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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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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7-04

一、引言

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采购法》,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层央行随后也相应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这对于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近年来,上级行加大对下级行的审计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和提高。但是,日前在对基层央行进行执法监察中发现,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对策加以解决。本文从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入手,总结出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现状分析

(一)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办法》颁发后,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加之集中采购范围广、程序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过四年多的摸索,目前基层央行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操作方式逐渐成熟,工作经验日益积累,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已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一是建立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目前,基层央行均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部分还针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了集中采购议事制度、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等,对集中采购组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从制度上规范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程序、验收、结算以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并设立了评审人员库。

(二)采购项目细化、限额标准明确

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都下达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总体来说,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呈逐年递增趋势,内容越来越细化,限额标准更加明确。一是纳入项目增多。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只有5项,2005年将“电梯、货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6年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将“基建工程钢筋、水泥等建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又将“监控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二是项目内容更加细化。2007年对分散采购制定了限额标准。三是适时调整限额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2006年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7年对“货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明确规定了金额标准。

(三)采购工作程序周期较长

基层央行于每年年末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分支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四)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

从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年末特别是十二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当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很少有对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进行记录,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有的单位名义上有采管会组织,但在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运作中,则是以行长办公会代替采管会,采管会形同虚设。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6项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义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这是基层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

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一些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际却以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四)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五)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它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后续管理不完善。基层央行实际工作中,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行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开具领用单领取,而没有经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没有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采管会,导致采购档案管理不完整。

(六)组织机构职能缺位

根据总行规定,基层央行都成立了采管会、采管办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但独立的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尚未建立,成员都是职能部门人员兼职。一方面,难以实现机构设置上“采管”的真正分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与采购工作关系上难免顾此失彼,实际采购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独立集中采购职能机构的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贯穿计划、采购、管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系统工作,在采购过程中,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批次多、数量大、种类杂,对采购管理人员在掌握集中采购专业知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由于采管会、采管办、评审库的人员大多都是兼职,平时又疏于对集中采购知识、政策制度的学习,专业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集中采购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二是专业评审人才匮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把握不准,影响评审工作质量。

(八)基础信息工作薄弱

一是缺少对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和资格审查机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央行没有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产生没有实地考察,对入围供应商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准入机制,没有制定对供应商评价规则、标准和办法,供应商产生过程不清晰。二是没有建立“商品信息库”,往往是在采购任务下达后才匆忙查询,个人主观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基层央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

一方面,有的基层央行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道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集中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特别是有的基层央行为了确保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电子设备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这就使得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则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都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另外对于定点采购,主要是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数量偏少,不利于定点供应商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对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容易使基层央行采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基层央行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达到效益最大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制度。一是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基层央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人民银行总分行的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基层央行应建立独立的集中采购部门,改变目前采管不分的状况,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财权与事权相分离:管理者、执行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评标人、使用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使组织机构之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之间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制约,以分解权利,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触角,压缩和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监督方式方法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优化集中采购方式。根据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特点实行“抓大放小”的采购模式,对基建维修、批量办公设备等金额较大、易出现腐败行为的采购项目,应严格实施集中采购。而对于采购数量少、金额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项目可以灵活选取采购方式,可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方式,这样,既可以缩短采购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减少采购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二次报价等采购方式,是比较便捷的集中采购组织方式,对基层央行有一定的适用性,建议纳入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中,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五是要统一制定集中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对五种采购方式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招标(谈判)文件、评标(谈判)报告、采购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安全的管理目标。六是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区域性信

息网路系统,逐步实现集中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采购人员拒腐防变意识

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作为管理层的领导者还是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操作人员,若风险防范观念淡薄、防范意识较差,就极易形成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自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开展警示教育,从发生在采购领域的各类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案说纪、以案普法,做到警钟常鸣,使采购人员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杜绝集中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就是要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而言,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评先争优挂钩,对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要开展专项审计,把对本单位集中采购的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对集中采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重视群众和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专项执法监察形式定期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集中采购领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外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内联网、公示栏、行务公开系统、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通讯、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宽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将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使集中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

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设计管理模式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时代,设计院作为事业单位,只需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行业特点非常明显,垄断色彩十分浓厚,设计院无需竞争,只需按国家计划和规程规范完成任务即可,因而造成重技术而不重管理和效益的局面。推行设计单位技术经济责任制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以后,设计单位开始迈入市场,促使其从重技术而轻管理及效益逐步向重视管理及效益转变。石化行业设计单位顺应这一形势,率先推行设计项目管理,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成熟、规范。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设计单位改制为企业,设计企业面临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设计单位按照改制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成为“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近似行政管理的设计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设计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水电设计项目管理

在推行水电水利设计项目管理方面,我国有些设计单位已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也各具特色。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南院”)作为一家以水电、水利勘测设计科研服务为主导,涉及工民建、市政、交通、电力等行业的综合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保证国家大型重点项目勘测设计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中南院对龙滩、三板溪、向家坝、虎跳峡等四大水电项目的设计工作开始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组织形式中南院在龙滩、三板溪、向家坝、虎跳峡工程中实行以“项目管理为中心、专业管理为基础、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矩阵式项目管理模式。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院长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在院长授权范围内,代表院对外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负责与业主、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对内全面负责项目的勘测设计科研进度、技术、质量和成本控制;并接受院经营、财务、质量等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设总、计划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及辅助管理人员等组成。对已开工的项目,在施工现场成立了设计代表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设代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跟踪、监督和调整,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严格按照院有关规定,制定各种配套措施,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按照院核定的成本定额,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根据各生产部门所完成的工作量、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的好坏,在院宏观调控下,完成勘测设计科研费用的内部分配。项目管理的实施四大工程的项目管理实施主要是对计划、质量和经费的控制。

(1)计划管理。各项目部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编写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季度执行计划,分阶段下达各生产处执行。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并随时检查,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发现偏差及时纠偏。同时,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各种外界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2)质量控制。为确保设计产品质量,各项目部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来管理各工程的质量工作,各生产部门对各工程的质量工作接受项目部和院质量职能部门的双重领导,项目部和院质量职能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有权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同时,各项目部接受院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各项目部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奖惩制度,与院质量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设计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结合业主、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设计产品质量进行评价,根据全年质量情况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此外,各项目部聘请院内外高级咨询专家,对关键的技术问题和重要的设计产品进行咨询和把关。

(3)经费管理。按照院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费用包括项目经理部费用、勘测设计科研费用、专项费用、外委费用、项目经理奖等,院职能部门按院有关规定核定,项目经理部统一归口管理。项目经理具有项目部经费、专项费用、对外分包科研试验、专题研究外委&经费、项目经理奖分配的审批权或决定权;在院宏观控制下,勘测设计科研费用的内部分配,按所完成的工作量、进度、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的好坏,由项目部进行分解。

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1)保证了项目勘测设计进度和质量,促进了工程开工和建设,提高了业主满意度。项目部代表院与业主保持紧密的联系,能及时了解业主的要求,遇到问题能迅速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业主好评。

(2)调动了设计人员的积极性。项目部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各设计人员完成设计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项目部在进行奖励和分配时,向贡献大的技术骨干倾斜,打破了大锅饭的分配方式,调动了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3)提高了设计院的管理水平。实施项目管理提高了设计院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为企业未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奠定了基础。总之,通过实践,中南院初步树立了项目管理理念,积累了一些项目管理经验,但仍需要不断地总结和完善。

实行项目管理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形成的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最基本的、不易被模仿的、内在的竞争力,它凝聚在企业核心产品和优质服务之中。工程项目是设计单位生产的产品,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企业的竞争直接体现为项目的竞争。通过项目的良好管理、运作,企业更易建立自己的品牌,实现品牌战略,培养高水平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实现人才战略。品牌塑造和人才培养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两个重要方面。

(1)项目管理是设计院实行其战略管理的基础。战略管理是指制定有关企业未来方向的决策,并将这些决策付诸实施的动态管理。无论设计单位实行何种战略,其面向顾客和市场的产品——项目的完成是企业实现其战略的基础;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项目实践的增加,以及设计行业的自身特点,在同行业内,设计院仅靠技术已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大力推进管理创新,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走管理效益型发展之路成为必然。根据国际经验,勘测设计单位必然由目前单一的勘测设计向具有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综合性工程公司或专业型设计事务所发展,但无论综合性工程公司还是专业设计事务所均离不开项目管理。

(2)实行项目管理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设计单位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而忽视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项目管理后,形成单个员工的综合管理体系,员工的技能在一个一个项目的完成过程中积累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实行项目管理后,项目经理的责权明确,对项目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统一归口对外。而且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目标的特定性,对项目经理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有利于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实行项目管理,企业可形成一定层次的、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梯队;反过来,各种类型的人才又能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优势。

(3)项目管理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企业员工共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企业个性化的根本体现,是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的灵魂。项目团队在有限的资源约束条件下实现特定的目标,需要团队成员的积极努力、团结协作。这有利于培养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高绩效团队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必然产生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在推行项目管理过程中必将变革组织结构,对企业文化产生冲击。因此,企业需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人的价值工程的管理,建立“学习型企业”,重视员工的参与和授权,增强企业凝聚力,积极引导项目管理文化的建设,形成文化认同和文化融合。

(4)实行项目管理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和品牌塑造。按照价值链理论,项目实施从合同谈判、计划制定、任务分解、产品设计、服务过程以及项目完工,均是项目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实行项目管理后,项目经理将充分发挥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综合作用,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和协调,并根据项目总体目标和各阶段分目标适时跟踪、检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确保项目“利润、成本、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客户满意”等目标的实现,并力争项目价值最大化。同时,实行项目管理后,项目团队将十分注重项目的实施,力争设计优质精品工程,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品牌塑造是企业实现价值追求的首要和必然的步骤,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项目部的组建形式为充分利用设计院内外两种资源,设计院需根据设计项目的门的职责分工。在矩阵式组织中,设计人员处于项目部和生产处室关注的焦点,存在“多头领导“现象,而且水电项目设计有其特殊性,容易导致项目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冲突。为此,需明确项目经理和生产部门经理的职责,保持二者间适当的权利平衡,并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如,加强项目管理培训,完善院项目管理办法,组建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等。超级秘书网

(1)建立严格、科学的绩效评价与考核体系。严格、科学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对项目部、生产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都将起到促进作用。