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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缙云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64号)精神,我校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分管领导对校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牵头召开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有关要求传达到全校教职工,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作。全校各处室分工合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化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全校形成“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浓厚氛围。
二、结合实际,开展自查排查。8月份以来,全校各线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发现隐患我校可整改的都及时完成整改。安全隐患设施全面维护:修缮食堂排队处栏杆,综合楼破旧窗户更换,防盗窗加固,二幢寝室楼梯加固,门卫电源控制器搬移到专用室,保安室开窗增加门口视线,班级寝室电器检查更新,教学楼梯护栏维修,校园排水沟沟盖修理更换完成。及时排除食堂设备隐患,食品处理区2米以上贴瓷砖(烹饪间、蒸煮间、备餐间)到顶,食品处理区吊天棚(采用铝塑板或塑料扣板),备餐间更换为紫外线消毒灯,备餐间配置3匹立式空调2台,备餐间排水沟清理,粗加工区等墙面及天棚重新用涂料刷白、墙面排风,更换消毒柜1台、储蓄冰箱2台等项目。食堂人员及环境卫生良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环节均按制度严格执行。对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严格,存放专柜,有多重铁门,锁匙有多人交叉管理。消防水管部分已更换,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安全通道标志齐全,应急灯良好。“三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有三位保安,有十三处视频监控,安装与派出所110接警处平网的紧急报警装置,配备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割手套、喷射器、防护棒等。
校内学生活动有序推进。由政教处牵头,认真分析上一年集会就餐排队,接送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并落实新的就餐集会排队方法,由原来的分楼层分年级分批下楼,改成了同楼层同年级分单数班级和双数班级下楼,大大缓减了楼梯拥挤情况,落实值日教师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 进一步完善接送车管理的请假制度,检查制度和家长信息反馈制度,违反接送车规定的学生教育制度,周末接送车校外巡查制度,学生上下车秩序明显改善,无故不坐未点到名字从上百人降到个位数,而且管理人员减少了近一半。通过坚持持续管理,相信还会进一步改善。
三、存在问题,也是突出问题--接送车。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促进更好的依法理财,合理用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具体内容
大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黟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是否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二)是否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三)现有银行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未经批准的银行账户和过渡账户是否及时取消,银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四)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是否及时。
(五)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重点检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开展延伸检查。
(六)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重点检查使用“三联单”情况。
(七)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八)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利用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重点检查追加预算与相应的支出是否相符。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取,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继续收取明令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
(十)各项罚款和没收财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乱罚款现象。
(十一)专项收入、基金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取,是否存在擅自减免、降低标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专款专用。
(十二)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重点检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
(十三)是否存在乱拉赞助、乱摊派等不合理收入情况。
(十四)所有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十五)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发钱、物。
(十六)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重点检查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
(十七)未经批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情况。
(十八)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1日一2月15日)。由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填报《全县财务大检查自查情况表一、表二》。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规范管理意见,写出自查报告。各单位表格和自查报告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自查面要达到100%。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2月16日一3月31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县人民银行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
1.自查不认真、数字不真实、情况反映不全面和整改不落实的单位;
2.群众举报财务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单位;
3.检查组认为应实行重点检查的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4月1日一4月15日)。处理的依据和原则:
1.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财监〔2006〕101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2.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并已及时进行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理,凡属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特别是近两年各类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问题在此次大检查中再次发现的,要从严进行处理。各单位的违纪处理由县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大检查领导组审定后下发处罚通知书。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4月16日一4月28日)。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县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将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4月28日前报县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三、时间要求
此次大检查的时间段为2006年整个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大检查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好这次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中所需人力、物力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要给予保障。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项财经政策,结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意见,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被检查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的要求,主动提供会计报表、账册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对违规违纪问题严重、不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人员名单另行发文),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县监察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人民银行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大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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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交通集团《转发全省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__》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我单位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整治工作及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___,落实责任
我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加强___领导,成立了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人,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___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和工作能力,变“被动式”接受检查为“主动式”自检自查,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生产人后勤人员的紧密配合,我单位结合收费现场和办公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单位务会议的形式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果。要确保消防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知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我单位以消防安全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冬春防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于___月中旬___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内容用电安全以及如何去防止因电器设备短路造成的火灾事故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救技能,灭火器类型及使用方法等消防知识,进一步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
三、消防安全,警钟长鸣
为了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深深铭记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确保收费现场及办公宿舍区的安全,不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一旦出现不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排除和应对。我单位___安全小组于___月份中旬___了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火患重点排查,一是排查办公区、仓库、发电机房、配电房、食堂、员工宿舍等处消防及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了全方位的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触电、防盗等隐患,及时督促落实了整改;二是对收费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照明线路设备基础是否稳固、配电设施和电脑机箱内部散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短路现象,检查供配电系统有关部件是否滴水、渗油现象,严格杜绝因电器设备过热或短路造成火灾事故。三是排查单位区消防水泵、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等相关的消防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栓能否正常开启,消防电动机是否掀动和过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使所有消防设备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通过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的技能,认真抓好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实现了年初以来无火灾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巩固消防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1、根据中心“两会”报告精神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部门2020年工作计划,确定了:完成年度技能等级考评计划、技能等级考评标准化建设、试行技能等级考评项目化管理、实训基地管理标准化、改建物资类工种技能实操考核场地、开展新建成高新技术实训设施设备点检、做好信息化设备管理工作、规范实施教科研项目、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等9项重点工作,其中5项为分中心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申报QC课题、管理研究课题、政研课题各一项。各项工作已按计划有序开展。
2、技能等级考评工作仅1月份完成新进大学生班132人初级工考评工作;配合技能鉴定部完成国网技能等级评价和中电联技能等级认证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组织工作;疫情期间,对拟参加中电联技能等级认证的高级工及以下各工种考评约800名考生开通了网上理论考试练习功能,并提供电话答疑服务;布置国网技能等级评价知识题库完善工作,确定10个工种负责人并具体分配任务;组织起草和修改国网技能等级评价考评工作标准。
3、完成1月份技能等级实操考核和3月份培训师能力提升为目的的基地使用和工器具借用配合工作;完成国网输电带电作业实训基地复审的资料、场地、库房准备和现场迎审相关工作;按实训基地管理标准化要求,开展库房台帐管理、安全工器具检测管理和实训设备点检等相关工作。
4、完成疫情期的信通与多媒体设备常规运维和使用保障工作;做好视频会议和中心培训师教学能力竞赛网上公开课的技术支持工作。
5、按中心教科研项目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实施西区教学楼装修工程配套的网络培训教室、信息及多媒体设备、综合布线等改造项目;群创项目-地面挂、拆杆上防坠速差器装置研制,大修项目-实训基地维修和东校区教学楼网络教室维修,二类项目-电力电缆实训材料购置等项目均进入招标阶段;运检项目-110kV变电站设备综合检修进入招标准备阶段。实训耗材需求收集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急需的耗材已抓紧落实采购。
6、认真制定2020年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责任区工作计划;按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实施多岗位“党建+”工程,启动“我是党员,我先上!”党员示范岗创新活动,率先在信息化运维管理方面推出“党建+信息化主动服务”活动,以党建价值创造推动工作业绩的提升,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一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1、春节前,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实训场所和信息机房进行安全巡查,做好“二防四关”工作并张贴封条。
2、组织做好春节后各实训场地、室和信息机房等场所安全巡查和设备点检工作,为全面复工做好准备。
3、为迎接省公司、培训中心2020年春季暨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组织部门安全员开展自查,按照省公司检查标准,特别是对照历次大检查中发现的本科及其他校区、部门的问题,从深层次上对本科管理范围内的实训场地、设施设备、库房及工器具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制定具体整改计划,争取实现“安全检查零问题”的目标。2019年安全大检查通知整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无遗留。
三、工作成效(亮点与创新)
无。
四、存在问题及分析
无。
五、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1、按中心下达的技能等级考评计划实施考评工作。
2、编制完成《技能等级考评工作标准》,开展技能等级考评标准化建设工作。
3、制定技能等级考评项目化管理实施细则,按工种组建项目组,编制本工种技能等级考评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开展项目化管理工作。
4、继续开展实训基地的日常、资产、使用、点检、维修、检测、采购等工作的标准化管理,做好实训基地使用和工器具借用保障工作。
5、编制物资类工种技能实操考核场地改造方案,对一站式实训库房进行整体布置调整,购置必要的物资仓储配套工器具材料等。
6、研究制定新建成高新技术实训场地(室)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新建成的多处实训设施设备的点检标准。
7、做好信息化设备日常运维工作,开展信息化设备资产清查、点检、采购和报废工作,提升信息化设备管理主动服务能力。
8、按计划要求规范实施二、三类培训项目和大修、运维项目。
一、工作目标
以、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以拉网检查与随机抽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年初签订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七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食品生产环节。以乳制品和含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油、水产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不能持续保持发证条件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散装”食用油(醋)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注水肉、来源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2.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中小型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证照、经营条件、货源追溯、查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产地准出证明、市场准入销售证明、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协议书等格式文本的落实情况。重点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
3.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洗消保洁等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流动餐车、学校(托幼机构)、火锅店、大中型酒店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同时,加强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存放使用情况、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和清洗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应改造全改造,应安装使用清洗的全部安装使用清洗到位,决不能打折扣。
(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1.药品生产环节。加强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和质量控制情况,原辅料质量标准是否健全,验收检验是否到位,原辅料的存储和转运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强化产品处方工艺的执行,中间体的存储和转运管理,物料平衡管理,产品质量可追溯性;加强检验试剂、对照品、标准品的配备和管理情况。严查关键岗位人员脱岗兼职,不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劣,私制滥切、外购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分包装,恶意增重染色、掺杂使假等违法生产行为。
2.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行为;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严厉打击以“讲座”、“体验式”销售等形式从事医疗器械宣传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第三类植入性高风险产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质量管理人员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9月5日-15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执法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些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关闭取缔和上限处罚进行集中整治,并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针对性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11月10日前向县局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这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管理责任,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督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尤其是要按照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扎实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