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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制宣传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范文第1篇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2008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以各股(站)派一名法律宣传干事为成员组成法律宣传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周密详实的实施方案,并对此次活动所采取的形式、活动的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都作了细化分工,为这次法制宣传月(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是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在朝阳路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农业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册;在农牧局南院临街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平安城镇,打造平安易县”横幅。

二是举办法律法规宣传讲座。邀请我县知名律师就《宪法》、新农村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举办普法讲座,并制作录像。制作录像后,循环播放3场,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形式新颖、内容生动的法制宣传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及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是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12月15日,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充分利用农村服务工作站送法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册,切实将“法律十进”活动推向深入。

法制宣传范文第2篇

【2017年3.15法制宣传总结范文一】

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2017年3月13日,由湖南警察学院法律协会发起的,经过长沙市法律协会高校联盟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湖南警察学院法律协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法律协会、长沙大学法律协会、湖南司法警官学院法律协会联合组织在长沙通城广场(星沙店)成功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我们四大高校主要以横幅主题签名,派发传单,问卷调查,喷绘海报展览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常见的发生于消费者领域的侵权、欺诈以及违约现象,如何行使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等问题。现场咨询方面,由长沙大学法律协会邀请的专业律师对附近的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作为本学期的第一次大型活动。与“消费与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主题相呼应。打假维权,共铸诚信,这样的3.15让广大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让东部四所院校的法律协会加深了交流和合作,同时也增强了各协会会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四所院校的积极参与配合下,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此感谢各大院校法律协会的大力支持,各法律协会会员在此活动中积极认真的工作,使得本次活动才能如此成功落下帷幕。

但也有不足之处,虽计划已久,然而装备不够齐全,拉不到各方面的支持和赞助。力求在今后类似的宣传活动中各方面达到尽善尽美,和最终增强对自身法制权益保护的目的。营造一个和谐环境,构建文明消费的法制社会。

【2017年3.15法制宣传总结范文二】

为隆重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3月15日当天,协会在XX市消协的统一安排下,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配合XX区消协,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等十五个市直单位在XX市XX商业街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并摆放了宣传展板。中国移动XX分公司、青岛啤酒(XX)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在现场开设了名优产品咨询展示台。活动现场,彩旗招展,人头涌动,一片繁忙景象。协会三十多名志愿者更是活动当天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本次活动中,积极管理系主任吴老师亲自到场指导志愿者们的工作,大家的积极心态与热情的服务得到XX市消协徐会长的肯定与赞赏.活动结束后,XX区消费者协会会长与协会全体会员合影留念. 活动得到了当地电视台的采访报道.市场营销实践协会得到了相关单位和市民的高度评价与肯定.

同时活动中也存在很多的不足:

1、材料准备的不充分.

2、部分协会成员在现场显得很盲目.

3、对有关3.15方面的知识理解掌握的不够.

本次活动结束后,参与的会员均表示此次活动,让他们了解了很多学校中无法学到的知识.

【2017年3.15法制宣传总结范文三】

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17﹞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 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 、“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法制宣传范文第3篇

活动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在公民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青岛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社区和各单位参加全国、省、市“12.4”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街道干部和社区群众收看好12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

(二)召集社区书记、单位领导举行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

(三)各社区、驻街单位开展悬挂一条横幅、办一期专题板报活动。

(四)12月2日上午9:00—11:00组织宣传人员参加在劝业广场开展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五)在这段时间内,将组织懂法律知识的相关人员,定期的到社区中,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帮助居民解答一些疑难问题。

(六)按照上级的要求,各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将参加区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加12月1日《大众日报》举行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措施。各社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单位、行业特色和优势,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法制宣传范文第4篇

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六)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奖励,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

法制宣传范文第5篇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XX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11月13日)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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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

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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