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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成本核算管理是保证学生利益得到保障的核心内容,本篇文章主要是探讨加强食堂成本核算管理方面一些问题。
关键词:
队伍配备;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一、首先建立健全一支高校餐饮经理带头人
策略的筹划及执行者,是为管理部门提供增值服务的,管理者要有了解高校餐饮相关各方面环节内容,对餐饮场所功能性的设计、炊事机械的安全操作使用、原材料招标程序的采购、原材料初加工、切配烹饪、窗口售饭的服务、职工文化教育的提高、员工身体健康的关心,工作态度的要求等环节。经理对食堂工作特性是否具有全方位辽解,所用员工技能高低以及对餐饮品质的要求标准的辽解是衡量食堂经理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
二、有一个集体原材料采购和保管核算员验收的队伍
首先建立采购规章制度,从程序手续上建立完美,配备思想素质觉悟高,综合技术集一身的同志,通过上网、微信定时辽解周边高校采购行情,货比三家,采购价谦物美的原材料,实行学校招标采购制度,把好第一关、保管核算员按验收制度验收和领用原材料、把好第二关,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按合法手续做帐报帐保证学生、教职工利益得到保证,把好第三关。
三、高校食堂成本核算内容
我校从2013年启用了采购核算系统,从食堂的订货、领用原材料、水电汽、人员工资、管理费提取等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费用,都能在采购核算软件电脑中全面反映。核算部门将对各部门食堂每天、每月营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计算出食堂经营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营业收入等各项业绩指标。
1.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核算是指直接食品原材料(荤菜、蔬菜、米、面、油、调料、豆类、干货、饮品等),是指食堂生产加工成品菜所需的鸡、鱼、鸭、肉、各种蔬菜、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相关费用,是食堂最原始的直接成本支出的组成。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核算是指(水电汽、低置易耗品、人员工资、绩效工资、保险、办公用品等)间接成本是指食堂经营生产加工相关联所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3.毛利率指标。毛利率指标是指高校食堂的制定的经营直按成本按规定性质下达不同的毛利率指标,本学校规定集体食堂经营直接成本60%,外包食堂直接成本55%,上下浮动2%,作为测算食堂每月经营效益的依据。
四、高等学校食堂成本核算的类型
1.从核算性质来分:集体食堂主要分析营业收入的提高,人均营业额的%比,直接成本、调料领用%的控制,间接成本的使用情况,比如水电汽、人员工资、绩效工资都是对集体食堂进行考核的依据。也是为食品的定价核算和食堂经营目标控制核算提供依据。单菜的定价是指根据单个菜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毛利率的各项规定,根据菜品的质量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各种费用的摊销来测算,科学合理制定菜品的销售价格。根据食堂经营性质,在下达经营利润目标基础上,将食堂当日(月)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营业收入做成经营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食堂销售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等控制情况进行核算,最终分析食堂经营盈亏。外包食堂本学校只控制经营直接成本内容,所有原材料由本学校集体采购和验收,间接成本由外包食堂经理自己核算控制。
2.从核算日期性质来分:主要分为每天成本核算、每月成本核算。每天成本核算是指每天将食堂所发生的各种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与相同核算日期时间内的餐费收入进行比对分析经营情况。每月成本核算是指每月将食堂实际发生各项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与同期月度餐费收入进行比对分析经营情况,考核测算食堂每日、每月实现经营产值和盈亏情况,同时能够分析出食堂在经营服务销售过程中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费用的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五、高校食堂成本核算层次
高校食堂成本核算管理是一门管理科学。它涉及食堂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储存管理、必须建立一整套成本核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ISO9001指导书规范操作工作流程,食堂成本核算工作人员必须配备懂财务管理,有责任感和有爱岗敬业精神的工作人员担当,这是使用食堂成本核算管理员上岗的最基本要求。
1.高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与食堂烹饪、验收、仓库保管、窗口销售必须区分管理,这也是提高食堂成本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本校饮服中心设立中心采购部,专门从事原材料的集中采购,大型物资由学校招标办公室负责对外招标,中标单位全面实行了网上订货配送机制,原材料实行多人员自助采购相结合。这样有利于增加原材料采购的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2.学校食堂原材料验收与领用的管理,是防止学校食堂物资出现不必要的损失的重要措施,各项米、面、油、荤、蔬菜等物资验收,监督是指学校食堂在采购原材料验收时,后勤保障处饮服中心采购人员、食堂经理、校区保管核算员共同参加对购买的食堂原料质量、数量、价格的验证过程。保障处、饮服中心督察部门通过市场、微信、网上的调研,价格的对比调研,对采购部门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作出测评,是否采购的物品货比三家,价格是否合理,原材料是否质好、价廉,大种物资是否按学校有关规定,定期上网招标,学校采购招标部门参与招标程序,做好大种物资中标工作,也是把好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和食品安全的一个防范措施。
3.科学合理地确定伙食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结构比例,是提高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引导学生合理的消费的指导方向舵,本校集体食堂伙食成本规定直接成本占60%(含原料成本53%和调料成本7%),外包班级55%。间接成本占35—40%(水电占气费用占7%,人工成本占25%,其它占8%。)食堂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菜肴高中低档比例(2比6比2),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食堂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结构比例。
4.保障处饮服中心核算部门的监督是加强各食堂成本核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核算部门的监督是中心核算部门对食堂所有原材料、帐务的全方位监控,由于校区保管核算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知识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成本核算操作准确性、帐物管理、资料归档、存放保管等会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以我校ISO9001规范标准来检验校区保管核算员各项工作,只有不定期开展核算部门、监督部门的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才能提高校区保管核算员成本核算规范化操作水平,其中心核算部监督具体做法是:对校区保管核算员进行财务知识、仓库管理知识和食堂成本核算规范化操作培训;不定期开展各校区库存帐物的核对;校区仓库原材料的盘点;各校区食堂原材料计划申请单、收支领用单的查验。
5.我校保障处饮服中心采购核算软件应用是提高各校区食堂成本核算效率和效益的管理方法,我校采购核算系统软件应用,是指校我食堂各项原材料采购的订购、验收、领用、营业收入的核算记录。通过我校2013年引进采购核算操作系统,在计算机上完成所有操作,随时核算各食堂经营状况,为中心领导作出决策提供相关数据。
六、高校餐饮食堂成本核算分为的内容
高校餐饮食堂成本核算主要包括食堂每品种菜核算、日成本、月成本核算三种核算方法:
1.单菜核算。每种菜肴定价核算是在生产加工基础上准确计量单一菜品份量标准,按照单个菜品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分摊比例,计算出单个菜品所支出费用,最后算出单一食品的销售价格。
2.每天成本核算。食堂每天实际使用的生产加工成品菜所需的直接成本费用,是指鸡、鱼、鸭、肉、各种蔬菜、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相关,间接成本费用是指包括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进行汇总核算,并根据食堂每天营业收入与实际每天成本汇总进行对比分析,测算出食堂每日经营控制状况,是否在控制经营盈亏范围内。
3.月成本核算。是按以上每天消耗原材料综合汇总计算出各个食堂每月实际收支经营状况,是食堂每月经营情况的汇总经营情况的分析。
1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界定
民办高校的支出主要指民办高校的基本建设支出和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等所发生的各种支出。在企业会计中,成本是指为生产一定的产品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耗费的货币表现,可以理解为能对象化的费用。按照这种思路,广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名专、本科生或研究生,国家、社会和学生个人所付出的全部耗费,包括机会成本;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在教育活动中为培养一名专、本科生或研究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物质劳动和活劳动价值。本文仅对民办高校的狭义教育成本进行研究,对学生个人支出和因上学而失去的机会成本暂不作讨论。
2民办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教育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与人才的培养战略相结合,在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总目标前提下的教育成本最小化。民办高校应参考《办法》的规定,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2.1明确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
明确高校教育成本对象是正确界定教育成本范围的必然要求。高等学校培养对象按学历层次分类,可分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四大类。国家发改委在《办法》中明确了高等教育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标准学生,各类学生折算为标准学生的权数为:本科、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成人脱产班学生、预科生、进修生为1,博士生为2,硕士生为1.5,来华留学生为3,函授、网络教育生为0.1,夜大等其他学生均为0.3。但不同学科教育成本相差很大,《办法》中未就不同学科的教育成本作区分。民办高校可参照《办法》的规定方法将各院系(专业)的学生折成标准学生,将各院系(专业)的标准学生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2.2明确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
现行高校的会计核算周期是公历制1月1日~12月31日。从企业会计角度看,成本计算期应当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高校的主要业务是教学工作,学生培养周期是按照学年来划分的,以“学期”作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周期更适当。因此可规定高校的会计核算周期与学年一致,即当年的9月1日~次年8月31日止。
2.3明确教育成本核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指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中应实行权责发生制,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从而正确反映各期的教育成本水平。
(2)相关性原则。凡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实行相关性原则,以正确反映教育成本的开支范围。
(3)分类核算原则。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按学校性质分类核算,并逐步过渡到按专业进行分类核算。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实行分类核算原则,才能准确反映不同专业性质的教育成本。
(4)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指将当期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与当期及以后多个期间的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资产的价值。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费用,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费用。高等学校的支出中,也存在着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5)配比原则。指收入与费用相匹配原则。费用与成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费用与会计期间相联系,成本与某种核算对象相联系。配比原则既强调一个会计期间的费用与该期间的收入或产出匹配比较,又强调一个项目的费用与该项目的收入或产出匹配比较,前者确定一个时期的成果,后者确定一项产出的成本。教育成本核算必须运用配比原则,才能准确地计算出一个时期的教育成本和一项教育产品的成本。
2.4明确教育成本核算项目
教育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教育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的过程,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发生的支出种类繁多,凡是与培养教育学生有关的支出应计入教育成本;凡是与培养教育学生无关的支出,如基建支出、学校发生的购置房屋和设备等支出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价值。对应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要分清其是否属于本核算周期。对属于本核算周期支出,应全部计入本期教育成本;对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实际支出,应采用预提费用的方式计入本期教育成本,以后实际发生支出时再从预提费用中开支;对已在本期支付而应由以后期间负担的支出,应作为待摊费用,在以后各受益期间分期摊入成本。
参照《办法》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为了便于对成本的计算、分析和控制,我们可将民办高校教育成本按用途划分两类: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指直接用于教学和学生方面各项费用。直接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相应成本计算对象。主要包括:①学生费用,指高校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各种费用。包括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医疗费、文体活动费、党团活动费等;②教学费用,指学校为培养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既包括教学和辅导员费用,如教材及教辅资料费、教学差旅费、师资培训费、教学和专职学生辅导员的工资及附加费、社会保障缴费、分期摊入的高级人才引进、安家费等,也包括教学业务费用,如院系实验室的维持费、修缮费以及教学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专业阅览室的报刊杂志费等。
(2)间接费用。指间接用于培养学生的费用。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有关账户中归集,期末按一定的标准分配后,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主要包括:①教学辅助费,指学校的图书馆、电教中心、实验中心、体育中心、环保、保卫等部门为支持教学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各部门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维护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安保费、绿化等费用;②教学管理费,指为教学提供条件、进行教学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津贴、教学管理用品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维护修理费、教学管理的办公费、差旅费等;③行政管理费,指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日常行政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招生就业费、行政管理用品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及维护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交通通讯费、邮电费等。
2.5教育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
根据教学活动的特点,在计算教育成本时应分别各院系的标准学生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并对各项费用进行归类。直接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教育成本、间接费用通过一定账户归集,遵循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采用不同的分配标准计入教育成本。教学管理部门的工资及福利费可按标准学生消耗的教学学时的比例分配;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修理费可按标准学生消耗的学时比例分配;教学辅助部门的间接费用可借鉴成本会计中的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等进行分配,如:图书期刊可按阅读时数分配;实验设备可按标准学生实验学时比例分配等。
然后编制成本计算单,全面反映各院系、各专业、各类学生的教育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民办高校进行成本核算还必须重视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工作,如: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健全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和存货盘存制度等。
3教育成本分析评价
明确了高校教育成本的构成,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对成本的分析思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四》,从构成教育成本的费用和资产的利用方面建立指标对教育成本进行分析和评价:
3.1从计入教育成本的费用方面分析
计算各种费用与标准学生之间的比例,分析费用合理程度,包括:生师比=标准学生/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生均学生费用=学生费用/标准学生;生均教学费用=教学费用/标准学生;生均教辅费用=教辅费用/标准学生;生均教学管理费用=教学管理费用/标准学生;生均行政管理费用=行政管理费用/标准学生;生均教育成本=学年教育总成本/标准学生(学年教育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3.2从资产利用效率方面分析
计算各种资产与标准学生之间的比例,分析资产利用合理程度,包括: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全日制在校生;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标准学生;生均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100;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100;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标准学生(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关键词】 高校 培养成本 核算控制
一、相关理论定义
1、高校培养成本的定义
高校培养成本是狭义的高等教育成本,高校培养成本强调微观主体,以学校为研究对象,服务于微观学校的管理与考核。从物质形态来看,高校的资源耗费体现为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两大类。人力资源主要有教师以及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物力资源主要包括教学、科研活动中消耗的日常消耗用品以及固定资产等。
2、高校培养成本控制的定义
高校培养成本控制主要是指高校运用有效的手段,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管理活动中各项费用的发生进行引导和限制,使之能按预定计划进行的管理活动。
3、高校培养成本核算的定义
高校培养成本核算就是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真实、合理地记录高校教育资源的相关耗费,对教育运行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与确认,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最终计算出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过程。
二、我国高校培养成本核算与控制的主要问题
1、高校会计制度的缺失导致成本核算不到位
2005年6月8日,《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将高校培养成本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办法》中的成本严格讲是一种统计成本,并不是通过会计核算程序核算出来的会计成本,在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环节无法执行,缺乏实践上的可操作性。2009年出台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要求合理确定教育成本,但是,没有如何科学计算高校的各类成本的具体规定。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自1998年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0余年,随着我国高校和国家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体制、经费来源、资产管理内容和方式,以及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目前高校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来看,现行的制度已经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影响了高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1)价值虚增,资产不实。目前,高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价值全额列支,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时不提取折旧,待固定资产报废的同时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分别反映高校所拥有资产的总额和固定资产所占有的资金量。这种固定资产投资在实际发生当年全部记入支出的情况,势必造成建设高峰期与其它年度教育成本水平相差悬殊;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没有合理体现在教育活动过程资产价值的损耗,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从而是高校的资产价值虚增,使教育成本缺乏可比性,不能真实反映计算培养成本所需的资产信息。
(2)隐形债务,支出不实。高校扩招后,在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自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高校选择了贷款。目前,高校贷款利息支出采用收付实现制,全部的利息由利息支付的当期负担,不实行分摊;用贷款支付的资金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在应收及暂付中反映,不能列支;高校接受的服务也只有在实际支付是才能列支。其负债信息在财务报表中无法反映,使高校的债务被隐藏,支出不实,不利于高校的培养成本分析和财务风险的监管。
3、高校成本核算的监控力度薄弱
(1)缺乏成本管理意识,监督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供给制”,高校需要多少钱,就由国家财政平衡预算进行拨款。高校各部门及资源运营的各个环节未进行严格的成本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没有纳入管理的范畴,成本控制存在非理性的现象。
一方面,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组织教育经费核算过程中,侧重教育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偏废教育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对如何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考虑较少。另一方面,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够,资金监控力度薄弱,容易被某些钻空子的人利用,甚至产生腐败现象。因此,各项经费开支缺乏统筹调配和有效控制,不计成本和高成本等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让寻找降低成本的行为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
(2)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利用率低。随着高校规模的迅速发展,高校的资产总量也随之不断扩大,但是,由于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严格,资产存在闲置、过期、毁损以及利用率不高的情况,单位资产管理不力、浪费等“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非常严重。一方面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比低,规模效益低。例如:美、法、澳等国家规定其师生比的国家标准分别为1∶16.4,1∶24.8,1∶20.4,而我国同年只有1∶8。另一方面资源利用率低,高校各部门设备重复建设多,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仪器设备使用率不高。从2007年国家组织的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得知,我国高校中仪器设备闲置率达20%,有的高校大型仪器不开机的时间占40%,部分高校教室、实验室的利用率只有60%。
4、高校盲目追求硬指标而忽视了成本控制
在合并高校中,为扩大学校规模,在财力有限的基础上,增加新校区建设、修缮工程以及固定资产投入的同时,忽视和影响到学校教学、科研等基本建设以及学校软环境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高校出现了有大楼而无大师的学府。成本应被界定为一系列行为的后果,不惜一切代价的削减成本费用额以保持一定利润水平的做法可能同时在降低企业竞争力。必须认识到成本控制不仅是系统结构化方法论,更是深层次的制度安排及背后的文化。
三、我国高校培养成本控制模式的构建
1、建立目标成本的“责任中心”
所谓“责任中心”是指高校内部管理系统中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并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责任主体。依据高校的内部管理结构,针对各部门业务和管理职能的不同,这些责任中心不但可以是各院系和各管理部门这一层,也可以是不同的专业、不同的系、不同的教学部,直到个人。目标成本应尽可能做到指标化、数量化,使每个责任中心的领导和职工都明确各自应付的责任和成本控制目标,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将成本控制的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通过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和部门责任分工,使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保证人人都有责任,使成本管理工作过程真正变成了被管理者自己的事情,被管理者的责任加重了,也利于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严格的成本责任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的具体目标和管理责任。
2、确定目标成本控制的“明细支出”
结合学校形成的业务内容,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经济性质内容可以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为保证高校的正常运行所需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又分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可以细分为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等。项目支出是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为完成其特定的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包括211工程、985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修购项目等其他项目。
3、实施“网格化”的目标成本控制
首先从纵向上根据业务成本属性细分可执行和控制成本,然后按“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从横向上根据各明细成本所应承担的单位进行部门细分,将每个成本落实到具体执行者,这种横向和纵向的划分,形成“网格化”的控制模式(详见图1),再通过培养成本核算信息的反馈和数据的统计分析,将现行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照,对那些常期固定不变或变动情况不太大的情况用固定程序控制,对那些存在着不可预料因素的成本活动则采用弹性程序控制。
4、考核成本控制结果
考核培养成本控制结果是为高校阶段性地集中查找和分析产生成本差异的原因、分清责任归属、对培养成本目标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做出的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应该做到奖罚分明,防止不利因素的重复发生,针对培养成本差异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者,分别视情况,按重要性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贯彻执行,为修订标准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
5、纠正偏差,监督检查
高校应按照“例外管理”的原则,对培养成本的差异项目进行及时的纠正。首先,提出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应该是那些成本降低潜力大、各方关心、可能实行的项目,以及问题的目的、内容、理由、依据和预期达到的效益;然后,进行讨论和决策,尤其是对重大项目,还要尽可能提出多种解决方案,进行各种方案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优方案;最后,确定方案实施的步骤及负责执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贯彻执行确定的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加以监督检查,以确保方案的实现,并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6、构建绩效预算培养成本控制模式
绩效预算是一种以成本效益为评定标准的预算管理方法,是既重投入又重产出的效益预算。实质上是将高校预算管理的重心从单纯的支出控制转向支出过程和成果的关注,并以预算使用效果为依据,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将资金使用效果与预算资金的安排相挂钩。基于绩效预算的成本控制模式的核心之处是将基于绩效的管理思想渗透到培养成本预算控制的模块中,其核心是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分析,控制培养成本发生和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以利于有效降低培养成本,减少资源浪费。
四、结论
高校是培养学生的特殊“工厂”,本文对高校培养成本核算与控制模式进行研究分析,通过科学核算,有效控制成本,目的是能够为高等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价值补偿尺度,也是缓解目前我国高校资源短缺矛盾的重要环节,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这关系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办学效益的衡量,关系到政府财政拨款及学费标准制定,关系到学校、政府、广大人民进行教育投资决策。
【参考文献】
[1] 刘明元:高校核算教育成本的必要性和具体办法[J].教育财会研究,2012(10).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影响因素
一、教育成本、高等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的理论解释与层次划分
“教育成本”的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西方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提出来的,多年来,众多国内外学者都对其进行过深入探讨和研究。1963年美国现代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首次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把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划分为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和学生上学时间的机会成本。1979年科恩提出了把教育成本分为直接教育成本和间接教育成本。直接教育成本包含学校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以及学生上学的个人支出成本;间接教育成本包含学生上学的机会成本和学校将公共资金用于教育而损失的收益,即学校机会成本。1982年世界著名经济学家盖浙生提出了把教育成本分为教育生产者的成本和教育消费者的成本,即学校教育成本与个人教育成本。由上述诸观点可知,虽然人们对教育成本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达,但在教育成本的本质内涵上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包括教育的实支成本和教育的机会成本两种。高等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下位概念,属于经济学的概念范畴,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即教育的实支成本,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即教育的机会成本。其具体内容一是高等学校为了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价值,即高校教育成本,它是高等教育成本的下位概念,是高等学校为使学校正常运转而进行的货币支付。二是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为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所支出的一切开支或耗费,即个人实支成本。三是受教育者个人因参加学习而未能参加工作而减少或放弃的收入,即个人机会成本或教育机会成本。四是高等学校将公共资金用于教育而损失的收益,即高校机会成本。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影响因素分析
(一)高校自身认识性因素分析 高校自身认识性因素主要指高校在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对成本核算意识与成本概念界定等方面的认识上存在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成本核算意识与成本概念界定两个方面:
(1)成本核算意识谈薄。在高等教育成本投资的各分担主体一政府、高校、个人及家庭中,高等学校是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其行为直接决定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进展与实施效果。但长期以来,我国许多高等院校自身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的积极性,从高层领导到普通职工都普遍缺乏成本效益观念,缺乏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动机。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不仅不注重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而且还有教育成本最大化的倾向。究其原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高等学校的社会定位造成高等学校缺乏成本核算的外在压力。高等学校作为非营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日常运行不计算利润,只需进行简单的收支相抵,其资财提供者政府、捐赠人及其他出资人也不要求取得经济上的回报,这些必然使高等学校缺少了进行成本核算的外界强制作用。其次,高等学校教育经济效益的特殊性造成高等学校缺乏成本核算的内在动力。高等学校作为教育产品的生产者,其教育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受教育者知识的增长和劳动能力的提高,是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不断输送能够从事各种劳动的专门人才。这种成果与企业生产产品通过销售就可以直接计算利润考核其经济效益不同,高校的教育产品只有在参与物质生产过程创造出新的产品后,再通过物质产品价值的交换,才能最终计量其经济效益。因此,高校教育产品的经济效益具有间接性、长期性和潜在性的特点,这就使得高校在生产期间内是无法用货币对其产品的经济效益进行直接地确认和计量的,当然也就无法体现高校这一定期间的经济效益和经济成果,高校也就觉得进行成本核算没有太大意义。再次,高等学校的发展目标影响高等学校对成本核算的忽略。高等学校作为非营利组织,其目标不在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在于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如实现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的最大化等。因为只有实现这些内涵因素的最大化,高等学校才能不断地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拥有充足的生源,筹集到更多的资源,才能保证其自身再生产流程的循环往复。这些目标则必然会影响许多高等学校片面注重社会效益,不计投入与产出,只追求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社会声望及影响力的提高,不去考虑控制与降低成本,相反,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不断的加大投入增加成本,甚至表现出教育成本最大化的倾向。最后,高校现行的资金管理体制制约着高校成本核算积极性的发挥。近年来,虽然我国对高校的资金缴拨方式进行了改革,对高校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了统一收归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制度。但这并未改变国家对高校核定收支、定额(定项)拨款(上缴)、超支不补的资金管理体制,相反,在财政部门对高校当年预算资金结余不结转下年使用的刚性约束下,各高校不是将精力放在控制和降低成本上,而是在努力寻求如何尽早地将预算资金用完,从而导致不计成本忽视效益。
(2)成本概念界定混淆。在对高等教育成本的研究和探讨过程中,与教育相关的成本概念很多,如教育成本、教学成本、高等教育成本等。不同的成本拥有不同的内涵,相应的外延也不相同。因此,在高校教育成本的研究过程中,正确界定与教育相关的成本概念,对合理划分成本核算范围,保证高校教育成本测算的准确性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专家及学者在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研究或探讨时,经常把一些看似差异不大,但在实质上却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不加区分等同使用,这种对成本概念认知程度的不同,不仅使我国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而且还严重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将教育成本与教学成本概念混用。从教育成本的理论解释可知,教育成本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它通常包括政府、学校、学生个人或其家庭在学生教育上花费的人均资源总和,包含全部的直接教育成本和间接教育成本。而教学成本则是教育成本中用于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通常是指培养合乎规格要求的学生所需要的全部教学费用,相对教育成本而言,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不可等同。二是将高等教育成本与高校教育成本概念混用。从高等教育成本的层次划分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成本与高校教育成本两者相互关联,极易混淆,但有本质区别。高校教育成本是高等教育成本的下属概念,是高等学校为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全部教育资源价值,但不包括学生个人或其家庭为接受高等教育而耗费的价值,也不包括政府、社会及个人由于实施或接受高等教育而减少或放弃的收益,而这些却都是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所必须包括的内容,两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可混用。
(二)宏观制度性因素分析 宏观制度性因素主要是指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高校相关制度制定及配套制度改革滞后所
带来的影响因素。
(1)高校会计制度滞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这一工程必须要改革高校现行的会计制度,建立一套更符合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实际需要的成本会计制度。但迄今为止,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尚在定论中,这给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难题。主要表现为:首先,会计成本核算原则不适应。目前高校会计制度相关原则不利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开展。表现在:其一,收付实现制原则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高校应负担的全部成本费用。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它要求高校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支出为标准,而不考虑该项资金取得或付出的真正归属期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高校己完成但尚未支付金额项目的真实情况,使高校项目只有在支付时才形成支出,未支付时就形成了“隐形债务”,从而不能正确地、真实地反映高校当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不利于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其二,无法按配比原则合理匹配各会计期间的收入与支出。一方面高校收入是按资金来源进行划分的,支出是按性质与用途进行核算的,收入与支出之间不像企业收入与成本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这给高校收入与支出的合理匹配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高校学费、住宿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相对集中,而各项支出的发生则较为分散,这对合理划分支出的归属期间,理清收入与支出的真实关系也造成了一定难度。其三,无法按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合理界定高校的支出。一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没有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作为高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高校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基建单独核算的现状、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及具体核算办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一原则的运用。其次,会计核算主体多元,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只能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但我国高校长期以来由于预算管理体制的不同,高校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事业财务会计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两者相互分开,自成体系,事业财务会计所提供的成本支出数据信息不包含学校的基本建设数据,事业财务会计报表也是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校支出的全貌,这在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过程中,必然会给成本核算的具体操作带来困难。再次,会计报表编制不全。现行高校在支出方面编制的报表中缺少教育成本报表,只包括事业支出明细表、资金运用情况表、收入支出决算表等等,这些报表是将高校平时各项经费开支不分项目和使用部门进行简单的汇总,不能满足高校新形势下对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需要,在分类、款、项成本数据采集及成本效益分析时,也无法从这些报表中获取原始资料。最后,会计目标定位不准。会计的目标是为相关方面提供有用的信息。但目前我国高校由于受传统统收统支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会计目标的定位仍处于量人为出、收支平衡,反映总的收支,这种定位己不能满足高校目前市场化竞争格局的需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教育体制改革和高校理财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高校进入了积极探索产业化办学和全面深入扩大发展的新时期,投资主体多元化、经济行为市场化、财务关系复杂化,市场化因素己很大程度介入高等教育产业,这就要求新形势下高校的会计目标定位要实现转换,要增强成本核算意识,努力降低和控制成本,规避和防范财务风险,为高等教育投资各分担主体、高校决策者提供准确的、高质量的成本效益信息。
(2)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及配套核算体系建设滞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除了高校自身要具备较强的成本核算意识外,还必须有法规性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及科学规范的、易于操作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然而目前我国除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的基本原则”外,没有颁布过关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具体制度以及包括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前提、原则、对象、成本项目、核算程序等在内的完整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这种制度和体系建设的滞后,一方面使目前应用于我国高校的许多规章制度陈旧落后,无法及时更新,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越来越远。另一方面使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缺乏有制度保证的基础数据,无法满足教育成本核算的条件。
(3)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缺乏制度规范。高校后勤社会化实质是将高校后勤从一个以封闭型、供给型、福利型为主的高校附属部门转化成以营利、服务为目标的后勤经济实体。目前,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突出问题就是管理混乱。校办企业是高校的下属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但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校办企业还未完全与学校脱钩:有的生产经营厂所、设备都是由学校无偿提供;有些在编人员在校办企业任职但还从学校领取薪水;有的学校甚至完全包办校办企业等,这种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及管理上的混乱,必然给高校教育成本范围的划分、成本项目的设置及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带来很大的困难。高校教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经历厂从福利分房到货币化分房两个阶段。在福利分房阶段,高校投入了大量的基本建设资金,并且在后期还投入了的大量的后勤维修与保障经费,这些开支一方面占用了学校的经费,是高校为维持高校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应分摊计人高校教育成本,但另一方面从产权上讲,住房属于教职工个人,又不应计人高校教育成本。这些开支究竟是否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还值得商讨。另外,在货币化分房阶段,许多高校为了引进人才,凡满足学校需要的均无偿提供住房,这些无偿捐赠的支出是否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目前我国高校还没有实行离退休人员社会养老统筹制度,离退休人员经费仍在高校人员经费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从离退休人员本身看,由于离退休人员己不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其费用多少与教育成本己没有关系,如果将这些费用分担到教育成本中,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另一方面从离退休人员经费性质看,实质上届于离退休人员劳动价值的延伸,应计入教育成本。
(三)微观技术性因素分析 微观技术性因素是指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在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的技术处理上存在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高校教育产品的成本与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不同,企业产品成本中直接费用多,间接费用少,如生产工人工资、原材料费用等,特别在单一产品生产的条件下,所有费用均可作为直接费用处理,不需要采用分摊计算的办法。而高校教育活动是一项协作性很强的活动,需要各专业、部门的密切配合,这就使高校教育产品中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法,对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处理,如何归集费用、采用何种分摊办法、以何种标准分配,则是技术处理上的难题。二是学生教育成本折算的技术处理。高等学校的教育产品与企业产品不同,企业产品有合格、不合格及优秀之分,并可以根据产品级别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标准进行成本核算,而教育产品由于高校教育的特殊性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不适于进行等级区分,而且高校不同层次的学生教育成本也不同。因此,如何合理区分教育产品的质量,并能按一定比例将所培养的不同层次的学生的教育
成本如本科、大专、研究生等,折算为无差异学生的教育成本,即当量学生教育成本,是保证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关键所在,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问题。三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技术处理。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是按原值核算不计提折旧,这种做法使高校固定资产在实际使用时,其价值损耗未转入高校的教育事业经费中,从而直接虚减了高校当年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影响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因此,为了真实地计算高校教育成本,必须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计提折旧,按目前会计理论上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等方法,结合高校固定资产分类的实际,对职工住宅、校办企业资产、后勤资产及行政教学设施分别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和不同的折旧年限进行计提,从而合理分担高校教育成本中固定资产的费用余额。(4)科研成本的计算问题。科研活动在高等学校尤其是以应用研究性为基础的院校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提升高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构筑高校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教学活动构成了高校两大最重要的活动,有时还与教学活动难以区别。由于高校的科研活动非常复杂,纵横向课题众多,有时难以对其进行合理的识别、归集与分配,而科研活动在高校事业支出中又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如何合理地将科研支出计人教育成本,也是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一大难题。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改革的对策
(一)强化高校办学成本意识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办学主体多元化发展及国外办学主体的进入,竞争愈加激烈,高校如何在这种市场化的改革的环境中,在保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投入,降低成本,达到低投人多产出,最终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目标,既是高校自身生存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规律赋予高校的新任务。要求高校要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成本会计观,确立向成本管理要效益的思想,强化成本管理意识,积级探索适合于高校自身的成本核算方法,积级寻求降低与控制教育成本的途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促进高校事业可持续的顺利发展。
(二)改革高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体系 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必须建立适合教育成本核算需要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体系。首先,以权责发生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的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合理地将收入与支出配比,既可有效地规避高校潜在的财务风险,也可明确界定收入与费用的成本归属期,正确地确定各期的高校教育成本,考核学校的经济效果。其次,改革高校会计科目。为核算高校教育成本的需要,应增设反映教育成本的会计科目,如“教育成本”科目,作为核算全部教育产品的完全成本;“共性费用”科目以按合理的标准在不同的教育产品中分配;“教育成本结转”科目,作为教育成本余额结转使用;还应增设“累计折旧”科目,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再次,完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应借鉴企业会汁制度经验,固定资产实行提取折旧制度;专用基金实行收支分开核算制度;对外投资科目下按长短期限与债券种类建立明细核算制度;借入款项分别按短期与长期建立借款考核评价制度。应对事业与基建会计核算体系进行合并等。最后,完善高校会计报表体系。应增设现金流量表;增加附加报表,如人力资源成本与价值情况表和学生教育成本分析表、各职能部门业绩评价表、各部门资源使用效益分析表、年度预算表和年度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表等报表;丰富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信息;建立高校财务报告的鉴证机制等。
关键词 高校 人才培养成本 核算
人才成本是以高校培养对象作为人才成本核算对象,以高等学校作为人才成本的核算的会计主体,反映高等学校在整个教育和培养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对象化的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总和。狭义的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是指高校在教育活动中用于培养对象所消耗的货币价值。广义的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是培养一个大学生所付出的全部成本(包括家庭、国家、社会),通过人才成本核算,使高校能够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制定成本费用及相关的定额指标,同时为学校确定高校人才培养规模和国家核定高校财政拨款数额提供依据。
一、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内容与特点
从经济学、成本学角度看,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研究是关系到高校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关系着高校教育活动的各项经费使用效果的重要课题;研究它对于提高高校内部管理水平,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改革财政补贴办法,进而提高办学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特点
高等教育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它不像企业那样生产出产品,而是为社会提供劳动能力。同企业的产品的生产过程相比,高等教育的产品――人才只有向社会输送,最终才能核算其经济效益。我国的高等教育具有专业设置多、层次间隔多、培养周期长、成本投入大等特点,也必然决定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有以下特点:
一是人才培养成本补偿的间接性。高等教育既是一种直接的消费,又是一种间接的生产投资。人才培养成本不可能在其教育中得到补偿,高等教育的产品只有在投入物质生产后,所获得的价值才超过补偿教育成本的价值,因此,其补偿具有间接性。二是人才成本核算对象多元化。人才成本核算对象有来自不同层次的学生,也可以来自不同专业,在核算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不同的专业区别对待。三是人才成本核算具有间接性。高等教育活动本身是一种协作性非常强的活动,行政、科研、后勤等各个部门和各专业之间要紧密配合以及密切协作,才能完成教育活动。例如,采取“孤立式”的教学活动是无法完成培养学校的人才培养任务。这样的特点决定了人才成本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需要分配计入各种对象的成本。四是人工费用占比重大。高校目前的主要的成本是人工费用(老师的工资、奖金、助学金)。人工成本在整个成本中占的比重偏大,从另一面也反映了高等教育活动中主要是教与学双边都要付出劳动的特点。
(二)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内容
人才培养成本的构成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精神、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以及教育成本要素,成本核算的构成要根据人才培养成本的构成便可进行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计。首先要确定人才成本核算的对象和人才成本项目,高校人才成本核算的对象是学生。高校通常分为文、工、理、林、农、医等几大类别,每类学生又可分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外国学生等不同层次。人才成本项目是对培养学生所消耗的各种费用,根据现行我国高校的会计制度,高校人才培养成本项目可设置为工资、补助工资、差额补助费、职工福利费、学生奖贷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离退休人员返聘费和其他费用等项目。在高校的会计核算中,存在非人才成本的部分,核算人才培养成本时,应该除掉与培养人才成本无关的一些项目开支。对于高校人才培养成本项目可以区分为直接人才成本项目和间接人才成本项目。直接人才成本项目指与教育活动培养人才成本有直接关系的,如教学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学生的奖助学金、本科生(研究生)业务费等项目。在进行人才培养成本会计时,直接人才成本项目可直接计入人才培养成本;间接成本项目是指不直接用于学生本身而与教学有关的那些费用项目,如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的工资、补贴、办公费、教学设备的购置费、修缮费、学校公用经费和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等。对于间接人才成本,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在教学、科研之间进行分摊。研究生业务研究或学生的毕业论文等费用,也要归集到相应的费用项目,计入人才培养成本。
二、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项目与方法
高等学校应该建立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制度和人才成本核算体系,才能适应教育产业发展的要求,从而使高校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高校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作了明确的阐述,高校的费用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自筹基建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教学经费支出
教学经费支出是指高校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此项支出包括本科培养费、公用支出费用、研究生培养费用、其他费用等,如能明确归类到某一班级发生的费用,可直接记入该班级人才成本,其他需要分摊的费用(如教学用的设备购置),按照服务年限和班级人的多少分段分摊记入各班的人才成本。
(二)教学辅助支出
教学辅助支出是指图书馆、计算中心、实验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在核算教学辅助支出时,应首先核算出教学、科研各自耗用的教学辅助支出,然后,再把与教学有关的支出在各班级之间分配。例如,图书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公务费、业务费、其他费用等)可按教学、科研人员分别借阅图书的册、次、时数即耗用的工作量分摊,计算出教学活动所应承担的教学辅助支出,再按接受服务的各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进行分配。
(三)行政管理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指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支出。例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行政差旅费、招待费、行政设备及家具备用品购置费等。在具体核算时,可以先将行政管理支出按一定工作量为系数标准分摊出教学和与科研支出,接着按各班学生数占全校学生的比例,分别计入各班人才成本。
(四)学生事务支出
学生事务支出指直接核算到用于学生的各项费用开支,包括学生奖贷勤基金、助学金、学生补贴、学生医疗费和学生活动费等。这些项目的支出已经非常明确,可直接分别按各班承担费用的多少进入各班的人才成本进行核算。后勤管理支出:后勤支出是指后勤各部门为完成学校的后勤保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如取暖费、水电费等。其分配方法可比照教学辅助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的分配。
总之,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研究是关系到高校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关系到高校教育经费使用效果的重要课题,只有通过大家不断地努力,才能建立起一套完善实用的高校人才成本核算体系。
(作者单位为赣南医学院)
参考文献
[1] 李文苛.高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探讨[J].浙江统计,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