝纹,既需静心,又需闲情,若非清闲,又怎能有如此情致。
在都市闲人这一环节中,作者写到,“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都市闲人,咬着烟管,立于挢上,或是立于树底,用缓慢悠闲的声调对答。又是何等的清闲。立足于“清闲”,就更容易理解作者写都市闲人的原因了。清闲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是作者感受意念的真实流露。在对北国风物人情的赞美中,在对故都的秋的眷恋热爱中,也体现了作者的平民意识和他淡泊、恬静、悠闲的生活情趣。
其次。“清”即清秋。也就是说故都的秋,特色鲜明。有浓浓的秋味。江南也有秋,可作者不喜欢,因为它姗姗来迟。而且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作者深爱的正是色浓味永的故都的秋,他在文中也反复强调这一点:
在第1段中,作者说“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他千里迢迢北上,要欣赏的,自然不是淡而无味的秋,而是浓郁的北国的秋、故都的秋。接下来,他在第2段便说“(江南)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在江南时,他因秋来得慢、秋味儿淡、秋的意境不鲜明而深感遗憾。并认为“那种半开、半醉的状态”,“是不合适的”。在作者看来,秋要来得显豁,来得鲜明,来得浓郁,那种“半开、半醉”的状态,是淡淡的秋意,艨胧的意境,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秋,是没有情趣的秋,是索然无味的秋。
在第3段中,作者说“……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也再次申明,他所热爱的是“十分的秋意”。在写秋日盛果时,他又说“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这表明,被他称为“佳日”的、“黄金般的日子”的,是“清秋”。他所认可的、深爱的、由衷赞美的,也正是“清秋”,是秋味十足的故都的秋。
作者在绘秋景,抒秋情后,插入了关于秋的议论。有人认为写作意图是:“作者似乎要创造一种文化氛围,于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与‘故都’题旨暗合。从行文章法上看,这里宕开文笔,纵横议论,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阔的思路。”说“再添一重文化气息”、“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固然不错,但这是作者的写作意图吗?郁达夫绝对不会因卖弄而“兜售文化”。这也与他热爱故都的秋、赞美故都的秋的情感不一致。其实,作者在这段文字中已经说得够明白了:“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可是这秋的深昧,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他要强调的是。中外的文人学士、诗人。乃至“牢狱里的囚犯”,对秋都特别敏感,都有“不能自已的深情”,而在中国,要欣赏秋,感悟秋。必须到秋意十足的北方。
在文末,作者再次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进行比较。说南国之秋是“黄酒”。是“稀饭”。是“鲈鱼”。是“黄犬”:说北国之秋是“白干”,是“馍馍”,是“大蟹”,是“骆驼”。让人感到北国之秋味烈、味深、味浓、味久,南国之秋味润、昧浅、味淡、味短。这一对比。南国之秋便是“小乌”,北国之秋自然成“大乌”了!其目的非常明确,“即抑彼扬此,北国之秋胜于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
再次,“清”是冷清,是清凉。作者在描写故都的秋色时,对色彩的选择可谓匠心独运。他认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他如此看重冷色,就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冷清的韵味。作者写秋雨时,通过都市闲人之口说~层秋雨一层凉”,特意强调“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这“奇”,这“有味”。这“更象样”,不过就是北方。的秋雨伴随着“阵凉风”,让“天可真凉了”。这与南方的秋可就有天渊之别了。生活在南方的人都知道,南方的秋是不“象样”的。秋天非但不凉,还酷热难当。还有秋老虎呢!这样的对比,在气温上也突出的故都秋的特色――清凉,也流露出了对故都的秋的赞美之情。
其实,“清”与“悲凉”是有关系的。毋庸置疑。“悲凉”更多是作者的主观感受,是作者忧郁孤独的性格的真切流露,是社会风云和个人际遇在作者心里投下的阴影。可这主观感受难道跟客观风物就没有关系吗?绝对不是。应该说,这“悲凉”也因故都的秋味而发,也就是这“悲凉”的主观感受也源于“清”。槐树落蕊的萧索,秋蝉残声的凄凉,自然能引发作者心中的悲凉情绪:而秋色的冷清,秋雨和清凉,又何尝不会触动作者敏感的神经呢?更何况故都的清秋,秋味十足。意蕴深沉,与作者颠沛流离的生活、愁苦哀痛的心境相契合。于是,多愁善感的作者不由悲从中来。
[关键词]张培基;《故都的秋》;文学翻译
“自古逢秋悲寂寥”,悲秋作为中国传统文学中一个源远流长的主题,具有永久的魅力。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所有悲秋作品中的佳品。该文是郁达夫1922年从日本东京留学回国,辗转北平、武昌、广东、上海、杭州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并在1934年8月回到北平后应朋友之约而写就的。郁达夫主张散文应写得情景兼到,“既细且清”而又真切灵活。他的《故都的秋》便如同他的主张一样:情景高度融合,意境悲凉、韵味隽永,是一曲沉郁、幽远的秋的悲歌。
正如朱曼华所说,近百年来把西方一些知识分子的思想或理论译介给国人者不乏其人,中国人中自己把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存在于散文中那些鲜活的思想译介给外国人的学者却并不多见。而中国著名翻译家张培基先生的《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无疑弥补了这一缺憾。张培基先生在《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序言中表达了他翻译现代散文的初衷:一是为了消遣,二是出于对英文和散文的爱好,三是为了向国外介绍一些优秀的中国现代散文作品。作为现代优秀散文之一的《故都的秋》也人选其中。这不仅是中国文学之幸,也是外国读者之大幸。张培基先生以其自然流畅、准确细致的译笔让读者再次感受到了《故都的秋》所表现的悲凉的意境、隽永的韵味。
一、理解准确
理解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正如杨武能所说,翻译家绝非一般意义的读者,绝不能满足于只对原文和原文作者有大致的把握和了解,而必须将其读深钻透,充分理解,全面接受。从译文可以看出张培基先生对原文的理解非常透彻,他并不局限于原文的字面意思,而是着眼于句子的内涵意义,理解准确而又到位。
例1: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
Autumn,wherever it iS,always has something torecommend itself.
“总是好的”在该句中不能按字面直译,它的意思是总有可取的、值得称颂的方面,译者很巧妙用“have somethingto recommend itself”这一短语,令译文准确而流畅。
例2: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
Not only poets,even convicts ln prison.Isuppose,have deep sentiments in autumn in spite ofthemselves.
在该句中“不能自己”是指不由自主地,译者用短语“in spite of oneself”来译显得非常地道;根据上下文,“深情”指一种深深感伤的情怀,作者在此想表达秋天的凄美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甚至是监狱里的囚犯,译者用“deepsentiments”表达出了“深情”一词的内涵。
二、表达流畅
散文贵在散,散文往往没有完整的情节,语言结构灵活多样,以表情功能为主,强调语言的艺术美感。郁达夫是位卓越的语言大师,《故都的秋》充分展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整篇文章好像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作者的闲情漫话。从开篇到结尾,没有丝毫文字雕饰的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子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好像从生活中而来,平凡极了,可是却又那么精当、优美。
作者在文中用了很多节奏感强的排比句,加强了文章的音乐美,也表达了作者对故都所饱含的眷恋之情。译者在翻译这些排比句时采用了灵活多变的手法,做到了神形兼备。
例1: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
There iS Of COUrSe autumn ln the South too,butover there plants wither slowly,the air lS moist、thesky pallid……
上句中三个小句的结构相同, 动词后面均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整体的美感。做谓语用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出了南方秋天那种平淡而细腻的意味。译者同样用平行的结构译出了原文的节奏感。
例2: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When I am in the South,the arrival of eachautumn will put me in mind of Peiping's tao Ranting with its reed catkins,Diao Yu Tat with ttsshady willow trees,western Hills with their chirpinginsects,Yu Quan Shan Mountain on a moonlighteveDKlg and Tan Zhe Si with its reverbrating bell.
该句五个并列的“的”字结构读来整齐、流畅,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作者头脑中充满了故都秋天的美景,一触即发,说不尽,也数不完。译者在翻译时巧妙地采用了“with”结构,还原了原文的形式美。
三、意境深远
散文贵在散,而散文又要做到形散而神不散。在《故都的秋》一文中,作者通过对北国的槐树、秋蝉、秋雨、秋果、秋之人的描写,从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多个角度展现了作者对秋的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深刻感悟。作者那落寞以及对国家民族危亡命运的深深忧虑的情怀,形成一种美丽而又悲凉的意境,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文中用了很多表达悲凉和落寞之情的语言,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比孤独和伤感的情怀,让读者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赞美与眷恋。译者很好地把握了原文这种悲凉而忧伤的意境,
例1: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淼帽凉。
In the north China,however.it ls pa rticularly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
“清、静、悲凉”三个形容词形成整个文章的感情基调。译者用“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三个形容词让英文读者深深体会到原文美丽而悲凉的意境。
例2: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All that goes to show that all live creatures andsensitive humans alike are prone to the feeling ofdepth,remoteness,severity and bleakness.
句中的“深沉、幽远、严厉、萧索”四个形容词再次概括了北国秋天的特点,与文章前面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形成呼应,让悲凉的感情基调贯穿全文。译者在此将四个形容词转译为抽象名词,符合英语多用名词的表达习惯,而且抽象名词更具有概括性,让整个悲秋的意境显得更为无和寂寥。
四、结 语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