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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业转型;人才培养模式;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4-0128-03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确定的两所专业转型试点高校之一。2014年10月,湖南文理学院确定了首批5个转型试点专业。我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有幸作为我校首批5个转型试点专业之一,一年多来,根据学校整体方案的要求,按照《试点专业综合改革、深度转型发展建设任务申报书》目标任务,在我院已开展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了转型专业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转型效果。
一、理清专业转型工作思路,全面谋划专业转型发展
转变思想观念,理清转型思路,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方法模式,开拓创新,主动转型。化学化工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究竟转型为什么(转型的实际内容)?怎么转型(转型的方式与方法)?专业转型的路障在哪里(转型工作关键点)?经过反复调研、探讨,确立了“1234”材料专业转型改革与探索新模式,即“一条主线”、“二个主体”、“三个对接”、“四个共建”。
“一条主线”,即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主线;“二个主体”指学校和企业承担人才培养的双主体责任,即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为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服务;“三个对接”,即践行“专业教学与行业产业对接”、“专业方向教学与企业对接”、“专业课程教学与企业岗位对接”;“四个共建”,即校企紧密结合,形成“共建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与师资队伍、共建人才培养计划与实践教学模式、共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合作人才培养体系与机制。高校专业转型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专业转型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转型工作需要全面谋划、设计目标,不断推进、总结和完善。我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转型工作重点突出“二个阶段、三个建设”。“二个阶段”,即为初创阶段与提质阶段。初创阶段时间是2014年到2016年,在此阶段,按目标和要求,使专业转型工作初具成效,保证转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为深度转型发展谋篇布局,并为后续工作的推进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提质阶段时间为从2017年起一段较长的时间,做好补缺增强、精益求精工作,使转型工作趋于成熟、趋于常态。“三个建设”是指在专业转型工作进行过程中,要坚持抓好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以及强化教学与管理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建设校内外创新实验室(实验室、研究所、科技园)、中试基地(孵化器)、实践教学基地群(实践教学基地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训基地。为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各个层面的实践教学内容的落实和完成创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软件建设。创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科学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基础知识够用、专业知识管用、技能知识会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及其比例。制订符合材料转型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各类文本材料。强化教学与管理制度建设。在专业转型过程中,需要对完善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各环节不断地进行研究与探索,同时,还要不断地总结和提炼经验,必须强化实践教学、合作教育管理等制度建设,从而使专业转型工作更加卓有成效。
二、突出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主线,做实专业转型工作
1.创新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为突出“应用”与“创新”两要素,确立了“3+1”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创新实践教学体系。我院材料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3+1”模式分配教学时间,即一学年的时间为实践教学时间,且集中实践训练时间为40周,其中,校内训练12周,校外训练28周。校内训练的12周,主要完成生产实践模拟训练(生产实践虚拟模拟、生产实践中试模拟)、基础创新训练;校外训练的28周,主要完成生产实践技能训练、应用性技术研究与开发训练。通过组织、实施这些训练,加大了实践教学力度,强化了实践教学的作用与效果。①制订较为科学的、系统的实践教学大纲。按实践教学模块制订材料工程专业实践教学大纲。包括实践基础训练教学大纲、生产实践模拟训练教学大纲、创新训练教学大纲、生产实践技能训练教学大纲、以及应用性技术研究与开发教学大纲。以生产实践技能训练模块为例,每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分别在四个实践基地训练,每个实践基地训练7周,共计28周。学生在每个基地的实践教学训练为280学时,其教学大纲与学时分配包括:三级安全教育(4学时,包括安全案例学习);企业基本情况与企业所在行业情况(2学时,另外,行业情况课外查阅、总结4学时);企业文化理念教育(2学时);企业组织与经营管理(2学时);生产工艺学习(6学时);生产设备、生产辅助设备与设施(4学时);原材料、产品的检验方法与仪器设备(4学时);产品生产配方(4学时);原材料与产品标准(4学时);各工序及设备的操作规程(160学时,包括操作训练);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技术革新(10学时,另外安排60学时创新研究);质量控制体系(4学时);企业发展探讨(10学时)。②拟定规范的、健全的、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按照上述实践教学大纲,结合每个实践教学基地的具体情况,分别拟定各基地的实践教学内容。③构建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模块属性,结合各实践教学基地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拟定了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考评指标体系。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评学生实践教学效果:考评学生实践教学中的态度、纪律、表现情况;根据各基地实践教学内容,从应知什么、应会什么、应熟悉什么、应理解什么、应掌握什么等方面,考评学生实践教学训练效果;考评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思考与创新的成效。
2.加大课程群的建设力度,改革课程教学模式。根据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培养实际条件,设立了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和有机高分子材料方向。每个专业都设置了专业基础课群、专业课群、专业方向课群和专业选修课群。在专业方向课群、专业选修课群中,加入了针对地方企业生产方面的课程或章节内容。实际上,我院编印的转型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包括基础综合部分、创新训练部分、行业产业实践部分三个部分,前两个部分已基本完成,行业产业实践部分,针对各基地的具体情况,正一一组织编写,每个实践教学基地的编写内容分为基地简介、公司管理与经营、生产工艺与技术、生产设施与设备、产品标准与检验、质量控制与环境保护、产品研究与开发几大部分。强力推进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3.创建创新训练基地及实践教学基地链。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转型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必需要有相应的环境和条件,需要有实践教学基地,需要创新训练基地。近几年,我院利用学校转型试点资金(160万元)、中央财政支持(490万元)、学科建设及国家项目奖励经费(200万元)、社会投入与社会资产并入(250万元)共计1100万元经费,来加强实践教学的硬件建设,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创新训练基地(中试基地、创新实验室)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我院材料工程专业分成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两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基地尽可能选择与专业理论课内容相匹配的生产企业,使实践教学训练的内容尽可能地“对接”专业理论课内容,解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学与用相脱离的问题,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以满足“三对接”的人才培养要求。这样,也就形成了每个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基地群,即打造出了“实践教学基地链”。以我院材料工程专业有机高分子材料方向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例,我们按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应用分类,重点创建了以下四类实践教学基地:“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湖南美华尼龙有限公司”化纤树脂生产与化纤生产即化纤类基地;“临澧安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邓权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即塑料类基地;“湖南太子化工有限公司”、“常德市博大化工有限公司”涂料树脂生产与涂料生产即涂料类基地;“湖南中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电池隔膜材料生产即功能材料类基地。每个基地按“标准化”建设:一是设有实践教学专门的组织与管理机构;二是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三是建有实践教学专用办公场地、教师与学生专用生活场地;四是有统一的标示、规范的档案。
4.打造“教练式”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适应转型发展和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要的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我院专任教师“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由五年前的20%上升到目前的60%。通过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和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在职中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使本院专任教师既熟悉实际生产,又能不断地解决生产实践中各类工程技术问题,同时实现本院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由“领队式”向“教练式”转变。从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几个层面聘任基地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实践教学现场指导教师,通过明确其职责、规范其任务与要求,提高其指导水平,以壮大和完善“教练式”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三、坚持专业转型探索,力求专业转型实效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深度转型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只有通过变换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才能较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是实现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性内容之一,只有将理论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教学的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所培养的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当然,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都要针对社会现实,对于工科专业来讲,就是要针对行业企业、面向各行业企业。要较好地做到这点,就要加大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力度,科学、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人力、物力、财力、信息资源),以便更好地为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服务。
为推动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整个活动实现预期目标,真正达到在市直教育系统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创新科学发展体制、创造科学发展业绩的目的。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部署,市直教育系统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这一阶段,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实际,严格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把握得更加全面,对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认识得更加深刻, 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
具体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1、3月20日前,市直教育系统参加活动单位分别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各单位都制定了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日程安排,并付诸实施。
2、组织学习。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中所列的有关篇目,学习时间达规定学时。
3、开展了主题活动。先后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肥城教育网站、博客、广播、宣传栏等形式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写出相应的上报信息,报送市委。
5、做好学习调研阶段小结。市直教育系统认真做好阶段小结,形成文字资料并报送市委学习实践办公室,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报名办法
辽宁铁岭2020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解决自考考生转考现场确认问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2020年开始转考确认工作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免考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毕业申请报名
报名办法
2020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解决自考考生转考现场确认问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2020年开始转考确认工作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免考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毕业申请报名
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
辽宁抚顺2020年4月自考新生 网上注册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3月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3月8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3月10日。
辽宁抚顺2020年4月自考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3月8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2月29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3月10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3月5日。
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8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
3.转考时间安排
①考生转考申请转出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9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1月13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5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3月20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后。
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报送免考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3月3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0年2月25至3月4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3月13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4月12日。
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6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16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17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18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至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7月29日。
报名办法
辽宁抚顺2020年4月自考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解决自考考生转考现场确认问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2020年开始转考确认工作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免考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毕业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携带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具体情况,等待核实。网上申请毕业通过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陆“毕业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