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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产养殖;物联网;监控系统;ZigBee
中图分类号:S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16-4276-04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16.052
随着人们对水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国内水产养殖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传统的养殖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信息化、智能化以及规模化已成为水产养殖技术的发展方向[1-3]。物联网技术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一次革命,它将所有物品连接互联网,实现智能化识别管理的技术。国内物联网技术被列为国家五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在工业生产、智能家居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得到广泛运用[4-7]。
本研究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水产养殖中,通过分布于水域各处的传感设备采集各水池中水的溶解氧、pH和水温等指标,运用ZigBee无线通信方式上传采集的数据,上位机接收数据后,通过编写好的人机交互系统实时显示、存储和分析计算接收到的信息数据,同时运行控制程序给出相应的控制命令,并将控制命令发送给上位机PLC,PLC控制水池中的调节设备动作,最终达到自动运行的目的。同时为了达到便携式管理,还开发了相应的手机App服务端。结果表明,该系统能够简便高效地调节水质因素,达到设计目标。
1 系统硬件结构
养殖现场图和系统框图分别见图1和图2。
1.1 数据采集模块硬件设计
数据采集模块主要负责采集各水质参数(水温、溶解氧和pH),前端采集模块硬件设计如图3所示。首先各传感器设备采集到的信号通过调理电路转化为稳定的模拟信号,然后通过模数转换后变成数字信号,在通过串口与ZigBee传送数据,最后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将采集到的信息发送给服务器。
数据采集模块的核心为传感器,精准采集能力是整个系统有效运行的基础。由于长时间泡在水中,传感器容易附着水中的杂质,进而影响采集的精准度,并损害传感器的使用寿命。因此,传感器配备了相应的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如图4所示,该装置主要有传动和冲洗两大功能,通过控制电机正反转实现传感器探头自动出水和入水的功能;控制电磁阀完成冲洗和保湿的作用。
1.2 前端执行模块硬件设计
前端执行模块主要由ZigBee模块接收上位机给出的控制命令和数据,然后通过串口RS232发送给PLC,PLC运行控制程序,控制前端设备动作,执行相关命令,到达控制目的。其硬件如图5所示。
1.3 协调器模块硬件设计
协调器模块是整个系统的中枢,不仅要将接受到的前端数据上传服务器,同时还要将服务器给出的控制命令发下传下位机PLC。ZigBee模块通过RS232串口与服务器相连,采用Modbus协议传送数据。
2 通信系统
本研究水产养殖智能管理系统采用ZigBee技术搭建无线通信系统。通信系统中ZigBee采用星形拓扑结构形式组网,与ZigBee模块相连的传感器端、上位机和前端执行器作为该拓扑中的ZigBee节点。无线通信系统如图6所示,温度、溶解氧和pH等传感器以及前端控制器PLC作为ZigBee网络中的终端设备,服务器则作为协调器。系统中上位机通过ZigBee无线通信系统与各传感器传输信息,接收并实时显示各传感器采集传送的数据,同时通过ZigBee无线通信系统对PLC发送指令,以及读取PLC发送给上位机关于各设备工作状态的信息并显示在人机界面上。
3 系统软件结构
该系统软件主要由上位机软件和下位机软件组成,下位机软件已经固化在PLC程序存储器中,接收到上位机的数据和指令后,控制相应的前端设备动作,对水质因子进行调节。图7为鱼塘实时监控平台,可以将其划分为5大模块:①鱼塘溶解氧、水温和pH的实时显示模块;②系统参数设置和报警模块;③运行方式的切换模块;④设备状态显示和手动控制模块;⑤升降机(传感器保护模块)定时设置。
图8为鱼塘实时监控平台控制原理图,首先上位机向某个鱼塘的采集端发出查询水质参数命令,在收到正确的信息后,系统首先判断水质参数采样数据是否在系统设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则判定为异常,如溶解氧(DO)为9.5 mg/L,超出系统设定的上限,其状态显示为异常,并发出警告提醒用户;如果数据正常,系统将溶解氧、pH和水温的信息实时显示在界面上。系统的运行方式分为自动和手动,如果系统工作在自动状态,系统会根据收到的信息和设定的控制参数自行分析运算,并给出控制命令;如果系统工作在手动状态则等待人工给出控制命令,一般只有在出现报警等特殊情况下才切换到手动运行状态。正常时系统工作在自动运行状态,且运行在自动状态时,投饵机和升降机会定时工作,如图中“区域⑤”就是设定升降机的升降时间,时间结束马上将传感器拉出水面(投入水中)进行冲洗保养。
4 系统调试
系统测试分在线监测系统测试和在线控制测试两步,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完成水质参数的监测,在线控制则根据采集到的水质参数信息完成水质参数调节。在线监测系统完成水质参数采集、数据上传和上位机实时显示功能,主要由水质参数采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上位机人机交互系统组成。
水质参数采集系统主要完成溶解氧、水温和pH的采集,系统在信息采集端自带液晶显示功能。精准的水质参数采集是系统高效运行的基础。为了确保采集数据的正确性,本研究将采集系统采集的信息和参考数据进行对照试验;为了确保溶解氧的采样信号的准确性,本研究将其与进口的高精度溶解氧测量仪器(参考传感器)的采样结果进行对照;同时为了测试通信系统和上位机人机交互系统的稳定性,将上位机监控界面实时显示的数据也与前两者进行对比。测试步骤是先将溶解氧传感器探头和参考传感器探头伸入同一区域的水中,然后两者进行连续1 h内采集对比,每隔10 min记录一次,记录结果如表1所示。
比较溶解氧传感器的读数和参考读数可知,两者的读数是基本一致的,最大误差为0.1 mg/L,在允许误差内,能够满足控制精度要求。同时上位机读数和传感器读数完全一致,说明无线通信系统和上位机人机交互系统工作稳定可靠,整个监测系统能够实时、精准、稳定地完成水质参数的采集和显示任务。在线控制测试主要是上位机通过控制算法计算分析采集到的水质信息,形成控制命令下发给PLC,PLC通过控制前端设备达到调节水质参数的目的。
本文以溶解氧为例进行了现场测试。测试对象为江门某水产养殖推广站,水产养殖现场2个大塘及4个小塘,鱼塘内养殖的鱼类为班和锦鲤,二者对溶解氧的要求较高,一般在5 mg/L以上,最佳值为6 mg/L。系统的设定参考值为6 mg/L,测试时间为24 h,表2为测试得到的溶解氧数据。
5 结论
本研究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水产养殖业中,开发了一整套水产养殖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数据采集精准,数据通信上传稳定,人机交互系统简洁形象,操作方便,且功能齐全,适应性强。结果表明,该系统能够系统连续准确地远程监控水池的环境因子,实现水池养殖的自动化、智能化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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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兴国,刘兆普,王鹏祥,等.基于水质监测技术的水产养殖安全保障系统及应用[J].农业工程学报,2009,25(6):18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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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洪波.物联网技术、应用、标准和商业化模式[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5] 颜 波,石 平,黄广文.基于RFID和EPC物联网的水产品供应链可追溯平台开发[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15):172-183.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构改革,推行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委托社会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分类原则。科学地对管理对象、管理内容进行分类,准确划分税源和职责分工,把分级分类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按照风险管理识别排序、处理应对的主线,合理配置征、管、评、查事权,明晰工作职责,提升风险管理效能。
3、制约协同原则。按照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和相互制约的要求,在实施征、管、查三分离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分工,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税源,以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和执法风险。
4、平稳创新原则。充分考虑当前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要求,立足于务实、创新、高效,确定行之有效、积极稳妥的改革方案,实现创新基础上的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及业务推进
为了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小组。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技处。负责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省局、市局、基层单位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负责岗位职责流程的制定、管户调整,并对应修改、迁移大集中系统相关数据;负责对各个工作阶段、推进过程的协调、指导和检查。
主任:
成员:、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小组:
1、机构人事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人员调整到位。
2、业务推进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管户调整、大集中系统数据修改,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各辖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建立集中统一的征收服务体系
随着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的完善及社会化办税能力的提高,统筹考虑纳税人区域分布现状和税务机关现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务的征收服务体系。
(二)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为适应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需求,以及税务机关的差异化管理需要,税源管理机构设置以纳税人规模加行业的专业化分类为主,属地分类为辅,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三)实施风险管理,构建与风险管理流程节点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为满足风险管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监控评价”的流程节点需要,设立市、县两级风险评估专业机构,以指导各税源管理机构的税源监控。
(四)推进机关实体化,建立与扁平化要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机关职能体系
按照机构设置扁平化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机关实体化进程,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实施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
此外,对稽查局的内设机构设置,认真贯彻《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严格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一)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市局机关设立数据管理处承担专业风险评估职能;成立一个征收税务分局、四个税源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分别承担征收服务、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职能。其中征收税务分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税源管理分局分别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和涉外税务分局编制。
税源管理分局内部统一设置一个综合业务科、一个纳税评估科和若干个税源管理科,分别承担行政业务、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职能,其中综合业务科在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职能实体化”的同时,淡化其业务管理职能,业务处室直接面向税源管理科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分配;税源管理科依“按户设科”原则设置科室,依“按事定岗”原则配置岗职,依“按岗到人”原则调整人员。(附图一)
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由市局征管科技处明确,人事调整方案由市局人事处制订。
1、数据管理处
具体职能:负责牵头制定涉税数据管理办法;负责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负责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
数据管理处同时承担风险评估实体职能: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缴管理(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制度业务科、办税服务科、宣传咨询科和维权服务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制订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制度业务科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调研和纳税人需求调查;负责制订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规范;负责业务指导、督查及考核;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办税服务科负责办税服务厅(点)纳税人各类涉税业务的受理、办理及涉税资料归档管理;负责网上办税厅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负责发票、票证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环节中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点)日常管理。宣传咨询科负责组织实现面向纳税人的日常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负责编印各种税法宣传资料;负责外网信息、栏目维护;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短信平台、12366在线咨询等平台管理。维权服务科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和处理;负责制订“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督查、指导各“纳税人之家”开展活动。负责组织纳税人(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3、第二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内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外的,且年纳税额小于1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个体)、税源管理六科(个体)共八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个体之外京口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京口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别负责分局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个体及零散税收。
4、第三税务分局(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五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委托代征单位(新区)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丁卯街道办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科源管理三科负责大港街道办和丁岗、大路、姚桥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
5、第四税务分局(重点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①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②金融保险企业,③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之外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三个科室。
6、涉外税务分局(行业管理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契税的税种监控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四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项目管理,税源管理二科负责建筑安装业企业及其项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审理科、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稽查局的行政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拟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拟定内部有关工作制度;负责上级交办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办督察,负责协调本局各科之间、各辖市(区)稽查局之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省局、市局、本局“三个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常绩效考核,牵头组织税务稽查宣传、稽查服务、稽查工作创新、信息科调研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对口落实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处室布置的工作。业务管理科负责稽查业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辖市稽查业务的统一管理、培训、指导,制定及组织实施本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负责系统“三个一流”考核及本局绩效考核稽查业务部分的考核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源分析和选案,制定案源管理办法;负责受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承担举报案件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回复、兑奖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负责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各类税收检查计划、方案、总结,报表汇总、上报;负责案件检查进度跟踪管理,负责涉税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报及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征询稽查信息化业务需求,负责协调稽查信息化工作,负责系统内稽查查帐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纳税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约谈工作;负责与数据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征收分局、税源管理分局联系协调。审理科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审结案件的税务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审理工作文书;负责组织案件复查工作,负责案卷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上报及曝光工作;负责编写行业性检查分析报告及行业性税收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负责本局检查计划的执行,承担本局涉税举报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相关部门移交案件、下级部门提请检查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税务稽查报告》等有关稽查文书的制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负责所查案件听证、复议、诉讼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对查结案件的稽查建议和案例分析工作;负责对税务稽查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工作,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稽查文书并督促追缴入库,负责执行环节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负责对逾期未执行完毕案件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自查申报审核及组织税费入库、统计工作。
(二)辖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四个辖市(区)局统一设立数据管理科和稽查局;统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承担征收服务职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重点税源管理职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三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城区一般税源管理职能;市从第六税务分局起,其他辖市(区)从第四税务分局起,依次设立农村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附图二)
辖市(区)局纳税服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统一在综合业务股、宣传咨询股、办税服务股范围内设置,其职能分别对应市区第一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和制度业务科、宣传咨询科、办税服务科职责;税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根据“按户设股(所)”原则设置,但允许在事务分类的基础上“按事设股(所)”;稽查局内设机构在市局稽查局内设范围内设置,但允许在明确稽查四环节职能的基础上进行归并。
1、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承担开发区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五税务分局,承担云阳镇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六税务分局至第十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司徒镇、延陵镇,珥陵镇、皇塘镇、导墅镇,陵口镇、吕城镇、访仙镇,后巷镇、埤城镇,新桥镇、界牌镇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2、区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城区、谷阳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行政区范围内,高资镇、世业镇行政区范围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辛丰镇、高桥镇、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3、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内的一定规模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至第六税务分局,分别承担下蜀镇、宝华镇和市宝华森林公园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边城镇、白兔镇行政区范围内,后白镇、天王镇、郭庄镇和赤山湖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4、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三茅镇行政区范围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新坝镇行政区范围内,三茅镇行政区范围内,经济开发区、镇、镇、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本轮专业化机构改革共分准备动员、组织实施、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事项、时间安排和责任见附表。
1、管理信息落后,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严重。新的征管模式以取消专管员制度为其主要特点,但在向管事制转换过程中,管事并未能真正落实到位。随着征管面越来越广,征管户数日益增多,管理事项也不断增加。目前信息资源尚未在政府各部门完全实行共享,推行管事不管户的征管模式后,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联系就大大减少,对辖区内纳税人开业、停业以及走逃情况及其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有的企业发生变更事项不能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导致信息不准;有的企业几年不进行换证、年检,但仍在继续生产经营;有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但没有及时下户进行税收清理;甚至有的手工作坊式的生产加工企业,既不办理营业执照,又不办理税务登记,连续生产经营多年,也未被发现。由于管理信息的滞后,又缺乏一对一的税企联系,造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
2、管理职能不明确,造成税源不清。税源管理作为全部税收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的规模和分布情况,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征管工作势必会出现极大的盲目性。现行征管模式是依托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而计算机的运用是以信息准确、全面为基础的。而在“保姆式”的管理取消后,由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计算机网络依托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并且网络系统要求数据资源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统计查询功能的多样性目前均未能达到征管工作的要求。而税务责任区的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能没有明确,管理人员往往采用坐、等、靠的方式进行管理,完全通过征收部门传递过来的资料进行催报催缴。责任区人员手中无任何企业资料,对税源分布情况缺乏了解,更谈不上通过企业财务报表来进行指标分析和发现异常问题。管理工作往往缺乏主动性。再加上经济结构、经济组织、交易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税务机关仅仅靠征管系统产生的数据来分析、预测,难以全面、真实、有效地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难以准确掌握税源结构的真实状况,更不要说实施有效的监控。
3、管理方式不到位,造成申报不实。在广大农村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活动不规范,税法遵从度偏低。实行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以来,征收服务厅作为办理纳税事宜的主要阵地,所有的纳税人都到服务厅来办税。征收部门平时不接触企业,无法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坐等纳税人上门来申报纳税。申报前的数据审核,只能就表审表,就事论事,再加上时间上不允许,简单的审核后,又必须忙于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录入计算机,而后又忙于将纳税申报的税款收缴入库。征收部门手中有资料但来不及审核,责任区人员有时间但苦于手头无资料,结果造成税务部门在对纳税人管理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在纳税人的素质远未达到征管新模式对纳税人的要求情况下,管理上的空白,势必导致申报不实,造成纳税申报质量不高,零、负申报过多。
为了能真正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起来,税务责任区作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联系的主要前沿阵地,应尽快健全其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管理作用,并建立对责任区的考核监督机制,从而真正实现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责任区为核心的征管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解决申报不实问题,达到对纳税人多方位、连续性的动态监控的目的。为此,笔者认为对税收责任区的建设和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责任区职能,强化对纳税人和税源税基的日常管理。针对目前责任区人员的主要工作仅局限于催报催缴的现状,切实有效地改变责任区工作被动应付的局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观念,应尽快在原有责任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区的管理职能,并授予责任区相应的管理权限,使其能主动参与税收管理。只有通过管理部门的调查、了解、收集信息,才能使税源监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真正做到降低税收管理成本,优化税收征管效率的目的。具体管理职能应包括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和分析、了解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个体户税款评定和定额调整的调查核实工作等多个方面,解决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动态变化不了解的问题,监督纳税人不断提高申报质量,解决非正常申报的问题,从而实现对税源进行有效的事前监控。
2、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实现责任区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为了能及时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动态,尽快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责任区人员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协调作战,群体联动,形成合力。在与工商定期联系的基础上,责任区管理人员还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务必做到勤跑、多问、细察,多渠道、全方位地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的信息。紧紧依靠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与个体劳协、乡镇企业管理站的横向联系,全面了解辖区内所有工业、商业以及个体户的开办、经营情况。同时还要应尽早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使国税局域网延伸至各责任管理区,使责任区人员能随时通过征管系统查询企业纳税信息,及时了解纳税申报情况,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税收的流失。税源管理上,进一步强化与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尽量避免漏征漏管出现;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上,要继续强化与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协作,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在协税护税上,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目前,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增强,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实际工作中税源失控的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性失控。如果制度性安排不公正,或者有严重缺陷,如假福利企业、假校办工厂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制度上的缺陷。二是管理性失控。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三是机制性失控。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失控。最突出的就是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流失比较严重。四是信息性失控。有很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造假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征税必然会造成税收流失。
造成税源失控,既有税收征管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制度性原因。一是税收管理职能弱化。在当前税收法治环境不佳、纳税人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必须放到管理上。然而,有的税务机关脱离这一实际,过分强调税收稽查职能,忽视了管理职能,对税源产生、变化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二是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形成。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三税源监控措施不够得力。现在税务机关只能依靠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措施来监控税源,但由于这些措施本身不够完
善、严密,加之缺乏其他相关的配套措施,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四是税收执法刚性不强,税收违法的风险成本低。
二、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
1.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
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如对增值税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
2.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
目前完全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差别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誉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同时,还要对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
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电子申报方式、电话申报方式,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款数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
4.税源监控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
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税源存在,既有显性税源,也有隐性税源;既有固定税源,也有流动税源。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的格局。
一、基层分局运行现状
经过两轮税收征管改革,全省国税系统基本实现了以计算网络技术为支撑集中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新的征管模式运行以来在组织收入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征管查职能划分还不十分明晰,职能重复和交叉较多,衔接不畅。且各地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在职能划分上缺少规范,难以统一,未能完全达到征管改革预期目的。二是管理分局税收管理职能重点不突出,尤其对税源监控管理力度不够。三是由于乡镇税务所撤消,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管存在不到位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征管查职能难以准确区分。税收管理工作是征管查的有机结合,在征收中实施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进行征收,通过稽查促进管理,通过加强征管实现稽查的最终目的。既然是有机整体,很难也不可能去严格划分什么是征收,什么是管理,什么是稽查。而我们在确定征管模式的时候为达到征管查三个系列形式上的外分离,起初在职能的确定上就存在一些划分不清的问题。这必然导致目前征收和管理的职能重复和交叉较多;管理和稽查之间协调不够,衔接不畅。既影响整体效率的发挥,又造成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管理、稽查人手相对紧缺,征收人员工作不饱和、忙闲不均。
2、管理分局职能与人力资源不相匹配。目前征管查三个系列中,管理分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其职能几乎包括了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工作内容非常之多,而人员比过去减少了。尤其由于分工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业务工作环节多,手续繁琐,使得管理分局承担着大量事务性工作,往往疲于应付。客观上造成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再加上目前税源监控无能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科学性不够,难以对企业税收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进而影响深层次管理质量的提高。
3、个体零散税收征管工作面广量大。乡镇税务所撤消前,每个乡镇一般有2名以上人员(包括协税员)进行管理,征管力量相对较强。随着乡镇税务所撤消和协税员的清退,原本管理难度较大的个体零散税收,尤其集贸市场税收由于征管力量减弱,客观上造成很难管到位。再加上目前同工商部门配合还不够,税务部门对办理营业执照信息滞后,造成还有相当一部分漏管户的存在。同时,随着乡镇经济发展,一些地区个体税收所占比重不断减小,出于征收成本以及完成收入任务的考虑,对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征管还存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收入任务紧的时候抓得较紧,收入任务完成好的时候往往管得较松,导致了与“应收尽收”原则相悖。
三、完善基层分局职能的建议
基层分局是税收工作的落脚点,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接触最直接的群体,也是落实各项工作,进行各项改革的承载体,其职能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整个税收工作。
1、在征管模式的确定上,本着有利于征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在数据集中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征管模式,不宜过分要求模式的统一。如:基层(县以下)由于管理范围广,再加之各地的经济和发展还存在相当差异,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笔者认为目前按“流程再造,业务重组”理论进行机构设置还有待时机。当前分片设置管理分局,比较符合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实际。
2、撤消目前县(市)局下设的征收分局,成立税收监控中心,重点对税款征解进行监控和分析,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将有关征收职能(如接受纳税申报)划回管理分局,将人员充实到管理一线。
3、实行稽查与纳税评估一体化,把管理分局纳税评估职能作为稽查选案环节和税源监控手段。管理分局通过评估,对企业以前年度有疑问的纳税问题进行先提醒自查,再移送稽查的程序。从而既有效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又能对偷税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将堵塞税收流失环节前移。同时,建立稽查与管理联系制度,通过信息反馈,以查促管,发挥最大的整体效能。
4、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切实简化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和办税流程。业务流程从重过程、多环节、强调手续向注重结果、减少环节、强化责任转变,真正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同时,不断提高办公电子化和数据共享利用水平,减少和合并有关报表,使基层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