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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言文;虚词;研究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一、“其”是定语,还是小主语
文言文中,“其”常用为第三人称代词,有时做定语,有时做小主语。
做定语时,“其”可代人、代事物,有领属作用,可译为“他的”、“它的”、“他们的”、“它们的”。如:“并自为其名”、“稍稍宾客其父”(《伤仲永》)、“不可知其源” (《桃花源记》)、“其两膝相比者”(《核舟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大道之行也》)。
做小主语(所谓小主语,指的是主谓短语中的主语,它的品位低于句中主语,故称其为“小”)时,“其”一般代人,可译为“他”,不加“的”。如:“秦王恐其破璧”(《廉蔺列传》)、“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陈涉世家》)”。
要区分这两种情况,要看“其”后是名词还是动词或形容词,如果是名词,它就是定语,如果是动词或形容词,就是小主语。
另外,认清“其”做小主语的标志也很关键。“其”做小主语时多在感知类动词之后,或是有“也”在句中表停顿的。
感知类动词,是指表示心理活动的或感觉器官感受外物的动词,如“知”、“视”、“闻”、“念”、“恐”、“嘉”、“羡”等。
为此,像“余嘉其能行古道”、“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师说》)、“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谏太宗十思疏》)、“念悲其远也”(《触龙说赵太后》)和“其为惑也,终不解矣”、“其下圣人也亦远矣”(《师说》),这六个句子中的“其”都是小主语;而“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谏太宗十思疏》)、“爱其子,择师而教之”、“其贤不及孔子”(《师说》)、“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过秦论》),这四个句子中的“其”都是定语。
二、“虽”的用法怎么辨别
“虽”的基本词性是连词,但在表达句间关系上却有所不同:有的表转折关系,有的表假设关系。要弄清楚是哪种关系,只要看“虽”所引出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真实的,“虽”就表转折,译为“虽然”;如果是虚拟的,“虽”就表假设,译为“即使”。如“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口技》)、“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虽千里不敢易也”(《唐雎不辱使命》),其中“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乘奔御风”“(给予)千里”都是不可能的,是虚拟的,就是假设关系;而“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谏太宗十思疏》)、“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中“下愚”和“愚”都是说话者自认的事实,这个“虽”就表转折关系。
三、漫说“所以”
“所以”在文言文中是个复音虚词,由它所形成的“……所以……”是文言固定句式之一,这种句式在文言文中使用频率较高,如:“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游褒禅山记》),“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伶官传
序》),“此世所以不传也”(《石钟山记》)。
“……所以……”的用法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表示原因(简称为“原因类”),可译为“……的原因”或“……的缘故”。上面引的三个句子中都是这种用法,这三个句子可以相应地译为“这(就是)治学的人不可不深入地思考并谨慎地采取的缘故”,“推究庄宗得到天下的原因和他失去天下的原因,(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了”,“这(就是)世上没有流传下来(石钟山得名由来)的缘故”。另一种则表示手段、目的或凭借(简称为“非原因类”),可译为“用来……”或“……的方法”。如我们最熟悉的句子“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兰亭集序》)中的“所以”,都是这种用法。这两个句子可以分别译为“老师,(是)靠(他)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释疑难问题的”、“(这样可)用来放开眼界、开阔胸怀,尽情地享受观赏和耳听的乐趣,实在是令人高兴啊”。
文言文中的“所以”与现代汉语中“所以”虽然都是复音虚词,又都能用来表示因果关系,然而,在用法上却有本质的不同。文言文中是用它来引出原因,译文中不再出现“所以”的字样,而是换成了“的原因”(的缘故);而现代汉语中是用它来引出结果,“所以”的字样因其意义而得以保留。这是古今异义的地方,要特别注意。
一、编写“导学案”,引导学生自习,提高学生的自读能力
新编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篇目的数量很多,涉及的文学体裁也非常多,字词句知识越来越丰富。学生学习时有较大困难,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有的教师老担心学生不懂,讲课时采用传统的“灌鸭式”教学方法,其效果非常低,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的培养。
其实,在上新课前的一个星期,教师可以编写每篇文言文“导学案”,指明每篇文章的学习目标、重难点、特殊句式、重点文言词语、提示文章的主要内容的问题给学生,让学生自读的时候抓住重点、弄清难点,初步掌握文章的大概意思及主要学习内容,提高自习能力。
在《桃花源记》中,好多古今异义词学生很难理解,所以在“导学案”中就把这个难题当作课前预习的作业让学生先去寻找答案。叫学生首先简单翻译文章,把不理解的词语句子勾画好,在老师上课时再逐个提问、解决。朗读能力的培养是这篇文章的重点之一,所以在“导学案”中提示学生准确掌握每一个字的读音,能流利朗读文章。“世外桃源”是一个作者虚构的故事,“导学案”中让学生利用小说的故事情节的“开端----发展--------结局”四个环节去分析文章的主要线索,初步掌握文章的结构。还可以让学生在上课前通过历史课本或陶渊明的诗歌去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创作目的等等。这样,学生的预习有了目标,预习就有了针对性,培养了学生的自读能力,也避免教师在上课时的沉闷现象发生。习惯成自然,引导学生自读多了,学生就容易接受“导学案”,教师上课就容易驾驭课堂,学生为主体就会显示出来。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学习文言文的积极性
传统的录音机、小黑板、投影仪辅助教学已不能满足学生对学习文言文的积极性,学新课改也不能局限于简单的声音和图象辅助。所以,在教案设计中应当充分利用远程网络教育、多媒体来辅助教学。
如在《大道之行也》的教案中,教师可以利用一些彩色图片、录音、影像等结合到教案中形成一个完整的课件。孔子的图象、和谐社会的一些图片或影像、朗读录音播放等,让学生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教学中让学生的眼、耳、脑、手、口都能充分调动起来,课堂气氛就不再沉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就提高了,学习效果也就得到提高了。
三、善于引导,以教学提纲为主线,培养学生的归纳能力
教学提纲只是主线,很多知识都是通过归纳以后才能整体把握文章内容、文言文词语的。如何培养学生的归纳能力也成为教师教学的一大难题。所以教师善于引导学生结合教学提纲去归纳是文言文教学方法的一大课题。
1、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加深对字词读音、字形以及作者的感情的掌握。
教师范读、听录音机,让学生在“三读”(早读、午读、晚读)的时候能多次、反复朗读文言文,教师纠正学生的错误读音和强调朗读的语速、语调,让学生能在准确朗读是基础上感受作者的感情。
2、让学生查阅文具书,翻译课文。
学生在朗读的基础结合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进行简单翻译,训练学生边朗读边理解意思,这样学生对文言文的字形、字音、字义,甚至一些重点的文言词语都能掌握。
3、引导学生在掌握本篇课文知识的同时,联系学过的文言文的一些词语进行知识点的归纳、积累。
文言文的实词、虚词非常繁杂,想要学生能系统的掌握文言文的词语,教师要引导学生自己去收集、归纳,学生可以互相交流、讨论,教师在讲解练习的时候可以表扬学生,纠正学生归纳知识点时出现的错误或不足。
4、让学生根据教师的“导学案”去分析文章,归纳文章的主要内容
“导学案”的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是文章的主要提纲,让学生据此去分析文章,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多让学生分组讨论、自主探究,学生可以自由发言,教师纠正后再让学生自行归纳文章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外作业,把归纳的内容系统化,形成课堂内、外一条龙。
5、加强当堂训练和课外训练。
文言文的训练主要有理解内容、翻译字词句、掌握重点的词类活用、背诵默写、读后感等。学生在归纳的基础上去训练,内容容易理解,翻译也比较简单,词类活用也能互相结合运用,背诵默写也能迎刃而解。读后感可以利用作文训练来完成,通过教师点拨、学生写作、教师讲评等形式来提高学生对文言文的读后感的训练效果。
【关键词】审美;休闲;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民众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是为了使社会成员在与自身、他人(社会)和自然的相处中达到协调有序的状态,使民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福祉。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进行努力。如果说经济与政治分别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文化则是和谐社会的灵魂。审美与休闲正是和谐文化的集中体现。作为自在生命之自由体验,审美与休闲在改善人的生活品质、提升人的生存境界和增强人的幸福感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要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必须对人们的审美和休闲给予高度关注。
一、和谐社会的审美与休闲意蕴
(一)和谐: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
在汉语中,“和谐”一词是由“和”、“谐”二字组合而成的同义复词,其本义是音乐中高低长短不同的声音互相配合与协调的状态,后来演变为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意指事物的各组成部分协同、适应、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关系,是一种优化的整体结构和功能状态。在西方文化中,“和谐”概念最早由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古代哲学家提出,也均是从音乐和谐的具体形象引申、扩展为多样统一的哲学抽象。
作为人类生存的理想状态,和谐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千百年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人们莫不对此孜孜以求。
早在先秦时代,华夏先贤们便对理想的和谐社会进行了畅想式描述。道家始祖老子设想了一个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小国寡民式的理想社会;庄子则提出天和、人和、心和的思想。在儒家,《尚书·尧典》:“百姓昭苏,协和万邦”,《周易·乾卦》:“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均是希望邦国之间和睦相处,百姓能过上安宁的生活。《礼记·礼运》则构想了一个高度和谐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孔子认为“礼乐之道,和为贵”,并憧憬一个“四海之内皆兄弟”、“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礼乐盛世。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高倡“人和”,提倡统治者与民同乐,认为非此不能达到社会和谐。荀子也希望通过礼乐教化实现“天下皆宁,美善相乐”。在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占据正统地位,儒家致力于社会和谐的“内圣外王”的理念也不断被历代仁人志士付诸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到了近代,康有为以其生花彩笔在《大同书》中描绘了一幅消灭了私产和阶级,社会安定团结,百姓幸福美满、平等相亲的无限美好的未来社会图景。进入21世纪的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已经上升到国家理念的高度,成为执政者自觉的追求,并得到广大民众的普遍认同。
在西方,早在两千多年前,柏拉图也曾构想过正义、和谐的城邦社会──“理想国”。柏拉图的“理想国”由统治者、保卫者和劳动者三个阶层组成,他们分别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的德性,各阶层依其德性行事并和谐相处。亚里士多德更是古希腊和谐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既强调城邦社会的民主正义和安定有序,认为公民幸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邦整体的和谐,也注重公民个人素质的培养,提倡以艺术尤其是音乐为核心的和谐教育。在中世纪,神学思想家们一般认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洛克、卢梭、狄德罗等人提倡自由、平等、博爱以及社会契约等理念,其中也包含有社会和谐的思想。到了19世纪,圣西门、欧文、傅立叶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猛烈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带有乌托邦性质的和谐社会构想。由于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没能找到实现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和可行道路,他们对和谐社会的设计只能流于空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全面深刻地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论述了关于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资本主义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矛盾和难以避免的危机,无法实现真正的和谐,只有在社会主义取代了资本主义之后,才可能进入真正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应包括人与自身的和谐、人与他人(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不同的方面。
我们今天所要做的,应该是在充分汲取古今中外“和谐”思想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人与自身、人与他人(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扎实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审美与休闲:和谐文化的集中体现
和谐社会是集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维度于一体的社会。政治文明体现在体制日益完善,社会政治秩序不断优化;物质文明体现在经济持续发展,民众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精神文明则体现在文化日益繁荣,并能落实到人的精神层面,使民众的文化生活品质和生存境界得到切实的改善与提高。审美与休闲主要属于精神文明的维度,是和谐文化的集中体现。
在东西方美学史上,和谐都是一个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美学范畴。在我国,“中和”思想起源很早,产生于远古时代的太极图就是体现中和美的范本。后来儒家提出“中庸”的思想,墨家注重义与利的统一,道家特别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法家则主张个体行为与社会功利的协调一致。诸家思想虽各有特点,但都对上古“中和”思想有所继承,都认可个体与对象的和谐统一。在西方,自毕达哥拉斯学派从数的和谐关系来论述音乐的审美特征,并进而论述天体和整个宇宙的美开始,以和谐为美的观点持续了两千余年,不仅影响到近现代西方的美学思想,还影响到当代的生态美学和科技美学。虽然中西文化中都有以和谐为美的传统,但儒家思想长期占正统地位的传统中国文化更多地侧重于人际关系和整个社会的和谐,起源于古希腊的西方传统美学则更多地侧重于形式元素关系的和谐。只是到了近现代以后,中西方思想家们才开始从人与自身、人与他人(社会)和人与自然等相和谐的角度全面地、多方位地考察和谈论和谐之美。
从同以追求自在、自由的生命体验为最根本特征的角度来讲,休闲与审美内在相通,甚至可以说具有同一性。中国传统休闲文化受儒释道三家思想的影响,所追求的大多是一种宁静和谐的休闲体验,一种优美或曰优雅的审美化生存状态。然而和谐并不必然与宁静和优美为伍,在以动态为休闲之主要特征的西方休闲文化中,和谐同样是一个核心概念。美国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特米哈赖曾对人的休闲心理进行过深入研究,并提出了“畅”(flow)的概念。所谓“畅”即“一个人完全沉浸在某种活动当中,无视其他事物存在的状态”。从心理层面来讲,“畅”意味着意识的和谐有序,即“没有脱序现象需要整顿”。能带来“畅”之休闲体验的,不仅有静态的休闲方式,也包括动态的休闲活动。信奉“生命在于运动”的西方人推崇动态、激烈的休闲活动(其中有些具有相当的冒险性和刺激性,如攀岩、蹦极、冲浪、滑翔、跳伞等),人在其中体验到的往往并不是宁静的美,而是与之相对的(体育美的)崇高。然而,康德指出,崇高与和谐并不是对立的,它同优美一样也能产生和谐,因为“这个判断本身在这里仍然只是停留于审美上,因为它并不把一个确定的客体概念作为基础,而只是把诸内心能力(想象力和理性)本身的主观游戏通过它们的对象而表象为和谐的”。总而言之,休闲审美的本质在于自由的体验,无论是静态的休闲,还是动态的休闲,也无论是静态休闲带来的美感体验,还是某些动态休闲带来的崇高感受,都可以是属于“畅”的最佳体验,也都内在地蕴涵着(心灵的)和谐。
和谐美的本质在于协调有序。和谐社会是一个全体民众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序社会,也即是美的社会。作为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人类生活与关系的共同体,社会是由人建造出来,而人懂得如何“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以求得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人类的建造,无论是建造有形的产品,还是建造社会制度与秩序,也无论是对于自然的改造,还是对于人自身的改造,都蕴涵对美的追求,用马克思的话说,“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于美的追求的结晶”。社会的和谐之美体现在多个方面:既有社会成员自身的人格之美、道德之美,也有社会运行的秩序之美,还包含着人化的自然之美。
构建和谐社会能为审美和休闲提供必要的条件。只有物质生活和社会秩序有了相当程度的保障,人们才可能并愿意去追求精神层面的审美与休闲;也只有在人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和人的内心世界已经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人们才可能在休闲中与对象形成审美关系,获得审美享受。反过来,审美与休闲对构建和谐社会也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学家认为,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体验经济和大审美经济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提倡“日常生活审美化”,积极发展休闲,无疑具有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等现实的社会功用,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成。但更为重要的是,审美和休闲作为精神文化活动,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精神基础。席勒说过,“只有审美趣味才能把和谐带入社会,因为它在个体身上建立起和谐”,而审美趣味产生于“游戏冲动”,即人的自由创造的审美活动。休闲、审美通过锻炼和培养人的审美心理能力,引发和塑造人的审美情感,促使人们养成健康的审美趣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推动社会和谐程度的不断提升。
(三)幸福:审美、休闲与构建和谐社会共同的目标指向
幸福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然而,幸福到底是什么?千百年来,无数哲人智者乃至平民百姓都试图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并给出了成百上千种不同的幸福定义。虽然对幸福的界定并不统一,但人们一般认为,幸福与快乐是分不开的,而且这种快乐不应该是转瞬即逝或者会带来某些严重后果的快乐。莱布尼茨和霍尔巴赫都曾明确指出,幸福就是持续的快乐。现代心理学认为幸福就是“人们对于生活状态的正向情感认知评价”,就是主观幸福感。显然,无论是把幸福界定为持续的快乐,还是将其认作主观幸福感,都是认为幸福并不依赖任何外在的客观标准,而是来自于人们内在的心理感受。对幸福的这两种界定都是建立在体验论的基础之上,可谓异曲而同工。
人们进行审美和休闲,从根本上说,都是出于对幸福的追寻;或者说,审美与休闲共同指向人的幸福。审美和休闲都具有愉悦性,能带来快乐的心理体验,而快乐体验正是幸福感不可或缺的基本成分。契克森特米哈赖将其“最佳体验”理论建立在“畅”概念的基础上,其所谓“畅”,正是一种人沉浸于其所从事的活动中并感到极度快乐的状态,是心灵对于幸福的领受。审美和休闲又都带有一定的超越性,即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以追求实用功利为特征的日常生活意识的超越,因而其所带来的愉悦感属于较高级的精神享受,较之物质欲望的满足带来的快乐更为丰富和深沉,也相对较能持久,因而与幸福的关系更为密切。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由低到高的不同层次,越是低层次的需求越基本,求得满足的欲望也越强烈。然而,就带给人的幸福感来说,则越是高层次的需求带来的幸福感越强。因为低层次需求虽然也能带来快乐,但这种快乐往往随着需求的满足而消逝,并非真正的幸福。审美和休闲满足的都是人的较高层次的需求,故而更有利于幸福感的获得。
审美和休闲还通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指向幸福。幸福体现为人的“基本需求”和“根本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基本需求”是人的生存需求,“根本需求”则在于实现人的潜力和可能性,在于发展和完善自身。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目标的设想,包括人的需要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审美和休闲本身就体现了人的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有利于育成健康高雅的趣味与和谐完善的人格,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人的鉴赏能力和创造能力,以及个体与自我和他人(社会)和谐相处的能力。不仅如此,社会性、大众性的审美与休闲活动还直接为人们创造了大量的交往机会,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社会关系。因此,审美和休闲能通过满足人的“根本需求”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进而增强人的幸福感。
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增进民众的幸福。目前,很多国家都创设了用以衡量民众幸福感的国民幸福指数,每年对该指数进行调查统计并公布于众。中国也在酝酿之中,拟将其作为评价和谐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依据体验论幸福观,幸福感体现的是民众对自身生存与发展状况的一种主观体验,而我们所要构建的“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也无非是为了使民众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很好的满足,使民众可以通过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而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幸福感的内在涵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幸福不仅是审美和休闲的目标指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向。
二、审美、休闲与身心和谐
(一)身心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前提
人既是社会的存在物,也是自然的存在物,而且首先是自然的存在物,是身与心的结合体。身心和谐是指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达到一种融洽、和合的状态,体现为人的生理组织、身体机能和心理活动之间的和谐,以及心理活动与人的言语行为等的和谐。身心处于和谐状态的人既有健康的体魄,也有健全的人格和饱满、稳定的精神状态,能乐观而理性地应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不仅如此,身心和谐的人还具有体验现在的能力,能在习以为常的生活中发现美好、感受美好,获得激动、愉悦的幸福体验。
人的身心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身的和谐、人与他人(社会)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身心和谐就是人与自身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同时,人与他人(社会)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也须以人的身心和谐为基础和前提。
只有处于身心和谐的状态,人才可能对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对自己在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有清醒的认知,才可能以一种积极、健康的态度参与到社会关系的营建中去。斯宾诺莎曾经说过:“人要保持他的存在,最有价值之事,莫过于力求所有的人都和谐一致,使所有的人的心灵与身体都好像一个人的心灵与身体一样,人人都团结一致,尽可能努力去保持他们的存在,人人都追求全体的公共福利。”也就是说,在社会个体身心和谐的基础上,不同的社会成员可以通过思想、感情和认识水平等方面的相互交流与促进,逐步产生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形成整个社会共同的心境和价值追求,使社会从整体上达到和谐的状态。
身心和谐还有助于使人认清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观念,以一种更加亲善、理性的态度对待自然。马克思曾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因此,从人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的角度来讲,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种放大了身心关系。这种关系的失调从根本来说导源于人自身的身心关系的失调。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贪欲,不顾后果地向自然索取,导致资源开采过度和环境破坏。为扭转这种局面,首先应该从治理人的身心关系入手。只有当人理性地克制了其内在物欲,恢复了对自然的精神依恋,才可能以正确的心态去善待自然这一“人的无机的身体”,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改善与自然的关系,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身心失调:当代人的生活之累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复杂化,身心失调已经是相当普遍的问题,成了当代人的生活之累。身心失调在生理上的表现主要是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亚健康是一种介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中间状态或“灰色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慢性病的潜伏期。一项全球性调查结果表明,全世界真正健康的人仅占5%,经检查、诊断患有疾病的人也只占20%,其余75%的人均处于亚健康状态。我国卫生部对10个城市的工作人员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占总人群的比重高达48%。在精神和心理方面,身心失调主要表现为:精神出现空虚,体验不到生活的意义;人格出现障碍,无法正确地对待和处理自己与他人以及社会的关系;情绪出现失调,常处于心理紧张、焦虑的状态。人的身心原不可分,二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生理的失调可能引起精神和心理层面的失序,精神和心理的危机也常常对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在当代,人们普遍信奉自由的生存方式,且多将自由理解为对物质财富的无穷追逐和贪婪攫取,理解为对商品的自由消费。这种追求物质财富的自由观极易导致人性的异化和意义的缺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逐物欲望总是在被不断地刺激和开发,人们往往在物欲中迷失了自我,沦为物的奴隶。无穷逐物的人最终将发现:对物欲的追求并不能为之带来真正的幸福,反倒会使他感到身无所安、命无所立,丧失了心灵的安宁、平和与幸福。自由地消费商品非但不能填补人生的空虚,反而可能加重人的意义危机,使人产生“形而上的焦虑”。
相比于人生的意义危机所导致的“形而上的焦虑”,人格和情绪失调带来的心理上的问题则要具体得多。人格是人的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其健康和稳定有赖于人的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人格出现障碍的人容易表现出性格偏激、行为异常,无法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人格失调也容易使人沾染各种不良习气,是家庭暴力、社会危害的重要源头和成因之一。人格失调的人还很容易产生焦虑情绪。然而焦虑实乃是一种时代病──在我们这个高度重视速度和效率的时代,大多数人(包括人格健全者在内)都难以完全避免这一负面情绪的侵袭。对不善于调理自己情绪的人来说,焦虑可能会成为其挥之不去的心头阴影。频繁、持久的焦虑极易引起和加剧人的健康状况的下滑。不仅如此,长期的心理焦虑还可能导致或加重人格障碍。严重的焦虑症患者甚至可能走上自杀之路。据报道:在中国,每年有27.8万人死于自杀,有200万人自杀未遂;平均每两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自杀,八人自杀未遂。专家分析认为,不少人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焦虑感和抑郁感超出了其心理的承受能力。自杀现象频发,显然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不合。
(三)审美与休闲对身心失调的疗治
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与此同时,民众的身心健康也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而存在,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从事审美、休闲活动,能将人从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中暂时解脱出来,解除人的身心疲劳,使人摆脱亚健康状态,获得快乐、幸福的心理体验,并能以旺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再次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去。马克思认为,人在余暇时间的活动分为两种:一是休息和娱乐等普通活动,二是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高级活动。法国社会学家杜马哲迪尔也曾指出,休闲包括三个密不可分的部分,即所谓“休闲三部曲”:放松、娱乐和个人发展。休息、娱乐、放松都是对工作、学习等导致的身心紧张状态的舒解,是压力的释放或转移,是对身心和谐的复归,是休闲最基本的功能。审美从本质上讲,也是一种娱乐。但不同于对人的身心和谐会产生破坏性影响的消极娱乐(如嗜于饮酒、赌博、吸毒等),审美是一种积极、高尚、高雅的感性精神娱乐,因而也能起到调剂生活、放松身心进而促进健康的作用。
审美和休闲不仅具有放松身心的功能,能使人解除精神与身体上的疲劳和紧张,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找寻和确立生命的意义,使人解除“形而上的焦虑”。如前所述,所谓“形而上的焦虑”乃是一种迷失了生活的方向、感觉不到人生之意义的精神上的生存危机。这种危机产生的原因,在于将自由作为人生的目标并视自由为物欲的满足。要克服“形而上的焦虑”,就必须重新审视人生存的意义。我们并不反对人应当追求自由的生存方式,但将追求自由仅仅理解为对物质商品的追逐和消费则是我们不能赞同的。诚然,人的自由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保障,但过分逐物不仅不能带来真正的自由,反而会使人陷入物质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泥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大力提倡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审美和休闲恰恰能满足人对精神自由的追求。自由是审美体验的根本特征之一。审美体验的自由建立在超越实用功利的基础上,如黑格尔所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休闲的本质也是审美,同样能带来超功利的自由体验。有学者提倡人们应该追求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优雅生存”,以取代原有的以自利性、物欲性、贪婪性、异化性和破坏性为特征的“自由生存方式”。在我们看来,人们通过审美和休闲能体验到精神上的自由和满足,审美化、休闲化的生存方式就是“优雅”的生存方式,是“诗意地栖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审美和休闲是克服虚无主义的有力武器,因为人们通过审美和休闲能找寻到生存的意义,回归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审美和休闲还具有丰富情感、健全人格的功能。人的身心和谐离不开健全的人格。作为人的心理特征的总体结构,人格是“知、情、意”三种机能的统一。“知、情、意”即认知能力、意志能力和情感体验能力(或曰审美能力)。对一个健全的人来说,这三种机能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人格结构。在当前,“日常生活审美化”已成为势不可挡、日益壮观的社会潮流,尤其是随着全民有闲时代的来临,审美正通过休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通过休闲审美,人们能体验到超越现实物欲的精神自由,建立并丰富人格中“情”的维度。审美能力或情感体验能力的提高对人格结构中的其他两种机能也能产生正面促进作用。在休闲审美的精神实践中,人的情绪、感知、想象、理解、意志等诸种心理能力都被调动起来,以一种极其自由、和谐的方式进行统一的演练;在其中每一种能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又不致妨害整体的和谐。主体通过这种演练,可以不断完善自身的人格结构,使感性与理性、美与真善得到高度融合。体现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善于休闲、具备良好审美能力的人往往能快速有效地调节自己的情绪,能从容不迫地应对生活的种种挑战,能敏锐地发现并体验生活之美好,能积极地悦纳自我、欣赏自我,能真诚地尊重他人、善待他人,能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去影响他人、感染他人,从而促进民族整体人格的健全与和谐。
三、审美、休闲与人际和谐
(一)人际和谐: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
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用马克思的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是人的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的产物;社会和谐的直接表征就是社会中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当代西方哲学提倡回归生活世界,而生活世界乃是一个人际关系的领域,是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正是个体间的交互作用造就了生活世界。和谐社会的理想状态是社会成员的交互主体性和谐,体现为一种主体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接受、相互影响、互惠互利、平等和谐的交往状态。
人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作为社会的人,个体自身的和谐(身心和谐)只有在社会之中才能得以实现并表现出来。身心和谐要求人的各种基本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交往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而这些需求的满足都是在社会中实现的。尤其是较高级的交往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更是离不开对与他人结成的社会关系的依赖。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和谐)也有赖于人际和谐。只有人与人之间能达成善待自然的共识,并相互配合,采取协调有力的措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可能得到彻底改善。
人际和谐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辩证统一。从共时性的角度看,人际和谐是一种社会成员相互依存、协调共处的相对静止的社会状态;从历时性的角度看,人际和谐则表现为人际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优化,表现为一个不断化解矛盾、减少摩擦的动态过程。构建以人际和谐为核心的和谐社会也是一个长期的、甚至永无止境的过程。人际和谐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素,也能为和谐社会的动态发展提供良好的动力支持。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人际关系也是生产力。尽管我们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因为从根本上说,人际关系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但我们也认为,良好的人际关系对社会生产力能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荀子·王制》中说:“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如果人与人之间能互尊互爱、互谅互信、互帮互助,人们就能处在一个温馨和睦、友好亲善的环境中,小至个人、家庭,大至社区、单位、行业、社会,都能激发出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整个社会就能充满朝气和活力,不断地从较低级的和谐走向较高级的和谐。
(二)审美与休闲:人际社会的诗化剂
随着全民有闲时代的来临,日常生活休闲化正日益成为人们当下的生活现实。与此同时,作为一种审美景观,“日常生活审美化”也渐已蔚为壮观。这两股趋势的合流,便是审美精神被贯注到休闲中,于是休闲即是审美,审美即是休闲,人们通过休闲的生活方式达到审美化的生存境界。休闲化、审美化的生存是一种优雅的生存,是一种“诗意的栖居”,这种生存方式和境界既是社会和谐的表现,又能起到消弭社会矛盾、融洽人际关系的诗化作用。
传统意义上的审美以艺术审美为中心,强调的是审美主体对客体的静观。现代休闲审美则突破了传统审美的艺术中心论,它虽然也要求主体做到心无羁绊,对世俗功利保持一定的超越态度,但却并不拒绝“参与”。许多休闲方式都需要不同主体的参与,而不仅仅是在一旁作冷眼静观。人们在参与中交往、在参与中互动,在参与中以自由的实践对待他人。通过人们的“参与”,社会和谐所需的“礼”被逐步培养起来。和谐社会理应一个重“礼”的社会。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荀子也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当然,我们今天提倡的“礼”不同于孔子、荀子所提倡的封建之“礼”,而是扬弃了传统礼仪、注入了现代内容的建立在人本主义基础上的“礼”。这样的“礼”体现的是对人的发自内心的尊重、对和谐秩序的自觉的遵守,是一种新时代的社会美。作为一种主体间的态度和关系,“礼”的习得与养成离不开“参与”。休闲、审美正好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和空间。通过参与性的休闲和审美活动,在个人可以学礼、知礼、守礼、行礼,以养成彬彬有礼的人格气象,在社会则可树立和传扬重“礼”之风,重铸礼仪之邦的文明风采。
人际关系的矛盾多来自因私欲而引发的功利计较。而在休闲、审美中,支配人的不再是物质性私欲,而是席勒所说的诗化的“游戏冲动”。处于“游戏冲动”中的人具有超越、自由的审美精神。经历过“游戏冲动”诗化的人,往往能积极、愉悦地融入到群体活动和组织行为中去,能自觉地参与营建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同于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分工关系和物质交换关系,人们在休闲和审美中结成的是一种情感关系。由于情感关系是建立在“游戏冲动”的基础上,如席勒所说,它能将出之于感性物欲的“感性冲动”和出之于意志法则的“理性冲动”完满地结合起来。因而,通过休闲审美的情感涵育,人性中肮脏、卑污的成分被涤除,人的非理性的物质私欲得到消融,人也不再汲汲于对实用功利或效用的理性算计,而是能自由舒畅地徜徉于与他人的情感交流中。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能自然、顺利地过渡到道德关系,因为审美意识超越了并包含着道德意识,善是美的必然结论。审美和休闲通过对人的情感的涵育,能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道德水平,进而促进人际间的和谐。和谐的人际关系内在地蕴涵着对人的道德要求。审美、休闲所孕育的情感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爱的关系,它能促使人产生“民吾胞也”的情怀,能使人超越个人中心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使人“抛弃人与人是兽性关系的自然主义理解和‘他人是地狱’的灰暗的存在主义理解,建立人与人是平等友爱的伙伴关系的人道主义理解”。审美和休闲可使人情感丰富、人格健全。 情感丰富、人格健全者不惟善于处理与自身的关系以保持身心和谐,往往也能对他人的各种需求保持灵敏的觉察和友善的理解,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并在人际交往中处处体现出利他的精神。在全民有闲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普及审美化的休闲方式,使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都能拥有丰富的情感和健全的人格,都能具备高尚的情操,如此则可在人际交往的基础上形成融情感关系和道德关系为一体的“爱”的关系网,营构出“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和谐氛围。
四、审美、休闲与天人和谐
(一)天人和谐:人类绿色的精神家园
在早期的人类观念中,人与自然往往被看作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并不存在像今天一样的紧张关系。先秦时期的儒家就有天人相通的思想。虽然这种看法主要是从心性论的角度作出的(儒家所谓的“天”多指“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并非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义上的“天人合一”,但儒家的某些论述,如《中庸》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孟子的“仁民爱物”等,仍然包含有人与生态自然和谐一致的意思,只是尚不太直接和明朗。道家在这方面的态度要明确得多。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指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明确表达了人对宇宙自然的归宿感与融合感。古代西方哲学家则有“大宇宙”和“小宇宙”的理论。“大宇宙”指整个自然界,“小宇宙”指人;大小宇宙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大宇宙”照耀着小宇宙,“小宇宙”反映着大宇宙。古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认识是一种天才的猜测。与这种猜测相对应,古人对待自然的态度也以依顺为主,不太重视对自然实施主观能动的改造。
近代启蒙运动以后,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类中心主义逐渐成为主流,取代了原始的天人和谐的观点;自然不再被人们视为应该亲和对待的温馨家园,而是成了独立于人、仅仅为人提供服务的工具性存在。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在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支配下,凭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的空前强大的能力,人类对自然的控制、掠夺、征服和奴役也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然而,伴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各种生态危机也接踵而至:能源和资源渐趋紧张,大气和海洋污染严重,植被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频发……用恩格斯的话说,人类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都报复了我们。“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掠夺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会使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和加剧,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将会使人类陷入无休止的利益冲突,最终导致人类社会出现全面的不和谐。
为克服生态危机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社会不和谐,必须改变占主流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为此则须对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这一奠基性工作是由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出色地完成的。在《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人与自然互为对象、互为中介:人以自然为对象表现自身的生命本质;人也作为自然的对象表现自然的生命本质。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的,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主体对象化(外化)为“物态性”的客体,客体对象化(内化)为“人态性”的主体。此即所谓 “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它们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人与自然的这种双向转化表明:人在自然之中,自然也在人之中;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马克思指出,人与自然的这种一体性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产生了异化:人对自然采取了单纯占有和征服的态度,“一切肉体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而反过来,自然也不再是人的自然,而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人相对立。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扬弃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公有制社会,才有可能克服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异化,实现“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20世纪的新者、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对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并在阐释马克思著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解放自然”的理论。马尔库塞认为:把自然界当作解放的领域,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中心论题;解放自然是解放人的手段。而解放自然的首要前提,是把自然界看成“它的真实样子的主体”、“生活于共同的人的宇宙中的主体”,而不是看成“男性原则”统治下的客体。只有以这种主体间的态度对待自然,与自然保持平等的伙伴关系,才可能将“商品化了的自然界,被污染的自然界,军事化了的自然界”解放出来,使自然恢复其本性并实现其合法的潜能。马尔库塞(以及后来在西方出现的生态学者)的理论,连同马克思本人的科学分析,为现代社会重新确立了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关系,摆正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对我们今天克服生态危机、实现天人和谐具有非常积极的启示作用。
(二)审美与休闲的生态智慧
对于如何实现自然的解放,马尔库塞开出的药方是“审美还原”。“审美还原”原是黑格尔提出的一个概念,又称“艺术还原”,指的是艺术使对象摆脱偶然性和压抑性,把对象还原到展示出自由与满足的状态。马尔库塞借用“审美还原”这一概念,旨在恢复艺术的技术合理性,通过创造一种艺术化的新技术,将人和自然从破坏性的科学技术中解放出来,使人成为具有“新感性”的人,使自然恢复其主体性地位。马尔库塞所设想的这种新技术是否可能姑且不论,其通过审美介入来解决生态问题的思路却是极可借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缘于人对自然采取了单纯的实用功利的态度。在人和自然之间构建一个超功利的审美的维度,正可以削减人们对大自然急功近利的心态,使人们认识到自然“除了有用之外还能如此丰盛地施予美和魅力,因此我们才能够热爱大自然,而且能够因为它的无限广大而以敬重来看待它”。这种对待自然的审美的态度,也可以说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态度。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天人合一”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有所不同,它不是人对自然的消极依顺,而是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按照美的规律”来改造自然、美化自然,在较高的程度上通过双向的对象化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人要与对象产生审美关系,就不能与之保持过远的距离。休闲正可使人与自然产生亲密接触,从而激发起人欣赏自然、归依自然的情感。“休”、“闲(閒)”二字的本义分别是人“倚木而休”、“门中望月”,象喻着休闲是人与自然物象的合一。中国古人最为崇尚的休闲境界就是徜徉在自然的怀抱中,体味“天人合一”的无穷妙趣。庄子有“与天和”之说,宋代吕惠卿注:“无为而与天和,……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天乐即是自然之乐,是人对天地之无言大美的沉醉。陶渊明有名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描写一种从容潇洒的闲情雅趣,这两句诗被王国维标举为诗家最高境界——“无我之境”。“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陶诗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天人合一”、彼此不分的高渺意境。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自然不仅是人的“闲身”的寄托之所,更是人的“闲心”的寄托之所。“闲心”即摆脱了是非功利的自在、悠然、洒脱、空灵的心态。“有了闲心,就有审美眼光,就能发现生活中本来的美”;有了闲心,就能够感受到自然界“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带来的无穷乐趣。
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除了要有审美的维度,还需要有伦理的维度。人类应该认识到大自然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还有生态价值和审美价值,应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短视的实用功利主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广博的胸怀“泛爱万物”,自觉地尊重自然、呵护自然。亲近自然的休闲方式有利于提高人的生态伦理意识。审美意识可顺利、自然地过渡到道德意识。“天人合一”的审美体验往往能激起人泛爱天地万物的情怀,赋予人道德的高度,一如康德所说,“对自然的美怀有一种直接的兴趣(而不是具有评判自然美的鉴赏力),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善良灵魂的特征”。不仅如此,通过在休闲中接触自然、观察自然,还能丰富人们关于自然的知识,有利于形成对生态环境状况以及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责任的正确认识和评价,从而促使人们积极采用环境伦理去规范其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促进社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提倡、普及良好的休闲方式有利于减轻自然的压力。马尔库塞曾经指出,浪费性的生产和消费是引起人与自然冲突的根本原因。他说:“通过浪费和摧毁变得更加富有、强大和美好,它减轻了一大部分人的生活负担,它巩固了人对自然的统治,一句话:它的非合理性作为理性而出现。”休闲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向对这种非合理性进行矫正。一方面,休闲的增加意味着劳动的减少,从而能对生产的盲目扩大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减轻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另一方面,良好的休闲方式更注重精神层面的享受,而不把对物的消费视作幸福的代名词,因而减少了对(最终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商品的依赖。事实上,鉴于自然生态价值的无比重要性,是否有利于减轻对自然的压力可以成为评判一种休闲方式合理与否的直接依据。虽然现代休闲大多与消费相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越奢华这种休闲方式就越可取。良好的休闲要求将外物的消费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把重点转向人的内心体验。亲近自然的休闲一般都能满足这种要求。如果将对自然美的欣赏也视作一种消费,则此种消费“实际上是一种对自然摒弃物质欲望的纯粹精神消费,人们所消费的只是自然的外在的合目的性形式,而非其内在的满足感官欲望的物质内容”,因而和一般的物质性消费有着截然的区别,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休闲方式。
合理控制物质消费的休闲也可以说就是简单的休闲。休闲并不一定要大量地、浪费性地消费外物,它可以既相当简单又不失其丰富性与趣味性。中国古人素有崇尚简单休闲的传统。孔子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道家则极力提倡“无欲”、“去奢”。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李渔在《闲情偶记》中介绍了大量高雅的休闲方式,却也并不提倡奢华,而是往往以所费不多为前提。比李渔稍晚一些的名儒陈遇夫则有言:“流水之声可以养耳,青禾绿草可以养目,观书绎理可以养心,弹琴学字可以养指,逍遥杖履可以养足,静坐调息可以养筋骸”,他所列举的这些高雅的休闲方式可以说都是相当简单的,无须凭借昂贵奢侈的消费。为缓和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我们应该从中国传统休闲文化中汲取智慧,大力提倡简单的休闲。当然,借鉴传统并不意味着对现代的彻底排斥。在即将步入体验经济时代的今天,以产业的方式发展休闲已成为大势所趋,休闲与消费的关系将变得愈益紧密。在此背景下,我们一方面应该借鉴古人的智慧,提倡简单的休闲消费,自觉抵制消费主义的诱惑;另一方面,在发展休闲产业时应该尊重自然生态,在消费主体、消费客体、消费环境等方面尽量“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以确保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不致因休闲消费而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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